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下地干活

第4章 下地干活

建安二十六年,公元221年,关羽走麦城,兵败遭擒,拒降,为孙权所害。

其坐骑赤兔马为孙权赐予马忠。

一日,马忠上表:赤兔马绝食数日,不久将亡。

……

方德华非常感谢同行们的大力支持,让他轻而易举几乎‘抄‘完全文,在脑子里进行关键字搜索,东补西补,最终补全这800字的经典。

看着这两页稿纸,心中甚是满意,这是一篇铁定能录用的小说,或许还能增加那么一点名气。

细细默读一遍之后,他终于在稿纸上写下作者名:

德华!

这几百字或许只能带来六块钱的收入,但确是他小说之路的起点!

大大伸了一个懒腰,抬头看向窗外,已是深夜万家寂静,只有星光依旧璀璨。

等注意力回到身上后,才发现身上的几个大包,一边挠痒一边放下浓密的蚊帐,睡觉。

本来就炎热的天气,蚊帐里更是密不透风。

脑子里突然想起前世与标哥的聊天:

以前天热的时候,我们就跑到楼顶打地铺,即使有点蚊子那也比流汗舒服许多。

现在村里大多都是泥砖屋,哪里来的楼顶。

又想到,《诛仙》一投稿就收到编辑青睐,一发表就销量暴涨……

迷迷糊糊之间一觉到天亮。

第二天起来,发现已是八点多,家里空无一人,连大黄狗、大水牛都没在家。

想必都已下地干活。

还是年轻好啊,熬那么晚一觉起来居然没事,哪像30多的前世,12点睡觉都有点吃不消。

洗漱之后来到饭厅,发现有三个菜:一小碗咸榄角、一碟红薯叶,一碟南瓜苗。

盛好饭后尝试着两素菜,果然又没放多少油,味道自然不咋滴。

还是黑色的咸榄角好吃,下饭。

其实这更配粥。

随后带上手套和小刀,换上胶凉鞋,头戴草帽,沿着记忆中的木瓜田走去。

一路上不时碰到不少村民,打招呼后居然都在问:

“华仔”、“华弟”“大哥儿”,(注:方德华为村里新一辈第一个男孩,所以有人跟着喊大哥)

“听说你准备当作家啊,小说写的怎样?”

“小说写完了没,让我们也看看啊。”

……

方德华一路客气回应,一边吐槽村里的八卦果然传播得很快。

等其走远后,一些村民又讨论起来,有支持的,也有说风凉话的。

“华仔成绩那么好,听说当初参加县里的作文比赛还获得一等奖,得了一支钢笔。”

“我家小子说,他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成范文。写小说或许能是一条出路。”

“作文好有什么用,作文好就能当作家,那全国岂不是有很多作家?”

“就是,之前一直说成绩好,也没见他考上大学。这人啊,就得看命。”

“你怎么知道他没有当作家的命?”

“换做是我,肯定让他继续复读。”

“就你,也不知当初是谁让自家小子初中没毕业就不读。”

……

方德华并没有听到村民的后续议论,来到木瓜田里,不出所料看到堂弟堂妹正在干活。

水利边上正在吃草的大黑牛见到他来了,稍微抬起头来咀嚼,算是打招呼。

只是没见大黄狗,估计是跟了叔叔。

“标哥、燕子,哪边没割?”

标哥闻声转头看来,抹了一把脸上的汗珠,高兴的回答:“大哥,你怎么来了,这边的都还没割。”

小燕子放好手中的一个小盆后,立即跑过来抱着大腿说:“大哥,我已经摆了两行,厉害不厉害。”

一副快夸我的表情。

“我家燕子最厉害了。”

方德华理了理她些许杂乱的头发,一把抱起小燕子笑着说,来到标哥旁边再放下。

他过来只是想看标哥怎么操作,因为只听过割木瓜浆,没有实际见到、干过。

只见标哥用小刀快速在一個大木瓜表面,从上往下快速划几道浅浅的口子,白色浆水立即涌出沿着刀痕流下,滴到正下方的小盒子。

这活,简单!

尝试几个后,方德华就掌握深浅,成功晋级为一个熟练工。

“大哥,你昨晚写到几点?小说写完了吗?”标哥很关心,他想看下一章!

“没多晚,还没写完。”

“那么慢啊!那啥时候才能赚到稿费啊。”这是燕子,她只是关心啥时候才能买肉肉吃。

……

“大哥,要不你跟我们讲故事吧。”

方德华想了想,开始给他们讲西游记。

一小时后,这7分地的木瓜田的活就正式搞定,西游记也暂时告一段落。

“大哥,那猴子后面咋样了?”

“后面我明天再告诉你。”

“哼,不理你了!”

……

看到不远处的大水牛,方德华心中突然一动。来到一双超大的弯角旁边,抚摸几下宽阔的牛背,正想跨步骑上,不料大水牛往旁边一躲,抬起头用硕大的牛眼撇了他一眼,嘴里不紧不慢的咀嚼,牛尾巴也是悠然地甩几下。

方德华不泄气,再走近想跨上去,大水牛再躲,发出一声“哞”,眼神里充满淡定。

“哈哈哈!”

笑声从两娃那边传来,方德华脸皮厚,不慌不忙捡起牛绳,打算带回家。

“等下”,标哥出声制止,掏出一把镰刀,跑到水利边开始割草。

今天完工早,大水牛还没吃够,得割点草回去吃。

“我来吧。”

“不用,我能行。”

方德华沿着水利的方向看去,发现这个时代的水利设施确实非常完善。

这是一代人的努力才打下的牢固基础。

“咦?”

他突然看到不远处的草丛里冒出几点红色,那是?

野草莓!

喉咙不由咽下口水,这小时候的味道绝佳!

“燕子快过来,大哥给你好吃的。”

方德华扒开草丛,发现竟然有一长串的野草莓,这红扑扑的小果异常动人。

在被扎了两下后,他的衣兜里已满是野草莓。

“哇,野草莓!大哥,我要吃。”

燕子一蹦一跳来到水利边上,立即高兴起来。

“给,拿给标哥吃。”

方德华抓了一大把给燕子,她双手捧着小心翼翼走到还在割草的标哥身边,将双手递到他嘴边。

“真甜,真好吃。燕子也你吃。”

“酸酸甜甜,我最喜欢了。”

方德华扔两个到嘴里,味道果然很棒,怪不得后世有人专门种植这水果来卖。

在边上找到一条棍子开始探索草丛,看看还有没有。

走了两百米,又发现一株,当然是不客气的收入囊中。

回来后,两人的野草莓已经吃完,标哥也打了一小捆青草。

他又递了一大把过去,牵着大水牛回家。

“等等”,标哥说完就将燕子抱上大水牛,将草捆放上,接着一个翻身也骑了上去,“好了,走吧大哥。”

方德华幽怨的看着大水牛,得到的只是有“哞”的一声。

一路上,燕子与标哥叽叽喳喳不停,嘴巴也满是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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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我的小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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