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老舍又是一年芳草绿》(10)
第十四章《老舍又是一年芳草绿》(10)
出口成章
从汉语本质上看,它也是言短而意长的,每每凌空遣字,求弦外之音。这个特质在汉语诗歌中更为明显。五言与七言诗中的一联,虽只用了十个字或十四个字,却能绘成一段最美丽的图景或道出极其深刻而复杂的感情,既简洁又有力。
人物不打折扣
常有人问:有了一个很不错的故事,为什么写不好或写不出人物?
据我看,毛病恐怕是在只知道人物在这一故事里做了什么,而不知道他在这故事外还做了什么。这就是说,我们只知道了一件事,而对其中的人物并没有深刻的全面的了解,因而也就无从创造出有骨有肉的人物来。不论是中篇或短篇小说,还是一出独幕剧或多幕剧,总要有个故事。人物出现在这个故事里。
因为篇幅有限,故事当然不能很长,也不能很复杂。于是,出现在故事里的人物,只能够做某一些事,不会很多。这一些事只是人物生活中的一片段,不是他的全部生活。描写全部生活须写很长的长篇小说。这样,只仗着一个不很长的故事而要表现出一个或几个生龙活虎般的人物来,的确是不很容易。
怎么办呢?须从人物身上打主意。我们得到了一个故事,就要马上问问自己:对其中的人物熟悉不熟悉呢?假若很熟悉,那就可能写出人物来。假若全无所知,那就一定写不出人物来。
在一篇短篇小说里或一篇短剧里,没法子装下一个很复杂的故事。人物只能做有限的事,说有限的话。为什么做那点事、说那点话呢?怎样做那点事、说那点话呢?这可就涉及人物的全部生活了。只有我们熟悉人物的全部生活,我们才能够形象地、生动地、恰如其分地写出人物在这个小故事里做了什么和怎么做的,说了什么和怎么说的。通过这一件事,我们表现出一个或几个形象完整的人物来。只有这样的人物才会做出这样的一点事,说出这样的一点话。我们必须去深刻地了解人。知道他的十件事,而只写一件事,容易成功。只知道一件,就写一件,很难写出人物来。
在我的几篇较好的短篇小说里,我都用的是预备写长篇的资料。因为没有时间写长篇,我往往从预备好足够写一二十万字的小说里抽出某一件事,写成只有几千字的短篇。这样的短篇,虽然故事简单,人物不多;可是,对人物的一切,我已想过多少次。于是,人物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能够表现他们的不同的性格与生活经验。我认识他们。我本来是想用一二十万字从生活各方面描写他们的。
篇幅虽短,人物可不能折扣!在长篇小说里,我们可以从容地、有头有尾地叙述一个人物的全部生活。在短篇里,我们是借着一个简单的故事,生活中的一片段,表现出人物。我们若是知道一个人物的生活全部,就必能写好他的生活的一片段,使人看了相信:只有这样一个人,才会做出这样的一些事。虽然写的是一件事,可是能够反映出人物的全貌。
还有一件事,也值得说一说。在我把剧本交给剧院之后,演员们总是顺着我写的台词,分别给所有的人物去作小传。即使某一人物的台词只有几句,预备扮演他(或她)的演员也照着这几句话,加以想象,去写出一篇人物小传来。这是个很好的方法。这么作了之后,演员便摸到剧中人物的底。不管人物在台上说多说少,演员们总能设身处地,从人物的性格与生活出发,去说或多或少的台词。某一人物的台词虽然只有那么几句,演员却有代他说千言万语的准备。因此,演员才能把那几句话说好——只有这样的一个角色,才会这么说那几句话。假若演员不去拟写人物小传,而只记住那几句台词,他必定不能获得闻声知人的效果。
人物的全部生活决定他在舞台上怎么说那几句话。是的,得到一个故事,最好是去细细琢磨其中的人物。假若对人物全无所知,就请不要执笔,而须先去生活,去认识人。故事不怕短,人物可必须立得起来。人物的形象不应因故事简短而打折扣。只知道一个故事,而不洞悉其中人物,无法进行创作。人是故事的主人。
文病
有些人本来很会说话,而且认识不少的字,可是一拿起笔来写点什么就感到困难,好大半天写不出一个字。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里面大概有许多原因,而且人各不同,不能一概而论。现在,我只提一个较比普遍的原因。这个原因是与文风有关系的。
近年来,似乎有那么一股文风:不痛痛快快地有什么说什么,该怎说就怎说,而力求语法别扭,语言生硬,说了许许多多,可是使人莫名其妙。久而久之,成了一种风气,以为只有这些似通不通、难念难懂的东西才是文章正宗。这可就害了不少人。有不少人受了传染,一拿起笔来就把现成的语言与通用的语法全放在一边,而苦心焦思地去找不现成的怪字,“创造”
非驴非马的语法,以便写出废话大全。这样,写文章就非常困难了。本来嘛,有现成的字不用,而钻天觅缝去找不现成的,有通用的语法不用,而费尽心机去“创造”,怎能不困难呢?于是,大家一拿笔就害起怕来,哎呀,怎么办呢?怎么能够写得高深莫测,使人不懂呢?有的人因为害怕就不敢拿笔,有的人硬着头皮死干,可是写完了连自己也看不懂了。大家相对叹气,齐说文章不好写呀。这种文风就这么束缚住了写作能力。
我说的是实话,并不太夸张。我看见过一些文稿。在这些文稿中,躲开现成的字与通用的语法,而去硬造怪字怪句,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可见这种文风已经成为文病。此病不除,写作能力即不易得到解放。所以,改变文风是今天的一件要事。
写文章和日常说话确是有个距离,因为文章须比日常说话更明确、简练、生动。所以写文章必须动脑筋。可是,这样动脑筋是为给日常语言加工,而不是要和日常语言脱节。跟日常语言脱了节,文章就慢慢变成天书,不好懂了。比如说:大家都说“消灭”,而我偏说“消没”,便是脱离群众,自讨无趣,一个写作者的本领是在于把现成的“消灭”用得恰当,正确,而不在于硬造一个“消没”。硬造词,别人不懂。我们说“消灭四害”就恰当。我们若说“晓雾消灭了”就不恰当,因为我们通常都说“雾散了”不说“消灭了”——事实上,我们今天还没有消灭雾的办法。今天的雾散了,明天保不住还下雾。
对语法也是如此:我们虽用的是通用的语法,可是因动过脑筋,所以说得非常生动有力,这就是本领。假若不这么看问题,而想别开生面,硬造奇句,是会出毛病的。请看这一句吧:“一瓢水泼出你山沟。”这说的是什么呢?我问过好几个朋友,大家都不懂。这一句的确出奇,突破了语法的成规。可是谁也不懂,怎么办呢?要是看不懂的就是好文章,那么要文章干吗呢?我们应当鄙视看不懂的文章,因为它不能为人民服务。“把一瓢水泼在山沟里”,或是“你把山沟里的水泼出一瓢来”,都像话,大家都能说得出,认识些字的也都能写得出。
就这么写吧,这是我们的话,很清楚,人人懂,有什么不好呢?实话实说是个好办法。虽然头一两次也许说得不太好,可是一次生,两次熟,只要知道写文章原来不必绕出十万八千里去找怪物,就会有了胆子。然后,继续努力练习,由说明白话进一步说生动而深刻的话,就摸到门儿了。即使始终不能写精彩了,可是明白话就有用处,就不丢人;反之,我们若是每逢一拿笔,就装腔作势,高叫一声:现成的话,都闪开,我要出奇制胜,做文章啦,恐怕就会写出“一瓢水泼出你山沟”了!
这一句实在不易写出,因为糊涂得出奇。别人一看,也就惊心:可了不得,得用多少工夫,才会写出这么“奇妙”的句子啊!
大家都胆小起来,不敢轻易动笔,怕写出来的不这么“高深”
啊。这都不对!我们说话,是为叫别人明白我们的意思。我们写文章,是为叫别人更好地明白我们的意思。话必须说明白,文章必须写得更明白。这么认清问题,我们就不害怕了,就敢拿笔了;有什么说什么,有多少说多少,不装腔作势,不乌烟瘴气。这么一来,我们就不会再把做文章看成神秘的事,而一种健康爽朗的新文风也就会慢慢地建树起来。
越短越难
怎么写短篇小说,的确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我自己就没写出来过像样子的短篇小说。这并不是说我的长篇小说都写得很好,不是的。不过,根据我的写作经验来看:只要我有足够的资料,我就能够写成一部长篇小说。它也许相当的好,也许无一是处。可是,好吧坏吧,我总把它写出来了。至于短篇小说,我有多少多少次想写而写不成。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仔细想过了,找出一些原因:先从结构上说吧:一部文学作品须有严整的结构,不能像一盘散沙。可是,长篇小说因为篇幅长,即使有的地方不够严密,也还可以将就。短篇呢,只有几千字的地方,绝对不许这里太长,那里太短,不集中,不停匀,不严紧。
这样看来,短篇小说并不因篇幅短就容易写。反之,正因为它短,才很难写。
从文字上看也是如此。长篇小说多写几句,少写几句,似乎没有太大的关系。短篇只有几千字,多写几句和少写几句就大有关系,叫人一眼就会看出:这里太多,那里不够!写短篇必须做到字斟句酌,一点不能含糊。当然,写长篇也不该马马虎虎,信笔一挥。不过,长篇中有些不合适的地方,究竟容易被精彩的地方给遮掩过去,而短篇无此便利。短篇应是一小块精金美玉,没有一句废话。我自己喜写长篇,因为我的幽默感使我会说废话。我会抓住一些可笑的事,不管它和故事的发展有无密切关系,就痛痛快快发挥一阵。按道理说,这大不应该。
可是,只要写得够幽默,我便舍不得删去它(这是我的毛病),读者也往往不事苛责。当我写短篇的时候,我就不敢那么办。
于是,我总感到束手束脚,不能畅所欲言。信口开河可能写成长篇(文学史上有例可查),而绝对不能写成短篇。短篇需要最高度的艺术控制。浩浩荡荡的文字,用之于长篇,可能成为一种风格。短篇里浩荡不开。
同时,若是为了控制,而写得干干巴巴,就又使读者难过。
好的短篇,虽仅三五千字,叫人看来却感到从从容容,舒舒服服。这是真本领。哪里去找这种本领呢?从我个人的经验来说,最要紧的是知道得多,写得少。有够写十万字的资料,而去写一万字,我们就会从容选择,只要精华,尽去糟粕。资料多才易于调动。反之,只有够写五千字的资料,也就想去写五千字,那就非弄到声嘶力竭不可。
我常常接到文艺爱好者的信,说:我有许多小说资料,但是写不出来。
其中,有的人连信还写不明白。对这样的朋友,我答以先努力进修语文,把文字写通顺了,有了表现能力,再谈创作。
有的来信写得很明白,但是信中所说的未必正确。所谓小说资料是不是一大堆事情呢?一大堆事情不等于小说资料。所谓小说资料者,据我看,是我们把一件事已经咂摸透,看出其中的深刻意义——借着这点事情可以说明生活中的和时代中的某一问题。这样摸着了底,我们就会把类似的事情收揽进来,补我们原有的资料的不足。这样,一件小说资料可能一来二去地包括着许多类似的事情。也只有这样,当我们写作的时候,才能左右逢源,从容不迫,不会写了一点就无话可说了。反之,记忆中只有一堆事情,而找不出一条线索,看不出有何意义,这堆事情便始终是一堆事情而已。即使我们记得它们发生的次序,循序写来,写来写去也就会写不下去了——写这些干什么呢!所谓一堆事情,乍一看起来,仿佛是五光十色,的确不少。
及至一摸底,才知道值得写下来的东西并不多。本来嘛,上茅房也值得写吗?值不得!可是,在生活中的确有上茅房这类的事。把一大堆事情剥一剥皮,即把上茅房这类的事都剥去,剩下的核儿可就很小很小了。所以,我奉劝心中只有一堆事情的朋友们别再以为那就是小说资料,应当先想一想,给事情剥剥皮,看看核儿究竟有多么大。要不然,您总以为心中有一写就能写五十万言的积蓄,及至一落笔便又有空空如也之感。同时,我也愿意奉劝:别以为有了一件似有若无的很单薄的故事,便是有了写短篇小说的内容。那不行。短篇小说并不因为篇幅短,即应先天不足!恰相反,正是因为它短,它才需要又深又厚。
您所知道的必须比要写的多得多。
是的,上面所说的也适用于人物的描写。在长篇小说里,我们可以从容介绍人物,详细描写他们的性格、模样与服装等等。短篇小说里没有那么多的地方容纳这些形容。短篇小说介绍人物的手法似乎与话剧中所用的手法相近——一些动作,几句话,人物就活生生地出现在我们眼前。当然,短篇小说并不禁止人物的形容。可是,形容一多,就必然显着冗长无力。我以为:用话剧的手法介绍人物,而在必要时点染上一点色彩,是短篇小说描绘人物的好办法。
除非我们对一个人物极为熟悉,我们没法子用三言两语把他形容出来。在短篇小说里,我们只能叫他做一两件事,可是我们必须做到:只有这样的一个人才会做这一两件事,而不是这样的一个人偶然地做了这一两件事,更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作这一两件事。即使我们故意叫他偶然地做了一件事,那也必须是只有这个人才会遇到这件偶然的事,只有这个人才会那么处理这件偶然的事。还是那句话:知道得多,写得少。短篇小说的篇幅小,我们不能叫人物做过多的事。我们叫他做一件事也好,两件事也好,可是这点事必是人物全部生活与性格的有力说明,不是他一辈子只做了这么一点点事。只有知道了孔明和司马懿的终生,才能写出《空城计》。假若事出偶然,恐怕孔明就会束手被擒,万一司马懿闯进空城去呢!
风景的描写也可应用上述的道理。人物的形容和风景的描写都不应是点缀。没有必要,不写;话很多,找最要紧的写,少写。
这样,即使我们还不能把短篇小说写好,可也不会一写就写成长的短篇小说,废话太多的短篇小说了。
以上,是我这两天想起来的话,也许对,也许不对;前面不是说过吗?我不大会写短篇小说呀。
谈简练——答友书
多谢来信!
您问文字如何写得简洁有力,这是个相当重要的问题。远古至今,中国文学一向以精约见胜。“韩潮苏海”是指文章气势而言,二家文字并不泛滥成灾。从汉语本质上看,它也是言短而意长的,每每凌空遣字,求弦外之音。这个特质在汉语诗歌中更为明显。五言与七言诗中的一联,虽只用了十个字或十四个字,却能绘成一段最美丽的图景或道出极其深刻而复杂的感情,既简洁又有力。
从心理上说,一个知识丰富、经验丰富的人,口讲问题或发为文章,总愿意一语道破,说到事物的根儿上,解决问题。
反之,一个对事物仅略知一二的人,就很容易屡屡“然而”,时时“所以”,敷衍成篇,以多为胜。是的,心中没有底者往往喜欢多说。胸有成竹者必对竹有全面的认识,故能落墨不多,而雨态风姿,各得其妙。
知道的多才会有所取舍,找到重点。只知道那么一点,便难割爱,只好全盘托出,而且也许故意虚张声势,添上些不必要的闲言废语,以便在字数上显出下笔万言。
这么看来,文字简练与否不完全是文字技巧的问题。言之有物极为重要。毛主席告诉我们: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看,“多快好省”有多么现成,多么简单,又多么有力!
的确有力:照这四字而行,六亿多人民便能及早地脱离贫困,幸福日增。背这四字而行,那就拖拖拉拉,难以跃进。这四个字是每个人都能懂的,也就成为六亿多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语言。可是,这四个字不会是毛主席随便想起来的。随便想起来的字恐怕不会有顶天立地的力量。这四个字是毛主席洞察全局、剖析万象的结果。它们不仅是四个字,而是六亿多人民社会主义建设的四条架海金梁。
对了,文字本身没有什么头等二等的分别,全看我们如何调遣它们。我们心里要先有值得说的东西,而后下功夫找到适当的文字,文字便有了力量。反之,只在文字上探宝寻金,而心中空空洞洞,那就容易写出“夫天地者宇宙之乾坤”一类的妙句来,虽然字皆涉及星际,声音也颇响亮,可是什么也没说出,地道废话。
您可以完全放心,我并没有轻看学习文字的意思。我的职业与文字运用是分不得家的呀。我还愿意告诉您点实话,您的诗文似乎只是词汇的堆砌,既乏生活经验,又无深刻的思想。
请您不要难堪,我也是那样。在解放前,我总以为文学作品不过是耍耍字眼的玩艺儿,不必管内容如何,或有无内容。假若必须找出原谅自己的理由,我当然也会说:国民党统治时期,一不兴工,二不奖农,建设全无,国家空虚,所以我的文章也只好空空如也,反映空虚时代。后来,我读到了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同时也看到了革命现实与新的文学作品。我看出来,文风变了。作品差不多都是言之有物,力避空洞的。这是极好的转变。这些结实的作品是与革命现实密切地结合在一起,的确写出了时代的精神面貌。我的以耍字眼为创作能事的看法,没法子再站得住了。
可是,那些作品在文字上不一定都纯美无疵。这的确是个缺点。不过,无论怎么说,我们也不该只从文字上挑毛病,而否定了新作品的价值。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是的。可是言之无物,尽管笔墨漂亮,也不过是虚有其表,绣花枕头。两相比较,我倒宁愿写出文笔稍差,而内容结结实实的作品。可惜,我写不出这样的作品!生活经验不是一天就能积累够了的,对革命的认识也不能一觉醒来,豁然贯通。于是,我就力求速成,想找个偏方儿来救急。
这个偏方儿跟您得到的一个样。我们都热爱新社会,时刻想用我们的笔墨去歌颂。可是我们又没有足够的实际体验帮助我们,于是就搜集了一堆流行的词汇,用以表达我们的热情。
结果呢,您放了许多热气,我也放了许多热气,可都没能成为气候。这个偏方不灵,因为它的主药还是文字,以我来说,不过是把诗云子曰改上些新字眼而已。
您比我年轻得多。我该多从生活中去学习,您更须如是。
假若咱们俩只死死地抓住文字,而不顾其他,咱们就永远戴不上革命文学的桂冠。您看,十年来我不算不辛苦,天天要动动笔。我的文字可能在某些地方比您的稍好,可是我没写出一部杰出的作品来。这难道不值得咱们去深思吗?
您也许问:是不是我们的文学作品应该永远是内容丰富而缺乏文字技巧之美的呢?一定不是!我们的文学是日益发展的,不会停滞不前。我们不要华而不实的作品,也不满足于缺乏词藻的作品。文情并茂、内明外润的作品才足以与我们的时代相映生辉。我们需要杰作,而杰作既不专靠文字支持,也不允许文字拙劣。
谈到这里,我们就可以讲讲文字问题而不至于出毛病了,因为前面已交代清楚:片面地强调文字的重要是有把文学作品变成八股文的危险的。
欲求文字简洁有力必须言之有物,前边已经说过,不再重复。可是,有的人知道的事情很多,而不会说得干净利落,甚至于说不出什么道理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我想,这恐怕是因为他只记录事实,而没去考虑问题。一个作家应当同时也是思想家。他博闻广见,而且能够提出问题来。即使他不能解决问题,他也会养成思想集中,深思默虑的习惯,从而提出具体的意见来。这可以叫作思想上的言之有物。思想不精辟,无从写出简洁有力的文字。
在这里,您很容易难倒我,假若您问我是个思想家不是。
我不是!正因为我不是思想家,所以我说不出格言式的名言至论来。不错,有时候我能够写出相当简洁的文字,可是其中并没有哲理的宝气珠光。请您相信我吧,就是我那缺乏哲理而相当简洁的字句也还是费过一番思索才写出来的。
在思想之外,文学的语言还需要感情。没有感情,语言无从有力。您也许会说:这好办!谁没有感情呢?
事情恰好不那么简单,您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一种感情:“与世浮沉,吊儿郎当”也是一种感情。前者崇高,照耀千古;后者无聊,轻视一切。我们应有哪种感情呢?我没有研究过心理学,说不清思想和感情从何处分界。照我的粗浅的想法来说,恐怕这二者并不对立,而是紧密相依的。我们对社会主义有了一些认识,所以才会爱它,认识得越多,也就越发爱它。这样看来,我们的感情也似乎应当培养,使它越来越崇高。您应当从精神上、工作上,时时刻刻表现出您是个社会主义建设者。这样,您想的是社会主义,做的是社会主义建设工作,身心一致,不尚空谈,您的革命感情就会愈加深厚,您的文字也就有了真的感情,不再仗着一些好听的字眼儿支持您的创作。生活、思想、感情是文字的养料。没有这些养料,不管在文字上用多少工夫,文字也还要害贫血病。
当然,在文字上我们也要下一番苦功夫。我没有什么窍门与秘方赠献给您,叫您马上做到文字简洁有力,一字千金。我只能提些意见,供您参考。
您的文字,恕我直言,看起来很费力。某些含有深刻思想的文字,的确须用心阅读,甚至读几遍才能明白。您的文字并不属于这一种。您贪用形容字,以至形容得太多了,使人很难得到个完整鲜明的形象。这使人着急。我建议:能够直接说出来的地方,不必去形容;到了非形容不可的地方,要努力找到生动有力的形容字。这样,就有彩有素,简洁有力了。形容得多而不恰当,易令人生厌。形容字一多,句子就会冗长,读起来费力。您试试看,设法把句子中的“的”字多去掉几个,也许有些好处。
文字需要修改。简洁的字句往往不是摇笔即来的。我自己有这么一点经验:已经写了几十句长的一段,我放下笔去想想。
嗯,原来这几十句是可以用两三句话就说明白的。于是,我抹去这一大段,而代以刚想好的两三句。这两三句必定比较简洁有力,因为原来那一段是我随想随写下来的,我的思想好像没渗入文字里去;及至重新想过了,我就把几十句的意思凝炼成两三句话,不但字句缩减很多,而且意思也更明确了。不多思索,文字不易简洁。详加思索,我们才知道准要说什么,而且能够说得简洁有力。别嫌麻烦,要多修改——不,要重新写过,写好几遍!有了这个习惯,日久天长,您就会一动笔便对准箭靶子的红圈,不再乱射。您也会逐渐认识文字贵精不贵多的道理了。
欲求文字简洁,须找到最合适的字与词,这是当然的。不过在这之外,您还须注意字与字的关系,句与句的关系。名棋手每出一子必考虑全局。我们运用文字也要如此。这才能用字虽少,而管事甚多。文字互相呼应极为重要。因为“烽火‘连’三月”,所以才“家书‘抵’万金”。这个“连”字说明了紧张的程度,因而“抵”字也就有了根据。“连”与“抵”相互呼应,就不言而喻,人们是多么切盼家信,而家信又是如何不易来到。这就叫简洁有力,字少而管的事很多。作诗用此法,写散文也可以用此法。散文若能写得字与字、句与句前后呼应,就可以言简意赅,也就有了诗意。
信已够长了,请您先在这三项事上留点心吧:不滥用修辞,不随便形容;多想少说,由繁而简;遣字如布棋,互为呼应。
改日再谈,今天就不再说别的了。
祝您健康!
老舍
别怕动笔
有不少初学写作的人感到苦恼:写不出来!
我的看法是:加紧学习,先别苦恼。
怎么学习呢?我看哪,第一步顶好是心中有什么就写什么,有多少就写多少。
远不敢动笔,就永远摸不着门儿。不敢下水,还学得会游泳么?自己动了笔,再去读书,或看刊物上登载的作品,就会明白一些写作的方法了。只有自己动过笔,才会更深入地了解别人的作品,学会一些窍门。好吧,就再写吧,还是有什么写什么,有多少写多少。又写完了一篇或半篇,就再去阅读别人的作品,也就得到更大的好处。
千万别着急,别刚一拿笔就想发表不发表。先想发表,不是实事求是的办法。假若有个人告诉我们:他刚下过两次水,可是决定马上去参加国际游泳比赛,我们会相信他能得胜而归吗?不会!我们必定这么鼓舞他:你的志愿很好,可是要拚命练习,不成功不拉倒。这样,你会有朝一日去参加国际比赛的。
我看,写作也是这样。谁肯下功夫学习,谁就会成功,可不能希望初次动笔就名扬天下。我说有什么写什么,有多少写多少,正是为了练习,假若我们忽略了这个练习过程,而想马上去发表,那就不好办了。是呀,只写了半篇,再也写不下去,可怎么去发表呢?先不要为发表不发表着急,这么着急会使我们灰心丧气,不肯再学习。若是由学习观点来看呢,写了半篇就很不错啊,在这以前,不是连半篇也写不上来吗?
不知道我说得对不对,我总以为初学写作不宜先决定要写五十万字的一本小说或一部多幕剧。也许有人那么干过,而且的确一箭成功。但这究竟不是常见的事,我们不便自视过高,看不起基本练习。那个一箭成功的人,想必是文字已经写得很通顺,生活经验也丰富,而且懂得一些小说或剧本的写法。他下过苦功,可是山沟里练把式,我们不知道。我们应当知道自己的底。我们的文字的基础若还不十分好,生活经验也还有限,又不晓得小说或剧本的技巧,我们顶好是有什么写什么,有多少写多少,为的是练习,给创作预备条件。
首先是要把文字写通顺了。我说的有什么写什么,有多少写多少,正是为逐渐充实我们的文字表达能力。还是那句话:不是为发表。想想看,我们若是有了想起什么、看见什么,和听见什么就写得下来的能力,那该是多么可喜的事啊!即使我们一辈子不写一篇小说或一部剧本,可是我们的书信、报告、杂感等等,都能写得简练而生动,难道不是值得高兴的事吗?
当然,到了我们的文字能够得心应手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试写小说或剧本了。文学的工具是语言文字呀。
这可不是说:文学创作专靠文字,用不着别的东西。不是这样!政治思想、生活经验、文学修养……都是要紧的。我们不应只管文字,不顾其他。我在前面说的有什么写什么和有多少就写多少,是指文字学习而言。这样能够叫我们敢于拿起笔来,不怕困难。在与动笔杆的同时,我们应当努力于政治学习,热情地参加各种活动,丰富生活经验,还要看戏,看电影,看文学作品。这样双管齐下,既常动笔,又关心政治与生活,我们的文字与思想就会得到进步,生活经验也逐渐丰富起来。我们就会既有值得写的资料,又有会写的本事了。
要学习写作,须先摸摸自己的底。自己的文字若还很差,就请按照我的建议去试试——有什么写什么,有多少写多少。
同时,连写封家信或记点日记,都郑重其事地去干,当作练习写作的一种日课。文字的学习应当是随时随地的,不专限于写文章的时候。一个会写小说的当然也会写信,而一封出色的信也是文学作品——好的日记也是!
文字有了点根底,可还是写不出文章来,又怎么办呢?应当去看看,自己想写的是什么,是小说,还是剧本?假若是小说或剧本,那就难怪写不出来。首先是:我们往往觉得自己的某些生活经验足够写一篇小说或一部三幕剧的。事实上,那点经验并不够支持这么一篇作品的。我们的那些生活经验在我们心中的时候仿佛是好大一堆,可以用之不竭。及至把它写在纸上的时候就并不是那么一大堆了,因为写在纸上的必是最值得写下来的,无关重要的都用不上,就好像一个大笋,看起来很粗很长,及至把外边的吃不得的皮子都剥去,就只剩下不大的一块了。我们没法子用这点笋炒出一大盘子菜来!
这样,假若我们一下手就先把那点生活经验记下来,写一千字也好,二千字也好,我们倒能得到好处。一来是,我们会由此体会出来,原来值得写在纸上的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多,我们的生活经验还并不丰富。假若我们要写长篇的东西,就必须去积累更多的经验,以便选择。对了,写下来的事情必是经过选择的;随便把鸡毛蒜皮都写下来,不能成为文学作品。
即须经过选择,那么用不着说,我们的生活经验越多,才越便于选择。是呀,手里只有一个苹果,怎么去选择呢?
二来是,用所谓的一大堆生活经验而写成的一千或二千字,可能是很好的一篇文章。这就使我们有了信心,敢再去拿起笔来。反之,我们非用那所谓的一大堆生活经验去写长篇小说或剧本不可,我们就可能始终不能成篇交卷,因而灰心丧气,不敢再写。不要贪大!能把小的写好,才有把大的写好的希望。
况且,文章的好坏,不决定于字数的多少。一首千锤百炼的民歌,虽然只有四句或八句,也可以传诵全国。
还有:即使我们的那一段生活经验的确结结实实,只要写下来便是好东西,也还会碰到困难——写得干巴巴的,没有味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我看大概是这样:我们只知道这几个人,这一些事,而不知道更多的人与事,所以没法子运用更多的人与事来丰富那几个人与那一些事。是呀,一本小说或一本戏剧就是一个小世界,只有我们知道得真多,我们才能随时地写人、写事、写景、写对话,都活泼生动,写晴天就使读者感到天朗气清,心情舒畅,写一棵花就使人闻到了香味!我们必须深入生活,不断动笔!我们不妨今天描写一棵花,明天又试验描写一个人,今天记述一段事,明天试写一首抒情诗,去充实表达能力。生活越丰富,心里越宽绰;写得越勤,就会有得心应手的那么一天。是的,得下些功夫,把根底打好。别着急,别先考虑发表不发表。谁肯用功,谁就会写文章。
这么说,不就很难做到写作的跃进吗?不是!写作的跃进也和别种工作的跃进一样,必须下功夫,勤学苦练。不能把勤学苦练放在一边,而去空谈跃进。看吧,原本不敢动笔,现在拿起笔来了,这还不是跃进的劲头吗?然后,写不出大的,就写小的;写不好诗,就写散文;这样高高兴兴地,不图名不图利地往下干,一定会有成功那一天。难道这还不是跃进吗?好吧,让咱们都兴高采烈地干吧!放开胆子,先有什么写什么,有多少写多少,咱们就会逐渐提高,写出像样子的东西来。不怕动笔,笔就会听咱们的话,不是吗?
谈读书
我有个很大的毛病:读书不求甚解。
从前看过的书,十之八九都不记得;我每每归过于记忆力不强,其实是因为阅读时马马虎虎,自然随看随忘。这叫我吃了亏——光翻动了书页,而没吸收到应得的营养,好似把好食品用凉水冲下去,没有细细咀嚼。因此,有人问我读过某部好书没有,我虽读过,也不敢点头,怕人家追问下去,无辞以答。这是个毛病,应当矫正!丢脸倒是小事,白费了时光实在可惜!
矫正之法有二:一曰随读随做笔记。这不仅大有助于记忆,而且是自己考试自己,看看到底有何心得。我曾这么办过,确有好处。不管自己的了解正确与否,意见成熟与否,反正写过笔记必得到较深的印象。及至日子长了,读书多了,再翻翻旧笔记看一看,就能发现昔非而今是,看法不同,有了进步。可惜,我没有坚持下去,所以有许多读过的著作都忘得一干二净。
既然忘掉,当然说不上什么心得与收获,浪费了时间!
第二个办法是:读了一本文艺作品,或同一作家的几本作品,最好找些有关于这些作品的研究、评论等著述来读。也应读一读这个作家的传记。这实在有好处。这会使我们把文艺作品和文艺理论结合起来,把作品与作家结合起来,引起研究兴趣,尽管我们并不想做专家。有了这点兴趣,用不着说,会使我们对那些作品与那个作家得到更深刻的了解,吸取更多的营养。孤立地读一本作品,我们多半是凭个人的喜恶去评断,自己所喜则捧入云霄,自己所恶则弃如粪土。事实上,这未必正确。及至读了有关这本作品的一些著述,我们就会发现自己的错误。这并不是说我们应该采取人云亦云的态度,不便自作主张。不是的。这是说,我们看了别人的意见,会重新去想一想。
这么再想一想便大有好处。至少它会使我们不完全凭感情去判断,减少了偏见。去掉偏见,我们才能够吸取营养,扔掉糟粕——个人感情上所喜爱的那些未必不正是糟粕。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极喜读英国大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爱不释手。我初习写作,也有些效仿他。他的伟大究竟在哪里?
我不知道。我只学来些耍字眼儿,故意逗笑等等“窍门”,扬扬得意。后来,读了些狄更斯研究之类的著作,我才晓得原来我所摹拟的正是那个大作家的短处。他之所以不朽并不在乎他会故意逗笑——假若他能够控制自己,减少些绕着弯子逗笑儿,他会更伟大!特别使我高兴的是近几年来看到些以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点写成的评论。这些评论是以科学的分析方法把狄更斯和别的名家安放在文学史中最合适的地位,既说明他们的所以伟大,也指出他们的局限与缺点。他们仍然是些了不起的巨人,但不再是完美无缺的神像。这使我不再迷信,多么好啊!是的,有关于大作家的著作有很多,我们读不过来,其中某些旧作读了也不见得有好处。读那些新的吧。
真的,假若(还暂以狄更斯为例)我们选读了他的两三本代表作,又去读一本或两本他的传记,又去读几篇近年来发表的对他的评论,我们对于他一定会得到些正确的了解,从而取精去粕地吸收营养。这样,我们的学习便较比深入、细致,逐渐丰富我们的文学修养。这当然需要时间,可是细嚼烂咽总比囫囵吞枣强得多。
此外,我想因地制宜,各处都成立几个人的读书小组,约定时间举行座谈,交换意见,必有好处。我们必须多读书,可是工作又很忙,不易博览群书。假若有读书小组呢,就可以各将所得,告诉别人;或同读一书,各抒己见;或一人读《红楼梦》,另一人读《曹雪芹传》,另一人读《红楼梦研究》,而后座谈,献宝取经。我想这该是个不错的方法,何妨试试呢?
勤有功
《戏剧报》编辑部嘱谈十年来写剧经验。这不容易谈。经验有好有坏。我的经验好的很少,坏的很多,十年来并没写出过优秀的作品即是明证。
现在谈谈我那很少很少的好经验。至于那些坏经验,当另文述之。
(一)我写得不好,但写得很勤。勤是好习惯。十年来,我发表的作品比我写得少,我扔掉过好几部剧本。我认为在学习过程中,出废品是很难免的。但是,废品也是花了些心血写出来的。所以,出废品并不完全是坏事。失败一次,即长一番经验。我发表过的那些剧本中,从今天看起来,还有应该扔掉的,我很后悔当初没下狠心扔掉了它们。勤是必要的,但勤也还不能保证不出废品。我们应该勤了更勤。若不能勤,即连废品也写不出,虽然省事,但亦难以积累经验,定要吃亏。
勤于习作,就必然勤于观察,对新人新事经常关心。因此,这一本写失败了,即去另写一本。新事物是取之不竭的,何必一棵树吊死人?
即使是废品,其中也会有一二可取之处。不知何时,这一二可取之处还会有用,功夫没有完全白费。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工作方法。有的人须花费很多时间,才能写成一部剧本的初稿,而后又用很长时间去修改、加工。曹禺同志便是这样。他大约须用二年的时间写成一部作品。他写得很好。我性急,难取此法。我恨不能同时写三部作品,好的留着,坏的扔了。
对于已经成名的剧作家,我看曹禺同志的办法好(虽然我自己学不了他),不慌不忙地写,极其细致地加工,写出一本是一本,质量不致太差。我的勇于落笔,不怕扔掉的办法可能有益于初习写剧的人。每见青年剧作者,抱定一部剧稿,死不放手,改来改去,始终难以成功。于是力竭气衰,灰心丧胆。这样,也许就消沉下去,不敢再动笔。假若他敢写敢扔,这部不行,就去另写一部,或者倒会生气勃勃,再接再厉。既要学习,就该勤苦。一战成功的愿望一遭到失败,即往往一蹶不起。我们要受得住失败,屡败屡战。在我们写得多了之后,有胜有败,经验丰富了,再去学曹禺同志的办法似较妥当。
只有勤于动笔,才逐渐明白自己的长处与短处,得到提高。
有的青年剧作者,在发表了一部相当好的作品之后,即长期歇笔。他还非常喜爱戏剧,而且随时收集写作资料。可是,资料积蓄了不少,只谈而不写,只虑而不作。要知道,笔墨不落在纸上,谁也不知道资料到底应当如何处理,如何找戏。跟别人谈论,大有好处。但是归根结底还是要自己动手去写才能知其究竟。熟才能生巧。写过一遍,尽管不像样子,也会带来不少好处。不断地写作才会逐渐摸到文艺创作的底。字纸篓子是我的密友,常往它里面扔弃废稿,一定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业精于勤”,信非虚语。
(二)我没有创造出典型的人物,可是我总把人物放在心上。我不大会安排情节,这是我的很大的缺点。我可是向来没有忽略过人物,尽管我笔下的人物并不都突出。
如何创造人物?人各一词,难求总结。从我的经验来看,首先是作者关心人。“目中无人”,虽有情节,亦难臻上乘。我不能说我彻底熟悉曾经描绘过的人物,但是,只要我遇到一个可喜的人物,我就那么热爱他(或她),总设法把他写得比本人更可喜可爱,连他的缺点也是可爱的。作者对人物有深厚的感情,人物就会精神饱满,气象堂堂。对于可憎的人物,我也由他的可憎之处,找出他自己生活得也怪有滋味的理由,以便使他振振有词,并不觉得自己讨厌该死。
我并不照抄人物,而是抓住人物的可爱或可憎之点,从新塑造,这就使想象得到活动的机会。我心中有了整个的一个人,才动笔写他。这样,他的举止言谈才会表里一致,不会自相矛盾。有时候,我的一出戏里用了许多角色,而大体上还都有个性格,其原因在此。大的小的人物都先在我心里成了形,所以不管他们有很多还是很少的台词,他们便一张嘴就差不多,虽三言两语也足以表现他们的性格。
观察人物要随时随地、经常留心的。观察得多了,即能把本来毫不相干的人们拉到一出戏里,形形色色,不至于单调。
妇女商店里并没有八十岁的卖茶翁,也没有举人的女儿。我若为写《女店员》而只去参观妇女商店,那么我就只能看见许多年轻的女售货员。不,平日我也注意到街上的卖茶老翁,和邻居某大娘。把这老翁与大娘同女售货员们拉上关系,人物就多起来,显着热闹。临时去观察一个人总不如随时注意一切的人更为重要。自己心里没有一个小的人海,创作起来就感到困难。
(三)有人说我的剧中对话写得还不坏,我不敢这么承认。
我只是在写对话上用了点心而已。首先是:我要求对话要随人而发,恰合身份。我力求人物不为我说话,而我为人物说话。
这样,听众或者得以因话知人,看到人物的性格。我不怕写招笑的废话,假若说话的是个幽默的人。反之,我心目中的人本极严肃,而我使他忽然开起玩笑来,便是罪过!
其次,我要求话里有话,稍有含蓄。因此,有时候我只写了几句简单的话,而希望导演与演员把那未尽之意用神情或动作补足了。这使导演与演员时常感到不好办。可是,他们的确有时候想出好办法,能够不增加词句而把作者的企图圆满地传达出来。这就叫听众听出弦外之音,更有意思。
我用的是普通话,没有什么奇文怪字。可是,我总想用普通话写出一些诗意来,比普通话多着一些东西,高出一块来。
我未能句句都这么做到,但是我所做到了的那些就叫人听着有点滋味——既是大白话,又不大像日常习用的大白话。是不是这可以叫作加过工的大白话呢?若是可以,我就愿再多说几句:人物讲话必与理智、感情、性格三者相联系。从这三者去思索,我们就会找到适当的话语,适当的话语不至于空泛无力。找到适当的话语之后,还应再去加工,希望它由适当而精彩。这样,虽然是大白话,可是不至于老老实实地爬行了。它能一针见血,打动人心。说真的,假若话剧中的对话与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毫无分别,絮絮叨叨,罗里罗唆,谁还去听话剧呢?
我没有写诗剧的打算。可是,我总想话剧中的对话应有诗的成分。这并不是说应当抛弃了现成的语言,而句句都是青山绿水,柳暗花明。不是的。我所谓的诗,是用现成的白话,经过加工,表达出人格之美、生活之美,与革命斗争的壮丽。泛泛的词句一定负不起这个责任。
我所要的语言不是由草拟得来的。我们应当自树风格。曾见青年剧作者摹仿一位四川的老作家的文字,四川人口中的“哪”、“啦”不分,所以这位老作家总是把“天哪”写成“天啦”。那位青年呢,是北方人,而也“天啦”起来。这个例子说明有的人是从书本上学习语言的。不错,书本上的语言的确应当学习,但是自己的文字风格绝对不能由摹仿得来。我要求自己连一个虚字也不随便使用,必然几经揣摩,口中念念有词,才决定是用“呢”,还是用“啦”。尽管这样,我还时常写出拙笨的句子,既不顺口,也不悦耳。我还须多多用功。
只说这三点吧,我的那些缺点即暂不谈,留作另一篇小文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