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胡适的北大哲学课·肆》(3)

第三十三章 《胡适的北大哲学课·肆》(3)

近代哲学

古典哲学余波

现在倒数上去五十年,正是1872年,我们来看看那时候的哲学界是个什么样子。传统哲学日渐凋敝,新生哲学还在挣扎着,即将破蛹而出。哲学舞台,像一个乱糟糟的戏场,闹哄哄我方唱罢你登台,浪漫主义,实证主义,唯意志论……近代哲学的主要问题,知识的来源是什么,理性观念还是经验?知识的工具是什么,直觉的内省还是经验观察?认识的主体和对象是什么?什么样的认识方法才是最可靠的?

这些问题已经没人再感兴趣,经过德国古典哲学的讨论,黑格尔一死,好像这些问题也随着思想巨擘而离世。思想界陷入乱象之中,今天信奉浪漫主义,明天又去追捧实证论,唯意志主义大师叔本华、尼采也把思想界搅得神魂颠倒。大家不再关注问题,不再思考,而是热捧情绪,追逐非理性的宣泄。

这段时期的哲学,以达尔文及其后学的进化论思想影响最大,甚至今日英美唯实主义、美国实用主义都深受影响。在这段时期,思想界养成质疑的精神,没有证据绝不相信,如要相信,必须有证据。此外,政治哲学的主题也在个人和国家的问题上徘徊,出现放任主义和工具主义两种政治哲学理论。

一、浪漫主义

欧洲大陆上,浪漫主义哲学已到了衰败分崩的时期。黑格尔死41年了。叔本华死12年了。培根说的“蜘蛛式”的哲学系统,从哲学家的脑子里抽象出伟大系统的狂热,忽然冷落了,缔造宏大哲学体系的雄心壮志再也不能赢取听众。

最有势力的黑格尔学派早已分裂:“右”派的,变成卫道忠君的守旧党;“左”派的,在宗教方面,费尔巴哈与斯特劳斯都进行了大胆的批评;在社会政治方面,有马克思与拉萨尔的社会主义,同样掀起社会政治学说的巨大变革。

二、实证主义

实证主义的盛世也早已过去,它的开端就是培根的经验主义哲学。培根的思想要点集中在一句话上:知识即权力。他拿这个经验主义的标准来评判当时大多数的学术,得出的结论是:它们都是知识冒牌货。

因为它们不产生任何权力,没有什么功效。当时的学术被他归结成三类:媚俗的、空想的、争执不休的。培根的经验主义,实际上就是“实验验证”,产生实际功效的知识才是真知识,讲“知识即权力”就等于讲“知识即功效”。

孔德死了15年。第二年(1873),英国的密尔(旧译“穆勒”)接着也过世了。英国还有一个斯宾塞,此时还正当盛时,但他早已蜕变成一个演化论哲学家,而不再是十九世纪上半叶的实证主义者了。因此,随着几位老实证主义大师相继过世,斯宾塞转投演化论哲学,实证主义凋零殆尽,逐渐被新兴的唯心主义流派取代。

大陆浪漫主义的余波此时变成一种新的唯心主义,又叫做“客观唯心主义”。这一派的远祖是康德,但开宗大师是洛采。1872年,他的重要著作已出了不少。1874年,他的《逻辑学》出版;1879年,他的《形而上学》出版;1884年,这两部书都译成英文。在英国方面,德国系的哲学向来没有势力;但到这个时候,新唯心主义也渐渐有了代表,他们都倾慕黑格尔哲学,早期思想的黑格尔色彩很重,因此,这些新唯心主义者都曾是“新黑格尔主义者”。

从英国的哲学历程来看,这段短暂的时期,难得英国思想界接受并传播大陆哲学,一系列很有分量的作品也相继出版发表。格林的名作《休谟哲学导论》,1875年发表。凯尔德《康德哲学》,1877年发表。这一派的英国大师布拉德雷的两部难以理解的名著《逻辑原理》与《现象与实在》,此时虽然还不曾发表,但这个时代的英国哲学界,至少英国的大学教授所代表的哲学界,已经染上很浓的德国色彩。

第二章新唯心主义

一、德国唯心主义洛采

洛采精通医学与生理学,受到科学观念的影响,不满意机械论的人生观。他总想调和自然科学的机械论与浪漫派的唯心论。他从机械论入手,指出近世科学承认,一切现象都来自原子的交互作用。这些原子只是无数“力的中心”。

但是,究竟物的本体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呢?洛采要我们用类推法来解决这个问题。物的本体若完全独立,那就不可知。我们只能由已知“推知”未知。我们之所以能直接了解自己精神的现象,全靠心灵的综合力。宇宙的实际,也须转换成精神的现象,方才可知。

洛采以为原子也是有生命的,不是死的。这里面有莱布尼茨的许多影响。实在有种种等级;人的心灵代表最高一级,其余的依次递降下去,就是最低等的物质也有心灵的生活。

二、洛采之后

洛采以后,德国的新唯心主义思想家有哈特曼,费希纳,心理学家温德,都属于这一派。现存的老将奥伊肯,反对理智主义与自然主义,鼓吹精神生活,颇能替近代宗教运动添一个理论的基础。

三、英国唯心主义格林

在英国方面,格林的《休谟哲学导论》和《伦理学导言》新唯心主义的开山著作。格林是一个热心改良社会的人,做了许多社会服务的事业。

当达尔文的进化论引起许多激烈讨论时,格林正当壮年。1860年6月30日,牛津大学辩论进化论的大会——生物学史上最有名的一场舌战——,格林也在座,他那时还是大学学生。

对这种自然主义的人生观,他总觉得不满意。人不单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他有自觉力。人是那普遍心灵的一个影子,有欲望与情感。但人的欲望与禽兽的冲动不同,人能把冲动化成他自己的,变成自觉的,使欲望变成意志。人的特点就在于他能想像一个胜于现在的境界,并且力求达到那个境界。

四、布拉德雷

1.生平与著述

格林英年早逝,英国后起的新唯心论派的哲学家,要算布拉德雷最重要。他的哲学最不好懂,有人叫他做“近代哲学的芝诺”。他的名著叫做《现象与实在》。在这部著作中,他提出,本体是绝对的,完全的,无欠缺的。人类平常的经验知识,都只是片面的,不完全的知识。

绝对的本体是贯通的,和谐的,无所不包的。我们的经验知识,只是那大本体的一个具体而微的部分;虽不完全,却非虚幻,也可以算是一个小本体。我们单靠思想知识,不能完全获知绝对的本体。只有直觉,只有直接的感觉,可以使我们领略本体的大意。

2.绝对唯心论自从布拉德雷以来,这一派不再模糊地叫“新唯心主义”,而是获得一个新名称“绝对唯心主义”或“绝对唯心论”。也叫“客观唯心论”,何以又叫做“客观唯心论”呢?因为他们一方面接受休谟与康德的经验主义和唯心主义,一方面又想拿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来代替新兴的进化论。绝对本体是可知的,却又不完全可知。

人心的作用,能把散漫的感觉与经验,组织成一个宇宙;这个宇宙虽不完全,却非纯粹主观的,因为人人都有一个大同小异的宇宙;既然人人都有,互相印证,所以说是客观的。

这个宇宙,这个宇宙观,是进化的。靠着知识科学的进步,由孩童的宇宙转变到大人的宇宙,由常人的宇宙转变到科学家、哲学家的宇宙,由不完全的宇宙转变到比较完全的宇宙,这种转变就是进化。

布拉德雷的思想中混杂着康德和黑格尔两种有冲突的哲学,康德在绝对本体和人能认识的现象间划下不可逾越的鸿沟,黑格尔则坚持认为这条鸿沟不存在,所以,布拉德雷对本体的界定很矛盾:绝对本体可知,但又不能全知。布拉德雷的绝对唯心论既非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他还挣扎在两种对立思想的交界处。

3.鲍桑葵

这个学派,在五十年中,可算是大陆上“正宗”哲学的传人。他的势力在英美都很大。英国大师是鲍桑葵,是新唯心主义的主要代表。他的哲学还沉浸在黑格尔主义之中,虽然也谈到经验,但还远远不是能够得到准确验证的经验,而只是情感经验,他的哲学基本上还是以黑格尔哲学和浪漫主义为主要的思想来源。

4.美国唯心主义罗伊斯

美国绝对唯心论的大师是罗伊斯,主要著作有《哲学的宗教方面》《近代哲学的精神》《世界和个人》等。梯利教授在他的《哲学史》里略举属于这一派的美国哲学家,竞有二十人之多。但马文教授在他的《欧洲哲学史》里说:哲学史家指出,科学与这种少人问津的书生学说,分道扬镳了。

也许将来科学会同他合流;但目前,这一运动虽然声势浩大,却只能说是欧洲哲学思潮的一个回波,不算主流。

绝对唯心论的时代,新思想还没有完全成型,旧学说也没有完全退出哲学舞台,新旧交替之际,思想家们的脑子里有太多矛盾和不协调。绝对唯心主义还在留恋成体系的德国唯心论,还舍不得同它决裂,接下来我们要讲的唯意志论正是这种同唯心主义决裂的思想流派。

第三章尼采哲学

人们通常不在唯意志论这个思想上严格区分尼采和叔本华,他们也都以“人生哲学”而出名,不过他们有一个明显区别:叔本华重视经验,而尼采则很少谈经验。尼采很少像叔本华那样为了证明一个观点引用许多经验,再根据一系列经验来归纳出结论。尼采批评叔本华的学院气,但是,他确实轻视了事实经验。

一、乐观主义的唯意志论

尼采也是浪漫主义的产儿。他接受叔本华的唯意志论,而抛弃了他的悲观主义。叔本华说的意志,是求生的意志;尼采说的意志,是求权力的意志。生命乃是一出争权力的大戏:在这出戏里,意志唱的是主角,知识等等都是配角。而生命最终争取到的,就是昂扬向上的生命权力。

二、超人

真理之所以有用,只是因为它能帮助生命,提高生命的权力。生命的普遍法则是:各争权力,优胜劣汰。生命的最高目的是造成一种更高等的人,造成“超人”。战争是自然的、不可避免的;宁静和平是无生气的表现。为了实现超人社会,我们应该打破一切慈悲爱人的训诫。叔本华最推崇慈悲,尼采则反驳说,慈悲纵容弱者、压抑强者,是社会进步的最大仇敌,他的乐观主义发挥到一种极致,不容忍任何文文弱弱的思想观念。

三、强者哲学

尼采反对当时最时髦的一切民主主义学说,理由很简单,这些虚假论调压抑生命,限制生命去争取权力。生命是竞争的,竞争的结果自然是强者的胜利。强者贤者的统治是自然的、理所应当的;一切平民政治的主张:民权,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都是反自然的。不平等是普遍法则,争平等则是时人妄想。尼采为了宣扬自己的强者哲学,不惜曲解进化论,借自然之威为自己的哲学作证明。

四、反基督

尼采大声疾呼,极力反对古代因袭下来的道德与宗教,尤其是基督教。传统道德是奴隶的道德,基督教是奴隶的宗教。传统的道德要人爱人,庇护弱者劣者,束缚强者优者,这难道不是道德吗?基督教及一切宗教也是如此。基督教提倡谦卑,提倡无抵抗,提倡悲观的人生观,扼杀生命力,更是尼采所痛恨的。

五、重新估量一切价值

尼采本是一个古典语文学家,他在巴塞尔大学做古典语文学的教授。

他一生多病,也是“弱者”之一!他的超人哲学虽然带着一点“过屠门而大嚼”的酸味,但他对传统的道德宗教,进行肆无忌惮的批评,“重新估量一切价值”,无破不立,思想强劲,的确有很大的破坏功劳。

第四章演化论哲学

一、达尔文

1.达尔文和《物种起源》

1872年第六版的《物种起源》是最后修订本。达尔文在这一版的第424页里,加了几句话:前面的几段,以及别处,有几句话,隐隐地说自然学者相信物种是分别创造的。有许多人说我这几句话不对。但我不曾删去,因为保存它们可以记载一个过去时代的事实。此书初版时,普遍的信仰确是如此的。现在情形变了,差不多每个自然学者都承认演化的大原则。

当1859年《物种起源》出版时,赫胥黎在《泰晤士报》上作了一篇有力的书评,最末一节说:达尔文先生最忌空想,就像自然最怕虚空一样(“自然最怕虚空”,一则谚语)。他辛勤地搜求事例,就如同宪法学者搜求例案一样。他提出的原则,都可以用观察与实验来证明。

他要我们跟着走的路,不是一条用理想的蜘蛛网丝织成的云路,乃是一条用事实砌成的大桥。那么,这座桥可以使我避开许多知识界的陷阱;把我们引到一个远离陷阱的地方,那是妖艳动人却不生育的魔女——指的是终极原因——设下的陷阱。

古代寓言里说一个老人临终前,嘱咐他的儿子:“我的儿子,你在这葡萄园里尽情挖掘吧,园子里有宝藏。”他按照老人的话,把园子都挖遍了,还是找不到什么宝藏,不过倒把园地锄遍,那年的葡萄大丰收,他们也发了财。

这一段话最能形容达尔文演化论的真正精髓所在。他对思想史的最大贡献,就是开辟出一种新的实证论精神,任何问题最终都要拿到经验事实面前验证,需要详实的证据。他打破了追求所谓“终极原因”的方法,使我们能够从实证的角度来解决生物学的根本问题。

二、自然科学背景

1.顽固的灾变论传统

十六七世纪以来,物理科学进步了,欧洲学术界渐渐知道注重个体的事实与变迁现象。三百年的科学进步,给我们揭示了一个变动的宇宙,让我们形成一种万物皆变的宇宙观。但关于生物、心理、政治等方面,“物种不变”的观念仍然独占优势。偶尔一两个特别有见识的人,如拉马克,又不彻底。

达尔文同时的地质学者,动物学者,植物学者,都不曾打破“物种不变”的观念。最有名的地质学家莱尔——达尔文的好友——,又何尝不知道地球历史上一个时代又一个时代的生物?但他们总以为每一个地质的时代的末期必定有一个大毁坏,把一切生物都消灭掉;然后再重新开始,创造许多新物种,他们始终没有打破传统观念,宗教的创世论观念。

2.反驳神创论

达尔文不但证明了“物种”是变化的,而且指出“物种”为什么会变化又如何变化,这种思想上的大革命在哲学上产生了几种重要的影响。最明显的是打破有意志的上帝观念。如果一切生物都能随时改变和淘汰不适应生存竞争的变异,求取适应环境的变异,才能适应环境,那就用不着有意志的主宰来预先计划、限定。况且生存的竞争很残酷;若有一个有意志的主宰,为何生物界还会有这种惨剧呢?

当时的大植物学家亚萨·格雷始终坚持上帝主宰的观念。达尔文曾答复他:我看见一只鸟,想吃它,就开枪打死了:这是我有意做的事。一个无罪的人站在树下,触电而死,难道你相信那是上帝有意杀了他吗?有许多人竟然相信,我不信。如果你相信这个,我再问你:当一只燕子吞了一个小虫,难道那也是上帝命定燕子应该在那个时候吞下那只虫子吗?

我相信触电的人和被吞的小虫是同样的例子。如果人和虫子的死都不是命定的,为什么我们偏要相信他们的“种”生来就是有意设计好的呢?

三、基本观念和对哲学的影响

达尔文的学说在这五十年中,逐渐得到证实与修正,这都是五十年来科学史上的材料越来越丰富的缘故,我不必在这里详说了。我现在单说他的演化论的基本观念以及在哲学思想上的影响。

1.基本观念

达尔文的主要观念是:“物种起源于自然选择,只有生存竞争里最适宜的种族才能保存下来。”

他的几部书只是用无数的证据与事例来证明这个大原则。在哲学史上,这个观念是一个革命的观念;单单书名——《物种起源》——把“物种”和“起源”连在一块,已经是革命的表现。

因为自古代以来,哲学家总以为“物种”是不变的,一成不变就没有“起源”了。例如一粒橡子,渐渐生根发芽,不久满一尺,接着长成小橡树,最后长成大橡树。这虽是很大的变化,但变来变去还只是一株橡树。

橡子不会变成鸭脚树,也不会变成枇杷树。千年前如此,千年后也还如此。

这个变而不变之中,好像有一条规定的路线,好像有一个前定的范围,好像有一个固定的法式。这个法式的范围,亚里士多德叫他做“哀多斯”,译作“形式”。中古的经院学者译作“斯比西斯”,正译为“种”。这个变中不变的“种”的观念,成为欧洲思想史的唯一基本观念。

学者不去研究变的现象,却去寻找现象背后的那个不变的东西。变化的、特殊的、个体的,都受人轻视;哲学家很骄傲地说:“那不过是经验,算不上知识。”真知识必定只追求不变的法则,追求那固定的种类,追求终极原因。

这就是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即终极原因,也叫第一因,只是哲学家们从未质疑过,这种终极原因能验证出来吗?如果能,怎么验证,具体步骤是什么;如果不能验证,如何获得他人共识,又怎么可能是真理?

四、赫胥黎

1.著述的主题:不可知论

这种怀疑的态度,五十年来,影响了无数的人。当我们这五十年开幕时,“不可知论”还是一个新名词;从1888年到1889年,还有许多卫道的宗教家作论攻击这种“破坏宗教的邪说”,所以赫胥黎不能不正式反驳他们。他那年作了四篇关于不可知论的大文章:一、《论不可知论》,二、《再论不可知论》,三、《不可知论与基督教》,

四、《关于灵异事迹的证据的价值》。

此外,他还有许多批评基督教的文字,后来编成两厚册,一册名为《科学与希伯来传说》,一册名为《科学与基督教传说》。这些文章在当日思想界有破旧立新的很大功劳。

2.科学证据战胜神学启示基督教在十六七世纪时,势力煊赫,影响力还很大,能用权力压迫当时的科学家。伽利略受了刑罚之后,笛卡尔就赶紧把他自己的“宇宙论”

毁了。从此以后,科学家往往避开宗教,不敢同它直接冲突。

他们说,科学的对象是物质,宗教的对象是精神,这两个世界互不侵犯。三百年来科学家忍气吞声地“敬宗教而远之”,所以宗教也不侵犯科学的发展。

但是到了达尔文,演进的宇宙观首先和上帝创造的宇宙观起了一个大冲突,于是三百年来互不侵犯的两国就不能不宣战了。达尔文的武器只是他三十年中搜集来的证据。三十年搜集的科学证据,打倒了两千年尊崇的宗教传说!这一场大战的结果,证据战胜了传说,遂使科学方法的精神大白于天下。

赫胥黎是达尔文的作战先锋(因为达尔文身体多病,不喜欢纷争),从战场上的经验里认清了科学的唯一武器是证据,所以大声疾呼把这个无敌的武器提出来,叫人们认清事实证据是思想解放和思想革命的唯一工具。

自从这个“拿证据来”的喊声传出以后,世界哲学思想就不能不来个根本的革命,——哲学方法上的大革命。于是十九世纪前半叶的哲学实证主义就一变而为十九世纪末期的实用主义了。

3.演化论的怀疑主义宣言

1860年9月,赫胥黎最钟爱的儿子死了,他的朋友金斯莱写信安慰他,信上提到人生归宿与灵魂不朽两大问题。金斯莱是英国文学家,很注意社会改良,他的人格令人敬佩,所以赫胥黎也很诚恳地答复了他一封几千字的信。这信同时也是怀疑主义的正式宣言,我们摘译几段如下:我并不否认,也不承认灵魂不朽。我拿不出什么理由来相信它,但是我也没有法子否证它。……我相信别的东西时,总要有证据;你若能给我同等的证据,我也可以相信灵魂不朽的话了。我又何必不相信呢?比起物理学上“能量不灭”的原则来,灵魂的不灭也算不上什么稀奇的事。

我们既然知道一块石头落地含有许多奇妙的道理,决不会因为一个学说有点奇怪就不相信。但是我年纪越大,越认得人生最神圣的举动是口里说出和心里觉得“我相信某事某物是真的”。人生最大的报酬和最重的惩罚都是跟着这一桩举动走的。

这个宇宙,到处都一样;如果我遇着解剖学上或生理学上的一个小小困难,必须要严格地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才有可能创出成绩;那么,我对人生奥妙的解决,难道就可以不遵守这种严格的条件吗?用比喻或猜想来同我谈论,是没有用的,我若说,“我相信某条数学原理”,我自己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够不上这样信仰的,不配做我生命和希望的根据。

科学好像教训我“坐在事实面前像个小孩子一样;要抛弃一切先入的成见;无论‘自然’带你往多么危险的地方去,都要谦卑地跟着走:若不如此,你就决学不到什么。”自从我决心冒险实践它的训诫以来,我才觉得心里知足与安静。……我知道,一百人之中就有九十九人把我叫作“无神论者”,或其他种种不好听的名字。照现在的法律,如果一个最下等的毛贼偷了我的衣服,我在法庭上宣誓起诉是无效的,因为无神论者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但是我不得不如此,别人可以叫我种种名字,但总不能把我叫作“说谎的人”。

这种科学的精神,严格地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就是赫胥黎说的“不可知论”。不可知论的基本精神是:除非有充足的证据,否则绝不相信未经验证的任何观念。而对宗教上的种种问题持这种态度的,就叫“不可知论者”。达尔文晚年也自称“不可知论者”。

他说:

科学与基督无关,不过科学研究的习惯使人在承认证据一事上格外慎重。我自己不信存在什么“神启”。至于死后,灵魂是否存在,各人只好自己从矛盾空泛的种种猜想里做判断了。他又说:我不能在这些深奥的问题上面贡献一点力量。万物缘起的奥秘,我们无力去解决。我个人只好以不可知论者自居了。

4.怀疑主义精神

我们读惯了老子“天地不仁”的话,《列子》鱼鸟之喻,王充的自然论,两千年来,把这种议论只当耳边风,也不觉得达尔文的议论有多重要。但在两千年的基督教权威底下,这种议论的确是革命的议论,何况他还指出无数科学的事实证据呢?

但是达尔文与赫胥黎在哲学方法上最重要的贡献,就是他们的“不可知论”。不可知论这个名词,是赫胥黎造出来的,直译为“不可知的”。

孔丘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话确是“怀疑主义”

的一个好解说。但近代科学家还要进一步,他们要问,“怎样的知,才可以算是无疑的知?”赫胥黎说,只有那证据充分的知识,方可信仰,凡没有充分证据的,只可存疑,宣称不可知,不应信仰。这是不可知论的主导观念。

五、斯宾塞

1.把生物演化论应用到社会科学领域斯宾塞也是提倡演化论的人,达尔文称他为前辈。然而他对演化论本身,没有多大贡献;他的大功劳在于把进化原则应用到心理学,社会学,人生哲学上去。

他在1860年出版了他的《第一原理》,书的前面附有一篇说明,说他接着要发表一部《哲学全书》,全书的顺序如下:一、《原理论》部甲,不可知的原理。

部乙,可知的原理。(如“力的永存”“进化的普遍法则”

等等)

二、《生物学原理》:分二册,六部。(目从略)三、《心理学原理》:分二册,八部。

四、《社会学原理》:分三册,十一部。

五、《道德学原理》:分二册,六部。

最初买预约券的人名也附在后面,其中有密尔(穆勒),达尔文,赫胥黎的名字。他这部大书出了36年(1860至1896)方才出完;中间经过许多经济困难,幸亏他比较高寿,最终完成了他这个宏愿。

2.万物演化的三阶段论

斯宾塞说万物的演化,分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积聚。

例如太阳系宇宙最初的星气,又如地球初期在星气内成的球形,又如生物初期的营养。

第二个时期是分化。

就是所谓的由“由浑而化”,例如由星气分为各天体,每一天体分为各部分,生物再分为各种构造与功能。这个分化的时期呈现一个分离的趋势,如果有一方面太偏重了,必然陷入瓦解的危险。所以须有第三个时期的安定。

安定就是调和分与合,保持一种均衡。但这种均衡的安定不能永久,将来仍旧要重新经过这三个时期的演进。

六、进化论的应用

1.在生物学上的应用

我们先看生物学上的应用。

他说,生命是内部(生理的)关系和外面部关系的互相适应。一个生物不但承受外来的感觉,发生一种变化,使他将来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更胜于未变化之前。种类上,生理变异是外部环境的影响,那种适宜的变异就得到自然的选择,就能生存了。达尔文说这是“自然的选择”,斯宾塞说,不如叫它做“最适者生存”;因为种种生理变化,虽是环境影响,却也是生物应对环境“作用”的积累渐进的结果。

2.在心理学上的应用

这个观念,应用到心理学上去,就把心的现象也看作“适应”作用。

他说,心理生活和生理生活有同样的性质,两种生活都要使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互相适应。从前的人把“意识”说得太微妙了,其实意识也是一种适应。人接受的印象太多了,不能不把它们排列成一种次序。凡是神经的作用,排成顺序以便适应外面的境地的,就是意识。斯宾塞把意识看做一种适应,这个观念后来影响了现代的新派心理学。

3.在社会学上的应用

在人心行为的方面,斯宾塞也很有重大贡献。他用适应和不适应来说明行为的善恶。刀子割得快,是“好”刀子;手枪发得远、放得准,是“好”手枪;房子给我们适当的蔽护和安逸,是“好”房子;雨伞不能遮雨,是“坏”雨伞;皮靴透进水来,是“坏”皮靴。

人的行为好坏,也是如此。有些行为没有目的,没有目的便没有好坏可说,便不存在道德问题。凡有目的的行为,都是要适应那个目的。

“我们区分行为的好坏,总是看他能否适应他的目的。”斯宾塞又拿这个观念来说行为进化;他说,幼稚的行为是不完全的适应行为;行为越进化,目的与动作的互相适应程度就越完备严密。他这种行为论,在最近三十年的道德观念和教育学说上都有不小的影响。

第五章晚近的两个哲学支流

这一章名为“晚近的两个支流”。我也知道“支流”两个字一定会引起许多人的不平。但我个人观察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的世界思潮,不能不承认达尔文、赫胥黎一派的思想是哲学界的新纪元。

自从他们提出新实证主义,第一个时期是破坏的,打倒宗教权威,解放人类思想。所以我们把赫胥黎的怀疑主义特别提出来,代表第一时期的思想革命。许多哲学史家都不提赫胥黎,这是大错的。

他们只认得那些奥妙的“哲学家的问题”,不认得惊天动地的“人的问题”!如果他们稍有一点历史眼光,就应该知道2500年的思想史中,没有一次思想革命比1860到1890年的思想革命更激烈。一部哲学史,康德占四十页,达尔文只有一个名字,而赫胥黎连名字都没有,那决不能使我心服的。

第二个时期是新实证主义的建设时期:演化论的思想侵入哲学的所有领域,实证精神变成了自觉的思想方法,于是有实用主义的哲学。

这两个时期是这五六十年间哲学思潮的两个大浪。但在这汹涌的新潮流之中,我们还可以看出一些回波,一些支派,其中旧浪漫主义的回波,我们说过了(第二章)。现在单叙最近三十年中的两个支流:一个是法国柏格森的新浪漫主义,一个是英美两国的新唯实主义。

一、法国新浪漫主义柏格森

实证主义——无论旧的新的——都信仰科学。科学家的基本信条是承认人的智慧能力。科学家的流弊往往在于过分相信理智,容易偏向极端的理智主义,而忽略同样重要的意志和情感,柏格森恰恰在别人忽视的地方,做了非常深入的探索。

所以在思想史上,往往理智的颂赞正在高唱时,便有反理智主义的喊声起来了。在旧实证主义的大本营里,我们早就看见孔德的哲学最终成了孔德的宗教。在新实证主义的大本营里,实用主义大师詹姆斯也早已提出意志的尊严向赫胥黎们抗议了(见上章)。同时法国哲学家柏格森也提出一种很高昂的反理智主义的抗议。

1.反理智主义

柏格森不承认科学与逻辑可以使我们知道“实在”的真相。科学的对象只是那些僵死的糟粕,只是静止不变的、可以推测预料的东西。在静止的世界里,没有个性,没有生命,科学与逻辑却很有用。一旦涉及运动的世界,事事物物都变化、生长、活动,——那古板的科学与逻辑就不中用了。

然而人的理智偏不安本分,非要用死法子去看待活事实;硬把鲜活的事实看作僵死的世界;硬说静止的是本体,运动的是幻象;静止的真,而变动的假。科学家的理想宇宙是一个静止的宇宙。科学的方法把流动不息的时间都转换成空间关系,都转化成数量和机械关系。这样的方法不能了解“实在”的真相。

2.直觉

柏格森说,只有“直觉”可以真正了解“实在”。直觉就是生命的自觉。这个宇宙本来就是活的,有一种向前创造的力,——柏格森称之为“生命冲力”——不断的生活,不息的创造。这种生生不息的创造,持续不断的变迁,绝不能用空间关系来记载分析,这种生命的涌动才是一种真正的时间,是“绵延”。这种真正的时间,这种“实在”,理智不能了解。只有不可言说的直觉能把握它。

3.创造进化论

柏格森也有一种进化论,叫做“创造的进化”。这种学说假定一个二元的起源:死的、被动的物质;活的、能动的“生命冲力”。生命只是这个原始冲力在物质上的作用趋势。这个原始冲力是生物演化的总原因。它在种子里,一代传一代,保留过去的经验,不断地向前创造,就像滚雪球一样,每滚一次就加上一些新的部分。

这个冲力的趋势,是多方面的、不定的、不可捉摸的。生命冲力在各个方面,时刻都在改变构造,造成形体上的变异;变异到很显著时.就成了新种类。它造成的结果,虽很歧异、五花十色,其实也只遵循一种单一倾向,即生命的冲力。

二、两个例子:眼睛和铁屑桶的比喻1.眼睛的进化我们拿动物的眼睛为例。从一只苍蝇的眼到人的眼,构造繁简不同;但每一种动物的眼自有其统一的组织;各个部分虽然很复杂,但都有一个单一的“看”的作用。机械论的生物学者只能用外部环境的影响来解释这一副灵妙繁复的机器是如何逐渐形成的,但他们不能说明为何眼睛的各个微细部分能够协调呼应。

至于目的论者用一个造物主的意志来解释,就更不能令人满意了。柏格森用原始的生命冲力来解释;因为有“看”的冲力,看的冲力在物质上起到一种单一作用,单一的作用自然产生统一协调的构造。生命冲力扩展的范围越大、深入的程度越深,眼睛的构造也就越精密。但每一个构造——从最低等到最高等,——各自都是一个统一完备的组织系统。

2.铁屑桶的比喻柏格森又用一个很浅近的比喻来说明演化的过程。假如我们把一只手伸到一桶铁屑里去,伸到一个地位,挤紧了,不能再进去了;那时铁屑自然挤压成一种固定的形态,这种固定的形式,实际上就是伸进去的手和手腕静止下来的形态。假如我们看不见伸进铁屑桶的手,那么,我们一定会想出种种借口来解释铁屑的形态:有些人说,每一粒铁屑的位置只是四周铁屑运动的结果,这是机械论;有些人说,这里面肯定存在一个目的计划,这是目的论。但是我们要说明的是一系列不可分析的动作,手伸进铁屑的动作。这个动作所达到的地方,铁屑起到一种消极的阻力作用,当两者达到均衡,就形成手和铁屑僵持不下的静止状态。眼睛的演化正是如此。

3.评价

柏格森批评机械式的演化论,眼光独到。但是,他的积极贡献,却仅仅来自一种盲目的冲动。五十年来,生物学对哲学的贡献,只有“适应环境”这个观念。这个观念在哲学界的最大作用,并不在于解释机械论思维,而在于指出积极的、创造的适应力,而这也正是人类应当努力的方向。

所谓创造的适应,并不局限于只依靠理智的作用,更不依赖形式化的数学方法。近代科学思想早已承认“直觉”在思维上的重要位置,只是,不能用实验来验证“直觉”以及它的功能,终究是个缺陷,直觉还是不能摆脱“假设”的嫌疑。

大到科学发明,小到日用推理,都不是仅凭形式逻辑或机械分析就包办的。根据经验的启示,从鲜活经验里涌现出来的直觉,是创造性智慧的主要成分,但这不等于说,我们试读近代科学家像法国彭加勒的《科学与假设》,和近代哲学家像杜威的《创造的智慧》,就能明白柏格森的反理智主义近于“无的放矢”了。

三、英美新唯实主义

1.主要代表人物

最近实用主义的态度虽然早已脱离主观唯心论的范围,但他把经验当作一种适应,把真理看作假设,把知识看成工具,把证实视为真理的唯一标准,都带有很浓厚的唯名论色彩。英国一派的实用主义——席勒的人本主义,——染的唯心论的色彩更多。

在这个时候,英国、美国的新唯实主义的兴起,自然是很可以注意的现象。英国方面,有罗素等;美国方面,有霍尔特,马文等。霍尔特和马文等六位教授在1910年发表了一个联名宣言,名为《六个唯实论者的第一次宣言》;1912年又出了一部合著的书,名为《新唯实主义》。

2.对共相实在性的三种解答

近年最后一个学派是新唯实主义。“唯实主义”的历史长的很。中古时代,哲学家争论“共相”的实在性,就产生了三种答案:一、名相的实在,是在物之先的;未有物时,先已有名相了。这一派名为柏拉图派唯实论。

二、名相不能超于物先;名相即在物之中。这一派名为亚里士多德派唯实论。

三、名相不过是物的名称;不能在物之先,也不在物之中,乃是有物之后方才起的。这一派名为唯名论。

3.近代的唯名唯实之争

中古以后,哲学史上的纷争总离不开这三大系的趋势。唯名论又名“假名论”,因为它不承认名相是实在的,只把名相当作人为的称谓。

《杨朱篇》说“名无实,实无名。名者,伪而已矣。”所以,唯实论其实承认名相真实,而唯名论则是“无名论”。

英国一系的经验哲学大多是唯名论的代表;大陆理性哲学是唯实论的代表。所以极端的唯心论出自英国经验学派,而大陆理性派的大师笛卡尔则是一个唯物论者!这种怪异的事实,我们若不明白中古以来唯实唯名分歧的背景,是不容易理解的。一、马文:知识的对象到底是什么1.“心”与知识的对象我们先引述新唯实主义者的第一次宣言来说明新唯实论的意义。

他们说:

唯实论主张:有没有物与认识无关;能认识与否,能经验与否,能感觉与否,都与事物存在与否无关;有没有物,并不取决于这种事实。六个唯实论者之中,马文教授于1917年出了一部《欧洲哲学史》,书的末篇第七章专论新唯实主义。我们略采他的话来说明这一派的历史地位。

马文说:“知识的直接对象是心的呢,还是非心的呢?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呢?”

针对这个问题,共有四种答案:

一、笛卡尔以来的二元论者说,科学能推知一个物的(非心的)世界。

二、不可知论的现象主义者说,科学只能知道五官所接触的世界,此外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三、唯心论者,包括主观唯心论者和客观唯心论者,彻底推翻二元论,根本不承认有什么超越经验的物质世界。

四、新唯实论者说我们必须跳过笛卡尔,跳过希腊哲学,重新研究什么是“心的”“精神的”,重新研究知识与对象的关系。新唯实论者批评前三派,共有两大理由:第一,笛卡尔的二元论和他引发的主观主义,有了三百年历史的试验,结果只是不能成立的种种理论,仍旧不能解决笛卡尔当时提出的“心物关系”的老问题。这一层,我们不细述了。

第二,这种二元论和他对“心的”的见解,都从希腊思想里出来的。希腊思想假定两个重要观念:一个是“本体”观念,一个是“因果”观念。这两个观念,在近代科学里都不存在了,所以我们现在应该用现代科学作根据,重新研究什么是“心的”“精神的”。

2.取消心物关系问题

心与物怎样相互作用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不会把它们看作互为因果的两种本体,只须找出两个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这些关系都可以用实验研究寻找出来,都不需要用空想的理论去辩驳。这些关系都是可以观察的,并不是什么不可知的本体。这样一来,心物关系的老问题就全没有了。

二、驳斥两个观念

数学因果观念

这第二层,的确很重要,我们引马文的话来说明:自从伽利略以来,科学渐渐脱离“原因”的观念,渐渐用数学上的“函数”的观念来代替。……例如圆周之长,就是半径的函数,圆半径加减时,圆周同时有同等程度的加减;又如杠杆上的压力,就是杠杆定点的函数。……函数只是数学上用来表示同等互变的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科学进步以来,所谓“原因”都变成这种函数关系:我们研究自然越精确,这些函数关系就越明显,野蛮幼稚的思想里那种“原因”和“力”越不容易见效。“自然”成了一个无穷复杂的蛛网,蛛丝就是数学所谓的“函数”。

依科学看来,物之所以成物,之所以有它的特别作用、特性,全因为它的构造。假如我们还要问什么是构造,科学说,构造就是组织,就是各部分间的关系。这个太阳系的宇宙之所以如此运行,之所以有它的特性,全是因为它的组织结构。

吹烟成圈,吹笛成音……都只是指出,事物的本性不过是其构造的假象。近代科学渐渐地抛弃“本体”观念和搜求本体的意志了。化学家也渐渐知道,他的所谓“原子”并不是所谓的“元素”,只是组织不同的物质。

三、马文论“心”:生物学的解答马文又说新唯实主义者论“心”的主张:人心并不是一个最后的、不可分析的东西,也决不是一个本体。

心有一个构造,现在渐渐研究出来了。心有各部分,因为疾病可以损害一部分,而不能损害别的部分;教育可以改变一些部分,而不能改变另一些部分。……至少有一部分已经有了说明了。

1.生物学的说明

这种说明的内容,大多是生物学的说明。我们的肢体配合我们的环境,我们的心也是如此。我们的肢体是遗传的,心的特性也是遗传的。我们的筋力正适合做种种伸缩运动,我们也有冲动,愉快,欲望等等来引起相当的筋力伸缩。心的某种特性多用了,那种特性就会格外发展;不用他,他就萎弱了。

2.神经生理学的说明

总而言之,神经系统的生理学渐渐地使我们明白心的作用,心的发展,心的训练。科学研究心越进步了,心和物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了,一直以来的心物二元论也就越显得没有道理了。

关于“知识”的作用,新唯实论者也认为就一种“关系”。他们也受到生物学的影响,把这种关系看作“生物的一种反应”。

马文说:

知识这件事并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作用,它不过是这个世界里的一件平常事实,正和风吹石落一样;它也很容易研究,正和自然界里的一切复杂事实一样。……知识不过是一种复杂的行为,复杂的反应。……我们的神经系统不适于应付整个世界,我们所有那些生成的或学来的反应,自然很不完全。错误就是这种不完全的反应。

以上述新唯实论者的基本主张。

3.新唯实论的局限

他们对历史上因袭下来的“哲学家的问题”,虽不像实用主义者干脆“不了了之”,但他们的解决办法的确也很精到。但我们看新唯实论者的著作,总不免有一种失望情绪:他们到底还是跳不出那些“哲学家的问题”的圈子。

四、罗素:哲学方法论必须是科学的哲学的科学方法论他们自命深得科学方法的精髓,自以为自己的哲学建筑在科学方法之上;然而他们所谓“哲学的科学方法”究竟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英国的唯实论者罗素说得最多,我们请他来答覆,罗素在《哲学的科学方法》里,曾说:第一,一个哲学的命题必须是普遍的。它一定不能谈论地球上的事物,也不可谈论这个太阳系所处的宇宙,更不可谈论空间和时间的任何部分。……我主张的是:有一些普遍的命题可以适用于一切个体,例如逻辑学命题。……我要提倡的哲学可以叫做“逻辑原子论”,或叫做“绝对多元论”,因为它一方面承认存在多种多样的事物,另一方面又否认由许多事物组成的全体。……第二,哲学命题必须是先天的。一个哲学命题一定不能用经验上的证据来证实,也不能用经验证据来否证。……无论这个实在世界是怎样组成的,哲学说的话始终为真。假如我们用这两个标准来评价哲学,那么,几千年来就不曾有哲学。况且他们的“科学方法”,也实在是奇怪得很!

五、逻辑的适用范围

罗素说哲学同“逻辑”无别,而逻辑只管两部分的事:1.普遍原理。逻辑只管一些普遍原理,这些原理可用于事事物物,而不必举出某一物,某种谓词,或某种关系。例如:“假如X是A类的一员,而所有A类的各员都是B类的一员,则X是B类的一员,无论X,A,B是什么。”

2.逻辑形式。

它只负责分析“逻辑形式”,列举实例。这种形式,就是命题的所有可能的种类,各种分离的组合的事实,各自归类的分子。这样去做,逻辑就给我们提供了一本清单,列举种种“可能”,列举种种抽象的假设。现在先不说这样缩小哲学范围是否正当。

六、逻辑的任务

1.普遍原理来自经验证据

我们要质疑,如果科学不过问“经验证据”,又从哪里得来那些“普遍原理”?他们说,必须用分析。然而分析是很高等的知识运用层次,是经验知识进步到很高程度的时代产物,并不是先天的。人类从无数“经验证据”才获得今日的分析方法,得到今日许多“逻辑规则”,我们怎么能说“哲学命题不能用经验证据来证实或否证呢”,这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吧?

2.怎样把哲学应用到人生问题上

观察我们这个时代的要求,不能不承认今日人类的最大责任与最迫切的需要就是把科学方法应用到人生问题上。然而罗素的“哲学的科学方法”却说哲学命题“切不可谈论地球上的事物,也不可谈论空间或时间”。依他所说,哲学就只有一些空洞的形式,“可以适用于一切个别事物”。

假如人生社会的问题果然能有数学问题那样简单划一,假如几个普遍适用的逻辑规则,例如“X=A,A=B,所以X=B”,如果这个逻辑规则真能解决人生问题,我们也可以跟着罗素走。但这种纯粹“形式的哲学方法”,斯宾诺莎在他的《笛卡尔哲学原理》和《人生哲学》里早已用过而失败了。罗素提倡这种运用科学方法的哲学,然而他近几年谈到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不再只依靠“不谈论地球上的事物而可以适用于一切个别事物”的先天原则了。

七、罗素的个人主义气质

罗素在牛津大学演讲《哲学的科学方法》时,正是1914年;那年欧战开始,罗素的社会政治哲学也开始了。我们读罗素的政论,读他反对国家主义与共产主义的言论,处处可见罗素哲学方法的影子。那个影子是什么呢?就是他的个人主义天性。

他反对强权,反对国家干涉个人自由,反对婚姻制度,反对共产主义,反对国家社会主义,所有这些都只是他个人主义天性的表现。他的哲学,“逻辑原子论”或“绝对多元论”“一方面承认事物的存在是多样的,另一方面又否认由许多事物组成的全体”,其实这只是他的个人主义的哲学方式。与其说罗素的哲学方法产生个人主义的政治哲学,不如说他的个人主义天性影响了他的哲学方法。

同一个数学方法,哪位哲学家只看见数学“只认全体不问个体”,——康德;哪位哲学家虽然看见数学“只认形式不问内容”,却始终只承认个体而不承认由个体组成的全体,——罗素。这种表面上的矛盾,其实骨子里就是个人天性的区别。

八、小结

对新唯实主义,我们总结:他们想用近代科学的结果来解决哲学史上流传下来的哲学问题,不得不让人佩服他们的雄心;但是极端地重分析而轻综合,重“哲学家的问题”而轻“人的问题”,甚至像罗素说的那样,不许哲学谈论地球上的事物,不许拿经验证据来证实或否证哲学命题,这就太依赖个人资质,而不能代表时代的哲学。

第六章政治哲学

放任主义

一、政治哲学的三大变迁

这五十年中的政治哲学很有几个重大的变迁:一、从放任主义转变为干涉主义;二、从个人主义国家观转变为集体主义国家观;三、从一元主权论转变为多元主权论。(以下是高一涵先生代作的)。

二、贝尔克

按照贝尔克所说:自1848年到1880年是放任主义盛行的时代。

放任主义有两层意思:

对内,把政府活动的范围缩到最小的限度;对外,实行自由贸易的政策。

三、斯宾塞

这时斯宾塞有两部代表个人主义的最重要著作问世:一是《社会的静力学》(1850),一是《个人与国家》(1885)。但是放任主义的命运似乎已经走到穷途末路了。

国家主义

文学家如卡莱尔,罗斯金等,都想把社会的生活放在伟人的领导和军政组织之下,这种理想就是放任主义的对头。自1870年福斯特颁布国家干涉教育的条例,1880年格林在牛津讲演《政治义务的原理》。1880年以后,社会主义盛行。激烈的社会主义者,如马克思一派极力主张阶级斗争,主张国家必须排除侵犯个人自由的障碍。稳健的社会主义如英国费宾斯,又极力主张改革。这两派的主张虽然不同,但有一个共同之点:都想把经济生活完全放在国家或社会的支配之下。

贝尔克说得好:

1864年,所有不信任国家的人都是正统派,所有信任政府干涉的人都是异端;到1914年,所有信任国家的人都是正统派,而所有趋向无政府主义的人都成了异端。这是从放任主义转变为干涉主义的明证。

一、个人与国家

个人主义大概都以为国家只是孤立的个人集合体,在个人之外不能不注重群体结合。边沁一派虽然赞成工会,但他们只承认工会是达到个人自由竞争的一种方法。近五十年来,学者对群体的观念和从前很不同。

近来的学者如贝尔克、柯尔、福莱特等都认定国家的基础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群体、团体或社群。这些社群,正如丝丝相扣的网子,这条线连到那条线,没有一条线不与别条线发生关系。

福莱特在他的《新国家》中说:

十九世纪的法理学(如个人权利,个人契约,个人自由之类)都是建立在孤立个人的旧观念上。他的著作,就想打破这种个人观念的谬说,极力说明社群的意志和感情。他的平民政治就是在互相关联的个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二、联群的个人

1.贝尔克

如果我们要是现在的个人主义者,我们就是联群的个人主义者。我们的个人正在结合成群。我们不要再做《个人与国家》的书,只做《联群与国家》的书。现在联邦主义盛行,一般人都以为单一国享有唯一主权,这是一种错误的见解,跟生活实际不相符。我们认为,每个国家多少总还是联合的社会,包括许多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教会,不同的经济组织,每个团体都可以行使对团员的支配权。

联合主义的感情异常普及。新社会主义已经丢开独受中央支配的集权主义方法,在行会名义之下结成社群。它承认国家是生产工具的主人,要求把工具的使用权托付给各种同业行会管理之下;想教国家来鼓励文化,要求由行会管理经济生活。

2.柯尔

柯尔也这样主张。他想打破以个人为单位的代表制,改为以职业团体为单位的代表制;想打破国家集权学说,代以行会集权的学说。所以现在的国家是联合而成的联邦国家,现在的文明是社群产生的文明;从前个人主义者心目中赤条条的个人,早已不在当今政治哲学家的心目之中。(以上是高一涵先生作的,以下是张慰慈先生作的。)三、两种主权论现今政治哲学方面最重要的争点就是主权论。

主权论的学说共有两种:一元说的和多元说的主权论。

1.一元主权论首倡者布丹

一元主权论由布丹首创。封建时代末期,欧洲时局纷扰动乱,贵族与贵族争,贵族与国王争,国王又与教皇争,社会纷乱现象达到极点,人民生命财产毫无保障,国家差不多陷于无政府状态的危险境地。

所以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君主出来,才能救人民于水火,拯社会于沉溺。国王权力扩张,实在是当时的社会需要。专制君主政体最先在法国实现,所以阐释新制度的学说也发源于法国。

2.一元主权论

一元主权论是一般政治学者早已承认的学说,它把主权看做国家至高无上的统治权。依据一元论的学说,国家是社会的政治组织,有强制执行其意志的权力。那强制执行的权力就叫主权,就是政治组织的根本基础。

这一种政治组织的特质有四种:

一、有一定的土地,在此之内,国家对各种人民或人群均有绝对权力。

二、统一——在一国之内,只有一个主权。

三、主权是绝对的,无限制的,不可让弃的,不能分割的。

四、个人自由发源于国家,由国家保障。主张一元说的学者,总是极力强调国家对人民或人群的直接绝对的支配权力。

他们说:

无论在什么地方,一元总是比多元先被发现。所有的多元都来自一元,归纳于一元。所以要有秩序,就必须把多元置于一元之下。如果一元没有管理多元之权,引导多元达到其目的,多元的公共事业就不能做起来。统一是万物的基础,所以也是各种社会生存的基础。

民主主义

民主主义发展以后,人民对主权的态度,虽经历一次改变,但一元主权论的根本观念仍旧存在。十八世纪以后的主权论只不过用“人民”这个名词代替了“君主”。不过那时所谓“人民”也决不是包括全体人民,只是中等社会以上的人民;所谓民权、民意也只不过是中等社会人的权利、意志。中等社会阶层因为工业革命而得到财产,又因为财产所有权而得到政权。他们有了金钱,什么事都容易做到。

在各国政府里,这一阶级的人占据极优越的地位,所以他们的目的只是维持社会秩序,保有自己的社会政治地位。方法就是把国家抬高,把法律看作人民的公共意志,把主权当作国家的政治基础。

但是近年来,社会上的情形又不同了,劳工阶级、无产阶级都要求社会给他们公平待遇;但是国家法律,差不多全是为中级社会而设的法律,政府机关也在社会中层人民手中,劳工阶级和无产阶级确实不能依靠社会上固有的学说、制度,来达到他们所要求的“公平”,所以一元主权论就遭到一部分人民的攻击。

多元主权论

主张多元主权论的健将要推法国的狄格和英国拉斯基两个人。他们绝对不承认国家是社会中至高无上的组织,决不是高出其余组织之上。他们说:人民在社会之中,组织各种各样的团体,有宗教团体,有文化团体,有社交团体,有经济团体;有教会,有银行清算联合会,有医学会,有工业联合会。凡是有利害关系之处,人民总是群聚起来,组成一个团体。

人民对种种团体,也和他们对国家同样地尽心尽力,同样地服从。照拉斯基说,这多元社会观,否认一元社会、一元国家。……凡与人民相接触的无数团体都能影响人民的举动,不过我们万不能说人民本身就因而被那种团体吞噬了。社会的作用只有一种,这种作用可以用种种方法解释,可用种种方法达到目的。

这样分析起来,国家只不过是人类社会中的一种团体。国家目的不一定就和社会的目的合拍;犹如教会的,或工团联合的目的,不一定就是社会的目的。那种团体自然有种种关系,由国家管理的团体并不因此就在国家权力之下。国家权力的至高无上完全是一种错误的想像。

在道德作用方面,教会不在国家之下。在法律作用方面,国家的至尊地位是误以为“国家就是社会”的结果。我们如果注重国家的内容,一元说的错误就显而易见了。国家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共同组织的社会,国家的至尊地位当然有种种限制:一、国家只能在其职权范围内不受外界限制;二、只有在那种未经人民抗议的职权范围内,国家才有最高执行权力。

1.政权与社会管理

除去学理方面的攻击,还有许多从事实方面攻击以一元说理论为根据的政治运动。这种种运动的目的,或者极力提倡社会各团体的权利,使之免受国家侵犯;或者想把政治管理权分配到各种职业之中,使各种职业有一定范围的自治权力;或者再用别的方法,设立一种分权的政治制度。

在英国、法国,有种种势力极大的运动,目的都是想从根本上改造现今的政治制度;改造方法或从组织方面入手,使国内各种职业、各种利益均有派出政治代表的权利,分享政治的权力;或从职权方面入手,把国家权力分出一部分,由各地方机关执行。

至于那种种运动的性质不在这一篇文章的范围内,故不叙述。

我们单把这些运动的名称列举如下:一、职业代表制度二、行政方面的分权三、地方分权的趋势

四、行会社会主义

五、工团主义

这都是从一元主权论到多元主权论的明证。(以上是张慰慈先生作的)四、工具主义的政治哲学统观这几十年的政治思想的变迁,有几点不可不做说明。

1.从放任主义到干涉主义,从不信任国家到信任国家近年来的趋势,要求国家把政治管理权分给地方,分给各种职业,这并不和“信任国家”的趋势相反。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前半期的放任主义,只是智识阶级对当时政府不满意的表示。政府不配干涉,偏爱干涉,所以弄得很糟,引起人民“别干涉我们!”的呼声。

十九世纪中叶以后,欧洲政治稍稍革新,人民干政的范围大扩张,大陆上国家社会主义的干涉政策成效大显,人民对国家的信任也渐渐增加。

但十九世纪的政治说到底还只是中等阶级的政治。

到了近几年,小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渐渐起来勃兴,团体稳固,势力成形。他们不信任建立于资产阶级之上的集权政府,而是要求一个给地方和职业分权的政府。他们的运动,并不是不信任国家,而是要求一个更能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国家;不是无政府的运动,而是一种改善政府组织的运动。

2.多元主义的政治学说,并不是个人主义的复活,乃是个人主义的修正凡是个人主义者,无论古今中外,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一方面只承认个人,另一方面也承认空洞的“大我”“人类”;他们否认的只是介于“人类”与“我”之间的种种关系,如家庭、国家之类。他们不愿意受到那些关系的束缚,所以想像出种种“天赋人权”当作反抗的武器。

一元主义的政治学说早已指出他们的谬误。一元主义说,“权利”是法律的产儿,没有社会的承认和法律的保障,哪有权利可说?一元主义的话虽有理,但不能让个人主义者心服。

多元主义的政治哲学虽然不否认个人,但也不承认个人是孤立的;多元主义不但不否认家庭国家的真实,还指出个人与人类之间存在无数“重皮叠板”的关系。你在家是一个儿子;在宗教是一个浸礼会会员;在职业方面是印刷工人会的会员,又是上海工人联合会的会员;在政治方面是国民党的党员,是妇女参政运动会的会计,又是一个中华民国的国民。你在每一个团体里,有权利,也有义务;受影响,也影响别人;受管理,也管理别人。国家不过是种种人类社会的一种,公民的权利义务不过是种种人类关系的一种。所以贝尔克说:如果我们是现代个人主义者,那我们就是集体的个人主义者。所以当前的政治问题不是斯宾塞说的“个人对抗国家”的问题,而是贝尔克说的“群体对抗国家”的问题。

3.现在的政治思想为什么不反抗“干涉主义”?

十八世纪的几块大招牌,“自由”“平等”,到了十九世纪的下半期,反而变成资产阶级的挡箭牌了。工人要求政府干涉资本家,要求取缔工厂,改善劳工待遇的立法,资本家便说这是剥夺他们营业的“自由”,便说这种劳动立法是特殊阶级的立法,是违背“平等”原则的。放任主义的政治造成了有力阶级压制无力阶级的政治!所以赫胥黎批评斯宾塞的放任主义,把他叫做“政治虚无主义”。

现代思想之所以不反抗干涉主义,正因为大家渐渐明白政治机关是为人民谋福利的一种重要工具。这个工具用得恰当,可以保障社会弱者,限制社会强暴,维持多数人民的自由,维持社会相当程度的平等。

所以,现代政府强迫儿童入学而父母不反抗,强制执行八小时工作制而工厂主不反对,禁止儿童做工而不为剥夺做工自由,抽富人所得税至百之五十以上而不为不平等。所以现代的政治问题不是如何限制政府权限的问题,而是如何运用这个重要工具来谋求最大多数人的福利的问题。所以,我们与其沿用容易遭人误会的“干涉主义”,不如改用“政治工具主义”。

实用主义的政治哲学

一、公义即权利

今天所要说的,是西方政治哲学的“权利”观念。换一句话说,就是“公义”。但是我们今天不用“公义”二字的原故,是“公义”二字,在政治哲学上用得太宽泛,所以用“权利”替代。权利就是“公义”,讲“公义”

必先从权利着手,这一层是与政治哲学上相关的地方。“权利”本是法律名词,用在一个人上或一个团体上,施行或应用,全是法律和政治学上的权利观念。如果就个人应有的权利来说,就涉及道德。

很难对权利的观念下一个准确的解释。但它至少含有两层意义:一、权利,绝不是某个阶层单独占有的。

二、权利,也不能由某种更高的阶层施予。

某种阶级和某种地位所独占的权利,是一时权利,过此时代,仍然没有。至于在上的人给予的恩惠,全以高高在上者的意志为转移,随时给予,随时收回。权利不是这样。

照权利观念的进化说,无论什么人都不能侵犯权利,也不能收回,它是人人应有,谈不上取予。不管地位高低,金钱多少,年岁大小,性别或宗教信仰。

所有人都有生命的权利,在社会上不能无故受他人的残害或侵犯。若有残害或侵犯,社会就要惩罚侵犯权利的人。人人对自己的名誉,就有一种权利。不能无故受人损毁,有人传播无根据的谣言,败坏他人名誉,社会就会制裁败坏他名誉的人。个人名誉的权利,是他人不得无故损毁的。但是个人要求别人看得起他,尊敬他,这不能算是权利,这是私人交际和道德。不能因为别人不恭敬他,藐视他,就要求法律干涉,这绝对办不到。

法律以公义为目的,公义就是法律。公义,就是尊重别人的权利。但与道德上的公义不同。道德公义无制裁;法律公义,有保障有惩罚。比如一个人在道德上想做好人或恶人,别人不能干涉。法律上的公义,则含有“不能不”“不得不”之意。

二、英国权利观念的三个层次

英国政治史,是争权利的历史。他们所争的权利,可分为三种:一、生命的权利;二、财产的权利;三、法律上公平审判的权利。

生命的权利,是个人完全拥有他的生命,不能无故被他人侵害。

财产的权利,个人财产不能随便遭到损坏或侵夺。就是国家征收租税,也是要经过人民选出来的代表议会通过后,方能按数征收。

第三种权利,如果没有法律上公平审判的权利,前二种是没有保障的。

英、美两国的权利观念,将个人权利明白列举,在法律上规定下来,并且制定出法律上的程序,具体说明,不是徒托空言。英国把权利在法律上明白规定出来,美国则把权利变成普遍的、平等的。

平等不能照个人的财产、气力,这些当然不平等,是天然的,非人为的。法律上一切平等,要以人为的法律平等,来补救天然的不平等,使天然的不平等不至于发生过分的不平等。只有这样,社会上强欺弱、智欺愚的事,才不会发生。

三、政治个人主义的三个要点

西方政治上的个人主义有三个要点:第一点,英、美的法律承认个人在政治上有某种权利。

这种权利,是根据法律获得的。政治上法律上的“个人”,就是凭着这种权利,才能够是“个人”,无权利即无个人。个人不至于被家庭、社会、群体埋没,也全凭这种权利,所以权利即个人。

第二点,个人维护个人自己,就是权利。

英、美的权利根本的观念,是个人维持个人的权利,个人求个人的权利,不请他人或社会帮助,这是英、美法系同大陆法系不同的要点。比如德国的街道上到处有“禁止”字样,英、美没有。英、美人由个人去争取个人的权利,也有流弊,流弊就是倔强的、竞争的社会氛围。当然这也是英、美人的特长,我们不能不承认。

第三点,政府的功能就是维护个人权利。

英、美两国政治不认为政府是统治的、管辖的,而是把政府视为维持个人权利的工具。换句话说,英、美政治认为个人自由第一,治安秩序第二。政府最要紧的任务,不是维持治安,而是保障个人的自由权利。德国系的政治制度,是将维持治安当做第一要务,保障个人的自由则是第二位的。英美政府维持个人自由,就是把维持治安的责任,放到每个人自己身上。人人尊重彼此的权利,承认彼此的自由,这就是维持治安。

政治上的权利,最大的是选举权,人民可以选举议员、官吏,或当选为议员、官吏。这是政治权利的扩张。但政治权利的扩张,有产生效力的,也有不产生效力的。首先保障个人的生命、财产、居住、言论等等自由权利,之后再来扩张政治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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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北大哲学课(全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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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胡适的北大哲学课·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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