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直到遇见你
晚上七点,Lucky轻酒吧门口。
宁以菲上上下下打量了秦珩好几眼,直把对方看得浑身不自在地扭过头去才问道:“你那七彩羽毛衣呢?”
今天的秦珩穿着规矩中带着一丝不羁,不羁中带着一丝潇洒,潇洒中又带着一丝潮流,区别于靓丽的羽毛衣和禁欲的运动服,这一套Look日常且帅气。宽松的字母T恤露出一段锁骨,黑色破洞裤上还挂着条链子,但在他身上一点也不显得中二。
嗯,就是那彩虹头还有点扎眼……不过玩音乐的人,总得有点能吸引别人目光的东西。而且平心而论,比起身边这些成群结队进入酒吧,紧身衣小脚裤豆豆鞋、头发长到脖子根还梳成偏分盖住一只眼的人,秦珩已经很好看了,不是一个档次的好看。
杀马特非主流之所以被称为杀马特和非主流,主要是因为他们跟秦珩差了一张完美无瑕的脸。
轻酒吧老板叫玛丽,长鬈发,高颧骨,欧式大双(眼皮),复古红唇,颊边还有一颗小痣,长得很有异域风情。
玛丽跟宁以菲年纪差不多,大学刚毕业的时候看中了老城的商业价值,来这边开了家酒吧。之后一年,老城果然被人发掘成了旅游景点,来的人逐渐多了,营业利润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
玛丽指缝间夹着一根燃烧着的香烟,表现得很热情:“小菲,这就是你说的那位秦先生?哇,人长得真帅!有这长相,谁还管你会不会唱歌,光坐着就行了啊!”
秦珩摆手开了个玩笑:“抱歉,我想通过双手努力赚钱。”
宁以菲差点笑出声,这样的秦珩也很有意思。
玛丽抬手指了指酒吧中央的小型圆台,上面各色乐器都有,刚好是为乐队准备的。因为目前还没有人上去,所以显得空荡荡的。
“帅哥,先上去热个场子。”
秦珩自己背了把吉他,自己的东西用得再旧也顺手。他经过宁以菲,冲她笑了下,痞痞的,耳钻一闪,然后说:“好好看着,哥给你露一手。”
秦珩上了台,毫无紧张感,抬手拨弦试了试音,紧接着泠泠弦音响了起来,伴随着好听的男低音:“我从未见识过这个世界的美丽,直到遇见你……”
这个空当,玛丽双手撑着台子凑近宁以菲说:“小菲,考虑考虑,再来我这儿驻唱一个月,工资再给你加一半。”
宁以菲刚来老城的时候,白天在市场卖鸟,晚上觉得太闲就在这家酒吧当键盘手,跟着一个本地的小乐队一起驻唱了半个月,那半个月,来酒吧的人明显多了不少,而她也从中体会到了不同于音乐会大场馆的热闹感。
那时她很愁闷,觉得钢琴让她失去了朋友,因为驻唱,她终于找到了一点会弹琴的好处——至少不会轻易饿死在大街上。
宁以菲摇摇头:“不了,我之后可能会离开老城。”
这里终究只是一个用来散心的地方,她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今天杨素给了她一张请柬,那是德国著名钢琴家费德尔给中国的青年才俊发来的训练邀请,训练的同时还会举办晚宴用来交流别国音乐文化,整个国家只有五个人有此殊荣,光是杨素手下就占了两个名额。
宁以菲花了好长一段时间平复心情,之后便要在这条路上义无反顾地前行了。
“好吧,虽然有点遗憾,但还是希望看到你越来越好。”玛丽推给她一杯颜色漂亮的鸡尾酒,“送你的,祝你前程似锦。”
“谢谢。”
秦珩的声音就在两人安安静静喝酒时飘了过来,带着缱绻的温柔,如同三月春风,拂过心田。
我看到了落日朝阳,看到了水起云落,我看到了你。
我看到石榴花开放,看到飘扬的裙角,我看到了你。
玛丽纳罕地说:“这歌不错啊,怎么以前没听过?”
七点以后,正好是古城里的酒吧最热闹的时候。累了一天的游客们会来歇歇脚,放松神经,喝点小酒聊聊天,讨论明天会是晴天或阴天。
这会儿酒吧里人很多,所有人都注视着中央的圆台。
灯光下,秦珩左边耳朵上小小的银色耳圈不时折射出光线。他唱歌的时候非常专注,一边拨弦,一边哼唱,浑身散发着一种抓人的光彩。
宁以菲定定地看着,没有眨眼。
——秦珩在边弹着吉他边唱歌。
那把嗓子简直就像为了唱歌而生的,低沉磁性,多情婉转,感人至深。
终于还是等到了这一刻。
宁以菲很早就这么觉得,秦珩唱情歌很带感。
轻酒吧的气氛可以很热烈,也可以很轻松。秦珩唱完一首,旋律一转忽然变得急促起来。
刚刚被温情音乐安抚下来的观众一下子开始躁动,不少男女已经开始随着节奏律动起来。
秦珩换了一首歌。
这回是一首尽人皆知的狂热老歌。
之后的四分钟,全场嗨爆。
矜持的少女在摇摆,狂放的少年在尖叫。
酒精刺激着每个人的神经,这一刻什么都不想了,只跟着节奏跳动。
宁以菲身处嘈杂的环境,心情却依旧稳定,这或许是常年出入音乐馆养出来的特质。她透过拥挤的人潮,能在缝隙中看到秦珩沐浴着头顶上彩色的灯光。
真好,她想。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秦珩好像也找到了自己所缺的东西。
她想起那天,秦珩笑着跟她说:“我变好了。”
虽然不知道他什么变好了,但宁以菲很替他开心。回过头来看,这几个月时间,过得好像还不赖。
秦珩下台走了过来,玛丽还在纠结他刚才唱的歌,围着他问个不停:“你唱的是民谣吗?还是什么?是谁的歌?能告诉我吗?”
秦珩不答,他看着宁以菲,又笑了。他在台上唱歌时的那股痞帅劲儿还没完全消退掉,笑起来挑起一边嘴角,耳钻仍旧在闪,晃花了宁以菲的眼睛。
在分不清是音乐节拍还是心脏跳动的声音里,秦珩慢慢说:“那首歌叫《我看见你》,我写的,刚才是第一次唱。”
这首歌其实并没有创作完全,是在他开始有了灵感时慢慢记录的。歌词只写了一半,编曲也只编了一半,剩下的全是刚才即兴加上去的,就这样凑成了一首完整的歌。唱完到现在,秦珩自己都是乱的。很多词他都记不得了,只记得刚才唱歌时瞥见了宁以菲。
人群的微小空隙里,绚丽的彩色灯光下,她在笑。
秦珩看起来意气风发,连头发丝都在兴奋着。
上了台的他跟平时完全不一样,就好像隐藏了獠牙的野兽,在这一刻散发出属于王者的气场。
如果宁以菲见过他以前站在主舞台上肆意歌唱摇摆的样子,此刻大概会觉得非常感动。不过没见过也无所谓,反正这一刻的秦珩,有一种别样的魅力,让人挪不开眼。
宁以菲不清楚这是一种什么感觉,总之,好像别的什么都已经淡化,眼睛里能够容纳的,只有一个人。她清晰地感觉到胸膛里有个地方渐渐加快了跳动的速度,然后被周围的人声掩盖。所有人都听不见,只有她自己。
宁以菲从来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原来会是秦珩这样的人,既张狂放肆又才华横溢,私底下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一面,总是吸引着别人去窥视。
事实也证明,她真的喜欢上秦珩了。
分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等自己发现的时候,就已经很喜欢了。或许是他一脸不耐烦地躲避宁小绿的嘴巴却贴心地没有攥紧手心,或许是他为了写出歌曲就果断搬来老城的这份执着,又或许是他技术不纯熟地载着自己穿行在大街小巷,初夏的风吹在脸上,将他身上浅浅的洗衣液香味也一同卷进鼻腔里。
那他呢?他会不会也对自己有一点好感?
宁以菲没法直接问秦珩这样的问题,感情这件事,可能是当局者迷,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再精明的人也会变得迟钝,所以才让一向清醒的她也变得不清醒了。
这样也好,宁以菲想,万一秦珩对她没什么感觉,也不至于连朋友也做不了。当然她也想过,如果秦珩跟她想法一样,两人最后在一起了,或许也不是什么好事。
工作的原因,宁以菲行程很紧。在老城的这点时间完全是因为她实在受不了了才硬挤出来的,等恢复了工作,她又得天南海北到处飞。异地恋分手的概率太大了,所以还不如一开始就别开这个口,至少这样等到忙累了休息的时候,还能跟他聊聊天。
宁以菲轻轻叹了一口气,真切地感觉到做人难两全。
成年人的世界,不是只有爱情的。
回家的路上,夜风温柔。
旁边院子里提早结出花苞的黄颜色夜来香已经在晚上开放,香气浅浅的,透过铁栅栏飘出来。
千年古城,万家灯火,斑驳光影照着脚下石板路。
桥洞下里江支流的水声逐渐轻微,热闹远去,路上好像只剩下了两个人,黑色影子并排走着,一高一低,很温情的样子。
秦珩想说点什么,他总觉得宁以菲给他的感觉忽近忽远,即使她就站在自己身边。但他没有来得及说出口,因为眼睛记录到的美好场景全都变成了脑海里大波大波的灵感,正急切地等着他组织好语言去形容,然后一字一句写在纸上,成为一首新的歌。
而这首歌,是关于宁以菲的。
这一刻,秦珩忽然想给宁以菲写一辈子的歌。
从春秋冬夏、草木枯荣,写到潮起潮落、风起云涌。
想把世间美好的一切都写给她,不论是日出日落,还是月圆月缺。
秦珩终于找到了那个看到任何东西都始终觉得缺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的来源,因为他缺了一个跟他一起看风景的心上人。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五楼,宁以菲打开门正想往里走,忽然被一双手抓住了手臂。胳膊上的温度暖暖的,她顺着手臂抬头:“怎么了?”
秦珩沉默了一会儿,最终笑着摇头:“没什么,早点睡。”
连秦珩自己都说不清自己怎么了,或许人对于离别是很敏感的,他感觉到宁以菲从进酒吧开始就有点心不在焉。
宁以菲也顿了顿,然后露出笑容:“你也是,晚安。”
“晚安。”
然而互道了晚安的两人却并没有真的晚安。
同一栋楼里,所有窗户都暗着,只有五六楼亮着灯。
夏蝉鸣叫,星光满天,不同的窗外是相同的夜空。
宁以菲打开的行李箱里除了放下几件衣服外,什么也没有,她环视一圈,发现自己其实也没什么需要带走的。
季青已经订好了飞往德国的机票,就在后天下午,他让宁以菲在明天处理好手头的事情,这些事情就包括辞职和退房。
尽管只是住了两个多月,宁以菲却已经舍不得这里了。小小的房子,安逸的生活,有趣的工作,还有楼上的秦珩,一切一切。
不知道现在的秦珩在做什么?
他睡了吗?
秦珩没有睡。
秦珩坐在床边书桌前,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支笔无意识地转,时不时在纸上落下几行字。
他耳机里播放着音乐软件每日推荐的轻音乐歌单,这会儿正好放到一首钢琴曲。只听了一段,他便觉得心旷神怡,疲惫皆消,余光扫了眼屏幕,正好看到钢琴曲的名字:《22》。
这名字可真奇怪。秦珩想。
可惜他急着写词,没有点进去看一眼,也就没有看到《22》的演奏者:宁以菲。
秦珩房间里的灯光直亮到了凌晨五点,东方露出了鱼肚白。密密麻麻的歌词废了一版又一版,纸张散落了一地,最后只留下一张终稿。
终稿上写着这样一句话:
当我发现喜欢你那天,夏季的风都温柔,
西瓜和冰可乐在你面前都不算什么。
秦珩开始思考该给这首歌起一个什么样的名字。
等到天色大亮,他才发现晨练时间都已经过去很久了。
但值得庆幸的是,他终于确定好了标题:《当我》。
这个时候出门肯定赶不上要上班的宁以菲,他有些懊恼,但没过几秒又释怀。他打算等到谱完曲的那一天,拿上吉他,去唱给宁以菲听。不知道她会是什么表情,惊讶或惊喜,不管哪一种,他都已经迫不及待了。
秦珩喜欢上女生的经验不多,在宁以菲之前,只有一个。
那是一次属于十六岁的心动。
十二月份的首都下着雪。
北方的雪大而厚,室外气温几乎跌破零,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白茫茫的。
当时的第一体育馆内正在举办一场国内青少年钢琴总决赛,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出色的少年少女。
秦珩那会儿正在首都一所出名的高中念书,因为想躲避秦关山,所以就连放假也懒得回历阴市。
秦关山从小就有个音乐梦,可惜他自身条件不够好,加上当时家里并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他走上艺术这条处处烧钱的道路,只能作罢。但人的执念是很可怕的,秦关山打拼十几年,终于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音乐公司,之后越做越大。
自己的梦想实现不了,秦关山便将希望全部寄托在儿子秦珩身上,可喜的是,秦珩生来就有音乐细胞,这简直遂了秦关山的愿。
秦关山一心只想让秦珩走上音乐的道路,从小就培养他学习唱歌和乐器,想让他去参加艺考,却没想到物极必反,秦珩对这方面产生了极大的抗拒感。少年人最不服管教的就是那段时期,秦珩几乎天天跟秦关山对着干。
秦母体恤秦关山,年轻时候也一直支持着他追梦,因为一切都由着丈夫的意愿,她只会在父子俩吵完架后温声让秦珩听话。
秦珩烦不胜烦。
就是这个时候,陈越扬为了追一个参加比赛的女生硬拉着他在周六的晚上去看了场钢琴比赛。
秦珩忽然同意去参加艺考,这是秦家人怎么也想象不到的。就连亲得像是穿同一条裤子长大的陈越扬对此也表示不可置信,觉得他疯了。
秦珩没有疯,他只是忽然间找到了学习音乐的动力。
因为那个时候,他坐在体育馆的方形舞台下,兴致缺缺到几乎要睡着了,直到主持人请出了第82位比赛选手。原本睡着便睡着了,但那位82号选手弹了小半段后,直接就把秦珩给震醒了。
秦珩无法形容当时的感觉,只知道那是82次钢琴声中的第一次心动。他睁开眼,视线越过前面一排排的座位,落在舞台中央。
穿着洁白纱裙的少女神采飞扬,黑色长发被秀气地卷了一卷,辫子从左耳上方编到了右耳,头顶还戴了个缀着丁香花的白色花环。她坐在钢琴前,十指翩然舞动,身上的光芒无可阻挡,如同吸引飞蛾的明亮灯火。
秦珩就是那只渺小的飞蛾。
几乎是那一个瞬间,他决定继续捡起已经让自己感到厌恶的音乐。
秦珩找过那盏灯火,但他失败了。他睡觉的时候错过了“灯火”的自我介绍,陈越扬更不用说,一心在为喜欢的女生加油鼓劲。因为比赛是由选手自己抽取上场顺序的字条,所以网上查不到这场比赛的选手上场顺序表格,现场的评委都是德高望重的前辈,他也根本不可能近身去问。
陈越扬当时满脸纳罕地问他:“秦哥,你找那个女生干啥?难道准备早恋了吗?”
秦珩白了他一眼:“我倒是想跟人家早恋呢,问题是我连人叫什么都不知道!”
比赛结束后,意料之外的是,“灯火”并没有得奖,所以秦珩也失去了那会儿唯一可以得知“灯火”名字的机会。
秦珩总觉得结果有黑幕,因为在他看来,“灯火”就该是第一名。
秦珩为自己第一次喜欢上的女生写了人生中的第一首歌,取名《灯火》,艺名用的是随手拆了自己名字里的“珩”字,于是就叫王行。
于秦珩而言,少女是明亮的灯火,指引着他,却也是暗色的前路,不知未来。
因为这样一个信念,不知不觉间,秦珩就从十六岁到了二十三岁,一晃眼,他已经在这条路上摸爬滚打了七年。尽管现在已经将女生的样子忘得差不多了,但只要回想起来,还是会觉得心窝子一阵发热。
不为喜欢,而为音乐。如果不是她,秦珩不会感受到音乐的好。他以前一直把音乐和秦关山挂钩,对此厌恶透顶,却在那个时候乍然发现,自己一直以来的想法未免太过于狭隘。
——原来音乐也可以让人那么享受。
同时,秦珩出乎意料地接受和顺从,无疑成了缓和家庭关系最好的纽带,他终于在家里过了几年舒心的日子。
如果不是在乐队出道的时候被秦关山插了一脚,这样的关系或许能够一直持续下去。
庆幸的是,事业失意时,他遇到了宁以菲。
这是一种比十六岁初见时的心动更加美好的感觉。
年轻时只懂得眼前,而现在,秦珩想考虑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