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同异能者的第一次交锋
(大文学)“你小子身手的确不错,眼都不眨一下,就杀了我三个人,这笔账,总要好好算一下,否则你休想这么轻而易举就离开圣地休斯城。大文学”汤姆斯知道,圣地休斯城里不止有丧尸们,还有其他势力队伍的人,他们隐在不知名的某处,看到刚才发生过的一切。他即便不是为了留住爱德华,也要维护自己队伍的脸面,否则,还有谁愿意加入他的队伍?
方墨不确定月牙儿能否看懂自己的手势,但等月牙儿照着他背后摆的手势,走到自己身后时,方墨觉得很高兴,这姑娘的确是聪明的。
月牙儿拥有治愈系的特异功能,同浩劫后拥有这种能力的人不同,所以在她身上,异能者丝毫感觉不到她的能力,就像自己的随身空间一般。其实末世里,拥有随身空间的人不止他一个,这也算异能的一种,他们彼此间多是可以互相感应的,但却从来没有人感应得到方墨身上的随身空间。
浩劫后变异出的随身空间也算是一种极品异能了,但就方墨知道的那些随身空间,它们都有大小的限制,小到一只手提箱般大小,大的据说有十个足球场那么大。但这些空间就像是一个仓库,只能将一定量的东西收纳进去,却不具备保鲜与生长的作用,就像方墨的这种。
方墨拥有的随身空间,可以带活物进去,甚至是人,方墨自己就常进去空间里洗澡。所以别太羡慕方墨,他趁火打劫最疯狂的事就是把几十幢不同风格的顶级豪华别墅给移到空间里,每栋别墅吃喝玩乐各种设备都很齐全。
他的随身空间是打从生下来就有,而且方墨发现,自己的随身空间里可以养动植物,新鲜的食物放进去,保质期对它们来说就没有任何作用了,而且它的空间似乎随着方墨能力的增强发生着变化。
比方说领域。大文学方墨跟着老头子习武,进入一品时,方墨就发现自己的空间增大了一倍,到现在,他拥有未满三品的修为,而空间最边缘笼着一层又一层的白雾,但他隐约闻到了海水的腥味。这让方墨焦躁极了,只要进入三品,他的空间就有海了。
方墨比任何人都清楚了解自己拥有的这个随身空间的特别之处,但就跟月牙儿的治愈能力一般,外的人是感觉不到的。所以眼前的爱德华与汤姆斯并不十分看得起方墨,至于月牙儿,抹着诡异的彩妆,身形纤细,就更加不引人注意了。
不过这也正是方墨要的效果。他将自己暴露在爱德华与汤姆斯眼底,就是为了保护月牙儿。至于旁的几个人,方墨相信,一旦动手,月牙儿解决那几个人,应该不难,毕竟她昨晚可是把匕首投掷到了一只C阶变种猫的脑袋上。
“昨天那人,想要抢我的猎物,至于今天,是你们先动的手,我只不过想要自保罢了。”方墨神态轻松自如地对着面前这些人,尤其是爱德华。
说实话,方墨行走末世的时间并不长,与人动手的机会也不多,大多都是避开人,自己一个人猎杀变种动物。至于异能者,方墨必须承认,他从未跟异能者动过手,也不清楚自己的武学修为到底能不能抵抗得住异能者的进攻。但方墨必须承认,他身体里的血液开始止不住地沸腾起来。眼前是个不错的机会,如果可以,他想跟爱德华好好地打一架。
爱德华看面前这少年,就像看一只死物一般。他怎么敢把金毛给杀了?
爱德华从小就知道自己不是个好人,父母苦口婆心的教养让他觉得烦躁,打架吸毒酗酒,哪一件是他没有做过的?直到他的父母也放弃了他,只有他姐姐,从未放弃他,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将他从局里保释出来。大文学
浩劫来的时候,他同所有人一样,死了过去。但等他再醒来时,就发现整个世界都变了。他担心姐姐,跑去姐姐家里,正好看见姐夫变成丧尸,趴在姐姐的身上啃咬她大腿上的肉。爱德华抓起边上的凳子,砸碎了姐夫的脑袋,腥臭的脑浆溅满了自己同姐姐一身。
爱德华将姐夫的尸体从窗户上丢了出去,然后小心地擦干姐姐身上的血污,可不管怎么样,姐姐还是死了,还没来得及变成丧尸,就被姐夫吃得一干二净了。爱德华吃力地将姐姐抱回到房间,在床底下找到了害怕得缩成一团的侄子。
将能带走的东西收拾好后,爱德华放了一把火,把房子烧掉,然后就带着侄子金毛在末世里流浪起来。那时候金毛不过七岁。一个独身的男人带着一个孩子,在末世里是很难存活下来。
爱德华本来就是只会吃喝嫖赌的坏蛋,末世里头没了正义与良知,他过得也就愈发肆意放纵起来。但金毛却是他唯一在乎的人,因为姐姐的关系。他知道,如果姐姐还来得及交代他的话,那么她一定会要求自己照顾好金毛的,所以,不管金毛做了什么,他都会帮他。
直到金毛成为另外一个自己时,爱德华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和平年代里,姐姐一定会将自己的儿子教育成一名成功的社会精英,就像姐夫一样,但现在是末世,末世里只有流氓与混蛋才能活下去。
他丝毫不觉得侄子这么做有什么不对。爱德华的纵容与鼓励,让金毛变得愈发兴奋起来。那时候爱德华已经是俄狄修斯城最大公会烈火里的头等异能猎人。
因为他的异能与残忍,烈火里头没有人不服他,这也让金毛变得愈发肆无忌惮起来。直到金毛玩弄了会长弗雷德的女人。
弗雷德对爱德华与金毛下了诛杀令,同时在猎人协会发布了悬赏令,只要有人能取下金毛的人头,烈火公会将奖励他极丰厚的食物与武器,同时他将接替爱德华原先的位置,成为烈火的猎人。
如果只有爱德华,他根本不惧怕这些人,但再加上一个金毛就不行了。他们必须避开城市,在乡野里风餐露宿,但这样遇上变种动物的机会就变大了许多。遇上汤姆斯的时候,爱德华其实并不怎么想加入他的队伍,因为这支队伍太小了,根本满足不了爱德华。但金毛过怕了乡野里的日子,想要留下,于是他只能点头。
汤姆斯是个聪明而又有野心的人,他对金毛非常放纵,这让爱德华对这小子的上道觉得很满意,可他没想到,方墨竟敢杀了金毛,金毛是姐姐留给他的最后一件东西,如果不杀了方墨,难泄他心头之恨!
“你杀了金毛,就必须得死!”
方墨眯着眼,看着面前的人退开几步,将爱德华让了出来。这老头说话的口吻冷酷极了,眼神怨毒。方墨轻轻挑眉,这是要开打了吗?
也没心思同对方废话,两个人几乎同时朝对方出手。这回,方墨嘴角的笑是彻底真心实意的,老头子说过,凡事都要占一个先机,他没有同爱德华争口舌之快,提前动手了,但却没想到爱德华也没准备给自己废话的功夫。
方墨甩出去的刀在空间撞到了爱德华凝出来的冰锥,叮一声,冰锥的尖锐被刀削掉一半后,仍然朝方墨这边射了过来。方墨下意识地伸手挡开,可只那么一下,方墨就觉得自己掌心一阵刺痛,那冰锥比平常的冰要冷上太多,遇上方墨的手掌心被甩开时,硬生生扯下一道皮,血立马涌了出来。
对面的爱德华喈喈喈喈地笑了起来,古怪又阴森,“小子,有两下本事,碰到我的冰锥竟然还能甩开。”
爱德华若只凭凝冰这一手异能就能坐上烈火的二把手的话,那是绝对说不过去的。他凝结出来的冰,比别的冰系异能者要来得强大许多,因为他的冰只要碰到,除非你立刻把黏着的部分用刀连肉割掉,否则整个人都会被吸干热量,这也就是为什么当他看见方墨的刀削掉冰锥的尖角后一点都不急的原因了。
汤姆斯依然站在阴影里没有动,嘴角勾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原本还以为这青年必死无疑了,倒没想到他竟有这么强大的力道甩开那冰锥,心底某个打算开始慢慢成形。
方墨捏紧了拳头,只觉得掌心处一片黏热与火辣。若是平时,他倒也不觉得怎样,只是这伤口偏伤在手上,便让他接下来的举动诸多受制,而且血腥味漫出去后还会引来丧尸与各种变种生物,到时候他要面对的敌人就更多了。
就在方墨暗自懊恼轻敌大意时,掌心忽然涌过来一阵又一阵的温热暖流,而那一层一层刷上来的暖流渐渐抚平方墨掌心的火热。直到那暖热感消失,方墨悄然握紧拳头,果然,手上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了。
对面的爱德华手上隔出一层淡淡的白雾,然后凝出又一根银亮的冰锥朝方墨刺过来时,方墨护着月牙儿身形快速一闪,躲开了爱德华的第二次进攻后,方墨勾着嘴角,冲一击不中的爱德华挥了挥手。
“我当你那异能有什么了不起的,瞧。”众人顺着方墨的动作,将目光集中到他掌心,那里竟然一点伤都没有。汤姆斯禁不住心底的激动,踏步走出原先的角落,眼底绽放出狂热,治愈系,竟让他遇见一个治愈系的异能者!大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