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大隐隐于床
我不知道是谁发明婚姻这玩意儿。而且,还必须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结婚,忘了以前听谁说过,说是让两个从前毫无关联,已经各自生活了几十年的男女,突然必须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一张床上睡觉,真是有够残忍的。
我也已经独自生活了30年。对单身生活感觉很适应,也很能自得其乐。如果不是因为来自于家庭和社会的压力,我想我是不会“自动献身”去结婚的,至少没那么早。
可是现在我结婚了。每天早上醒来,发现身边还躺着另一个人,早起的感觉本来就是迟钝而恍惚,在清淡苍白的晨曦里,有时候我简直就想不起身边这个男人是哪里来的,似乎,是从虚空中幻化出来的,有一种很茫然的不真实感。
把这样的感受告诉三三,她说我:“你就知足吧,至少你家小老公年轻漂亮,如果你一觉醒来,发现身边还躺着一个大肚子,秃头,有口臭的猥琐老男人,那你感觉不是更糟糕,没准儿就想一头撞死算了。”
但她忘记了美貌看久了也会麻木的。人人都觉得文瑄是个不折不扣的漂亮男人,可是漂亮男人也不会24小时都披着他那张华丽的画皮,他终有一段时间会在家里脱下他的伪装,然后走下神坛,那时候,他和凡庸男人是一模一样的,甚至,还更讨人嫌一些。
比如,我从来没见过像他这么苛刻和有洁癖的男人,他不仅穿的每一件衣服每一条牛仔裤都要洗的洁白无尘,还要一一仔细烫过,甚至连内裤都得烫过才肯穿。一开始我比较傻,也许是刚结婚想表现一下贤淑吧,傻忽忽地替他把全部衣服都洗了,然后一条条地替他烫裤子,衣服,衬衣,外套,领带……如此机械重复的劳动累得我眼冒金星,差点就不辨南北。后来我知道了,我要是坚持这么干的话,我整天不做事光替他打理衣服都可以把一天时间都用完了。他的衣服实在太多,他有一间大房间是专门用来放衣服鞋子的,要不我怎么说他是孔雀呢。
“以前谁替你打理你的衣服鞋子?”
“保姆。”他回答:“一直跟着我妈妈的一个保姆,她烫衣服的技术真是没得说。”言下之意大约是在说我根本烫的不够水准。当然,烫衣服也是项专业,不是谁闭着眼睛拎起烫斗就可以做的很妥帖的。
“继续请她做吧,我让贤。”我说:“这活儿实在是太累人了。”
“可你是我老婆,自己老婆做的更温馨嘛,我一直以为我结婚了就可以不用再靠保姆了。”
“温馨的代价实在太大了,”我很是感慨:“白天我还得上班,上学,做功课。对不起了文瑄,保姆的工资可以由我来出。”
“我怎么会让你出钱?”他撒娇道:“可是,我要你替我做这些事,你不是喜欢胡兰成吗,他写到自己的小情人替他洗衣服,有一句话这样说,‘连她洗的衣服都比别人干净’。我也要。我也要我的衣服都是经过你的手洗干净烫出来的,那种感觉特别好。”
“等我过些日子上完学之后再替你洗成不成?”我只好哄他,因为在家里我也没做过什么家务,我们家不算什么富贵之家,但我妈也从没让我动手干过什么活。结婚后才开始学着做这些东西,我已经感觉有点吃不消了。
幸好,他对我的厨艺还没什么挑剔的。我会做的菜不多,不过每一个都是我妈妈亲自传授。我妈常说,一个女人若是没有几个拿手菜,以后去了婆家便会被人非议拿捏,不过呢,也不必太厨艺高超表现得太殷勤的,要知道,我们是去给人当老婆的,不是去当厨娘的,手艺太好,顿顿都要你来亲自操刀,岂不是也太辛苦而且似乎是名分中应该似的。那时侯,你做的好是本分的,做不好,还要落得被人挑拣。
一般说起来,丈夫在口味上都偏爱他妈妈做的味道,幸好文瑄在这方面是一片空白。他说他妈一辈子都没进过厨房,连一顿饭都没做给他吃过,他从小压根不知道什么是“妈妈的味道”,他只有“保姆的味道”。很感谢我那个天仙化人“君子远庖厨也”的婆婆,因为有了她,所以文瑄觉得我做什么都是好吃的。但是他却忘记了我会做的那几道菜都是用来“防身”的,而不是用来天长地久的。只要过了一个星期,我的厨房绝学就用完了,立刻打回原形,再也换不出新花样来了。
“老婆,你都已经给我吃了三天三夜的干菜扣肉和鲫鱼汤了,拜托你换换口味好不好?”
我心想,我也很想换口味来着,可我也得会啊。我倒愿意给你做道松鼠桂鱼,佛跳墙,或者百鸟朝凤,可是我妈这个师傅没教过,她觉得我凭这几道菜嫁入豪门都可以了,何苦还要往下传授?再传授下去就又是一个烟熏火燎的厨娘了。
我答复他:“换口味是吧,我们去吃火锅好吗?我看到对面新开了一家火锅店。”
“怎么,我有了老婆还得上外面吃火锅?”文瑄很不满。
“假如有老婆的男人从此都不上外头吃饭吃火锅的话,那么,我们的餐饮业岂不是要变成夕阳行业,没人光顾了?”
“我要吃你做的。”没想到他油盐不进,赖在餐桌边叫道:“我就喜欢吃你做的家常菜,很温暖。”
妈的!我在心里骂开了粗话。他只不过是稍微温暖了一下他的胃,可我得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买菜,清洗,制作,然后再在厨房收拾残局洗餐具?还有,他到底是我丈夫还是我儿子?虽然他比我小,可也不能这么折腾姐姐我呀,难道这一辈子他的每顿饭都得我做给他吃?那我岂不是要累死了?
“文瑄,我今天好累,乖,”说这话的时候我还特意腻在他身上摸摸他的头发,表示很重视他“我现在好想吃火锅,你陪我去好吗?”
他唯一的好处是还受哄。稍微哄他几句,他就忘记了自己刚才一直坚持的是什么了,然后马上换衣服和我出门吃饭。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男人在自己的女人面前都像个孩子?不过,我还是怎么都不相信有些男人在外面看上去是那么的不可一世,那么的颐指气使,那么的冷峻桀骜,回到家也都会立刻摇身一变,变的和我家小老公一样的不可理喻。要知道他在外人面前可也是那么的书卷味十足,而且,还带着点不羁带着点痞的——特别是,当他还是无名氏的时候。
第二天做功课,读到某个女作家说:所谓爱情,也不过就是男人女人在对方面前,统统变回了小孩子,有了赤子之心。
这个女作家不会也和我一样嫁了个比自己小的丈夫吧。我无端地这么琢磨着,否则她怎么说得出如此自我催眠与自我安慰的话来呢。
我说过文瑄其实性格不坏,还算比较好哄。但是惟有一件事谁也别想哄他,必须得按照他的要求实打实的来,那就是他所说的“小隐隐于婚,大隐隐于床”,他对这件“大隐之事”永远都充满了难以言说的热情与兴致。
我真搞不懂他的精神怎么会那么好,对这事儿怎么会有着如此强烈旺盛的兴趣,有时我对他说:“这几天比较累,休息休息成吗?”
他回答:“不是都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吗,如此虎狼之年,你连这个都没兴趣?”
我被他缠的没辙,只好去找三三倾诉下发泄自己的郁闷:“我都已经30岁了,他这是要折腾死我对吗?我要是当初找个30多40岁的男人,就没那么多事,清净多了。
哪知三三压根不站在我这边,而是说:“30多岁的男人早已经是一口枯井,用榨汁器都榨不出一滴来了。而你那25岁的男人,现在正在向你涌泉相报,你好幸福。还有脸说自己郁闷,你真是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和我换一个试试,我告诉你,我和我老公一个月都没有一次。”
“为什么?”
“他工作太多,太忙了,他是专职陪客户的,天天陪吃陪喝陪赌陪嫖,常常半夜或者凌晨才回家,到了家和死猪一样,马上倒头就睡,连话都没一句。”
唉,幸福有时候是比较出来的。用别人的不幸衬底,才能感觉到自己的还算幸运。当然了,和床上躺一头呼呼大睡的死猪相比,那我想,还是他天天缠着我稍微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