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最小的事,最重要的人

第17章 最小的事,最重要的人

周日早上!

高哲僧和往常一样六点钟起来,没有再消极懈怠。

虽然他没有完全走出父亲去世的悲痛,但却也找到一种感情寄托,是陈爱莲带给他的,所以他倍感珍惜!

高哲僧早上起来,精神状态很好,昨夜很早就入睡了。

因为昨天下午颜艳给他发信息,说暂时不用上班,酒吧停业了。她和曹正明去三亚旅行了,等她回来再说上班的事情。

高哲僧早餐做了一个汤河粉,上面有几块煎香的豆腐,两根菜心和一个小番茄,点缀,看得食欲大振,很有情调。

而与此同时,陈爱莲也早早起来,满心欢喜的洗涮,收拾打扮一下自己,正在做准备去育林书店与高哲僧看书学习。

苏妙音在厨房做早餐,陈智信已经到楼下小区跑步锻炼身体了。

这里是距离青城中学五百米的城市花园小区,是苏妙音买下来,周末可以陪陈爱莲度过,顺便也方便照顾公婆。

城市花园小区虽然也在青城中学附近,可是刚刚与高哲僧住的青年公寓方向相反,一个在东边,一个在西边。

平时周一到周五,陈智信夫妻是在湛市住,陈爱莲是寄宿学校的,也只有周末他们一家人才团聚。

时间快到八点钟了,高哲僧穿着校服,黑色帆布鞋,简单质朴无华而有神韵,走出房间去书店。

而陈爱莲同样也穿着校服,这是他们之间的默契。竖起马尾,今天没有化妆,素颜整洁,修了眉毛。显得清净淡雅,与世无争的平和。

因为她发现,高哲僧喜欢干净整洁的。

她带上昨天买给高哲僧的黑色钱包,欢快雀跃的骑着自行车,骑向育林书店。

因为她在东边,书店与高哲僧的住处是西边,所以陈爱莲就显得比较远一点,正好骑行车十分方便,还有她的小心思呢。

这一刻的阳光,分别照耀着两个人,烘托出青春的美好,也凸显清晨的美丽。

清晨朝阳暖人心,青春年少最美好。

哲僧有心爱莲情,共学好阅书中海。

高哲僧先到育林书店,看着正打着哈欠的李老板,热情的向他打招呼,

“李老板,早上好。”

“阿僧,早呀,今天上次的女孩会来么?”

李老板,知趣的没有问上次高哲僧家里的事情,而是调侃他,结果没有想到。

“嗯,她今天会来,等下就到了。”

李老板惊讶到,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又认为高哲僧在开着玩笑。

可是,他看到高哲僧一副认真的表情,知道高哲僧一向很少说笑话。

就要开口说话时,

忽然之间,身后传来一声,轻乐入耳的笑朗声。

“老板,早上好呀!”

老板转身一看,眼前一亮。望见把自行车停在一旁,款款而来的陈爱莲。

注视着同样穿校服的陈爱莲,她的脸色红润,带着灿烂的笑容,如同清晨的阳光一样,给人无尽的温暖。

李老板会心一笑,青春年少真好!呐木的问好,

“早,早上好!”

陈爱莲也不管李老板的眼光,如一阵清风拂过杨柳般,走到高哲僧面前。很近好近,四目相望。

陈爱莲明眸含春,如秋水般的恬然。

高哲僧眼含神韵,深邃如渊。

沉静的时光,留在书店中的海量书籍都成了陪衬,仿佛有蠢蠢欲动的文字,要跳幻出来,形成最文艺的背景,

演艺出美丽动人心弦的爱情故事!

高哲僧注视着陈爱莲的眼眸中热恋的爱意,她沉迷于高哲僧的慧眼,深邃清澈,如皓月临空,清亮浩瀚。

美好美妙而甜蜜入心的画面,被无情的咳嗽声打破了。

“咳咳……”

李老板调侃而言:“年轻真好,金童玉女。好啦,该去看书了,学习不能拉下,不然以后不让来我这里看书哈。”

他们听见李老板的调侃,刹那间,对视的双眼,显示出一丝尴尬,但更多是明白彼此的心意。

一起走到书店后面的座位上看书去,陈爱莲很乖巧的坐在,和上次一样,靠左边的位置。

高哲僧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时,即时听到陈爱莲对他说:

“哲僧,我昨天看你没有使用钱包,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这样的钱包呢?”

话音一落,马上拿出昨天在广袤商城买的黑色莲花印纹钱包。

高哲僧看着钱包,满是喜欢,陈爱莲第一次送他礼物,而他却没有想到给爱莲准备礼物。

他的思想,还停留在无功不受禄的逻辑中。却不知道感情的付出不分先后,不分彼此。

只分愿不愿意,爱与不爱!

爱则海枯石烂,日转星移,亦不会改变。

如若不爱,一丝一毫,一个动作,一句话,都觉得多余。

高哲僧望着黑色钱包面上有莲花印纹,内心深处感受到陈爱莲的心意,十分明显。

一时间,不知所措。

陈爱莲看着惊呆如木鱼的高哲僧,他傻傻地看着她手中的钱包。

莞尔一笑而言:“哲僧,这个钱包不贵重,你若是觉得不好意思收,那你中午请我吃饭咯,嘻嘻!”

说着就把钱包推到高哲僧手里。

尔时,高哲僧才反应过来,紧接着微笑着语,

“嗯,那谢谢你啦,正好我需要钱包,让我开始习惯使用钱包。”

“为了感谢你的礼物,中午我亲自下厨,做饭给你吃,怎么样?有诚意吧!”

“真的,你会做饭?……”

“嘘,小声点!”

陈爱莲听到高哲僧会做饭,一时惊讶兴起,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说话大声喊着。

在她家一直都是妈妈做饭,从来没有见过爸爸下厨房,她以为男生都不会做饭。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了。从小就和我姐姐做饭,做着做着就会了。而且余烬很喜欢吃我做的饭。”

高哲僧骄傲无比的表达自己的长处。同时提到姐姐,顿时,想到姐姐不让在高中摊谈恋爱。

自己内心的想法,产生微妙的变化。

不知道与陈爱莲相处的感觉,是否需要抑制,或者自然而然的流露。他的思绪被爱莲的好奇疑问,打破!

爱莲好奇的问:“余烬是谁啊?”

她听到高哲僧还有姐姐,想问他的家人还有谁。有担心问得不好,只好问余烬是谁。

陈爱莲决定以后,只要涉及高哲僧的家人,只要他不先说,自己就不先提问。

“他是我好友,也是我们学校的高三文科生。平时周五放学,都要来我家,吃我做的饭。下次有机会给你介绍一下。”

高哲僧把钱包放在口袋里,起身到书架上拿出一本书:《中庸》!

他很喜欢看四书,特别喜欢古人的骨风与气度。

顺手翻开第一页,默默无语,瞬间进入认真状态。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陈爱莲也拿着自己喜欢的《作文集》在看。

学海遨游独自阅,伊人同游文字海。

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的飞快。

似乎时间就是一阵风吹拂而过。

“爱莲,我们走吧,去买菜做饭。你想去超市呢,还是去农贸市场呢?”

“去农贸市场吧,我没去过了,想体验一下。”

高哲僧走着,陈爱莲推着自己的自行车,他没有留意到,陈爱莲脸上有一丝不悦,但是一闪而过。

农贸市场,也没有多远,五分钟的距离。

周末的农贸市场,显得十分热闹与喧哗。拥挤的人群,体现生活中最平常的一面缩影。

陈爱莲推着自行车,紧紧跟在高哲僧后面,看着他的身影,在不断问菜价格,与菜贩子打招呼。

心里幻象以后的日子,是那么的美好和向往。同时,自己也好奇一切,四周看看,好新鲜。

“英姐,-鸡蛋,我要两斤。”

被高哲僧称呼为英姐的是一个农村打扮的三十多岁的女人,她是专门卖自家的鸡蛋的。

“阿僧,你又来买菜呀,这位是你的同学么?真漂亮的女生!”

高哲僧还没有来得及搭话,陈爱莲就开心的自我介绍了,顺手接过英姐递过来的鸡蛋。

“英姐好,我是他同学,叫我爱莲就好。”

陈爱莲看着高哲僧熟练无比的,穿梭在菜市场。与不同的菜贩子打交道,阳光的一面,心中窃喜无极。

“方叔,海鲜菇和平菇,各来一点,再要两条丝瓜,还有半斤嫩姜!”

“杨老板,嫩豆腐来一斤!”

每次高哲僧买到菜,她都乖巧主动的,从卖菜的手中接过来,放在自己自行车的篮子里。

“哲僧,你好厉害啊,平时都是来这里买菜吧,与每老板的关系都很好耶。”

陈爱莲一脸崇拜,花痴般对高哲僧说话。

“嗯,经常来,就熟悉了。”

陈爱莲看着这些不少的菜,笑着问道,

“你打算给我做什么菜呢?”

高哲僧不知道陈爱莲的喜好,习惯性买得都是素菜,没有买肉和海鲜。

于是,问一下,

“你想吃肉或者海鲜吗?”

陈爱莲急忙摆手,说:“不用了,这些菜,已经够我们吃了。平时吃惯鱼、肉,今天吃清素菜,挺好的!”

高哲僧在买菜的时候,就想好要做什么菜,于是,自信满满的说:

“油炸平菇,赛螃蟹,丝瓜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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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他十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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