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新小说

第3章 新小说

鸡汤的锅盖冒着热气,香气已经飘到屋外,引得小燕子都跑进来看了几次,一边嘀咕那么晚了怎么还不回来。

因为此前方德华已经告诉她,今晚吃鸡。

直至夜幕降临,时间来到八点多,两人才带着满身的泥巴与疲倦回来。

听到燕子的欢呼,方德华也没出门去看,直接烧火炒菜灶,炒空心菜。

这个他熟,前世在这边呆了几年,反季节的空心菜也吃过不少,就是油多火猛,三两下就搞定。

听到下锅的炒菜声,叔娘刘梅梅赶紧来到厨房,见到是大侄子炒菜,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心想:都有劲头炒菜,应该没啥事。

走到灶前一看,顿时气急败坏吼道:“华仔,你咋放那么多油?”

他叔娘进厨房的时候,方德华就已经见到来人,典型的三十多岁农村妇女,不到一米6的身高,一身朴实的补丁衣服,黑色的长裤上斑斑点点的泥巴,上身是灰色碎花长衣,两臂还套着长袖套,头上扎着一个方巾。方巾下是国字脸,也就是前世抖音上的“国泰平安”的脸型,只是两腮没几分肉,鼻子也没那么挺,肤色黝黑,皮肤也非常粗糙,但配上双眼皮的大眼睛,整个人看着很和气。

只是现在脸上全是心疼的表情。

正在翻炒的锅铲顿在空中,德华讷讷的说:“好久没炒菜,忘记了!”

接着说:“叔娘,鸡汤好了,拿个海碗盛起来。”

听到鸡汤两字,叔娘的脸色立即变了,声音更高:“标哥没跟你说么?这半边留着炖给你补身体。标哥,你给我进来!”

“哎哎哎,叔娘,我没事了。这不是大家都挺久没吃肉了么,一起吃才香。”瞄了一眼叔娘的表情,德华又加一句:“你看燕子瘦成啥样,你们这几天下田也辛苦。”

正在掀锅盖的叔娘闻言叹了一口气,看到锅里的汤水足有两大碗,但又往里加一瓢水。

“等会给你军叔、业叔他们送点过去。”

不知所以的标哥进来,见状又偷偷溜走,免去一餐扭耳。

等鸡汤再次翻滚之后,叔娘盛好两碗鸡汤,又往里各夹几块葛块与两块稍微小点的鸡肉:“兴国,兴国,干嘛去了,赶紧过来盛汤。”

不一会,光着膀子方兴国就走了进来,笑呵呵说:“菜煮好了?我跟你说,华仔写的小说还挺不错的。”

叔叔约莫1米7左右,国字脸,只是脸型比叔娘稍微长点,同样是大眼睛双眼皮,大粗眉,嘴唇更厚,肤色也更黑,军绿色长裤,裤脚卷到膝盖。当然,比排骨的方德华壮实许多。

叔娘一愣:“啥小说?赶紧送一碗去军哥、业弟那边。”

说完,她就捧起一碗走出去,叔叔紧随其后。

等方德华盛好饭菜,两人也正好拿着海碗回来。

刚上桌,叔娘就开始询问:“华仔,怎么想起写小说?”

“我听说写小说的稿费挺高的,所以就想试试。”方德华恰到好处露出几分羞涩。

叔叔边吃边说:“我看行,从小你作文就写得很棒。前两年还得过县里的奖项。”

“嘿嘿,听说稿费高达千字八块到十块,我写个几万字就能赚几百块,到时候给标哥燕子买排骨吃。”

叔叔:“那么高啊,华仔,那这几天你好好写,顺便养养身体。”

叔娘:“买啥排骨,浪费钱,要买大肥肉!”

话头一转对着两小说:“你们要好好学习,像你大哥一样,不仅学习好,还能写文章。知道没有?”

两小嘴里吃着鸡肉“嗯嗯”的点头,眼神充满崇拜。

几人一边聊一边吃,只是两個大人几乎不夹鸡肉,让一边的方德华看得心疼又暖心,干脆直接给他们各夹一块:“国叔、叔娘,伱们也吃鸡肉。”

“爸妈,很好吃的,你们也吃。”

“爸爸一块,妈妈一块!”燕子的筷子用得相当熟练。

“今晚的ong菜也好吃!”

听到燕子的话,刘梅梅在心里吐槽,能不好吃吗,那么多油。一想到这,脸上又露出一丝心疼之色。

叔叔倒是想起一件事:“华仔,我认为你还是去复读好,明年肯定能考上大学。”

叔娘在一旁附和:“就是,不用担心学费。标哥上初中也多不了几个钱,我和你叔能搞定,不用想那么多。”

叔叔:“上大学能学的知识多了,才能写出更好的文章,不耽误你写小说。”

两人对方德华高考失利还是有点不服气,奈何这是天灾。从小带到18岁,两人早就将其当成自己的大儿子。

方德华给两人又夹一块鸡肉才说:“国叔、叔娘,这事我自有打算。”

话刚落下,看到两人担忧的脸色并准备开口,连忙又补一句:“这个月我要是拿不到稿费,那我就回去复读,行不?”

两大人对视一眼:“行!”在他们眼里,即使写得好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录用。

“这鸡汤鸡肉分任务啊,要不然明天就馊了。”

在两个半大小子的带领下,很快就将饭菜一扫而空。

饭后,方德华在院子里乘凉,被蚊子咬几口后,就回到房间里,准备继续抄写大计。

第二章才开头,两个堂叔就带着小孩过来,院子里一下子热闹起来。

矮壮的方兴军走到房门前大声问:“华仔,身体没事了吧?”他比方兴国矮点。

方德华放下钢笔,走出房间说:“军叔,没事了。”

稍微高点偏瘦的方兴业点点头:“没事就好,我们今天都没让孩子过来玩,怕打扰你休息。”与方兴国差不多高。

“大哥!”×4

方兴军带过来一男一女(方德金、方晓灵),都在上初中,另外还有一个(方德钱)初中毕业后今年去羊城打工了;方兴业两个男孩一个初中(方德伟),一个小学(方德树)。

方德金比较瘦小,皮肤黝黑,头发蓬乱,缺乏打理。衣服破旧,裤子上还有几个补丁。人比较懂事,每次回家都自动帮忙干活。

方晓灵头发枯黄,大眼睛明亮,脸上因营养不良而略显苍白,身上的衣服破旧,但很干净,是一个温柔、善良的女孩。

方德伟虽瘦弱,但结实,皮肤黝黑。衣服和鞋子都比较破旧,比较爱学习,有毅力,经常向大哥请教。

方德树稚气未脱,身材矮小,头发乱糟糟的,身上穿着一件明显不合身的旧衣服。一看就是活泼好动的家伙。

“去玩吧,我前几天做了一个陀螺给标哥。”

不一会,六人就玩得很热闹,最小的两个玩起石子。

方兴军捏几下方德华的肩膀说:“大钱前几天来信说那边工资还行,你有什么打算?若是复读的话,我们两家都还能支持点费用。”

靠着房门的德华认真说:“军叔,我还没考虑清楚,等月底再看看。”

“行,好好考虑。我们这一家就盼着你能考上重点大学。”

“嗯!考大学也不影响你写小说的嘛。”

方德华愣住,咋都知道他要写小说。

有点沉闷的方兴业接过话说:“等插完秧,我给你打点鱼补一下,你这身体太瘦。”

“行,我们就不打扰你写小说,写完之后让我们看看啊。”

“好的,等发表之后我拿给你们看。”

说完,两人走到饭厅与国叔开始吹水。

方德华回到桌前继续,开始沉思是否要继续写《诛仙》。

按照目前的手速,一天除去睡觉上厕所时间,估计也就勉强能写一万多点,160万字得至少五个月!

即使先写20万就投,时间也来到月底。

所以必须得另选一本短篇!

但是脑海里的金手指全是网文。

网文嘛,大家都知道,水分很多。

啪!

打死一只饱饮的蚊子,这夏天的蚊子实在太凶残。

继续沉思,下意识开始转笔,却忘记这是钢笔。

于是,一条斑点墨水线在排骨上清晰可见。

方德华从院子里的水井打了一桶清水,来到洗澡间。

夏天,还是凉水澡舒服!

幸好这家里的洗澡间没和厕所在一起,而旱厕在猪圈旁边,两条木板搭在上面,实在一言难尽,懂的都懂!

一边洗,一边转动脑子。

突然从文抄公与导演文得到启发,即便没有全文,但是有剧情有对话,我可以慢慢补充。

说不定还能从N本里凑齐,反正大家都会抄一部分水字数。

等回到房间,已经萌发新的想法。

就是那个满分的高考作文《赤兔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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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我的小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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