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傅加蓝考上南京大学研究生的第一年暑假,田娜大学读到一半辍学了,没准备继续下去,傅加蓝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原因,但我想读书大概不是田娜的强项。
他们本来的计划,是田娜在南京找一份工作,等傅加蓝研究生毕业了,再做比较长远的打算,那个暑假傅加蓝回了一趟家,再到南京的时候,田娜忽然去了英国,是跟着南大一个英国来的交换生去的,拿的是旅游签证,却延期未返,而后就跟傅加蓝失去了联络。
等傅加蓝差不多决定要报警的时候,田娜从英国寄了那个航空包裹过来,将两个人的前尘往事,都清清楚楚陈列在那个箱子里,一刀两断,既没有说再见,也没有说抱歉。
有的人天生就有这样予取予求的本事,和杀伐决断的心肠,从某个角度来说,我对素未谋面的这位田小姐,心存畏惧。我不明白的是,既然都决定了和人私奔,为什么出国时还把前男友给的种种信物随身带,这算是精神分裂呢还是精神分裂呢?
这件事经过好几个同学终于辗转传到我耳里的时候,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总之当我反应过来,我已经在飞往南京的飞机上,手机里存着同样辗转而来的加蓝的新手机号码。
我站在南京大学的门口等他,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我大包小包站在那儿格外像一个傻冒,那种等待的心情非常复杂,又像自己要被断头,又像要去砍别人的头。
我真心以为会见到一个满脸胡渣,消瘦如狗的傅加蓝,甚至都想了好几种方案来打破我们之间两年没见的生疏感,权衡再三之后,我决定指着他哈哈大笑,引用老电影“无间道”中的经典台词,告诉他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尽管他还的是什么又还给谁,我一律不知道。
结果呢,等他从大门里走出来,走到我面前,我一下子就失语了。他一点儿都没有变,就连身上穿的衣服都似曾相识,黑色上衣,泛白的牛仔裤,干干净净的头发和下巴,如果说非要有区别,那就是他比两年前更强壮了,整个人饱满,结实,精气神十足,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男人了。
我打老远就把他从人群里认了出来,就这么一直傻看着他,直到他走到了我面前,第一件事是伸手接过我的行李,连我背上的书包在内一起拿过去自己背上,然后说:“毛毛,你长高了啊。”
我不假思索地说:“放屁。”
他耸耸肩:“那不是你的强项吗。”
一马当先地转身:“先吃饭去吧,路上顺利吗。”
我急忙跟上,和他肩并肩一起走着,偶尔手臂会碰到他的衣服,风从我们中间吹过去,我能够清清楚楚地感受到那一阵清凉和一点温热之间的交替,我们很随意地聊着别后种种,没有半点疏远,仿佛从未曾在彼此的生活里消失过,天色格外光明,路人的神色都温柔到无法想象,我从他说的每一句话里,都听到了音乐的铿锵和婉转,那种如坠美梦的虚幻感,任凭我如何自我嘲笑也仍然盘旋不去,紧紧将我包裹着。
我们去了一家川菜馆,傅加蓝噼里啪啦点了几个菜,显得轻车熟路,还都是我喜欢吃的,最后要了一个回锅肉,问服务员:“用莲花白炒可以吗?”
我一口水呛进气管。
莲花白炒回锅肉是我生平挚爱,读书的时候经常和寝室里的蒜苗党和青椒党为谁是正宗而大打出手,我这个人不善于隐瞒,当即就问了出来:“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
他不以为然地看我一眼:“一起吃过那么多顿饭之后,对你的口味总应该有一点基本的了解吧。”
啪的把菜单一合:“可以了,麻烦再上个鲜榨玉米汁。”
没错儿,我也喜欢喝鲜榨玉米汁。
饭菜一上,我两眼放光,要知道我可是一天都没怎么好好吃过东西了,这下子什么风度都顾不上,我扑上去憨吃,傅加蓝不断叫我慢点,慢点,后来就笑了:“你真是一点儿没变。”
我顿时醒悟过来,妈呀,这舍生忘死的吃法可从来不是吸引男人之道啊,进退两难之间,只好讪讪地停下筷子,傅加蓝看我一眼,一针见血:“现在装淑女来不及了。”
把一块上好的五花三层回锅肉夹到我碗里:“吃东西开开心心的女生最可爱,我不会嫌弃你的。”
大概就是被莲花白回锅肉,鲜榨玉米汁,还有这句不嫌弃激励了,我填饱肚子后和傅加蓝在校园里散步,走着走着冷不丁地就问他:“你和女朋友分手了啊。”
他很轻松地说:“是啊,那丫头跟人私奔了,现在还在英国呢,也不知道过得怎么样。”
失恋失出了这个闲云野鹤的态度,你也算是独一份儿了,我说:“你还好吧?”
他一开始没说话,只是伸手拍拍我的头顶,我非常痛悔自己穿的是一双混不吝的豆豆鞋,完全平底,不但导致身材没有任何曲线,而且看起来跟傅加蓝的身高差别非常明显。
过了一会儿说:“还行,日子总得过下去对吧。”
又沉默了一会儿,自言自语地说:“那个家伙,从小就不安分,谁也拿她没办法。”
言辞里没有半点怨恨,反而有很多很多的怜惜,他有多爱那个女人,简直都不用再问。我听着这句话,听得心都痛起来,以前我总觉得心痛两个字很矫情,妈的有事没事你就心痛的话,不应该十八岁那一年就直接死于梗塞吗。
结果事实告诉我,心这个部位与众不同,它不怎么按牌理出牌,明明百分之百健康,没病没灾,就因为人家随便说的一句话,居然真的会产生被人捅了一刀的感觉。
我埋下头去,有一瞬间沮丧到了极点,几乎想要转身飞奔而去,一时三刻收拾好行李就班师回朝。
所谓触底反弹,绝处逢生,既然见面没多久就down到了这个程度,忽然之间,我决定拼了。
我们刚好走到了一盏路灯下面,黄悠悠的光从头顶上照下来,我站住脚步,仰起头看着他,说:“傅加蓝,你现在要是没有女朋友的话。”我吞了一口口水,艰难地说:“你觉得我怎么样。”
很久以后,我想起那个耗尽了半生勇气的夜晚,那个决定性的时刻,印象最深的并非自己如同擂鼓般的心跳,或干燥的喉舌,或肾上腺素胡乱分泌带来的昏眩感,而是傅加蓝的眼神。我永远无法忘记他那双狭长明亮的眼睛,睫毛和瞳仁都很黑,无论何时何地,总是平静而专注,这两个词正是他的写照,我从未见他欣喜若狂,也未见他失魂落魄。
但那个晚上,我见到他闪烁目光,温柔如同春日的轻风。
他撑住膝盖,向我弯下腰来,和我脸对脸,离得只有一根指头那么近,而且还是脚趾头,他就这么一语不发,和我互瞪了很久,我手心痒痒,心里忐忑,不知道是一把搂过去好,还是一巴掌扇过去好,两者好像都可以很带感。
然后他说:“毛毛,我很喜欢你。”
我脑子里轰地一下,真的,是就跟有人在海马区那儿放了个二踢脚一样,我耳朵里听到了巨大的爆炸声,我努力忍住不动,不说话,连眼睛都不眨,傅加蓝说完那句话,看我毫无反应,呆若木鸡,忍不住表示关心:”毛毛,你怎么了。”
我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边:“嘘,不要吵,什么都不要说,我幻听,你给我点时间恢复一下。”
他笑起来,在我头上敲了一下:“嘲笑我吗。”
我仰起头来,不不不,我没有嘲笑你,我的天,我有什么资格嘲笑你,我只是觉得自己太弱太卑微了,能够享受一刻意外之喜时,恨不得让全世界都停下脚步,好让我能尽情呼吸四周被幸福沾染过的空气。
因为,在“我很喜欢你”的后面,理所当然会跟着一个“但是”对吗。
这个世界上无穷无尽的期待与渴望,最后不都是死在这两个字手上吗。
等我终于镇定下来,我很努力地让自己继续笑眯眯:“你当然喜欢我啦,刚才咱俩吃了三百多吧,那可是板上钉钉的证据咧。”
傅加蓝没有笑,还是那个被雷打蔫了一般八风不动的样子:“毛毛,我是说真的。”
他说:“你记得几年前,我快毕业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吗。”
我“嗯”了一声,小声说:“你当时找我干啥。”
傅加蓝沉默了好一阵子,终于说:“我想问你,为什么我们不能早一点遇到呢。”
我艰难地想了一会儿这句话的意思,心里有什么东西,一点点往下沉,沉得我简直都负担不起了,想要干脆坐在地上,我苦涩地说:“我认识你的时候十八岁,傅加蓝,你觉得还得多早。”
说不定他看到我浑身在发抖,或者我说出来带着颤音的语调出卖了我的内心,傅加蓝张开手臂,把我抱在了怀里,我们生平第一次拥抱,但那是一个没有丝毫男女情爱的拥抱,就像一个士兵在血洗过的村庄里抱着一只幸存的猫,我把脑袋抵在他的胸膛上,真真切切闻到了傅加蓝的味道,就像夏天午后的青草地,蒸腾着生气勃勃的热。
他的声音从上方传来,穿透粘稠的夜色,带着点点碎碎的光,落到我耳边,然后就在那儿炸了开来,令我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他是这么说的:“我跟田娜,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们之间有许许多多的事,打断骨头连着筋。”
“毛毛,我跟你在一起,以前也好,现在也好,每一分钟,都非常开心,我和田娜在一起,十多年了,从来没有好好相处过三天以上。”
“我们分分合合很多次,她始终是我的不治之症。”
“毛毛,要是我能早点遇到你就好了,要很早,早在我生病之前。”
傅加蓝放开了我,在我背上轻轻拍了拍,很温柔地说:“毛毛,对不起。”
我擦了一把眼睛,说:“你等我一下。”
我转身,面对着一直延伸到黑暗中去的道路,深呼吸,然后摆了一个标准的短跑起跑姿势,自己对自己说:“1,2,3,预备,起。”而后就使劲地跑了出去,用尽我全身的力气,跑出了生平最快的速度,要是我当年有这股劲头去考初中体育,六十米冲刺跑怎么也得捞个及格。
我一直跑到自己完全没有力气才停下来,我停在一处花圃面前大口大口喘气,双腿抖得不行,等我终于平静下来,我慢慢走回去,远远就看到傅加蓝在那里等着我,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扭头看着我跑开的方向,那也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他脸上有悲哀的神色。
我走到他面前,铿锵有力地说:“我等你。”
他惊讶地叫我:“毛毛...”
我打断他,不管他说什么都无法改变我那一刻的决心和勇气,就像一个赌徒把自己老婆都押在了赌台上。
我说:“我时常撤退,却永不投降。”
向傅加蓝行了一个滑稽的军礼,我努力维持着满脸明亮的笑容,一面说,一面向后退:“我等你病好的那一天,傅加蓝,记得带着你毫无瑕疵的金刚不坏之身来找我。”
然后我就走了,回到招待所,拿了行李,没有和傅加蓝告别,就连夜去了火车站,买了张站票准备回广州。我窝在形形色色的人里等凌晨到达的列车,一颗眼泪都没有掉,还面红耳赤跟旁边的胖老头聊了一会儿世界经济局势的问题,当火车进站的鸣笛响得我震耳欲聋,我起劲地跟着人群亦步亦趋准备上车,手机忽然震动,我拿出来一看,傅加蓝说:“毛毛,你要好好的。”
一下子我就咧开嘴嚎了起来,上车后找不到位子坐,站在两节列车连接处继续嚎,连乘警都被我嚎出来了,问半天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好怀着莫名其妙的心情,主动给我补了个罕见的卧铺。
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诚不我欺。
在爱情的战争里,我不是蒙古铁骑,也不是罗马悍将,我不是天生的战斗民族,可是我尽力了。
傅加蓝,我尽力了。
于南桑开完会的时候,我已经在电梯口睡过一觉了,她和乔孟涂从三楼下来,叫醒我,乔孟涂忍不住笑:“小姑娘你心真宽。”
于南桑话里有话:“她就是心太宽了一点。”
走到办公楼门口,乔孟涂恋恋不去,问于南桑:“一起去吃晚饭好吗?你一整天都没怎么好好吃东西。”
于南桑半歪着头,对乔孟涂抿嘴一笑,在门口路灯那一点点光下面,她那种刻意为之的媚态横生,看得人心里发颤,她懒懒地顺手拿我挡一箭:“不要了,毛毛要去我那里住,说这一次出来不是预算内的出差呢。”
乔孟涂看我一眼,我心想我要是会唇语就好了,必须要呐喊出来说不关我的事啊,我真的没有非要去住啊,是她非要我去啊,救命啊,我不想跟知心姐姐彻夜长谈啊。
至少今天不想,今天已经太长了。
于南桑的公寓就在步行十五分钟之外的波特曼酒店里面,两室一厅,家具利落,装饰简洁,进门右手边是一个开放式的厨房,起居室前一扇落地玻璃墙,楼下是上海滩的万家灯火。
我转了一圈,觉得这地方不错啊,地理位置固然绝佳,一站管家式服务想必也很赞,你都多久没来了,四下一颗灰尘都没有,淋浴间外的毛巾挂得整洁漂亮,宛如处女。
于南桑把外套脱了,站在厨房里拿出一瓶白葡萄酒,倒了一杯走过来送到我手里:“五万八。”
我没反应过来:“啥?”
于南桑坐下来,关了全屋的灯,只留下起居室一盏阅读灯亮着,暗下来,也静下来,她解散发髻,长出了一口气:“这间公寓一个月五万八千块,净房租。”
我瞪着她瞪了半天,让五万八千这个数字在我脑子轰轰作响了好一阵子,然后说;“公司给么”。
她微微一笑:“老公给。”
我心都拔凉拔凉的:“要是公司给吧,我还觉得自己能抢救一下,老公给,我还是去住三千八一个月的吧。”
于南桑毫不同情,只是笑:“谁给都好,你知道钱重要就好,什么都没有白来的,什么都得换。”
她把那杯酒几口就喝掉了,又斟了一杯,拍我一下:“给你男朋友打电话没有。”
我端着那杯酒,明明是凉凉的,手心却有一种发烫的感觉,我学于南桑的样子闷了一口酒进去,结果立刻就被呛到了,拼命咳了起来,于南桑伸手过来拍我的背,等我稍微缓和一点了,叹口气:“毛毛,别怪我多管闲事。”
她拿起我的手机放到我手里:“很多事情,你现在不去做,就永远都不会做,也永远都不用做了。”
我埋着头,过了很久,小声地问于南桑:“姐,你干嘛这么紧张我,你从来不管我们私事的。”
于南桑靠在沙发上,看着我,语气中有一种无法伪装,也无法忽略的温情:“毛毛,因为你很像我。”
我一下就被逗乐了:“我要是像你就好了啊,大杀四方,挡我者死,阿打!!”
于南桑对我李小龙上身的比比划划很不以为然,摇着头又去倒了一杯酒,我们进来还没十分钟,她已经喝了三四杯了,我赶紧过去把酒瓶和酒杯都控制起来:“你什么都没吃,这样喝伤胃。别喝了别喝了。”
她很顺从地把手里的杯子放下来,对我笑一笑:“好,不喝了。”
坐回我身边,她说:“过去十几年,不喝一点葡萄酒就睡不着,天天喝下来,好像喝太多了。”
她指指自己的胸口:“前段时间体检,医生说我这里有肿块,不能再多喝酒和咖啡,否则内分泌紊乱,会加大乳腺癌的几率。”
她好像在说外人的事一样,我却如同听到晴天里一个霹雳,赶紧上去抓着她摇:“什么肿块?没事吧?你检查彻底了没有?医生说你没事吧。”
于南桑拉着我的手,这么近的距离,她凝视着我,眼神就像两口深潭,又深又黑,不知道里面藏了多少秘密,又叫人恐惧,又叫人担心。
“检查很彻底,暂时没事,你放心。”
她拍拍我:“毛毛,这就是你像我的地方,你对一个人有感情的时候,从来不隐藏,也从来藏不住。”
这么温柔和诚恳的于南桑,我很少很少见到,即使全世界都知道她欣赏我,全世界都知道她保护我,栽培我,甚至说是偏爱我,但我一直觉得,那不过是公事上的相互依赖,我和她的世界离得如此之远,以至于我都无法想象她这样的人能有什么无法释怀的事。
她忽然就自顾自地开始说起乔孟涂:“跟你说了,我和乔,不是订婚了吗。”
我嗯了一声:“是啊,后来怎么了,你们好般配。”
于南桑轻笑一声:“是吧?般配?毛毛,你觉得乔孟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想了想他的样子:“很有男子气概啊,特别有权威的感觉吧,也挺帅的嘿,身板多直,估计也是轻伤不下健身房的一条汉子啊。”
于南桑点点头:“是的,他一周也是四次健身房,有时候太忙了,他就四点起床去跑步。”
四点起床去跑步??这是有病啊还是有病啊。
“但是有一点谁都看不出来,毛毛,也许有一天,你会有机会知道。”
她侧过脸去,袖长纤细的手指伸出来,在葡萄酒瓶口沾了一沾,送到唇边轻轻吮吸一下,我再一次觉得如果我是男人,这会儿妥妥地已经扑上去了。
然后于南桑说:“他是个多情种,毛毛,爱女人如同爱健身,以及爱滑雪,征服各种各样的女人,是乔孟涂人生中最精彩的爱好。”
我觉得我可能听错了,下意识地反问了一句:“乔孟涂?”
花花公子四个字,没法和那位老兄的样子联系起来,就是拐十八个弯都非常勉强。
“姐,他不是很爱你吗?”
于南桑摸了一下我的头发,缓缓地,好像教小孩子那样地说:“是啊,他很爱我。”
“可是,爱从来不能改变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