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夺位之战(中)
南宫公主并不是个完美的人,她有作为女人软弱的一面。她并不是“革命先辈”,不能指望她身入敌营十七年矢志不渝做一辈子汉朝的间谍。何况她并不是来做间谍,而是作为国家利益的牺牲品“嫁入”异族,有丈夫有儿子,为了生存甚至幸福,不懂得为自己打算才是可耻的。
其实我很钦佩她,但是,因为钦佩她就要去冒险吗?还差一个月就可以回家了,真不想将最后的时间用在阴谋算计生死较量上。再者说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被砍断了胳膊腿甚至掉了脑袋,那可真是死都没地儿诉苦去。
我……自私一点没关系吧?
我望着晏七行,晏七行的眼睛望着别处,不知道在想什么。南宫公主又说:“使团的其余人等,有一半离开了王庭,五十余人尚在,我已保得他们不死,二位大人放心,即使你们不肯相助,我回去后,必也放他们回汉朝。”
羞愧!
她这是提醒我们呢,刚刚只顾得自己逃命,连手下兄弟们都不顾了,还亏得人家为救我们放火烧王庭。
真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我捅捅晏七行,他看了我一眼,说:“公主,且让我跟刘大人单独说几句话。”
拉着我走得稍远些,他望着我一时无语。
“你打算答应她?”我明了他的意思。
晏七行点点头:“此乃汉匈邦交的转机,我不想放弃。即使不能,我亦要藉此机会,多多了解匈奴的军事情况。你带上玉先行回长安,将此间事向陛下禀明,请陛下侯臣佳音。”
说着从怀中将那块玉拿出来郑重交到我的手上,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好象还有话要说,最后却只说了两个字:“保重。”转身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去。
我握着梦寐以求的玉佩呆呆地站着,一会儿,耳边响起马蹄声;再一会儿,天亮透了,树林里只剩下我一个。
我单人独骑孤零零地走在回长安的路上,越走心里越不是滋味。当初来的时候是百来号人马,回去时只剩我一个人。想想晏七行的决定,再想想战争可能会有的种种结果,愈发的心烦意乱。
正在这时,远远传来阵阵马蹄声,回头一看,居然是汉军的旗号,原来是被困在王庭的五十余人,见他们安然无恙,心中大喜。两下见了面,为首的头目告诉我说,晏七行到了之后,只留了两个精通匈奴语的弟兄在身边,其余人等被勒令快马加鞭追上我,护送我安全回长安。
见他们面无异色,对我在昨夜的突发事件中独自弃他们而去的表现丝毫没有责怪的意思,心中不由大为愧疚。
为首的头目对我说:“出使匈奴前,晏大人就跟我们说过,陛下有令,无论何时,都以刘大人的安危为重,若遇变故,必先保全刘大人。晏大人向来英雄义气,从不会弃自家兄弟于不顾,此番因刘大人故,才不得已而为之,我等兄弟不会介怀。”
他不说还好,这一说我更加心虚,人家晏大人不顾而去,是奉了皇帝的命令,我不顾而去,却纯是自私无义使然。这个头目表面说不会挂怀,其实打从心里看不起我,这严重伤了我的自尊。
不就最后一个月吗?
我跳下马叫道:“谁带了纸笔?”
大家瞪眼看着我,没明白。
我苦笑一下说:“竹简、毛笔?锦帛也行。”
有人依言将东西递上来,我拿笔蘸在墨盘里想了半天,给汉武帝写了封信,字迹歪歪扭扭,笔划缺横少竖,大致的意思还是能看明白的。本想将和田玉环随信附上,想了想这东西还是放在自己身上比较安全。
老实说我还是信不过皇帝。
签上我的大名,交给汉军头目说:“回去后,勿要交给陛下亲启”
汉军头目疑惑地望着我问:“大人不回长安吗?”
我飞身上马,叫道:“我与晏大人也是自家兄弟,理当生死与共。”
不就义气吗?我刘丹虽是二十一世纪人氏,也懂这两个字怎么写。
为了义气……我肯定地对自己说,双腿一夹宝马,疾驰向王庭。
王庭经过昨夜的激变,整个儿看上去蔫儿蔫儿的没什么精神,有人引我去见南宫公主,公主见了我并没有太多的惊奇,只是意味深长地微笑,给我的感觉是她似乎料定我一定会回来。
相反晏七行见到我时却吃惊非常,我更加吃惊,才几个小时没见,晏七行原本英俊漂亮的一张脸居然长出了一脸的大胡子,再加一身的匈奴服饰,看上去又古怪又滑稽。他听我表明来意,坚决反对我留下参战,严厉地催促我立刻回长安。他硬我比他还硬,最后妥协的自然是他非我。
公主果然给了我们新身份,晏七行变成了谋臣罕达,我就惨了些,因为不通匈奴语,只好权充哑巴,作了晏七行的侍从,名叫阿胡儿。
换上一身崭新的匈奴服饰,描粗了眉,上唇贴上丛假胡须,看起来倒挺漂亮。
来到晏七行自己的帐篷时,他再次问道:“为何如此固执一定要留下?”
我抬手左右一捋唇上的小胡子,感觉自己颇有些“四条眉毛”陆小凤的风采,一股侠气油然而生,潇洒地摆摆手说:“无它,同仇敌恺而已。”
晏七行望着我微笑,笑容似乎别有深意,不过我不想深究。
见到王储于单时感觉有点怪,好象一夜之间长大了,对于军臣单于及中行说之死一句没提,开口就是关于如何平定右贤王的叛乱及左谷蠡王可能的兵变。
据晏七行的分析,现在的形势对伊稚斜最有力,右贤王已经公开背叛,王庭与右贤王部必有一场夺位之战,他大可以坐山观虎斗,待二虎两败俱伤之后坐收渔利。
“虽然如此,目前还是以平定右贤王部为要。此战成功,会震慑其它诸王,大大提升王储的个人威望。”
就兵力而言,右贤王目前拥兵七万,骑兵五万,在兵力上不及王庭中央主力部队,此一利也;论作战经验,二者旗鼓相当,但王庭军队刚刚易主,人心浮动,此一弊也;此外,按照匈奴的惯例,大单于所在之处就是王庭,但南宫公主不可能随军参战,一干眷属也需要保护,因此必须调拨一部分兵力用于王庭的守卫。即使这样七除八扣,论实力王庭也远在叛军之上。只是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在这次平叛之战中保存实力,以便有足够的力量去应付伊稚斜那只大老虎?
“我们必须联合其它诸王共同对敌,尤其是左贤王挛缇虚渠。故此要中之要,先要稳定内部,使人心合一。”晏七行如是说。
左贤王挛缇虚渠、右贤王挛缇嵯必涂都是军臣单于的弟弟,于单的叔叔。
据南宫公主说,挛缇虚渠在众王当中威望很高,为人最是粗犷豪放,是个很重信义的人,但是,因为血统的缘故,他并不太喜欢于单这个侄儿,当初军臣单于欲立于单为太子时他就曾反对过,认为立个拥有一半汉人血统的人做匈奴的单于会对本族不利。想他能心甘情愿为已所用,恐怕不太容易。但是若能得到他的支持,其它诸王必定会臣服垂拱。
晏七行听了略一沉吟说:“只要方法得当,并非不能。只须找一个能言善道之人对他晓以利害,再诱以高位,不怕他不归服。”
我私下以为这差事非南宫公主莫属。左贤王忌讳的就是公主的汉朝人身份,此惑非公主旁人不能解。而且凭南宫公主的智慧才能,一定能说服左贤王那老头儿。
于单不满地说:“左贤王已是匈奴最高的王位,再高这单于之位就得让给他了。”
我笑道:“那倒不用,只要对他说,若他出兵助王庭平定叛乱,右贤王之位就赐于他的儿子,他一定动心。”
晏七行看着我,眼中有一点点默契。
南宫公主说:“此事我与晏大人商议过,乘着各路诸王尚在王庭,明日便为太子举行简单的登位之礼,同时下令征讨叛逆,凡在平叛之战中立功者,均有封赏,四王功劳最著者,以右贤王位赐其家。”
意思就是,其家可以一门双王。这么大的诱惑摆在面前,除非是有志图“王”(大单于位)者,不然到口的肥肉谁不去捡?最可能抢到这口肥肉的,自然就是势力最大的左贤王。
晏七行说:“只要先将目前两个大患除去,将来王子地位稳固,再想办法削减左贤王部势力不迟。”
事情就这样决定下来。
当天南宫公主秘密会见左贤王,具体谈话内容无从得知,结果是左贤王向于单一边倒。由此可见这位公主的能量绝不可小觑。
昱日,军臣单于的遗体被送往茏城安葬,同日,太子于单登基为新一任匈奴单于,除右贤王挛缇嵯必涂与左谷蠡王挛缇伊稚斜外,其余诸王诸侯及异姓大臣尽皆在位。
登基礼简单而隆重,叫人惊异的是于单誓师讨逆的誓词极具煽动性,当时所有在场的诸王侯将士的情绪全被挑动起来,群情振奋,呼声如雷震动王庭。
他演讲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事后去问晏七行,他略皱眉头说:“于单只是说右贤王久有异志,乘寿诞之日谋害大单于,此次讨逆乃是为大单于报仇。凡在讨逆之役功勋卓著者,均有重赏云云。”
只是这样吗?
当下按晏七行布署,于单单于亲自登王帐点将发令:右谷蠡王率左右骨都侯领兵坐镇王庭;左贤王及其两位王子各率两万铁骑为左路,罕达(晏七行)及左右日逐王各率两万铁骑居右路;于单自己亲领三万骑居中路,三路大军共九万骑,按计划先后出击右贤王部。
中国古代战争史上有许多以少胜多的例子,大都以谋略取胜,但是一望无际无遮无挡无物可用的草原战役,实力的优劣是制胜的关键。很多时候任你再好的兵法智谋也比不上三个字:快、准、勇。
快――速度;准――目标准确,不会失道;(李广屡次失道迷路,是他不封的原因之一,最后因失道获罪,自杀而死。)勇――不畏战,不怕死。(大行王恢被诛源于畏战怕死)
我骑的还是那匹汗血宝马,也曾将它送还于单,但那马死也不肯离开,于单作个顺水人情,索性将它送了给我。
身为“罕达”的侍卫,自然随晏七行在右路军。草原作战以骑兵为主,骑兵最大的优势在于它的机动性,快则制人,慢则制于人,所以晏七行的作战方针是―――长途奔袭,快速制敌。
我想,我是永远也忘不了那个阴霾满天的下午,事实上午夜梦迥之际,那场战争的场面常常浮现,令人惧怕,令人胆寒。
于单所率三万大军正面攻击右贤王部,右贤王果然倾巢而出,于单佯败撤退,退出三四里路时,如同神兵天降般,王庭的大军如同潮水从左右两翼夹击,一通角响,最前围的骑射手箭矢如蝗密集如雨轮番射向叛军。惨叫声之后,数不尽的叛军纷纷堕马。
我观看,只见叛军先是一乱,但丰富的作战经验加上训练有素,他们很快就镇定下来,重装骑兵迅速移至外围,以身上厚重的盔甲作防护一掩护叛军后撤,弓箭手也立刻还击,双方在箭雨中各有死伤,黑压压的云层下,剽悍的匈奴人在自相残杀,碧绿的草原上红色的血象鲜花一样含怒绽放,血腥之气很快弥漫开来,将人包围其中。
二通角响,左右两翼的王庭军队忽作分散,左贤王的一位王子及左右日逐王各带一万骑兵,抄向叛军的后翼,截断他们的退路。叛军四面受敌,顿时大哗。三通角响起,悠长浑厚,四路大军闻令而动,马兵攻向叛军,白刃战开始了。
晏七行挥舞着弯月形的长刀,一马当先冲入叛军阵中,我紧随其后,刀光闪过,一个匈奴兵被他斜着砍掉了半边身子,鲜血四溅,有几滴飞迸到我的脸上。如果说上次杀死中行说后与匈奴的对阵,曾经令我那样的接近死亡,那么今天,我就在死亡之中。
闻之胆寒的惨叫声不绝于耳,人的断肢甚至头颅伴着热血乱飞,而在那当口,你根本没有间隙去看去想,只是赁着本能的反应,挥动着手中弯刀,砍向衣着跟你不同的人。战马在鸣嘶,刀砍进人身体发出可怖的声音,这声音使人害怕,因为害怕杀人更多更敏捷。
晏七行满身是血眼睛通红,一刀斫了对敌的叛军,向我嘶吼道:“低头!”
我下意识地在马上哈腰,一支流矢飞掠而过。来不及道谢,抬手“铛”地格开偷袭的一刀,轮了个漂亮的圆弧形,划过敌兵颈动脉,鲜血随着压力喷起半尺多高,尸体“哧通”一声落马。
这是我第一次领略战争的残酷,第一次明白什么叫惨烈。仿佛面对的不是万物之灵的人,而是可以随意杀戮任人宰割的畜牲,这里没有生命的尊严,没有人性的仁慈,甚至没有思想和感觉,血淋淋的场面令人不假思索地只是舞动着手中的兵器不停地杀杀杀!
匈奴人的身高普遍矮小,但几乎每个士兵都长得粗壮敦实,发达的肌肉里蕴藏着原始的野性力量,平时常吃牛羊肉使他们的脸上泛着营养良好的油光,草原的特质使他们的气势野悍,无论是横砍竖劈突刺格挡,手臂上都带着种训练有素的爆发力,出手果断凶狠,每刀砍出都带着种拼命的劲头儿,杀人的同时根本不在意自己的性命。
有的士兵腹部已经被剖开,肠子沾着血挂在身子外,但仍然发着狠没命地将手中的武器向敌人砍去。一个人已经身中十几刀,浑身血肉模糊地仰面躺在地上,只要看见服装标志有异于已的骑手出现在他视野,但斜着一刀砍过去,专砍马脚,已经有四五匹马被他砍断脚腕,马上骑兵一头栽倒,立刻被敌方的长矛刺杀而死。
汗血宝马跳脱着,有好几次关键时刻它的迅捷都救了我的命。践踏过死人的尸体,向着叛军的中坚军队横冲直撞,马儿因为战场的血腥而兴奋着……
这是匹好战的马。
我心里模糊的念头一闪而过。
被困的叛军在王庭军队巨大的弹压之下很快呈现颓势。冲锋之间,我看见于单从我身边一掠而过,面目狰狞地叫着我听不懂的匈奴话。但他所到之处,叛军中便有人弃械投降,遇有负隅顽抗者,一刀格杀毙命,那种疯狂和凶狠令人心寒。
更多的王庭匈奴兵跟着于单喊着一样的话,声音凌乱杂然无序,我想那应该是喝令投降之声。远远地,我看见晏七行不知何时刀已经换成剑,正一剑捅进叛军士兵的肚子里,那个士兵一死,他手中所持的叛军旗帜便落入晏七行手中。身边有人迅速地将单于王旗换上,晏七行手持王旗跳上战马,站到高高的马背上大声呼喊,神威凛凛气势骇人,如雷霆般的声音在苍茫天地间回荡,传进了每一个人的耳中。
我不知道他在喊什么,但刚刚金戈铁马杀伐不断的草原上忽然静了下来,接着响起“呛”的一声,叛军阵营中有人把刀扔到了地上,跪了下来,如同多米诺骨牌的连锁反应,叛军纷纷缴械投降。
这一战,叛军死亡总数达二万余,降者近三万,右贤王在轻骑掩护下想逃走,却被左贤王的大王子堵个正着,生擒而归。
平叛之役至此以王庭军大获全胜告终!
一望无际的草原中,氤氲之气笼罩着遍野横尸。红绿交杂处,红的是血,绿的是草,望之令人触目惊心。
右贤王被祭了旗,其妻妾女儿被匈奴贵族瓜分,儿子们全部被斩首。于单的手段狠辣毫不留情,他身上流着军臣单于的血,他的眼睛里含着狼一样嗜血的信息,他是大匈奴新一任的单于,勇敢,残忍,果断,凶狠,完全符合广大匈奴大众对单于的认知,经此一战,他的单于之位稳如磐石。
左贤王最高兴,此次战役他居功至伟,单于对他赏赐甚丰,因捉拿挛缇嵯必涂有功,他的大王子被封了右贤王,位居四角王的第三位,气势风头一时无人能及。
我比较惨,连着三天,吃什么吐什么,血腥之气终日在鼻端环绕不去,闻着的尽都是死人的气息。
“回长安吧。”晏七行三天里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做事有始有终是我的原则。”我坚定而勇敢地告诉他,其实心里乱糟糟的早怯了,但是我不能示弱。
我不是战士!不适合战争!这是我对自己最新的结论。
接下来晏七行更忙了,每天都在单于王帐中跟一干匈奴将领研究对付右谷蠡王的计划。
伊稚斜一直保持沉默,出击右贤王时他没动,平叛成功后他更没了动静。这家伙到底在想什么?
大家都很忙,我也很忙,忙着总结这次战役,同时将匈奴与汉军的武器装备和作法方法作对比,以及机动作战的特点及经验和教训。
我发现晏七行制订的长途奔袭,快速制敌的方法很有效,虽然战士经过长途跋涉,而敌军却是以逸待劳,但在行军过程之中,军队的备战情绪却被培养了起来,而且经过精确的距离计算,合理的整饬休憩,军队至右贤王处体力正达极盛,正好一鼓作气,快速制敌。
当时我看了表,从战役正式开始至结束,共五十七分钟,对于有十数万人马参加的大战役来说,这速度快得可怕。
最能给我震撼的,是匈奴士兵不畏战不怕死的精神,面对残酷血腥如临地狱般的死亡恐怖,他们的心理素质非常之强,这种威摄人心的气势是汉军所没有的。而气势往往是制胜的法宝。
至于武器装备,我发现自己犯了个严重的错误,就是对于骑射手寄予了过重的期望,对于弩的威力估计过高。
为了方便马上骑射,在考工室制造武器时,我改进了臂张弩,但经过这次战役,我发觉臂张弩用来对付重装骑兵简单就是蚍蜉撼树,构成的杀伤力小到可怜的地步。与蹶张弓相比,臂张弓发射的箭矢由于体形大阻力大,速度衰减得慢,在远射程上威力很小,所谓“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也”。
如果是蹶张弓,威力是有了,但必须下马张弦,所有一系列动作都得在地面上完成,这对于骑兵来说根本不合适。
这样看来,马上用弩反不如弓,而且弩的制造远比弓更复杂,复合弓弓身只要加长,威力会比弩更大。
从前我一直琢磨不出,匈奴的武器装备比不上汉军好,近战的武器更难与汉军相抗衡,为什么反而会每战必胜呢?现在则明白主要原因是地利之便,以骑射手来扰乱敌人,且战且退,拖至汉军迷失道路体力全失时,近战击疲劳之师必定取胜。
所以回长安之后要做五件大事:
1:制造加长复合弓。
2:改进重装骑兵的装备。
3:大幅度增强近战能力。
4:培养军队无畏果敢的精神。
5:上书皇帝,将长途奔袭,快速制敌之战略方针作为将来打击匈奴的首选。
我身体不适不宜多动,躺在寝帐里翻来覆去地总结出以上几条,觉得自己虽无指挥作战参与作战的能力,却颇有战术头脑,作不了将军也可以作个参谋吧。
与此同时,王庭军队整饬七日,准备迎接更大的战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