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23.消散在风中的名字
无需守灵,黎曼便遣人早早回去休息。我们转身离开这个气氛沉闷的地方,走到墓园入口,三人的羽绒服被挂在一旁的栏杆上。返回途中,我们不约而同地抽搭着鼻涕。
“回去洗个热水澡,”黎曼道,“感冒发烧了就不好了。”
这最后一句话像是说给我听的。
深层含义,理解起来大概就是,你生病了还要继续浪费我们的时间,你赶快去ATLS,我们也赶快忙正事。
事实上,黎曼的忠告是多余的,我已经想好了我的出逃计划。
入夜。
正午时我在房间内狂灌板蓝根,不知不觉竟然有些果腹感。索性省去了中午的午饭钱,倒头大睡,再醒来已经接近黄昏。
晚饭依然是分头解决,毕竟三个外地人同行有点扎眼。
我并没有太急着回旅馆,而是在旅馆后门附近兜了几圈,确定了一家书店的位置,然后走入旅馆隔壁的小餐厅,饱餐了一顿。
东北的吃食给人的感觉是“实在”,你在点菜的时候老板总会颇有些挑衅意味地逗你说出“来一箱啤酒”。这是东北人特有的热情好客,尤其对于我这种外地人来说,东北人会在亲眼见识你的酒量后“准确”地猜测你的老家。
我真心体会到,板蓝根算几毛钱的东西,没有什么比东北的酸菜鱼更能驱寒。
结账时,我掏掏口袋,确认水晶蝴蝶刀和细铁丝都在。
我打开与蝠姐的联络频道,蝠姐的话匣子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随之解封:“你搞什么飞机啊!今天至关重要的一天你就这么把我晾在一边自己快活去了?你倒是轻松了我可是无聊了整整一天啊一天!你还让不让我晚上给你干活了!啊!”
“抱歉。我只是觉得……祭奠应该专心一点。”我后悔放蝠姐这只哈士奇出来咬人了。
蝠姐成功被噎住。
在我走出餐馆,到走进书店这一路上,蝠姐一直在小声bb。我警告道:“要是我开始写东西后再听到你的声音,我就当场割喉自杀。”
“咳咳咳嗯。”蝠姐有些尴尬。
我找到一个靠窗的角落,卸下双肩包放在对面的椅子上,要了一杯浓缩咖啡,执着地开始写字。
我用的是那种学生才会用的墨囊式钢笔,这样就可以随身携带很多备用墨囊,不至于文思泉涌的时候落得没有墨水的尴尬境地。说实话,我竟开始有些依赖这个奇怪的本子,好像现在让计划继续下去的动力中,将自己的经历有朝一日讲述给世人也成为了那么一点点理由。
想到这里,我刻意查看了一下背包里的墨囊袋,五十只墨囊整齐地码在袋子内,不多不少。
“喂,你是什么时候置办的这些家伙?不错嘛。”
“还不是因为你天天睡觉?”我嗤之以鼻,“我还以为,那个什么电视机有倒放功能。”
“……你在这里呆十天半个月的试试,看看你不整天睡觉。”蝠姐总是在抱怨这些事。
我拿出手机,打开屏幕,还有百分之八十的电量。我定好十点半点的闹钟,继续埋入往事的洪流中。
我的计划从这个闹钟开始。
十点半,其实并不难等到。主要是当一个人沉浸在一件事中的时候,时间会流逝得格外迅速。这家二十四小时书店在夜深人静过于显眼,是暴露自己的好地方。
手机微弱的震动提醒我该抓紧时间实施计划了。我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缓缓闭上眼睛。
再次睁眼,我第二次到了这个黑色殿堂一般的地方,脚上铐着脚镣,手里握着一把枪。
我试着叫了几声:“蝠姐,蝠姐……..”
“收到。”蝠姐的声音听起来十分有精气神,“你交代的我都记着呢,放心。”
“嗯。核对一下任务代号。”
“我说,你这严格意义上来说是自己防自己啊。算了,任务代号:狩狼。”
“没问题了。”我举起手枪,准星套住白鸽布偶,扣动扳机。
————潜行之蝙蝠————
我在图书馆的廉价木椅上睁开眼睛,迅速抬手看表,才过了不到五分钟。
“你那边听的很清楚吧。”我晃晃脑袋。
“嗯,很清楚。”
“那么行动就正式开始了哦,少女。”
我迅速将笔记本装进背包,在桌上放上五十元钱,抄起背包走出书店,拐进小巷,摸到旅店后门。
司砚的房间还亮着微弱的灯光,我为了保险,问了一句:“不会有人发现吧?”
“放心,黎曼虽然对我有所怀疑,但还不至于到查房的地步。”
我摸摸下巴,从口袋中掏出那根细铁丝,用匕首切成两截,伸进钥匙孔里摸索,一边道:“我说,跟你说过多少次,我要两根铁丝,结果你就给我准备一根。”
“你技术好,给你根头发丝你都能捣鼓开,满意了吗?”司砚有些幽怨。
我挑挑眉,将铁丝向上一顶,“咔哒”,门锁被撬开了。我急忙拉开小门,闪身进去,从杂物堆中扒拉出那个早就被藏好的行李箱。
铁丝没了用处,被我扔在杂物堆中。我拆开手机壳,丢掉原来的电话卡,插上新买的无记名电话卡。从原路返回,轻轻合上门锁,提着行李箱按照规划好的路线绕过旅馆。
公墓的一边靠着一个小山包,距离白永乐的墓地不远。我穿行在小巷中,这个季节的长春也是很冷的,天上连星星都没有——我想起这两件毫无关联的事。
绕了一大圈,我走到了小镇的边缘。
司砚刚刚到达长春时,花了两百块钱跟一个小酒店的老板买了一条消息:今晚有个施工队在小镇北边不远处放炮开山,这正是不可多得的好机会。
透过公墓低矮的围墙,我隐约能看到那座小山包。确定了目的地点,我先将背包挂到围墙另一边,把行李箱扔过去,随后助跑翻身越过围墙,取下背包。
“标准逃学姿势。”司砚自始至终都没吭一声,这句评论肯定是憋不住了才脱口而出。
“什么逃学,你当我都是混饭吃吗……”我趁闲聊的功夫观察了一下四周的环境,明月高挂,夜深人静,正是闹鬼……不对,掘坟的好时机。这句话好像哪里不对。
我快步跑起来,一座座墓碑找过去,在那个熟悉的角落,看见了名为“白永乐”的墓碑。
“这里没错了吧。”我拧拧脖子上的筋骨,扭了扭腰,一副干架的气势。
“我就应该给你预备一把铁锹,自己掘坟。”
我拉开背包的拉链,取出那个墨囊袋,取出八个墨囊,分散放置在坟头边,按下囊尾隐藏的小按钮,墨囊头上的塑料珠便闪烁出红色的光。我握着遥控器,拉着背包和行李箱退到十五步远的地方隐蔽好,眼睛直直盯着远处的一座小山。
三,二,一。
远处的小山山脚处爆发出一小团火光,我看准时机,按下爆破键。
墨囊炸弹的爆炸声与开山的爆破声成功混在一起,白永乐的坟墓边尘土飞杨,炸得墓碑几乎倒下。我弯腰走去,棺木已经基本被炸出形来。
我掏出水晶蝴蝶刀,扒拉开碍眼的沙砾,露出几把做工精致的银锁。我握紧蝴蝶刀,臂肘猛地用力,刀刃与银锁的锁把相撞,锁把应声而断。我捡起那把银锁,质地还算很软,纯度很高。我将银锁收入背包内,着手破坏剩下的七把银锁。
破坏银锁比我想象中要费时得多,耗费了多余的体力。将八把银锁全部处理掉后,我直起身子,折了折手指关节。
接下来是解决棺盖的问题。白天司砚参加葬礼时,我观察到,那几个汉子抬棺木十分轻松,按照黎曼的性格,她为了保险,一定在棺中装入与一个成年人体重相仿的物件。刨去这些,这棺木的材质四舍五入应该很轻,至少不像普通棺木那样沉重。不然,也不至于用八把银锁镇住棺材。
我双手抓住棺盖,用力向上提,棺盖果然没有预想的那样沉重,我借势一推,棺盖被整个掀开,月光照入棺材内部,映出枪械颇有美感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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