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兄弟,皮肤不错!
(大文学)不是没有人想要将丧尸彻底从这个星球上消灭,毕竟论起单兵作战能力来比,人比丧尸要聪明太多了,丧尸除了咬死你吃掉你之外,也就那一双石头般坚硬到足以扯开人的胸膛的手厉害些,而人却可以利用身边的一切去击碎丧尸们的脑袋。大文学
关键就在于丧尸实在是太多了,一个丧尸永远是不可怕的,可怕的是一群丧尸,你打得死一个,却挡不住蜂拥而来的一群。
顺着流动的风,方墨已经闻到了空气中的腐臭味道,听见丧尸们兴奋的咕咕声了。毕竟这儿的血也留得不少了。方墨没有放松对爱德华的戒备,虽然剩下这些人全都联合在一起对付起爱德华来,但就爱德华来说,他唯一的目标只有自己。
汤姆斯倒没有放着方墨走近来,反而借着这个机会好好打量起方墨来。他很年轻,而且气色很好,这点足够汤姆斯惊讶了。末世里的女人们都是从苍老的,她们没有足够干净的水源与甜美的食物来滋润她们的皮肤,也没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去包养她们的肢体,所以末世极少美女。男子却相对来说要好上许多。
末世里,有许多天神般的男子。他们有着棱角分明的五官,曝晒在日光下的蜜色肌肤,与丧尸与变种生物搏斗下养成的精壮躯干与敏捷身姿,让他们犹如古希腊战神一般耀眼。当然,前提是你有张不错的脸庞,还有那该有的身高。但同女人们一样,男人的皮肤也多是沧桑的,这年头,风沙洗面,唯一一点水源需要留作饮用,只要是张脸,都细腻不起来。可方墨的皮肤,显然很不错。
汤姆斯为自己此刻心底的念头不好意思了一下。生死攸关的时候,自己竟想到这些有的没的,但这也不能怪方墨。大文学
方墨的随身空间里从一开始就有足够的甜美水源,老头子自从尝过他空间里的水后,到死都没有再喝过外面的一口水过,什么农夫山泉有点甜,跟方墨空间里的根本没法比。而且别的人已经在末世里摸爬滚打了十几年,吃了多少腐臭的变种肉,而方墨呢?他昨天还吃了个水润多滋的桃子呢。
人家底子好,又好吃好喝养得不错,你汤姆斯想跟他比肤质,这不是自寻死路么?
方墨倒是奇怪了一下汤姆斯那过于专注的眼神,身子微微偏了一点。汤姆斯好笑地挑了挑眉,心底却更加肯定了一点,眼前少年可以过得这样自在,他的治愈能力绝对很高。只是圣地休斯城附近的几个三线城镇里并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他既然是个厉害的治愈系异能者,没道理不被那些大型公会据点留下来,这里头,究竟有什么古怪?
方墨还不知道刚才月牙儿帮自己的那一下,对这个小队里每个人的心理活动发生了这么大的扭曲,他知道,若不解决爱德华,他想要顺利脱身也不容易,所以还是要看汤姆斯怎么决定了。
汤姆斯这个人,就方墨来看,面容显得有些阴柔,那一身迷彩的打扮让他浑身充盈着浓浓的杀气,而这样的人,在末世里多小也算是个人物。方墨也不敢轻敌,能带领一支队伍,底下还有爱德华这样的异能者供他驱使,足以方墨提高警惕了。
方墨还有最后一手,那就是隐到随身空间里,只不过老头子说,有了第一次就会有下一次,在末世里,唯一不能纵容的就是惰性,否则他就完了。大文学这会儿他笃定汤姆斯是不可能让自己陷入丧尸围困的局面里,所以他不急,反正等丧尸全部围拢过来也还需要两三分钟的样子。
“不如,换个地方,继续打?”汤姆斯说这话的时候,不轻不重,面上的表情也是淡淡的,但方墨明显看见爱德华的脸色黑了许多,操控冰锥的时候也有些不稳。果然,汤姆斯的示好,让爱德华觉得恼怒了。
原本方墨并不想扯进任何一支队伍里,但相比较成为丧尸们的下午茶来说,方墨还算比较理智的。趁着爱德华不注意的时候,方墨手中的匕首猛地射了过去,朝着爱德华的手狠狠地扎了下去,那冰锥在空中抖了好几下,然后跌到地上,哗啦一声,还来不及碎成冰渣就成了水。
方墨冲月牙儿打了个手势,然后她就乖乖地绕开所有人走到方墨身边。方墨知道,月牙儿还听不懂自己的话,反正他不会把她独自一个人丢下就是了。
汤姆斯踏出一步,正好挡住爱德华盯着方墨的阴狠眸光,面色沉稳强势,“爱德华,你要知道,我们队伍里已经死了两个人,于情于理,你都必须卖我个面子。”
爱德华出来混的时候,汤姆斯还不知道在哪儿吃奶呢。他那么点心思,爱德华哪里不晓得?一个治愈系的异能者足够珍贵,珍贵到他这样的水系异能者也比不过,更何况方墨这小子功夫不错,这就更加让汤姆斯心动了。
死死地盯着方墨那边,爱德华顺势对上汤姆斯的眼,然后诡秘地勾了勾唇角,“你的面子,自然要给,只是一会儿动起手来,你若插手,便休怪我连你也杀了。”
爱德华转过身,朝圣地休斯城外走去,而被动停下来的那几人脸色更加难看了。本来跟着替金毛那小子报仇就不怎么乐意了,这会儿还被爱德华给伤到了,尤其是少了条胳膊的那个,自然是不服的。几个人齐齐地看向汤姆斯,汤姆斯脸色如水般阴沉地盯着爱德华的背影,然后冲自己的队员摆了摆手,“先止血,多绕几圈,别把畜牲带回驻地。”
这支队伍是他汤姆斯的,爱德华,不过是他汤姆斯手下一条会咬人的狗,若是不懂规矩,他不介意换一条。想到这里,汤姆斯往身边的方墨点点头,“我身上有枪,你也别想跑,总要给我一个交代才行。”
汤姆斯临走前顺手将扯下来的那截胳膊给丢到街边二的阳台上,这样一来,起码能够留下一部分的丧尸们。至于其他的,他们走得快,倒是不怕。
方墨原本以为受了伤的队员是要被抛下的,毕竟丧尸与变种动物的鼻子很灵敏,一点血腥味道都会让它们兴奋起来,而他们这支队伍里,除了自己、月牙儿还有汤姆斯三个人,剩余的几个人多少都挂了彩,这血腥味道对丧尸来说足够浓了。
直到他们绕着一处重复走过第三次的时候,方墨停了下了来,“我没耐心同你们继续兜圈子,起码丧尸们被抛开挺远的,要打就动手。”本来就没打算要同汤姆斯他们这队人继续走,现在找个借口发作也不错。
月牙儿瞧见方墨停下来,立马就握紧了手上的匕首站在方墨身后,神情戒备地盯着旁边的人。这动作大大取悦了方墨,果然是世上最完美的基因,就这素质,搁哪儿都是人才。
其实,方墨不乐意走了,汤姆斯也快憋出内伤来了。
他没想到方墨这么能忍啊,带着血腥味道回到驻地,这样太容易暴露目标了。以前出任务遇上这样的情况,汤姆斯会采用两种法子解决,一是割下丧尸或者变种动物身上的肉贴在伤口上,盖掉香甜的血腥味道,第二种就是用火烧,基本就是断胳膊断腿那种,这不是最好的法子,却是最有效能止血的法子。
汤姆斯之所以什么都没做,就是因为他在等方墨主动出手帮忙啊!不说多兜圈是件麻烦事,就说你方墨也该上道点,先向他这老大表点态,不是吗?可这方墨愣是什么话都不说,绕了两圈就说直接开打,怎么就不主动提出来帮帮忙呢?
方墨倒没想那么多,再说了,他又不是治愈系的异能者,哪里想得到这一点?反正这会儿丧尸要追过来还要一会儿功夫,还是先打了再说。
爱德华一直注意着方墨,在方墨停下来的时候,他也跟着停下脚步,眼神阴毒地防备着他。他哪里会不晓得汤姆斯的算计,他不拦着,只不过是想看看方墨这小子的治愈能力究竟有多强,而且治愈系的异能者动用一次异能,多少会让自己的元气受伤,这对爱德华来说是个不错的机会。
“方墨,你和你兄弟,加入我的队伍怎么样?”汤姆斯直接开门见山的邀请方墨留下,对他来说,金毛的死总算有点意义了,因为如果不是金毛的死,他还不知道圣地休斯城里出来一个治愈系异能者,这事若是被别的队伍知道,他知道为了争取方墨的加入,他会多出别的敌人。而眼前在他有利的情形下,他不介意牺牲一个爱德华。
他要告诉爱德华,这支队伍,当家作主的人从来就是他,而不是你爱德华。爱德华若是能容下方墨,那么他不会对爱德华动手,毕竟爱德华的水系异能挺有用的,但他若是不服,他选择要一个治愈系的异能者。大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