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安安有志气
王律师推了推眼镜,眉头紧皱,他也没想到一桩简单的离婚官司处理起来却如此棘手。
“沈小姐,现在的情况对您并不利,你现在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仅凭这一点法官就不会将孩子判给您。”
“我已经在努力找工作了。”
沈之晴低垂着眸子,这个理由连自她自己都没办法说服。
她很清楚,即便自己找到工作也没办法像林墨那样为安安提供最好的生活环境,法院将安安的抚养权判给自己的可能性依旧微乎其微。
可是她能怎么办?
沈之晴看了一眼安安,安安恰好也在看着她,粉盈盈的小人儿脸上写满了懂事,她下意识握紧了安安的手。
无论如何都必须把安安留在身边,沈之晴再一次坚定自己的决心。
“王律师,以你之见这事就没有一点可挽回的余地了吗?”陆少华担忧的望了一眼沈之晴,“安安已经四岁了,难不成就不可以自己决定要跟着谁吗?”
“陆总,您也清楚,小少爷只有四岁。”
王律师叹了口气,嘴角泛起一丝苦笑,法庭之上又有谁会愿意相信一个四岁孩子的判断呢?
当初陆少华找到王律师的时候他原本并不想接下这桩案子,因为他很清楚这是一场必输的官司。
为了一场必输的案子丢掉自己百分百胜诉的金字招牌,换做谁都不乐意,可碍于陆少华的面子王律师也没办法拒绝,便也只能硬着头皮接下这桩案子,而至于他之前说的百分之三十的胜诉率也不过是为了安抚沈之晴眼前的低落罢了。
“沈小姐,眼下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您和孩子的爸爸私下庭外调解,说不定他能看在孩子还小需要妈妈在身边的份上会主动放弃抚养权了呢?”
沈之晴所处的局面原本就不利,更何况林墨这次请的律师也是律界有名的大鳄,除了庭外和解王律师实在想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主动放弃?怎么可能。
沈之晴眼神一冷,眼里划过一抹冷冷的自嘲。
“他不会放弃的。”沈之晴的声音很轻,语气却非常坚决。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林墨对安安的势在必得。
“若是林墨真的有心放弃抚养权,就不会将这场案子闹得全城皆知。”
她起初还不明白,安安出生后林墨甚至没有回来看过她们母子一眼,更别说会对安安有什么割舍不下的父子情谊,为什么非要和自己争安安的抚养权?
若说林墨很疼爱安安也就罢了,可这几年林墨就连作为一个父亲的基本责任都没做到,又何谈疼爱?
思来想去也不过只有一个理由,林墨这么做无非就是为了不想让沈之晴心里好过。
“之前你们在林家的时候林墨根本就没有承认过你们母子的身份,现在离婚了反倒来和你争孩子的抚养权,真是可笑。”
陆少华的眸子闪过一丝心疼,这些年沈之晴的遭遇他都看在眼里,可碍于身份的缘故他没办法直接对沈之晴伸以援手,而沈之晴为了不让他牵扯进沈林两家的事情中也一直都刻意与他保持距离。
说到这里陆少华对沈梦瑶的回国倒还生出几分窃喜,要不是因为她回国林墨也不会坚持和沈之晴离婚,自己更不可能这么正大光明的站在她身侧。
“因为他恨我。”
沈之晴垂下头,一丝晦涩迅速从她的眸子里一闪而过。
当初沈之晴嫁进林家,所有人都认为是她费尽心机不择手段,在林墨眼里亦是如此。
“林墨一直认为当初是我拆散了他和沈梦瑶,所以想要报复我也很正常。”
沈之晴扯了扯嘴角,故作轻松的口吻透出一股悲凉。
见她露出这副模样,众人缄默。
“妈妈你放心好了,我才不会回到那个人身边。”
林安安用脑袋蹭了蹭沈之晴的手臂,他的声音听起来软软糯糯的,就像一颗小小的棉花糖,顿时让沈之晴得到了一丝慰藉。
“那个坏人老欺负妈妈,我才不会承认他是我爸爸。”林安安嘟起小嘴,气鼓鼓道,“要是他再敢欺负我们,我一定不会让他好过!”
说着林安安还伸出自己胖乎乎的小手,握成拳头状装模作样的对着空气里比划了两下。
见此情形即便是一向严肃的王律师都不由得被他这幅憨态可掬的模样逗得一乐,陆少华更是直接在旁边笑出了声。
“扑哧。”
“干爹!”
林安安眼睛一瞪,故作生气:“我可是认真的!”
陆少华当即忍住笑意,对着林安安伸出大拇指比了一个大大的赞。
“好好好,我干儿子真是有志气!”
如此林安安才算是放过了他,极其不屑的一转头扑进了沈之晴的怀抱。
林安安早就想好了,要是林墨真的强行把他从妈妈身边带走,他就像之前那样再次放火烧掉林墨的房子。
反正林墨有的是钱,烧掉几座房子也无所谓。
只是这个想法可千万不能让沈之晴知道,毕竟上次放火林安安就被她足足数落了好几天。
“妈妈放心,安安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沈之晴鼻头一酸,见儿子如此懂事心里一阵感动,当即下意识的将林安安搂的更紧了一些。
“安安放心,妈妈不会让任何人抢走你。”
三日后——
南城第一人民法院,十几分钟之前关于林氏集团总裁林墨与其前妻的孩子抚养权纠纷案终于在此拉下了帷幕。
而沈之晴作为本次案件的主人公自然备受瞩目,她刚一走出法院大门口就被蜂拥而上的记者们堵住了去路,随即铺天盖地的问题纷纷朝她涌来。
“沈小姐,你为什么要和林墨先生离婚呢?你和林墨先生多年婚姻不和是真的吗?”
“沈小姐,听说是因为您的姐姐沈梦瑶小姐回国所以林墨先生才会和您离婚请问这消息属实吗?”
“据传闻说林墨先生已经向沈梦瑶小姐求婚,不久便会举行婚礼,请问对此您有什么想要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