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与子同乐,与子同仇
刘循,胡广儿出了中军大帐后,直奔火头营。
“大公子请看,差点就哗变了。”胡广儿指着前方怒气尚存的新兵们,一脸的心有余悸道。
“嗯,待我解之。”
刘循点了点头,说道。
这时,新兵们也看到了刘循,他们都带着不信任,怀疑的目光看向刘循。
相比于刘循,胡广儿更加容易让他们信任,因为是胡广儿一手征召他们,并且训练他们的,而刘循只是整日呆在营帐里罢了。
说完后,刘循怀着几分淡淡的笑意,迎着众多新兵们怀疑的目光,施施然的来到了前边。
前边,还放着一大锅的米饭,不用吃,用闻的就能闻出来一股子难闻的味道。而铁锅的旁边,则立着一个不知所措的火头兵。
刘循朝着火头兵笑了笑,指着铁锅,笑道:“来,给我盛一碗。”
“大公子?”火头兵很疑惑。
“盛。”刘循一脸肯定到。
“诺。”火头兵闻言这才确认了命令,应诺了一声,抓起一口空碗,熟练的为刘循盛了一碗米饭。
刘循拿着米饭,抓起一把,往嘴里塞下。
“大公子,不能吃啊。”胡广儿一见,顿时吓了一跳,大叫道。
刘循却是朝着胡广儿摇头示意,带着几分淡淡的笑容,将这米饭给咀嚼,并吞咽了下去。
那一刻,刘循想吐,想哭。
好难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米饭。
这一刻,刘循也算是品尝到了自己一手种下的恶果了。不过,最让刘循为难的其实还是表情,明明想吐,想哭。
但是不得不装逼,带着几分淡淡的笑容,一口将米饭给吞咽了下去。
“嗯,是烂米。”吃完后,刘循强忍着吐出来的冲动,朝着新兵们点了点头。
这时,新兵们沉默了,看着刘循也同样吃烂米,他们的心情终于好过了许多了,不过,还有点幸灾乐祸。
格老子的,让你也吃一吃这猪食。
这时,刘循收起了脸上的淡淡笑容,一脸肃杀道:“这件事情,我一定会彻查,谁感贪污军资,我必定让他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这一刹那,刘循身上散发出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威严,这一股与众不同的威严,使得士卒们稍稍信服。
他们更沉默了,心中对于刘循的幸灾乐祸则减少了许多。
毕竟,若是刘循为他们做主,那是大快人心的事情。而错既然不在刘循,那么他们不仅不该恨,反而得感激。
再幸灾乐祸,就过分了。
这些新兵们的神情变化,都看在刘循的眼中,心细如发的他,立刻就知道,自己的计划渐渐成功了。
于是,脸上的表情,越发的从容了。
刘循笑着说道:“只是就算查处,也是稍后的事情了。你等受训辛苦,却没有晚饭,实在不行。”
“左右。”说完后,刘循喝声说道。
“大公子。”
一名老卒应命道。
“去查探一下,军营内的米,搜罗出好米来,为将士们煮饭。”刘循下令道。
“诺。”
老卒应诺了一声,转身下去了。
就这样,新兵们的神色更缓和了,即查处,又惦记着给他们吃的。这公子,真亲切呐。
很快,那老卒回来了,脸色难堪的回禀道:“回禀公子,小的去查探了,粮食全部都是烂米,没多少好米。”
“奸贼,可恨。”刘循闻言面色大变,怒喝道。
“该拖出去杀了。”新兵们不由自主的心中暗自应和。
刘循怒喝了一声后,却又苦恼了起来,说道:“这去城中,来回四十里。押运军粮已经来不及了,今晚可怎么办?”
新兵们一听,顿时戚戚然了起来,难道要饿肚子?
不过,很快刘循就给出了答案。只见刘循恍然一笑,说道:“这米饭虽然不好吃,但也能吃饱肚子,不如先暂时充饥?”
“什么?还要吃这猪食?”
当即,士卒们对刘循的好感,立刻消失了,有脾气冲的,忍不住怒喝道。
“不吃,不吃。”
其余新兵们也都纷纷愤怒道。
“公子,慎言,慎言。”胡广儿一脸的汗,小声说道。
刘循却是笑着摇了摇头,淡定自若的应对道:“有道是天大地大,肚子最大。岂能饿了肚子?何况,还是将士的肚子?纵使猪食,也吃得。”
末了,刘循哈哈一笑,然后,在众多新兵,胡广儿等人目瞪口呆之下。狠狠的抓起了一把烂米饭,往嘴里吃下,边吃边咀嚼。并哼哼道:“好吃,好吃。”
眨眼间,刘循就将这一大碗的米饭,给吃了大半。
这时,胡广儿才反应了过来,大呼道:“公子,您千金之躯,怎么能吃这等米饭?”
“我与将士们有何不同?将士们吃得,我为何就吃不得?我算是明白了,若非我每天的膳食与将士们的吃食不同,就不会闹出这种事情,都不知道了。我决定,以后将士们吃什么我就吃什么。此一大乐事也。”
刘循却不听胡广儿的,一边吃,一边笑道。
很快,一大碗的米饭,就被刘循给吃进了肚子里了。
“公子。”这一刻,胡广儿被感动了。真的,明明知道这米饭是烂的,而且已经下令追究了。
但是为了让将士们放弃吃猪食的耻辱感,填饱肚子。大公子,大公子以万金之躯,居然吃着等米饭。
“大公子能吃猪食,我们又怎么吃不得?天大地大,肚子最大。填饱肚子,才是要紧。”胡广儿含泪看了一眼刘循,然后把心一横,一把到达了那火头兵的前边,厉喝道:“盛饭。”
“诺。”
火头兵应诺了一声,给胡广儿盛了一碗。
“好吃,好吃,真好吃。”胡广儿用手扒饭,一边吃一边流着眼泪,大叫好吃。
“吃饭,吃饭。”
新兵们沉默了片刻,然后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大呼,顿时,蜂拥一般的到达了那火头兵的前边,大叫盛饭,盛饭。
“好吃,好吃。”
难以下咽,给猪吃的米饭,士卒们却是大叫好吃。
难道,这米饭真的好吃?或者是,士卒们的舌头出了问题了?
不是。
完全是因为刘循感动了他们。
身为领兵校尉,刘循发现了烂米饭事件之后,给予追究,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事情了。士卒们尽管还是不爽,但不敢不满。
但是因为没有饭吃,就得饿肚子。这米饭虽然烂了,但是吃不死人,还能填饱肚子。
大公子为了他们着想,带头吃这米饭。
千金之子,万金之躯,却甘于与他们一起同吃猪食。
这是何等样的一种感动?
在这一刻,这一群新兵们真正的认识到了刘循,并与刘循同心,同乐。
在这一刻,刘循的目光出奇的深邃。
秦风,无衣曰。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战国时期,秦国的爱国诗篇。意思是说,君王与你们穿着同样的衣服,衣裳,怀着同样的仇恨,一起做一见事情。
这与刘循今日所做的事情是完全一样的。
与子同乐,与子同仇,将军,士卒为一体。
这也就是张任所说的,同吃同住,犹如父子兄弟是一般的道理。不过,那个是需要好几个月才能做到的事情。
而刘循只花了几天就做到了。
而且,刘循的计划,不仅如此。
下一回合,苦肉计。棒打贪污犯军需官,使军心大悦。
刘循要逆天,要做到张任等名将半年才能做到的事情。
因为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去闯荡,去厮杀了。
争霸天下,迫不及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