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第七十八章

第七十八章

◎咸鱼福宝的炮灰姐姐(一)◎

清晨的太阳才刚刚从天边升起,田里草露未干,何春花挽着篮子从外面回来,推开自家的院门。

吴凤霞看到她,直起腰,嚷道:“一大早去哪儿了,人影都没见着你的。”

“前两天下了雨,山上长了不少的蘑菇,我去采了点,中午添道菜。”何春花将篮子展示给她看。

吴凤霞气势一下子降了下来,嘴里还是碎碎念道:“成天就知道往山里跑,那山里是有什么宝贝啊,干脆住那里得了。”

何春花早已习惯她这样的态度,将篮子拿到厨房去。

吴凤霞走到房门外,歪着身叫喊:“二妹,幺儿,起来吃早饭啦!”

何春花洗好手,揭开灶上的大锅盖,一股蒸腾的热气顿时向她扑来。

她清早起来喂了鸡、扫了院子、做了一家人的早饭、将缸里打满水,这才上的山。

此刻她那在镇上读书的弟弟妹妹才刚起床,听到吴凤霞的喊声还不情不愿地发出了赖了吧唧的声音。

吴凤霞打小就爱“福宝”、“福宝”地叫她,要不就是“心肝儿肉”、“小棉袄”,总之何秋月在她这里的爱称多不胜数。

清澈的水舀到锅里,沈初茉顿了顿。

吴凤霞尖利的嗓子刺得人耳膜疼:“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起!等老娘拿棍子去请是吧?”

“多大个事儿啊,没有鸡蛋你不会跟我说啊,拿点菜去跟莲婶儿换就是了。”吴凤霞数落道,“就说你这孩子脑子不灵光,一点都不知道变通。幸好当初没有继续让你上学!”

打眼一看,就是村里再普通不过的大姑娘。

沈初茉抬起头,没什么表情地盯着他:“你就不能早点起?”

何老爹和吴凤霞虽然脾气不好,但涉及到何秋月的事总是非常慈爱。

何春花——现在是沈初茉,低着头道:“你来跟我示范一下不出声儿怎么扫?”

她此刻乖巧温顺的样子,跟刚刚赌气摔筷子的她判若两人。

“真是娘的小棉袄,来,多吃几个包子。放心,有爹和娘在,饿不着你这个小馋鬼!”

何春花五官长得很端正,因为长期帮着家里干活,她的皮肤被晒得黝黑。

何秋月眼珠一转,抱着何老爹的手撒娇认错:“对不起爹,娘,我刚刚不知道家里鸡蛋不够。我以后不吃水煮蛋了,我跟爹娘一起吃煎蛋。”

“诶诶诶,”何老爹见吴凤霞越扯越偏了,赶紧拉住她,“你说事就说事,提上学干嘛呀。”

说罢,她将筷子一摔,生气道:“哼!我不吃了!”

不过嗓门儿稍微高点,在他们看来都不算吵架。

何老爹和吴凤霞就吃她这套,听她这么说眼睛都快笑没了。

“我烦人?也不看看现在什么时候了,还上不上学了?学费不要钱啊?”吴凤霞一点也不肯让人。

何时了现在还迷糊着,没察觉出自家大姐的不同,不耐地道:“你就不能晚点儿再扫啊?”

“这是韭菜,不是香葱。”沈初茉看了她一眼,“只有两个鸡蛋,你吃一个就不够分了,做成煎蛋大家都可以吃。”

吴凤霞被大姐儿的语气弄得很不虞,“你干什么说他,你弟读书那么辛苦,他爱几点起就几点起!来,幺儿,到妈这儿来!”

何秋月打了个哈欠,坐到院里搬好的桌椅边,睁眼看今天的早饭。

她清了清嗓子,像赶苍蝇一般挥了挥手里的筷子:“吃饭吃饭!吃完该干嘛干嘛去!”

像是为了哄她开心,她爹说完虎着脸问沈初茉:“怎么回事,你妹妹不爱吃煎蛋你不知道吗?”

何秋月总是有本事,让家里的气氛变得和谐又温馨。

老两口大清早就开始吵嘴,不过这副景象,在农村里并不算什么稀罕事。

何时了扳回一城,得意洋洋地冲沈初茉晃了晃脑袋。

没多久,何老爹出来了:“喊什么喊?让孩子多睡一会儿不行吗?大清早的光听到你在那儿大吼大叫,烦人不烦人?”

可是她的妹妹何秋月却一点儿也不像她,甚至不像是她们这个小乡村里出来的。

这可吓坏了她爹她娘,她爹道:“囡囡乖啊,不吃饭可不行,等下到了学校肚子会饿。”

何秋月从小就长得白胖可爱,见到她的人都夸她是个有福气的。

劳作人脾气都不怎么好,嗓门儿又大,有的时候一言不合就争起来了。

“还是我家囡囡懂事。”

她稍微往前倾,认真地打量了一番水中的倒影。

头发照村里时兴的那样,梳成一根油亮的大辫子。

何时了终于被气到了,“你……娘,你看看她!”

何时了一副没睡醒的烦躁模样走出来:“大姐,你早上扫院子能不能小声点儿,我被你吵得睡都没睡好。”

吴凤霞立时笑眯了眼,夸赞道:“还是我宝听话,说起来就起来了。”

何秋月一点儿也没在意刚刚那场闹剧,她细嫩光滑的脸蛋儿皱了起来,撅着嘴满脸不高兴地道:“鸡蛋怎么又是煎的,我不是说了我最喜欢吃水煮蛋吗?里面还放了香葱,我最讨厌的就是香葱了!”

过了会儿,何秋月慢吞吞地走出来。

一边说一边看了沈初茉好几眼,吴凤霞接收到眼神信号,也反应过来自己说错话了。

吃完饭后何老爹和吴凤霞出去干活,何秋月和何时了一起打打闹闹地去上课,沈初茉则把饭碗抱到厨房,打水洗碗。

何秋月被娇惯着长大,从来不帮家里干一点儿活,她的皮肤是农村姑娘堆里罕见的雪白。

她人长得俏,自己也爱打扮,家里谁的衣服都没有她的多。

所以她总是穿得十分鲜亮,不像何春花,几套旧衣来来回回地浆洗,上面还打了补丁。

何秋月的发型也很独特,她没有像村里其她姑娘一样,把头发留得长长的,梳一条漂亮的大辫子。

她觉得土气,也觉得打理起来太麻烦,于是学着课本上画的女学生那样,把自己的头发卖了,留着一头非常“时尚”的齐耳短发。

吴凤霞本来为她私自卖了头发这事气得要揍她,可等何秋月将卖头发的钱奉上,再甜言蜜语一番,她又立马“心肝儿肉”的叫她了。

何秋月在大田村很有名,村里人人都夸吴凤霞这个二姑娘长得好看,不像是农村出身的,倒像是城里来的。

吴凤霞对她这个女儿也十分引以为傲,不仅家里的好东西都紧着她,还让她跟何时了一起在镇上上学,供她供到了高中。

大田村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小乡村,在这个村里的姑娘就没有几个上过初中的,读到高中的就更别提了。

按照他们的话来说,姑娘家读这么多书那不是糟蹋钱?

村里像何秋月这个年纪的姑娘家,现在都已经开始谈婚论嫁了。

平时像何春花一样帮着家里干活才是常态,难得能放松一日都是奢侈,更别说是读书了。

何春花其实也想读书,但是她知道家里条件不好,爹娘不让她读,让她帮着家里干活,她也就不读了。

她想着总要有一个人帮忙分担家务,既然她是大姐,那就她来吧。

至于何秋月和何时了为什么能上学,而她却不能上,这个问题她没有深想过。

何春花在她过去的十七年里,从未对自己的人生有过任何不满。

就算父母对她们三姐弟常有偏颇,但她还是很大度地没有计较过。

她一直把她的忍让当成是她对家的奉献,直到那件改变她一生的事情发生,她才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像从未被这个家里的人当做过一份子。

沈初茉将水面拂开一道水痕,水里的人一下子模糊了面容,她将几只碗放进水里利索地洗刷了起来。

洗完碗,沈初茉端着一大盆衣服拿到河边去洗。

河边有不少人,都是像沈初茉一样出来洗衣服的大姑娘、小媳妇、大娘大婶。

“诶春花,这里这里!”一个跟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姑娘看见她,热情地冲她招手。

她肤色有些黝黑,一笑露出大白牙,看着很有亲和力。

沈初茉端着盆走过去,冲她笑了笑。

姑娘叫袁福满,很朴实的一个名字,简单粗暴地表达了乡下农民对生活的美好期许。

沈初茉觉得她这个名字挺好的,但她却嫌这个名字听起来像男孩儿名。

福满家里有四口人,她爹她娘还有她哥。

她跟她哥都没上过什么学,成天跟着她爹她娘在地里干活儿。

她们两兄妹感情挺好的,福满对她哥目前最大的不满就是她哥到现在也没有成家,耽误了她说亲。

——这都是在洗衣服的时候,福满碎碎念给沈初茉听的。

乡下姑娘真的很活泼,家长里短唠起来就停不下来。

沈初茉多数时候都认真听着,偶尔附和几句,既回应了福满又没耽误她热情倾诉,福满可太喜欢跟她聊天了!

“诶,你家里不是有一个妹妹吗?怎么没见她来洗衣服?”福满闲聊问起这话。

沈初茉笑着道:“她要上学,没时间过来,家里衣服都是我洗的。”

“她多大啊?”

“15了。”

“啊?这么大了还在上学啊?”

“是啊,在镇里读高中。”

福满瞪大了眼睛,“你们家这么有钱的啊?你弟弟妹妹都在镇里读书?”

“是啊。”沈初茉笑着道。

然后福满就问了那个逃不过的问题:“那你怎么不读书?”

往常有人这样问何春花,她都是笑笑,不想外人深究太多她们的家务事,便随口道:“我不爱读。”

沈初茉回忆了一下,却是歪着头俏皮道:“因为我聪明,不用老师教自己也可以学会。”

福满愣了一下,忍不住噗嗤一笑。

她倒没有认为沈初茉是在说大话,只是觉得沈初茉这神气的样子挺有意思的。

“原来是这样啊!”

两人洗完衣服后,就准备各回各家了。

“春花,和你聊天真的太有意思了。你明天早点儿来啊,我们就在这个老地方一起洗行吗?”福满看上去还有些意犹未尽。

沈初茉答应得爽快:“行,明天我还来这儿。”

“那好!”福满忍不住喜笑颜开。

沈初茉端着衣服,和福满道别,本打算直接回家,谁知脚步一转,却去了上游一个僻静无人处。

沈初茉看着周围幽静的景色,不知道是春花的记忆在指引自己,还是这具身体的习惯使然。

其实何春花以前都是在这个无人处洗衣服,她喜欢洗完衣服后抓紧时间默默地看一会儿书。

书是何秋月的初中课本,初中毕业之后何秋月就把所有书用一个箱子装了起来。

何春花偶尔会借来一本,然后自己独处时偷偷翻开看。

她不敢在家里看,不敢让吴凤霞看见,其中藏着什么样的隐秘心思,连她自己都说不清。

此处其实已经不属于大田村的范围了,这条河的流域很广,一直延伸到什么地方,何春花也不知道。

她从来没有去过离家很远的地方。

大田村的女人们都喜欢在村子边那块平坦的地方洗衣服,没人像何春花一样跑这么远。

自打沈初茉穿过来之后,她就没有再来这个地方,交上福满这个朋友也就这几天的事。

之所以不来,是因为这里涉及到了重要剧情。

沈初茉想要避开,所以才放弃到这么远的地方洗衣服。

不过此处的确是僻静,沈初茉将衣服放下,从胸口摸出本书,坐在一块平坦的大石上看了起来。

她看的是一本药材书,也不知道是家里哪里来的,沈初茉看到何老爹拿它来垫桌脚,就把它拿了过来。

书很旧,纸页都起皱泛黄了,上面还有一些不明污渍,图画也很粗糙。

上面的字都是拿毛笔记的,不像是书,倒像是一本手札。

沈初茉也不知道这本书里的内容经不经得起推敲,她只是想试着去挖一些药材拿去换钱。

在这样贫穷落后的小乡村,想要改变命运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大田村的山上长着很多的植物,沈初茉猜测里面应该是能找到一些常见药材的,但是大田村没人认识什么药材,所以也没什么人上山去挖过。

正看得投入,忽然一道男声严肃道:“谁在那里?”

沈初茉怔了一下,扭头看去。

一个模样清俊的少年不知何时出现在此处,他身穿月白长袍,垂手站在那儿的姿态一看就非富即贵,此刻正微微蹙眉地看着沈初茉的方向。

当沈初茉扭过头时,他的眉仿佛蹙得更深了一些。

沈初茉心里暗啐了一口,不会这么倒霉刚好撞上男主吧?

心里是这么想,沈初茉面上的动作还是不紧不慢。

她将手里的书合上,起身微微眯眼睨着他,带了点压迫地问:“你又是谁?”

贺献文愣了一下,似是没想到乡下的土妞儿还有这种气势。

但是很快他又像是威严被冒犯了一样,板着脸更冷沉地道:“是我先问你的。”

“你问我就要回答吗?这儿好像不是你家吧?”沈初茉挥了挥手里的书,“是我先来的。”

贺献文我行我素惯了,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对他不客气的人,而且对方看上去就是个乡下土妞儿,他被气得不轻。

“你爹娘没教你什么叫做礼貌吗?别人问你话,你应该先回答,而不是用这种不友好的态度抬杠,这只会让人觉得你很没教养。”

贺献文话说得极重,沈初茉却只是冷笑一声。

“你跟我说教养?你不会觉得自己很有教养吧?难道你的教养就是在别人看书看得好好的时候,用一种质问的语气问‘谁在那里’?你的礼貌只是拿来要求别人的?”

贺献文一时被堵得脸红脖子粗,偏偏他还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你……”

沈初茉端起盆,昂首道:“天色不早了,我先回家了,让让。”

“站住!”贺献文虽然生气,但是还没有忘记正事,他运了运气,努力平和地问:“你认不认识一个小姑娘,她……留着短头发,长得很白净,声音很好听。”

沈初茉顿了许久,在贺献文打算重复一遍时,她忽然扭过头,“你打听她做什么?”

贺献文吃惊地道:“你真的认识?”

“认识也不会告诉你啊,谁知道你是好人坏人。”

沈初茉一句话,又把贺献文气得脸色铁青。

“我家就住在贡平,镇上那家好客来的酒楼就是我家开的,我是贺家的大少爷,我叫贺献文!”

贺献文从来没有这么气急败坏,连自报家门这种不屑去做的事都做了。

沈初茉的反应就是:“哦。”

“你现在知道了?”贺献文道。

“没听过。”沈初茉扭头就走。

“你……”贺献文被气得捏紧了拳,“果然是乡下土妞,一点教养都没有。”

贺献文回去越想越气,他竟然被一个土妞儿牵着鼻子走。

他问对方是谁,结果对方一句话没透露,反倒是他把自己的底儿都兜出去了。

而且他总觉得对方好像在哪里见过。

第二天,贺献文又来到了这块石头边,见沈初茉果然又在这里看书,他心里竟涌上一股激动。

这次他做好了心理准备,要找沈初茉这里找回场子。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目光落到她手里的书,贺献文冷嘲一声,“想不到你这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竟然还识字?”

头顶上罩下一片阴影,听到这道欠扁的声音,沈初茉无语地抬起头。

“你谁啊,我跟你很熟吗?”

贺献文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没有像昨天那样那么容易被气到。

“白芷?你看这个干嘛?”贺献文俯身,看清了沈初茉书上的字,取笑道:“你不会是想当大夫吧?”

沈初茉“啪”地合上书,这下是真的冷了脸。

“跟你有关系吗?吃你们家大米了?我要干什么看什么书需要经过你同意?你算哪根葱?”

沈初茉的话很不客气,一点也没有因为对方是个富家少爷就有所收敛,也没有在家境显赫的人面前不自觉的矮人一头。

贺献文忽然发觉她挺有个性的,看到她恼了他甚至还有点小得意。

“你要想当大夫可以跟我说啊,我们家有药材店,你要是哄得我开心了,说不定,我可以安排你进去当个学徒。”贺献文的语气仿佛施舍一样。

沈初茉道:“你家不是开酒楼的吗?”

“我爹是贡平首富,我们家涉及的行业多着呢。”

贺献文从小到大见惯了因为他的家世想要巴结讨好他的人,只是面前的沈初茉听到他爹是贡平首富,却好像还是没有什么反应。

“哦,说完了吗?”沈初茉面无表情,只当他在炫耀。“我可以走了吧?”

她站起身收拾东西,“晦气,过来看个书都有人找茬,明天不来了。”

“喂!”贺献文叫住她。

“干嘛?”

“昨天问你的那个姑娘,你到底认不认识?”贺献文的神色认真了点,“你如果知道的话就告诉我,这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沈初茉抿了抿唇,“你找她想要干嘛?”

贺献文走了两步,看着湍急的河水道:“我找她报恩。”

他神色似乎陷入了回忆中,缓缓地道:“前些日子,我不慎落入了水中。就是在这个地方,有一个人把我从水里救起。只是等我清醒时,她已经离开了。”

“我当时听到了她的声音,还看到了她模糊的身影,可惜我没来得及问她的名字,家住在哪里。”

“如果不是她,估计我早就已经没命了。救命之恩大过天,所以我来这儿,只是想再偶遇她一次,向她报答我的救命恩情。”

贺献文只顾着说话,没有看到他身后沈初茉正紧紧地注视着他。

“你确定你看清楚了?”她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这样一句。

“当然看清了,我很确定。”贺献文说着转身,“如果你认识她的话,麻烦你把她的姓名告诉我,我愿意付你报酬。”

沈初茉似乎是想了一下,砸了咂嘴。

“那你能给多少啊?”

贺献文:“……”

虽然他是打算用钱来砸,但他是真的没想到,她还真要啊!

“咳,这个数够不够?”贺献文从兜里摸出了几个银元,递给沈初茉。

沈初茉看着手心沉默了一会儿,抬头瞅他:“所以你觉得你就值这点儿?”

贺献文不耐地道:“救我的人又不是你,别得寸进尺啊!”

说着又放沈初茉手里放了几个。

沈初茉掂了掂,钱的分量非常令人充实。

“够了,我还要你答应一件事。”

“什么事?”贺献文问。

沈初茉道:“我要你发誓,今天的事你不能告诉任何人。”

手里的银元发出清脆的撞击声,贺献文顿时明白过来,她是不想让自己把给了她银元的事说出来。

对沈初茉这副财迷的模样,贺献文很是反感,他摆手道:“行,我发誓,你快说吧。”

其实不用她说,他本来也没地方说不是?

沈初茉不知为何叹了口气,对他道:“你去镇上的高中看一看吧,那里应该有你要找的人。”

贺献文皱了皱眉,有些半信半疑地道:“你没骗我?”

“我有必要骗你吗?”沈初茉说完掉头走了。

回去晾好衣服后,沈初茉开始做一家人的午饭。

吃过午饭之后,何老爹和吴凤霞都去屋里打盹儿去了,沈初茉却背上了竹篓,拿着镰刀上了山。

此时正是一天最热的时候,太阳炙烤着大地能把草木都烤焦,更别说是山上的温度了,像个蒸笼一样。

但是沈初茉没有办法,下午还有许多的活儿等着她去做,也就中午这短暂的时间自由。

男女主马上就要碰面了,这就意味着剧情马上就要开始展开。

她得早一点行动起来,以免当剧情不可违抗之时,她毫无还手之力。

山上一些常见的草药诸如苘麻、苍耳、艾草、决明子等还是挺多的,但是诸如人参、鹿茸这样的名贵药材肯定不像大白菜一样满地都是。

沈初茉找了许久,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收获。

她热得脑袋发晕,最后还是撑不住跌跌撞撞地下山了。

不过她并不气馁,想做成一件事就没有容易的,她这才第一次上山,对山上的情况一点都不了解,会没什么收获也很正常。

从这以后,只要一有时间,她就会背上竹篓上山。

采草药的经验多了起来后,慢慢的她就知道往哪个方向走,不同的草药大概生长在什么地方。

她还会用自制的竹筒提前灌上冰凉的井水,用竹篾给自己做了遮阳帽,有了这些装备,她在山上的时间好过不少。

吴凤霞一开始很反对她老是往山上跑,尽管沈初茉是去挖草药的,但她还是很反感她总是不着家的行为。

但沈初茉可不是原主,管她反不反对,脚长在她身上,她爱去哪儿去哪儿。

之后,随着剧情慢慢推动,渐渐的,吴凤霞就没什么心思管她了。

这是因为,贺献文终于和他的天命之女何秋月碰上了。

乡下地方难有秘密,两人在一起的画面被人撞见了好几次,一传就传到了吴凤霞的耳朵里。

吴凤霞对何秋月的事无比上心,虽然贺献文只是送何秋月回家了两次,两人并无其他,但何秋月还是遭到了吴凤霞一再的盘问。

吴凤霞并不是反对何秋月与贺献文来往,她只是想搞清楚这个来历不明的毛小子出现在她宝贝女儿的身边到底是想干什么。

像何秋月这样的年纪,已经可以议亲了,别的人也不会再把她当小姑娘一样看待。

所以她身边出现的任何异性,都会被人格外关注。

吴凤霞生怕自己的宝贝女儿不谙世事被人哄骗,如果两人真的会往那方面发展,那她当然要亲自替女儿把把关。

贺献文一开始出现在何秋月的面前,并没有将自己的底细交代得太清楚,只说自己是想要报答何秋月的救命之恩。

但是两个都是年纪正好的少男少女,郎才女貌,在一起怎么可能没有一点暧昧的情愫涌动。

于是,在他们两个都只是刚互生好感时,同学的议论、好友的嫉妒、外人异样的眼光,以及自家人的防备轮番上阵,将这两个年轻人越推越近。

发生了很多诸如英雄救美、反转打脸、吃醋争吵等许多的事情,一切都按原世界剧情那样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贺献文那个人,虽然沈初茉对他并没有很高的评价,但他的财力确实让人望尘莫及,随随便便就能吊打出场的任何配角炮灰。

这样一句话就能让欺负女主的人退学、弹弹指甲就能买下名贵珠宝首饰让女主出尽风头受人嫉妒、挥一挥手就有一大批马仔涌上解救女主于危难之中的高富帅,确实很让何秋月心动。

他们两个在那儿走剧情,沈初茉就在专注搞她的事业。

一开始她只是想上山挖点儿药材卖钱,但是她不是小说世界运气爆棚的女主,大田村的山也不是什么宝山,只要她去挖就能挖到天材地宝,大富特富。

虽然赚了点钱,但是离能自立门户还差得很远。

也是偶然的机会,让她发现了一个商机。

之前就说过了,何春花的皮肤被晒得很黑,因为平时疏于保养所以也有一点粗糙,全靠年轻撑着。

沈初茉并不是在生活上很大条的人,她对自己的外在其实比较上心,有条件的话一般都会将自己拾掇得很好。

正好她从山上挖了不少草药,有些草药卖也卖不了几个钱。沈初茉就寻思着看看能不能做点东西,方便自己日常用。

一开始她只是试探性地做了驱蚊包和清凉膏,驱蚊包顾名思义,就是驱除蚊虫的,乡下有些人家也会做。

至于清凉膏,这玩意儿就跟清凉油一样,涂上去清清凉凉的,能提神醒脑,也能杀菌止痒。

在蚊虫多的乡下,是居家必备的好物。

对她自己捯饬出来的这些东西,家里人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关注,毕竟驱蚊包和清凉膏都不算太稀奇。

但是沈初茉自己却从中找到了乐趣,做完了驱蚊包和清凉膏,她又开始做抹脸用的香膏,还有可以提升气色的口脂。

一开始她就是想做了自己用,毕竟像护脸霜这样的东西,吴凤霞会给何秋月买,却肯定舍不得给她买。

香膏做出来后,沈初茉自己用着觉得不错,就给她的小伙伴福满送了几瓶。

福满收了礼物特别开心,没过几天,她就带着一帮年轻小姑娘们找上了沈初茉,兴致勃勃地问之前的那香膏还有没有。

沈初茉愣了良久,万万没想到,随手送福满几瓶香膏,人家还自发给她做了宣传。

就这样,沈初茉有了第一批顾客。

送走那群高高兴兴的小姑娘之后,沈初茉从中发现了商机。

她知道市面上最受欢迎的那种面脂要五个银元,奢侈得很,何秋月的房里就有一罐。

但是像经济条件不富裕的人家,肯定是不会去买这么贵的护肤品来擦脸。

吴凤霞也就给何秋月买了一罐,她自己都没舍得买。

但是沈初茉做的这种香膏,她却只卖了那些小姑娘五角。

这样的价格一般人家都负担得起,而且香膏的效果也不错,应该会有销路。

想到就去做,沈初茉很快就制作了一批香膏,拿到她经常去卖药材的那家店,给老板看。

药材店的老板现在已经跟她是老熟人了,听说她想放一批香膏在这里售卖,犹犹豫豫似乎有些为难。

即使沈初茉答应给他分成,他还是没有立刻同意。

“这样吧,我先问过我们东家,如果他同意的话,那我就答应丽嘉你。”药店老板最后这样道。

要在自己店里摆的东西,老板还是很慎重的。

而且他也不是这家药店的幕后boss,顶上还有人压着,若是上面的人不容许他也不好交代。

沈初茉听他这么说表示理解,留下一瓶香膏就回家等通知去了。

药店最后不同意也没关系,她只是想借助药店现成的门店,让更多的人能看到她的香膏而已。

没有药店,还有裁缝店、首饰店、鞋店、胭脂店,她可以一家一家去找,跟人老板谈合作,让人家买下她的香膏当成赠品送,有钱大家一起赚。

这招就叫做“捆绑销售”!

在等药店回复的时间里,沈初茉也没闲着。

她每天都会制作一批香膏,然后走街串巷地去售卖。

销售这活儿虽然累,但只要够勤奋懂得展示产品,基本饿不死。

乡下的村妇一般都没有什么保养的概念,就算沈初茉的香膏只要五角,嫌贵不愿花这笔钱的也大有人在。

沈初茉虽然从来没做过生意,但是脑子里的生意经一道一道地往外蹦。

什么“创业初期免费送”、“买香膏赠唇脂,再教你一套护肤方法”、“每逢初一十五买一赠一”、“满三盒减五”、“满五盒减十”,各种销售手段都被她使了出来。

她在赚钱这事上意趣盎然,充满了干劲儿。

在她的不懈努力之下,她的香膏和唇脂开始被这附近几个村的媳妇姑娘们所喜爱。

镇上的药店也答应了替她售卖,每盒赚取五分的佣金。

她还和镇上几家店谈成了合作,长期向他们供给香膏和唇脂,让他们用于赠送或捆绑销售。

比如买了多少东西送一盒香膏或唇脂,或者加点钱就可以换购一盒香膏或唇脂。

那几家店的老板听了她的方法,生意明显变得比之前更好,所以才打算与她长期合作。

对这样要长期合作的店,沈初茉前期没有卖给他们很高的价,她主要是想借这些店打响名声。

她的香膏之所以难卖,就是因为不像何秋月用的那种老牌面脂一样,在人们的心里已经有了很高的接受度。

来历不明的东西,很少会有人有那个勇气和闲钱去尝试。

所以她才会通过赠送的方式,让那些不愿意花钱的人都有机会来试试。

即使一开始她的香膏很难打开销路,但是一旦被人广泛接受,那就是等于立足了市场。

沈初茉还给她的香膏起了个名字,叫“凝脂膏”。

等以后有了钱,她就要自己创个品牌,将凝脂膏换成统一的包装,让顾客认准正品,消除她家的凝脂膏是“三无产品”的大众印象。

现在凝脂膏已经卖得很不错了,光靠她一人是做不了那么多的。

所以她还请了福满和几个姑娘帮她做,当然,里面的主要材料她是没有告诉任何人的。

当了老板之后,她主要就是在外面谈生意,给她的凝脂膏拓宽销路。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前期沈初茉其实创业历程很艰苦,因为她每天都被鸡零狗碎的家务活儿绊着腿脚。

她一个人又要去采药,又要制作香膏,又要拿去叫卖,其中艰辛根本不为人知。

她有想过要不要告诉家里人,她们商量着一起来。

虽然因为何春花的一生,沈初茉很不喜欢这一家,但是现在的她确实需要帮助。

如果吴凤霞能够理解她,哪怕帮她分担点家务,她也会感激不尽。

但现实是,吴凤霞根本看不上她,所以对她捣鼓的那些玩意儿都认为是胡闹。

她根本就不认为她有什么能力,对她这个女儿所有的评价就只有嘲讽而已。

即使她确实卖出去过一些,但吴凤霞还是觉得她在小打小闹,她这香膏耐用得很,等村里的人都买过一茬了,哪里还会有什么人要。

她觉得她有这闲工夫,还不如认真把家里的活儿干好。

对于这样的娘,沈初茉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至于何秋月,她认识贺献文之后,满脑子都是情情爱爱。

沈初茉有的时候和她说几句话,她千方百计都能扯到贺献文身上,然后就开始说起她俩的事,贺献文如何如何对她好,贺献文又做了什么让她十分感动。

沈初茉都怕了她,躲着她都来不及,可不敢跟她多说话。

再说何秋月从小就不管家,家里油瓶倒了都不扶,她未必会跟福满她们一样,为了那点儿少得可怜的工钱愿意给沈初茉打工。

所以沈初茉还是谢绝了找家里人帮忙的心思,自己一路跌跌撞撞地来。

还在吴凤霞操心着何秋月那边,根本没时间管她。

偶尔在院里骂她一顿,扬言要把她那些破玩意儿扔了,她也就当听不见,还是该干嘛干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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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咸鱼女主的对照组[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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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言情穿越 穿成咸鱼女主的对照组[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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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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