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城市启蒙、城市辩证法与城市哲学

第九章 城市启蒙、城市辩证法与城市哲学

第九章城市启蒙、城市辩证法与城市哲学不管是在问题层面,还是在理论层面,建构城市哲学都离不开对一些核心问题的回答:什么是城市性(城市本性),什么是合理的城市启蒙。城市启蒙就是人自身对人与城市的关系,对作为人的创造物的城市与整体世界的关系,对城市发展的历史、趋势与规律,对城市发展辩证法,进行自觉、合理、全面的把握。城市哲学是反思与反省意义上的城市启蒙、城市辩证法。反思城市启蒙、呈现城市辩证法、建构城市哲学,对破解城市问题、建构更为合理的城市社会意义重大。

追问城市本性,进行城市启蒙,将伴随城市化的始终。芒福德认为,“人类用了5000多年的时间,才对城市的本质和演变过程获得了一个局部的认识,也许要用更长的时间才能完全弄清它那些尚未被认识的潜在特性”。这一断语,既意指城市本身与城市研究的复杂性,也意指把握城市本性、进行全面城市启蒙的重要性。面对日益复杂的城市问题,一方面,人们的城市启蒙意识有待进一步觉醒,需要进行更加广泛、全面的城市启蒙;另一方面,实践中的城市认识、城市启蒙又存在片面化、功利化的倾向。城市启蒙的不足及城市启蒙的片面化,是导致诸多城市与城市化问题的重要原因。城市问题的日益杂糅化、复杂化,要求我们在推动城市启蒙的同时,也要防止城市启蒙的片面化、抽象化、功利化、异化。

启蒙是现代性的精神起点。启蒙就是从混沌走向澄明、从野蛮走向文明、从蒙昧走向理性;启蒙的本质是智慧的开启,自由的确立,人性的张扬,人的主体性的具体成长,是人们对对象、对自身、对人与对象的关系等进行自觉的认识和规律性把握。在麦克里兰看来,在起源的意义上,启蒙精神是个体与整体、自由与责任、世俗性与神圣性的统一。“启蒙运动有志于将宽容与节制的原则扩充为个人生活及社会、政治生活的通则。”“启蒙价值的多元之中,的确隐含着一个对节制的诉求。”在康德看来,启蒙的核心理念是人的理性和自由,“这一启蒙运动除了自由而外并不需要任何别的东西,而且还确乎是一切可以称之为自由的东西之中最无害的东西,那就是在一切事情上都有公开运用自由理性的自由”。康德同时认为,“自由并不是一点也不关怀公共的安宁和共同体的团结一致的”。也就是说,在康德那里,启蒙在本质上也是个体与整体、自由与责任的统一。

但在现代性的推动中,面对具体的竞争处境,人们却情境性地片面发展了启蒙精神的个体性、自由性、世俗性,而相对忽视了启蒙精神的整体性、责任性、神圣性,其现实表现是人们以工具理性为手段,以自我为中心,追求无限的财富、利益、权利。在霍克海默与阿多诺所看来,现实生活中,以理性为原则、自由为目的的启蒙已经走到了它的反面,成为限制、压制人的自由的异化、非理性、权极性力量。“从进步思想最广泛的意义来看,历来启蒙的目的都是使人们摆脱恐惧,成为主人。但是完全受到启蒙的世界却充满了巨大的不幸。”“启蒙精神为了效力于现存制度而疯狂欺骗群众。”回归、重申、现实重构启蒙精神的全面性,有机协调启蒙精神的世俗性与神圣性、个体性与整体性、权利性与责任性,是克服现代性诸多问题的重要理论前提。

神圣性是古代城市、前现代城市的重要特征。正如芒福德、科特金所指出,以宗教、王权为载体的神圣性、意义性、整体性,是古代城市的重要基础特征。“人类最早的礼仪性汇集地点,即各方人口朝觐的目标,就是城市发展最初的胚胎。”“若没有宫殿和庙宇圣界内所包含的那些神圣权力,古代城市就失去了它存在的目的和意义。”“如果没有神圣空间的观念,实难想象城市在世界上任何的地方都能发展起来。”古代城市是以宗教、王权等为载体的神圣城市,城市既是人们生活的场所,更是人们接近神灵,获得、维护神圣意义与信仰的场所。作为神圣城市的古典城市是宗教城市、权力城市,其重要空间表现是庙宇、王宫等权力建筑占据城市的中心,其社会关系本质是少数特权阶层对城市财富、社会资源等的垄断与占有,是社会关系的等级化、不平等。

城市启蒙起源于近代,城市启蒙的空间对象是前现代性的神圣城市,城市启蒙的空间载体是世俗城市。城市启蒙就是从为少数人服务的神圣城市走向为更多数人服务的世俗城市。近代城市与启蒙精神双向互动。一方面,没有启蒙运动、启蒙精神对人的主体性的解放,对个体自由与个体权利的确认,不可能有商业、工业等的暴发式成长,也就没有诸多近代城市的涌现与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近代城市是启蒙精神的产物。另一方面,作为财富城市、经济城市的近代城市,也为启蒙精神的成长提供了物质、空间基础。没有近代城市的成长,没有多样资源、异质性人群、多种生产方式在城市的聚集,也就没有启蒙运动与启蒙精神的生成。城市与启蒙这种双向互动、近代结盟,是城市启蒙的起点。

在这种双向互动中,以文艺复兴、商业革命、启蒙运动、工业革命等为支撑和动力,人类社会步入近代,城市的功能、作用、动力、形态也发生了重要转换。一方面,城市为人们谋求世俗权利与利益提供了重要场所,另一方面,人们对世俗利益的追求、市民精神等世界力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文艺复兴城市最大的财富在于超强的商业精神和接受古典城市传统的愿望,更为重要的是它们赖以发展的创造力。”“城市的内部凝聚力和强烈的市民精神”,成为“城市崛起的坚固基础”。“对财富孜孜不倦的成功追求”,是近代城市崛起的根本原因。例如,“到16世纪早期,商业和工业的结合使威尼斯变成了欧洲最富有城市”。从神圣城市到世俗城市,城市的空间形态与社会形态发生了重要转换。商业和工业占用了大量的城市土地,商业、金融机构等代替宗教场所成为城市空间的中心,并产生了新的社会不平等。

近代特定问题语境下,城市启蒙更多地具有利益性、世俗性,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面对仍然强大的宗教权力与封建王权,城市启蒙的重要历史任务是服务于抗衡、瓦解宗教权力与封建王权,构建现代性,构建一个能够与前现代的神圣城市、神圣空间相抗衡的世俗空间、新型人类聚集地。这种城市启蒙的意义,在于城市意识的实质性崛起。越来越多的人把城市作为一种必然的选择,城市开始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知识、话语的中心,人们开始具有了强烈的、挥之不去的城市意识,不论这种城市意识是被迫具有还是自觉培育的,不论他们是褒扬、赞成、肯定城市,还是批判、反对、否定城市。当然,在反思的意义上,这个阶段的城市启蒙也有内在问题,人们更多地把城市作为追求自身权利的工具、载体,更加注重城市的财富作用、经济作用,而相对忽视,或者说还没有条件注重城市的价值基础、信仰走向、生态限制等问题。这种内在的不足,近代城市启蒙的片面化,与近代以来城市化进程中严重的环境污染、激烈的社会冲突、恶化的道德状况等内在相关。在这个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目前全球或者说人类的总体城市化质量,城市启蒙的总体层次,仍处于近代。

近代城市启蒙的成就与问题,与启蒙精神从人的自由状态成为压制人的异化力量,具有结构主义意义上的同构性。面对启蒙精神的片面化,人们开始探索重构全面的启蒙精神;同样,面对日益严重、复杂的城市问题,人们也开始探索以新的观念、方法、视域观察城市,开始超越简单的财富、经济、世俗性城市认识,注重对城市本性进行更加全面的揭示,推动城市启蒙进入全面、辩证的新阶段。在芒福德看来,城市应该是经济与文化的结合体,城市不仅是经济的聚集体,更应该是文化的容器。在科特金看来,理想的城市是兼顾政治、经济、文化的城市,城市必须同时是“神圣、安全、繁忙之地”,“城市在这三个方面只要有一个薄弱环节,都会损毁其生活,甚至最终导致其衰亡”。在科斯托夫看来,城市是物质结构与知识结构的统一,“地理学家在讨论城市形式的问题时,对经济问题极其偏重,而我主要关心的是文化,我的重点始终在政治、社会结构和礼仪方面”。诸多城市学家的研究转换,是城市观、城市启蒙发生深层转换的重要知识标志,标志着人类的城市启蒙史、城市实践史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对城市本性进行深层揭示,是更为合理、全面的城市启蒙的主体内容与基本要求。

面对发展进程日益复杂,人类学与生态学后果日益辩证的城市化,许多学者超越简单的经济学视域或地理学视域,拓展新的城市启蒙,从不同角度与学科对城市本性进行了综合揭示。例如,芒福德从文明论、文化论的角度揭示城市本质,认为城市是文化的容器。“城市的主要功能是化力为形,化能量为文化,化死的东西为活的艺术形象,化生物的繁衍为社会创造力。”“贮存文化、流传文化和创造文化,这大约就是城市的三个基本使命了。”科特金从要素论、人性论的角度揭示城市的本质,认为城市是“古老的神圣、安全和繁忙的合流之地”,“城市表达和释放着人类的创造性欲望”。城市与人的创造性具有内在关联,“人类最伟大的成就始终是她所缔造成的城市。城市代表了我们作为一个物种具有想象力的恢弘巨作,证实我们具有能够以最深远而持久的方式重塑自然的能力”。再比如,里德从人类学的角度揭示城市的本质,认为城市是人类面对多样生态环境,不断应对挑战、适应环境的多样文化造物。“城市是人类文明的典型产物,在这里展现了人类所有的成就和失败。……我们塑造了城市,城市也塑造了我们。”“城市就是人类文明的明确产物。人类所有的成就和失败,都微缩进它的物质和社会结构——物质上的体现是建筑,而在文化上则体现了它的社会生活。”科斯托夫从综合景观学的角度揭示了城市,认为“城市是由建筑和人组成的场所”,“人们积极的聚集行动发生的场所”,“必须依靠文字记录”,“带有某种形式的纪念寓意”。在艾琳看来,“生态学已经成为理解文化的规范,因为人类学家和文化理论家正倾向于把文化视为自然的一部分,而不是与自然相对立”。也就是说,城市的发展在根本上离不开生态条件,生态性是城市的重要属性,城市发展需要生态智慧。

笔者认为,从共时态看,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多样文明要素的异质性聚集。从历时态看,城市是多样文明要素的自发或自觉的聚集过程。在共时态与历时态的统一中,城市性是人性的一种具体空间化展开,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一种整体性、聚集性实现,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具体空间化呈现与过程性生成,是人类成就与风险问题的辩证统一。具体而言,城市性(城市本性)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城市是多样、异质生产方式等文明要素的空间化聚集

面对规模不同的建筑遗迹,如何区别它是乡村还是城市,是考古与城市史研究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在贝利看来,“从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的观点来说,村庄和城市最有意义的区别不在于规模的大小,而是以社区中社会和经济的不同形式来衡量。在此发展过程中,一个地区的人们如果都是脱离土地成为工匠、商人、牧师和官员,那么这里就可以称之为城市”。也就是说,区别城镇、城市与大的村落的标志,不是建筑规模的大小,而是生产方式是否多样。当一个地方规模很大但只有简单的农业或其他生产方式时,这里就不是城市。相反,即使一个地方规模不是很大,如果有较为明确的社会分工,具有多样生产方式、多样生活方式、多样社会组织等,那么,这里就是城镇或城市。

在这个意义上,所谓城市,就是不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多样、异质文明要素在一定范围空间中的聚集。没有多样的分工,多样的人群,以及与其相关的多样甚至异质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群落、思维方式等,也就没有城市。城市性具有本体论上的杂糅性、多彩性。正源于此,列斐伏尔用“韵律”、“韵律分析”来描述城市性,所谓韵律也就是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城市是一个具体的多样统一体,一个由多样文明要素构成的日益巨大的人造有机体。

第二,城市是人的交往性、社会性的一种具体空间化实现

关于城市与乡村哪个起源在先,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一般认为,乡村先于城市,农业革命先于城市革命,农业革命提供的物质与财富剩余使一部分人可以脱离农业生产,专门从事其他非农业劳动,是城市产生的重要条件。这种观点被科斯托夫称为剩余论。“这一学说认为,当乡村经济离开了单一的、自给自足的模式之后,城市便开始形成了。当生产量超过该社区人们的基本需要之后,一部分人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于是便产生了专门性工作的机会和从事这些工作的人群。”以雅各布斯的《城市经济》为代表,苏贾、里德等则持有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城市并不产生于农业的剩余。恰恰相反,历史的真正顺序是先有城市革命后有农业革命,是城市革命的资源聚集与需求拉动效应导致了农业革命的产生,而不是相反。“如果我的观察和推理没错的话,那么事实恰恰相反:包括农业劳动在内的农村经济,乃是直接建立在城市经济的基础之上的。”“强有力的相关证据表明,城市的起源实际上早于农业活动的强盛时期,并且还对农业的强盛起了促进作用。”他们认为,城市起源的时间在万年以前,而不是人们习惯认为的5000年。

笔者认为,不管城市与乡村哪个起源在先,城市都是人性发展,人性的现实化、具体化的一种必然的选择。人性具有多样性、变动性、复杂性,但正如亚里士多德、马克思、马斯洛等所提示,社会性是人性的一个基本内涵或者说特征。而城市之所以成为文明的必然选择,其根本原因正在于城市为复杂人性,特别是人的社会性的现实提供了一个具体的载体。人创造城市,城市也创造人。在这种相互的创造中,城市是人性,特别是人的交往性、社会性的一种具体空间化实现。

第三,城市是空间行动与空间知识的双向互动、具体统一

在列斐伏尔、哈维、苏贾看来,城市是人们进行空间生产的实践造物,作为空间生产的城市具有深层的政治性、意识形态性。“空间不是一个被意识形态或政治扭曲了的科学的对象;它一直都是政治性的、战略性的。”在他们看来,以资本文化为基础,作为空间生产的当代城市化具有深刻的资本性、不平等性。苏贾希望通过切实可行的集体行为、空间实践,改变空间生产与社会结构的不平等,建构一种空间正义。在贝利看来,存在三种城市化的实践,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城市化,以欧洲为代表的福利主义城市化,以发展中国家为主体的威权主义城市化,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城市化实践则表现出更加鲜明的文化差异性。

以上观点虽互不相同,但有一个基本的共同点,即都以城市实践与城市知识,或者说空间实践与空间知识的辩证关系为基础。笔者认为,一方面,具有不同需要、不同观念的人会创造不同景观形态的城市,以不同的宗教观、秩序观为基础,人们会营建出不同的城市布局。正如科斯托夫所指出,以西方理念为基础的城市对于公共空间的具体处理就与伊斯兰城市具有诸多不同。另一方面,城市空间作为既成的人化环境、人化场景,也对人的观念形成具有重要作用。正如卡斯腾·哈里斯的《建筑的伦理功能》所指出,建筑、空间、城市对培育人的道德体验、伦理观念等具有重要作用。在空间实践与空间知识的具体互动、辩证统一中,人创造城市,城市也创造人,城市成为物理景观、社会景观、人文景观的一种综合统一体。

在反思的意义上,城市性是现实城市的内涵与深层本质,现实中的城市是城市性的具体实现与外延。在内涵与外延的统一中,城市是建构文明与创造问题、聚集风险的辩证统一,城市性、城市发展的后果具有深刻的辩证性。具体表现在:(1)建构与破坏的矛盾。城市是对人的居所的创造,也是对既有生态环境、社会关系等的破坏。城市化为扩张人的创造性提供了重要条件,也潜在地聚集着综合风险。比如,核能的使用就使诸多城市面临着巨大的风险,现代大都市的推进对传统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形成了巨大冲击。(2)解放与约束的矛盾。相对于传统社会,城市社会是对人性的一种解放,为人们摆脱传统束缚提供了综合条件。但城市也日益成为人们似乎无法控制的巨大异物。在诸多反思者看来,城市是对人的解放,也可能成为人的束缚,城市作为人的创造物,已经成为压制人的异化力量,他们甚至认为“庞大城市的增长犹如大肿瘤的增长”。(3)人文与生态的矛盾。城市是一个巨大的人造有机体,充分体现了人类的文化性、主体性。虽然人类所创造的城市日益脱离、异化于自然环境,日益成为独立于自然的超大人为循环系统,但自然却始终是人生存发展的永恒前提与城市发展的永恒制约。诸多历史城市之所以成为消失的文明,目前的诸多城市之所以成为缺水城市,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城市的扩张超过了这个地区的生态承载力。能否实现城市发展与生态制约的平衡,将成为城市社会存在的本体论前提。在城市发展中,不仅需要充分注重城市化的社会人类学后果,也应该充分注意城市化的生态人类学后果。

城市问题的复杂化,需要城市启蒙与城市辩证法的自觉。城市哲学是反思、反省意义上的城市启蒙、城市辩证法,是城市发展与城市研究的方法论自觉、价值基点自觉及建构原则自觉。城市哲学主要存在于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作为研究方法自觉的城市哲学

时代问题牵引方法创新。面对日益复杂的城市化,既有的研究方法、范畴体系已不能反映复杂的城市问题,传统的智慧已不足以揭示城市发展的规律,不足以让人们认清城市本质。正如贝利所指出,对城市研究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变化本身的性质在加速变化,这些已变得极为明显,变化速度之快,常规的知识已难以与之匹配”。没有自觉的方法论创新,也就没有城市研究的真正深入及城市哲学的真正建构。

诸多学者对城市研究方法创新进行了探索。在《后现代城市主义》、《整体城市主义》中,艾琳反对城市研究中的二元思维,倡导一种整体主义的城市研究方法。她认为,“决策取决于前后过程的关联性,而不是基于现代主义所关注的二元逻辑”,“整体城市主义展示了五个方面的品质:混杂性、联系性、多孔性、真实性和脆弱性”,强调对城市进行复杂性研究。列斐伏尔认为,应该超越简单二元论的诱惑,从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辩证法走向三元辩证法。城市与空间辩证法由“空间实践”、“空间的再现”、“再现的空间”三元组合构成。苏贾也认为,“城市空间指的是城市是历史的社会的空间的现象”,需要超越简单的二维逻辑,用社会性、空间性、历史性三个维度的统一进行城市研究。

笔者认为,城市化是生态、自然、人文、社会、政治、经济等多样要素复杂互动的巨系统。其所涉及的要素不断增多,结构与过程日益复杂,即使运用三元思维,也不足以真正揭示城市与城市化问题的本质。因此,列斐伏尔等所倡导的三元思维其实更多地具有方法论象征意义。其意义在于,启示人们面对城市化这个仍处于过程中的对象,要具有自觉的方法论反思、反省、创新意识。直面城市问题,不断进行理念创新、方法论创新,是深化城市研究的重要前提及推进城市哲学建构的重要知识路径。

第二,作为价值基点自觉的城市哲学

19世纪后期,人们曾经对城市的价值进行过激烈的批判,认为城市化是一个恶的进程,城市是一种恶的力量。城市本身畸形发展,并导致乡村的衰竭、美好田园生活的消失,“城市确实日复一日地变成人类的坟墓”。面对这种观点,霍华德对城市的价值进行了肯定,认为城市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社会发展中一块不可缺少的磁铁。“城市磁铁与乡村磁铁相比,其优点是工资高、就业机会多、前途诱人。”霍华德认为应该融合城乡各自的优点,“人类社会和自然美景本应兼而有之。……城市和乡村必须成婚,这种愉快的结合将迸发出新的希望、新的生活、新的文明”。芒福德认为,城市是一个成就与问题、文明与野蛮共存的复杂辩证统一体。一方面,城市是文化的容器,有利于文化的进步,“城市的主要功能是化力为形,化能量为文化,化死的东西为活的艺术形象,化生物的繁衍为社会创造力”。另一方面,城市也发展了反文明,“城市文明除了这改善的一面,我们必须看到它的较黑暗的一面:战争、奴役、职业上分工过细,在许多地方,总是在走向死亡”。在雅各布斯看来,城市具有绝对的经济价值、发展价值。“长期以来,城市都被看作文化的主要发祥地,聚集着大量复杂原思想和制度。……我下面想说明的是,城市同样也是经济的主要发祥地。”“新的商品和服务最先都是在城市中创造出来的,即使专门用于农业的技术革新也直接取决于城市劳动在之前的发展情况。”苏贾把雅各布斯的观点一般化,认为,人类文明进程中,首先产生的不是农业革命,而是城市革命,“城市在其开端就被看作是革新的中心”,“有必要把村镇联合……看作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序列中的基本和持续的动力”。

霍华德代表一种既直面问题又相对乐观的城市价值论,芒福德代表一种充分肯定又稍具悲观色彩的城市价值论,雅各布斯则代表一种城市中心主义、绝对主义的城市价值论。笔者认为,不管是比较意义上的城市价值论,还是自足意义上的城市价值论,不管是乐观主义的城市价值论,还是悲观主义的城市价值论,都离不开对城市化价值基点的反思、自觉。显然,雅各布斯城市价值论的基点是经济,芒福德城市价值论的基点是文化,霍华德城市价值论的基点是融合。当然还有其他的城市价值论,如生态学、美学、价值学、人类学、政治学、社会学等意义上的城市价值论。这些不同的城市价值论,针对不同的城市问题,都揭示了城市价值的某些方面,也都有其片面性。应该倡导一种综合、辩证、过程的城市价值论,既充分肯定城市的多维价值,也看到城市本身的具体不足,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等多维视角反思、确认城市价值,并通过更为合理的城市行为,建构更具价值、可持续的城市社会。反思意义上的城市价值论是城市哲学的重要构成。

第三,作为行动原则自觉的城市哲学

城市是人类实践的产物,城市哲学的最根本内容是对城市化行动原则的自觉和反思。城市日益成为一个人化的巨系统,一个人为的复杂有机体,日益具有复杂性、杂糅性,并在相当程度上表现出异化性、失控性。在贝利看来,城市规划是人们希望影响、控制城市方向、解决城市问题,对城市化进程进行公共干预的一种有效形式、实践选择。不管是更认同自由主义的美国,更认同福利主义的欧洲,还是具有多样文化基础的第三世界,都对城市化表现出强烈的干预趋势。“全世界城市规划适用权限源于对市场机制不满意或者说不信任。……出于纠正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或者采用新机制以使功能运行更完善的愿望,各种形式的规则应运而生。”面对问题频发的自发式城市化、日益失控的城市发展秩序,人们强调城市规划、城市公共干预,具有历史与逻辑的必然性。

但问题在于,目前的城市规则、城市公共干预本身也存在问题,人们对城市规划等所谓城市公共干预的公共性存在诸多疑问。一方面,人们对城市规划本身的完善性存在疑问。“对城市规划不满的发生是因为规划师的各种各样设想被认为存在缺陷。”另一方面,人们对城市公共干预的独立性、科学性、可能成效存在疑问。“没有什么能证明高级技术人员的规划与行政完善设想会和政治脱节,除了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事先设定的目标对规划结果产生影响是最值得质疑的。”同时,人们也对城市公共干预实施主体的利益群归属存在疑问,日益认为“规划人员是趋于特殊利益的倡导者而不是通过建立共识形成的公众利益保护者”。

因此,如何推进科学、有效、合理的城市干预、城市行动,就成为一个两难问题。一方面,面对日益异化的城市,必须进行公共干预;另一方面,公共干预本身的科学化、公共性又很难实现。笔者认为,城市形态虽然仍处于发展、转换之中,但经过5000年甚至1万多年的发展,城市、城市化也已经表现出诸多相对稳定的一般性。反思城市发展史,可以发现,城市化、城市发展是自发性与自为性的统一,调适性与建构性的统一,私人性与公共性的统一,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统一,全球性与本土性的统一,文化性与生态性的统一,技术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如果主流和改革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城市历史的框架,那么它们之间的紧张关系是掌握城市未来的关键。”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发现一种没有问题的理想的城市化干预机制,而在于能否过程性地把握城市本性、城市发展辩证法、城市发展规律,以及过程性地不断统筹、平衡城市发展的诸多问题与张力。

城市化是一个人类不断试错的过程,诸多消失的文明成为有待进一步“深描”的人类城市实践的试错标本。在这个不断的试错过程中,人们对城市本性正在形成更为全面的把握,正在生成更为全面的城市启蒙,正在对城市发展规律、城市辩证法形成更为全面、清晰的体会和认识,正在对什么是可持续的城市行动,什么是合理的城市行动原则形成更为清醒的理念。也许,真如芒福德所说,人类用了5000多年,才对城市的本质和演变过程获得了一个局部的认识,可能需要再用500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全面把握城市的诸多潜在特性。城市哲学的兴起与完善,或许可以加快这个进程。城市哲学是推动城市研究与城市实践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的重要动力。深化城市研究、推动城市发展,是城市哲学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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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与城市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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