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艰难创业
思诺森没有在意:“祝贺你,像一个凯旋骑士乘着自己的战马回家。”
兰切洛斯谢绝准备为野马装上嚼子和缰绳的领民,“它喜欢在山林里自由自在的奔驰,我不想过于约束它。”
“这种相处方式真是新奇。”领民迪尔并不是没有眼力的人,他立即回到自己的岗位。
家庭主妇们点燃煤石开始烧水,很快水就煮开了。她们合力把大野猪丢进木盆里,浇上开水,坚韧的棘刺似的猪毛开始变得松软。主妇们伸手上去开始拔毛,灰黑色的猪毛纷纷扬扬掉落在水里,露出下面白皙的猪身。
有一个会屠宰的领民马特吆喝几声带上几个帮手把野猪抬上桌案,没有割喉的尖刀,用普通的短剑代替。他瞧准位置直接把短剑捅进野猪脖腔里,早就有人在下面准备好木盆,他握紧剑柄左右拖动,随后抽出短剑。暗红色的猪血喷涌而出,还有余温的血水不时激起淡红色的泡沫漂浮在表面。
等到猪血流尽,换上一把短柄单手斧的马特示意帮手们把野猪翻身,用力砍在脖子上,从中间划开。主妇们把里面的猪下水全部取出,猪肠灌水几次后清洗干净,然后灌入加了细盐和辣油草籽粉末的猪血,准备制作猪血肠。
马特取走猪头,正在准备切割猪肉时,兰切洛斯上前示意,“这头野猪的皮毛很值钱,最好还是把它完整剥出来。”
幸好大篷车上准备的物资里有几把质地不错的剥皮小刀,马特花费一点时间把整张猪皮都剥下来,他的手艺有些生疏,有些地方宁愿割厚一些,因此这张皮毛上带着不少米黄色的脂粒。
兰切洛斯却很满意,他接过这张野猪皮,细心剔除多余的脂肪,用草木灰简单鞣制后放在阴凉的地方晾干。
马特在帮手的协助下切割两千多斤重的大野猪,取走大多数猪肉后,发现猪骨头坚硬地不比生铁差,因此最后的步骤有些慢。
晚餐是所有人聚集在一起的篝火烧烤,除了大部分腌制后放在阴凉的地方晾晒的肉块,主妇们用铁钎串好剩余的边角料放在火塘边缘。橘红色的火舌舔舐着生猪肉,金黄色的油花噗噗冒出,炸裂后释放出浓郁的香味。不说馋嘴的孩子们拼命地吞咽口水,就连不常吃到肉食的领民们也庆幸自己有一个好领主。
汤锅里熬煮的浓白色骨头汤添加去腥的干橘皮粉末,味道微微泛酸,思诺森品尝过后,示意充当厨娘的主妇放少许糖。她从大篷车里取出一个双耳陶罐,小心翼翼地解除封口的布团,用银汤勺舀出一小把黑褐色的甜菜糖加进骨头汤里,立即把糖罐封存放回原处。思诺森再次尝了一口,满意地点点头,“加盐,每个人盛一碗汤。”
光是野猪肉和骨头汤未必能让劳碌一天的领民们补充体力消耗,大篷车里有放冷硬的黑面包,每人领到两到四个,串上铁钎放在火塘边稍微炙烤片刻,浓郁的麦粉焦香味就飘散出来。
简单用过晚餐,思诺森和兰切洛斯就回到自己的木屋休憩,等到他们离开,领民们围绕篝火召开的‘宴会’才缓缓来到尾声,男人们疲惫的脸色难掩喜悦,妇女们脸上露出真心的笑容,孩子们的笑声甚至感染了驯鹿之王的临时祭坛,散发出淡淡的灵光,驱赶夏末恼人的蚊蝇。
晚餐结束后,领民们回到防腐油料还未干透的木屋里安睡,对于脚下这片土地和新家,他们饱含真挚的热爱。
很快低沉的鼻鼾声在居民区此起彼伏响起,安静多年的山林河谷欣喜地拥抱着这群勤劳善良的客人,以往弥漫在河岸周围的潮湿水汽被一阵阵山涧轻风吹走。银色月光洒在山林,凶猛的野兽被跳动的篝火震慑,在梅迪斯领附近久久徘徊后,呜咽一声,悄然退走。
在领地周围巡游至午夜的思诺森来到木栅栏包围的大篷车群,扎紧防水油布的系绳,重复检查几次后才回到木屋休息。这是梅迪斯勋爵领的第一天。
遥远的东方天际刚刚露出鱼肚白时,思诺森睁开了眼睛,作为刚刚上任的领主,他知道自己有很多东西要学,为此他只能用加倍的勤劳。
迟一天出发的温迪带着更多的工人和平民赶到,除了带来满满一大车的面粉,还携带各种工具、种子、耕牛以及日用的百货。一个愿意投资的小商人吉布干脆把他的店铺都搬迁到梅迪斯领市场区,按照他的说法,投资一位贵族是回报丰厚的生意。
第一天分到木屋的领民们用过简单的早餐,也就是昨晚剩下的肉糜和面包碎屑熬煮成的面汤后,按照事先安排的顺序领取自己的土地,农具和种子。有小麦、大麦、薯、芋和各种蔬菜种子。
第二批来的平民将会建设自己的木屋,然后平整土地,挖掘泥土修建简单的下水道。
接下来是驯鹿之王的神殿,在选定的地方奠基,然后搭建整体框架结构。思诺森勋爵向激流城洛克希敦街区分教会的牧师麦汶顿提出申请,他不敢怠慢直接向教廷转交。很快就得到批准,而且将会有一批来自教廷的神职人员前来梅迪斯领主持教务。
随着大量领民的入驻,听到消息的小商人也开始踊跃前往梅迪斯领,作为最早的投资人,百货商人吉布在市场区拥有一点不大不小的权利,他把市场的维护费抓在手里,于是他可以向占据石墩摆摊的每一个同行收取少量的银德勒,主要用于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倾倒。
神殿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建立,用的材料多数是标准尺寸的石块,以大理石为主。因此石匠和铁匠行会也派出一部分人,陆续地也有来自其它行会寻找机会的工匠愿意前往梅迪斯勋爵领实现自己的人生。
热火朝天的梅迪斯领简直就是一个忙碌的大工地,除了手上留着一部分金欧玛作为紧急储备不能动用,思诺森从号角银行贷的那一笔款子已经差不多用完了,而这才只是第三天。不得已,他只能厚着脸皮向朋友们求助,尽管会欠下人情,也许会有失身份,他也顾及不了那么多。
负责管理收支的温迪发现渐渐干涸的账户涌入一大笔款子,账面上的赤字不再困扰他,不过这也只是解决燃眉之急,眼看市场区生意越做越大的商人们丰盈的钱包,他立即找到思诺森,嘴里反复念着几个字:“该收税了。”
思诺森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这个跟随自己两年多的小兄弟,向他解释:“温迪,梅迪斯领是一个新建的勋爵领,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商品出产,唯一能吸引商人来这里做生意的是非常低的税收,这也是每一个开垦领必经的一段艰苦日子。”
“没有收入,领地建设在飞快地消耗我们钱袋里的金欧玛。这样下去可不行。”
思诺森没有回避,“确实是这样,因此我必须回激流城一趟,亲自找一些人,说服他们对梅迪斯领投资。”回头看了兰切洛斯一眼,“医生,你在这里帮我照料它,我很快就会回来。”
“是找那些老头子吗?小心他们把你连皮带骨头全部吃掉。”
“放心,我会先找麦汶顿牧师。梅迪斯领既然建立神殿,教廷应该会支援一笔钱。然后是我的孤儿好友,他们总不会漠视我的困难。到最后,手里拥有足够的筹码,我才会找那些老人谈判。”
兰切洛斯听了放心地点头同意:“激流城开垦领有很多成功的例子,应该总结他们的经验和得失。”
“医生,你有话要说?”思诺森看出好友建言中的忧虑。
“恕我直言,梅迪斯领铺开的摊子太大。开头三年,有一个庄园就足够了,扩张到一百户左右的村子就是极限。记住哲人的教诲:小鱼吞不下大鱼钩。”
思诺森意外地楞了一下,明白好友的忠告:“按照你的计算,梅迪斯领足可以容纳四个庄园。我们一人一个,算上汉姆雷诺先生,还有一个可以……”
“诺尼,这是你的领地,我不能接受你的安排,而且作为领主,你必须拥有两个以上庄园才能占据主动。接纳汉姆雷诺先生就可以了,他除了会给我们带来一些麻烦外,也能给领地提供足够的资金。别小看灰袍骑士,尤其是他们的首领,要说他们的身家和资产,不会比激流骑士团少。”
思诺森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他知道兰切洛斯不会在这方面说谎,那么对提前退休的汉姆雷诺先生就要用另外一种态度了。
“山坡上的领主府邸暂时搁置,居民区和市场一定要按期完成,等我带着大笔资金回来。”
“骑我的雪鬃,它已经被我驯服了,脚程不会比战马差。”兰切洛斯关切了一句。
思诺森致以谢意,随后骑上兰切洛斯的爱马,直接往激流城方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