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诛仙

第2章 诛仙

方德华拿着碗筷走出房间,按照记忆来到厨房。

泥砖屋共有五间房,中间是大堂,左右各两间房子。

厨房在房子右侧,又是单独的两间,一间烧火炒菜,一间吃饭。里面有一个大水缸、一个大土灶。

土灶有三个口,大铁锅、饭锅、烧水的大锅。

方德华用葫芦瓢舀了一瓢水放盆里,将三人碗筷、锅洗干净。

饭厅只有一张木制饭桌与几只长木凳,旁边有一个老旧的长木沙发,角落里还有一个同样老旧的木制碗柜。

他掀开菜罩,发现只有一個菜碟,剩着一点红薯叶。

方德华摇摇头苦笑,这个时代虽然美好,但是对他这个顿顿无肉不欢的人来说,也是一番苦难。

看着胸膛明显可见的排骨,近期目标就是码字赚钱,改善伙食,再改善住所!

幸亏穿越者都有金手指!

回到房间后,无视正在打闹的两人,方德华从书桌的书堆中抽出一个稿纸本,翻了一下,还有半本。

接着又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钢笔,打开桌面的墨水瓶,加满墨水,在稿纸上随意写了几个字。

字迹还不错,似乎是前世自己的笔迹,又有点陌生。

不过两人都有一手好字,也不知道继承谁的。

坐下后,他一直在想要先写哪本?

20多年的网文,成千上万本小说,足以亿万的字数,一时间有点踌躇。

“大哥又在发呆了,是不是身体还没好啊?”

一旁的燕子发现方德华呆坐在凳子上,悄悄问标哥。

标哥歪着脑袋想了一下才回:“能吃能走,可能不是身体问题,会不会是脑子的问题?”

接着用手指指了指脑袋。

两人对视一眼,两双大眼睛露出几分担心。

“大哥,要不你睡个午觉休息休息?”标哥带着迟疑的声音响起。

“啊,不用。刚睡醒,还不困。”方德华被惊醒后顺嘴回话。

刚才想了想,决定还是先按照网文的发展,先写(抄)早期的网文三大奇书之一的诛仙!

一是因为它足够经典,完全能够承接后武侠时代的旗帜。

二是它与其他网络小说相比,字数不算太多,才160万字!

三是现在金庸小说已进入内地,广受欢迎。而且去年《今古传奇》已开始连载《玉娇龙》。

想到里面经典的张小凡、陆雪琪、碧瑶等角色,这凄美的仙侠爱情小说,肯定能一炮而红!

即使这个时代的稿费只有千8、千10,但是架不住字数多,千8的稿费足有12800元!

这可是一万块啊!

在这个时代就是万元户!

一想到这个,方德华心中更加火热,气息不由急促起来。

“大哥大哥,你还是午睡一下吧,好不好嘛?燕子好担心你啊。”

燕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德华旁边,怯生生的扯着他的衣服说。

看着这可爱的堂妹,方德华摸摸她的脑袋说:“大哥没事,大哥正在构思写东西呢?你看纸笔都准备好了。”

“嗯嗯,大哥要写什么呀?”燕子顿时睁大眼睛,表情顿时从担忧变成佩服。

标哥凑近也想知道。

“大哥想写小说,然后赚点稿费,给燕子还有标哥买肉吃,好不好?”

“好呀好呀,肉肉好吃!”燕子拍手称快,原地蹦起来。

“那大哥是不是就要成为小说家,成为大作家?”标哥急吼吼询问,两眼放光,充满崇拜。

“你大哥我可是立志要成为小说之王的人!”在两小的影响下,方德华也了中二少年。

18岁,说是少年也不为过。

凭借着脑子里的网文,这个时代谁敢跟他抢小说之王这个头衔?!

“小说之王,小说之王!”标哥双手在空中乱挥,满脸激动的叫着。

两人丝毫不怀疑他大哥的话,从小就知道他大哥聪慧无比,是他们的榜样及目标。

看着两人的样子,方德华笑呵呵说:“好了好了,大哥准备开始写,你们安静点。”

标哥与燕子连忙捂住嘴巴,蹑手蹑脚走出房间。

等两人走出房间,方德华便听到在屋外玩闹的声音,摇摇头,凝气在稿纸的第一行中间写上“诛仙”两字,在第二行尾端迟疑,一时间没想好要哪个笔名。

正想写下德华两字,这能体现颜值与才华,又觉得不太合适。

咬着钢笔帽一会,最终写下“五白”这个笔名!

也只有这个名字配得上这璀璨的网文时代!

“序章”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

方德华在脑子里调出《诛仙》,开始一字一句抄了起来。

看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字数多,一目十行,写的时候发现真累!

一小时过去,才抄完序章!不到两页纸,不足一千字!

揉了揉手腕,心中吐槽:果然钱也不是那么好赚的。若搁前世,我一小时早就码(抄)完三四千字了。

吐槽完毕,开始写(抄)第一章:“青云”!

炎热的夏日,破旧的泥砖屋子里,一个十八岁的竹竿后生正伏在书桌上奋笔疾书。

一时间,除了午后烦人的知了声音,就只有偶尔响起母鸡生蛋“咯咯咯”的声音。

不知道过了多久,方德华突然感觉身后有一股凉风,转头望去,正好看到两孩不知啥时候又来到房间里,拿着蒲扇轮流给他扇风。

心中再次涌上暖流,抹抹头上的汗珠说:“你们去玩吧,大哥不热。”

“等会再去!”

“我再帮大哥扇一会!”

方德华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两人天天吃肉。

从记忆里获知,堂弟堂妹从小就跟在他屁股后面,标哥更是从小就穿他换下的衣服。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堪堪抄完第一章,一共三千多字。

伸伸懒腰,抬头朝着窗外看去,此时夕阳西坠,已是傍晚。

“燕子?标哥?”

听到声音后,燕子立即跑进房间,凑到桌面问:“大哥,你小说已经写完了吗?”

方德华甩甩手腕说:“还没,标哥呢?”

燕子见状,伸出一双小手开始在手腕处捏起来:“大哥累不累,燕子帮你揉揉。标哥去割猪草了,估计等会就回来。”

方德华随手将其抱起,走出屋外,发现太阳已经西下。

突然一只大黄狗从外面串进来,见到两人开始围着两人兴奋的跳起来。

燕子扭动身体要下去,想和大狗玩耍:“大黄,你怎么才回来,爸爸妈妈回来了吗?”

这是一条标准的土狗,一身黄毛,乖顺又忠心,腹下的特征表明它是一条母狗。

刚落地上,燕子就一把摸上大狗脑袋,大狗摇摇头后便乖乖低下头,让她拍拍脑袋。

方德华在院子里走了两圈,活动一下。

整个屋子坐下朝东,北边是厨房,厨房后面不远处是猪圈鸡圈,此时猪开始嗷嗷叫。

走近一看,两头黑背大猪,约莫百来斤左右,见到来人立即前腿跨上猪栏叫得更大声。

另一边还有五只母鸡与一只大公鸡。

方德华眼尖,发现里面又多了一枚鸡蛋,兴冲冲跳进去,却发现大公鸡抖擞起来,两只眼睛盯着他。

作为一个大人,当然不会害怕公鸡,心中嗤笑一声,躲着地上的鸡粪径直朝着鸡蛋走去。

大公鸡见眼前这生物无视它,立即拍着翅膀冲过去,待靠近时,朝着大腿哚下去。

却发现一条大腿朝它扫来,将它扫到一边。

咯咯咯!

大公鸡不服气,原地飞起来,接着迈着一往无前的步伐,正要下嘴时,又被一脚扫到角落。

方德华见大公鸡只在原地抖擞后,顺利拿到鸡蛋。

这个时代的鸡蛋,可谓是好东西,能够拿来换不少东西!

将其放到厨房的篮子后,准备开始做晚饭。

看着盖子下的半边鸡肉,又看到墙角的一节葛,心想:今晚鸡肉炖葛!免得叔、叔娘不吃鸡肉!

先淘米煮饭,再煮鸡汤。

这个时代的淘米,得小心翼翼,多淘几次,将里面的石子淘出来。

放锅里煮十来分钟,饭就熟了。

方德华将饭锅拿起来,放一边,开始煮鸡汤。

烧好后之后,让燕子看火,到地里摘了些空心菜回来,今晚继续吃ong菜!

刚洗完空心菜,就看到标哥坐着一头大水牛回来,身前是一个水桶,身后搭着一大卷青草,。

“大哥,你小说写完了?”

一见面,标哥就迫不及待的问起来。

“还没有,哪有那么快。”

“哦哦”,标哥失望的跳下来,将水牛带回牛圈里,在猪圈前砍好猪草后才扔进猪圈里。

接着,鬼鬼祟祟钻进他大哥的房间,想偷看桌面上的小说。

方德华也不制止,将空心菜用菜篮盛好后,就将燕子赶出厨房,由他接手继续炖鸡,等待两个大人回来。

然后掐好时间,开始烧洗澡水。

透过门窗,可以看到院子外种的龙眼树、芒果树,只可惜都已过季。

过一会,燕子拿着两个果子跑进来。

他接过一看,小个头的番石榴。

咬开一口,露出里面的红心,番石榴特有的香味顿时铺满整个味觉。

香、好吃!

这应该是本地番石榴。

后世他买到的都是芭乐,虽然味道也不错,但没有这么香。

这个时代,几乎家家都种有一颗番石榴,而且还没有果蝇针锋,不用担心一口下去满是蛋白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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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我的小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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