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提乌苏在诺格兰镇上定居

第26章 提乌苏在诺格兰镇上定居

要说到老医师的大名,在这个叫做诺格兰的村镇上那倒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医术高明的缘故,还有他对金钱的强烈执着引起别人的诧异,因为虽然一般人都爱钱,却决不像他那样子爱。诺格兰镇上并不是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曾经有一对父母抱着自己病得奄奄一息的孩子赶来这个老医师的门前,不断哀求他出手拯救自己的孩子,但他仍然心冷如铁。

后来也有个一个来自城里的贵族子弟周游到这里来,不幸染上了疟疾,就连这位贵族子弟身边的据说曾经在皇宫里当过差的医师都无能为力,生命垂危的贵族子弟听说了老医师在附近的大名,于是凭着最后的一丝希望前去求救,又因他钱足够,所以最后老医师救活了他。这位贵族子弟非常感激他,提出希望他能成为自己随身医师的请求,但老医师对待他的态度就像对待给不出钱的穷人一样,仍然选择逗留在这里,似乎无论什么人都无法动摇他的心情,除了钱。

有些人在背后笑话他,认为他这是极其愚蠢的做法,因为跟了那位贵族子弟不就得到更多的钱了,何必隐居在这里;也有人以为他是个世外高人,有着孤僻的个性,态度不因人的贫富而有所变化。但实情到底如何呢,其实大家都不知道,不过是在胡乱猜测罢了。

提乌苏将剩下的盘缠里的大部分交给老医师后,才能让他答应对莉维拉进行施救,他的医术在提乌苏看来也没什么特别之处,无非是翻翻眼睛、掰开嘴巴往里面看看,再那些带来的草药捣碎,混上清水,然后让莉维拉喝下去。

做完这一切后,老医师理所当然地淡然说道:“让她休息一晚吧,明天她就能醒过来了。”提乌苏半信半疑,但姑且来说也只能相信了,因为除了眼前这位老医师,确实也没人能救得了莉维拉。

房间里除了昏迷不醒的少女外,只有他们两人,旅店里的那一家三口似乎十分识相,并没有来打扰他们。

老医师接着说道:“你们之前应该是经过了漫长的旅行吧,但我想之后不能再让她这样了,这孩子本来就身子不好,又这样在路上经历日晒雨淋,如果不长期休养的话,就算挨过了这次,后面也可能会落得别的病根。”

提乌苏沉默不语,事实上他也无法说得出什么话来。

“你听着我说就好了,我已经从那个后生那里听说了你的情况,你的嗓子和她的左脸大概是我无法治疗的了。”说到此处,老医师竟是露出一丝自嘲之意,“大概,也只有山上的那个人能治得好你们了吧。”

“山上的那个人?”

“诺格兰镇是建立在山谷内的,你们应该是从南边的山道过来的吧,那边是唯一的出入这个山谷的通道,如果你们要往北边走,那就只能翻过山,山顶有一个女巫在住着,听说已经在那里住了五百年了,虽然大家都知道她在那里,但谁都不敢去找她,因为她真的会杀人。”

女巫?提乌苏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半年前在罗慕洛城碰见过的那个被称作西比拉的女巫,他是知道这世上是有些神奇的力量存在的,他自己似乎也无意中碰见过,但说到底他不曾真正见识过,莫非老医师说的那个女巫也像是神殿里的神恩者那样?

不过如果老医师说的是真的话,无论是出于对莉维拉的身体状况的考虑,亦或者山上那个神秘危险的女巫,他们似乎都不能再往北走了,只能往南回走,但那也只是返回原路,或许......暂时待留在这个村镇上也并不是什么坏事吧。

老医师意味深长地说道:“大概在一个月前,也有像你们一样的旅人从南边过来,是个红发的少女,曾经在我那里逗留过几天,也不听我的劝告,就那样往山上去了,如今也不知道如何了,是不是真的已经过了山去了。”

红发的少女?提乌苏听见这个更加诧异了,要知道旅行本身就是一件危险的事,更别说独自旅行了,一个男人独自旅行都会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对于一个少女来说那是更不可思议了吧。哪怕是他和莉维拉,在这旅途上也是出入于城镇中,尽量不往罕无人烟的地方去。

老医师最后跟他嘱托了一些病愈后的注意事项后,就带着那一堆会发出动听的撞击声的值钱东西回去了,看样子是急着将这些东西带回去藏起来。

正如老医师所说,莉维拉第二天后就醒过来了,尽管才刚脱离一场生命危险的大病,如今也是脸色苍白、面目憔悴,但总算是撑过了最危险的时刻。这对提乌苏来说无异于自己的生命也得到了拯救,如今他与莉维拉的关系早已不是当初可比,更不是以一般的简单关系就能足以概括,他们两人现在相依为命,又同时残疾人,无论缺了谁独自生存都会十分艰难,尽管两人在一起生活也不见得会比独自生活好的了哪里去。

他只好暂时借住在这家旅店里,日日夜夜照看着莉维拉,让诺玛德大嫂帮忙煮些小麦粥端上来,亲自喂养;又来来回回查看窗户,生怕又露出了缝隙的地方,害得冷风吹进来;如果外边有村镇上的孩子在刚过雪天的雪地上玩耍,他又会特意跑出去赶走他们。这种种神经过敏的行为都被莉维拉看在眼内,莉维拉简直是受宠若惊,又从旅店主人那里听说了他为自己冒着风险去找医师一事,便更觉感动了。

两人虽然出身不同的种族,身份地位更是不同,年龄也差了十年以上,可一种神秘的命运遭遇却使他们竟是达到了这种相依为命的境地,使他们有了这种虽不是家人却胜似家人的关系。

在莉维拉痊愈了一个月后,提乌苏便着手搬出去了,尽管他已打算陪同莉维拉留在这个村镇上,但一直住在旅店里也并不是什么法子。要买房子那就只能去找诺格兰镇的镇长切温墨,这个小小的镇子并没有具体划分什么什么官员,而是将财政、民事、兵权等等都集中于一个官职身上,又由于保留着高卢人的传统,所以镇长通常是由当地的民众推举出来的乡绅。

镇长切温墨有一个独生子,但独生子在担任民兵团团长去剿匪的时候却被山贼杀死了,只留下妻子和尚在腹中的孩子,后来妻子在难产中死去,尽管婴儿成功出生了,这个婴儿就是镇长切温墨的孙女艾斯黛诺,也是吉瑞一直怀恨在心的青梅竹马,因为她常常以识字的程度来嘲笑吉瑞,但实际上这也只是儿时玩伴之间的玩笑,尽管吉瑞却完全当了真。

尽管切温墨在这个村镇上是高高在上的人物,但在眼界和见识上自然比不了提乌苏,况且他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拉丁姆人,又身带不小的财产,若要说是普通的旅人自然不信。切温墨在这镇子上是难得的文化人,受过良好的拉丁姆文教育,因此并不妨碍提乌苏用文字跟他交流。提乌苏称自己是在前些年的一场热病中哑了嗓子,又在原来的城市得罪了仇家,所以带着自己的自由民来到了这里,打算在这定居了下来。所谓自由民自然是指莉维拉了,那金发的属于日耳曼人的特征实在是太过明显了,除了奴隶的身份外用别的身份都搪塞不过去,哪怕是自由民也只是解放奴隶的别称罢了。

切温墨给他介绍了一间别墅,据说这是以前一位来自城里的特派官员过来查看时居住的房屋,当时由切温墨特意临时建成的,产权完全在切温墨的手上。但这些年来也没什么特派官员会来这里了,切温墨又担心简陋的房屋为委屈了这位疑似贵族出身的拉丁姆人,于是便低价将这房子租给了提乌苏,但实际上提乌苏在罗慕洛城住过比这里的居民住的房屋更加简陋的房间,尽管那是世界之都。

提乌苏和莉维拉就这样在这个叫做诺格兰的镇子上定居了下来,搬进了那间别墅,尽管盘缠还剩下一些,但提乌苏也自感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做起了老行当来,那就是教人念书写字,这也多亏了诺玛德一家给他的灵感——因为吉瑞想让他教他读书写字作为之前带路的报酬。

提乌苏便办了个小的书塾,给镇子上的孩子们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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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的莉维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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