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中国作家协会就招录杨远新入武汉大学作家班致汉寿县文联的函
中国作家协会就招录杨远新入武汉大学作家班致汉寿县文联的函
汉寿县文联:
粉碎“四人帮”以来,文学战线上涌现出一批有才华的青年作家,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的希望所在。但由于十年动乱,不少青年作家失去了学习深造的机会,因而不同程度地存在知识的不足、文化素养不够的现象,创作上的潜力不能充分发挥出来。为提高青年作家的文化素养,促进作家学者化,中国作家协会经与武汉大学协商,于1985年开办了首期汉语言文学专业作家班,经过近两年的办学实践,证明这是一条有效可行的办法。因此,今年下半年,中国作家协会与武汉大学将继续开办第三期汉语言文学专业作家班。您单位杨远新同志已被列为作家班招生推荐对象。
现将有关作家班的具体事项分述如下:
一、作家班属大学本科性质,纳人教育部插班生计划。插班学习两年,学生修满60分后毕业。毕业后由武汉大学发给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文凭。
二、作家班学生从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及分会会员中招生,年龄在40岁以下(个别的可以超过二、三岁),具备大学2年级或相当于大学2年级文化程度,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创作或评论有较大影响者。
三、1988年第三期作家班招收名额为30名。本人报名后由中国作家协会推荐,武汉大学审查资格,参加武汉大学插班生统一考试,由武汉大学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然后插入三年级学习。
四、课程设置,作家班课程分必修、选修两类。必修课除入学考试已考过的文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及写作之外,入学后将开设马列文论、中国古代文学论、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和外国文学史等必修课程。选修课由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自由选修,同时考虑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含国外学者、专家)开设各种性质的系列讲座课。外语作为指定选修课开设。
五、入学前国家正式职工者,学习期间工资由原单位发给,毕业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入学前不属国家正式职工者,在校期间可享受人民助学金和奖学金,毕业时由国家统一分配。
六、鉴于作家班的招生属教育部批指标外增招性质,除免去学生在校期间的基建费(部定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外,在校学习的经常费每人每年2,000元(部定标准)应由学生所在工作单位支付。
根据上述规定,请你们考虑:1、杨远新同志是否符合招生条件,是否同意列为推荐对象?2、能不能同意其脱产学习两年,学习期间工资照发?3、能不能承担其在校学习的经常费每年2,000元?(如同意推荐,只是因为筹措学习经常费每年2,000元有困难,可否考虑将附去的信转推荐对象本人,让他一起设法筹措学习费。)
由于该作家班开学前还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要做,因此务请于四月底前将你们的意见函告北京沙滩北街2号中国作家协会创联部。如同意推荐,请将附去的报考作家班登记表一并寄来。有事,可来函或电话联系(447586)。
此致
敬礼
中国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
198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