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相思兮长相忆.1
夏日融融,正是百花争艳,莺歌燕舞之际,一股浓郁的芳香弥漫在空气里,带着初夏的青草气息。只是一声惊喝打破了这一番景致。
“别跑!你给我站住!”一个衣着华裳的大胡子带领着一群人使出吃奶的劲,要了命的追着跑在在前头的一个姑娘。追了一条街,两边小贩的摊子倒是一路掀翻了过来,奈何那姑娘左弯右拐,硬是没拽着!
那大胡子脸皱得跟个包子似的,这一路来南越的路上,这死丫头没让他们省半个时辰的心,天天鸡飞狗跳,整天提心吊胆!早知道,他是死也不接这个烫手的山芋!他一边跑,一边求道:“我姑奶奶,你一天到晚就消停一会吧!不要再跑了,我这帮弟兄吃不消啊!”
莫言回头,因为逃跑的颠簸,一缕青丝缠绕在颈弯处,嘴角勾起一抹坏笑,“那你们就不要再追了!我告诉你们,你们就死了这条心吧!我是绝对不会跟你们回去,乖乖就范的!”完扮了个鬼脸,溜进了前面的村庄。
大胡子暗道不好,向后面的手下挥了挥手里的大刀,“都给我加快度,绝对不能让这小妮子跑掉!”那雄赳赳,气昂昂,凶神恶煞的阵势,都能跟鬼子进村要杀人放火有一拼了!
“要这乱世年头,啥事都能生,前天强盗来一次扫荡,凶神恶煞;昨天妖怪来一次掳掠,群魔乱舞;今天倒好,一群人抓着一个小姑娘家家不放,衣冠群兽!诶,我的老天爷哟,这叫个什么世道!”住在村子西面的二大爷一边见这块被那些‘强盗’才成饼的筛子,一边对正牙牙学语的小孙子感慨着。
听到“衣冠群兽”这个形容词时,躲在破水缸后的莫言忍不住抿嘴笑起来,鹊菖那个大胡子要是听见有人这么形容他的话,还不得把他的大胡子全给气得吹起来!
莫言用大指拇轻刮了一下鼻翼,得意地道:“想追我,门儿都没有!”拍了拍怀里的包袱,乌黑的眼睛滴溜溜的转了两圈,大脑里迅地转着一些思考。
来到一家驿站马厩。莫言抬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挑了一匹不知吃了什么激素长成如此痴呆壮实的枣红色的马。一个利落的翻身跨上马匹。
狂奔。狂奔。
一时之间,兵荒马乱。
枣红马在前面拼了命地跑。拼了命地跑……
驿站的老板在中间撕了心地叫。撕了心地叫……
大胡子鹊菖在后面疯了狂地咆哮。疯了狂地哮……
在一路狂奔之后的第三个黎明,身着男装莫言终于出现在南越城边上一个叫白水河镇的地方,疲惫不堪的她半趴半坐在相对而言,几乎快要崩溃的枣红马身上。长低低地梳于脑后,带着这个年纪的少女的一股爽利。莫言看着身上穿着的大男装,无奈的叹了口气,原来乔装也是个技术活啊!
有句老话得好,最危险的地方自然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莫言如释重负的一笑,鹊菖那个大胡子应该不会这么快想到自己会回到自己要逃的地方!“想抓我,门都没有!”莫言坐在马背上,仰天长笑,“哦也!我终于自由了!我终于自由了!”
就在莫言仰天长笑之时,路人都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以看“疯子”的眼光大量眼前这个似男非女,似女非男的……人妖疯!
莫言翻了个白眼,一手插着蛮腰,一手横扫众人吼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帅哥啊!”
众人齐声,“切~~~!”默契地表达着对马上之人的鄙视之情,然后重新开始做自己的事,走自己的路。
莫言眼睛都快翻成夜明珠了,不过下一刻她现,与众人来一场口水大战相比,她现在更加需要找一个下榻之处并且解决自己的饥肠辘辘,而这个地方就是——栈!
确定了目标之后,莫言一边理了理马褐色坚硬的鬓毛,一边道:“马儿啊马儿,你可一定要坚持住!等找到一家栈,我们就可以休息了!”
完,紧夹了一下马肚子。而那马好像听懂了莫言的话,一改疲惫之态,两眼光,四蹄腾空,开始猛奔起来。
江湖为什么神奇?因为命运!
命运为什么神奇?
因为人永远都猜不透下一刻将会生什么!
就在莫言骑着枣红马狂奔之时,从相对方向,一个跨骑黑马身着赫色麻衣的女子风驰电掣地冲了过来:花容月貌中带着点英气逼人,英气逼人中带着点花容月貌,哦,不是一点。
莫言真的很佩服自己在这样一瞬间的关头都还能想这个!因为…花容月貌不是重点,重点是——她骑着马相向而驰地冲了过来。
她的度是一百五十迈!那女子的度至少也有个一百六七十迈!
反应之内只想到如果再不收手的话,后果恐怕就是两条人命和两条马命将在下面的二十秒之内一齐见到西天的如来佛,忍受他那喋喋不休的度之苦!
而那女子在受惊之余,估计也是想到了这点。
所以,
双方都在最后一刻使出了吃奶的劲勒住缰绳,一时两马扬身,四蹄腾空,四蹄相对。但是莫言经过两日奔波,已经饿得风雨飘摇,‘啪’的一声,很不幸的从马背上直戳戳的倒了下来!
面盆朝地!牙齿刹车!
那枣红马还在莫言周围转悠,时不时地还踩上两脚,那场面真叫个壮观!
不过总算不幸中的万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