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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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无目的走在大街上的我,刚刚坐着公车回到我闲逛了一上午得老地方。早已过了午时,街上满是人,挤得不像样子,倒好像过节了一样。大家的脸上都飘着轻松和惬意,和我完全不同。尤其是在走出店门,得知我的手机已经是积重难返,没有抢救返修的价值后,我更是眉头深锁。这下倒是用不着我犹豫删不删那首曲子了,手机直接就自然报废了,也消掉了那些本不应该留下的回忆,在也用不着徒添苦恼。

还记得,那是陆归之第一次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一个普通八音盒,小店里很普通普通的那种。可是每次一上起发条,看见滚轴上的尖锐把一排细直锃亮的钢片拨弄当当响,我就止不住地会把嘴角咧得很弯。

问他的时候,他敷衍得很,说着你们女孩子不就喜欢这些东西,这样的话。那个盒子我保留了很久,一直想找到那个和它发出的调子一摸一样的曲子,可是一直没能如愿。他送的东西果然也像他,明明是一个如此普通的音乐盒,却和陆归之一样矫情,非得配上一些偏门的曲子,一点都不合群。为了怕陆归之耻笑我在意这些小玩意,我还特意蒙着被子,用卡带把曲子给完整的录了下来。心想,留着这个声音,总一天会找到,总有一天。

那时还是小孩子的我们,从来就是这么执着。

直到后来有了手机,卡带制品也渐渐淘汰了。才找了一个安安静静的晚上把声音转录到了手机上,当作铃声一直用着。当时,中学生有手机的情况还不普遍,并不像是现在。对于这个手机我也自然宝贝得很。别人大多以为我不过是得了个稀奇物件,虚荣着的新奇劲,却不知道这个机盖上黏着HELLKITTY贴纸,泛着少女气的手机是陆归之拿参加全国中学生模设大奖赛的奖金,给我这个不成器的妹妹添置的。

我记得我当时高兴极了,整个人笑得龇牙咧嘴的。我黏了他好久,他都一直没有回应,直到我都把这件事渐渐淡忘掉了,我以为他也忘记了。

那时的日子顺利极了,老天好像故意给陆家让出了快车道,父亲的生意也越做越大,陆归之成绩好得名校抢着要。家里的两个男人各自混得风生水起,母亲笑眯眯地坦言准备好好地享后半辈子的清福,余下的任务不过是瞪大眼睛好好挑一个顺眼的小伙子做女婿。

她对着我说这话的时候,陆归之就站在不远处,我偷偷用眼睛睨着他,想看看他脸上的光影。

现在,我早已记不清陆归之当时的表情。那时的一切也早已模糊了,就好像做了一场梦,虚幻得很。老天爷让出的快车道,也只不过陆家这台车撞起来更加惨烈些罢了。呆在天上大概太无聊,消遣着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打发时间。

生命太短,回忆却太长。我暗叹一声,看看腕表,竟也已是这个时间了。也不知沈丹会不会比我早点到家。最好可别这样,我掐着眉头用上了几分力,想着她吹胡子瞪眼的劲头,便有几分发笑。她那样牛脾气的人,怕是叫上那家人开个门也是不愿的。

也罢,她那是家不像家,我这是有家归不得,倒也不比她好到哪里去。我抱着如此自嘲的心态,挤上了又一辆公交车。和之前不同,公车上并没有很多人,乘客也稀稀落落地坐在各自的角落里,我挑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隔着窗户望向外面,傻盯着本应该来往穿梭的车辆,才发现原来它们没动,我也没动。抬头望向前方浩浩荡荡的堵车长龙,嘘叹了口气。前途漫漫,遥遥无期。

本能地想给沈丹去一个电话,却茫然发现手机已剩下个残躯,正碎得个七零八落躺在包里。我从不曾意识过这只手机已跟了我这许多个年头,和时下流行的新款来比,这只手机实在是太老太久了,除了打电话外,几乎就没了别的功能。可在我总觉得它新得可怕,可怕到我从来不曾生过换掉它的念头。

就像小时候守着家里区区十寸的电视机,搬了个小板凳端端正正地在前面坐好,托着腮帮子,盯着屏幕就等着看赵雅芝演的白娘子。母亲托了盆洗净的衣物从我面前走过,我就伸长了脖子,歪了个脑袋,转着弯,换着法子要把镜头看全了,一个都不落下。泼猴的样子,气得母亲就指着我的脑袋数落,这么老的片子,看了也不知几遍了,怎么还会这么迷。整个人都没个正形,还不去做功课。

我瘪着嘴,夏天贪凉,只着了一件短褂,赤着脚丫在用朱红色料子漆的水泥地上乱窜,就是不想让母亲给逮到身前来。直到母亲真的动怒,“啪嗒”一声关上电视机,就“哇”一下哭出来,到最后蹭出了一褂子鼻涕眼泪。那时候皮得很,也孩子气得很。

总以为这世界上最大的事就莫过于这么丁点了。就连晚上做梦,也不过想着自己是白蛇身边新生的一只小精,法力自是无边,和着小青蛇一起恶整法海。梦是做得毫无由头,却也乐得不亦乐乎。从来未曾意识到,纵使片名唤作“新白娘子传奇”,也早已是老得不能再老的片子了。

因为喜欢,所以从不觉得老了旧了。

真正回忆时,才不禁怅然,原来已过了这么久,不过造化弄人。明明已经碎成了这个样子,却还是舍不得扔。

我低头叹息,买个新手机的一番破费大抵是省不了,不禁微微长吁一口气,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这才刚刚换了的工作,还没稳定下来,老屋拆迁还得费神找新住所,自己怕是要和母亲分开一段时间彼此冷静冷静,就算暂窝在沈丹家,也显然不是长久之计。早上和沈丹通电话的时候,沈丹虽是一点犹豫也无,可她家里的情况……单凭这点,我也是一定不能徒添她烦恼的。

陆归之那边便更不用想了,眼下这种境况,我是躲着他还来不及。

现下手头紧得很,我就只盼着拆迁补偿款能快些下来,解了这燃眉之急。我不过是这城市间的小小蚁民,哪能像他陆归之那样坐拥两层的小别墅,居高而独立。让我这种小人物流空了口水,羡慕不已。

如今最大的问题,不过是盘算盘算一下自己这个月的糊涂账。盼着能从牙缝里挤出一个手机的价钱,我轻啐了一口,生活真他妈不容易。

钱到用时方恨少,预算神马是个屁。

横批:超支啊,超支。

我扣了扣手指,却牵动了整只胳膊,才发觉酸胀不已。不过是乘车回老屋之时,拽着吊环的那只胳膊,怎么当时就没有一点感觉呢?如果早知道现在,居然会疼得如此厉害,当时的我就定不会那样抓起了狠劲。

可是,又哪有那么多如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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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萌妹子们,如果一章更新的分量不够,我就不会另开一章,而会更完这章,最近给我留言的孩子特别少,好伤心(╯﹏╰)b,这几章可能情节比较沉,萌会有滴!所以大家多担待些哈,谢谢大家鸟,你们的留言我都看到了,谢谢你们的鼓励。我在这里特别不好意思滴说(╯3╰),您尽量鼓励,我都收着哈!废话不说了,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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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饿醒的。

醒的时候眼前还是糊糊的一片,胃倒是比大脑先起反应,酸水一劲地往喉头上涌,难受极了。我强忍住要呕吐的**,摸索着向卫生间去。天还是刚刚蒙蒙亮,我并不熟悉沈丹房间的布局,寻得急了,就这样差点绊了好几个跟头。

等把整个胃吐了个干净,用水泼了脸清醒后,才发现并没有吐出什么,只是胃液呛在鼻腔里,每呼出一口气都辣得要命。我用背抵着卫生间的门,只敢微喘着气,轻轻地咳着,有一声没一声的。

这也难怪,昨天近乎是一天都没正经吃东西,一天奔波,到了沈丹家靠在沙发里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睡死了过去,恐怕少不了要着了凉,竟吐得这般厉害。

沈丹自然也少不了也被我这一番鼓捣弄了个半醒,在床上翻滚着,发出“恩恩”等无意义的低吟,显然人还不是很清醒。我看着她仍然穿着昨天的外套,也没顾上盖被子,缩着脚窝在床尾,整个人横在了床的一头。

我叹了口气,不知该哭还是笑。照着这个样子,过不了两天,我们俩都要上医院挂吊瓶去。我去扯她压在身下的被子,想拉个被角好歹给她盖着点肚子。却没想到这丁点的动静倒是把她给弄醒了。

沈丹揉了眼,带着晨间的鼻音,问得模糊:“几点了?”

虽然已差不多七点了,但冬日的太阳亮得晚,我便告诉她,劝她不如多睡会儿。哪知她一个骨碌起身,从床上爬了下来,用手拍拍两颊,醒了神。忙低着身子,探着头在床底下找着拖鞋,嘴里说着:“我九点的飞机,诶,你去热热夜宵,桌上。”

见我走错了方向,一直没发现。找不着鞋的沈丹一手边在衣柜里翻腾着衣服,一手对着我胡乱比划,忙得个不亦乐乎。“昨晚给你带的,哪知三部的那头肥猪闹腾得那么厉害,还要不要人活了,诚心找什么麻烦!他沈敬的人还能把船给掀翻不成,我倒看不出他有这半点本事,他还以为他真的姓沈啊!看那副样子,我就恶心,也不知大伯心里是怎么想的,放他到这个位置来。”

“昨晚又喝过头了?”我皱着眉头问,“你这种宿醉就头疼到要吃止痛药的体质,逞的个什么能?”

沈丹用手背轻捶了太阳穴几下,一副讨告求饶的样子,“行了,行了,没指望你安慰我,我这还头疼呢。我还是晓得控制的,再说我一个女的,他们也不至于劝得太凶,倒是我哥,昨晚才是喝了不少。”

我把夜宵放到微波炉里热,顺便伸手把沈丹的拖鞋从床底下给够了出来,扔在了她脚下,也没轻易放过她。“鞋从来就乱踢,到时又找不着。你还有脸说别人,给我这个借宿者多少树立些典范行吗?天天吃这种东西,也不怕吃坏胃,还说给我带的呢。”

微波炉“叮”的一响,我拿出夜宵,招呼刚刚整理好衣物的沈丹来吃。看着她扣好旅行箱,问道:“这次又是去几天?”

沈丹一把拎直箱子,靠着床搁在地下,趿着鞋摆手看着我笑,“是啦,是啦,我下次一定不会了。恩,有我哥陪着,这次应该不会太久。”说着,说着她便更欢愉起来,“诶,管家婆,我还真应该把你介绍给我哥。”

正在整理床铺的我,一个枕头就扔了过去。沈丹嘴叼着一个塑料勺,躲得敏捷,嘴里还含含糊糊个不停:“就是嘛!只有你这种人才治得了我哥,诶……你别扔,别扔,我不说了就是。”

我往嘴里塞了一口皮蛋瘦肉粥,还没等咽下,突然想起了沈丹昨晚说要和我商量的事,就开口问了她。沈丹吞咽了一口口水,眼睛眯成一根线,“不急,不急,这事看样子回来再说,你看我为了赶飞机,连澡都来不及洗,还有工夫和你闲话这个。”她用下巴蹭了蹭肩膀,表示鸭梨很大。

我愣了她一眼,也就这么放过了她。

沈丹走后,我一个人窝在沙发里不想动,今天都是公休,也只有沈丹和陆归之这种大忙人还会忙得昏天黑地,哪像我这般小人物,昨天这种工作日也只是跑跑龙套的角色,更别说现在了,就怕我闲得长出了毛,也没人发现好通知媒体,给曝光一下。昨天的那些图纸虽然算是成功上交了,到底过不过得了还得看沈丹的那位堂哥的具体意见,明明是个公子哥,怕是根本不懂设计什么的,却还是非得他说了算,这也当真是官大一级压死人。

是否被瑞诚正式录用,走上朝九晚五上班族的奋斗道路,还真得凭这位一个月恐怕也来不了公司一趟的小老板一句话。

瑞诚内部的勾心斗角我管不着,也并不想理会什么。我不过只是想认真地走上设计这条路。管他是瑞诚的争斗,还是万汇的,都没什么太大的差别。唯一的差别不过是,若是我安稳地呆在万汇,恐怕就得一辈子活在陆天长之女的名头下,永远做不回我陆池之了。

无论接下来有多难,路一旦走下来,就容不得后悔。

一直到晚上,再次闭上眼。

我也没有去打陆归之的手机。

一则是因为我实在不愿借用沈丹家一大厅的固定电话,在那么多双眼睛的注视下,再次和他谈论昨天的事。二则是,我累了,累得很,我不想在这刻见到他,亦不愿意去听他的声音。

我就像只窝在泥沙里一动也不愿动的乌龟,任着浪头随意拍打,不主动接受也不见拒绝,只是单单缩在自己的壳里。懒散得很,也寂寞无奈得很。就算是这样,我也仍是不愿任何人接近,触碰的。哪怕是他,哪怕是沈丹。

对于这些,我想,我讳莫如深。牛bb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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