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拿得起放不下的欧洲史(下)》(

第十九章 《拿得起放不下的欧洲史(下)》(

金雀花王朝

从腓力二世开始,实际上卡佩王朝同金雀花王朝的梁子就算是结下了。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这句话有一个明显的漏洞,那就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以容忍一个毫无干系的人飞扬跋扈,但却不愿意看着身边人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所以远亲不如近邻,在现实中往往就成了宁肯肥了远亲,也不能便宜了近邻。有时候甚至是宁肯肥了外人,也不能便宜了近亲。

这是人性使然。

私生子的轮回

金雀花王朝始自那个闪耀着维京人余晖的诺曼王朝。

话说当年,威廉一世跨海征西,一举拿下了英格兰。威廉一世的此次征服,可谓石破天惊。要知道,如此彪炳史册的壮举,是巅峰时期的恺撒都未曾做到的。

诺曼王朝固然盛极一时,但最后的这个句号,画得并不完美。

我们知道,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的身份,其实是个私生子。然而在他那个时代,教会尚未完全掌控欧洲人民的日常生活。因此当前任公爵罗贝尔一世去世后,老公爵唯一的儿子威廉一世也就顺理成章地继承了诺曼底公国的家业。而且威廉不负众望,后来又建立了不世之功勋,堪称欧洲史上最强私生子。

威廉一世身后,诺曼王朝的国王宝座几经辗转,传到了亨利一世(HenryI)手中。

亨利一世是威廉一世最小的儿子,在诺曼王朝时期,英格兰的长子继承制还未能做到像欧洲大陆其他各国那样水到渠成。因此在威廉一世的几个儿子中间,曾经爆发了非常尖锐的关于继承权的矛盾。所以,亨利一世的王位不是靠接班接来的,而是靠实力干出来的。

按照欧版谥号的叫法,亨利一世又被称为“贤明者亨利”(HenryBeauclerc),从这个称呼,也能够窥豹一斑地想见亨利一世在位期间一定不是一个庸庸碌碌的角色。

不过,夺位成功,贤明治国这并不是我们要强调的重点。重点是,亨利一世与自己的正牌老婆苏格兰公主玛蒂尔达(MatildaofScotland)一道,一直没能够生出足以继承自己偌大家业的儿子。好不容易有一个叫作威廉的嫡生儿子活到了成年,又不幸死于一场意外。只为国王生养两位公主的玛蒂尔达去世之后,亨利一世并没有气馁,他再接再厉,同第二位夫人继续为皇室开枝散叶。结果二婚媳妇虽然年轻漂亮,但二人连一个娃都没有留下。

现实已经足够尴尬,但更加尴尬的是现实中亨利一世确实不缺儿子。

亨利一世时代的教会,已经慢慢接管了英格兰乃至于整个欧洲的普通老百姓的日常。所以亨利一世在同一时段有且只能有一个贵族出身的女人做自己的老婆,也就是说在基督教的定义之下,国王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正房媳妇,但这些媳妇之间必须是串行的,而不能是并行的。如果说国王觉得委屈,觉得不服,觉得人生苦短未能纵情声色,那就出去找。出去找固然伤风败俗,但饮食男女那点事,也都在社会伦理道德的容许范围内。这件事在当时不合情但合法,虽不合伦常但只要不说破,当地的基督教大主教也是睁一眼闭一眼。

而且话又说回来了,不同于中国古代宫廷的皇帝,能够拥有一言九鼎,生杀予夺的权力,欧洲国王的权力在一开始就被教会与封建制的存在搞得有心无力,就算是婚姻,国王往往也没法拥有特权。

亨利一世时代,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踏破门槛。国王这根本就不是翻牌子不翻牌子的问题了,而是需要从海选、初选到总决赛的问题了。所以,亨利一世情妇众多,情妇的质量也算上乘。而且,女人们都心甘情愿为亨利一世生养孩子。根据我们今天掌握的资料,光是登记在册的,得到亨利一世承认的非婚生子女,就达到了二十四个之多。在这其中,有九个儿子,还有十五个女儿。

所以,亨利一世的问题并非是无子,而是无嗣。

墙内颗粒无收,墙外瓜果飘香。

无嗣的问题困扰亨利一世半辈子,一直到他驾崩的那一天。

老王一死,问题来了。

按照亨利一世原本的计划,既然没有嫡出的儿子,王位又无法传给私生子,那么只能由自己的第二个女儿玛蒂尔达(EmpressMatilda)继承王位。如果这事真成了,那玛蒂尔达也就成了货真价实的英格兰史上第一位女王了。

玛蒂尔达如此幸运,并非单是因为父亲的偏爱,还因为这位公主的高贵身份以及神奇经历。玛蒂尔达第一次出嫁,嫁给了后来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亨利五世(HenryV,HolyRomanEmperor),而且按照当时欧洲宫廷婚姻的规矩,玛蒂尔达还没有到换牙的年龄就远嫁到德意志,这次婚姻,等于是德国人认养了一个来自英格兰的童养媳。后来,亨利五世去世,已经获得神罗皇后头衔的二十三岁的玛蒂尔达,花一样的年龄,第二次出嫁又嫁给了安茹伯爵若弗鲁瓦五世(GeoffreyV)。

当然,这是一场彻彻底底的政治联姻。

年近花甲的亨利一世,无非想为老家诺曼底的长治久安增加一块筹码,这里是诺曼王朝的龙兴之地,也是英格兰王国版图在欧洲大陆的有效延伸。玛蒂尔达的诺曼底公国,再加上联姻之后的安茹伯国,这样的体量在当时的法国,已经算得上是庞然大物了。毕竟,当时的卡佩王朝诸王,尚且龟缩在法兰西岛韬光养晦。而整个西法兰克王国,还是一众封建化小国的群雄并起时代。

不过,如果要谈到西法兰克王国内部的诸侯争霸,那就算是谈着了。

因为就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同无嗣的亨利一世牵扯不清的贵族还有一家。

当年的征服者威廉,根据统计得知,私生子威廉统共养育了十个子女,除三个儿子为了争位翻脸不认人,若是单论女儿,则纷争不多。亨利一世从小就和其中一个妹妹阿黛拉(Adela)关系不错,一直到这位妹妹嫁到了布卢瓦伯国(CountofBlois,在今法国中部)。婚后,阿黛拉和自己的丈夫布卢瓦伯爵斯蒂芬·亨利的小日子也算过得有声有色。不过,斯蒂芬·亨利(StephenIIHenry)伯爵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他曾经作为主要参与者之一,加入到了对抗穆斯林的战争中,并且,在公元1102年战死在中东。

于是,后来阿黛拉就独自担负起了家庭的责任,而且这期间也就更需要仰仗远在海的另一边的英格兰娘家人的庇护。

公元1106年,阿黛拉的儿子斯蒂芬(StephenofBlois)被送到了舅舅家也就是亨利一世的宫廷中生活。几乎同时,亨利一世的公主玛蒂尔达远嫁德意志。从这时开始,斯蒂芬同英格兰宫廷扯上了十分深厚的关系,而玛蒂尔达则远离故土,辗转德意志与西法兰克。

亲表兄妹的这一进一出,从此成为两个人在政治上南辕北辙的起始点。

只不过,到了公元1125年之后,无论斯蒂芬还是玛蒂尔达,其实都算是亨利一世在西法兰克王国的重要盟友,他们和他们背后的布卢瓦伯国与安茹伯国,共同帮助守卫着英格兰的东南海疆,同时也是用来牵制卡佩王朝的两颗重要棋子。

多年以后,亨利一世一朝归天,表兄妹二人几乎同时做出反应。

玛蒂尔达仰仗的是根正苗红,又有父亲遗训;斯蒂芬则不管名分,只认实际。刚刚得到先王驾崩的消息,就率大军西渡,抢先一步拿到了英格兰王座。

为了王位,亲兄弟都能够大打出手,又何况是表兄妹?

这场仗,从公元1135年开始,一直打到了公元1153年。

十八年,眼看谁也吃不掉谁,两个人也都先后进入人生暮年,最后只能妥协。

于是,斯蒂芬的英格兰王位保住了,但斯蒂芬之后第一顺位的王位继承权,却留给了玛蒂尔达的儿子亨利二世(HenryII)。

要说这场世纪大妥协,来得也确实是时候,因为就在第二年,斯蒂芬就撒手人寰,将从英格兰到西法兰克王国的锦绣江山,交给了表侄亨利二世。

当然,这个亨利二世,是我们的老熟人。娶了二婚少妇阿基坦公主埃莉诺,两人连续狂生八个孩子,让卡佩王朝路易七世气恨难平的人就是他。

到斯蒂芬驾崩为止,诺曼王朝也就走到了自己的历史尽头。

诺曼王朝享国八十八年,起于威廉这位私生子人品爆发扬威英伦,终于亨利一世眼瞅着一大堆私生子却无法即位。

这是一个神奇的、关于私生子的轮回。

亨利二世

公元1154年,亨利二世继承大统,成为新的英格兰之王。

如果说按照欧洲人的历史记载方式,实际上亨利二世等于是开创了一个新的王朝。话说亨利二世的老爹若弗鲁瓦五世,生前总是喜欢在帽子上插一枝金雀花(Plantagenet)。只是没曾想,当年的“一枝花”若弗鲁瓦五世死后才三年,他的儿子亨利二世就成了一个幅员辽阔的王国一把手。因此这个新的王朝,就索性根据“一枝花”的渊源,被称为“金雀花王朝”(HouseofPlantagenet)。

其实,说是金雀花王朝也并不是特别确切。

因为我们知道,亨利二世的身世背景,跟当年的私生子威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威廉一世背靠的是诺曼底公国这棵大树,而亨利二世则是依托安茹伯国这个西法兰克王国诸侯中的翘楚。两位英格兰先王之中无论哪一个,都更加“法兰西”而不是更加“英格兰”。对比于西法兰克的繁华富庶,当时的英格兰还更加像是一个苦寒之地。如果把当时的金雀花王朝版图比作一个剃头挑子的话,相对较热的那一头肯定是西法兰克,或者说安茹伯国。

对于英格兰来讲,异族统治者掌控权力金字塔的塔顶已经司空见惯。所不同的,只是外来统治者能否早日进行英格兰本地化。这种本地化,包括语言文化的本地化,也包括规章制度的本地化。往上数,早在威廉一世时期,就已经遇到了西法兰克人统治英格兰人的不便之处。在威廉一世的第一代领导集团之中,几乎很少看到英格兰本土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身影,绝大部分的行政与宗教核心权力层人员,都是威廉一世从欧洲大陆带来的、说一口罗曼语(法语的前身)的西法兰克人。这种情况虽然在威廉一世之后有所改观,但随着安茹王朝的建立,西法兰克罗曼语又一次成为英格兰王国宫廷与上流社会的共同语。

对于安茹王朝的贵族们来讲,用罗曼语沟通起来并不难,但对广大中下层老百姓们来讲,又该如何呢?

外来贵族管理英格兰本地老百姓,这种在英格兰历史长期存在的独特现象,导致很多制度都是慢慢摸索出来的,从而具备很多鲜明的英格兰本地特征,这是真正的摸着石头过河。

比如在当时,西法兰克王国境内的审判制度中,曾经流行过本地部落长老参与庭审。这种起源于远古日耳曼部落的古老审判制,随着诺曼征服的到来,在整个英格兰范围内被予以推广。并且,因为统治者不会讲中古英语,所以这个制度在英格兰得到强化。说中古英语的本地长老进行初步裁定,说罗曼语的外来统治者进行最后量刑,就是最终的判决结果。这个制度慢慢演化,也就形成了今天的“陪审团”(Jury)制度。与之相反的,则是这个制度后来在欧洲大陆范围内,慢慢走向消亡。

随之而来的,还有习惯法(customarylaw)的采用。

习惯法和陪审团一样,也是来自欧洲大陆,确切地讲来自日耳曼习惯法。诺曼征服者的到来,造成法律书面语言交流上的困难,如果跟英格兰本地土著硬抠法律字眼,是一件十分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于是,用不成文的惯例来解决实际问题,成了当时英格兰法律中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这个习惯法的实施,最终形成了英格兰后来独特的普通法系(commonlawsystem)。

在当代,普通法系的典型代表,主要为英国以及前英国殖民地国家。因此,这个法系又被称为“英美法系”或者“海洋法系”。与大陆法系(civillawsystem)相对应,构成了当今世界的两大法律体系。

无论陪审团还是习惯法,都是在亨利二世这位西法兰克外来户在位期间,在英格兰予以正式确立的。作为安茹王朝的创朝太祖,亨利二世的奠基人作用,被体现得无以复加。

除了法律体系之外,还有税收体系。

同西法兰克王国后来的集权化趋势不同,英格兰贵族体系在诺曼征服之后得到重组,因此先天基因中具备很强的分权倾向。为了更好地掌控英格兰境内的大小贵族,亨利二世开始收“盾牌钱”(Scutage)。

原本英格兰国王属下的骑士阶层,每年都要义务为国王服四十天的兵役。但这个制度具有先天缺陷,因为大小骑士们往往并不能够招之即来,来之能战,他们也要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彼时彼地的经济、交通、农忙等因素。所以即便是在烽火连三月的日子里,国王也并不能够保证迅速集结一支强大的武装发动战争。而即便是愿意应召的队伍,也往往松松垮垮、稀稀拉拉,这事确实挺头痛。

在亨利二世在位期间,规定骑士可以不用服役。国王发动的战争,愿意来你就来,不愿意来你就支付相对应的盾牌钱,用来抵消自己的兵役义务。而一旦拥有了不菲的“盾牌钱”,亨利二世则可以用这笔钱组建属于自己的雇佣军。有了雇佣军这支有生力量,亨利二世就可以更好更舒服地在整个英格兰范围内实施王权统治。

除了文治,还有武功。

亨利二世在位期间,对威尔士的征服成效不大,但北伐苏格兰,西征爱尔兰,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战果。尤其是对爱尔兰,亨利二世御驾亲征,占领了爱尔兰东岸大片领土。在此基础上,亨利二世获得了罗马教皇的首肯,正式获得了爱尔兰领主权。

然而,如此神通广大的安茹太祖亨利二世,却依然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亨利二世头上的这个如来佛,就是教权。

首先,就是教士们的“治外法权”问题。也就是说,在英格兰国王的版图治下,所有的教士修士都享有犯罪豁免权。这些人即便是在民间胡作非为,国王也不能用世俗法庭来进行判决,而是要移交到教会法庭,由教权处置。这种特权,让世俗政权的国王感到无可奈何,尤其是对亨利二世这样自诩英雄的人物而言。

当然,天赋异禀的国王,也并非没有尝试过一举推翻教士们的特权。

在位九年之后,公元1163年,羽翼渐丰的国王亨利二世,开始向教权宣战。要求教士犯法,与庶民同罪,先解除神职,再交由世俗政权审判。古代欧洲国王们的命令,当然不能同中国皇帝们的相提并论,但亨利二世这样的君主则另当别论。国王发难,教权一方首当其冲的,就是全英格兰首席主教,坎特伯雷(ArchbishopofCanterbury)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ThomasàBecket)。

其实当年亨利二世推荐贝克特出任英格兰的大主教,正是因为两个人私交甚密。然而,一旦贝克特坐在了大主教的位置上,就注定了屁股决定脑袋的最终结局。古代一神宗教对于世俗政权的钳制能力,可见一斑。

王权与教权,火星撞地球,两位老朋友到底还是撕破了脸。

公元1170年,亨利二世的四位属下,合谋杀掉了贝克特。

国王的耳根子,终于获得了片刻的宁静。

然而,后遗症随之而来。

贝克特未死之前,也无非就是个偏处一隅的大主教。不过在天主教范畴内,一旦以如此悲壮的方式离开世间,殉道者们就被赋予了神的力量。就像当年的耶稣·基督,虽然肉身受到了百般折磨,但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因此成了天选之人。并且捎带脚的,把那个惹事的十字架都幻化成了后世天主教徒们的护身符。贝克特光荣地为上帝献身,从而得以羽化成仙。在此以后,贝克特的名字之前被冠以“圣”,就像当年死于罗马城的圣彼得与圣保罗一样,成了后世天主教徒们的指路明灯。当时在遥远的中东战场上,教徒们甚至参考条顿骑士团的建军模式,成立了圣托马斯骑士团。当然,这支骑士团也直接听命于罗马教廷。

罗马教廷对亨利二世进行了口诛笔伐,并且威胁要开除亨利二世的教籍。

要知道,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贝克特之死是亨利二世直接授意的。

即便如此,亨利二世依然怕了。

在那个教权猖獗的年代里,被开除教籍是天大的事情,不管是对平民还是国王。

公元1172年,业已四十九岁的亨利二世向罗马教廷请罪,希望上帝能够让他参战,以洗刷自己的罪孽。并且,国王来到坎特伯雷,以极其羞辱的方式对贝克特之死表达了忏悔之情。根据目前掌握的史料来看,当时亨利二世的卑微演出,并不比《权力的游戏》中瑟曦女王裸体游街强到哪里去。此后不久,关于英格兰教士们的治外法权,统统被亨利二世重新允准。

亨利二世退步之后,罗马教廷正式授予贝克特以“殉教圣徒”的光荣称号。

看上去,这一切似乎都告一段落。

不过,教权对亨利二世的折磨,尚未结束。

我们在卡佩王朝一节中曾经讲到过,阿基坦公主埃莉诺,为亨利二世带来了价值连城的嫁妆——阿基坦公国。并且在此后,埃莉诺一扫之前嫁给路易七世的阴霾,争分夺秒地为亨利二世生下了五男三女八个孩子。但是,他们并不消停,以理查一世为代表的几个儿子,同亨利二世之间明争暗斗。而卡佩王朝的腓力二世也替老爹路易七世解气,不断地在一旁搬弄是非,煽风点火。所有这一切,都让亨利二世的晚年生活陷入深深的绝望之中。

在政治军事领域无法占太多便宜的情况下,亨利二世只能曲线救国,他想同埃莉诺离婚,以此来从宗教角度,让自己的孩子变成私生子的身份,从而在名分与道义上失去合法性。

遗憾的是,这一次罗马教廷依然没有同意亨利二世的请求。

理查一世与腓力二世内外夹攻,软硬兼施,目的就是为了拿到亨利二世亲口答应的英格兰国王第一顺位继承权。亨利二世硬着头皮跟着两位晚生后辈周旋,鞍马劳顿,气恨难消。

公元1189年,五十六岁的亨利二世病死,理查一世自行宣布成为新国王。

卡佩家族的大仇已报。

当年的路易七世在天有灵,不知道是为失去男人自尊而感到无地自容,还是该为没有后代的烦扰而暗自庆幸。

金雀花王朝与卡佩王朝,围绕阿基坦公主埃莉诺,又是一个神奇轮回。

自由大宪章

理查一世的“狮心”(theLionheart)称号,其实是有浪得虚名之嫌的。

理查一世在位只有十年,其中还包括了德皇手下的两年囚徒生涯。他本人的所谓勇敢睿智,也不过是因为腓特烈一世的意外溺死,腓力二世的负气而走,最终成就了理查一世独自对战萨拉丁的空前名声。然而即便如此,理查一世在萨拉丁身上也没有占到任何便宜。

理查一世的最高成就,无非是用血与火屠戮了东罗马帝国治下的塞浦路斯,从而为自己赢得了一个塞浦路斯国王的虚名。而理查一世身为始作俑者,开始了对同为上帝子民的东正教徒大开杀戒的恶劣先河,更是成了后世“拉丁帝国”鸠占鹊巢地在东罗马首都新罗马屠城,做了一个很好的“铺垫”工作。

理查一世身为英格兰国王,却对英格兰本土毫无兴趣,据说他的一生仅仅到过英格兰两次,而且都是做短暂停留。

这位所谓武功赫赫的国王,所有的南征北战,其实看上去都毫无正义感可言。唯一的一点借口,其实不是“狮心”,而是他本人的私心。当初,联合腓力二世对阵老爹亨利二世是如此;亨利二世驾崩,跟腓力二世迅速翻脸,又是如此。

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徒,居然为自己赢得了一个“狮心”的美誉,可见欧版谥号来得确实比较容易。到了1199年,理查一世为夺取黄金而出兵,为流矢所中命丧前线,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如此,给理查一世一个“狮心王”美名略显浮夸。

理查一世之后,他的弟弟也是亨利二世的小儿子无地王约翰上台。

“无地王”的说法,原本是指亨利二世在生前,几乎把欧洲大陆所有的封地都留给了其他子嗣。等于是封神榜封神,封来封去封到最后,没有给小儿子约翰留下任何封地。于是,这个小儿子约翰也就无地了。但是终究架不住这孩子命硬,“狮心”理查一世白白得了一个酷到飞起的名号,结果突然辞世没有留下子嗣,最后选定的继承人就是幼弟无地王约翰。

也就是从无地王“无地”开始,英格兰国王丢失了所有欧洲大陆上的良辰美景,花花世界,此后的英格兰国王才更加“英格兰”,而不是更加“法兰西”。此时此刻的英格兰王国才真正可以摘掉“安茹王朝”的法式大帽子,转而做一个完全英格兰本土化的“金雀花王朝”。

只不过,这样的金雀花王朝,对于当时的无地王约翰来说毫无价值。守不住法国西海岸五百里锦绣江山,无地王只能退守英格兰本土。然而,战场上的失利带来的则是国内的民心尽失。甚至在国内政坛,居然还出现了大批的反对派。

军事上一败涂地,政治上也开始濒临破产。

金雀花王朝让无地王约翰这么个不肖子孙如此一折腾,大半个家业折腾没了,而且要知道长期以来法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远高于英格兰的,失去了法国的金雀花王朝,落地的凤凰不如鸡。金雀花的“金”没了,只剩下了“雀花”。虎视眈眈的英格兰国内贵族开始趁机落井下石,他们对金雀花王朝的权力开始进行种种限制,在朝堂之上同无地王约翰进行了各种明面上的骂街和暗地里的使绊子。

公元1215年,在一众强势的英格兰贵族的胁迫之下,无地王约翰签署了一个旨在限制王权的《自由大宪章》(MagnaCarta)。《自由大宪章》的出现,是世界宪政史上一个划时代的大事件。这个宪章最大程度上对王权进行了约束,同时对贵族权力乃至于公民权利进行了明确。《自由大宪章》的条文之中,阐述了几个非同寻常的概念,比如自由、分权、法治等。大宪章出现之后,欧洲人也就正式走上了对宪政的探索之路。

当然,王权一边的约翰并不甘心自己的失败。

将权力关进笼子里这件事情,在欧洲中世纪早期,没有一次不是通过战争和流血完成的。即便是王权旁落,地方势力抬头,也往往是因为被现实逼到了这一步,毕竟形势比人强。但在大宪章之后,想通过明文立法的形式限制住国王的种种特权,显然无地王约翰觉得自己被愚弄和操纵了。

那就索性抵制大宪章。

大宪章签订没过多久,无地王约翰就开始着手对其进行修改。

无地王约翰如此一抵制,也就恰好给了众多实力派贵族以动武的口实。所以,所谓的宪政也不是无缘无故就能实现的。宪政的存在只是为贵族动武和以下克上提供了一个合理合情合法的借口。

当然,对于国家与国家,贵族与贵族势力相对均衡分布的古代欧洲而言,以立法的形式圈定一个动粗的上限,这件事情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确实是要远远高于大一统概念深入人心的古代中国的。

动粗既然不可避免,那就索性大干一场。

大宪章签订的同一年,英格兰“第一次诸侯战争”(FirstBarons'War)爆发。对垒的双方,分别是以约翰为代表的“保王派”,以及英格兰实力派贵族所在的“大宪章派”。当然,我们前文曾经涉及过,此后“大宪章派”向海对岸的法国伸出了橄榄枝,法王腓力二世派出了后来继承卡佩王朝国王之位的路易八世,登陆英格兰。

路易八世的出现,让英格兰内部矛盾迅速复杂化。

路易八世一路顺利地进入伦敦,甚至自封为英格兰国王。然而,这个略显激进的做法,并没有得到罗马教廷的首肯。所以,路易八世当时的英格兰国王称号,也从来没有得到过欧洲正史的官方认可。如此一来,原本是英格兰内部宪政之争的第一次诸侯战争,掺杂进了外交因素、宗教因素乃至于民族感情因素。而且更加应景的是,第一次诸侯战争没有打完,无地王约翰就暴病而死。

原本大宪章派的矛头,针对的就是无地王约翰,无地王约翰一死,斗争的方向出现了摇摆。而且路易八世对英格兰王权的巧取豪夺,越来越让跟着大宪章派一起赤膊上阵的普通贵族感到困惑。

所以,无地王约翰死后,他九岁的儿子亨利登上王位,也就是后来的亨利三世(HenryⅢ)。亨利三世的出现让路易八世的处境变得愈发尴尬,因为大宪章派想要的无非就是权力,而一个九岁孩童登上英格兰王位,也就给了大宪章派对权力归属问题的最大想象空间。那么,英格兰贵族之间的大妥协,也就开始悄悄地酝酿。

最终,路易八世变成了那个里外不是人的角色。

明白了自己身份之尴尬的路易八世,灰溜溜地返回了法国本土。

与此同时,英格兰第一次诸侯战争落幕,英格兰贵族大和解,大宪章派被赋予战后组阁的权力,一直到年幼的亨利三世成年。各派共同宣誓拥立亨利三世,甚至,大宪章派还顺坡下驴,在《自由大宪章》的具体条文中,做出了有利于王权的一些修改。

至少在看上去,到此为止,宪政之争已经告一段落。

只不过,亨利三世的出现,只是暂时搁置争议,而问题本身并没有得到本质上的解决。

时间来到了公元1227年,也就是亨利三世登基之后的第十一年。大宪章派开始兑现当年的承诺,进行权力移交,还政于二十岁的亨利三世。

成年之后的亨利三世,除了在位年头更多,他几乎是他的父亲无地王约翰的一个翻版。军事上碌碌无为,仗打得不少,打赢的不多;政治上,亨利三世又被宪政派视为王权专制的代言人。

于是到了公元1258年,宪政派就像当年对待无地王约翰一样,胁迫亨利三世签订了一个《牛津条例》(ProvisionsofOxford)。《牛津条例》在《自由大宪章》的基础上,写入了每三年召开国会的条文。同时,由十五名大贵族组成“枢密院”(PrivyCouncil),掌握整个王国的最高权力。如此一来,王权被进一步限制,这个《牛津条例》也就成了后来英格兰议会的雏形。

于是,不可避免地,亨利三世走上了自己老爹约翰的老路。

公元1264年,“第二次诸侯战争”(SecondBarons'War)爆发。对垒的双方,依然是保王派和宪政派。

唯一一点和无地王约翰不同的是,第二次诸侯战争以保王派的全面胜利告终。即便如此,两王连续在位期间,爆发的两次诸侯战争,也让民主宪政的概念在英格兰愈来愈深入人心。

此后,英格兰成为欧洲宪政先驱,而欧洲又成为世界宪政先驱。所有一切开始的地方,就在公元13世纪的金雀花王朝时代。

勇敢的心

无地王约翰,可以算得上是整个金雀花王朝最为声名狼藉的国王之一。

《自由大宪章》签署前后,无地王约翰内外交困,凭实力一举达到了人生最低谷。当时国内是第一次诸侯战争,国外则要面对法兰西英明神武的腓力二世的强大压力。不仅如此,当时在王朝北方,名不见经传的苏格兰王国居然也开始插手英格兰内部事务。由此可见,当时的英格兰究竟弱到了何种地步。

按照我们今天的观点,英格兰与苏格兰同属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两个政治实体,在联合王国的大家庭之下,二者算得上是一母同胞的两兄弟。从中文译名来看,二者的关系还不错。

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首先,英格兰与苏格兰的人种组成就完全不同。

我们知道,英格兰的平民百姓基本上算是盎格鲁萨克森日耳曼人的后裔,而王室贵族阶层则在诺曼征服绵延到安茹王朝之后,被换血成了法兰西一脉。那么苏格兰,跟这两者之中的无论哪个,都八竿子打不着。

相比英格兰人,苏格兰人的民族源流算得上是成分单一,主要由上古凯尔特人演变而来。简单来讲,现代苏格兰人在血缘上,主要来自中世纪之前的皮克特人(Picts)与盖尔人(Gaels),这两个部落民族无一例外都是凯尔特人。

当然,由于后世强势的英格兰文化持续对苏格兰进行渗透,所以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苏格兰人,基本上已经跟英格兰人差别不大了,无论从宗教,语言还是人种特征方面。

尤其是语言层面上,如今苏格兰的通用语俨然就是英语,而所谓的苏格兰语就是类似于一种带着浓重地方口音的英语。与其说它是苏格兰语,倒不如说它是一种英格兰方言,其地位等同于我们今天中国的山东话,而如果考虑到中国是使用汉字这种表意文字的国家,而非使用表音文字,则苏格兰语同英格兰语的实际差异,甚至还不如普通话与山东方言的差别。如果你想体会一下英语苏格兰风味也不难,找一个操一口标准山东普通话的山东朋友感受一下即可。

当然,今天的苏格兰官方语言,虽然也备注了一个盖尔语(Gaelic),但这个官方语言的地位,是在公元2000年之后才被重新确立的。抛开政治因素不谈,在苏格兰民间,这个最能够体现苏格兰人本民族特色的盖尔语已经名存实亡。根据数据显示,目前在所有五百五十万苏格兰人中,真正还能够听说读写盖尔语的苏格兰人,已经不超过十万人。这个数字的绝对值与相对值之低,甚至要远远低于同为凯尔特人出身,并且同为联合王国成员之一的威尔士语。要知道,在三百万现代威尔士人中间,至少还有五分之一的人口,依然还在熟练地用威尔士语(Kymric)进行交流。

苏格兰与威尔士的这种语言现实,说白了就是典型的地缘政治造成的直接后果,也同古代英格兰历史密不可分。

其实说到底,无论苏格兰人,还是威尔士人,他们的经济与人口保有量都同今天五千万人口的英格兰无法相提并论。我们从前文得知,英格兰核心区位于英伦三岛的东南部分,相当于是广义上整个欧洲北部大平原的西部延伸。这个拥有相当体量的地理人口单元,能够养活足够多的英格兰人,并且能够以此为核心掌控整个英伦三岛。而相比较而言,以山地为主的威尔士,以山地丘陵为主的苏格兰,只能作为英伦三岛相对比较边缘化的地理人口单元。

千百年来,英格兰一直是英伦三岛上真正说了算的政治实体,尽管威尔士和苏格兰也拥有相对的话语权,但毫无疑问,后两者也只能是在英格兰政权衰微的时候,才能够象征性地火中取栗。

相对于面积只有两万平方公里的威尔士,苏格兰的尴尬在于,明摆着是个没人搭理的苦寒之地,却拥有七万七千平方公里的“庞大”面积。要知道,英格兰的地盘满打满算,也不过才有十三万平方公里。正因为如此,当年的罗马帝国在不列颠行省北部边疆,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建造了哈德良长城与安敦尼长城。深究起来,罗马长城对于英格兰的意义,同中国长城对于汉族核心区的意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经济角度上庞大的北部无利可图,劳师远征则又空耗国力。索性扎起篱笆过日子,让那些凯尔特蛮族们,继续享受自己在苦寒之地的幸福生活吧。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苏格兰人并不甘心单单做一个化外之地的蛮族政权。时不时,蛮族们也要趁火打劫一下南方。或者至少,彰显一下自己有别于英格兰人的民族属性,在中世纪天主教与封建制盛行的年代里,也是非常必要的。

传说中,统一的苏格兰王国(KingdomofScotland)挂牌成立于公元843年。之所以把传说中的那点事安排到了这一年,苏格兰人应该也是大有深意的。我们知道,这一年的欧洲大陆《凡尔登条约》签署,查理曼帝国被一分为三。而在不列颠群岛上,七国时代业已结束,韦塞克斯国王爱格伯特早在十四年前,就已经横扫六国,一统英格兰。

不管苏格兰王国的早期历史究竟如何,我们认为,从公元843年这一年开始,英格兰与苏格兰两家的感情纠葛史,也就正式拉开帷幕。

早年的英格兰本身就是天天处于挨揍的状态,在政治上也比较松散,于是趁英格兰尚且没有形成足够强大的统一政权。苏格兰王国在公元11世纪初冲出苦寒之地,南下进攻当时的英格兰王国地盘中的苏格兰低地部分。

苏格兰低地恰好位于当年的哈德良长城以北,安敦尼长城以南。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哈德良时代不想要一块土地,也是随着时间推移,到了罗马帝国安敦尼时代希望进行不列颠北部大开发的一块土地。这里是英格兰地理人口单元的最北端,虽然在农业价值上跟英格兰南部核心区没法比,但对于地处荒蛮的苏格兰人来说,是如假包换的一块膏腴之地。

当苏格兰低地部分并入苏格兰王国之后,苏格兰人也就获得了进一步能够同英格兰政权叫板的筹码。当然,由于苏格兰低地长时间以来都属于英格兰治下,不可避免,这里的日耳曼系的原住民都能够说一口正宗的中古英语。这样的语言人口纳入苏格兰地盘之中,从客观上也稀释了苏格兰王国人口中凯尔特人的比例。时至今日,苏格兰的首府爱丁堡(Edinburgh)以及重镇格拉斯哥(Glasgow),均位于苏格兰低地部分,这并非历史的偶然。

再后来,诺曼征服彻底给英格兰换了一种活法,来自维京人的好战基因,使得诺曼王朝对不列颠群岛上的所有其他政权都充满征服欲。于是,苏格兰人焕发天性的自由发展终于走到了尽头。私生子威廉在位期间,借荡平英格兰之余威,一口气拿下了苏格兰全境,苏格兰国王战败称臣。

诺曼王朝之后,继之以金雀花王朝。

希望能够在乱世取一杯羹的苏格兰国王亚历山大二世(AlexanderII),巧妙地抓住了无地王约翰执政期间的懦弱态势,一边倒地支持英格兰国内的大宪章派,受到了心怀异志的英格兰大贵族们的坚决拥护;同时,亚历山大二世向法兰西的卡佩王朝积极靠拢,远交近攻的策略简直玩得不要太溜。

可巧的是,前有糊里糊涂的无地王,后有碌碌无为的亨利三世。如此二人的在位时间,加起来长达七十多年。在这七十多年中间,亚历山大二世纵横捭阖,戎马倥偬,带领苏格兰人民活出了属于自己的幸福时刻。

尤其是在公元1237年,在苏格兰国王亚历山大二世的强大军事压力之下,亨利三世被迫与苏格兰王国达成妥协,签订了《约克条约》(TreatyofYork)。条约终止了苏格兰与英格兰之间的军事敌对行动,并且以立法的形式约定了双方的疆界固定于西起索尔韦湾(SolwayFirth),东到特威德河口(theRiverTweed)一线。这条边界线从此被载入史册,一直顽强地延续了七百年,对比现代苏格兰与英格兰之间的边境线,二者几乎变化不大。

然而,好景不长。

亨利三世的无能表现,反向衬托了亨利三世之子爱德华一世(EdwardI)的英明果敢。第二次诸侯战争期间,爱德华一世成了最大的保王党成员,在爱德华一世的带领之下,保王派大获全胜。同时,爱德华一世还提前获得了监国之权。

公元1272年,亨利三世驾崩,爱德华一世顺利接班。

很显然,爱德华一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马上君主。他本人的硬气也获得了后世欧洲史学家们的一致认同,并体现在了他的名字“爱德华一世”的命名上。要说英格兰的历代先王中间,叫“爱德华”的人,爱德华一世并不是第一个。在他之前,曾经出现过三个爱德华,比如“忏悔者爱德华”,按照这个排序的话,爱德华一世实际上应该叫作“爱德华四世”。但欧洲后世普遍认同爱德华一世的说法,以此向这位老国王致敬。

爱德华一世在位期间,西击威尔士,北讨苏格兰。

爱德华一世通过战争,彻底统一了威尔士。并且随即册封自己的王太子为“威尔士亲王”(PrinceofWales)。从此之后,威尔士亲王这个荣誉称号,也就成了英格兰王太子的默认爵位。时至今日,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查尔斯王储,依然头顶一个威尔士亲王的头衔,其典故出处就是当年的爱德华一世。

在“长腿爱德华”(EdwardLongshanks)这个耳熟能详的欧版谥号背后,爱德华一世还有另外一个谥号——“苏格兰之锤”(HammeroftheScots)。从这个谥号我们就能看出,爱德华一世用尽了毕生精力希望一举将苏格兰纳入整个英格兰王国的管制之下。不过,爱德华一世的凶相毕露,也激起了苏格兰人民的反抗情绪。

公元1295年,苏格兰-法兰西同盟(AuldAlliance)成立。

公元1296年,爱德华一世率军发动对苏格兰王国的全面进攻,“第一次苏格兰独立战争”(FirstWarofScottishIndependence)爆发。战争期间,爱德华一世推翻了苏格兰国王,并且将象征苏格兰王权的斯昆石(StoneofDestiny)带回了英格兰,并且将其安置在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TheCollegiateChurchofStPeteratWestminster)。

公元1297年,苏格兰小贵族威廉·华莱士(SirWilliamWallace)起兵反抗爱德华一世,并且在“斯特灵桥战役”(BattleofStirlingBridge)中重创英格兰军队。公元1298年,爱德华一世亲冒矢石,率领英格兰军队打赢了“福尔柯克战役”(BattleofFalkirk),击败了威廉·华莱士,取得了苏格兰大部分地区的控制权。到了公元1305年,威廉·华莱士被爱德华一世俘获,并且被关进了“伦敦塔”(TowerofLondon),最后被枭首示众于伦敦桥(LondonBridge)。

这段历史,也就是后来梅尔·吉布森电影《勇敢的心》的故事背景。

后来,苏格兰第一次独立战争一打就是三十多年,其间,强硬了一辈子的爱德华一世于公元1307年离开人世。公元1328年,刚刚即位一年的爱德华一世的孙子爱德华三世(EdwardIII)同苏格兰人签订了《爱丁堡-北安普顿和约》(TreatyofEdinburgh-Northampton),以条约的形式确认了苏格兰王国的独立。并且,爱德华三世还在条约中承诺,将会奉还苏格兰人的斯昆石。

反攻大陆

爱德华三世承认苏格兰独立的公元1328年,不是一个寻常年份。

我们知道,同年,卡佩王朝主支绝嗣,这个名噪一时的强大王朝走到了历史尽头,卡佩旁支的瓦卢瓦王朝登上历史舞台。如此一来,此前英格兰诺曼王朝绝嗣的前尘旧事,原封不动地又在法兰西上演。

爱德华三世的母亲伊莎贝拉(IsabellaofFrance),恰好就是法王腓力四世的女儿。换个角度,伊莎贝拉同时也是卡佩王朝末代国王查理四世的亲妹妹。

这个女人十分不寻常,她有个江湖诨号叫作“法兰西母狼”(She-WolfofFrance),坊间盛传伊莎贝拉伙同情夫,谋杀了亲夫爱德华二世(EdwardII),从而保送了爱德华三世提前上台。按照我们如上所述,爱德华三世既是法兰西前朝一代圣君腓力四世的亲外孙,也是查理四世的亲外甥。并且,爱德华三世还完美地继承了伊莎贝拉的好斗性格,以及对权力的孜孜追求。

卡佩王朝绝嗣,爱德华三世就公然宣布了自己对于法国国王之位的继承权。

要知道,历代法王本来就看不上英格兰国王,双方明争暗斗已经很多年了。尤其是牵扯到法国内部的阿基坦公国,这块地盘也是当年布汶战争之后,英格兰王国在欧洲大陆的唯一一块飞地了。

法兰西想一举拿下阿基坦公国;

英格兰老虎吃天,居然宣布拥有整个法兰西的领主权。

既然双方的主张清晰且无可调和,那就不用废话,直接放马过来即可。

所以,卡佩王朝的结束,瓦卢瓦王朝的上台,同时也就意味着英法矛盾的公开化,金雀花王朝对战瓦卢瓦王朝,这个局面已经不可避免。

所以对于爱德华三世而言,既然已经和法国人闹到了这个地步,那也就不用忌讳法国人在不列颠群岛上的铁杆盟友苏格兰了。于是,《爱丁堡-北安普顿和约》所约定的归还斯昆石这件事,被爱德华三世无限期地拖延,而且这一拖,就拖了六百多年。一直到公元1996年,英格兰才将斯昆石重新交还给苏格兰人。

不仅是斯昆石不给了,公元1332年,也就是《爱丁堡-北安普顿和约》签订的第四年,爱德华三世公然对苏格兰发动进攻,“第二次苏格兰独立战争”爆发(SecondWarofScottishIndependence)。

又过了五年,公元1337年,爱德华三世宣布自己为法兰西国王,英法战争正式开打。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历代英王都宣称自己拥有法国国王的合法身份,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公元19世纪初。

英法战争第一回合对垒的双方,分别是英王爱德华三世与瓦卢瓦王朝的开国君主腓力六世。只是这二位恐怕也没有想到,这场战争后来旷日持久,双方均是父死子继地投入到了这场战争中去。

战争一打就是一百多年,这场战争也就被后世史学家称之为“百年战争”(HundredYears'War)。

其实比起当年的那个名不副实的“狮心王”理查一世,爱德华三世反而更加担得起一个“狮心”称号。或者,我们用中国古代历史的命名方式,为爱德华三世封谥号“武”都不为过。这位老哥自公元1327年开始继承大统,一直到公元1377年驾崩,在位共五十年。这五十年。也是英格兰不断对外大打出手的五十年。英法百年战争,单单是有爱德华三世参与的,就将近半个世纪。兴之所至的爱德华三世,还曾经抖了个机灵创建了“丝袜骑士团”(KnightoftheGarter),丝袜骑士团因英格兰女人穿的丝袜而得名,后来却成为爱德华三世驾下不可或缺的一支武装力量。

不仅是爱德华三世本人能打,爱德华三世帐下还有“黑太子爱德华”(EdwardtheBlackPrince)。

黑太子爱德华是爱德华三世的长子。

黑太子为什么被叫作黑太子,有两种说法——第一种说法是实义,意思是黑太子爱德华喜欢用黑色的盾牌,或者是黑色的盔甲;第二个说法是引申义,意思是黑太子爱德华在战场上心狠手辣。当然,无论何种说法,都是后世欧洲史学家对黑太子的谥号,在他本人生前,并没有听到过哪个活腻了的敢去如此称呼他。

黑太子爱德华仿佛是天降杀星,天生为辅佐爱德华三世参与百年战争而生的一个人。他七岁这年,英法战争正式开战;而他死后的第二年,爱德华三世也就撒手人寰了。如果不是因为短寿,想来黑太子爱德华才是继承爱德华三世性格以及事业的人。

爱德华三世与黑太子爱德华的完美组合,让百年战争在第一阶段一边倒地朝着有利于英格兰王国的方向发展。

公元1346年,在经典的“克雷西战役”(BattleofCrécy)中,英军利用自己的英格兰长弓优势重创法军,并且随即对法国要塞港口城市实施了包围。为解加莱之困,法国人想到了围魏救赵之计,苏格兰国王大卫二世(DavidII)于同年对英格兰本土实施攻击。但很显然,这个大卫二世又是个千里送人头的摆设,在随后的“内维尔十字之战”(BattleofNeville'sCross)中,英军以少胜多击溃了苏格兰军,并且俘虏了大卫二世。

羊肉没吃成,惹了一身膻。

大卫二世后来被爱德华三世囚禁在英格兰的伦敦塔,并且一关就是十一年。公元1357年,苏格兰王国付出高额赎金,才将牢底坐穿的大卫二世弄回苏格兰本土。至此,也标志着第二次苏格兰独立战争告一段落。

第二年,也就是公元1347年,法王腓力六世在加莱地区完败于爱德华三世,并且在法王逃走之后,法军全伙投降了英军。至此,法国人彻底失去了法国沿海要塞加莱,法国一望无际的原野腹地城门洞开。

由于黑死病的不期而至,英法约定休战十年。

欧版靖难

黑死病爆发后不久,瓦卢瓦王朝创朝太祖腓力六世归天。

这对于多灾多难的法兰西来讲,显然并非什么好兆头。此后的战争走势,也十分清晰地印证了这一点。

继承腓力六世衣钵的,是他的儿子约翰二世(JohnII)。

老一辈的腓力六世人生盛年遇到了爱德华三世,而晚一辈的约翰二世又遭逢了同时代的黑太子爱德华。公元1356年,百年战争刀兵再起,约翰二世在“普瓦捷会战”(BattleofPoitiers)惨败于黑太子爱德华。而且糟糕的是,约翰二世在战役期间被俘虏,此后被押解到了伦敦塔囚禁。约翰二世被俘之后,他十八岁的儿子查理五世(CharlesVleSage)也就成了法兰西一方的实际监国者。尽管曾经有机会逃回法国,但约翰二世信守了自己的承诺,在英格兰坐了一辈子的牢,直到公元1364年客死他乡为止。

所以直到今天,当我们翻开那个长长的“伦敦塔囚徒名单”(ListofprisonersoftheTowerofLondon),尽管其中不乏威廉·华莱士这样的贵族和大卫二世这样的君主,但约翰二世作为堂堂法兰西国王,依然是足够硬核的重要囚徒之一。

因为约翰二世遵守江湖道义,他死后被欧洲史学家封谥号“好人”(JohntheGood)。约翰二世低调攒人品的人生态度,最终换来了查理五世的人品总爆发。

就在约翰二世坐牢期间,监国的查理五世匆匆与英格兰媾和,签订了极其不平等的《布勒丁尼和约》(TreatyofBrétigny)。站在今天的角度来看,这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丧权辱国条约。查理五世所宣布割让的领土,几乎占到了整个法国面积的一半。在此基础上,为了捞出老爹约翰二世,法国方面还要赔付巨额的赎金。

然而,我们站在今天的角度而言。查理五世审时度势签订停战协定,当时的法兰西才是最得利的一方。正因为有了这个条约的存在,才为查理五世争取了相当长时间的和平发展环境。并且实话讲,巅峰时期的爱德华三世与黑太子爱德华俨然是一对战场黄金组合,一场跨海的举国之战,居然在苏格兰和法兰西双线取得完胜,并且俘虏了两个国王,绝对是空前绝后之作。查理五世避爱德华父子之锋芒,让法国免于全境沦亡于士气正盛的英格兰人手中。毫无疑问,查理五世的决定是理智的,也是及时的。

公元1364年,约翰二世的死讯传回法国,查理五世正式即位。

查理五世的上台,让法国人民抗英战争的面貌焕然一新。

血气方刚的查理五世迫切地希望为父辈祖父辈一雪前耻,而英格兰一方的爱德华三世则渐渐老迈,黑太子爱德华那边却将有限的精力投入到了西班牙,并且在西班牙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查理五世发现自己有机可乘,于公元1369年再次挑起英法之战。

此次战争,也被称为百年战争的第二阶段。

卧薪尝胆十几年的法兰西军队,终于获得对英军战斗的主导权,战局渐趋明朗,而英格兰在法国本土的作战则越来越难以为继。战争之中,各种新式武器也陆续登上舞台。炮兵部队(artillery)的出现,极大抵消了重装骑兵的杀伤力。英格兰长弓的杀伤力虽大,但法国人也渐渐地师夷长技,组建了自己的长弓部队。并且由锁子甲到板甲,中世纪战争中的单兵防御措施,也日臻完美。

在查理五世摧枯拉朽的攻击之下,英格兰人渐趋守势,大量领地易手。

公元1376年至公元1377年,黑太子爱德华与爱德华三世相继退出历史舞台,英军在法国本土已经无心恋战。狼奔豕突的溃退中,英军仅仅在法国西海岸保留了五个重要港口的配置,其余几乎都丢给了法王查理五世。

公元1380年,英法休战。同年,完成了历史使命的查理五世驾鹤西去。多年以后,查理五世被欧洲史学家们封谥号“英明”。

只可惜,伟大了一辈子的查理五世,身后的基业很快就毁于一旦。

查理五世之后登基上台的法王,是查理五世的长子查理六世。查理六世虽然也叫查理,但他在欧洲历史上的谥号是“疯子查理”(CharlesVIleInsense)。因为受精神类疾病的困扰,这位可怜的国王,重新将自己和法兰西置于水深火热之中。

不过,同时期的金雀花王朝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掌权长达半个世纪的爱德华三世,兢兢业业了一辈子,结果他生前着力培养的接班人黑太子爱德华却先他而去。这件事情,毫无疑问沉重地打击了已经处于人生暮年的英格兰之王。虽然爱德华三世儿女众多,但老来丧子之痛,让爱德华三世并没有选择其他成年的王子为王储。转而,老王选择了黑太子唯一健在的儿子理查二世(RichardII)。

理查二世接班爱德华三世的这一年,只有十岁。

这件事情,像极了中国明代朱元璋与朱允炆之间的隔代相传。

而且关键是,跟朱元璋朱允炆的前尘旧事一样,英格兰并没有跳出这个俗套。面对十岁的英王,爱德华三世手下的众多叔叔们,开始毫不遮掩地蠢蠢欲动。朝政很快就落入了三叔约翰(JohnofGaunt)手中。当然,朝野内外对朝政虎视眈眈的,还有四叔埃德蒙(EdmundofLangley)。

于是,英法百年战争的事暂且放一放,先把王位的事捋明白了。

公元1399年,理查二世的三叔约翰去世。同年,约翰之子亨利四世(HenryIV),废黜了尚且无嗣的堂兄理查二世,不久之后又将其杀死。

巧合的是,公元1399年在中国,也恰好是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南下向建文帝夺权的年份。只不过,跟中国的叔侄战争结局所不同的是,在中国,靖难之役之后的大明王朝还是大明王朝;而在欧洲,宫廷政变之后的金雀花王朝已经不再是金雀花王朝,法理上讲,亨利四世的夺位,等于是金雀花王朝的主支已经断绝,转而是金雀花的旁支登堂入室。它拥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兰开斯特王朝(HouseofLancaster)。

圣女贞德

兰开斯特王朝的名字,来源于当年约翰所拥有的兰开斯特公爵(DukeofLancaster)称号。至少看上去,这个名字像极了《权力的游戏》中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族(HouseLannisterofCasterlyRock)。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奇幻类作品的优秀代表,《权力的游戏》在这个地方,很有可能就是参照了历史上兰开斯特王朝的名头。

虽然改了个名字,但新生的兰开斯特王朝跟法国的瓦卢瓦王朝在性质上没有太大差别,都属于是旁支上位所创建的新王朝。而对于之前的母体金雀花王朝和卡佩王朝而言,属于换汤不换药。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讲,兰开斯特王朝和瓦卢瓦王朝在创建之后的若干年中,都还一直在消费其血缘先祖爱德华三世与腓力四世的名头。

亨利四世是个政变小能手,可惜真正上位了却又庸庸碌碌,政绩乏善可陈。

公元1413年,亨利四世走完人生路,他的儿子亨利五世(HenryV)即位。

公元1415年,亨利五世再次向法国人宣战,英法战火重燃。

亨利五世是一个看上去颇为雄才大略的君主,他的遗憾在于,没有赶上和法王查理五世生在同一时代。英王亨利五世出生的那一年,法王查理五世已经离开人世七年。亨利五世并没有棋逢对手地遇到“英明查理”,却一直跟“疯子查理”纠缠不休。疯子查理的女儿凯瑟琳(CatherineofValois)通过政治联姻嫁给了亨利五世。因此,疯子查理就是亨利五世的老丈人。

和查理五世一样,亨利五世一生十分短暂,甚至比查理五世的生命还要短暂些。但是在亨利五世三十多年的人生中,却完全复制了当年查理五世所做到的一切。或者我们换个角度,当年的查理五世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奋六世之余烈,一口气将英格兰手中的法国领土拿回了一多半;而亨利五世则换了个方向,用了七年时间,又将法国人的边境线平推了回去。甚至更加彻底的是,亨利五世准备一举灭掉法国,而由自己兼任英格兰和法兰西的“双王”。

而事实上,亨利五世已经接近做到了这一点。

公元1422年,在英格兰人强大的军事压力下,法国人同意为亨利五世加冕为法兰西国王。但是就在加冕的前两个月,亨利五世暴病而死。而且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老丈人疯子查理也在同一年追随亨利五世而去。

也就是说,公元1422年这一年,法王和英王同时离世。

所不同的是,取代查理六世的,是他十九岁的儿子查理七世(CharlesVIIleVictorieux);而取代亨利五世的,则是他与凯瑟琳所生的只有九个月的儿子亨利六世(HenryVI)。

国有长君,社稷之福。

从这个角度而言,百年战争第三阶段恰好在英法摊牌的节骨眼上,英法双方各自戏剧性地失去国王,并随即更换了最高执政官。两个新王,一个尚在襁褓,另一个已经成年,这个隐喻已经昭示了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的最后结局。

其实,还有一个问题慢慢浮出水面。

长达百年的战争,基本上都是在法国本土所进行的。如果说早年的诺曼王朝、安茹王朝还算跟法国沾点边。那么如今只是依靠一个阿基坦公国,英格兰人就想鸠占鹊巢地反攻大陆,未免有点难。而且,早年的战争烈度并没有那么高,所谓的战争很多时候就是贵族和骑士之间的较量,平民百姓被卷入其中的可能性以及参与度都非常低。但是随着法国战场上的仗越打越大,越来越多的后勤都需要在法国本地进行补给。最开始,英军可以彰显自己正义之师,仁义之师的人设。但时间一久,尤其到了战争的紧要关头上,根本不可能做到秋毫无犯。而一旦英军开始在本地开了偷鸡摸狗、欺男霸女的口子,就一定覆水难收,到时候难免沉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去了。

人民战争一旦开打,英格兰人所期望的箪食壶浆迎王师的可能性,也就基本为零了。从爱德华三世开始,英格兰最高统治者所梦想的兼任英格兰、法兰西“双王”,也只能是变为镜中月、水中花。

在亨利五世之后,百年战争的第三阶段,确实是在人民战争的怒火之中走到尽头的。

其中的代表性人物,就是圣女贞德(JoanofArc)。

按照今天的观点,当年的圣女贞德,更像是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普通女孩。她出身于法国农村,由于缺乏教育,她是一个事实上的文盲。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农村女孩,却成为法国农民田间地头上的热点人物,因为很多人都说,贞德曾经看到了基督教中的神迹,她一定是一个受到天启的女孩。换个角度,当年的贞德更像是一个通信不发达时代诞生的“网红”,而网红的传播方式还与宗教影响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此一来,一个农村女孩就被硬生生地塑造成了无所不能的女神。

从某种意义上讲,圣女贞德出现的性质,有点类似于中国晚清的义和团。

而且与义和团所雷同的是,圣女贞德为查理七世所利用,但也为查理七世所嫌弃。在圣女贞德的带领下,她身边的所有人都对她坚信不疑。圣女贞德并没有多少战术素养,甚至是在没有任何有效组织的情况下,她竟带领法国人民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不得不说,在冷兵器时代,信仰的力量确实是能够将人类潜力进行有限放大的。

实际上,圣女贞德的活动时间,满打满算也只有一年整。

公元1430年,圣女贞德被俘。

俘虏容易处理难。

此时的圣女贞德,已经上升到人类心灵和精神层面的信仰,这样的人不能随便杀,有时候不杀危害还可控,而如果随意杀掉,则可能因为她的壮烈牺牲,会让她在她的整体信仰体系中成神入圣。所以,面对这样的局面,国家机器只能采取既要杀人,也要诛心的战法。也就是说,在贞德生前对其进行污名化,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由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出一份贞德的信仰是邪教,而她本人是异端的证明。

这些套路走完之后,贞德从神坛跌落,要杀要剐也就水到渠成了。

最终,英格兰人按照这样的程序给贞德定罪,并且在公元1431年5月,对贞德实施了火刑。

然而,圣女贞德的出现绝非偶然,一个贞德倒下了,千万个贞德站起来了。她身后所代表的,是被战火硝烟所蹂躏的普通法国老百姓,当千万个法国老百姓都振臂高呼的时候,英格兰人的败局也就不可避免了。更加重要的是,战争的持续深入,让法国老百姓终于明白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早些年在贵族们的裹挟之下,普通劳苦大众分不太清哪个是诺曼贵族,哪个是安茹贵族,哪个又是英格兰贵族,反正谁能够让我吃上饱饭,谁就可以是我的主人。

战争带来的创伤,深深刺激了法国劳苦大众,一个统一的法兰西民族的概念,也就慢慢地开始植根于每一个法国老百姓心中。

公元1453年,也就是在东罗马帝国首都新罗马陷入奥斯曼突厥人之手的同一年,英法百年战争告一段落。整个法国本土,除了加莱地区还残存部分英军之外,绝大部分的领土,复归法国。

战后,圣女贞德一案被法国的宗教裁判所重新判决,为她恢复了名誉,并且她被正式定义为法国人民的国家英雄。

又过了很多年,加莱被法国人攻破,英格兰人彻底败退回英伦三岛。

从这一刻开始,法国人开始在欧洲大陆纵横驰骋,成为那个年代整个欧洲最为强大的国家;而英格兰人则因为百年战争的失败,彻底沦为一个海岛国家。从此之后,英格兰针对法国人领衔的欧洲大陆,采取了更加考验智商的大陆均衡政策。

与此同时,英格兰慢慢转身走向海洋,希望赢得下一个百年的胜利。

玫瑰战争

英法百年战争的全面失利,对兰开斯特王朝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

亨利六世的懦弱,败光了亨利五世在法国本土的丰厚遗产,甚至变本加厉,连百年之前的阿基坦公国也都奉送给了查理七世。按照英格兰王国的国际惯例,对外军事上搞不定,对内的政治也就要后院起火了。

从英格兰在法国本土彻底失败开始,亨利六世就开始备受精神疾病的折磨。当然,也有一种可能,精神病本来就是来自亨利六世的外祖父查理六世一系的遗传病。既然国王的情况时好时坏,就必须要选出一个人来代替国王来监国。于是,来自约克家族(HouseofYork)的理查·金雀花(RichardPlantagenet)宣誓就职了英格兰摄政王(LordProtector),全权处理英格兰的日常政务。

要说这个约克家族,其实源自爱德华三世家中的老四埃蒙德(约克公爵,DukeofYork)。当初黑太子爱德华英年早逝,爱德华三世将王位隔代传给了黑太子的儿子理查二世。后来篡位的就是三叔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四世。而当时的四叔埃蒙德,其实就是理查·金雀花的爷爷。亨利四世、五世、六世传了三代人,结果到了亨利六世这里,约克家族的理查·金雀花粉墨登场,准备对兰开斯特家族的王权进行收割,甚至想要拿到兰开斯特王朝的王位继承权。

当然兰开斯特家族也不是吃素的,这些年以来朝野内外,树大根深,绝对不会允许约克家族乱来。而且,公元1455年时,亨利六世的精神疾病基本痊愈,暂时也不存在还另外需要立一个摄政王的问题了。

谈判不成,只能开打。

由于兰开斯特家族的徽章图案是一朵红玫瑰,而约克家族的徽章图案是一朵白玫瑰,于是这场发生在金雀花王朝两个旁支家族之间的战争,也被称为是“玫瑰战争”(WarsoftheRoses)。

玫瑰战争一打就是三十年,从公元1455年一直到持续到了公元1485年。持续三十年的混战,最开始代表正统一方的兰开斯特家族,在战场上呈现对约克家族的压倒性态势。公元1460年,约克家族的代表理查·金雀花战死,死后还被枭首示众。然而,此后兰开斯特家族的形势急转直下,亨利六世和王后玛格丽特(Margaret)逃到了苏格兰避难。

第二年也就是公元1461年,理查·金雀花的儿子爱德华四世(EdwardIV)自立为王,创建了约克王朝(HouseofYork)。

其间,兰开斯特家族的老王亨利六世曾经短暂复辟,但旋即就被爱德华四世所镇压。并且爱德华四世将亨利六世也关进了伦敦塔,最终亨利六世死于塔中。

公元1483年,爱德华四世病逝,王位就传给了他年仅十三岁的儿子爱德华五世(EdwardV)。爱德华四世临终之前盘算着自己的王朝主少国疑,只能让自己的弟弟理查三世(RichardⅢ)来摄政。只是想不到,大哥爱德华四世的尸骨未寒,理查三世就找到英格兰宗教界人士,宣布当年大哥爱德华四世与嫂子的婚姻不合法,也就是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五世是私生子。

如此釜底抽薪之后,理查三世也就自立为王。同时,爱德华五世与他的弟弟约克公爵理查(也叫理查)被理查三世关进了伦敦塔,并且在塔中神秘地死去。

公元1485年,代表约克家族的理查三世亲率大军,同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都铎(HenryTudor)会战于博斯沃思原野(BosworthField)。在这场大战中,理查三世战死,兰开斯特家族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再后来,亨利·都铎登上英格兰王位,也就是后来的亨利七世(HenryVII)。为了消除连年战争造成的裂痕,亨利七世代表兰开斯特家族,迎娶了约克家族的伊丽莎白(ElizabethofYork)为妻。就这样,持续三十年的玫瑰战争,终于以一种大团圆的方式落下帷幕。

亨利七世的继承权,来自亨利六世。因为亨利七世的老爹,是亨利六世的同母异父弟弟。所以,亨利七世的父系跟金雀花家族已经毫无关系了,他等于是新建立了一个王朝,这个王朝在后世被称为“都铎王朝”(TudorDynasty)。

值得一提的是,都铎王朝的徽章,恰好就是红白两朵玫瑰的组合图案。

其实,无论玫瑰战争打得如何凶残,总归是金雀花王朝的两个旁支在互相较劲。而自都铎王朝建立以后,尤其是后来亨利七世为首的都铎王朝政府对金雀花约克家族后裔进行清洗之后,金雀花王朝也就成了一个历史名词,只剩下一些记忆和传说,长久地留在当时英格兰人民的心中。

金雀花王朝承上启下,衔接了自英格兰古典时代到近现代的过渡,几乎恰好跨越了欧洲中世纪。正是在金雀花王朝时期,文艺复兴蔚然成风,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这些名校,逐渐成为科学与文化的最高殿堂;也正是在金雀花王朝时期,宪政与法制建设逐步奠基,成为后世能够遵循和学习的典范。

金雀花王朝的名字,永远铭刻于欧洲历史殿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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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得起放不下的欧洲史(套装共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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