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万俟万掉入云雾谷,确定吗?”赵尚看着手下,微皱着眉头,“东厂惯会作假,莫不是他们故意迷惑咱们?”

“应该不假,东厂在云台山撒了五个百人队,当时足有三十多人亲眼看到万俟万掉下去的。”

赵尚点了点头。

三十多个人,哪怕再有规矩交代,也隐藏不住,何况他们同东厂……互相都漏成了筛子。

“可惜了。”他叹了口气。

万俟万一路往云台山而去,他也就对那边做了一番了解,知道那云雾谷常年被云雾缭绕,民间传说更有什么巨蟒、异兽,从悬崖上落下,哪怕摔不死,也是留不下性命的。

他手下也跟着叹了口气:“这万俟万也是好生不懂事,咱们只是想找他了解一些情况,却是没想过要他性命的,他若不跑,必不会死的。”

赵尚没有再说话,他的手下看向他:“那大人,现在我们……”

“我向千户大人汇报,看他老人家怎么说了。”

正说着,赵尚的亲兵就走了过来,拿了一个盒子:“大人,这是东梁卫的孙大人使人送来的。”

“东梁卫?”赵尚有些疑惑,随即脸色就难看了起来。

这段时间赵尚就不能想自己在东梁的所作所为,想起来就是脑袋有问题。那么一个小女孩,他救了也就罢了,把她送回去也就算了,怎么还把自家玉佩留下?还留了那么一句话?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他当时,怎么就仿佛失去了理智呢?

执念和执念也是不一样的。

像兰姨娘,她觉得自己执着一生一世一双人,其实早就变了。

但赵尚没有,不仅没有,他这个执念还包含了愧疚、自责、怀念等等复杂而又更深层的东西,所以当看到叶艳艳被河水淹没陷入昏迷的时候,他的精神感情其实是混乱的,而叶艳艳之后的每一句话,包括每一个表情,针对的都是他心底最柔软的那一部分,各种BUFF叠加之下,他没有当场认了叶艳艳当妹妹都算是理智在线了。

不过这只是上头的那一会儿,等这个热度慢慢降了,赵百户的感受就不一样了。

但玉佩也留下了,话也说了,总不能再要回来。

赵尚这段日子对这事的态度就是不想,就当不存在了!

不过此时一听说是东梁,这不好的感觉就又上来了。

早该把那玉佩收回来了……也罢,这次不管是那小姑娘家,还是她爹有什么事,只要不是太难,他帮着解决了,也就算应了自己当初的承诺了。

他一边打开盒子一边想,而这盒子一打开,他就怔了一下。

那盒子里,是一个棕红色的皮帽。

他有些狐疑的拿起来,一入手就知道是好皮子,他看了一圈,果然,整个帽子无一根杂毛。

箱子里还有一封信,他拿起来,一看信封,他就不由得发怔:阿哥亲启。

字体有些笨拙,但很用力,他不由得一笑,打开来,就是和封面上一样的字——万秋雨的那手毛笔字,在叶艳艳来看是能看,但在真正的古人眼里,特别是赵尚这种还有点讲究的,实在不怎么样。不过现在赵尚看来只觉得可爱——叶艳艳的内容也可爱。

她的开头是这样的:阿哥你好,这是我给你写的第五封信啦,前面四封我都撕了,因为我没有写好……

她下面开始说自己那四封为什么撕——第一封,她写的很难受,因为不知道怎么写,她去看了《报任安书》,没看太懂;又看了《快雪时晴帖》也觉得好难,冥思苦想了好几天,也不过写了五句话,还是一团糟,只有撕掉;第二封信,她觉得字不好看,所以又重抄了一遍;然后又是第四封!第四封本来是好好的,但是,他的帽子做好了。

“阿哥,这个帽子不是我做的,姨娘说这个皮子好,是什么辽东的狐狸的,如果让我做就浪费了,但里面的内衬!内衬上面的小鱼儿是我绣的!完完全全,都是我绣的!我觉得这件事一定要同阿哥说清楚,所以,又重新写了一遍!我不知道阿哥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是什么时节了,我写的时候,是刚入秋,天气还没怎么凉爽,但已经有石榴可以吃了,我很喜欢吃石榴,阿哥你呢?哦,还有一件事要同阿哥说,新姨娘马上就要进门了,夫人本说要再等等的,可爹爹很急,天天找夫人,夫人也没办法,姨娘说这不是女孩子应该说的,但同阿哥说没有关系吧。阿哥放心,无论再发生什么,我都不会再做傻事了,我有阿哥呢!”

自从打开叶艳艳的信,赵尚的嘴角就一直往上翘。

在看到她说什么去看《报任安书》他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而在看到她说什么石榴,他也不由得暗自点头——他也是。

虽然不能说最喜欢,但的确,还挺喜欢。

不过在看到最后,他的脸色就变了。

新姨娘就要进门了!

现在同他到东梁是有一段日子,可万秋雨写这封信的时候才不过刚刚入秋,这万老爷,真是好生着急啊!也亏得他留了那个玉佩还有那句话,否则这小姑娘的日子不知道要多难呢……

想到这里,他冷哼了一声,对万老爷充满了厌恶。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万老爷这段日子,虽然说水深火热还有点夸张,但也差不多了。

如果有可能万老爷也不想太急着纳妾,但没办法,张氏的肚子就要藏不住了,而且,张氏还是一个寡妇!

这要不赶快进门,闹不好就让人告去了!

所以名声可能会有点妨碍,赵尚将来知道了还可能有点不喜,这时候也顾不得了。

结果他去找万夫人定日子,就迟迟订不下!

万夫人也不是故意推搪,而是去了府尊那里。

他在府尊那里都不得脸,更不要说万夫人了,过去也就是偶尔……极其偶尔,万夫人嫁过来十年,也就到府尊府上去过两次,那还几乎是东梁府所有有点体面的人家都被邀请的大场面。

平时万夫人没那个资格,去了也白去。

但现在不一样了,叶艳艳找到万夫人说要到府尊府上去道谢——她穿了人家的衣服,又坐了人家的马车回来,那当然要去谢。

本来,这就是个谢谢,但叶艳艳是什么人?

她能做到公关部经理,靠的可不只是一个用心,那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能说鬼话,现在又有了系统,能直抓对方的执念——当然,这一招不能轻易用,用不好可能还会反效果。但这也足以她把对方猜个大概,再之后卖萌撒娇,说笑逗乐,直把府尊夫人哄的都想收她做干女儿了。

府尊夫人四十几许的年龄,长女嫁入了江南,长子在京城读书,身边虽还有庶子庶女,这些子女对她也尊敬,可又有哪个真能在她面前放开的,相比之下,倒是看叶艳艳更顺眼,她是这么同申府尊说的:“早先我也觉得奇怪,那赵大人怎么……嗯,现在一看,这姑娘还真招人喜欢啊!”

申府尊不以为然,但自家夫人就是喜欢一个小姑娘,值什么?当下就道:“你喜欢,就多叫来见见。”

“我也是这么想的呢。”

就这一句话,叶艳艳就经常被府尊夫人请了,她不过八岁,当然不好一个人出来,说不得连万夫人也叫上了。万夫人虽不是那灵巧的,到底也不是傻的,她不会说什么新鲜玩意,跟着捧上一两句还是会的,申夫人对她印象也颇好,举办宴会的时候就把她也叫了上来,其他人家的夫人姑娘看到这个情况,自然也有帖子过来,于是就是万老爷今天来找,万夫人不在;明天来找,还不在;后天来找,在了,万夫人急着去赶茶话会呢!

万老爷这日子就迟迟订不下。

这一天,万老爷那是从早等到了晚,才把万夫人等回来,不过万夫人并不是独自回来的。

她今天参加的是一个翰林孙女的生日宴,虽然那翰林已经致仕,在文坛上却很有名望,很是清贵,万夫人就带把三个姑娘都带了过去。

本来回府后,除了万迎春,其她两个都可以各找各妈了,但叶艳艳一进门就说饿,万夫人自然说要给她准备点饭食,连带着万夏荷也跟了过来。

三个姑娘都在,万老爷脸皮再厚,也不好说新姨娘的事,就想打发她们出去,但还没等他开口,叶艳艳就道:“爹可用了饭了?”

“……用过了。”

叶艳艳叹了口气:“刚夫人说给我们下点鸡丝面条,我还想着能同爹一起用饭呢……往日里除了节假日,很少能同爹一起用饭呢。”

声音里充满了落寞,万老爷一怔,万夫人叹了口气:“你就陪着她们,再用一些吧……”

万老爷瞪大了眼,爹陪着女儿吃饭,这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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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女的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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