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于南桑说,当她的毛都还没有长齐的时候,她就知道男人是不能被改变的,事实上任何人都是不能被改变的,如果爱的人有你无法容忍的缺点,你要不全盘接受他,要么彻底摧毁他,没有第三种选择。
她和乔孟涂在最平凡无奇的场合坠入爱河,却遭遇生平最激烈完美的爱情,两个人订婚,买了一起看中的小房子,装修的时候各住各的公寓,可是天天都腻在一起,银行新开了一个账户是联名的,各自拜见了对方的父母,生辰八字星座血型三观都配得妥妥地没问题。
乔孟涂有时陪她去逛街,服装店里总能一眼帮她找出穿上好看的裙子,而后踊跃的去付款——他那时还没有很多钱,买不起香奈儿和迪奥,可是又怎么样?
人生的那段时间光明盛大,妥妥贴贴,叫人挑不出半点毛病。
直到于南桑提前一天出差回来,从机场径直去了乔孟涂家里,已经半夜三更,人却不在,她太累,跑进去倒头就睡了,半梦半醒中听到乔孟涂开门回家,她很高兴地爬起来,尽管困得要命,却还是往卧室门外走,走到了卧室门口,却听到了男人在讲电话,言语平淡,抵不过内容劲爆。
她光着脚站在那里,门虚掩,一线光漏过来,刚好照在她雪白的脚背上,像一个久伤初愈的疤痕。
于南桑永远都记得他那几句话是怎么说的,那几句话曾经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日日夜夜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声如洪雷。
“我到家了,你刚才那条裙子很美,性感撩人。”
“是的,是的,以后都不能过夜了,我下个月结婚。”“不是玛丽萨也不是晨晨,你不认识的,不要再问了。”
“我会适应结婚生活,别担心。”
“睡吧,晚安。”
然后他推开卧室门,于南桑往后退了一步,看着他脸上不由自主地浮上恐慌与侥幸,一面伸出手来想拥抱她,叫她的名字。
她劈手拿过乔孟涂的手机,转身扔了出去,手机砸在墙壁上,四分五裂,溅满一地,她冷冷看了乔孟涂一眼,慢条斯理地在门口穿上鞋,提着自己的行李,走了出去,回身用乔孟涂给她的钥匙反锁了门,钥匙丢在了垃圾箱里。
她托了关系,找人查乔孟涂名下国内国外三张电话卡的电话通信记录,短信记录,信用卡纪录,邮件记录,看到许多重复出现的号码,看到形形色色的酒店名字,看到乔孟涂用他漂亮的英文邮件和天南海北的女人们调情与约炮。
于南桑曾经想过要一个一个电话打过去,问问她们和乔孟涂是什么关系,怎么认识的,现在还在来往吗?关系有多深。跟所有被背叛和损害的女人一样,她有一百万个问题堵在胸口,但第一个号码拨到一半,她放弃了。
她们会对她说什么呢,她又能对她们说什么呢。做什么都无济于事,说什么都于事无补。
在乎就是软弱,纠缠也是软弱。于南桑这一辈子最痛恨的词,就是软弱。她全心全意地爱过,却得不到一样沉与深的回报,这已然是彻头彻尾的失败,她不能让任何人再看到她多败退一步。
她干脆利落搬家离职换手机号码,一个月后在另一个城市重起炉灶,工作比以前的还好,从五星级酒店里偶尔捡回来的一夜情拍档素质也高,不但秀六块腹肌,还恋恋不舍问她电话号码。她笑着把对方推出门去,合上眼安睡,心事寥寥。过了数年结婚,男人和婚姻都是别人梦寐以求却求之不得的,那些心灵鸡汤怎么说来的?老天有时候拿走你的东西,只不过是因为准备了更好的给你。
乔孟涂找不到她。你存心要一个人找不到你的时候,他是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你的,就像你如果存心装睡的话,闹钟也无论如何没法让你去上班。
就这么离别了。
她简洁明了说完自己的故事,用一句王尔德的名言作为收梢:“当爱情走到尽头,软弱者哭个不停,有效率的转头物色新欢,最聪明那个早有预备。”
我对于南桑表示由衷佩服:“姐,你就是最聪明那个啊。”
她没理我,沉默着过了很久,忽然自言自语地说:“啊,好想再来一杯,但还是不要了。”
起身把酒瓶放回厨房,在那里洗我们两人的杯子。我小心翼翼跟过去:“你没事吧。”
她对我笑一笑,我这一次离她近,猝不及防看到了于南桑眼里微微的泪影,她平淡地说:“傻孩子,我哪里是聪明的那个,我是哭个不停的那个啊。”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我觉得你做得很对啊,你那么爱他,他到处招蜂引蝶,你当然应该一走了之。”
“只有最强悍的女人才能走那么彻底吧,大部分人都唧唧歪歪的不肯接受现实,耗下去不是徒劳吗。”
于南桑好像觉得我的慷慨激昂和愤世嫉俗都很有趣,她洗好杯子,歪着头看看我:“毛毛,你说别人的时候,态度非常坚决而且正义嘛。”
我闹了一个大红脸,立马泄气了,忽然想起她在深圳星巴克对我说的话:“你上次说,你没有去战斗过,姐,那是什么意思啊。”
于南桑说:“毛毛,你觉得做什么事情需要最多勇气?”我想了想,不是很确定地说:“去鬼屋?”
她啪地敲了我一记,打得我赶紧说出自己真正的答案:“放弃啦,放弃需要最多勇气。”
于南桑笑起来,说:“我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啊毛毛。”
“但我们都错了。”
“人生需要最多勇气的那个部分,是坦然面对无法完美的世界,牢牢保护自己想要的东西,舍生忘死地坚持下去。”
被于南桑的故事镇住了一阵子之后,我慢慢回过神来,想起她在深圳星巴克里对我说的,人生就是不停战斗,前前后后想了一遍,我还是没法想明白,到底于南桑的遗憾是什么。
我一生只爱过傅加蓝一个人,对他的爱在漫长的时间里已经变成一种信仰,这份爱带给我长久孤独和不断悲伤,让我就像一只架在明炉上的烧鹅,辗转反侧,最后变得外焦里嫩,看起来对什么都不在乎了,内心却还是柔软娇嫩得不堪一击。
但他爱我也好,不爱我也好,傅加蓝是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他既不欺骗,也不隐瞒,我们俩除了性别之外,人生各个方面都有很大区别,唯独在对待感情的态度上殊途同归,都是一条道走到黑却明火执仗从不夜行的货。我们等待,并且忍耐,尽管各自等待和忍耐的,是完全不一样的结果。
但乔孟涂不是傅加蓝,于南桑也不是我,我们没有可比性啊。
“我不明白,姐,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乔孟涂背叛了你不是吗?难道以你的个性还能容忍一个三心二意的男人?”
于南桑坐回沙发上,将头发披散下来慢慢梳理,我看到一根又一根头发落在雪白的沙发皮面上,触目惊心,她捻起落发放进垃圾桶,拢起一个马尾扎好,叹口气:“老了,以前头发多得一根皮筋都圈不住,现在要绕一下了。”
我扯了扯自己的头发,诚实地说:“你知足吧,你看看我,发际线已经到了头中央啊。”她笑着呸我,眼望着外面万家灯火,说:“毛毛,你觉得人能改变吗?”
我犹豫了一下,不是特别确定地说:“难说,姐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她点点头;“是啊,很难说。”
我忽然领悟过来了:“你的意思是说,你觉得你可以改变乔孟涂,但你没有去尝试,而是一怒之下就走了,所以一直为此遗憾?”
这个太扯淡了啊,我差不多要叫起来:“但他当时不是在外面鬼混回来的吗,你就差没捉奸在床了,这种秉性怎么能改啊。”
于南桑很淡定地面对我的义愤填膺,等我放鞭炮一般噼里啪啦放完,她轻轻地说:“他那天确实去鬼混了,可是那天他也做了别的事。”
关于于南桑的故事,后续是这样的,传奇程度比任何小说都不遑多让:
她结婚之后,老公在国内外跑,她跳槽到现在这家公司,一开始看的是东亚业务,每两个月要去香港公干,有一次,朋友介绍她去铜锣湾一家顶尖的礼服私家定制会所做衣服。
她跟朋友一起走进去,设计师出来为她填写私人信息和量身,那个设计师看到她的名字,忍不住问:“于小姐,您认识乔孟涂,乔先生吗。”
于南桑反问对方:“为什么这样问。”
那个设计师脑后拖个小鞭子,戴着画家帽,艺术家范儿十足,但人情世故也是精通的,立刻听出来她声音里的警惕,于是急忙解释:“照您的私人资料来看,应该有一条乔先生帮您定的裙子还在我们这里,几年了,一直没有人来领呢。我当时在做设计师助理,这位乔先生是我独立接待的第一个客人,所以印象比较深。”
她最后拿到了那条裙子,保管良好,深水蓝色,鱼尾单肩,裙长刚好过膝,穿上身玲珑剔透。她也看到了防尘袋里的那张纪录卡片,中午十一点乔孟涂下的单,签字确认,是他的笔迹,袋子里还另外有一条她的裙子,是她最心爱的一条小黑裙,因为穿上去无一处不贴合,简直胜过定制,和乔孟涂分开后她找了很久都一直没有找到,原来是他拿来这里给设计师和裁缝作为参考。
于南桑从香港回到上海,在网上调出乔孟涂的乘机纪录,在航空公司会员登入页面输入证件号码时,她不假思索,一蹴而就,然后才反应过来,都那么久了,自己还把他的林林总总都牢牢记在脑海里。
纪录显示他那天早班飞机到香港,晚班飞机回到上海,飞机晚点,他凌晨两点才进门。
他那个电话是打给谁的,说的到底是什么,他这么虔诚去为未婚妻裁一条裙子的时候,是不是也顺便和其他女人有过片刻的温存以打发去机场前的时间,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在他和于南桑之间,离别如同生死那么彻底,中间却只隔着一条线。
于南桑把故事说完,仰面倒在沙发上,双手紧紧地捂住脸,我害怕得心都要跳出来,万一她哭起来我怎么办,我会打自己耳光说这是做梦的做梦的你快醒醒吧,飞扬跋扈的于南桑怎么会为了一份十几年前的感情哭成狗啊,这不合适啊。
幸好她没有,只是静了一阵子,然后放开手对我挑挑眉毛:“劲爆吧,姐姐我的八卦都跟普通人不一样。”
我松了口气,搜肠刮肚还想说点场面话圆一下气氛:“我还是觉得你做得对,你不是说他是个花花公子吗,你们俩真的在一起,我觉得迟早出凶杀案啊。”
于南桑眼皮一挑,淡淡说:“你怎么知道呢?”我给问得一噎,仔细想想,我的确不知道——俗语怎么说的,世事如棋,人心似海,谁能知道谁?一个人的际遇,始终只是他和上帝之间的秘密。
她缓缓说:“我这辈子,乔孟涂之后,不知道有过多少男朋友,不管是谁,每当和他们拥抱,我就忍不住想,曾经有过一个人,我在他怀里的时候,就算世界那一刻毁灭我都无所畏惧,因为那一刻我根本不在乎世界的其他部分。”
“毛毛,你知道这种感觉吗。”
我点点头,忽然就想哭了。
是的,我知道那种感觉,这个世界上每个正常人都有两只手,体温都在36度到37度左右,理论上任何人带来的触觉,都应该大同小异。
但偏偏就只有那一个人,他的手指覆盖在你嘴唇上的时候,全世界的烟火都在那方寸间腾空怒放,那一点点皮肤的接触,效力如同午夜的酒或尘世的盐,顷刻之间,就能改变一切。
于南桑凝视着我,一字一顿地说:“我把我的故事告诉你,是想跟你说,如果你的男朋友对你来说是这样的一个人,你就得去留住他,拼命都要留,不能像我一样,不经审判与改造,就给自己和爱的人判了死刑。”
她站起来,打了个哈欠,倦态满满的,她准备去睡了,我小声说:“姐,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回到那个时候,会原谅乔孟涂吗。”
于南桑一秒钟都没有犹豫,摇摇头:“不,我不会原谅他。”
她侧着头看着我,柳眉那个倒竖啊杏眼那个圆睁,看起来一百一的母夜叉范:“我会跟他大吵大闹,抓得他一脸血痕不能去上班,我会开始查他的手机,控制他的护照和身份证,还有监测他的电脑,如果他还要出去鬼混,我就找个借口把他送进医院,对他的大脑进行电击,让他从此以后绝情断欲。”
我倒抽一口凉气,心想这位姐姐可不是信口雌黄之辈,她说到做到,绝对能让乔孟涂生不如死啊。于南桑对我的反应很满意,这一次的笑容比较愉快了,她说:“你一定想,那最后我们一定会闹成一地鸡毛,两败俱伤,最后以半死之躯分开,对吧。”
我大力点头。
她抬起手臂,深呼吸几次,最后低下头来,对我说:“毛毛,我想过一百万次,那确实是最愚蠢的一种活法。”
那又有什么遗憾可言呢。
于南桑露出妩媚而悲伤的笑容:“因为无论如何,那都是活着。”
她指了指自己的心口,用英文说:“it'sstillbetterthandeadinside."
把我的手机丢给我,她恢复惯常的口气,说:“打给他吧,毛毛,告诉他你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