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章 45.beth数
1.科学。
定义计算器或计数器:
φ(0)=迷信,φ(1)=科学,……
2.图灵。
问:句子集K可枚举
是否存在可判定句子集T
Th(T)=Th(K)
答:可以,这叫craig'strick。如果承认Kleene正规型定理,甚至可以再减弱到原始递归。
令φ_n为K的枚举,T里的公式就是对每一个n,把φ_n合取n次。判定算法就是数合取号,假如有i个conjuncts,那么跑K的前i个枚举,里面没有就不是,直接停机。
3.卡巴拉树。
卡巴拉树也被叫做生命之树,是存在于上帝天堂之中的一棵树。
卡巴拉树上存在十个圈层,叫做10个Sephiroth。
卡巴拉树越往上,意识层次越高,越是接近精神,脱离物质。
最高的Sephira也是最高的意识状态,它叫Kether,意为王冠,等价于佛教的空性、吠檀多的不二。
在妄想序列里,生命之树经由教会培养,不仅仅有十个圈层,还可有第十一个、第十二个、……、第阿列夫零个、……、第不可达基数个、…………等等等等,无止境无休止。
定义计算器或计数器:
φ(0)=物质,φ(1)=精神,……
唯心主义认为精神是第一性,物质是第二性。
而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精神是第二性,所以定义计算器或计数器:
φ(0)=精神,φ(1)=物质,……
φ(0)=心,φ(1)=物,……
φ(0)=物,φ(1)=心,……
整个哲学史,其实就是唯心和唯物的斗争,其中掺杂着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争论,定义计算器或计数器:
(这里的“形而上学”指得不是对科学以外的、无形之物、不可证明之物、意识流之物等的研究的那个“形而上”,而是指用孤立、静止、片面、表面的观点来看世界,认为一切事物都彼此孤立,永远不变;即使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而这种变化的原因,不在事物内部而在事物外部。)
φ(0)=形而上学,φ(1)=辩证法,……
φ(0)=辩证法,φ(1)=形而上学,……
φ(0)=减,φ(1)=增,……
4.beth。
从0、ω出发,用包含基数运算(注意:包括基数乘方)的任意递归运算,或者说添加了幂集之后利用∑0-collection公理模式,可以得到一些序数,它们的上确界是poweradmissible序数。
比如,用基数运算可以得到2^ω=beth_1、2^beth_1=beth_2等等,前ω项利用∑0-collection得到beth_ω,前beth_ω项利用∑0-collection得到beth_(ω+ω),等等,这些所有的“beth”可以利用∑0-collection得到beth-fixed-point,然后还有第2、第3个beth-fixed-point,然后又可以得到beth-fixed-point计数函数的fixedpoint,然后不断地递归下去。
5.道藏。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
——元宗体系的思想根源
南宋李嘉谋注解,元人张善渊刊行。五卷。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与老子《道德经》实为二书。
本书分为《妙》、《元》、《神》、《眞》、《道》五篇。李氏注解,逐章逐节,顺文衍义。
每篇九章,一千字;共四十五章、五千字。其内容晦涩,大致为解释《妙》、《元》、《神》、《眞》、《道》五词含义及其相生关系,并据此阐述“妙徼”、“有无”、“动静”、“隂阳”、“五行”、“八卦”、“九宫”、“道德”、“道法自然”、“清静无为”之道理,以及修眞养生原理。
李氏注解引述儒释道三教经书,逐章逐段解释原文,较为明白晓畅。认为天地万物生成顺序为由“妙”(虚无)而至“徼”(实有),修道者应从徼而返归妙本。此为全书宗旨。吴郡癸复道人雷所张善渊《序》云:“此元始所说《妙》、《元》、《神》、《眞》、《道》五篇,篇各有章,章章有言,合为五千,与我老子《道德五千》并传於世”。该书五千秘言与《道德经》玄文经异义通,参之方明有无妙窍,道法自然之旨。
经首为《妙篇》。
谓“道极不可名,寄之曰眞妙。
妙生元,元生神,神生眞,眞生道,道生德,德生徼,徼生妙,妙生元,无生有,有则有,无则无,有无相生,隂阳相推,太化变易”。
《注》曰:“妙之降曰元,元之降曰神,神之降曰眞,眞之降曰道,道之降曰德,德之降曰徼,徼者,小道也。众人自道降为德,德降为徼,徼入於有,一入於有,与道益离。
眞人自徼返入於妙,自妙入无,自无出有,欲建立则以无为有,欲寂静则以有为无,欲有则生天地不为多,欲无则返太虚不为少,以有以无出阳入隂,相生相推,如太化之变易”。
故妙、元、神、眞、道,此五者,道之名。
道者我之本眞,谓之元始之始,“游於妙,为无碍;游於元,为无知;游於神,为无方;游於眞,为无变;游於道,为无体;又降而游於德,不可以德名;细而游於物,不可以物间;精而与妙同游,不可得而见,粗而与物同游,不可得而隐;此至人所以出生入死,而以生死为旦暮之常者此也”。
次为《元篇》。
“元之所以为元者,非元也,乃妙形之始。形之所以为形者,非形也,乃混然而成,道自妙降而为元,始有恍惚之状,故曰妙元惚恍,忽然有象;妙元恍惚,忽然有物,物象出於杳冥之间,而有至精者存焉。
精全为神,神一为眞,会眞集神为元之体。故其体有明有色,有象有状,此色与明状,与象具於吾之本始,无作之者,由有微心吸撮尘象,尘象成根,道表本象乃与本明。
至人迥脱根境,复还元明,故见非色之色,素朴含明,无状之状,无象之象”。以道言曰元,以色言曰玄。
“玄为色之母,无色为玄,元色未辟,其光玄玄,一者,玄之谓也。
由有元一旋生五元,故天一为水,天生水中,水浮天而载地、元之未辟,自然太玄之中有苍素彤黄今之光,合为四象五元,恍惚杳冥”。
故“元亦玄也。“天元地黄”。元中有色,故曰元黄。
三为《神篇》。
谓:“妙至元涉於象,至神涉於数,故元篇言苍青彤黄今之象,神篇言一七九三之数。
揆之河图,则一为下,九为上,三为左,七为右。
验之天数则始青得九阳为木;丹光得三阳为火;素灵得七阳为金;玄上得一阳为水;皆一七九三之分布於四方,在隂阳为气数,在天地为运数,在日月为交数,在五行为用数”。
数始於一,成於三,中於五,变於七,究於九,故生数属天,自一至五得阳数三;成数属地,自六至十得隂数二。
一三五为阳中之阳,七九为隂中之隂。“得道者能使七之隂绝而返於阳,九之隂绝而还於一,故谓之七返九还”。
神合於数,“神始神终复归於元元”。然“神之妙,出有入无,变化不测,若遂以变化为神则非也。
盖神本於妙无,出於元始之眞,内绝心意、意识,返於自然,则神本不神,唯其不神,故神无不神”。
四为《眞篇》。
谓:“一眞返元,万化归一,眞一守一,入吾神天”。
故“眞人抱一,致一含眞,天火神,地水精,天地精神,七六水火,吾合为眞”。
“化炼水火交养精神,足以为道矣。而未为至也,所谓至者,必在固定太初,守鎭元始,道合元眞,入於无极,炼成浩劫妙一灵元,自然之神,无始无终,是数非数,是道非道,然后能变化万物,吾元始用之以成天成地”。
《道篇》谓眞散为道,道有清浊动静。大无不包,细无不入,用行而不殆。
“一眞八神,二十四道,七十二变,三元分用,八神同异,与道合眞,一周无尽,元道长生,吾曰大道一,始终复吾常”。
注曰:“一眞为一岁,八神为八节,二十四道为二十四气,七十二变为七十二候,天地人为用三元,刚柔隂阳,错综八卦,虽其分如此,然其分皆因自然,至其自然,至与道合眞,周而不尽,生生不穷”。
虽散可以为千万,及其复一,则始终不失吾常。常道以虚无为宗,以清静为本。
“虚无不动,一眞普发,清静妙通,道在其始,太一无穷,吾入清静之终始,神仙之道,清静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