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刺史之死(上)
安排了一下我便启程去了戎州都督府。(全文字小说更新最快)一到府衙萧大人便把我叫到了书房谈话。
萧大人开门见山的说道:“老弟,此次叫你来,乃是有重要的事要托付与你。”
我回答道:“大人,请指示。”
萧大人道:“两个多月前,砜昌刺史那艿与十一名名随从人员在到长史李恺大人府上做客回家的路上,遭遇到猛兽的袭击,全部遇难。本官经审理后认为事实清楚已经结案。但其族人不服判决,咬定那艿是李恺大人所害。前些时日上告至朝廷。因知老弟这段时间在黎州任上政务繁忙所以未想你通报。如今朝廷饬令重审此案,并已派监察御史左元大人奔赴戎州监理此案。本官为避嫌疑不能担任主审官。上令从本督府下辖各州县长官中选取贤能中正者当人此次的主审官。本官特向朝廷举荐了你。”
我这才知道叫我来的原因。忙回答道:“下官才疏学浅,怎能担此重任,望大人另择人选。”
萧大人道:“老弟,何故谦虚。今此案非同小可,直接关系到你我的前程,切莫推辞。老弟有所不知,李大人从一个县衙曹员一跃而至都督府长史之位,缘何?皆因李大人乃齐王爱妾李艳云之父。(本章节由网友上传&nb)今齐王与太子同心同德,一心辅佐太子。我等有今天也全赖太子的照顾。老弟有所不知目前朝廷中太子与秦王矛盾重重,为争夺储位斗争激烈异常。今此案如审理不公让秦王府的人抓住把柄,定又会成为秦王攻击太子的借口。到时太子背上一个用人失误徇私枉法的过错,以致对太子的地位造成影响,那你我可就是粉身碎骨也难以承担啊。”
我心说:“原来那李恺是借裙带关系生的官,怪不得一副小人得志的样。”我问道:“大人,可否向下官诉说一下此案的详情?”
萧大人道:“砜昌州是我戎州都督府四十八羁縻府州之一,全州居民以南瑶族人为主,因此州刺史由其族长世袭担任。现任刺史那艿自长史李大人调到戎州后便与之相识,两人志趣相投关系甚好。两个多月前,那艿到李大人府上做客,饮酒至掌灯时分方才离开。路上经过前库山时被猛兽袭击,那刺史与同行的随从十一人全部遇难。本官经传讯李府仆人证实那艿一行确实离开了李府。后经查验现场发现了那艿等人的轿舆以及随从的刀枪棍棒等随身物品。并结案为猛兽伤人致死。可现在那艿之子那鲁文一口咬定那艿是李恺大人所害。因此争执不下。”
我说道:“大人,下官可以接下此案。但审理结果如何尚需通过现场调查、传唤证人等详细了解后再定,如最终解果和大人的相左望大人见谅。”
萧大人晒然一笑道:“老弟,老哥还是那句话,此案关系到你我的前程,望到时考虑周全,审慎结案。”
我正色回答道:“审案自是以证据说话,凭公理法道具结,非你我可左右。”
萧大人不禁脸上微有变色,道:“老弟所言极是、所言极是啊!”
当天我便在府衙的西厅堂办公,调阅卷宗。几日后监察御史左元大人到了戎州府。简单认识后便传原被告到堂陈情。
首先是原告那艿之子那鲁文陈诉:“小人之父两个多月前在李恺府上饮酒,后无故失踪。都督大人断定是被猛兽所害,但前库山只听说有豺狼伤人但从未听说有猛虎狮豹等大型的动物吃人。今十余人尸骨全无,定是有人加害。”
被告李恺申诉道:“那刺史离开本府时有我府上众多的仆人可以作证。前库山猛兽伤人多有发生,都督府和毗邻的化州县衙接到过多次报案,说是猛兽伤人乃至死亡的。今有卷宗可为凭证。况且我与那大人关系甚好,无冤无仇我何故加害于他?”
那鲁文道:“早先的猛兽伤人案件都是单个行人,今十余人一起失踪绝非几个猛兽所为。而且小人早听说李大人和家父都对戎州府翠玉轩的歌妓白牡丹有所偏爱,在一起时发生过几次争执,小的怀疑李大人是和家父争夺白牡丹而至痛下毒手。”
李恺突然笑了起来。道:“笑话。一个娼门妓女值得本官杀死十几条人命吗?”
我命传证人到堂。一时李府的门卫以及家丁十余人到堂。我询问众人是否看见那艿那天离开李府。众人异口同声的回答确实见那艿的轿子离开了李府。就这样第一天的堂讯结束了。
第二天我到现场查验。我让人找来了附近的几名猎人随行带路。前库山在距戎州府三十余里的西面,是去往化州、砜昌等州府的一条近路。因山上有豺狼出没伤人行人大都选择较远的山北一条官道绕行。即使通行大多选择白天多人结伴通过。官府早已贴出告示禁止单人通过和走夜路。事发地点在山顶路窄林密的一条小路上,仵作给我指认了现场。但时间过去了两个多月,现场遭已被破坏。仔细观察后我又询问仵作在现场除发现轿舆刀枪等物外可有血迹等其他的物证。仵作回答并未发现其他物证。我在周围搜索了一番查验是否有虎豹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