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吉凶祸福,天运人寰

第十三章:吉凶祸福,天运人寰

元修天人口中的程天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妻子。程夫人一身银灰色寺衣,同元修天人一样。程夫人来到成神阿仙两人面前,做着天教的礼数,念着,“吉凶祸福,天运人寰。”

“这位姑娘,生的真是好看!似天仙下凡呢!”程夫人又看向成神,“这位公子和我家尘儿有几分相像,公子可认识元尘?”

成神不知道这妇人说些什么,礼貌的摇了摇头。

元修天人解释道,“元尘是我们唯一的子嗣,已经消失不见十年了,是死是活杳无音讯。”

“胡说!”程夫人连忙打断元修,祈愿道,“无心之言神灵莫要怪罪,尘儿福大命大,一定活着!天上神灵保佑吾儿平安无恙!”

成神阿仙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对天人夫妻,只是不知何故失去了儿子。

程夫人说完,看到日已西沉,催促元修天人去敲天钟,对着成神阿仙说道,“两位请随我来,桃夕寺十年来无人踏足,就剩下我和那个糟老头子了。两位是前来祈愿还是路过此地?”

没等两人回话,程夫人自顾自说,“瞧我这脑子,借宿一晚肯定是路过。”

程夫人带着成神阿仙来到入寐院一间无人居住的旧房,点上灯火,“两位来的真是凑巧,昨日我将入寐院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万一我那尘儿突然回来,看到满是灰尘的桃夕寺,可非得数落我一番不可!我这个做娘亲的,还没这桃夕寺在他心里重要,你说气不气人?”

“两位随意请便,我还要回屋继续为尘儿念经祷告。”念叨个不停的程天人转身离去,留下成神和阿仙四处打量。

这时,屋外传来沉闷的钟声,元修天人正站在天运人寰塔里敲着上千钧的天钟,迎接月、夜两大万物法则之神灵。

不一会,元修天人提着灯笼端着膳食而来,“两位客人,粗茶淡饭莫要嫌弃。”

成神连忙学着程夫人的手势做礼,“劳烦招待。吉凶祸福,天运人寰,元尘天人一定平平安安。”

“多谢公子吉言。”元修天人对着成神笑道,“第一次就把天人礼数学的如此分毫不差,公子有没有想过做天人啊?”

没等成神回答,一旁端起碗筷就吃的阿仙,咽下一口饭后打断元修道,“不做不做,成神是仙士,要跟我去剑州呢。”

元修天人闻言来了兴趣,“哦?仙士?敢问两位仙士师承哪座羽阁?”,成神不知如何回答,阿仙没有迟疑,“剑州万照,太白阁。”

元修天人摇了摇头,“恕老朽一生未出夕湖,只知道通州青峰郡有座归尘阁,对世间的这些神山仙阁一概不知。”

“不过羽阁和天教也算殊途同归,都追求一个天人合一。就像两位仙士离开羽阁四处游历,叫做游世,而我们天人云游天下,叫做走地,虽叫法不同,但都是为了悟道。”

“不知道你还问。”阿仙心无所顾,想到什么便说什么,惹得元修天人连忙做礼,“都怪老朽无礼。”

“不怪你,”阿仙吃饱后便言归正传,“你还没说这桃夕寺为何没落呢?”,阿仙的问题像把钥匙,打开了元修天人记忆中陈放多年的铜锁,他神情慢慢失去淡然的笑容,“吉凶福祸,天运人寰。”

元修天人没有推辞,盘坐在成神和阿仙面前,从桃夕寺前的夕湖慢慢讲起,“数百年来,夕湖镇一直有个传说,说夕湖之中住着一条鱼,名叫如愿,可以帮人实现愿望,人人皆知,但从未见过。”

两人听到此处,相视一眼。已经见过两只野魅的成神明白,老者口中这条名叫如愿的鱼,极有可能便是那夕湖的野魅。

“十年前,元尘还未消失不见时,桃夕寺除了老朽和元尘他娘外,还有一位老天人,天字昙花,最善姻缘推演,桃夕寺人来人往也全是拜他所赐。”

老者的回忆慢慢随着述说在成神脑海中形成画面,他静静旁观着故事中的每一个人每一处细节,仿佛身处其中。

元圣一吃过晚饭,坐在桃夕寺前的夕湖边上吹着夜风,他侧着脸听着夜色中那个断断续续哭个不停的女声,她是谁?他看不清姑娘的脸,只是疑惑这么美好的日子里,这位姑娘在哭些什么?

从小在桃夕寺长大的元圣一今年十八岁,父母都是桃夕寺里的天人。虽然父母整天和蔼可亲忙着照顾那些前来拜神祈福的百姓,但对他很是严格管教,除了吃饭便是诵经,每天都如此度过。

元圣一本名叫做元尘,圣一是他的天字。作为一名天人,元尘没有任何世俗的压力,十六岁从夕湖镇正院结业后,他便待在桃夕寺跟随昙爷爷学习《下天经》中的姻缘推演,但他悟性一般,心思粗杂,又常常偷懒。

两年过去,元尘只学了些皮毛。身为桃夕寺传承的他天真以为,反正昙爷爷在,寺内香火鼎盛,他打打下手便可。

从小到大,每当贪玩的元尘做错事,他便躲在昙爷爷背后求援庇护,一老一少犹如忘年之交,无所顾忌。十八岁的元尘至今没有一个朋友,在正院读书时的同窗都已成家立业,没空来桃夕寺与他来往。

今日是隔壁歌湖镇一年一度歌舞祭的最后一天,人山人海,热闹非凡。歌舞祭除了吃喝玩乐外,还会选出歌湖镇曲艺最佳的舞女。

心生向往的元尘只能望着星空之下烟花漫天,隔着夕湖想象着歌湖祭的人声鼎沸。

抽噎的哭声还在继续,疑惑的元尘起身,想问个究竟,那哭泣的姑娘听到脚步,仓皇回首,两人相视无言,姑娘走了。

元尘看着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这时寺里天钟响起,他叹着气,“又得去诵经了。”

十七岁的余甘泪痕未褪,回到二叔家中的她连晚饭也不吃,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安静无声。

二叔一家是余甘十岁以来寄人篱下的住处,十岁那年,她的父母误吃了毒菇死去,本想照顾她的爷爷奶奶又生了长病,所以最后她只能来到二叔家。

与其来这里,余甘宁愿去那满是孤儿的苦舍,但她无法做主。

二叔示意女儿余笛去喊余甘吃晚饭,一旁的婶婶不耐烦道,“爱吃不吃,白眼狼一只,见了面招呼也不打,咱好饭好衣养她那么大,连个笑脸都捞不着。”

余笛喊了声姐推门而进,看到后者连忙抹去脸上泪水,她也没多问,只是说,“姐吃饭吧。”余甘挤出个笑容,“我不饿,我回来前吃过了,不用管我,你快去吃吧。”

面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的一家三口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二叔问,“她白天干嘛去了?”

“还能去干嘛,去歌湖镇看歌舞祭去了呗。”婶婶没好气的说,“天天就知道玩,都十七岁的人了,该给她找个婆家了。”

“你不是问过她?她咋想的?”

“她咋想的?她以为她是神仙啊,想怎么就怎么!她说不愿意成家!她还不愿意?她有啥理由不愿意,书读的不行,学艺又不精,也就那张脸随她娘一样好看。”

二叔傻乎乎的说,“那倒是。”

“好啊,你个狗日的!你什么意思?今天狗日的你终于说实话了你!喜欢嫂子是吧?看不上俺这个糟老婆子?那赶紧下去找她去啊!去啊!”

“姐哭了。”十四岁的余笛对家里这种吵吵闹闹的气氛早已习惯,她猜道,“她连哭都忍住不出声,我看姐像是为情所困!”

话音未落,一巴掌打在余笛的头上,婶婶骂道,“你个小屁孩懂什么为情所困!吃你的饭!”

...

父母走后,旧房老院已被卖掉,每当余甘路过曾经住过的巷子,看着那陌生又熟悉的院落,便不由出神,想念父母在世一起开开心心那些简单的日子。

没了父母,余甘的生活天翻地覆,曾经开朗活泼的她变的寡言少语,每天在正院敷衍读书,心不在焉,一直到她十六岁通州科举落榜,在夕湖镇做了一名竹匠学徒。

等待余甘的,将会是说媒成亲,嫁给一个不喜欢的陌生人,整日相夫教子,财米油盐。余甘不喜欢这样的结局,她的心中一直有个身影存在。

近些日子,一连几天,余甘忙完学徒的工作后都会来桃夕寺求缘,为那个心上人和自己求缘。

心上人名叫元朗,是她曾在正堂读书的同窗,一个儒雅博学、待人和善又温柔体贴的院生,他们从相识到相知,最后依依离别。

家境殷实的元朗跟随父母离开夕湖镇去了杏林学医,虽然两人未曾许诺今生今世相守,但余甘早已芳心暗许。

时间匆匆而过,想念却似一日三秋,在夕湖镇一点也不快乐的余甘做梦都想去杏林,找那元朗再续前缘,她害怕元朗忘了她,害怕元朗已经准备成亲...所以她需要钱,一笔路费。

杏林远在通州天山郡,与桓洲相邻,过了天山郡就是剑州地界。通州的官道不像其他州水路那般便捷悠闲,很多官道年久失修,被野草吞没。

余甘一位弱女子若想跨越整座通州,去往杏林,还要保自身周全,只能一个城镇一个城镇的谨言慎行,日夜兼程最少也得一个月。

准备一个人上路的余甘已经盘算的很清楚,她擦去脸上的泪水,从枕下拿出一张通州二十一郡的地图,地图已经被她翻得褶皱不堪。她瞧着地图出神,仿佛已经在去往杏林的路上。

从夕湖镇出发,先到流荷郡再至青封郡...每日天一亮便赶路,太阳落山之前来到下一个城镇,就这样来到杏林。一共是多少座城镇,需要借宿多少天,吃多少顿,要花多少两昶钱。

最少需要五十两。

余甘拿出自己的钱袋,数着里面自己省吃俭用的存款,再加上这几日去歌湖镇歌舞祭卖折扇的钱,才二十三两,还差一半之多。

这几日,余甘想在歌舞祭卖些竹扇赚够盘缠的梦想并未实现,看着仅有的希望再次破灭,她坐在桃夕寺前的夕湖边,没忍住情绪泣不成声。

因为仅靠竹匠学徒的工钱,还要一年,可再等一年对余甘来说,太久了...

成神听到此处,悟性极佳的心中已是通透,他仿佛能看到,一位贪玩无心学习姻缘推演的天寺少年和一位一心想去杏林寻觅意中人的孤单少女,两个本该素昧平生的命运逐渐交织在一起。

随着老者讲述,成神视角一换,又来到桃夕寺的元尘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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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藏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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