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我是来接人的

第二百零二章我是来接人的

200、我是来接人的

新岛,夜,10点。

东方大街沿途仍有许多观光车,导游在隆隆的车声中滔滔不绝地向游客介绍这里的风光——朝南边前行3000米便是总统府,往北上便是著名的商业中心。其实在距离连云伟所住的酒店不远处,便有相当不错的纪念品商店,专门面向观光客,价格便宜,品质保证,再一直往北走,商店会越来实用,饭店的档次也趋向与家常,但街边的杂草也更茂盛。

不过这样的观光车从来是不到那边去的,通常在跑马场附近转一圈也就结束了,当然,如果观光车上的游客都趋于年轻化,导游会与大家讨论,是否选择一些比较有‘本地特色’的酒吧去坐坐。毕竟这四个字还是十分吸引人的,大部分客人都会按下‘同意’键。

到达那片区域之后,连云伟与导游打了个招呼,便独自打车离去。到达拉普拉多酒吧的时候,已经是11点,但对于这片区域,深夜11点犹如凌晨6点,充满了活力与精神。

酒吧的停车场坑洼不平,到处都是积水,来此停泊的车辆只好尽可能躲开这些深坑,以免损坏自己的轮胎。酒吧看上去很普通,不过是一间单层水泥建筑,外墙漆成了浓淡不一的蓝色,中央是黑色的钢铁大门。酒吧里乐声悠扬,正放着飞儿乐队的《千年之恋》——如果一家酒吧里放着如此柔情的歌,这足以证明这间酒吧的经营出了问题。

酒吧里面黑得像是恶人的心思,只在一角有淡淡的粉色灯光。聚光灯照射下的舞台下,一个身材粗壮、皮肤粗糙的舞娘正向一小撮已经酩酊大醉的酒客卖弄自己并不丰满的胸脯。一个酒客起身将一美元塞进舞娘的吊带袜里,趁机在她身上揩油,舞娘想转身避开他,但没有人愿意为她出头,与那只脏手相伴的只是一群人的口哨。

一个胸部丰满、双腿修长的女郎扭身走向连云伟,从她身上仅有的布料便可看出,她与舞台上的舞娘应该是好同事。

“我叫劳拉,你想喝点什么吗?”

“给我一瓶苏打水,给你自己也买点喝的。”

连云伟右手掏出一张面值10美元的纸币,左手食指在纸币上弹了弹。

她接过纸币,一边走一边扭动着腰肢,回头飞吻,“等我,我很快回来。”

果然,不到一分钟,劳拉又出现在连云伟面前,手里拿着苏打水与他自己的饮料,但没有找回零钱。

“这么贵?”

劳拉把手伸过来,贴在连云伟的大腿内侧,手指轻轻地抓挠,将嘴唇俯在他耳边轻轻吹气,“花这么点钱是值得的,如果你想,可以得到更多哦。”

“我是来这儿找人的。”连云伟并没有推开这姑娘,只是轻轻地告诉她。

“看来你已经找到你要的人啦。”劳拉卖弄着廉价的性感,向连云伟靠得更近了。

“我又高血压,医生说我不能太激动。”连云伟转过头,不去看那即将凑到自己脸上的东西,眼睛盯着酒吧柜台上廉价的酒瓶。

劳拉笑了,长长的指甲划过连云伟的手背,留下一道白色印子。连云伟咳嗽一声,小心翼翼地抽出她的手,放回她自己所在的椅背上。

有些迷惑不解地看着连云伟,劳拉的眼睛里的神采仿佛被什么遮挡住,黯淡下来。其实她很聪明,她的眼眸中不仅仅有脱衣舞娘的狡黠,还有清纯的灵动,连云伟很奇怪,她是怎样让狡黠与灵动这两种截然不动的特质在她的身上和平共处的呢?

“我明白了,那你究竟是什么人?警察?送传票的?收债的?你身上有种气质,我见过,我应该知道的。”劳拉将身姿坐低,眼珠向上看着连云伟,像只狡黠的猫。

“什么气质?”

“危险的气质。”劳拉停顿了一下,换了一种说法,“总觉得你来这里就会带来坏消息,或者说,你本身就是坏消息?”

“我告诉过你,我是拉找人的。”连云伟掏出两张二十元面值的美元,放在劳拉的手上,“拿去买件衣服?”

“哟,够我买一套衣服的了。”

“嗯,你身上这种,够你买两套的。”连云伟的语气中没有嘲讽之意,只是就事论事般平淡。

劳拉再次笑了起来,眼睛弯弯的,清纯得像是刚刚从最封闭的大山里走到城市,她将钞票塞进胸罩,一只手放在连云伟的手背上。

“那你现在告诉我,找的人叫什么名字?”

“他叫雅克,外号牦牛。”

劳拉的眼角不自觉地抽了抽,视线朝吧台对面瞟了一眼,然后身手从胸罩内将那两张钞票拿了出来,递还给连云伟。

“帮不上你,不认识这个人,钱还你。”

“我有钱事情需要他的帮助,既然你不认识也没关系,这钱是你的了。”

“我得走了。”

劳拉想了想还是将钱收了回去,站起来离开。连云伟看见她和酒保说了几句话,便走进一间写着‘闲人勿进’的牌子的房间。连云伟知道那门后是什么地方:一间昏暗的更衣室、一间无法上锁的厕所,还有几个除了椅子、避孕套和纸巾再无其他东西的空房间。

或许,她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聪明,连云伟想。

舞台上的舞娘结束了表演,捡起落在台上的衣服朝吧台走去,酒保立即宣布下一场表演开始。这次是一个个子高大、身材丰满的金发女郎,白色的肌肤在灯下像是丝绸般发光。刚一上场,便引起满场兴奋的欢呼声。

连云伟也站了起来,沿着吧台走向后门,走到酒吧外面的小巷。

外边刚刚下雨,蒙蒙的雨雾中,一切都变了模样。连云伟沿着后门走向左侧,那里有一个半满的垃圾桶,旁边堆积着空啤酒桶和啤酒箱。身后传来了脚步声,连云伟转过头,来的人身高足足有190厘米,体型健硕得像是摔跤运动员,剃着光头,眼睛很小,年纪看上去不到三十岁,左耳上闪耀着一只金耳环,粗大的手指上戴着戒指,穿着松松垮垮的灰色T恤与灰色裤子。

“不管你是谁,给你十秒钟,从我地盘上消失。”来人恶狠狠地说。

连云伟叹了口气。

下着大雨,我他妈没带伞,连件雨衣也没有,站在一个三流小酒馆的后巷,被一位壮汉威胁。这种情况下,只有一种选择。

“牦牛牦牛。”连云伟亲热地叫道,“我的天,你我们多久没见了?难道你不记得我了?”

壮汉皱起眉头,连云伟朝前走了几步,双手摊开,满脸热情的笑容,右脚突然驶进朝对方的两腿之间踢了过去,壮汉根本来不及喊叫便轰然倒地,双手抱住裆部,头撞在水泥地上开始干呕。

“下次你就记得我了。”

连云伟再次一脚,踢在壮汉的腰部,看见壮汉的腰间有一块凸起,便弯腰从他腰间拿出一把手枪,那是一把已经上膛了的贝瑞塔,挺旧的,应该用的次数不少。连云伟三两下拆成零件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然后将那壮汉扶了起来,让他倚在墙上。牦牛光秃秃的头上全是雨水,裤子也被地上的污水弄脏了。

牦牛缓过起来,双手撑在膝盖上,怒视着连云伟。

“你还想再来一次?”

“不,这种招数只能来一次。”连云伟蹲下身子,看着牦牛,笑容可掬。

“那你想怎么样?”

连云伟从腰间拔出自己的瓦尔特P99,上膛,将枪身凑近牦牛。“下一步,便是最后一步,演出结束。”

“哦,你有枪啊,吓死我了。”

“我知道,看着我。”

牦牛想尽力站直,本以为自己可以,但最终不得不再次弯下腰。

“你知道我是谁,对吗?”

“我不知道,你说你是来找人的,找我。”

“对的,找你。”

牦牛的说话有些困难,连云伟觉得,自己刚才的两脚踢得太狠了,第二脚不应该踢腰部的,踢手臂或者大腿会好得多。

“那你是谁?”

“有一位警察,前几天被抢了手枪,据说这人,现在被你们守着,我想把他接回去,明白了么?”连云伟突然有些暴躁,想抬手扭断这家伙的脖子,然后再扔进阴沟里。

“你是来接人的?”

“对,我是来接人的。”连云伟忍住了火气。

大口地呼吸了几声,壮汉大声地对着后门喊道,“牦牛,他妈的他是来接人的。”

连云伟抬起头,他本就面对着酒吧的后门。

一位瘦弱的男性出现在酒吧门口。他有着典型的欧罗巴人的面部特征,穿着一件白色T恤,薄薄的衣料下现出了清晰的肌肉线条,他至少有45岁以上,比年云伟要高一些,后背笔直,丝毫没有驼背或者衰老的迹象——除了鼻梁上的近视眼镜与满头白发。他牛仔裤的裤脚拉到了小腿处,脚上穿着塑料凉鞋,手里拿着一条手帕捂在嘴角,似乎这巷子里的空气让他脏兮兮的身体里的五脏六腑会更脏。

“就你一个人来接人?”真牦牛的声音嘶哑难听,十分飘忽,中气不足。声音压抑着从喉咙里挤出,像是毒蛇,凉飕飕、腻乎乎,伴随着低声的咳嗽。

连云伟原本以为,外号叫牦牛的家伙肯定是这种壮汉,不过这没关系,反正要是刚才那两下放在眼前这瘦弱的家伙身上,恐怕就接不到人了。

“是的,不需要太隆重。”

“咳……,一个人有些危险,你朋友身体不太好。”

“如果我朋友的身体问题是因为你,你就不会担心你身体的问题了,我保证。”连云伟笑呵呵地告诉对方,“我会找到你,找到你的亲人,找到你在乎的每一个人,你信么?”

“我孤家寡人一个。”毒蛇说完这句话,便又用手帕在脸上捂了捂,又轻轻地咳了一声。

“意思是,我们现在就要探讨一下你究竟在乎什么?或者你什么都不在乎?”连云伟略略弯腰。

“跟我来吧,斯巴达勇士。”

毒蛇点点头,似乎因自己引起面前的男人的怒火而沾沾自喜,然后转身朝着巷子的另一头走去。雨水从上空落下,路灯下的光影里串串水珠滴落,灯光将真牦牛的身躯上笼罩成一个光圈,从后面看,前方黑糊糊一片,像是走进了地狱。

将手枪插进腰间,连云伟扯了扯衣服,突然一拳将壮汉打晕,然后再施施然跟上真正的牦牛。

怕什么。

真正的地狱也敢闯。

……

在那栋酒吧400米处的一栋楼上,一个人趴在狙击枪的夜视瞄准镜背后,像一座雕塑般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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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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