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袁文莙呆呆的望着杨颖茵,如果说刚入社时,杨颖茵看起来就像个女孩,那么现在这个担当起社长大任的她,已经变成了一名莫名耀眼的领导者。原来人,真的会突然的就长大了,在那种不得不的时候,长大。
所以,寒假的时候,她帮严渊打工以外的时间,都在练习吉他。她重新替自己特训的,花了一个礼拜得时间每天练习基础,难得的,陶秉书并没有嘲笑她猴子也会弹吉他,或是嫌弃她制造噪音太吵。
而这次的主题,则让她想了很久很久。
最后,她没有选那些新歌、还是热门曲,而是选了一部红的时候她还在当个无忧的小孩每天跑来跑去、然后每天看着老妈看着偶像剧又哭又笑,她完全不懂,只觉得偶尔电视传来的歌很好听、很顺耳,小六的时候无意间又听到,她才知道了那首歌名。
情非得已。
这首歌不算退流行,因为李敏镐演了《继承者》的那年,还在大陆的春晚唱过。
最重要的是,这简单的歌词,很符合现在的她,以及关于「初恋」这个主题。然后简单的伴奏也很适合她这个吉他弱手。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不敢让自己靠的太近
怕我没什么能够给你,爱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光这两句副歌,就让她第一次练习的时候,差点把情歌唱成了悲歌。
只怕我自己会爱是你,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
想念只让自己苦了自己,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好吧,她还是唱成了悲歌,一滴因为暗恋而苦涩的眼泪,就这样落在那把红色的吉他上。
「我真像个笨蛋。」她不想,让他听见她在练这首歌,在她准备好能好好唱这首歌之前,在她能准备让他听之前,她打算不在家练习。
就这样,她开始每天家里学校两头跑,一早就出门练习,下午又回来帮严渊工作,之后又去学校练习到晚上。
她将歌曲加重了节奏,跟社团的人一起讨论以及帮忙后,她有了新的编曲,听起来除了节奏更愉快,也属于现在流行音乐的风格,她还将第一段歌词改成英文,词意基本上跟中文表达的东西一样,但变得更加青春,至少也让她唱起来不会那么快就泪崩。
「袁文莙!」
「是!」她反射动作的站起来,吉他差点没掉到地上。
「我很喜欢喔,你这首歌改的不错。」
「没有啦,其他人也帮我很多忙。」
「我当然知道,不然啊,你三天两头没来练吉他的人,哪懂这么多。」杨颖茵立刻吐槽,「只是,我在里面听到满满的情绪,有一种甜甜的又苦涩的感觉。」
袁文莙听着夸奖虽然开心,但也注意到了杨颖茵深深的黑眼圈,「学姐,该不会你让我们每个人专注练习,自己一个人在筹备草地音乐会吧?」
「没事的,因为我只会填词,也不会唱歌、不会任何乐器的待在吉他社待到变成社长,总得做一些我能做的事啊,而且,这真的是最后一次了呢。」她好像有点明白,于辰修快要毕业前的惆怅了。
「我会更努力练习的!」袁文莙握拳的说。
「很好,让我听最后一次,吉他社的音乐吧!」
看着杨颖茵拖着疲惫的身躯离开,她的斗志更高昂了,她想要好好的唱好这首歌,非常渴望。
如果,这首歌的心情,也能顺利的传达给陶秉书的话,就好了。
忙碌的日子一下子就来到倒数最后一天,虽然这场办在学校操场的草地音乐会,已经提前一个礼拜就在公告栏宣传,袁文莙还是想亲自邀请陶秉书。
深夜,她将那张自制画得有点丑的票,跟一张便利贴一起贴在他的门上。
「学长,我想邀请你来参加音乐会,让你看看,猴子也能弹吉他唱歌得厉害。」
一早,看到这样留言的陶秉书,不动声色的默默收下门票跟留言,至于去不去,他不知道,也许看他心情。
*
晚上六点,西华大的操场上已经坐满了人,正前方简单的小舞台早就架好,上头摆了各式的乐器,以及租来的音响、喇叭、灯光等全都准备就绪。
杨颖茵负责检查所有道具设备都就绪后,擦了擦汗。好在今年的冬天是个暖冬,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人愿意在冬天坐在户外听音乐。
她走回舞台旁的准备区的开放帐篷下,「开场上台的准备好了吗?」
「没问题。」大佟推了推眼镜的说着,目前早就在一些酒吧兼差驻唱的他非常有表演经验,由他当作开场,绝对可以炒热现场。
果然他一上场就来了一首轻快的恋爱舞曲,由他那浑厚疗亮的嗓音,立刻让整个西华大都听得见他的歌声。
台下一片欢呼与掌声,接着再由吉他社最会唱情歌的第一把交椅安安上场,他才刚走上台,台下一堆爱慕他的女生们已经疯狂。
袁文莙战战竞竞的悄悄走进准备区的棚内,看着现场那么嗨,还愈来愈多人,她根本看不到陶秉书到底来了没,而且她也很害怕已经炒热的现场被她唱冷。
她的顺序是第四位,看着一首结束就换一个人的速度,她根本没有时间想着要不要怯场。
就这样,杨颖茵已经催促着她上台。
明明这舞台只有一个台阶这么高,她还走的差点摔倒,拿着心爱吉他的手已经出了很多汗,在这冬天里,她居然流的满头大汗。
「莙,加油!」周馥琦不大不小的声音传过来。
「学妹!加油!」一声学妹叫的她立刻抬头,然后下一秒马上失望,原来是夏邵轩。
她注意到一个寒假的结束,夏邵轩居然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在周馥琦身边,即使离的这么远,也能看的出那两人正愈来愈暧昧的氛围。她忍不住嘴角微扬,一下子就忘了紧张。
她朝杨颖茵点了个头后,事先录制好的其他乐器编曲响起,她拨着吉他弦,唱出了她已经练习超过百遍的歌曲。
明明练习了这么多遍,在正式上场后,她还是有办法想起许多画面。认识陶秉书也半年多了,从认识的第一天就对他有的心跳,没改变过,而且还随着天数增加,愈来愈喜欢。
也许真的有一天,她会情不自禁的告了白,然后被狠狠的拒绝,那么然后呢?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她只是,很喜欢、很喜欢,喜欢的快受不了而已。
她拼命得把声音唱出去,把那份心情唱出去,那声音震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明明轻快欢乐的音乐,却听着听着让人有点心疼。
「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最后一句的清唱,结束了这首歌,她喘着气的悄悄扫视了在场的人,就在这短短一秒,她看见了躲在最后面的陶秉书,那一双深邃的让她摸不透的眼睛,正紧紧的盯着她。
她紧张的低下头鞠躬,接受着台下的掌声后就逃下了台。
「莙!你太棒了!」周馥琦立刻冲过来抱住她,然后将准备的一个小小花束教给她。
「嘿嘿,我偶尔也会认真的嘛。」她搔搔头的说着,然后发现那躲在最后的陶秉书转身要走了。
她慌张的丢下周馥琦就追出去,由于陶秉书脚很长,她跑得气喘如牛才追上他,「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