第十一章 第三日 (上)

第十一章 第三日 (上)

?他这副“花容失色”的样子实在难看,文泽撇头不愿面对,阿南摇头无奈,小雪做起了缩头乌龟,刘莫问视若无睹,唯有红娆目不转睛,不过她的眼睛是放在那头凶兽身上。

万千故心里直骂他们不仁不义见死不救,狠狠的转回头自个面对危险,甫一对上近在咫尺的两只炬目,刚扭回的脖子咔一声卡住,惊讶慌张惘然一鼓作气地冲进脑袋,装得脑仁生疼,脖子也疼。最后他竟两眼一闭,整个人吓晕了。

不怪他胆量小,任谁回头看到一头兽在眼前都会被活活的吓昏。

那头不知是狼还是狗的动物伸出脑袋,两只鼻孔一个劲地往万千故身上嗅来嗅去,好像找什么东西,或是在吃的。大家希望万千故不是那个吃的,不然目睹一场活人被啃的画面肯定会恶心的三天吃不下饭。

刘昌南从地上顺手捡来一根草藤,手腕一转,草藤灵动地飞出去,卷起万千故的一只手臂,另一端的刘昌南轻轻一拉,万千故顺利的虎口脱险,安然地回道伙伴的身边。

小雪赶紧蹲下去,拍打万千故的脸:“醒醒!大白天睡什么睡!”

人是回来了,但昏迷不醒,看样子是着实吓得不轻。

“真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刘莫问一脚踩在万千故的肚子,惊天动地的一声惨叫吓飞整片林子的鸟,与此同时,另一道叫声响彻谷底。

不是人的声音,尖锐的,像冬天荒原上肆无忌惮的北风,刀子般一遍一遍地刮掉土地的一层又一层,沙子和砾石在空中在风里碰撞出火花,这种声音有生之年听过一次便会到死都记住。

刘莫问正值青春年华,记忆力不差,所以很快想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不过又有点不同,她记忆里的那个叫声没这么响亮。

“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刚刚被踩醒的万千故被这叫声惊的脑子一下完全清醒,心有余惊地抱住蛇年的大腿,语无伦次的说,“你们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吗?吓死我了,你们看见了吗?它刚才是要吃我吧?”

“我们看到了。”刘莫问无奈他的淡笑,抽出自己的大腿并将他拎到后边,“怕什么怕,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子,不就是一头狼,大不了我宰了不就完了。”

万千故不可置信地望着她发愣。

刘昌南不关心她宰不宰的了它,只问了一句,“姐,妳确定这是狼。”

“怎么看都是怪兽级别的动物。”小雪也深表怀疑。

刘莫问抬高下巴,不容置疑道:“我见过它,就算样子有点变化,可这声儿我忘不了。”

刘昌南的脑子闪过一种可能,他捉住了它,“当年在天山,妳杀了一头雪狼抢来血狼花,该不会是眼前的同类?”

“嗯。”

“可这不是北方天山,又没有雪,再说,有头上长了角的狼吗?”刘昌南对眼前的这头“狼”怎么看怎么怪异。

刘莫问想了想,也觉得这头狼和记忆里有点出入。

这时,文泽严肃的说道:“别说了,有状况。”

这时,他们灵敏的耳朵捕捉到空气里一丝不安分的气流,四周植物静止未动,无兽嘶鸣,风更是一丝没有吹起,那么,这一丝气流从何处来。

不待多时,四周的草业忽然籁籁作响,窸窸窣窣的一阵接一阵,有数不清的细小声音层次不穷的响起,起起伏伏,无风变有风,深渊谷底有了森寒的恐怖。

再强大的人面对暗处未知的危险,都会头皮发麻。

饶是刘莫问这样罕见的疯子,听到这样渗人的声音,眉毛也蹙了,汗毛也竖了。反观其他人,小雪与万千故一人抱住刘昌南的一条大腿,在秋日里瑟瑟发抖;文泽与红娆面色凝重,一呼一吸间都不敢放松警惕。

声音愈来愈大,响动越来越多,密集的鼓点似的,一下一下敲在人心上,渐渐的,多了很多杂乱的脚步声。

“什么东西?”小雪问。

“不知道。”刘昌南目光移到那头狼不狼狗不狗的动物身上,盯着那对牛角,眸色越发暗深。以前淡忘的记忆变成一本本布满灰的书,他翻开无数本,最终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掀开一本古书,名字耳熟能详——山海经。他一下子想起来,关于这个不知名的生物,他以前见过,在《山海经》的书里。

有兽焉,其状如犬而豹纹,其角如牛,其名为狡。

“是狡!这是狡!”

.......

黑城的仁义门里,海盗王遣退手下,一人在黑屋里接待一位故友。

一盏油灯点亮一偶,微暗的光线下,太师椅上的男人神色不明,下边的男人倒是能感受到他的心情不错,灯火和昏暗都遮不住的愉悦。

海盗王看着他愉悦的样子,语气古怪道:“倘是韩家的大小姐看到你在我这里,不知道她会不会一刀砍了我们。”

“她会的。”男人肯定道,“相信我,姐姐是个心狠的女人。”

海盗王说:“你背叛了她,一年前差点死在她手下,不好好惜着这条吗命,又来惹是生非,不怕死吗?”

“生意人嘛,尤其做这种见不得光的买卖,最不值钱的就是命了。”

这句话在黑城的地盘上说再合适不过,地下黑市,人命都能用来做交易,哪里可贵了。

海盗王随意地问问:“你又在和宫里的人有来往。”

“是啊,世上最好赚的钱就是贵人,宫里的人最不缺钱。”

“这世上,最有钱的是黄金帝国。”

“你不懂,韩家的人都是群疯子,永远搞不懂他们的脑子想什么,只有那个花栖好点,像个人。”

“所以她成了太子妃。”

“嗯,有所欲望就有所追求,我和他们一起生活了几年,所有人里只有花栖的欲望比较多,比较明显。这才像个正常人才有的样子,哪像姐姐和疯女人,明明富可敌国却不在乎银钱多少,明明实力高强却一天到晚在吃饭睡觉上钻研,今天跑到北边的古刹国,明天溜到西边的南楚,哪里好玩去哪里,打架也是,厉害的人来挑战被他们打得落花流水,弱的刀都提不起来的人照样打得人家哭爹喊娘,你说,他们是不是疯子。”

海盗王沉默一会,坦诚道:“我倒觉得与他们相比,你才是疯子。”

男人嘿嘿一笑,“没办法,韩家呆久了,不疯也得疯。”

海盗王不去看他,目光投向油灯,冷漠道:“你来找我,不是来聊天的吧。”

“生意人,去哪里都是为了生意。”男人一面说,一面从怀里摸索什么,“在某些事上,我们算是一条船上的人,我的客户始终不放心别人,所以让我过来传个信儿,也是为了表明诚心。”摸了半天,摸出个信封,他没上前递到海盗王的手上,直接扔给对方。

海盗王手一伸,那信像认主般轻飘飘地落在掌心,拆开迅速一看,眉尾微挑,“我该说你们的胆子比天高吗?一计不成又来一计,莫非忘了半年前的惨败。”

“我是想收手,可他们不干,而且出的价钱实在是我不能拒绝的,这大概就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吧。”

“.......你回去告诉他们,拦路截杀这种事我不会去做。”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想请海盗王阁下,在他们他们返回的路上做个小埋伏,不用弄死,顶多伤得他们赶不回白鸾就成。”

海盗王冷哼:“他们对韩家恨之入骨,居然还会大发善心地放他们一命,真是可笑。”

男人用手指头点点脑门,哂笑:“其实他们是想韩家死的彻底,但好歹我在那个家生活了几年,还是有点感情,所以看在咱们往日的交情上,高抬贵手,不用弄死人,至少不要弄死韩亮雪,她可是姐姐的心头肉,你这么喜欢姐姐,想必也不想与她反目成仇吧。“

海盗王松手,让信飘到油灯那个方向,写满密密麻麻小字的纸触上光,瞬间火舌一卷,烧成灰飞散了。这时的他冷漠的犹如一匹野狼,”我不会埋伏偷袭上岛的客人,除非客人不守规矩,你么大可放心,岛上做交易可以,但若是在我的地盘上动心思动手脚,韩家会不会被灭我不知道,可你们一定会死在这里。”

男人似乎可惜的叹气,“看来,我们不能做朋友了。”

“我们本来就不是朋友。”海盗王说,“我们的交易已经达成,你与我并无关系,考虑到你身后的客户有点愚蠢,我很乐意放你一条命,想看看你的结局。”

“那真是我的荣幸。”话是这么说,男人却一点没有荣幸的样子,“你大概忘了,从你隐瞒禁地的狡群时,已经跟我们绑在一起。上了一条船,想下船,是不可能的。”

海盗王目光凌厉,强烈的戾气刹那从身上显现出来,压迫随之而来,这种上位者的气势能在心灵上压死人,“你在威胁我?你们以为凭自己的本事能算计得了韩家吗?”

男人没有被他的戾气压死,面上依旧愉悦,“事实上,我们已经成功了。”

海盗王挑眉,等着下面的话。

“这一次可不是上一次,除了我的客户倾容贵妃和平王,这一次,太子也参了一手。”

“哪个太子?”海盗王知道白鸾现在有两个太子。

“还能有谁,当然是我们的君白太子。”

海盗王这下真的意外了。

男人接着说:“这只是开始,禁地是整个计划的第二步,接下来,能不能弄死韩家还要看第三步。”

“第一步是什么?”

“哎!你不知道吗?”男人表现出夸张的吃惊,“还以为你猜到了。”

倾容贵妃,平王,君白,他,甚至可能连花栖都参与了。海盗王想着这些人的名字,再和禁地联系起来,得到的一种草的名字,那是只有阎罗岛才有的草,是现在所有人都想要的草——铃霖草,而这个草把所有有人所有事带向的方向只有一个。

想通这些,海盗王大位震惊,“瘟疫是你们干的!!”

男人笑呵呵的,“别这么说,我没那么大的本事,反正害人的一直是他们,至于这次是谁敢的,这几个人里,我还真拿不准。怎么样?知道这个惊天大秘后,知道自己参与了这个计划,是不是很兴奋?”

海盗王怒从心来,然后嗤笑,“阿清,你果真是个疯子。”

男人在灯火里的面孔熟悉又陌生,正是多月不见,被韩文抛弃的弟弟——阿清。

.......

崖上小屋,午后日光热度温暖如春,韩家大小姐懒洋洋地横躺在地板上的厚厚的绒毯子上,身上盖了跳不知道是她自己拿的还是花栖替她盖的薄被,没有墙体的东边正对高阳大海,暖暖的阳光,暖暖的海风,这样的温暖的天气正适合睡觉,身体也跟着暖暖的。

睡梦中的大小姐似乎在做好梦,嘴角翘起,微微笑着。

.......

老旧的三层楼房,平坦的墙壁上被爬山虎占据,旁边一座小小的花园在缓刑种植的松树林里显得如少女可爱娇弱,经过矮矮的拱门就会走进童话里的世界,这里有闪着露珠光泽的喇叭花,攀绕树枝遮了大半天空的藤蔓上开满了繁星的花苞,玫瑰花怒尽情吐露芳香,紫藤朵朵垂挂满树,风一来,奏起舒缓的音乐,薰衣草像落单的孩子,跟在伙伴的后面不甘示弱的绽放光彩,枝头的百灵鸟婉转的乐声正在为它鼓励。

这熟悉的地方是儿时的秘密花园。

韩文以为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回来,梦里都很少梦见过去的事情,这个家园成了记忆里难以遗忘的痕迹,重返故土,她不禁热泪盈眶。有多久没有梦到家了,她几乎快要忘了这个从小就呵护的秘密花园。

阵阵清风吹拂每朵花每片叶,分不清哪种花更香,有种恍惚,韩文觉得自己是在春季的花园,可园子里也有夏季的甚至秋季的花,她还看到冬日的兰花。难不成知道她回来,满园花草都在开放来迎接它们的主人?

韩文继续像花园深处走去,路上,经过的每个地方都随之绽放了花朵,所谓百花盛放大抵不过如此。而她,就是传说中的花仙子吧,这个想法浮上来,她自己都笑了。

路的尽头站了三个人,是她的妹妹,莫问和阿南。他们穿着家乡的那种时尚的衣服,站成一排,笑容满面地望着自己,也不说话也不动一下,像三尊石像。

韩文纳闷,喊了他们的名字,没反响,她又说了很多话到头只是自己在自言自语。她想,这个梦有够无聊的,这时,阿南动了,她看到他两只手在流血,明明没有伤口,鲜红的血液却一滴一滴地流出来,她想说包扎一下,结果,他转头就走,丢下另外两个人,不理会她的呼唤。

韩文跟了上去,事实上,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跟上去,冥冥中,有个声音告诉她——跟上去,跟上他。她一头雾水,直觉告诉自己这是幻听,但身体还是听从那道声音的指令。

阿南越走越快,她也越来越快,后来他们开始跑了。

男女的区别很快体现出来,阿南把她甩得远远的,她追不上他远去的背影。

与此同时,环境跟着发生变化,房子没了,花园消失,小路被大雾笼罩。她迷路了,茫然地向前走,东南西北分不清,去哪都一样,反正这是梦,她这样安慰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她走的脚上起泡,大雾不散,小路不见尽头,正当她放弃时,前面的雾里站了个人,看背影正是害她迷路的罪魁祸首。

他停下来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特意等她吗?

“我说,你累不累?走了那么久不知道等一等我。女孩子经不起长途跋涉,现实里那么正经体贴的人,怎么在梦里一点绅士风度没有,亏大家说你温柔的是个邻家哥哥,虽然你确实温柔体贴,很招女孩子喜欢,但在我梦里可不要欺负人啊。”韩文脚上起泡,走路一瘸一拐,一边走一边数落害她脚疼的家伙,“喂!我跟你说话你吱一声啊!给个反应行不行!在我梦里还敢嚣张看你回来我不收拾你。”

她每一步都是一种煎熬,熬不了水泡的痛,痛的咬紧牙关也照抽冷气。好不容易一步两步地挪到阿南前面,一抬头一掀眼顿时脸色大变,受到某种刺激,吓得她连连后退,后脚跟一不小心用力踩破一个水泡,通的倒下,四脚朝天,模样狼狈又滑稽。

“你你你你你你你!!”

韩文睁大眼说不出完整的话,这个挺如松柏的男子长着阿南的脸,但那双眼睛却是两个血窟窿,没有眼珠眼白,空洞洞的淌下两行血泪,猛然瞧见不吓坏人才怪。

没想到这个梦到最后居然是噩梦,韩文惊的一身冷汗,只想离开这个毛骨悚然的梦境。

阿南为什么会失了双目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这个疑问刚从心底掠过久被噩梦带来的惊悚感挤走,她没有多想,以为只是场噩梦,梦醒了就好了。

最后,她成功地离开梦境,因为现实里的自己已经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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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芒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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