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赏花宴前夕
在那之后,学校里面的学习就暂停了一下,因为人人都知道,赏花宴要来了。
四月份的天气其实是最好的,说冷不冷,说热不热,闪烁着耀眼光芒的太阳散发着恰到好处的温度,然后来抚照大地,平添温暖。天空中的流云舒适的在天空当中,任由风的撕扯,变成各种模样,然后悠然自得地悬挂着,云舒云卷。
在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连柳枝都在抽条,那鲜嫩的枝叶带着生命的气息,地下开始不断的攀爬出来向往着阳光的生命。远远看去,姹紫嫣红一片花海,日烘晴,风弄晓,芍药荼醾,是处撄怀抱,对于芍药花来说,正是好时节。
当步入这个月份最初的时候,每个人的神经似乎都开始调动了起来,因为宫里面已经下了请帖,这是正式的请帖。
出乎贾士缘的意料,自己家里的两个女儿,竟然都得到了请帖,本来以为这一次的宴请,只有嫡女才能参加,根本就没想到,连那个庶出的女儿,都被想到了。
倒是温墨自己心里有数,一想之前跟齐王殿下接触过,赏花宴是贵妃娘娘组织的,又怎么可能会没有自己的请帖。
就站在这屋子里,冰凉的感觉已经褪去,乍暖还寒的三月份已经全部的离开,四月份才是百花绽放的日子,自己将会在这个时候,彻底绽放开来,大放异彩。
在得到消息通知的时候,看着父亲派人送来的那些衣裳,手摸着那些绸缎,冷冷一笑:“还有齐王殿下记挂着我,又有谁能将我抛之脑后,温黁,迟早要了你的命!”
这个人心中的恨意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积压的越来越深,随时都在等着爆发,而如今的温黁,已经不是自己能够随意打压的了,必须需要一个人来帮助,还好齐王殿下站在自己的身边。
旁边的婢女寻香真是深深的松了口气,自家小姐得到冷淡的这些日子,日子可是真的很难过,故而也怨恨起了罪魁祸首:“小姐,无论是才学还是样貌,比起大小姐,只胜不差,这一次能够在赏花宴上大放异彩的,肯定是您。”
温墨的手一直捏着那绸缎做出来的衣裳,清清凉凉的手感让人越发的欢喜,她咬牙切齿,同时带着一些兴奋,开始期盼起了,在十日之后开始的赏花宴。
同时也非常明白,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只有自己入了贵人的眼,以后,在家里的地位才会水涨船高,而自己的姨娘,也能被接回来。
自出生起,就被圈定为女儿身,只有去依附别人,才能够变得强大,也是极为庆幸的一点,只要自己死死地,抓住了齐王殿下的手,甚至是太子殿下的手,只要能抓住一个人,就可以一飞冲天。
至于温黁,大夫人甚至是自己的父亲,都只能被踩在脚下。
她笑得张扬又肆意,那眼睫毛一颤一颤,浓密的就像是一块黑布,遮住了全部的光明,声音像是从喉咙里爬出来,狰狞嘶哑:“温黁知道吗?知道我也被邀请的消息,会不会气急败坏?她给我的仇,我一定会一点一点的报回去。”
“肯定是气坏了,害了小姐这么多次,可是都没成功,可见小姐才是老爷心中最喜欢的女儿,前途也是最不可限量的。”寻香的口中自然是满满的恭维,奴婢的口中又能说出来什么话,自然全部都是顺着主子说的。
这些话说的温墨高兴连连,甚至还赏了东西,越发的得意起来,即便是几次输给温黁又如何,老天爷眷顾的终究是自己,而自己终究是入了齐王殿下的法眼。
贱人,你等死吧!
这个人恨得有理有因,恨的如此执着,却全然忘了,究竟是谁先去招惹谁的。
对于一些人来说,自己就是完全没有错的,所有的错误都可以推卸给别人,以此来让自己的心里舒服。和真相背道而驰,成了一件不重要的事情,只要情绪上得到满足,不就足够了吗?
所以真相有时候就真的不重要。
但是也有人例外,总是坚定的想要知道谁才是害自己的人,就比如说是温黁。
上一次长生说了很过分的话,就是直接在指责温黁,见利忘义,忘了救命之恩,竟弄出那些流言蜚语,小姑娘脸皮儿薄,如何受得了这些?
况且这明显就是有人害自己,才放出去那些流言蜚语。在学校里面,直接被弓箭刺伤,就应该是学校里面的那些人,很容易就能想到一个人,郝连淳。
温黁经常被别人污蔑,随随便便扣上一个帽子,所以一点儿都不喜欢去轻易的怀疑别人,这一次的确是查的仔仔细细,然后确定的确是郝连淳,因为被自己撞见了。
在十二岁以后,经常会随着自己母亲出去做客,好巧不巧竟然和对方遇见,然后就听见那个人在说自己的坏话。
当时就觉得挺有意思,但什么都没说,只是从容地从转角走出去,然后坦然的笑了笑,没有闹,也没有去斗嘴,毕竟是客人,客人要有客人的样子,随随便便去和别人争辩,会落下什么样的印象?
当时没有发作,不代表后来不会有发作。
“我一定不会让自己受委屈的,因为我受了委屈,其君应该会很难受吧。”温黁冲着人笑了笑,然后就低下头去,仔细地练着书法。
赏花宴到了,到时候入宫,贵妃娘娘肯定会随机点出来一两名女子,来表演一下才艺,虽然不觉得会轮到自己,但总归要有所准备,否则到时候抓瞎可就晚了。
墨汁沾染在宣纸上面,在那纯白的纸上,挥洒出来自己的足迹,沾着漆黑墨宝的毛笔,就那样画出了一道又一道,洒脱而又无谓,和手的主人是两种性情。
至少从表面上来说,温黁还是有些怯懦的,整个人失常也是柔柔弱弱的样子,但同时心里似乎在变得坚强,好像是风吹雨打之后,茁壮生长的小草。
还真是纠结又奇怪。
但是其君很高兴,仔仔细细的沿着墨,那砚台中间刻着一朵菊花,在研磨的过程中,渐渐显露了出来,是如此的美丽,就如同渐渐展现出来强韧的自家小姐。她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意,牙齿很白:“咱们也去说她的坏话。”
以牙还牙,可对方是只狗,难不成还能咬回去,得拿一支打狗棒才对。
否则岂不是恶心到了自己?那满嘴的狗毛,咬上一口,嘴里可会不舒服。
温黁只是含笑不语,静下心来,一笔一画地练着字,看上去专心致志。
“小姐写的是什么呀?怎么这么长?如果是表演的话写得完吗?”其君研磨的手微微一松,略带一些不解:“小姐为何不写簪花小楷?纤瘦遒丽,婀娜清健。”
毕竟贵妃娘娘虽然让表演,但是时间是有限的,用了太多的时间会让其他人不耐烦,自然不可能留下一个好印象。
“你这一个个的问题,我都不知道,先回答哪一个了。你放心,我自己有分寸。闺阁女子都会写的簪花小楷,我说在写便落入俗套,虽然不指望着能够脱颖而出,但也有点自己的小心思。”温黁吐了吐舌头,蘸了蘸墨,笑着说:“其实我不想跟别人一样。”
在某个年纪,总想要彰显出自己的特殊,好像是每一个人的通病。
这个理由真的说得过去,但是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吗?
她的眼神在闪烁着,那纤长的睫毛一颤一颤,浓密的是那倒挂着的许多毛笔凑在一起,睫毛中间是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因为闪烁着,所以看上去,更加的有光亮。
之所以要写行书,是因为不像楷书的写起来速度太慢,或者草书难于辨认,既不潦草,也不端正。
夹在中间,就像是自己一样。
心绪有些不够宁静,瞥了眼自己正在抄写的项脊轩志,想着这么一大段,也就能够写行书,快上一些。
那墨笔在纸上跃然而起,只有最后一句话,死死地映入眼帘。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也许是自己的一把豪赌,如果输了的话,应该会粉身碎骨,死无葬身之地,但是如果赢了的话,至少能够脱离这个家,当然也可能再入狼窝,但是总比在这个家里好。
这个想法是从那个夜里,那个月亮高高悬,洒在地上一片银霜,而自己只能站在那里漂泊无依的时候,所以涌出来的念头。
沉浸在自己心事当中的人,就连练习起自己的行书,都有些漫不经心,自然不会想起其他不重要的事情,就比如说,温墨。
这两姐妹最大的不同,可能就是温墨将一手好牌打的稀烂,而温黁则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会为他人左右。
温墨以为,自己的入宫,会给人带来压迫感。
温黁则是自始至终,都没想起这个人。
这就是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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