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卫斯理护着装羊排的盘子,搬起墙边的小矮凳,在离特伦斯较远的地方坐下。
羊排表面被烤得微焦,油脂不断从肉排里溢出。卫斯理抓起肉排就往嘴里塞,渗透入羊肉内的黑胡椒与红酒的味道巧妙搭配,同时涌入味蕾。羊肉鲜嫩却不软绵带着嚼劲,回味时带着红酒的淡淡甘甜。
卫斯理边享受着羊排,嘴里不停地说好吃,特伦斯想无视这家伙都不行。视线不经意落在被卫斯理撕开的羊排上,留着牙印未着色的羊肉呈淡粉色泽,澄亮的肉汁不断从中溢出。
即便没有闻到羊排的味道,特伦斯也止不住发散思维展开联想。卫斯理咬羊排动作豁然僵住,他猛地转头冷冷看向特伦斯,与此同时,特伦斯低头咬着烤羊肉串,惬意地看起报纸。
卫斯理疑惑地看了特伦斯一眼,收回视线,继续吃自己的羊排。
在特伦斯吃掉三盘烤串两杯酒茶后,卫斯理早就解决掉盘子里的羊排,外带三盘烤串。
卫斯理边付钱边低声嘟囔:“李洛斯,羊杂去哪里了?为什么不卖羊杂?”
“那些另有用处,所以不卖。”那些青草来源特殊,要是不给吃新鲜的羊杂,会发生意想不到的麻烦事。
卫斯理付完钱,对特伦斯打完招呼,就灵活地翻墙离开。特伦斯见状,伸手从裤口袋里拿出钱包准备付账,但被李洛斯阻止。
李洛斯微笑道:“特伦斯警官,我们不是提前说好,这顿午饭是我邀请您的吗?所以不需要付给我金钱。”
“……嗯。”特伦斯闻言,这才把钱包收回去。
“特伦斯警官,您觉得我的羊肉串味道如何?”
李洛斯态度诚恳向特伦斯询问。
“味道很棒,要是能经营一家店铺,变成公认最受欢迎的烤肉串店,我也会觉得是理所当然。”特伦斯认真回答,这也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
“谢谢您对我的认同与赞美,承您吉言,但愿以后我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店铺。”李洛斯突然想到什么,停顿一下,“所以,我打算在白天也出摊卖烤串。毕竟我不能仅依靠卫斯理这一名食客生活。
虽然在特伦斯警官面前说这件事很冒昧,但我还是想询问特伦斯警官,您知道哪里有在白天也能流动摆摊的地方么?”
李洛斯的问题确实冒昧,竟然向他这个警察讨要钻法律漏洞的方法。要是换个人,他绝对会毫不留情痛骂对方一顿,然后抓进拘留所关押五天以示藐视法律的惩罚。
但现在情况不同,他被对方邀请品尝烤串。
最关键是,这些烤串相当美味。
且以现在的立场指责李洛斯的行为并不可取。
甚至会显得他本人太过小肚鸡肠。
此外,他还想找机会试试卫斯理吃的那种煎羊排。
“这个嘛……”特伦斯摸着蓄起短须的下巴,他虽然在弗洛街警察局担任第二小队的队长。事实上,并没有亲自执行街区‘清扫’的任务,都是分配给队内其他队员去做的。
弗洛街白天管制比晚上严格得多。白天有七位队员执勤,晚上负责的只有卫斯理。不过,在傍晚十点前,他会赖在李洛斯摊子吃羊肉串。
前街中街明令禁止摆摊。
所以在白天摆摊,能允许的区域依然是后街街尾。
可问题在于,虽然白天摊子在后街聚集不少。
但这也无形中演变成面向穷人们开放的小型市场。
管理这个小型市场的并不是当地警局,而是地下黑帮组织‘狼牙’。传言狼牙组织老大文森特,是位手段狠辣行事果断,自称绅士的男人。
他和警长有某种裙带关系。
当地警员也会识趣地避免和他们产生正面冲突。
要在狼牙手里拿到摊位,就得付出一定代价。特伦斯记得有位卖菜的小贩想要在街尾拿到名额,文森特便找手下告诉他,让他把女儿送给他玩,等玩腻了再还给他。可从那以后,谁也没再见过那个女人。
文森特虽然自称绅士,但他的所作所为却是截然相反。
正因他行事果断手段狠辣的作风,所以在道上也算小有名气。据说在华尔街区混得较好的黑帮,也和他有来往。
“要想在白天拿到摊位,只能从文森特那里入手。你可能不知道他是谁。他是狼牙的老大,白天弗洛街街尾开放的小型市场就是他的手下在管理。
我衷心很想帮你,但这事我能力不够,抱歉。”特伦斯确实有帮李洛斯的想法,可这事确实超出他的能力范围。
李洛斯不确定道:“即便您是警察局第二队队长?”
“没错。”特伦斯脸上露出苦笑:“除非文森特答应给你摊位,不然我也没辙。给你说句实话,他和警长关系匪浅,我无法动他。”
李洛斯闻言,诚心道谢:
“谢谢特伦斯警官告诉我这些事。”
“我也没帮上什么忙,你好好努力吧,期待有天能在小型市场看到你的身影。”特伦斯说这话也不过是安慰,毕竟要从文森特手里拿摊位,实在是太难了。
把特伦斯送走后,李洛斯用左手食指和拇指揉按太阳穴。
文森特,该不会是那个谁吧?
下午一点三十分。
弗洛街区黑帮狼牙所在地,黑狼酒吧。
身穿黑色礼服的褐发碧眼的年轻男人,坐在吧台前的凳子上,把玩着装着维斯酒的玻璃杯。里面方状的冰块相互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
此时,酒吧里人声沸腾。
不远处的木桌前,两名肌肉虬结的赤膊大汉正在扳手腕,木桌周围被看热闹的人群围满,却又特意留下个缺口。那缺口所在的方向正是那年轻男人所坐的位置。
两名赤膊大汉咬紧后槽牙,额头上条条青筋狰狞欲裂,僵持三分钟后,其中一名大汉力有不逮败下阵来。胜利者举起握拳双手被簇拥欢呼,失败者则垂头丧气。
年轻男人收回冷淡地视线,转头看向擦酒杯的酒保。酒保似有所感,从裤口袋里拿出怀表看了眼,然后对年轻男人恭敬道:“老大,时间快到了。”
酒保话音落下,酒吧喧腾地气氛瞬间凝固。即便是趴在桌上醉酒打鼾的男人们也下意识地屏息,昏沉的脑袋也清醒了几分。
周围寂静无声,针落可闻。
年轻男人悠哉喝掉手里的半杯酒液,把剩着冰块的玻璃杯放在吧台上,杯底与吧台碰撞发出清脆响声。
他伸手拿起放在吧台上的半高礼帽戴在头上,执上倚靠在吧台边的镶金文明棍起身往酒吧门口走去。
周围混作一团的高大男人们主动让开道路,目送年轻男人离开酒吧。直到男人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酒吧才又一次喧腾起来。
文森特乘座上临时出租马车,对车夫道:“弗洛街街尾。”
“好的,先生。”伴着鞭子挥动破空声,马车轱辘开始转动起来,车轮碾压着石板路朝弗洛街街尾缓慢驶去。
到达目的地后,马车缓缓停住。文森特付了车钱,手按礼帽从马车里跳下来,杵着文明棍朝华落街的方向走去。
要不是有非做不可的事,他也不乐意来这条住着许多臭水沟老鼠的街区。走进华落街后,到处都能看到衣衫褴褛,或神情麻木、或痴痴傻笑、或胆小怯懦的人游荡在街道。
年轻男人对此毫不在意,对他来说,比起从人口贩子那买来的奴隶,这些人连利用的基本价值都不具备。
走上大约将近半小时后。
他在一座两层别墅前停下脚步。
他整理好衬衣衣襟,抚平袖口的褶皱。用右手食指和中指抵在嘴角两侧往上牵动,扬起恰好的弧度。
在门前停住脚步后,他抬手轻轻敲门。
这副模样要是被他的手下得知,肯定会认为是在做梦。不,或许是经常酗酒的缘故导致见了鬼!
伴着门缓缓打开,身穿白衬衫和黑裤、墨发褐眼的年轻男子进入他的视线。他伸出右手摘掉礼帽,按在心脏处,鞠上一躬:“午安,李洛斯先生。请问,今天是久违的下午茶时间吗?”
李洛斯闻言,微笑回答:“是的,文森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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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某个深山里有六只狗。
它们受到仙人点化,仙人告诉它们只要修炼上百年就能成精。
老大问:那要是资质差点儿呢?
仙人回答:上千年就能成精!咱们修仙是保底的!
一百年后,老大修炼成精,有了人身,还给自己搞了个人名。
两百年后,老二修炼成精,也有了人身,搞人名。
就这样以此类推,直到遇到了老六。
六百年了,老六却没有成精。
但是老六举止端庄,丝毫不慌。
因为它还能吃保底。
但是,等它修炼了上千年却依旧没有成精,请问这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