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多方面,众人眼睛是雪亮的

第三节 多方面,众人眼睛是雪亮的

从一个角度看人,往往陷于片面;从各个角度看人,则了解得较全面。正如俗语所说,众人眼睛是雪亮的,谁好谁坏,将一目了然。

关于知人要兼听众论问题,孟子有精辟的论述。《孟子·梁惠王下》记载:“(齐宣)王日:‘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盂子)日:‘国君进贤,如不得已,使将卑逾尊,疏逾戚,可不慎与?左右皆日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日贤,未可也;国人皆日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孟子是主张“民贵君轻”的,他将“贤不贤”交人民来审查,便是这种思想的发挥,也说明他十分尊重人民的意见。从国君的左右,诸大夫说”贤、不贤”还不行,只有人民说“贤、不贤”才可考虑,即使如此,还不能决定取舍,要经过考察后,确是贤则用之;如”见不可”则去之。由此观之,孟子对择贤是持极其慎重的态度,因为国君要进的贤不是一般的人,是辅佐国君治国的人才,贤不贤对于国家治乱兴亡都有关系,有的甚至有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他提出知人要经过国君左右、诸大夫、人民和考察四个程序审查。虽然孟子是尊重人民的意见,但是在个别情下,国君左右、诸大夫、人民都说“贤、不贤”,不一定对,而最能决定“贤、不贤”还是经过认真考察后,用事实做出的结论。可见,孟子的“知人四程序”,是实事求是的。

明太祖朱元璋也主张知人要兼听众论。朱元璋与管人事的史部官员讨论如何辨别贤佞邪正的问题:朱元璋说:“任官当取方正之士,而邪佞者去之。”史部官员说:”人之邪正,实亦难辨。”朱元璋说:“众人恶之,一人悦之,未必正也;众人悦之,一人恶之,未必邪也。盖出于众人为公论,出于一人为私意。”这是说,众人之意为公论,一人之意为私见,邪正决于公论。接着他指出辨别邪正的原则是:“正人所为,治官事则不私其家,在公门则不私其利,当公法则不私其亲,邪人反是,此亦足辨。”(《明太祖宝训·辨邪正》

朱元璋认为要能“辨邪正”,必须明于知“毁誉”的真伪,不然,将会以贤为佞,以佞为贤,他对侍臣说:“毁誉之言不可不辨也。人固然有卓然自立,不同于俗而得毁者,亦有陷媚婶呢,同乎污俗而得誉者。夫毁者未必真不贤,而誉者未必真贤也,有所遇有幸、不幸尔。”所以,他说人主要善于知“毁誉”的真伪,他说:“人主能知其毁者果然为贤,则诬谤之言可息,而大亦不至于受抑矣。知其誉者为不肖,则偏颇之私可绝,而人亦不至于绕幸进矣。”这是说,人主如能辨“毁誉”的真伪,则贤者不受压抑,不肖者不能侥幸得进。接着他说:“问君子于小人,小人未必知君子,鲜不为所毁。问小人于小人,其朋党阿私,所誉者必多矣。惟君子则处心公正,然后能得毁誉之正,故取人为难,而知言尤为难也。”(《明太祖实录》卷232)在这里,朱元璋特别强调:征求对所要用的人的意见,选择所问的人很重要,如问于小人,对君子必多毁谤,对小人必私其党而誉之;只有问于君子,君子出于公心,必作出正确的回答。

朱元璋“辨邪正”的观点,颇有点“二分法”,对知人很有参考价值。

朱元璋不仅在理论上探讨“辨邪正”之法,在实践上,他对官吏的升迁多因民之情。据《明史·循史传》记载:兴化丞周舟经过考察以政绩最优,朱元璋立即升为吏部主事。当地人民舍不得他离任,上表乞留,朱元璋就派他回去。朱元璋以重典御臣,而法不完善,不少官吏被错捕,但经其所治人民为之申辩和请求,朱元璋也因此而赦免,有的因知其为官有惠政反得升迁。洪武二十九年(139年),永州知府余亭城、齐东知府郑敏、仪真知县康彦民、岳池知县王佐、安宁知县范志远、当涂知县孟廉等因事被捕,其所治人民派代表上京申辩,列举他们的善政,朱元璋立即纠正,赐袭衣宝钞放回。他们复任后,努力工作,政绩更著。同一年,灵璧知县周荣、宜春知县沈昌、昌乐知县于子云、新化县丞叶宗因事被捕,其所治人民也派代表去京上表申辩,朱元璋知他们为官廉正,都升任知府,分别派到河南、南安、登州、黄州去任职。

官吏的好坏,其治下的群众是最清楚的,如能让群众监督,倾听群众的意见,就可使官吏不敢为非,并能鉴别官吏的好坏。这样就不致冤枉好官,错用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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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出色的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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