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傀儡娃娃(一)
就在他人生最失落的时候,他遇到一个女孩,这个女孩给了他很大的信心,慢慢地克服了尸体的恐惧,但是他并没有回去医院复职,只是安安稳稳地在一间酒吧工作。他和那个女孩就这样建立了很深的感情。
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他在酒吧认识了一个另外一个女孩,她很快就成了他的女朋友。作为女朋友,知道自己的男朋友有另一个关系那么要好的女孩,她当然不会开心,于是就老是偷偷地跑去打她,恐吓她,让她远离自己的男朋友。
那晚,他知道女孩心情不好,不开心,就偷偷地跑去找她。他的女朋友一早就知道了,比他早一步去找她。
他的女朋友就是透过楼上的窗户将她叫了下来。
他女朋友开始在骂她,打她,由于当时外面没有什么人,她就变本加厉了,越打越兴奋,还打算用刀毁她的容,她很害怕,拼命地抢过她手里的刀,两人扭打在一起,在这混乱的过程中,她刺中了她的大动脉,她当场死亡!
他很快就赶到了,看到自己的女朋友躺在地上已经没有气息了。
她很伤心地说: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他知道她错手杀死了自己的女朋友,他并没有怪她,他已经失去女朋友了,不想再失去一个好朋友,于是他决定毁尸灭迹……
说到这里,我停住了: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
他冷笑着:无聊!
无聊?那我就继续说下去:
在这个世界上,再美丽的谎言都会有被识破的一天,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量隐藏它的真实性,隐藏得越久就越好。
杀了一个人,要怎么样才可以不被查出来呢?只有一个办法:移花接木。
他将自己女朋友的尸体拖回父亲以前的屠场,那里除了是屠场,还是他平时练习剖尸的实验室,这次不同的是,以前用的是假人,这次是真人。
虽然他克服了对尸体的恐惧,但是解剖的具体细节,他还是没有信心。
于是他选择了另一种方式:屠杀!
首先将尸体彻底煮熟,再将尸体肢解,他以前做过屠户,刀法已经是神乎其技了,下去的每一刀都很完美,很精确地避开骨头的损伤,为了让全世界都误以为死者就是他的朋友,故意将头颅煮得更加熟,熟到脸已经开始溃烂,引来尸虫将死者的容貌啃坏。他为了误导警方的视线,故意将肢解尸体的时间延长,每天肢解一小部分,既可以省电量,也可以不让警方轻易查出哪里是肢解尸体的地方。
由于他每次肢解尸体的过程所用的时间都是一样的,所以那间实验室在那九天的用电数据都是一样的。
他抛尸在市区,并不是在挑战警方,只是想高调地张扬被害人的身份,以为那就是他的朋友,而不是他的女朋友,而他的女朋友在法律上来说只是定义为失踪,因为没有找到她的尸体,不可以定义为死亡;而他的朋友就不一样了,将尸体肢解成2000多块的肉块呈现给全世界看,还将身份证和她的随身物品都放在袋子里面,让全世界都以为死的是他的朋友,而不是他的女朋友。
他成功了,这件案子轰动全城,所有人的调查方向都指向他的朋友,排除她有没有仇人或者男朋友之类的,根本不会有任何线索。第一,她根本没有死;第二他在所有同学或者医生的眼里只是一个会解剖理论,而不会解剖尸体的学生。
其实我们都错了,我们都以为凶手要么是屠夫要么是医生或者具有解剖知识的高智商人士,其实他只是会屠杀动物和解剖理论,但是两者都一起运用起来就是警方眼里的屠夫或者医生的高智商人士,其实两个身份是可以一起用的!
可是我们都被他骗了,足足骗了20年。
他开心地鼓掌:你可真会编故事!
当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是结局我还是要说的:
因为女孩的死讯已经公布全世界了,她以后就不能光明正大地出去了,她就一直跟着这个男孩,和他一起生活了20年。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她们一起生活了20年?他严肃地问我。
我摊开双手:原本我也没有证据的,可是我第一眼看到他的家里的时候就觉得很奇怪,他没有女朋友,房子居然可以这么干净整齐!
他也许有洁癖!
我也有洁癖,但是不可能真的那么整齐,我也是单身,但是一点小乱总还是有的,但是他的整齐得太不可思议了,还有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房子里面所有的餐具,日常用品都是两份式的,试问如果一个人长期独自生活,怎么会有两份,很明显房子里面有第二个人的存在,但是她不可以出现,因为在法律上她已经被宣判死亡了,她的出现只会引起社会的不安与愤怒,因为她欺骗这个社会,欺骗了20年,我们都以为她已经遇害了,想不到遇害的另有其人。
你的故事说完了吧?请你离开!他指着大门的方向。
如果我推开那扇大门,也许就真相大白了,可是你说得对,这只是一个故事,我们也没有证据证明一个死了20年的人的身份,当我没说!
说完之后,我将手机关机了,将一本小小的本子放在蒋爱青的照片面前,我对着照片说:她的惨案改变了我的一生,她让我成了法医,我很感谢她!
再见!我对着照片做了一个手势。默默地离开了。
两天之后,我们坐飞机回去了。
在飞机上,Amy问我:你放弃20年前的碎尸案了?
我看着碧蓝的天空:都20年了,所有的证据都找不到了,还是放弃吧!
她似笑非笑地说:你不像那么轻易放弃的人。
我没有再说话,一直看着窗外的景色。
她也许很累了,很快就在飞机上睡着了。
我打开电脑,找到自己的验尸记录,在右下角写着:
其实,我们不断地寻找真相,当我们真正看到真相的那一面的时候,我们往往都是接受不了的,可是我们就是这样,真相也许很难接受,但是我们还是要去探索,永无止境地去探索心里面的真相——许仲文。
由于碎尸案的缘故,我回到这边以后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实在太累了,我没有回解剖室写报告,而是独自坐在窗前思考,手里还拿着极度轻薄的笔记本电脑。
笔记本电脑的灯亮了,它在提示我,收到一封电子邮件。
我打开电脑,看到崔悦昨天晚上发给我的邮件,她知道我坐飞机回去,特意选了定时发送。
这封电子邮件的内容如下:
我听了你的案情推理,虽然你没有任何的证据,可是你为什么不和永南的局长报告这件案子的真相呢?我们在学生时代的时候都是因为这件案子改变了彼此的命运,你做法医都是为了帮受害者找出真相,可是现在你居然包庇他们?你已经找到真相了,却不公诸于世,这样对受害人公平吗?就算过了20年,他们还是要受到应有的惩罚的。
告诉我,你到底在想什么?
看了崔悦这封充满疑问和愤怒的邮件,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了,窗外面又开始下大雨了,淅淅沥沥的雨声不断地打扰我的思考,我闭上眼睛想了很久……
终于有了答案:
我们的确是因为这件案子改变了各自的人生,我以为案件的真相一直都是我想的那样,凶手是杀人为乐的变态狂,他肢解尸体只是为了满足他变态的心理,他抛尸在市区是为了挑战警方……
直到我查到了真相,我觉得案子的真相是否公诸于世已经不重要了。
也许你觉得我不够客观,但是我觉得自己没有做错。
如果你还是觉得我处理这件案子处理得不够公正,我可以理解。
你要明白,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一个绝对正确的答案的,就让案子的谜底留在世人的心里吧,有一点点小小的遗憾总是好的。
我将电脑合上以后,接到了警局的通知:有新的命案!地点:富豪公寓。
富豪公寓是这里的豪宅,很多有钱人都住在里面,想不到在这种守卫森严的住宅区居然也会发生命案。
我开着车,看着车窗上的雨水被雨刷不停地刷着。
我下车以后,保安拦着我:对不起先生,这里发生了命案,所有的闲杂人等不能随便出现,如果你不是这里的住户更加不可以在这里逗留。
我微笑着拿出证件,他看了之后沉默了,很快他就说:小李,你帮我看着,我带他上去。
我们刚刚进了电梯,他就独自叹息:唉!我是这个小区的最高负责人,现在这里发生命案了,那些有钱人肯定会找我麻烦的,这次要靠你们找出凶手了。
我看着天花板说:尽我能力。
案发地点就是在12楼的单位里面,很多人在拍照,警察拉起了警戒线,我出示证件,轻轻地蹲下去,越过警戒线,开始进入现场。
我看到包公在和隔壁单位的住户沟通,我走过去问他:尸体呢?
他用眼神示意我:受害人在房间里面。
我戴着手套,走进了房间。
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面,周围布满了蜡烛,地上洒满了鲜血,死者呈大字型躺在床上,双手和双脚都有被割伤的痕迹,伤口上的血已经干了,散发出一种血腥的味道,她的身上还穿着布娃娃的衣服,最重要的一点,她的头颅不见了,在头部的位置溅出一大片的血迹,伏尸的地方有一块木板,木板上面放着一个布娃娃,一般的布娃娃是比较可爱的,但是这个不一样,它的头已经不见了,形状和死者一模一样。墙壁上还挂着一个五角星的标志。
老实说,我去过那么多凶案现场,这种现场在目前来说是最血腥的,死者的血几乎被用来布置现场了,地上呈五角星的鲜血,头颅被摘下的位置,用鲜血写了一组英文单词:puppetdoll,还有手脚已经风干了的大量血迹。
凶手要么很嗜血,要么他很憎恨死者,要么……他在做某种仪式。
像某种宗教仪式,需要祭品血祭。
启志在我身后问:这件凶案你有什么看法?
暂时没有头绪,要回去验尸,解剖才可以有结论。我心不在焉地回答。
对了,找到死者的人头了吗?我问他。
他摇了摇头:我们找遍了整个小区,都找不到死者的头颅,估计凶手已经带走了。
奇怪,他干嘛要带走头颅呢,如果不进行冷藏,那颗人头很快就会发出臭味,他的身份就会很容易暴露的,他为什么要冒那么大的险拿走头颅呢?有什么事情他是非做不可的呢?
启志蹲下身观察着地上的血迹:谁知道一个疯子在想什么。
你认为他是疯子?我反问他。
他指着四周的环境:这是一个正常人做的事情?
我自言自语:也许和宗教有关,他可能是一个极端的信徒,我们一定要尽快找到他,按照他那么变态的心理,杀一个人已经满足不了他,他一定会继续犯案。
雨还在继续下,映射着这罪恶的现场。
回到解剖室,我傻眼了,原来死者还是一个小孩。
我对助手说:帮我记录下来。
死者为女性,大概13,14岁,手脚曾经大量出血,但不是致命死因,真正的死因估计在头颅那一部分。
用刀将她的肚皮剖开,胃里面没有残留的食物,估计已经遇害两天了,有一些粉末粘在胃那里,用夹子轻轻地夹了出来。
我对助手说:拿去化验。
有结果没有?苏启志闯进来。
我一边在收拾,一边说:死者大概是13,14的小女孩,遇害时间已经有两天了,我在她的胃里面发现了一些粉末,要等化验结果出来才知道。失踪人口那边有没有人报案?
他幽幽地说:死者叫麦小惠,她的父母两天前来报案,说女儿从下课之后就失踪了。
有没有死者的照片?我问他。
他拿出来给我看,受害人虽然已经13,14岁,可是她拥有一张女童般的孩子脸,笑得很灿烂。奇怪,这笑容好像很熟悉,在哪里见过呢?凶案现场的娃娃。
我拿凶案现场断头的娃娃给他看,这是我在网上搜索的,找到了娃娃的原型。
这种娃娃在以前很惹人喜欢,但是只有一家厂家出售,后来厂家破产了,这种娃娃就不再出产了,如果这个娃娃是凶手自带的……
他看着娃娃说:她的父母说她不喜欢娃娃。
这个娃娃对凶手而言一定有很大的意义。
我们先集合所有人开个回忆会议。
人都到齐了,我站在角落里面,启志开始分析案情。
我们昨晚在公寓里面发现了一具女尸,根据法医的判断,死者为女性。年龄大概是13,14岁。估计已经死了两天,凶手将她的头颅带走之后,就将尸体一直留在公寓里面。我们在案发现场找到一个娃娃,这个娃娃在很多年前已经不出产了,那么也就是说,娃娃是凶手自带的,我们将嫌疑人锁定为男性,年龄大约是20—30,娃娃对他而言有很重大的意义,我们现在分头行动……
突然他的电话响起来,他看了一下还是接了起来。
挂了电话之后,他手里的棍子掉了下来:德宣街附近的出租屋发现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