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睡觉前,姜宝乐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把椅子放在桌上,又踩着椅子爬了上去,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仔细检查一进门正对的那幅墨宝。当然工具有限,墨宝又被装裱好没法过手细品,然而半个小时后,她基本确定这幅应该既不是赝品也不是真迹,因为落款人印章不是王羲之——这是一幅后人临摹罢了。
沉痛的为自己逝去的半个小时默哀了一翻,小姑娘爬下来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从椅子上摔了下来,好在不高,但还是屁股疼。
嗷嗷叫了一翻,又不敢太大声,吃了哑巴亏的姜宝乐,一瘸一拐的把自己赶上了床。
……
好觉无梦。
后半夜宝乐被尿意憋醒了,像这种古宅就是不方便,不像她那个二居室,晚上上个厕所闭着眼睛都行,不过好在之前沈忘言有给她指厕所的位置。
打开门,宝乐硬生生打了个寒颤,睡意瞬间全无。
从厕所回去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比较尴尬的事——她迷路了。你说这些有钱人,怎么就爱把家建的跟迷宫一样呢。宝乐有些许的路痴,她认路都是靠路标的,但这个能力在这样移步异景又大同小异的院落结构前就一点也不靠谱了。
七拐八拐也不得门道,小姑娘最终放弃了,抱着自己的胳膊,站在荷花塘边思考人生。
怎么说呢,虽然迷路了,但静下心来看看这荷塘美景,也算是一种苦中作乐?她敲了敲走的有些疼的腿,找了块石头坐上去,拿出手机。
半夜两点,怪不得一点人声都没有,这个点怕是佣人也歇下了。
山中信号也不行,宝乐高举了半天手机,每个方位都试了又试,最好也不过三格信号。叹了口气,小姑娘只能重新把手机又收了起来。
那个时候,她是真觉得自己没救了,要么等会她再摸索一会儿试试能不能摸回去,要不就是找个不那么冷的地方凑活半宿,等天亮了再找人送她回去,但无论哪点,她都没想过现在就有人能帮她。
直到她听到一个脚步声。
这会儿竟然还有醒着的人……别不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宝乐听见自己心跳“咚咚咚”的飞快,下意识在地上找有没有防身的道具。还真给她找到了,一块手掌大小的碎石。
小姑娘躲在荷塘的石头边,在看到人影的一瞬间,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迅速将手中的石头丢了出去,然后又把头埋了回去,闭上眼瑟瑟发抖。
石头落地也没听到有人惨叫,她心想,完了完了可能真的是电影里的那种脏东西!在这样的古宅里,大半夜的,这个猜测她觉得十分合理。
然而,她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
宝乐抬起头,那穿着黑帽衫的年轻人又再次站在了她的面前,带着她熟悉的檀香味儿。是沈忘言的脸……却也可能不是。
“沈忘言?”宝乐小心翼翼的喊了他一声。
黑帽衫没有反驳,只是看着她,好像在问这个点她躲在这里做什么。
“我……”宝乐委屈巴巴的来了一句,“我迷路了。”
“跟我来。”黑帽衫开口。
他其实和沈忘言挺像的,比如说一句不超过三个字时的语气,比如某些情况下淡漠的眼神。而且他也没有反驳,也许他就是沈忘言。
宝乐又脑补了一出双重人格的大戏。
两人又一前一后的走着,只是宝乐感觉这次,前面的人会根据她的脚步调整自己的速度了,她若是哪步没跟上,他就会慢下脚步来等她。
而且他身上的檀香,真的让人很舒服。
……
走了一会儿,还没到她的软香居,庭院中突然卷起一阵风。他们这个宅子有很多房子的房檐下都挂了一串铜铃,也不知是何用意,只是这阵风来的过于诡异,竟然卷起了宅中大半的铃铛。
铃铛叮铃铃的作响,声音大到能把人吵醒,然而屋里的却没有人开灯出来,大家似乎都习惯了铃铛的声音。
倒是走在前面的沈忘言停下了脚步,朝着一个方向望了过去。
没等宝乐开口,他神色突然一变,朝着看的那个方向跑了起来,一下就消失在夜色里。姜宝乐呆在原地,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可是她不认路啊!
左右再三,胆子不太大的小姑娘还是决定去找刚才弃她而去的黑帽衫。至少,她现在只能确定一个方向,就是他消失的方向。而且黑帽衫的沈忘言,总让她感觉莫名靠谱,可能这就是被救过的小姑娘的雏鸟情节。
宝乐打开手机的的手电筒,摸黑往未知的方向走过去。
她不知道自己被带到了宅子的后门处,那里连着山脉,有一条路可以上山。后门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人来了,因为人烟稀少的缘故,也没什么人清理这里的杂草。新草夹杂着枯黄的旧草,能有宝乐的大腿高。
这条路真的有路吗,看起来和前面富丽堂皇的豪宅截然不同,完全就是一个废弃的小院子。
走了一会儿,她看到一个院门,门上写的字让她被吓出了一身冷汗。不是别的,正是“软香居”三个字。
这难道是她住过的那个软香居?
该不会她其实来到的就是一个废弃的古宅吧,确实山中有这么一座古宅本来就不科学。紫金山什么地儿啊,领袖先烈埋骨之地,寸土寸金就不说了,谁敢在这样的地方建宅子啊!所以什么老管家、什么老太太,甚至是沈忘言都是她在做梦,还是他们……
根本就不是人!
这个时候,她简直是恨自己没事就喜欢看两部恐怖片陶冶情操,明明怕的要死,还要一边用手遮着眼睛,一边痛并快乐着看。现在的姜宝乐,简直不能控制自己的大脑,目前的一切都在让她无时无刻不在自己吓自己。
迷迷糊糊中,她好像听到了沈忘言的声音。
“你迟到了。”
好像还有个声音,咿咿呀呀的,像是从老式收音机里传来的戏曲声儿,是个女人在唱戏的声音么?这也太诡异了吧。
“我等你很久了。”
对对对,这个声音就是沈忘言!小姑娘眼睛一亮,也顾不得其他,往声音的方向小跑了起来。眼前景象突然开阔,杂草似乎都消失了,倒是门上红彤彤的灯笼火光闪花了她的眼。
熟悉的檀香近在咫尺。
沈忘言愣了一下,看向姜宝乐。
宝乐见着他,也是瞪大了眼睛,那种他乡逢故人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起,就看见沈忘言面前站了一个女人。
一个很诡异的女人。
只是站在门口,站的笔直,身形僵硬。烛火照在她一半的脸上,还有一半掩藏在黑夜中,半阴半明。
但她长得十分好看,眉眼弯弯,唇红齿白。又穿了一身红色的嫁衣,仿佛从戏文里走出来的新娘。她一只手搭在沈忘言的手腕上,另一只手放在腹部,而两只手的长指甲均用蔻丹上了色,红艳艳的可怕。女人虽然五官细腻精致,脸却白的跟纸一样,那大红色的唇瓣仿佛能吐出血来,一双桃花眼更能看穿人心,也抬头往她的方向瞧了一眼。
这个绝对不是人,她就是知道。
女人细细笑了起来,嗓音尖细,和方才听到的唱曲声一模一样。
原来是她在唱……
原来是她在唱!
宝乐回神,一阵阴风卷起她的刘海,睁大的眼睛来不及闭上,之前艳丽的女人突然瞬移到她面前。
眼前一黑,小姑娘后面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
光,有光!
天已大亮,手机每日6点的闹钟正在欢快的叫着。
宝乐用手巴拉了几下手机,闭着眼按掉了闹钟,过了一会儿想起什么,又挣扎着坐起来,发现自己竟然出现在昨晚躺下的床上,起夜之后的事仿佛一场梦。她真的起夜过么,如果真的起夜了,那是谁把她送回来的?她揉了揉太阳穴,找了找鞋子,打算先起床再说。她穿鞋子的动作却在看到鞋子上沾到的泥土和枯草时顿住了,昨晚的一切,都不是梦!
宝乐穿好鞋子,推开门。她推门之前好怕发现满屋子的荒草,怕看到整座宅子都和梦里一样变成鬼宅。好在,宅子还是正常的,早上六点已经有不少佣人在忙里忙外了。
“姜小姐醒了么,东家请您过去呢。”胡管家正好路过,瞧她站在院门口,热心的走过来唤她。
宝乐瞧见个熟悉的人,吊到嗓子眼的心总算安了下来,点了点头跟在胡管家身后。
“小姐眼下有些青黑,”胡管家问她,“是没睡好么?”
宝乐摇摇头,也不将昨晚看到的说出来,胡管家便不再多问。
走了有一会儿,宝乐突然问道:“沈忘言……他有兄弟么?”
“沈家走到言少爷这代,便只有这一位小少爷了,”胡管家道,“旁的连表亲都没有。东家就一个儿子,大少爷去的比较早,只留了言少爷一个孩子。”
原来这还是一脉单传。
……
胡管家带着宝乐又走到了昨天晚餐的那间屋子。
好在他们家早餐不是一大家子一起吃的,屋子里除了老太太坐在主位,也只剩沈忘言坐在她旁边。因为就两人的缘故,桌上也没摆转盘,反倒是在一桌早餐的边上,她看到了自己昨天带过来的玉镯。
“姜小姐起的挺早,现在年轻人啊,能起这么早的真的不多了。”老太太笑笑。
宝乐不动声色的扯了扯嘴角。
沈忘言这会儿还披着昨日晚上那件白色坎肩,这份贵公子的扮相,是她怎么都无法和昨晚的黑帽衫联系在一起的。只是他的脸色不太好,贵公子也抵不住三分病态。难道他的身体状况跟着他的着装走?
沈忘言上下打量了一番她,似是关心似是试探般慢悠悠的开口:“昨天歇的可好?”
“好极了。”宝乐自顾自坐下。
心想昨晚没吃饱,夜里又白受了那么多惊吓,不管事情真相如何,先填饱肚子才能战斗。
胡管家为她盛了一碗白粥,宝乐投以感激的目光。
老太太道:“我方才还在和阿言说这血玉镯的事,姜小姐当真手巧,能把这镯子复原成这样,我老太婆简直太满意了。”
宝乐非常自豪,毕竟专业的。
“这镯子是早些年阿言爷爷送我的,他走了这么久,也就这镯子能拿来睹物思人。谁知佣人毛手毛脚,竟给摔了,还瞒着我,到头来想要复原都少了几片。”
老太太道:“不过姜小姐,你是怎么想到用金饰雕刻这‘锦’字的?一般这种镯子的雕花,寻常人思路不是花就是鸟,刻字的你还是头一个。”
“老夫人这镯子,一看就造价不菲,故而我花了点时间找了些资料,”宝乐道,“不瞒夫人说,我们元宝斋大小也算是个做古董生意的,几个朋友看了也说这种成色的血玉,像是民国时期风靡了一阵的藏书血玉。世上保存至今的,也只有那么三块。血玉的成型,除了暴露在自然中的铁进入玉外,还有工匠的人工干预,引血入玉再经过几百年的沉淀。而这藏书血玉的三块,都因工匠用了特殊的方法,细看下血玉中的纹路更像是一个字。这些血玉有个特点,就是一般血玉血丝浮于表面,而藏书血玉的血丝接近玉中心,且外层白玉还能保持通透清亮,就和老夫人这块一样。三块血玉,最完整的那块在博物馆,年前我还去看过,剩下两块,我也查了大量资料。一块在侵华战争的时候被日本人带去了日本,另一外据说是私人收藏,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那块,血玉中的字便是这一‘锦’字。我仔细看过,却并未见玉镯中有字,想必这玉镯损毁的那部分,便是血玉最珍贵的藏书血字了。”
老太太深吸了一口气,有些感慨道:“确实你说的不错,小小年纪能有这般见识倒也难得。藏书血玉总共三块,皆为古代名匠为思念亡妻所制,每块有其一字。只是我这闺名里恰有其中一块的一字,外子便大江南北为我寻来了这血玉,后来又做成这镯子。”
宝乐倒是没想到这镯子还有这般的背景故事。
沈家的老太太回忆着往事,面上有些许哀愁,但倒也没忘了把报酬给她。出乎宝乐意料的是,这家人出手当真阔绰,不愧是住在龙脉深山里的老式贵族家庭。
一晚上莫名其妙的郁闷似乎都被金钱的喜悦冲刷掉了,宝乐心情顿时阳光起来,甚至想问问“你们家还有什么要修的嘛我全能”。
坐在一旁的沈忘言全程未说一词,只在老太太和她寒暄的时候,难以隐忍的轻咳了两声。他故意放低了声音,老太太还是注意到了,皱着眉,侧过脸向他瞧去。宝乐也看向他,方才咳疾发作,沈少爷的脸色更差了,这会一手捂着嘴,一手握成拳,轻轻拍打着胸口。
“吃药了么?”
“回屋就吃。”沈忘言将手放下,笑的坦然。这阵咳嗽来得急,让他脸上多了几分血色,嘴唇也红艳不少,却依然比正常人苍白。
她不懂医,也不知道他是什么病。他身手那样好,又能有什么病呢?
老太太淡淡道:“你是我沈家唯一的孩子,切莫学你父亲。”
沈忘言点点头:“我知道。”
“回去休息吧,”老太太摆摆手,顺便慈爱的看向她,“好孩子,我找人送你下山可好?”
宝乐一脸懵的点了点头——等等,她还没吃饱呢!老太太说完这句话就不再看她了,仿佛刚才的慈爱都是假象。这家人怎么回事,都是川剧变脸的爱好者么?
……
沈忘言先起身离开,她左右恨不得再拿几个包子揣怀里,只是不太敢,怂包的跟在他后头也一并离开了清凉的屋子。前两天刚下过雨,所以并不太热,昨晚还冻得她不行。不过今天是个大晴天,太阳保留了夏日最后的毒辣。
宝乐抬起手,手的阴影遮在眼睛上。刚刚进屋的时候,还没这么大的太阳呢,这刚坐了一会儿,便这么热了。
胡管家跟着出来,问她道:“小姐是开车来的么?我找个司机送你下山吧。”
她刚打算拒绝,沈忘言不知为何还未离开,抢先替她作了答。
“胡叔,姜小姐和我还有事要说。”
宝乐惊讶的看向他。
太阳给过于苍白的小少爷镀上了一层金边,他整个人都像在发光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