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李洛斯遇到文森特纯属巧合,那晚李洛斯收摊回家,偶然遇见背靠在黑杆煤油灯,左手捂着腹部的男人。鲜红的血液从他指缝渗出,浸红身上的白衬衫。
虽然李洛斯能依靠小番茄和酒茶抑制本能,但本质上他依然是血族,对鲜血渴望是渗透入骨子里的。
他勉强维持理智,推起摊子缓慢从受伤男人身边经过。令人垂涎地血腥味瞬间把他鼻腔填满钻入肺腑,嘴角两侧的尖牙下意识地长出,伪装褐瞳的眼睛也逐渐被鲜红替代。
李洛斯深埋脑袋加快脚步,想快些离开这里。
否则,他会忍不住咬断男人的脖子。
“卖烧烤的。”他刚从男人身边经过,便听见那男人出声了。
李洛斯像从梦中惊醒,尖牙收起,瞳色也变成褐色。
他停下脚步,抬头看向受伤的男人问:“什么?”
“饿了,给我来两串烧烤。”男人右手从裤口袋里摸出两枚银币递向李洛斯所在的方向。大概是动作幅度过大撕扯到伤口,他忍不住地嘶气。
李洛斯本来不想搭理这男人,因为对方的处境太危险,很大概率被自己咬死。事实上,不快点止住伤口,他也会失血过多死掉。
作为善良的血族。
他很乐意在别人困难的时候帮一把。
于是,他迈腿来到受伤男人面前。
他没接过对方手里的银币,而是伸出手掌探向男人捂住伤口的位置。受伤男人下意识地认为遭遇到偷袭,准备后翻躲开,耳边却传来李洛斯的声音:“我只能帮你暂时止血,要想完全康复的话,我建议你还是得去找位医生比较好。”
那男人闻言,狐疑地撩起衬衣下摆,露出肌理分明的腹部。在他的腹部位置,有条外皮翻卷的狰狞切口。但就像李洛斯所说,血真的止住了。
受伤男人猛地抬起头,眼神震惊地看向李洛斯。这小子刚才伸手的时候,应该没有接触到他的身体。那么,他究竟是如何做到这点的?
李洛斯看了男人裸.露出的腹肌一眼,很快就偏过视线:“请问你还要吃东西吗?不需要的话,我就先离开了。”
受伤男人认为李洛斯这是在害羞,于是放下衬衣下摆,对他笑道:“要。”接着,他补充;“去你家,这里不能摆摊。”
李洛斯本想拒绝,但在闻到那股淡淡血腥气后,他鬼使神差地点头答应下来。
直到走上一段路后,李洛斯这才醒转过来。他究竟在做什么?真要把这男人带回去吗?他真能忍住不咬断对方的脖子?
走在李洛斯身后的男人并没太多顾虑,反而好奇打量着这位卖烧烤的年轻男人。墨发褐眼长相秀气,从动作举止能看出受过良好教育,但为什么会在这种地方摆摊?难道是落魄的贵族?
刚才看我好像还害羞了,难道是对我有意思?
可我,不喜欢男人。
在他胡乱猜测时,两人到达了李洛斯家门前。按照惯例,李洛斯把羊肉串分给约克后,带上受伤男人从屋子后院进去。
李洛斯把受伤男人领进屋,让他坐在沙发上,然后给他倒了杯茶。男人端起茶杯喝着茶水,入口便是淡淡清甜的红酒味充斥着味蕾。咽下茶水后,回味却又带着清新茶叶的甘甜。
他从没喝过这样的茶,心里有些震撼。并且,在喝了这种茶水后,他察觉腹部有些微微发烫泛痒。他撩起衬衣下摆,看到皮肉翻卷的伤口正在愈合!他张了张嘴,一时不知该做出什么反应才恰当。
“喝酒茶对身体有好处。”
端着烤羊排盘子的李洛斯走到男人面前。
他把盘子放在男人面前,然后坐在对方对面,“这种茶能够缓慢愈合你的伤口,但还是得请专业医生医治才行。”
男人点头应声。
“请问你的名字是?”
“文森特·米切尔。”
男人答,“你呢?”
“李洛斯·弗拉德。”
文森特双手交握放在腿上,拇指缓慢打着圈,好奇道:“你有如此好的居住条件,怎么不选择去华尔街区生活呢?”
“文森特先生,虽然我不清楚探究隐.私是否是您的个人兴趣。”李洛斯回答,“但要是再继续这种话题,会错过享用羊排的最好时机。”
“好吧。”文森特摊手,表示无奈。
“那我就尝尝,先声明,不好吃我不付钱。”
于结果来说,文森特在高级餐厅也从未吃到过如此美味的烤羊排。表皮被烤得酥嫩、羊肉渗透出的香草味将原本吃多后产生的膻味中和冲淡,少了份腻味的同时,也留下淡淡清爽。
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
居然能做出如此美味的烤羊排。
“文森特先生,还合你胃口吗?”
文森特放下餐具,嗯了一声。
像是想起什么,他看向李洛斯道;“你不是卖羊肉串的吗?”
李洛斯点头:“是的,我只贩卖羊肉串。但今天烧烤的份卖光了,所以只能请你吃夜宵,希望你不会嫌弃。”
“有这么好的手艺,你为什么不去开店试试?或者去高级餐厅做主厨?”文森特疑惑,难道他是最近搬来的?
“我没有足够的存款,不能开店铺。餐厅聘请厨师需要厨师资格证,很遗憾,我并没有考取过相关厨师证,不能被任何一家餐厅正式聘用。”
“原来如此。”文森特是有打算帮忙,但感觉太过殷勤反而不是好事,所以重新择选话题:“那我还能吃到烤羊排吗?”
“我想不行。”李洛斯认真道:“文森特先生,这是我的宵夜,您要是每天都来吃,我是会相当困扰的。”
“那你晚上在哪里摆摊?我去吃烤串也行。”
“这或许也不行。”李洛斯苦笑:“晚上我在弗洛街街尾卖烧烤,但烧烤其实都被卫斯理警官给包了。”
“卫斯理?那个抢食的狂犬?”文森特惊讶。
李洛斯点头:“我好像是听说有这么一个称呼。”
“哎……”文森特一时有些垂头丧气。
众所周知,在塔维里市里有位拥有极强护食态度的警官,要在他嘴里抢食,比和死对头拿刀对砍还凶险。
李洛斯像看出他的心思,对他道:“虽然不能再给你提供夜宵,但下午茶时间,我可以为你提供羊排。”
“真的吗?”文森特恹恹的神情突然有了精神。
“那么,就这样说好了!不能反悔!”
“好的。”
“对了,我说过好吃会付你钱的。”文森特摸遍身上的口袋,拿出一堆硬币放在桌上,“在外面花上二十银币也未必能吃到如此美味的烤羊排,但我身上只剩下这么多。你放心,等我回去后,会给你补上的。”
“不需要那么多。”李洛斯从里面取了一银币,“一份烤羊排只值这么多,其他的钱请你拿回去。”这不是他慷慨,是本身定价如此。
文森特则认为是李洛斯对他有意思,才给他打上折扣。果然和手下说得一样,长相帅气的男人走哪都能吃香。
事实上,手下说的是,长相帅气的男人在女人堆里吃香。
不过,他并非是毫无戒心的人。
这么便宜的烤羊排肯定会有附加条件。
“文森特先生,您要是不介意,能把您的衣服借我一天吗?明天我会洗干净等您来拿的。”
……果然来了!
但他想不通李洛斯要他的衣服做什么。
虽然身上的衣服值几银币,但也不算什么名贵物品。
“可以。”文森特伸手解开衬衫钮扣,常年锻炼的身板轮廓也逐渐显露出来。不过由于身上伤口已经止血,所以对李洛斯也不再具备吸引力。
李洛斯的视线并没停留在文森特赤.裸的身上,除了对新鲜血液的渴求外,他对肉类不感兴趣。
酒茶树是会吸食血液成长的植物,李洛斯平时都用羊血滋润。但偶尔也会想办法弄来其他物种的血给酒茶树,这样才能让长势更好,所以文森特染血的衣服对他来说是比任何东西都更加珍贵的养料。
顺带一提,种植在羊圈里的青草其实就是酒茶树的幼苗,让约克从城郊挖来草皮不过是伪装。
文森特对李洛斯前后表现的反差感到不解。
在路灯下相遇的时候,李洛斯看他撩起衬衣下摆就害羞偏过头。但现在直面他赤.裸的上半身却没任何惊慌地举动。
真是个奇怪的小子。
在约定好两日一次的下午茶时间后。
李洛斯便把文森特送走。
之后,他拿起染血的白衬衣迫不及待来到后院,在墙角找到一株绿色的藤蔓。他蹲下.身体,把将白衬衣凑过去,用一副商量地语气问道:“等你吸收掉后,能不能给我留一滴血?一滴就行。”
藤蔓缠绕在染血的白衬衣上,将衬衣上的血液吸食干净。白衬衣上鲜红逐渐褪去,最后仅留下一件崭新的白衬衣。
“我的那一滴呢?”李洛斯殷殷问。
藤蔓在左右摇晃两下之后,就迅速钻进入土里。
李洛斯神情呆滞了两秒,小声嘟囔;“哼,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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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发愁的老六去找仙人
仙人一时半会儿也没摸清问题出在哪里。
直到,他老三来叫他:建国,回家吃饭啦!
仙人这下明白了,他对老六说,是你这名字出了问题。
老六想不通了,他五个哥哥的名字都没问题,怎么就他有问题?
建平、建安、建军、建文、建武……
仙人一本正经地道:因为建国不许成精。
没等老六问什么,仙人继续说道:别问,问就是……玄学。
老六:……
老六在改名后,果然成精了。
但仙人听到他的名字,连连叹气:你家里亲戚没那么多,干嘛取这名儿呢?
那么,问题又来了,老六取得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