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天斩
就像是无事发生一般,李太白很自然的走到了主管所在的楼阁。
这个楼阁可不是他这种人能进的,所以理所当然的,他被拦了下来。
被拦了也不恼,他就这么坐在楼阁前面,等着主管出来。
老宋有面子让主管见他,他可没这个面子。
粗布衫,砍柴刀。
这样的打扮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人们只当他是杂役,最多只会奇怪这种级别的杂役怎么有资格来这。
说是主管,那是相对于老宋这种人,对摘星楼的客人来说依然是个被呼来喝去的。
迎来送往这种营生,肯定还是要做的,所以主管其实不难见。
主管不认识李太白,但他认识李太白脸上的火纹。
“你来做什么?老宋还没回去么?”
“他回来了,我来只想问问……”
“别一天到晚想着有的没的,该给的赔偿也给了,你还想怎么样?”
“我能怎么样,我什么都做不了。”
“知道就好,别忘了咱们的身份,奴婢就做好奴婢的事。赶紧回去,老宋已经让客人闹心了,你别在这里添乱。”
主管说完,也不等李太白回答,转身便回了楼里。
李太白露出一丝挣扎,一丝痛苦。
“还在啊……”
他似在问人,
“在这世上,老宋的命值两百两,玉簪值三百两,这楼里的人,该有个百万两。”
又似在问己。
“那在我心里,老宋值多少,玉簪值多少,这楼里的,又值多少?”
挣扎散去,痛苦隐没,唯有了然浮现。
“无价!”
江湖有四俊,李太白为首。
每一个见过李太白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赞赏一句——
“好一个俊郎君。”
俊的不是人,而是他的刀。
未见天斩不识高,日月星辰俱飘摇!
李太白没学过武功,他不懂搬运内气,不会拆招解招,他甚至连字都不认识多少。
毕竟,就算他再天资聪颖,全家死绝的时候,他仅仅只有四岁。
但他会劈柴,他劈了很多年的柴。
他本该劈一辈子的柴。
如今,他劈起了别的东西。
元帝十七年,七月,
【天斩】李太白横空出世,
是役,摘星楼一分为二,淄罗江断流七日。
荀氏八龙,阴阳二煞,天山老人,长流仙并二十七位一流高手,尽没于此。
仅,一刀之威!
………………………………………………………………………………
李太白留下三百两,作为自己的赎身钱,离开了摘星楼。
他知道自己应该很强,但不知道到底有多强,现在他知道自己除了劈柴,还能劈很多东西。
可他宁愿不知道,他从没想过劈柴以外的东西,一次都没有。
他宁愿自己现在还是老老实实的在摘星楼当一个火头工,被人叫火儿脸,然后攒钱娶玉簪。
可这世上没有心想事成,就好像他爹一样。
他爹肯定没想过死在黑燕匪手上,可最后还是死的跟鹌鹑一样。
所以玉簪死了,他也被人称作【天斩】。
离开摘星楼之后他开始了一段流浪的生活,漫游在神州大地。
他没想过报仇,因为他不傻,黑燕匪肯定不会是他的仇人,顶多是一把刀。
甚至连刀的算不上,因为他们还不配。
雄霸青州的确是威风逼人,但他爹当年也是正儿八经的青州首富,手下的那些护卫可不是白吃饭的。
势如乾元帝,对于天下的局势有时都有些束手无策。
他的仇,背后的水太深了,他还蹚不起。
不过他并不无聊,摘星楼被他斩了的那些人,可不是他这种无亲无故的。
大老板也是个妙人儿,他不会来找李太白的麻烦,因为他是个生意人。
所以他只是发了悬赏,他修复摘星楼花了多少,李太白的人头就值多少。
为仇的想杀李太白,为利的想杀李太白,无仇无利的也想杀李太白。
【天斩】的名头太大了,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可承担不起。
对于来找麻烦的人,李太白没有留手,或者说他不知道怎么留手。
劈柴可没有什么劈到一半不劈的说法,既然挡了路,自然要有死的觉悟。
来杀他的人都不算穷,不过想想也是,饭都吃不饱又哪儿来的闲工夫练武呢。
不是每个人都能像李太白一样,靠劈柴劈出个【天斩】的名头。
这些人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值钱的物事,靠着他们的‘接济’,李太白的生活有了保障。
所以说句心里话,他其实挺乐意见到这些追杀他的人的,尤其是他穷的时候。
走一路,杀一路,砍柴刀上的锈迹像是被血洗掉了一般,露出漆黑如墨的刀身。
许是杀多了的缘故,生铁打造的砍柴刀倒是越来越锋利了。
不过李太白并不在意这些,对他来说,锋利与否并不能影响他砍东西。
他可以什么都劈不开,也可以什么都劈开,这取决于他的心情。
杀到最后,在所有肯为死在他刀下的人报仇的人死绝了之后,终于没人在为仇而来了。
他头上的赏金更多了,但仅仅只是数字的堆砌,为钱的杀不了他,能杀他的钱打动不了。
初出茅庐的新人不敢找他麻烦,积年的老鬼丢不起那个人。
所以江湖上开始流传出他是青莲剑仙后人的消息。
这个消息,信的人多,不信的人也不少。
但最终,找李太白麻烦的人少了很多,有幸见识过他天斩的人也开始将他和其他三个人并称为——四俊。
这些事情对李太白没什么影响,他还和从摘星楼离开的时候没什么区别。
他依然不会内气,不会招式,字也没认识几个。
他还是那个跑上几十里地就会开始喘气,过江要靠船不能靠飞的普通人。
唯一的不同或许就是他刀上的锈没了,这把生铁刀也成了大家眼中的神兵。
时光能改变很多东西,它能让人遗忘被李太白杀掉的人,只记得他【天斩】的惊艳。
也能让摘星楼修复的完好如初,除了地上长逾百里,直入淄罗江的刀痕在叙说当年那一刀之外,似乎和以前没有什么区别。
李太白再度回到了摘星楼,他讶异的发现,当年老宋的居所外,老宋媳妇儿的坟冢旁边,多起了两座坟。
坟前无碑,但一眼就能看出是谁的墓。
墓修的很精致,而且一看就知道经常有人打理,丝毫没有杂草的痕迹。
仿佛时光倒流,曾经被烧毁的房屋被修理一新,完全看不出灼烧的痕迹。
轻手轻脚,像是怕惊动什么一般,时隔多年,李太白再度推开了这栋小屋的房门。
屋里的确有人,但不是他期待的两个身影,这让他的眼神有些暗淡。
屋里一共有两个人,一男一女。
女人很美,她的存在让这座简陋的小屋蓬荜生辉,就像是一个光源一般。
李太白流浪的日子也见过不少美人,各种各样的美人都有,这些美人或是被他救过的,或是想杀他的。
但无论多美的美人,总会有些缺点,或是肤色略暗,或是毛孔稍大,或是……
就连玉簪,平心而论也不是完美的。
‘作为女人,玉簪还只是个小孩子。’
眼前的女人或许也不是完美的,但至少李太白看不出哪里不完美。
女人着一身轻纱襦裙正在斟酒,苍灵玉雕成的酒壶在她的手中显得黯然失色。
价值千金的宝玉酒壶和她的手比起来竟是那样的不相称,就好似她的手才是玉一般。
每一个看到的人都会觉得,用苍灵玉雕琢的不是酒壶,而该是她的手才对。
没有丝毫杂色,增之则肥,减之则瘦,美玉天成说的便是此景了吧。
此刻的她,为了不影响斟酒,轻轻的撩起了长袖,露出一双丰盈但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的手臂。
手,本来已绝美,再衬上这双手臂,更令人目眩。
这样的女人无论走到哪儿都该是引人注目的。
但在这里却没有,因为她旁边还有一个男人。
如果说有些人无论走到哪都会是注意力的焦点,那么如果将这些人集中在一起,这个男人也依然会是焦点中的焦点。
这是个很好看的男人,很奇怪一个男人竟然会用好看作为形容词,可除此之外,似乎再也没有别的词能形容他,配形容他。
他只是慵懒的坐在那,像是在等着什么人,华贵的衣着与周围的环境明明有十分的不融洽,却因为他而体现出无比的和谐,好像这里的环境就该像他那么穿一般。
美人有着不可言说的高贵感,为他斟起酒来又显得十分自然,好似服侍他是莫大的荣幸。
桌上的下酒菜很简单,只有一叠油酥花生米和一盘拍黄瓜,随处可见的小菜摆在他的桌子上之后就像是脱胎换骨一般。
只因吃的人不一样,菜给人的感觉也变得不一样。
似乎对李太白的到来早有预料,男人维持慵懒的姿态没有变化,只是用眼神示意李太白坐下。
美人娇笑着为李太白斟了一杯酒。
李太白注意到酒杯只有两个,下酒菜虽然简单却也没有动过的痕迹。
“您是在等我?”
李太白不认识这个美人,但他认识这个男人。
或者说,只要是摘星楼的人,没有一个不认识这个男人。
摘星楼之主,七仙之一,玉泉仙陆昭。
大老板拨弄着盘里的花生米,偶尔挑一个扔进嘴里。
“里娃儿,倒嘶有点儿意嘶。”
大老板是益州人,虽然很久没有回去,说话依然带着乡音。
“裁了我嘞楼,现在才回来。”
停箸,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挥手示意不用再倒。
“瓜娃子,里尊备啷个赔藏我嘞损丝。”
李太白没有接大老板的话,只是静静的坐着,良久——
“谢谢您。”
“谢个摧子,里要不撕【天暂】,我修个摧子嘞坟,淄罗江下头嘞鱼还等到瓷饭嘞。”
“可我是【天斩】,所以我要谢谢您修葺了他们的坟。”
美人不禁掩嘴轻笑,霎时间春色满屋。
大老板也有些被逗乐了,他似乎对李太白的话很满意。
“里既然醉个样子唆的话,辣窝也不和里多废话,窝需要一个打叟,里干不干?”
“打手的话我干不下来,但火头工我干了十多年,不介意继续干下去。”
“哈哈哈哈……”
狂笑中大老板亲自斟了两杯酒,举杯向李太白示意,不等他回应便一饮而尽。
起身一震衣袍,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在他身后,美人对李太白行了一礼,跟着走了出去。
把玩着酒杯,李太白看着窗外的三座坟冢,发出了一声轻笑。
挑起一枚花生放进嘴里,
“真是难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