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再次相逢
我想再走一遍这座逼迫我弯腰生活的城市。高架穿行,脑海里响起大学读过的一篇祷告:请赐予我平静,去接受我无法改变的。请赐予我勇气,去改变我能改变的。请赐予我智慧,分辨这两者的区别。
我既不平静,也没勇气,更加缺乏智慧。所以,不再祈祷。
回到燕子巷口,我知道我该出发了。和她坐上了前往魔都的列车,一路上她显得疯疯癫癫,但我却觉得她愈发可爱了。不知不觉间我开始在心中评比她们俩个,迷迷糊糊的我隐约听见,她对我说:“难道,我没有她对你好吗?”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站了。见状,赶紧收拾行李,准备下车。下车第一件事就是去魔都大学旁边的面馆吃了一碗炸酱面,她看着我狼吞虎咽的样子,哈哈大笑。对我说慢点吃,没人跟你抢。用餐巾纸把我嘴角边的酱汁擦干,我看着她,也笑出了声。这是我第一次认真看她,她被我看的有点不好意思。小脸儿也变的红扑扑的。我在想,或许碎花裙女孩已经是过去式了吧。或许,她也早已忘记我了。
我想,我也该开始新的生活了。想到这里,我突然站起来,对她说道:“王欣怡同学,我叫周子炎。很高兴认识你。”她被我突如其来的介绍打的找不着北。但是,她好像明白了什么。站了起来,只能到我的肩膀,有些费力的讲我的脸拉下来,猛地亲了口。然后说到:“周子炎同学,我叫王欣怡。以后请多多指教。”看着一米六五的她,我笑了起来。
在之后,周围的吃瓜群众两眼放光。一向胆大的她,也感觉到不好意思。飞一般的跑出了那个面馆,见状。我只能结账。出去找她,她就在面馆旁边的座椅上,这是我们两个都反应过来了。第一次被女孩亲,原来是这种感觉,心跳加速,脸红发烫。原来,这就是爱情。我如此般想着,我们并排走着,谁也不敢说话。但是两个人的表情互相出卖了对方。
终于到学校了,在学长的带领下,完成了报名参加,分配了宿舍,因为我学习的是哲学,而我们哲学系的人本来就少。所以一个宿舍只有两个人。在这里我认识了我另外一个朋友。我的死党并没有考到我所在的大学,而是考到了魔都的体校。对了,还没有告诉各位我死党的大名,他叫路雨轩。是个白白胖胖的小伙,和我一般高。都是一八零左右。我的舍友叫刘十三,互相简单认识了一下。决定晚上出去喝两杯,提升一下革命友谊。于是,我给王欣怡打了电话还有我的死党。通知他们晚上在魔都大学旁边的串串店一起吃饭。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最后结账的时候,她出现了。突然我有点不知所措,王欣怡还好,她直接就从高梦雨的身上扑上去了。告诉她,我喜欢她。场面陷入了一度尴尬的状态。
或许是双方很久没见的缘故,我们聊的异常火热,没有人提起刚才那段事情。后来她告诉我,她也在魔都大学,也是哲学系。但此时,我的心里确实五味杂陈,一方面我没有放下这个碎花裙的女孩,另一方面我对王欣怡也有点好感。我只有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慢慢观察他们的动静。好在,今天晚上的聚餐很快就结束了,不然我也会感到崩溃。回到宿舍的那一刻,我的舍友刘十三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条丝袜。我瞬间感觉到恶心了。
我问:“你不是说丝袜用来攒肥皂的吗,为什么穿在腿上?”
刘十三:“因为我娘。”
我沉默半晌,
说:“你他妈的”刘十三说:“你是不是歧视我?”
我说:“我并不歧视你,我只是没法接受你。”
刘十三说:“我把你当兄弟,你把我当什么?你好恶心。”
我一愣,说:“难道你不是?”
智哥一下紧张了,说:“难道你是?”
两人打哑谜一般来回数次,我放弃了这个话题,安慰自己:其实个人习惯这种事,要么我同化他要么他污染我,如今他吃外卖不再洗一次性筷子,证明已经取得了微弱的优势。
班级组织活动,我对他的感觉是“娘,矫情,古怪”就是接触久了感觉没什么的。
刘十三对我的评价是“聪明,帅气,有正义感”
看到此我不仅感觉到自己的邪恶,他可是我的至爱亲朋手足兄弟啊,我怎么能这样描述他,算了。谁让王欣怡给我的钱足够多。
虽然如此,但我的良心还是受到打击。半夜我从床上爬起重新写到:“勇敢,智慧,善于助人,宛如江南走出来的白衣少年”。虽然他是魔都本地人,我想这样应该是极好的。
我又遇见了高梦雨,我发现我始终忘不了她,于是我开始追求她。她也表现出有喜欢我的感觉,后来我才知道,这是错觉。原来她在高中毕业的那段时间已经遇到了她喜欢男孩,现在这样对我,只是想要她喜欢的男孩吃醋而已。当然对于这一切我并不明了。
我攒钱请她吃麻辣烫,虽然只有一百多块。但是这也是我为数不多的钱财,我想将攒下来的钱买一根项链。然后送给她。转眼间,大二快要结束了。她要去红富市实习,钱攒够了。我跟我的死党和王欣怡还有舍友刘十三借了点钱,买了项链。买了去红富市的列车票。踏上了寻找她的旅途,当我快到她实习的公司的时候,我才看到。她在和一个男人热吻,那个男人看起来有三十来岁。我疯狂了,冲上去就是对那个男人一顿揍,当然挨打更多的是我。就在这时王欣怡和刘十三也来了。原来他们帮我请了假,担心我出意外也跟着我来了。
就在此时我抱着王欣怡和刘十三哭到,那么热的夏天,我哭到失声。最后刘十三和王欣怡把我拉到附近的宾馆,我好好睡了一觉。醒来又哭,这时候王欣怡对我说:“周子炎,如果我们下次相见我还活着,我就给你做老婆。”我本以为这句话是玩笑话,没想到。这句话近乎成了永别。迷迷糊糊的我回到了魔都,就别了那个穿着碎花裙的女孩。慢慢的我也开始淡忘她,我以为这样我就会好受一点。
这一次遇见王欣怡她已经在医院了,身上插满了管子,王欣怡对我说:“周子炎,上次是骗你的。要是下次我们还能遇见,我就给你当老婆。”我看着憔悴的女孩,在我的印象里她是一个很活泼的女孩,穿着火辣,性格开放,虽然只是对我一个人。但是在这一刻我多么想她能好好的。出走她的病房,我哭的泣不成声,她好像听到了什么,把我叫回去。告诉我,她没事。让我好好的,别做小狗了。我想起了这个约定,在一九年的夏天,她告诉我,如果有一天那个女孩背叛了我,我不可以当小狗。她会给我做媳妇的。想着想着,我又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状态或许,这才是人生吧。
转眼间大学毕业了,我的死党路雨轩在江南的一个中学当体育老师。舍友刘十三在家里经营自己家的小卖部,日子过的也算有声有色。
只有我,不知从何做起,我将自己的简历投了多家公司,没有一家公司需要我的,毕竟,这些公司怎么会需要一个学习哲学并且还不算很优秀的人呢。我没有气馁,而是继续投,终于一家培训机构找到了我。告诉我,让我下周一去就职。在就职前,我回了江南,再次考到了王欣怡,她面色红润,看到我。对我说:“周子炎,你怎么大学四年没有一点改变。还是这么逗比。”我看着她,只能悻悻的笑着,其实我在大三时候就知道王欣怡有遗传病,治疗好的概率不大,但是因为学习繁忙,我们很少接触。好容易大学毕业了,又要开始找工作,工作找到了。除了回来看看父母,再就是看看王欣怡身体状况。看着她强撑着的面容,我又想哭了,不过我已经成长了,我告诉她,等我工作稳定了,我就娶她做媳妇。这句话我从来没对人说过,她也没有听过。于是我们双方都沉默了,良久。太阳都快下山了,她才糯里糥气的说:“好”。我心想,这和她平常可不一样啊。但是,我仍是欣喜的。因为我以为自己找到真正的归宿了。剩下的几天我在家帮父母干活,剩下的时间都是陪王欣怡,她开始变的温柔了许多,不再是那个飒气十足的女孩了,但我好像更喜欢她了。终于,周一到了,我入职了那家培训机构,在哪里我认识到了另外一个姑娘。
我的耳边出现熟悉的声音,那部陈旧的随身听似乎又响起来: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地生活下去。冰凉的空气涌动,塑料棚透映着暗黄的灯光,蓝天百货门外的音箱在放张国荣的歌。
入职第一天,是哪个姑娘带我了解机构的人员信息。她看起来既不狂野,也没有软糯的感觉。但是,和她在一块我却感觉到异常舒服。或许是我并没有见过很多女孩吧。
日子照常过着,好像有声有色。又好像漫无目的。我不知如何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