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九岁女孩的精明手段
岳十义父女经常来超市买东西,岳月在段芳休假时也常叫她出去玩。
她从岳月口中听了很多岳十义的故事,在女儿心中,岳十义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英雄。
果不其然,“大英雄”之名终于得以验证。很老套的新闻,不罕见的超市打劫,说不上打劫。这一带的人没那么险诈,估计是外来人,选了一大包东西不付账直接往外冲。
段芳追那人一条街终于逮住了他,可力气不济对自己又估计过高,脸上挨了一拳。还好没有吃大亏,因为岳十义救了她,把那人送进了该去的地方。
岳十义和段芳的前夫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没有一样共同点。这是岳十义吸引段芳的主要因素。
每每想到被救的那一晚,岳十义把冰块按在段芳淤青的脸上时,段芳心里竟然像个少女一样小鹿乱撞的,这一幕虽然让她觉得不好意思,可这种感觉体验是美好的,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心情悸动的时刻。
他外表挺拔强壮,声音磁性温和,举止也是轻柔体贴的。
集强悍和温柔于一身的男人,这正是段芳一直想找的人。
和他相识还真让她死灰一样的心活泛了过来。两人渐渐熟识起来,岳十义给了她很多帮助,她也发现岳十义人如其名,正直豪爽,很讲义气。
岳十义带段芳去拳馆。
肆无忌惮地重拳出击、惊人的力量爆发,跌倒,伤口,汗水,尖叫……这一切好像和她内心深处的某样东西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这是她向往的地方。
岳十义看穿了她的心思,介绍她到拳馆工作,她二话没说辞了超市的工作。
虽然在拳馆只是清洁打扫工,她却做得甘之如饴。每次拳员脱下来的衣裳,她总要在清洗前凑到鼻子上深深地吸闻一番才扔进洗衣机里。她也奇怪,竟然会因此产生兴奋和满足感。
拳馆不同于之前那间超市,这是个真正的是非之地。居然还分了派系,两派为争权夺位暗中较劲得非常厉害。
段芳默默做好本职工作,讲话小心,她的性格很容易得罪人,又受不得气,所以,她尽量和每个人都不多说话,一听到他们开始讲拳馆八卦的时候就会想法子避开。
可有些话还是吹进了她的耳朵。自然是关于岳十义的。
岳十义比段芳大两岁,优质单身男,一些人把他和拳馆里某位教员的妻子扯在一起。另一些人又说他的私生活有多糜烂,还有所谓的证据云云。
总之,竭尽抹黑之能事。
绝对是另一派为了馆主之位故意叫人散播谣言。段芳把这些话全都告诉了岳十义,她是想叫岳十义以牙还牙,岳十义却不愿用同等手法报复。
“这么下作的法子,我这派坚决不能做,助长了歪风可不好。”岳十义这样说。
段芳对他更加佩服了。
但这些流言却差点毁了岳十义的前途,馆主叫他务必要禁止谣言的夸大和传播,万般无奈之下,岳十义牵上了段芳的手,说即将和她结婚。
这一招果真凑效,谣言渐渐变得小声了,后来竟慢慢地消失了,虽说消失速度之快有些令人感到奇怪,最重要的是岳十义的馆主之位得以保住。
最大的受益人当然是段芳。她其实在和岳十义的来往中有意无意地表露出贤妻良母的一面,她的心思昭然若揭,岳十义知道得清清楚楚。
中年人的恋情自然和年轻人又不一样,经不起耗,更加明白时间无情的道理,有机会就要紧紧地抓住。
岳月很赞成他们走到一起。只是,她说:“要做我的妈妈,必须经过很严格的考验。之前有三个要做我妈妈的人,都被我吓跑了。”
段芳用食指点了点岳月的鼻尖,笑着说:“你有什么考验,尽管来吧,这声妈妈,你可叫定了。”
她没有意识到,她这个“膨胀”的老毛病又犯了。照以往的惯例,倒霉事肯定又要造访了。
她的身份今时不同往日,不能在拳馆里继续清洁打扫。这几个月的辛苦劳作又致使她的身体耐力再次受到拉拽。
未婚夫提议她去拳馆练拳,既可以继续呆在拳馆里又能强身健体。她可高兴坏了,心里第一次产生了一种陌生的情感——感激之情。
可是岳月坚决反对。她说没必要家里再养一个闲人。那是岳月第一次露出獠牙。
岳家的财政大权掌握在九岁的岳月手中,这让段芳感到不可思议,岳月只是一个黄毛丫头,段芳决定尽快从丫头片子手中夺过这一权利。
岳十义的薪水足够养活他们父女,还能使他们过得很好。多了一个人,岳月的各项支出必定要有所削减。她建议段芳搬进家里来住,既节省开支又可考验她料理家务的能力。
岳月对段芳说:“要嫁进岳家,各种家务活都得做,不仅限于家务,里里外外都得会打理。最重要的是不要逾矩,我才是家里的女主人,服侍得我高兴了,才能顺利地嫁进来。”
段芳真想撕烂那张小嘴,九岁的孩子心计真不浅。记得十多年前,同样一个九岁的女孩可是把自己伺候得像个女王一样。
段芳没想到岳十义对这番霸道的说辞竟然无动于衷,也就是说他默认了他女儿无礼的要求。
不过,段芳很有信心能争取到岳十义的心。因为这对父女并不怎么亲近,尽管他对他女儿言听计从。他们从没有谈过心,同住一个屋檐下可以五天不说一句话也不同桌用餐,更没有周末休假时父女一同出游的习惯。
岳月八岁就已通过小学毕业考试,不愿意继续升学,而是每天画画或无所事事到处乱逛,岳十义也一切由她。
段芳和自己的父亲也是一对陌生人,所以她很能理解岳十义父女。不同的就是,只要岳月提出一项要求,岳十义就会答应或者说就会服从。
段芳就没有这等好命。她很少对自己的父亲要求过什么,不得已对他提出要求,也是被父亲置之不理。父亲从未陪她去过什么地方,也从没有一起买过东西。
岳十义和岳月虽然不亲近,关系却不见得疏远,他们一起买过东西。还有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段芳提议过他们三人一起郊游,岳十义经不起段芳的游说,勉强同意了,虽然全程保持笑容,到底有些不情愿。段芳心想,岳十义只是不喜欢这种郊游的场合,并不是不喜欢和她们在一起。
当时的岳月像个花仙子一样,那副可爱的性情真是人见人爱。一开始,段芳不也是被她骗了么?
其实岳月是个讨人厌的麻烦精,鬼花招总是层出不穷,她对食物衣物都有很高的要求,挑剔得要命,为人刻薄心眼比针眼还小。
她最初是赞成段芳和岳十义走在一起的,大概是感受到了段芳的威胁,所以就要千方百计给未来继母制造麻烦。
段芳和岳十义同住一间房,岳十义晚上不经常回家,需要在拳馆留宿。即使回来也是打地铺。他对段芳很客气,也很尊重,段芳其实不喜欢这样的客气。她只能劝慰自己说对方是正人君子,克制忍耐是君子必备的优良品质,从而也就接受和他同居一房相安无事的情形了。
岳月一日三餐要吃的东西花样繁多,光是中午就要吃五道菜,量不须大,关键是种类要杂,每一顿都不能重复。今天吃本国菜,明天就要意式,后天就要日式。
有一次,段芳刚做好麻烦的五菜一汤时,岳月突然想吃青木瓜沙拉这道泰国菜。段芳没有理她,自顾自地吃着,岳月生气地跑了出去。
等段芳买好晚餐的食材打开房门,看到整个房间惨不忍睹,像是被打劫了似的。
她赶紧花大力气收拾好,因为岳十义那晚要回家来。若是他回来看到一片狼藉,肯定会怪段芳而不会去指责九岁的女儿。
他从来没有认为他女儿有过错,即使段芳将岳月的诸多“罪行”一一告知,岳十义也只轻描淡写地说“我去说说她。”可他从来没去“说”过她。也就是默认了岳月的行为,以致于岳月肆无忌惮,嚣张跋扈。
更让人气愤的是,有时段芳手里的钱用完了,还必须向岳月开口索要。
一开始,她的买菜钱和零花都是岳十义给的。不知岳月对岳十义说了什么,以后,每月要用的钱都由岳月给她。起初,岳月把钱放在厨房柜子中的篮子里,每个星期天晚放一次,好几个周末,篮子都是空的,岳十义周末又不回来。周一回来时若是段芳因为没有钱买到菜做不了饭,她怕他会生气。到时候结不了婚。
她问岳月要,岳月只说忘记了,从口袋里拿出零钱给她的样子就像主人施舍钱财给仆人,全身都写着轻蔑两字。
段芳从来没有找出过岳月藏钱的地点。
岳十义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很多时候,段芳早上醒来时他已经出门了,都还不到凌晨五点。她自是没有问出“小雪”是何人。但能够感受到“小雪”已插足进了她和岳十义之间。
她最不想承认的是,岳十义爱着小雪。拳馆里没有一个叫小雪的。她偷偷去了拳馆,问了一个和她有一些交情的同事,这人十分可靠。但她也不知道谁是小雪,但她说岳十义最近是有些奇怪,很容易控制不住发脾气。要知道,他以前从不发火的。
段芳从拳馆回家的路上,一张传单落在了她怀里。
传单上写着“古月侦探所”。又有个“月”字,真令人讨厌。
她在此地驻足,拿不定主意是否跟着传单上的简易地图找去那间侦探所,这样的话,一切都会水落石出。
她还在犹豫,面前已站了一个人,和她一样年纪的中年女子,气质冷峻,穿着休闲西装,典型的事业型女性,看起来精明干练,却不会给人压力感。
那人递给她一张名片,说:“想要查任何事都可以找我。侦探所只需要拐两个弯,你会看到一座红砖老房子,二楼左转第三间房门便是。”
这个女侦探叫做“胡立”。说完话就走开了。
段芳摸了摸脸蛋,她想,我的脸比这个胡立要老得多吧,其实我可以打扮成她那个样子的,不,她那一套不适合我,但我可以像她一样注重妆容穿衣讲究的。
可现在的自己却像一个老大妈,只会和菜市场的人讨价还价。
这都怪岳月那只小狐狸,陷害她,折磨她,把她当使唤的工具,弄得她脸色很差。
她已经不像年轻时候那样肥胖臃肿,十多年的折磨,身材变瘦背有些佝偻了,若是不做家务活去打拳锻炼的话,健康的脸色一定会重新恢复的。
连续几月的劳作致使她疲惫不堪,她决定从明早开始不再伺候小贱精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