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章
莉迪亚和坎迪斯都深深为了女主人自豪,约瑟芬小姐美丽又善良,薪水给的很大方。她们都是6、7岁就到了罗毕拉德家陪伴小姐,可以说跟小姐一起长大的,小姐以前是个被宠坏的孩子,结婚之前也是个任性的女孩,生了孩子之后是个被吓坏的年轻母亲,但好像突然之间就长大了。
黑嬷嬷说的没错,小姐成了母亲,当然跟以前不一样啦。
巴黎的一切深深迷住了这两个年轻女黑奴,她们在巴黎从黑奴变成了自由民,巴黎在她们心中从此成了一个特别的地方,象征着“自由”,尽管她们不明白,但在她们心中,巴黎是个好地方。
*
罗毕拉德家“渐进赎买式”给予黑奴自由的事情在爱弥儿的“无所谓”、约翰并不强烈的反对下,缓慢的开了个头。
爱伦·奥哈拉来参加舞会的时候,也基本同意了会让莉迪亚、坎迪斯等四人在塔拉庄园的亲人选择自赎的方式成为自由民。爱伦从家里带去的20个黑奴都是室内奴隶,到如今15年过去,20个黑奴翻倍成了40多个。
室内奴隶从未下过田,吃穿都比田里干重活的奴隶好得多。黑奴没有薪水,但平时有老爷太太的赏钱,几家人凑了一小笔钱,先让莉迪亚的哥哥丹泽尔办好了赎身手续,12月初的一天,28岁的自由黑人丹泽尔带着路条、证明自由民身份的文件,到了萨凡纳。
兄妹俩多年未见,一见面先抱着好好哭了一场。随后,丹泽尔去见了约瑟芬小姐。
“小姐,多谢你说服了爱伦小姐。”丹泽尔是个混血儿,肤色不能算很深,据说他们的母亲是一个肤色几乎像是白人的第三代混血黑奴,其实从肤色上来看,应该叫“白奴”。白人老爷跟黑人女奴生下混血私生子的事情绝不少见,可以说很常见才是,混血私生子伺候他们的白人异母兄妹的事情也绝不少见,女主人也只能视而不见。
约瑟芬看着他,混血儿多数俊美,丹泽尔和莉迪亚都很漂亮,所以莉迪亚才能被选中当她的小女奴。丹泽尔脸型是有别于绝大多数黑人方脸的长脸,脸庞线条柔和,一双深棕褐色的明亮眼眸,一头浓黑的卷发在头顶梳理的很整齐,很讲究的打上了发蜡。
“我应该告诉你,成为自由民也不一定是好事,”她放下手里的书,“坐。”指了指她面前的单人沙发。
丹泽尔局促的说:“小姐,我不能坐下。”
“你已经是自由民啦,”约瑟芬很有趣的看着他,“你要开始习惯自己跟别人是同样的美国公民。”
丹泽尔紧张的抿了抿薄唇,这一点也很像他的不知名的白奴母亲,或者说像他血统里不知名的白人老爷——黑人多是厚嘴唇。
“我还没有习惯。”
他小心的坐在沙发上,拘谨的只坐了半边。
“外面很多人靠追捕逃奴为生,你不跟着白人出门,他们就会把你抓走,哪怕你身上带着证明文件,他们也可以无视。一个像你这样漂亮又强壮的黑奴能卖2000美元,为了钱,那些家伙什么都能干得出来。”
这确实是个大问题,他思考了半天,发现这个问题确实不是他自己就能解决的。
“我跟莉迪亚和谢尔顿都说过,他们可以选择留在我身边,或是出去找工作,但要是去了不讲良心的人家,可能你会再次被当成奴隶,他们只要不承认你的证明文件就行了,到时候你能找谁呢?你要是在萨凡纳,我还可以去救你,但要是你跟着他们离开了佐治亚,我就没有办法了。你认识字,你读一读这个。”
她从桌上另外拿了一份文件递给他。
是臭名昭著的《联邦最高法院判德雷德·司考特自由身份案,1857年3月6日》,前情提要是黑人德雷德·司考特原为奴隶,1834年随同主人前往禁止奴隶制的伊利诺斯州,因此司考特得以获得自由,以自由民的身份在当地居住4年,娶妻生子;1838年,司考特以雇佣制仆人的身份跟随前主人返回密苏里,密苏里州为蓄奴州,司考特又被当成奴隶。司考特在1847年向密苏里州巡回法庭提出申诉,要求承认他的自由身份,初审获胜,但第二年便被密苏里最高法院驳回;
司考特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于是联邦最高法院在1857年公然支持密苏里最高法院的判决,决定司考特必须重新为奴。
“……德雷德·司考特本人及其家属并不因为被带入该区内即取得自由,纵或他的主人携带他们到那里去是有意成为该地永久居民的。……
……因为司考特在被其主人带往伊利诺斯州时是一个奴隶,在伊利诺斯州也是当做奴隶,同时也是当做奴隶带回密苏里州的,其身份是自由或是奴隶是依照密苏里州的法律而决定,不是依照伊利诺斯州的法律而决定的。”
这个案例就是前年的事情,还算得上新鲜热辣。经过报纸传播和黑奴之间的口口相传,也早已传遍佐治亚州。
丹泽尔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判决书。他的文化程度也就是个读报纸、写简单信件的程度,判决书里一半的单词不认识,可意思还是能看懂的。他按照小姐的吩咐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磕磕巴巴的读了起来。
丹泽尔心情沉重。
“白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是什么都能做出来。”
丹泽尔茫然的点点头。
“你想过今后要做什么吗?”
“还没有。”
“你在塔拉都做些什么?”
“跟着奥哈拉先生出门,打理他的所有事情。”
有点像贴身男仆,但杰拉德这个爱尔兰人可不是一个正统的“老爷”。
“也就是说,你没有外面的谋生技能。”
他有点着急了,“我认识不少字,会写信,还会一点木匠活。”
“你结婚了吗?”
“结了。”
“孩子呢?”
“有一个女孩,4岁了,长得非常可爱,小姐,您要是见到了我的米娅,准会喜欢她。”丹泽尔裂开嘴笑了。
“你的妻子呢?”
丹泽尔很快收敛笑容,他的视线从小姐的裙子上移到了沙发的花纹扶手上,然后又移到了墙壁上的壁纸。他的眼神变得痛苦、空洞。
“小姐,我的丽雅很可怜,她死啦,生孩子的时候死的……还有孩子,一个小女孩,生下来就断气了。”他很伤心,但很快就克制住伤感,没有主人喜欢听到这种丧气的事情。
房间里暂时沉默了一会儿。
“你可以先住在家里,让莉迪亚给你找个房间。我希望你能来为我办事,你要是为我做事,我给你——谢尔顿的薪水的百分之七十,是因为你没有他懂的单词多,谢尔顿将来会成为我的管家。另外,我会写信给塔拉,让他们把你的孩子送过来。”
*
波琳、尤拉莉家的黑奴也渐渐开始自赎,先从室内奴隶开始。波琳家里进展的要快一点,她家的室内奴隶是30多个,略少于塔拉庄园。三姐妹出嫁都从家里带走了20名奴隶,多出来的奴隶都是这几年不断生育的自然增长。
就像约翰说的,他们这样的家庭,只有买的,没有卖的,不然会被人以为你快要破产了。奴隶也会生老病死,概率跟白人差不多,一场流感往往就会让人送了命。奴隶还可以送人,要是有客人看上家里的黑奴,慷慨的主人为了表示主人风度,有可能将那个奴隶送给你。
其中以未成年居多。
心地善良的主人很少让奴隶一家分开,但肯定有奴隶主不在乎黑奴的“人权”:你连人身自由都没有,连个“人”都算不上,谈什么人权呢?
约瑟芬在巴黎对奴隶制还没有特别清晰的概念,回到美国之后才觉得这个制度是多么的惊人!
只是因为肤色不同,白人便可以将黑人当成动物一样对待。所有白人天然有权将任何一个单独走在路上的黑人抓住、殴打,单独走在路上的黑人被自动识别为“逃奴”,人人有权抓住逃奴。有人说的好,在欧洲人们为一匹马不打烙印而上街抗议,可在这儿,居然可以往一个人的身上印烙印而不被视为残忍。
黑奴很多时候还不如动物呢,奴隶主舍不得鞭打马匹,却可以毫不犹豫用马鞭将黑奴抽个半死。
随意伤害黑奴在萨凡纳的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们看来根本不是个事,有些残忍的奴隶主甚至以此取乐。
至于随意占有家里的女黑奴这种事情更是司空见惯,如果哪家的年轻女黑奴忽然不见了几个月,那么往往是送去郊外的农场生孩子去了,女黑奴生下个不黑不白的混血儿可是丑闻,稍微讲究的人家都要掩饰一下。当然也有毫不掩饰的人家,因为他们认为黑奴“不是人”,女黑奴不过是用来发泄欲望的工具,使用一下工具又怎么了?怎么能算“丑闻”呢?
而那些没有经济能力只能依靠丈夫的太太们也只能忍气吞声当做没有这回事,因为毕竟黑人“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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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和暴力绝大多数时候因为经济能力,就比如今年美国的“零元购”,黑人也不是没有高收入阶层,高知识水平跟高收入是呈正比的,如果一个庞大的群体没有接受高等教育、没有固定收入,那么走上街头来个“零元购”大狂欢是对其有利的事情,至于是否会秋后算账,大概率是不会的,不然可能还会走上街头继续“零元购”。种族跟暴力倾向没有直接关系,倒是跟知识水平有直接关系。
*《飘》的同人很难写,玛格丽特本人因为是南方旧奴隶主后裔,对奴隶制是比较同情的,所以这本书现在来看也就很不“政治正确”。她描述的是奴隶主中较为人性、善良的一部分,也只讲了室内奴隶这种奴隶阶层里的“高级分子”,但基本没有描写过田里黑奴的情况。
亚特兰大围城战之后,塔拉的田里的奴隶都跑光了,后来也没写有人回来,室内奴隶倒是有忠心耿耿不愿离开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