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祥瑞,今被嫌弃:乌鸦
《汉书》中有一个有趣的故事,说有一位叫黄霸的官员,派遣自己的属下下乡去探查民情。这位属下十分清廉,为了避免打扰老百姓,便独自在道边吃饭,吃着吃着,突然飞来一只乌鸦,把他的肉给抢走了。没想到这件事被吃瓜群众看到了,就报告给了黄霸。于是黄霸拍着属下的肩膀,说:“你真是辛苦啦!”这位属下大吃一惊,以为这位长官给他随身装了监控,对自己看到的事情一点都不敢隐瞒了。
日常生活中,乌鸦通常是一类让人讨厌的鸟儿。它们不但长得又黑又丑,声音还嘶哑难听。乌鸦总是成群结队地出没,不管是农田里的谷穗麦粒,还是垃圾堆里的腐肉,都能一扫而光,甚至还会从我们人类手里抢食吃。
乌鸦其实不是一种鸟,而是不太会分类的人们对羽毛乌黑的鸦科动物的统称。鸦科有一百多种,有些被称为“鹊”,有些被称为“鸦”;被称为“鸦”的也不全是乌鸦,例如冠蓝鸦,它鲜艳的蓝色羽毛就绝不会被当成乌鸦的。
我们提起乌鸦,多半都是一些不太好听的语句,比如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比如说“乌鸦嘴”。因为它总是“刮!刮!刮!”地叫,在民间还有一个不好听的雅号,叫作“老鸹”。《红楼梦》第五十七回里面就有一句:“众人笑道:‘这更奇了!天下老鸹一般黑,岂有两样的。’”乌鸦在无意之中充当了一回配角。
其实“乌鸦嘴”这个词代表不吉利的预兆,流行的时间并不长,有据可查,最早的出处是1917年胡适先生创作的现代白话诗《老鸦》,里面这样写道: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
人家讨嫌我,说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如果我们翻开历史书详细探查,还会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其实在很久以前,乌鸦不但不是扫把星,反而是一种祥瑞象征。特别是三条腿的乌鸦,更是被古人认为是太阳神的遗种,地方官员发现以后,是可以上报朝廷求封赏的。比如说《东观汉记·肃宗孝章皇帝纪》中就记载说:“三足乌集沛国,白鹿、白兔、九尾狐见。”看来三足乌鸦的级别比九尾狐还高。
三条腿的乌鸦很神奇
三足乌被我们祖先崇拜的时间非常早。1974年至1975年,考古学家在宝鸡茹家庄发掘了西周中期两座紧邻的大墓,在里面发现了两座形状相似的三足乌形尊,它们的造型非常漂亮,不但有着跟自然界乌鸦一模一样的鸟头勾喙,甚至身上还遍布鳞状羽毛装饰,可以说是惟妙惟肖。
西汉武帝时期开始尊崇儒家学说,讲究天人合一的理论,当时的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说:“周将兴之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诸大夫皆喜。”就像商朝人把猫头鹰当成图腾一样,周朝人也把火红色的乌鸦当成他们的精神图腾来崇拜。
春秋战国时期,乌鸦在古人心目中又变成了太阳的象征。我们都听说过上古时期后羿射日的传说,话说上古时期的神王帝俊和妻子羲和生了十个太阳儿子,他们住在“汤谷”里的巨大扶桑树上,每天轮替上班。《山海经·大荒东经》中说:“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三足金乌就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后来有一天,这些顽劣的太阳一起上天玩耍,搞得天下大乱,终于被后羿射死了九个。
就像东汉文学家王逸给《楚辞·天问》写的注中说的:“羿仰射十日,中其九日,日中九乌皆死,堕其羽翼,故留其一日也。”由于这层关系,古人经常用“金乌”来指代太阳,比如唐代诗人韩琮在《春愁》诗中写道:“金乌长飞玉兔走,青鬓长青古无有。”这里“玉兔”代表的是月亮,所以“金乌飞,玉兔走”就相当于我们小学作文里面最常用的那个句子:“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又要开学了。”
很早以前,乌鸦的叫声还是人们心目中的吉兆。三国时期,何晏因为犯了点小错误而被官府抓了起来。这天晚上,有两只乌鸦停在了他们家的房顶上,何晏的女儿看见了,就说:“爹爹很快就会被放出来了。”果然第二天,他就无罪开释了。无独有偶,《教坊记》记载,南朝宋彭城王刘义康、衡阳王刘义季被文帝囚于浔阳,后赦之。使者奉赦令未到,义季家人来囚院扣门报喜:“昨夜乌夜啼,官当有赦。”少顷,使者到。看来,爱屋及乌这件事还真不是没有理由的呀。
充满智慧的群居生活
古人之所以喜欢乌鸦,跟它的生活习性有关系。在动物界,父母帮幼崽寻找食物很常见,一些鸟妈妈还会把食物亲口喂到鸟宝宝的嘴里,小乌鸦也是这样被爸爸妈妈喂大的。长大以后,老乌鸦年迈体弱,不能自己找食物了,小乌鸦会反过来喂养爸爸妈妈,还会给它们清理巢穴、梳理羽毛等。就像《本草纲目》中所说的:“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
在古人看来,乌鸦的这种行为是孝道的最好象征。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古代人都把“孝顺”当成道德的至高境界,所以这种普普通通的鸟儿也就成了古人心目中道德的化身。李密的《陈情表》之所以能够成为千古名文,与这一段关于孝道的真挚感情很有关系:
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养刘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
而唐朝诗人白居易所写的《慈乌夜啼》中,就通过孝顺的乌鸦来针砭世态,抨击人间不孝的人:
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昼夜不飞去,经年守故林。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
乌鸦当然并不是真的像古人想象中一样有特殊的灵性,乌鸦反哺可能只是一种传说,那么,为什么古人众口一词相信有“反哺”这回事呢?我猜测,有可能是因为他们真见过成年乌鸦互相喂食。有动物行为学家提出了“仪式化喂食”这个概念,说喂食这件事在很多鸟类中,演化出了供给营养之外的交流信息作用,用来维持社群的关系,就像是我们人类“饭局”主要的意义不在于吃饭一样。年轻乌鸦给老乌鸦喂食的现象,不过是这种社会性鸟类的日常生活而已。
从认知能力上说,鸦科动物可能是最像我们人类的鸟儿了,据科学家研究,它们甚至可以跟黑猩猩等灵长类动物相提并论,它们还能识别东西的数量,一个到七个的范围内都认识。
科学家很早以前就观察到,乌鸦和人类一样,会自己制造带钩子的木棍或者用树叶卷成工具来捕食害虫。我们小时候学的课文《乌鸦喝水》,就是观察乌鸦生活而写的故事,是它们超高智商的真实写照。只不过,真实生活中的乌鸦用石子把瓶子里的水推高是为了吃掉在水里的虫子,如果想喝水的话,直接从河里或者湖里喝就好了。
与人类的共生历史
乌鸦可能也是最擅长跟人类共生的鸟类,它们会寻找各种各样的机会从人类的嘴里抢到食物。古时候在乡村里面,经常会有一些祭祀土地神灵的村社,聪明的乌鸦们经常躲在里面偷吃祭品,渐渐地,人们就觉得它们身上也有了一点神性,甚至会有人专门跑来投食喂养乌鸦。宋朝诗人梅尧臣诗中说:“年年迎社雨,淡淡洗林花。树下赛田鼓,坛边伺肉鸦。”讲的就是人类和乌鸦和谐共存的故事。
不过有时候乌鸦也会欺负人类,据说,四川巴陵地区就生活着一群非常臭流氓的乌鸦,如果客船上的行人不给它们喂食物,它们就会用翅膀蘸上泥水,把船弄得脏兮兮的。《岳阳风土记》中记载:
神乌在岳州南三十里,群乌飞舞舟上。或撒以碎肉,或撒以豆粒;食荤者接肉,食素者接豆,无不巧中。如不投以食,则随舟数十里,众乌以翼沾泥水,污船而去,此其神也。
所以它们又被称为“神鸦”。
从生物分类学上说,乌鸦属于雀形目鸦科的鸟类,另一种著名的鸦科鸟类就是我们熟悉的喜鹊了。单从名字就能看得出来,我们现代人肯定是欢迎喜鹊而不欢迎乌鸦的。不过在1000多年前,喜鹊还只是南方人的爱物。宋代人彭乘就说:“北人喜鸦声而恶鹊声,南人喜鹊声而恶鸦声。”洪迈的《容斋续笔》里也写道:“北人以乌声为喜,鹊声为非,南人反是。”后来随着金兵南下,北宋灭亡以后,汉族社会的政治文化中心迁移到了南方,对这两种鸟儿的评价也就逐渐变成了现在这样子。
不过乌鸦在清代还有过重新崛起的时代,在满洲人进关以前,乌鸦就是他们祭祀的神灵之一。因为据说乌鸦曾经救过满洲始祖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从皇太极时就开始设立了“索伦杆”来专门祭祀它们,《东三省古迹逸闻》中记载了乌鸦在关外盛京的地位到底有多高:
必于盛京宫殿之西偏隙地上撒粮以饲鸦,是时乌鸦群集,翔者,栖者,啄食者,梳羽者,振翼肃肃,飞鸣哑哑,数千百万,宫殿之屋顶楼头,几为之满。
顺治帝打败李自成入关以后,也在北京紫禁城内饲养了大批的乌鸦,现在北京城里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附近栖息的大群乌鸦,其祖先可能就曾经是皇家宠物。这些城市里成长的家伙繁殖进化下去,会不会有一天也进化出更多智慧呢?真是细思极恐啊!
西汉T形帛画(局部):长沙马王堆辛追墓出土,现藏于湖南省博物馆。汉代人习惯在覆盖棺椁的帛画上描绘想象中的“天界”,在该画右上角画有一轮红日,日中有金乌,可见乌鸦是当时人们崇拜的动物。
拉丁学名:Corvusmacrorhynchos
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鸟纲,雀形目,鸦科,鸦属。
中型鸟类,广泛分布于亚洲东部地区。杂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