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谁给青春灵魂戴上镣铐(10)
“下午,我看书累了,打开录音机,随着录音唱了一首费翔的《故乡的云》。可是,没一会儿,妈妈就过来了,说‘该看书了,唱歌唱不出洋博士来。’”“有时,我正专心致志地看书,听到一阵鬼鬼祟祟的脚步声,接着一只手从我背后突然伸过来,翻开我正在看的书,看看下面是否藏着课外书。当我因受侮辱而愤怒时,妈妈的背影便消失在门口……”当检察官问他:“那么,你们每次的争吵都是怎样结束的?”他回答:“都是我不吭声了才算完。”“他们根本不容商量。”
李兵杀死父母诱因,同样反映出父母教育中的问题。如母亲发现儿子与女友散步,竟不顾大街上众多行人观看,勃然大怒训斥儿子:“你小小年纪怎么干这种事?你现在还没有权利花前月下,你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回家后,尽管儿子讲明了自己的恋爱过程,父母依然坚决不留余地地强调:“你必须马上和XX断绝来往!”父母反复说:“你快要出国留学了,快要去攻读洋博士了,爸爸妈妈当年多希望有这样的机会,要不是‘文化大革命’……总之,你在事业上没有成功之前,你没有资格考虑这个问题!况且,XX的家庭也不适合咱们这种家庭……”
的确,从表面上看,这些小事似乎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有多少望子成龙的父母不也是这样对孩子吗?这里我们不谈孩子不该用这种方式对父母,也不谈做为一个大学生人性的泯灭,只谈做为父母怎么教育孩子。爱的前提是尊重,李兵心中的压抑已很久了,但没得到父母的关注,才酿成这幕人间悲剧。如果李兵父母在孩子涉世之初放弃逼孩子做“人上人”、“人外人”的目标,只引导、帮助孩子做“人中人”,那么,家庭悲剧不会上演。
尊重孩子快乐的权利,是父母对孩子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从以上李兵杀死父母的悲剧中可以看到,父母一味地要求孩子完全向自己树下的愿望模式发展,是达不到教育的目的的,同时,如果父母对孩子仅有勾通,而缺乏对孩子的起码尊重,也是达不到教育的目的的。
让我们回到女孩的《十四条》的话题。
就在女孩的《给妈妈的十四条建议》发表之后,有一位母亲在看到女儿用红笔标出来的这纸女生宣言后,第二天以《给晓琴的十四条回答》为题,写出了如下的母亲“宣言”:
1)只有我们的帮助,你才能独立。
2)你打个碗,可以原谅;你要是说谎,绝对不行。
3)而你要参考我的“模式”。
4)父母、儿女都有自尊心;若谈“**”,你在18岁前的监护权归父母。
5)你要先把父母当朋友。
6)若有故意拿自己儿女作出气筒的人,则是天下最无知的人。
7)能认识到是我宠坏了你,你就别“坏”了。
8)犯过的错误决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犯了。
9)我们确应该注意方法和语气。但,同样一句话,是命令,是建议就看你是怎样理解的。
10)以后最多说三次。
11)我已给你讲清楚的、我同时也改正的坏习惯,你决不能有同样的坏习惯。
12)父母最需要爱。
13)我累时,确需要有人递杯茶。
14)父母不是完人,该你学的,该原谅的,该摒弃的,需思考的是你;还有一句,父母不是“省长”,你的要求,大多是不能满足的。
从这位母亲上书的《十四条》回答中,可以看出,父母对孩子是有勾通愿望的,但这位母亲与孩子的勾通,缺乏耐心,缺乏自信,缺乏经验,同时最根本的也是最重要的,还缺乏对孩子的尊重。如果这位母亲不是即兴而作,而是慎重地回答孩子建议的话,可以说,这是一位被孩子的信惹得有些激愤了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