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和黎明告别

第17章,和黎明告别

“跟了他多少年?我看你俩身手不错。”他看着我和新哥,晃了晃脑袋。

“和他有些来往,算不上密切,顶多算个朋友。不过,他帮了我一个大忙,我帮他办件事。”

“老东西,不中用了是不是。你姓白?”

“是的。”

他打量了我两眼,仰头望着天空,没有再说什么。

抵达岸边,我们下船。

新哥先上车,雷跑着打开车门,爬上驾驶位。

正当我和老五爷就要登上汽车的时候,一个灰黑的人影从车底里钻了出来,用一支短枪靠在了老五爷的头上。

我急忙退了一步,伸手摸着胸口的柯尔特手枪。

听口音他是个中国人,穿深色西装,微曲右肘,左手握管,举枪的姿势很专业,既能长连发又能短发。

他偏头盯着我。

“我们又见面了。”他用枪口示意我离开他更远的地方,不紧不慢地对老五爷说道。

新哥坐在车厢里不敢轻举妄动,雷被车身隔离在另一个方向。

来人紧靠着越野车高大的竖梁,头微低,正好把死了每个角度。

他是个老手。就算我自信能在瞬时击倒他,但没人敢冒风险。

“张疤子?”老五爷诧异地问道。

“快二十年了,老五。”被称作张疤子的男人微微挪动了一下身子,面对面地和老五爷站着。

我能从汽车的尾灯中看到他的脸。

他下颚正中长着一颗大肉瘤,右脸凹陷,看起来黑乎乎的。

老五爷镇定自若的面对着枪口,站立的样子既轻松又愉快,就像正在为早就约定好的会面感到高兴。

张疤子,从半路杀出的程咬金,这算哪门子事。

雨水渐渐地停了下来,黎明还没有从远处的山峦背后升起,我孤独地望着远方,就像看见一个没有尽头的深渊。

“你和我斗了二十年,还是两手空空。”老五爷道。

“空长了精神!”

“没有我,你看上去就不能活了似的。”

“你,永远都是我活着的理由。”张疤子一字一句地说道,他用食指压下了扳机,只需再用一点力就能取走对方的性命。

但他在笑,笑声很大。老五爷也跟着笑了起来。

“是啊,一想起越战的时候就觉得好笑。你一枪我一炮,打得越南鬼子到处跳。你性格内向,心思细密,倒是救了我好几次。

我也不赖,冲锋陷阵,炮弹总是围着我转圈圈,就是打不进皮肉里。就算进去了,挖出来卖废铁就是了。

后来你立了头功,我当了越南王,那还不是自己惹的。可是,有些故事说不清楚,我欠不得人情,一辈子欠不得女人。

后来呀,我发现这辈子就干了这件错事,杀敌人可以,杀百姓不行,错杀更不行,到现在落得这片天地,倒也挺好。”

“你悔改还来得及!”

“没什么后悔的,日子过得挺不错,天天有酒喝,能听到炮火声,偶尔能陪几个小鸡仔玩玩,倒是有些乐趣。”老五爷回头看着我,只看得我心里发慌。

我似乎成了他口中的小鸡仔。

“我要扣押老五,你们谁也不要阻止。”张疤子对我说。

“不,你不能动他一根汗毛,否则我就杀你。”我说,

老五爷,一个流亡海外多年的黑道传奇,就这样站在我的面前。

我看着他模糊的侧脸,生出了一丝异样的感觉。

我从来都不会轻信对于一个毒王的传言会有多么漫长的寿命,但他的传说却几乎伴随着整个江湖。他每年以数吨计的毒品散落到世界各地,但从来都不会流到中国。我盯着他看,反而没有再看张疤子。

我像被“少校”从一个世界拉进了另一个世界,我在犹豫怎么脱身。

“别他妈混蛋。你押我回去,牢底坐穿,这倒没啥。”老五爷突然说,

“你顾忌什么?你又怕过什么?坐牢算好得很了。”

“老子就是不喜欢。”老五爷低了低头,重新竖起了脖子,

“我怎么面对亲人和战友。没事就在牢房搞个战友聚会?看着你脱光衣服扭屁股?白小子,你给我听清楚,老子不回中国,要死就死在柬埔寨。还有,放张疤子一条生路。我知道你们道上的规矩,你们的脸见不得光,但没什么,你回去把话说清楚,就说见了鬼了,少校会帮你摆平的。”

“何苦呢,老五?”

“就这么定了!”

张疤子偏头看了下我,又看了看天空。

天空开始泛白,天光渐渐明亮起来,我静静地看着他们的脸。

这是两张奇怪的脸,讲述着奇怪的故事,听得我雨里雾里的。

说实话,我不希望看到他们草率地死去,即使在无聊的牌局中也值得给自己留一片生机。

我心里生出无端的烦躁,就像无法从面前的变故中找到一丝兴致。我握枪的手垂到一边。

一声枪响,紧接着又是一枪。

老五爷应声倒了下去,就像一棵砍伐得差不多的树被一个卖力的工人给蹬了一脚。

另一颗子弹是从车窗里飞出来的,不偏不倚地击中了张疤子的右胸。

他的枪掉到地上。

我仰望着天空,从胸口里拔出手枪,然后一脚将张疤子踹进了岸边的橡皮船上。

新哥从车里翻身下来,惊讶地看着我手中的枪,旋即将目光移向水渠的方向。

我赶在他之前飞身跳到张疤子面前,用枪口再一次对准了他看着我的眼睛。

我终于看清了他的脸,一张刚硬得像个砂锅一样的脸,额头很高,两条急着往两边奔跑的眉毛分的很开,右脸上少了一大块光滑的肉。

上嘴唇有些肥厚,下颚很长,所以才容得下那个肉疙瘩。

他还没被击中要害。

天空就在这一刹那间明亮了不少,一层白雾在水面上飘了起来,就像叶苏儿那身轻柔的真丝长裙在微风下徐徐展开。

每个人死之前都会显得宁静,就像看到了刚刚拉开的死亡世界的帷幕背后一些令人感到快慰的解释。他继续用那种平静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既不是想努力记住又不是想努力忘记的模样。

但我更希望他忘记,从而好让我能勇敢地记住他。

“雷,你这该死的混球,他是警察。”我朝身后喊道。

“我根本就没听清,我太紧张了。可是如果他是警察,那...我不想被抓,我知道暴露身份的下场。中国的法律是无情的,我们会被追捕。”雷说完,接着将枪口再次指向张警官急着要开火。

没有道理阻止雷开枪。

我抢在雷之前朝着张警官的胸口开了一枪,血水从胸口的地方冒了出来,像是汩汩而出的泉水。我伏低身子,静静地看着张警官。

在他吃力地张着嘴就像水里嘟噜泡泡的鱼那样说完一句没有动静的话之后,我才站直身子。

看上去像是命中了要害,新哥瞪着眼睛看着我,然后转过身子走了回去。

我的心里泛起绝望的悲伤。

我们合力把老五爷扔进水渠。我敢说提着他每走一步都是煎熬。他的身体上到处都是弹孔留下的痕迹,一撮一撮的,又黑又丑。

我的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老树干上的伤疤曾经长出过枝丫的奇特想法。我大概还在想着他能多讲些故事。

然而,他却死了。

并没有多么壮烈,并不如伴随他的传说那样浓烈,他的一生就这么结束了。他死得轻而易举,云淡风轻,就像这个雾气沉沉的早晨。

“你竟然开枪了。”新哥淡淡的声音从后座传来,就像在我俩一起经历过无数次艰辛的苦闷,路过无数个陌生的开端之后,不小心开起的玩笑,“谁都没想到雷会开枪,但事已至此,无须难过。”

“只是不愿拔枪罢了。”我闷声回答了他。

我们不能放弃心中的理想,即使行走在无知者无畏的陷阱里,也不能放弃天生自有的勇气。

我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拔枪了,我希望我能做到,也希望新哥做到。

一九九七年新年的第一天,刚好把酒吧的变卖手续办好,一并将珍藏多年的美酒一块儿送给那些陌生的酒客之后,我在昏暗的大厅中与少校见了面。

日子从来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悲伤,也没有留下欢喜,他的头发刚硬地直立在额头上,表情严肃,嘴角的法令纹深刻,将沉闷的气氛一股脑儿丢给了我。

我坚持将仅剩的一瓶典藏版尊尼获加送给他,他毫不迟疑地将瓶盖起开,用一种近乎亲昵的态度为我倒上一杯。

我们俩面对面地坐在一片柔和的霞光中,望着急于回家的过客偶尔从街角灰溜溜地走过,一棵香樟树隔着明亮的落地玻璃对我们施以最温柔的敬意。

我被晕沉沉的酒精弄得有些懊恼。

我的家没有了,那个离叶苏儿最近的房子没有了,当我回国后迈进那扇门的时候,差点被房间的凌乱赶了出去。

天花板,地板,墙壁,仅有的一张床,一个书柜,沙发,包括冲水马桶,所有眼睛能看见的地方,都像是在粉碎机里糟糕地走了一遭。

我在垃圾堆里寻了一块舒适的木条儿坐了下来,一边快乐地抚摸着叶苏儿送给我的那本盲文版的《爱的艺术》,一边想着关于这位德裔作家一些稀奇古怪的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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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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