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拿得起放不下的欧洲史(下)》(

第十八章 《拿得起放不下的欧洲史(下)》(

卡佩王朝

在中世纪的欧洲,出现了一连串带有鲜明烙印的国王名字与传奇故事,在他们的背后,是一个又一个熠熠生辉的家族荣耀。我们有必要去探究一下发生在中世纪大背景下的,那些充满荣誉与骄傲的王朝画卷。

罗贝尔家族

东法兰克王国被一群不服管教的封建王公们,给和平演变成了神圣罗马帝国。而同样处于历史巨变年代的西法兰克王国,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9世纪后半叶,诺曼人横行塞纳河流域,频频如入无人之境的野蛮人,戳破了西法兰克王国纸老虎的本质。而到了后来,传承了查理曼帝国帝号的胖子查理依靠重金贿赂,才换来了诺曼人的偃旗息鼓。这一次的妥协,更是击垮了法兰克人最后的底线。

其实胖子查理也冤枉。

原本胖子查理也只是东法兰克王国的其中一个继承人而已,跟他一起三分东法兰克的,还有其他两位哥哥。但不巧的是,两位哥哥早亡,最后只能是让胖子查理利用自己天赋异禀的健康长寿,一统了东法兰克。这还不算完,到了公元884年,西法兰克王国的卡洛曼二世(CarlomanII)驾崩,年仅十八岁的皇帝还来不及生出自己的继承人,最后又是由堂叔叔胖子查理继承了西法兰克。

就这样,阴差阳错,加洛林王朝历经起伏,居然再一次实现了西欧大统一。

当然,最终实现统一大业的这位胖子查理,估计当时想到的并不是什么王国复兴的宏图伟业。他脑海里面,更有可能的其实是这一句——造化弄人。

烫手的山芋递到了胖子查理手里,他又能有什么办法。对内,封建制的发展使得各路诸侯越来越呈现出强大的独立倾向;对外,军事上不能够统一协调,带来的是战场上的节节失利。最后,愤怒的民众与贵族,依然要把这笔账记在加洛林王室头上。协助西法兰克王国执政的胖子查理是查理三世,但如果往上查,当年曾经掌控西法兰克的,正是他的亲叔叔查理二世。没错,这个查理二世,正是查理曼大帝的亲孙子,曾经参与三分帝国的秃头查理。其实,封建采邑制度带来的地方坐大,早在秃头查理时代就已经愈演愈烈了,而且即便是同维京海盗之间花钱买和平,这个版权也正是源自秃头查理。

查理二世是秃头查理,侄子是胖子查理,单看绰号也能判断出来,这两个人在政绩上的乏善可陈。

从查理二世到查理三世,积重难返的西法兰克已经到了非变革不可的地步了。

站出来振臂一呼的人,叫作奥多(Odo)。

奥多出身于西法兰克王国的罗贝尔家族(Robertians)。

这个罗贝尔家族不一般,有着尚武的传统。

草创时期的法兰克王国,正处于西罗马帝国分崩离析之后的文化真空期,当时的社会读书人并不吃香,整个西欧最缺的就是能够直接提刀上阵的一勇之夫。罗贝尔家族的先人们,从东法兰克王国辗转来到了西法兰克王国,一路上能够仰仗的就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那股子狠劲儿。而到了维京海盗肆虐西欧海岸的当口,罗贝尔家族终于等来了能够大显身手的时刻。

学好文武艺,货卖帝王家。

虽然秃头查理在同北欧蛮族的战斗中声名狼藉,却捧红了罗贝尔家族中的领军将领——强者罗贝尔(RoberttheStrong)。强者罗贝尔早年曾与秃头查理为敌,后来脑后反骨的强者被招安,成了整个纽斯特利亚(Neustria,今法国中部)最有权势的贵族,并且后来又被加封,名正言顺地成了秃头查理驾下的安茹伯爵(CountofAnjou)后来又成为纽斯特里亚侯爵(Marquis)。

强者罗贝尔在同诺曼人的战斗中勇冠三军,身先士卒。其实说白了,打击入侵的诺曼人,是不需要动员罗贝尔家族的。因为天下虽然是加洛林王朝的,但纽斯特利亚却是罗贝尔家族的。保卫塞纳河,保卫巴黎,这些慷慨激昂的口号即便国王不说,罗贝尔家族也要亲力亲为的。属于中国人传统“家国天下”的道理,无论从哪个方向上考虑,罗贝尔家族都是义不容辞的。

最大的好处是,媾和的锅由秃头查理来背,死战的名由罗贝尔来顶。

公元866年,强者罗贝尔在同诺曼人的战斗中力竭而死。

于是,强者罗贝尔就硬生生被抬举到了民族英雄的历史地位上。

得利的就是强者罗贝尔的长子奥多。

强者罗贝尔战死沙场之后,奥多本应继承世袭罔替的纽斯特利亚侯爵爵位以及数不清的金银财宝。然而,秃头查理却趁火打劫,拿走了本应属于奥多的一切。从道德层面上考量,秃头查理其实只是在变本加厉地败人品。拜早年的铁锤查理、矮子丕平还有英明神武的查理曼大帝所赐,加洛林王朝的人品余额还算富余,但确实也架不住前赴后继的不肖子孙这样来挥霍。

奥多继承老爹强者罗贝尔的遗志,拼死保卫了巴黎城,又借助了罗贝尔家族多年以来的品牌美誉度,迅速在西法兰克王国的政坛上崭露头角。于是到了胖子查理掌握政权,奥多同学终于用实力为自己赢回了一切,包括纽斯特里亚侯爵,安茹伯爵以及巴黎伯爵(CountofParis)。

公元887年,众叛亲离的胖子查理被自己的侄子废黜,第二年死去。

众望所归的奥多,被推举为新的西法兰克王国的国王。

这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创举。

要知道,当时的东、西法兰克两个王国均还存在,加洛林王朝也不能说气数已尽。虽然奥多在对外敌入侵的战场上打出了名气,但加洛林王朝卡洛曼二世的同父异母弟弟查理(“糊涂查理”)还在。这个糊涂查理是先王的私生子,也是遗腹子,只是长期以来得不到名分。正因为如此,卡洛曼二世驾崩之后,东法兰克王国的胖子查理才跑过来收拾残局。尴尬的是,古代欧洲人的国王排座次,讲究先到先得,于是就连“查理三世”这个名头,都被胖子查理给抢注了。

顶着加洛林王室后裔查理的巨大压力,奥多继承王位这件事,简直就是整个西欧几百年来开天辟地的头一回。

所以,这一次的王朝肇始,注定困难重重。

公元893年,奥多登位五年之后,糊涂查理自行宣布自己为真正的查理三世(CharlesⅢleSimple),头顶一脑袋瓜子的加洛林王朝光环,挑起了反抗奥多的大旗。

最终,糊涂查理同奥多达成妥协,奥多的王位不易主,但王国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却以立法的形式宣布为糊涂查理。

公元898年,在位十年之后,奥多去世。

同年,糊涂查理继承王位,于是在西法兰克王国的历史上,又出现了一位查理三世。后世的历史学家为了区分这两位“查理三世”,就称胖子查理为查理曼帝国的查理三世,而称糊涂查理为西法兰克王国的查理三世。也就是说,胖子查理传承了查理二世即秃头查理的皇帝帝号;而糊涂查理则拿到了西法兰克王国的政权,是西法兰克王国在秃头查理之后的正统查理三世。

那么糊涂查理的这个查理三世,也就是在维京时代中提到的同诺曼领袖罗洛签订条约割让诺曼底的那位查理三世。也就是说,从秃头查理到胖子查理,从胖子查理到糊涂查理,在同野蛮人媾和这件事情上,这三个查理就谁也别嫌谁了,反正都是较弱。

糊涂查理割让诺曼底的这一年,是公元911年。而我们知道,就在同一年,东法兰克王国抢先一步变天,加洛林王朝之外的康拉德一世继承了王位。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强大的心理暗示。

而就在此时此刻,奥多的弟弟,强者罗贝尔的另外一个儿子罗贝尔一世(RobertI)正在悄悄积蓄着揭竿而起的力量。罗贝尔一世当年并没有急于谋求对奥多地位的继承权,而是选择了以退为进,用妥协的方式获取了大哥奥多在家族传统领地的实际控制,并且拿到了属于自己的爵位。当然,在此后的很多年中,罗贝尔就像自己的父兄一样,始终坚持在抵抗诺曼入侵的第一线。

罗贝尔一世与查理三世的默契,仅仅持续了十年。

公元922年,罗贝尔一世被西法兰克贵族拥立为王,内战爆发了。

公元923年,“苏瓦松战役”爆发。

没错,这个苏瓦松,正是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创朝太祖克洛维一世,击败罗马王国的同一个地方。如今,在这块极具象征意义的土地上,罗贝尔一世军队同查理三世的政府军展开殊死一搏。

苏瓦松战役结束,两败俱伤。

罗贝尔一世向他的父亲强者罗贝尔致敬,当场战死;而查理三世,则不幸成了罗贝尔家族的阶下囚。

这场战役的胜利果实,被强者罗贝尔的女婿鲁道夫(Rudolph)拿到。击败查理三世之后,鲁道夫被选为西法兰克王国的国王。而可怜的查理三世,则满腹屈辱与不甘,在狱中度过了自己的余生,于公元929年离开人世。

公元936年,鲁道夫病逝。

在罗贝尔一世的长子大雨果(HughtheGreat)主持之下,罗贝尔家族迎回了查理三世的儿子路易四世(LouisIV),加洛林王朝得以继续苟延残喘。然而其实西法兰克的贵族们都心知肚明,这个所谓的王位已经越来越不值钱,而王位的严肃性与正统性,也越来越聊胜于无了。

与之相对,经过了奥多,罗贝尔一世,鲁道夫薪火相传的罗贝尔家族,已经越来越具备天命所归的王者之气。

欧版谥号

按照中国历史的一般规律,其实雨果·卡佩应该够得上一个太祖的名头。

雨果·卡佩(HuguesCapet)是罗贝尔一世的孙子,大雨果的儿子,罗贝尔家族的政治遗产继承人。我们前文在第二章皇冠传承一节中,就曾经提到这位老兄。雨果·卡佩的名字中间,真正的名字是雨果,而卡佩只是他的绰号。卡佩在法语中的词源来自一种斗篷,而雨果·卡佩则对这种斗篷十分感兴趣。于是在后来,欧洲中世纪的历史学家们索性就称呼他为雨果·卡佩。

依照中国人的视角,这件事看上去十分荒谬不堪。

实则也是如此,不够严肃。

文化欠缺,但中世纪的欧洲人没有办法,也没有选择。

当时的欧洲人,距离罗马帝国的黄金时代已经间隔了太久太久。即便是距离蛮族大迁徙的年代,也已经过去了五百年。欧洲人在很多时候已经忘记了罗马帝国时代的礼仪传统。文化的传承上已经捉襟见肘,文化的创新上更是乏善可陈,绝大部分的文化传承事业,都要依靠天主教会来完成。而天主教的修士们,多半对于不利于天主教教义的部分,予以了隐匿删改乃至于破坏。

当时的欧洲人文化欠缺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姓名。

大部分人只有名,而没有姓。而且如果参考《圣经》的神谕来给新生儿取名字,资源也是相当匮乏。所以,很多名字经常被不断地重复使用,爸爸用完儿子用,儿子用完孙子用。如果是普通老百姓也就算了,因为当时人类的活动范围并不太大。如果不是参加贵族发动的战争,很多人就在一个村子里面生老病死一辈子,也没有用姓氏来区分名字的必要。比如村子里有个叫保罗的,大家就都称呼他为保罗。如果同时有几个叫保罗的,就用职业来区分,比如铁匠保罗、园丁保罗、面包师保罗等。

但是同样的事情,放在王室身上就有点困扰了。

比如说加洛林王朝吧,父一辈,子一辈的都是查理、路易、卡洛曼、奥托、洛泰尔这么来回用,用来用去就完全混乱了。这给后世的欧洲历史学家们,也带了相当大的麻烦。于是只能是排序,比如第一个称王的“查理”就叫查理一世,第二个叫“查理”的再称王,那就是查理二世。以此类推,就有了查理三世,查理四世……而且,查理二世未必是查理一世的儿子,甚至两个人之间未必一定有血缘关系。

感觉还是有点乱,因为不同国家之间,也有可能会有很多人同时叫作“查理二世”。甚至是公国、侯国、伯国之内,也一样会有查理二世。实际上,如果我们用查理二世(CharlesII)这个关键词来仔细查询,欧洲历史至少能有二十个以上的“查理二世”。不仅如此,你在自己的藩国内的排序是“查理二世”,如果有一天你由藩国首领当上了国王,按照国王排序,你又有可能是“查理五世”——等于是乱上加乱。

如何区分这么多的查理二世呢?

第一是加上封号,第二是加上封地。再或者,就是为贵族们上“谥号”。

谥号实际上是中国历史的产物,意思是针对皇帝或者诸侯大臣等人物,以官方名义对他们的一生进行总体概括,往往会用到一些专用字,比如“文”“武”“炀”等。实际上,欧洲中世纪的历史学家们,当时也想到了这个主意。当然并不排除这些历史学家们是受中国人的启发后,才想到用这个办法来对欧洲的国王们进行评价的。只不过,欧洲的历史学家们并没有制定专门的谥号规范,他们运用了更加灵活的方法来评价国王,为他们上谥号甚至是起绰号。

至此,真相大白。

我们此前的叙述中所提到的很多欧洲历史人物,往往都有一个“谥号”。有些人是“美谥”,比如“大帝”;有些人则不幸被“恶谥”,比如“糊涂”。其中,有特殊功绩的人往往能够得到更高的评价,甚至不用等到这个人去世,在生前就可以拥有不错的谥号——比如罗马时代的日耳曼征服者,非洲征服者,后来的“伟大的庞培”“幸运者苏拉”等。当然,更多的则是毫无意义的特征描述,比如“秃头”“胖子”“捕鸟者”等。

有了这些中世纪欧洲历史学家们对欧洲古人命名的“谥号”,就能够让欧洲后世更清晰地去识别他们的古圣先贤。当然,从此欧洲人也多长了一个心眼,欧洲贵族中间开始慢慢衍生出了“姓”这个概念。并且还会像中国古人一样,同一个姓枝开叶散来到了不同的封地,就衍生出了“氏”的概念。姓与氏搭配,同一个家族之下,再衍生出不同的次级子集。

当然,这里所讨论的姓氏的出现,只是针对欧洲贵族而言。而对于欧洲平头老百姓来说,姓氏的出现要更晚,有些国家甚至迟滞到了近代。

卡佩创朝

如上所述,我们这里提到的“卡佩”,实质上也是用以区分雨果本人同罗贝尔家的其他“雨果”的一种方式。只是凑巧,这个雨果·卡佩后来走红了,并且卡佩这个名字,又成了后世罗贝尔家族的另外一个象征。

在雨果·卡佩的时代,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经营,罗贝尔家族逐渐成为西法兰克王国在朝最有权势的一股政治势力。

但是这远远不够。

跟很多人的想象完全不同,当时的王国内部,还远没有到罗贝尔家族一声吼,西法兰克抖三抖的地步。

到9世纪上半叶为止,西法兰克王国的封建制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王国的政治版图被切割得七零八落。在朝是虚拟的政治版图,在野则是物理的政治版图。整个西法兰克被分成了若干个大的公国、侯国、伯国等,比如诺曼底公国、勃艮第公国(Burgundy)、阿基坦公国(Aquitaine)、布列塔尼公国(Brittany)、加斯科尼公国(Gascony)、香槟伯国(Champagne),安茹伯国以及佛兰德伯国(Flanders)等。而这些大的政治势力以下,则又被细分成诸侯们身后的各路封臣。

以巴黎为中心的罗贝尔家族,充其量只是控制了巴黎京畿这一小块地盘。在此基础上,罗贝尔家族利用自己的人脉资源和多年以来的政治声誉,实现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基本诉求。当然,这个“天子”的发言权已经十分有限了。况且,巴黎京畿只是占到了整个王国的十五分之一左右。所以,长期以来,罗贝尔家族“挟天子”是真,“令诸侯”是假。白白戴了一个权臣的帽子,却既没到赚钱,又没赚吆喝。

真正让罗贝尔家族乃至于整个西法兰克王国改头换面,换了一种活法的人物,就是雨果·卡佩。

公元987年,西法兰克国王路易五世(LouisV)意外离世。

路易五世是前文提到的路易四世的孙子,去世的时候,距离他登上王位只有一年。在充满宫廷阴谋的欧洲中世纪,他的驾崩并不算是太过令人匪夷所思。但是这位年仅二十岁的国王,尚且没有自己的子嗣。要知道,当时的加洛林王朝已经日薄西山,而罗贝尔家族则如日中天。并且加洛林王朝治下的东法兰克王国,早早就寿终正寝,并且实现了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举式王位继承制度。

所有的条件都日渐成熟时,西法兰克贵族们召开会议,决定结束加洛林王朝二百多年的统治。几股大的政治势力互相角力,最终选举出了雨果·卡佩作为新任国王。

雨果·卡佩,实际上是贵族之间大妥协的产物。

一来,雨果·卡佩背后持续一个世纪的罗贝尔家族名声显赫,并且这个家族通过历代通婚,与加洛林家族已经密不可分;二来,这个家族本来就已经掌握了巴黎京畿的所有政治经济军事大权,索性就做一个顺水人情;当然最后一点,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罗贝尔家族空有虚名,而并不具备特别强大的同其他诸侯博弈的权力。在众多的公国中间,推选一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势力上台,总比让自己的直接竞争对手坐大要好。

于是,在公元987年,雨果·卡佩正式上台。

然而,谁都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贵族之间的妥协,居然催生了一个威名赫赫的卡佩家族(HouseofCapet)。这个家族跨越千年,直到今天都还在影响着现代欧洲政治格局。

法兰西岛

按照我们今天的观点定义,以雨果·卡佩为代表的罗贝尔家族所占据的这块京畿之地,被叫作“法兰西岛”(IslandofFrance)。

法兰西岛的得名众说纷纭,但首先搞清楚一点,法兰西岛并不是一个“岛”,而是一块被河流所环绕的地区。有三条大河环绕这个地区——瓦兹河(Oise)、马恩河(Marne)和塞纳河(Seine)。究竟是不是因为三面环河,就有了法兰西岛的这个称呼,我们也不得而知。但我们可以确认的一点是,今天的法兰西岛以巴黎与奥尔良为中心,是现代法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法国所有二十二个大区中,人口最稠密的一个。

打开一张法国地图,可以看到法国的地理条件令人艳羡。西面北面与大西洋相邻,南部是地中海,西南部隔比利牛斯山同西班牙相邻;东南部是绵延起伏的阿尔卑斯山脉,隔开了法国本土与意大利、瑞士等国家。只有在东部与东北部,法国同德国、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拥有共同的欧洲北部大平原。这块平原从波德平原向西经过法国,跨海一直延伸到了英格兰。

我们后文还会涉及,因为成因的不同,法国的平原要远比贫瘠的波德平原条件优越得多。而且,整个法国本土的这个不规则六边形,除了东南部中央高原之外,大部分都是十分平坦的平原与丘陵。即便是这个略显突兀的中央高原,平均海拔也不过七百米左右,且具备十分充沛的降水,农业和畜牧业都十分发达。所以,工业革命到来之前,法国这个地方完全称得上是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中世纪的西法兰克,西北方向上直接面对的就是英格兰人的威胁,我们在此前的章节中也已经涉及了部分这方面的信息。当时的“威廉征服”之后,英格兰的国王同时还兼任了诺曼底公国的大公,俨然已经同大陆政权分庭抗礼;此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伊比利亚半岛都是西欧人民不断发动战争的最前线,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中世纪结束;更加糟糕的是,东法兰克王国本来就时不时地干涉一下西法兰克的内政外交。而在奥托大帝之后,神圣罗马帝国的诸多德意志邦国同样具备非常强的攻击性,并且也热衷于合纵连横的政治游戏。

以上只是对外。

对内,由于早期欧洲封建采邑制的盛行,辅以平原丘陵遍布的地形条件,西法兰克王国的土地上,并不容易出现一个据险自守的独大的政权,并且随之依托这个政权,实现整个西法兰克的力量整合。

就当时的西法兰克王国而言,内部一盘散沙,各自为战;外部则危机重重,强权环伺。

当加洛林王朝退出历史舞台之后,西法兰克的权杖轮到了卡佩家族来执掌。卡佩家族世代经营我们今天看到的“法兰西岛”,这种情况在西法兰克王国这样一个多平原丘陵的无险可守的政治区块,显得弥足珍贵。

我们不妨从中国人的古老智慧中寻找解题样本。

在中国历史上,很多依托山川河流走向的“山河形便”自然形成的行政区划,往往可以承载一块独立的地理人口单元。比如龙兴之地的关中,秦岭背后的巴蜀,长江环抱的江南。这样的地区进可攻,退可守,关上门可以男耕女织,自给自足,打开门则又可以徐图天下,逐鹿中原。

而如果我们把目光对准缺少山川河流掩映的平原地区,比如黄淮海平原,守如果守不住,攻同样也攻不出去,要想在如此一马平川的地方干出一番事业,确实并不容易。和西法兰克王国一样的地缘条件,相似课题也一样考验着中国古代统治者们的智慧。

中国古人所采用的经营模式,叫作“平原筑大城”。

在偌大的平原之上,将城市建立在河流之侧。河流提供丰富水源与便利交通,并且以此为依托,建设足以承载大量经济人口繁衍的巨大城市。非常经典的一个例子,就是当年在河北地区称雄几百年的古邺城。如果在平原之上发生战争,大城将提供最大的军事动员潜力;大城虽然并无天险,但敌人的行军途中,却并不敢随意绕开这样一个分分钟能够抄你后路的堡垒。

所以,法兰西岛的绝对面积固然不大,但法兰西岛经济发达,人口众多,是一个天然的“平原筑大城”的优良范本。西法兰克这样的政治板块,一盘散沙则就一盘散沙,而一旦有人愿意去整合所有割据政权的分裂势力,建设一个强大的西法兰克,以“法兰西岛”为基地,则是一个最优选择。

腓力二世

卡佩王朝从加洛林王朝手中接过了枪,但并不意味着卡佩家族就能够在短时间内扭转乾坤。实际上,面对封建采邑制汪洋大海之中的“法兰西岛”的窘境,卡佩王朝所能够大杀四方的武器并不多。好在这个家族拥有极其强大的审时度势、明哲保身的独特基因。西法兰克王国境内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般的弱肉强食,是当时时代的主旋律。贸然冲进这样的屠宰场中怒刷存在感,并不是一个明智选择。

于是,卡佩王朝索性背靠法兰西岛,闭关修炼,苦学内功,既修大桥又修路,多生孩子多种树。这一等,就等了几百年。卡佩家族强大的繁衍基因,保证了新生的卡佩王室代代男丁,也保证了西法兰克王国没有再出现像隔壁老邻居神圣罗马帝国那样的混乱王室纷争。

作为立志建设强大祖国的西法兰克人民来讲,王室能生孩子,这是必要条件。

只是光有必要条件还不够,还必须要等待政治强人的出现。

天佑西法兰克,这样的政治强人恰到好处地出现了。

这个人是腓力二世。

腓力二世是卡佩王朝的第七代国王。

如果算上那些作为下一代国王接班人培养的,但却不幸夭折于老爹去世之前的共治国王,腓力二世就是第九位国王。

作为卡佩王朝第六代国王的路易七世,是一个体弱多病的人,他一生中最大的困扰就是生不出男丁。卡佩家族向来以儿孙满堂著称于欧洲贵族豪门,而到了路易七世这里,绝对不能断了香火。我们前文说过,这是一个欧洲中世纪王朝能否兴旺发达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路易七世同阿基坦公主埃莉诺(EleanorofAquitaine)的第一段婚姻,从路易七世十五岁,一直持续到了国王三十一岁这一年。长达十六年的你侬我侬,春秋正盛的路易七世居然就只有两个女儿,于是路易七世将这件事情归罪于王后,国王找到借口同埃莉诺离婚,并开始了第二段婚姻。可惜第二段婚姻也并不圆满,新媳妇依然只给路易七世生女儿。

讽刺的是,阿基坦公主埃莉诺后来二婚嫁给了兼任安茹伯爵与诺曼底公爵的亨利二世(HenryII),并一口气为亨利二世生下了五男三女共八个孩子。更加让人绝望的是,这位亨利二世后来成了英格兰的国王(后文会讲),埃莉诺带来的阿基坦公国居然也顺势成了英格兰的一部分。

作为一个纯爷们,路易七世绝对咽不下这口气。

公元1160年,路易七世再婚。

第三次婚姻之后的公元1165年,四十四岁的路易七世终于生下了自己的独子——腓力二世。至少从结果来看,路易七世的辛苦求子之路的确是值得的。

腓力二世,是一位改变了法国历史的人。

首先来讲,西法兰克王国自腓力二世开始,才改称为“法兰西”(France)。

换句话讲,从腓力二世开始,才有了中文语境中“法国”这个说法。

很多人在读欧洲史的时候,法兰克和法兰西总是傻傻分不清楚,中间蹿入了一个西法兰克王国的名字,跟法兰西的中文译名长得又太过雷同,于是更加干扰了我们的视听。

书中暗表,其实你压根就不用分得太清楚。

法兰克和法兰西的差别,是由中文的翻译问题造成的。

欧洲语言都是表音文字,那么早期日耳曼化的法兰克(Frank)其实就是Franc,而到了后来罗曼语彻底成为今天法国的共同语,c的发音也就发生了转变,由“科”(音)转向了“斯”(音)。因此,法兰克(Franc)与法兰西(France)的词根其实就是一个。只不过,法兰克是名词格,而法兰西则是形容词格。法兰克就是法兰克,而法兰西则代表“法兰克人的”。

腓力二世将“法兰克”刻意官方写为“法兰西”,并非为了改弦更张。恰恰相反,他是为了更加凸显法兰克人的属性。

如果放在今天中文语境中的话,法兰克往往被用来指代卡佩王朝之前的那个“法国”,而在卡佩王朝创朝之后的那个法国,则经常用“法兰西”来指代。而这种指代,是用来匹配中国人教科书中的法国历史的。对于法国人或者对于欧洲人而言,这样的刻意分离两个政权名称,并没有太大意义。

所以,我们之前所说的“法兰西岛”,这个地理名词一定是在腓力二世之后才出现的。顺序应该是先有了法兰西才有了法兰西岛,而并非先有了法兰西岛,才催生了法兰西。

将国家名字从法兰克改成了法兰西,腓力二世也确实有这种资格。

以中世纪的标准而论,腓力二世的国王生涯,堪称完美。

在历次同周边国家的合纵连横之中,腓力二世总是显得游刃有余。

腓力二世同志的法宝——统一战线。

当时腓力二世所面临的最大内政以及最大外交敌人,都是英格兰。

因为自诺曼征服以来,英格兰与法国本土诺曼底已经统统划归到了诺曼王朝。诺曼王朝的存在使得法国国王极其尴尬,从内政上来讲诺曼底人算是法国国王的封臣。而在外交上来讲,英格兰国王又算是可以和法国国王平起平坐的人。更加要命的是,后来那位多子多福曾经让路易七世蒙羞的安茹伯爵亨利二世,继承了诺曼王朝家业,亨利二世于是就开创了属于自己的金雀花王朝(PlantagenetDynasty,后文还会讲)。

这个金雀花王朝一下囊括了英格兰、诺曼底、安茹、阿基坦等一堆领地,成了名副其实的庞然大物。当时的法国也就出现了卡佩王朝和金雀花王朝两大强权对峙的局面。况且当时的卡佩王朝说是强权还真是有那么一点点勉强,况且这个金雀花王朝还里通外国跟英格兰绑定在了一起。加在一起的领地,金雀花王朝要远远大于卡佩王朝。

于是,同金雀花王朝之间的矛盾,成了卡佩王朝政治生活的主旋律。既然如此,两家之间的算计已经成了公开的阳谋,那也就没什么好遮遮掩掩的。

腓力二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登上了法兰西王位的宝座。

腓力二世的法宝“统一战线”,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炉的。

简而言之,虽然在政治上法国的敌人就是英格兰,但就实操而言,腓力二世并没有固定的敌人。谁做金雀花王朝的国王,谁就是腓力二世的敌人。以这个战略为指导思想,腓力二世不惜一切代价,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组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亨利二世在位,腓力二世就联合亨利二世的儿子理查一世对付他老爹;理查一世上台,腓力二世就掉转矛头,专心致志对付理查一世。两个人说好了一起东征穆斯林,最后也弄得一地鸡毛;公元1199年,理查一世驾崩,腓力二世就再接再厉,同他的继任者无地王约翰(1)做斗争。

腓力二世这样利用统一战线打击主要敌人的搞法,是几十年一贯的,也是轻车熟路的。

腓力二世同金雀花王朝几十年明争暗斗的大结局,发生在公元1214年。

这一年,金雀花王朝的无地王约翰,德意志国王奥托四世(2)以及弗兰德尔伯国(CountyofFlanders)组成联军反对法兰西王国;而法国方面,腓力二世获得了当时罗马教皇英诺森三世的支持。我们知道,这个英诺森三世名声并不怎么样,历史上一些臭名昭著的战争就是由英诺森三世一手策划的。但无论如何,能够得到罗马教廷的支持,毫无疑问是腓力二世获得的一针强心剂。

战役双方,会战于布汶(Bouvines,在今天法国北部)。

布汶战役以腓力二世的大获全胜而告终。

这场战役,极大改变了整个西欧的政治生态结构。

战后,奥托四世以及他背后的神圣罗马帝国,再也无力扛起欧洲大陆最强基督教政权的大旗,转而将这个沉甸甸的头衔交给了法兰西人。而英格兰人的势力则几乎退出了法国本土,退缩到了英格兰一隅。英格兰内部甚至出现不同声音,一部分贵族希望主动接受腓力二世对英格兰的联合统治,从而在政治上放弃无地王约翰以及金雀花家族。甚至一度,腓力二世还充分迎合英格兰人民高涨的造反热情,派自己的儿子路易八世(LouisⅧ)渡海到达英格兰摘果子。

此后,路易八世在英格兰羊肉没吃到,还惹了一身膻。

从这时开始,法兰西与英格兰的旷世深仇大恨,才刚刚拉开帷幕。放眼整个欧洲大陆来说,法国与德国争夺陆地霸权的斗争,也才迈出了义无反顾的第一步。

阿维农之囚

公元1223年,腓力二世驾崩。

腓力二世并没有像他的那些卡佩王朝列祖列宗那样,让儿子提前成为王国的共治者。而是在自己死后,让路易八世顺利履行法定程序接班。在整个卡佩王朝历史上,腓力二世是这样做的第一位国王。这件事情的另外一个隐喻,就是无论内政还是外交,卡佩家族已经再也不用总是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了。因为王权在卡佩家族手中,已经是固若金汤,坚如磐石。

腓力二世死后,卡佩家族第八代国王路易八世执政三年。

路易八世的在位时间长达四十四年,是卡佩王朝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

卡佩王朝在法兰西的统治渐入佳境,但另外一个问题却随之而来。

那就是王权与教权的问题。

王权和教权的问题并不是个新问题,也不是一个桌面之下的次要问题。这个问题不仅一直都在,而且广泛地存在于当时的欧洲各国。区别在于,王权强大的时候教权必然要靠边站,而王权弱小的时候,教权则必然能够坐收渔利。欧洲封建采邑制度的存在,是教权强大的天然土壤,利用各个小国对于教权的依赖,很容易干涉各个政权内部的政治经济军事。

对于法国来讲,当卡佩王朝的历代先王们受困于法兰西岛而无法自由呼吸的时候,对教权必然是不敢带头挑战的。一旦有个闪失,很容易被教皇驱逐出教会,到时候即便是皇室贵族也难免成了孤家寡人,甚至要面临上帝子民针对异教徒的圣战。

然而,自腓力二世在布汶战役一挑三成功之后,法国卡佩王室的实力早已今非昔比,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王权就必然要向教权索取更多的东西。

然而,自进入中世纪之后,教权的力量已经大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尤其是11世纪末至12世纪这一段时间,教会不仅要控制各封建采邑的政治经济军事,甚至还把手伸到了王室的婚丧嫁娶中去。利用王室之间的通婚与离婚,操纵列国矛盾并火中取栗。

我们前面的行文中,不断强调卡佩家族的看家本领——生儿子。实际上这并非危言耸听,在当时的欧洲中世纪这确实是非常头痛的一件事情。首先来讲,封建制的不断成熟,让长子继承制越来越大行其道。首先是长子继承,长子继承完王位,其他儿子再去分低一级别的爵位。既然是儿子分家产,你就必须得有儿子才行。这就更不用说,法国人迷信于当年日耳曼时代流传下来的《萨利克法典》(SalicLaw),这部法典中非常明确地指出,女性是不拥有继承权的。

有人问了,国王一言九鼎,随便找个女人生个孩子还不简单?

在中世纪的欧洲,并没有这么简单。

因为教会控制了中世纪欧洲人的生活模式,所以一夫一妻制才是当时社会的主旋律。当然,一夫一妻制只是个幌子,只要国王愿意,他可以跟无数的女人在一起,充分享受特殊阶层为自己带来的特殊享受。然而,不管国王外面有多少女人,正牌妻子只能有一个,也只有正牌妻子所生的儿子,才能算是亲儿子。其他女人哪怕生一万个儿子,也只能算是私生子。

这一点,跟中国古代的情况完全不同。

中国古代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正房拥有继承权上的第一顺位,但在正房不能生养儿子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让偏房的儿子们继承家业,区别只是嫡出和庶出而已。然而,中世纪欧洲除了正妻之外,其他的情妇统统不能算是“妻子”,由此所产生的私生子,不仅不能够拥有继承权,甚至连亲爹的姓氏都不能继承。

所以在《权力的游戏》中,琼恩·雪诺(JonSnow)只能是雪诺,而不能是史塔克(HouseStark),这就是活生生的欧洲中世纪继承制的具体体现。

当然,教会对于欧洲人生活的全面掌控,也是一点点进行的。

比如同样在我们前文提到的“诺曼征服”中,那个登陆英格兰的威廉一世,就是以私生子身份继承的诺曼底公国。最后不仅仅成了诺曼底的主人,甚至还成了英格兰的当家人。只不过,威廉一世又被人称为“私生子威廉”(WilliamtheBastard)而已。

威廉一世所生活的年代,主要在公元11世纪中期,那么到了12世纪的时候,他的私生子传奇就已经完全不可复制了。

比如说那位被英格兰人民说成是英明神武的理查一世吧。

理查一世死后,即位的是他的弟弟无地王约翰,但这并不能说明理查一世没有自己的亲生儿子。理查一世实际上拥有一个叫作菲利普(PhilipofCognac)的亲生儿子,只不过这个亲生儿子是私生子,根本不能摆到台面上来讲,也绝对不能拥有继承权。

所以,我们就看到了前文发生的那一幕,腓力二世的老爹路易七世跟埃莉诺生不出儿子,他想的不是赶紧找个其他女人尝试生孩子,而是赶紧搜肠刮肚琢磨着跟埃莉诺离婚。

说到离婚,问题又绕回来了。

教会规定,基督徒无缘无故不能离婚,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婚的,则需要提出申请,由教会批准之后才能离婚。即便是国王,也不例外。

原因在哪里呢?

中世纪的基督徒们结婚并不容易,需要拿到教会许可状(dispensation)才能持证上岗。

除此之外,都是非法。

相对于结婚,离婚这事的影响力,只大不小。

比如说吧,你的正妻很争气,给你连续生了三个儿子,你现在不愁王位传下去的问题。但是三个儿子成年之后不和,三个人兵戎相见争夺长子继承权。这件事情让你很失望,你不想把王位传给这三个儿子了。这个时候你只要向教会申请离婚,一旦申请通过,你的妻子就变成了你的前妻。而这三个孩子,也就顺势而成了私生子,三个人也就全部丧失了继承权。

当然我们说的是极端案例,但想说明的是,离婚的事情绝不能含糊。

强势如腓力二世,当年同自己的第二任妻子英格堡(IngeborgofDenmark)的离婚申请,就三番五次被罗马教廷驳回,最终也没有离婚成功;换作当时的路易七世,老国王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借口,拿着家谱跟罗马教廷连唬带骗,声明自己跟埃莉诺之间其实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关系,存在四代之内的血亲关系,所以两个人的婚姻不合基督教婚姻法,申请离婚方才成功。

看一看,教会对于王权的限制,是不是已经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

当然,教权对王权的干涉,并不仅仅限于婚丧嫁娶。

婚丧嫁娶只是手段,教权的旁若无人,还包括政治上的加冕权力,军事上的圣战号召权力,宗教上的人事安插权力,经济上的教会免税权力,等等。

尤其这最后一条,简直就是赤裸裸存在于欧洲各国的经济治外法权。

毫无疑问,这是要动王室奶酪的。

当时的无地王约翰,就是因为想安插自己的人做英格兰本地的大主教,并且希望顺势得到向教会征税的权力,从而和当时的英诺森三世交恶。英诺森三世一怒之下,坚定地站在了无地王约翰的对立立场上支持腓力二世,后来才有了腓力二世在布汶战役中的道义优势。

时光流转,世易时移。

时间来到了卡佩王朝的第十一代国王,圣路易的孙子腓力四世(PhilipIV)当权期间。

腓力四世是卡佩王朝继腓力二世之后又一位铁腕治国的人物。

腓力四世在位期间,对外同英格兰等势力大打出手,对内铲除了法国国内的著名特权组织——圣殿骑士团。圣殿骑士团的大批私产被充公,其骨干成员统统被国王施以火刑。

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团灭”。

真正让腓力四世扬名立万的一件事,是同罗马教廷的硬杠。

公元1296年,时任罗马教皇一职的卜尼法斯八世(PopeBonifaceVIII)向欧洲各国重申了各地教会的经济特权——任何诸侯都不得向本地的教士修士们征税,而教士修士们也不得向本地纳税。各地教会的资产,属于罗马教廷所有。

嚣张的卜尼法斯八世,偏偏就遇到了强硬的腓力四世。

于是,法国带头抵制这个敕令(Aholyduarul)。

局势很快升级。

公元1301年,腓力四世动用国家机器,将法国大主教逮捕入狱;公元1302年,腓力四世公开宣布国王只听命于上帝,教皇不得干政。罗马教廷方面也迅速反应,宣布开除腓力四世的教籍;公元1303年,腓力四世索性派人进入罗马,逮捕了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并把他带回法国。在法国,卜尼法斯八世被羞辱并殴打,最后虽然逃回了意大利,但不久之后就一命呜呼。

公元1305年,在腓力四世的主导之下,法国人克雷芒五世(ClementV)成为新的罗马教皇。那么毫无疑问,这个教皇直接听命于腓力四世。

公元1309年,腓力四世索性将基督教教廷由罗马迁到了法国小城阿维农(Avignon),从这时一直到卡佩王朝结束之后的公元1376年,罗马教廷就变成了阿维农教廷(AvignonPapacy),而且王权也无以复加地凌驾于教权之上。后世的历史学家将此时的教皇称为“阿维农之囚”(PrisonerofAvignon)。

阿维农教廷时代,是王权和教权矛盾的一次总爆发。从此之后,教权在欧洲尤其在法国的地位,已经不能和之前同日而语。且这一阶段的时间长达半个多世纪,这触发了欧洲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在脱离了教廷的强大宗教束缚之后,意大利先于欧洲各国开始了文艺复兴。

这是宗教的耻辱,但这是时代的进步。

永远的金百合

公元1328年,时任法国国王的腓力四世的第三个儿子查理四世(CharlesIV)撒手人寰,查理四世并没有留下男性子嗣。

糟糕的是,腓力四世的其他几个儿子,也都相继断了香火。

就这样,按照《萨利克法典》的指引,法国国王的继承人,只能从王室旁支男性子嗣中来寻找。

最终,来自卡佩家族旁系的腓力六世(PhilipVI)继承了王位。

实际上,腓力六世并不是外人,他是先皇查理四世的堂兄。腓力六世的老爹也叫作查理,被称为“瓦卢瓦的查理”(CharlesofValois)。而这个瓦卢瓦的查理,则是当年戏耍罗马教廷于股掌的腓力四世的亲弟弟。当年腓力四世在家中排老二,而这个瓦卢瓦的查理则排老三。长大之后,腓力四世做了国王,而瓦卢瓦的查理则成了瓦卢瓦兼安茹伯爵。

所以,查理四世和腓力六世之间的皇位继承,充其量等同于中国历史上正德皇帝朱厚照与嘉靖皇帝朱厚璁之间的堂兄弟交接,并非一种改朝换代。

然而,如果按照西方历史的惯例,卡佩王朝到这里就算是寿终正寝了。

因为欧洲封建制本身就是十分成熟完备的一套体系,再加上基督教对于生活风俗习惯的各种定义,中世纪欧洲人做事还是十分刻板的。欧洲人不像中国人,咱们中国人早早就从姓氏之中分化出了姓的概念,所谓“同姓是一家”“同姓不通婚”,都是“姓”这个概念占统治地位的一种标志。我们知道,对欧洲人来讲,他们在很长的历史阶段内,都没有姓的概念,很多时候他们要依靠职业、爵位、地名来区分不同的名字,甚至于家族。

如果说单论家族的话,既然大家都没有姓,也就谈不上对“姓”这个概念的继承与发扬光大。所以说,对于朱厚照与朱厚璁来讲,他们的最大公约数里面除了看得见的血缘,“朱”明王朝的大旗是倒不了的。但对于查理四世与腓力六世来讲,他们分别继承了“卡佩”这个王位和“瓦卢瓦”这个爵位,已经俨然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体系了。

如果这样说还不容易理解,我们不妨用一点可视化元素。

中世纪欧洲人没有姓,但是贵族们都有自己的族徽。

家族族徽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是长子,也就是说只有长子才有资格完整地继承祖先留下来的族徽。而其他儿子就算是亲兄弟,以后作为封臣,也只能是另行改动为其他族徽。当然,这个新的族徽,可以以之前的老族徽为蓝本进行改动,尝试保留一些共同点。

所以,卡佩家族的族徽是一个盾牌式的蓝底金百合图案。这个族徽,是留给腓力四世到查理四世这一系来继承的。但对于腓力六世来讲,早在他的父亲瓦卢瓦的查理这一代,就已经改动为了另外一个不同的族徽。所以在《权力的游戏》中,史塔克家族与卡史塔克家族虽然同出一脉,但依然使用完全不同的两个族徽。当然在剧中也可以看到,卡史塔克明显对史塔克是有一种亲近感的。

综上,从腓力六世开始,法国历史就进入了不同族徽的瓦卢瓦王朝(DynastyofValois)。只是这种王朝更迭,并非像中国一样源自农民起义、军阀混战,或者易代战争,而只是不同家族的一种互相取代。

正因为如此,我们说英文中的dynasty,并不等同于中文语境中的“王朝”。二者的含义有相似之处,但dynasty更强调家族派系(house),而“王朝”则更强调姓氏血统。

即便如此,我们依然按照传统翻译方式,称呼这个新生的政权为瓦卢瓦王朝。

瓦卢瓦王朝的徽章中,保留了卡佩家族蓝底金百合的基本构图元素。

公元1589年,又过了两百多年,瓦卢瓦王朝也绝嗣。来自卡佩王朝另外一个旁系,创建了波旁王朝,并且一直到了近代。

不管是瓦卢瓦王朝还是波旁王朝,他们的徽章中都不约而同地保留了蓝底金百合。其实不仅是瓦卢瓦王朝与波旁王朝,卡佩这一系贵族开枝散叶,陆续进入了欧洲的多个现代国家中去,也将金百合的图案最大范围地进行了传播。

时至今日,在卢森堡王室、西班牙王室,都还宣称拥有正宗卡佩王朝的血统基因。而那个千年流传的蓝底金百合,依然在卢森堡、西班牙王室的徽章中出现,并依然光彩照人。

跨越时空,千年一系的卡佩王朝,俨然是一个传奇。

(1)无地王约翰:JohnLackland,是亨利二世与埃莉诺所生的第五个儿子,或称约翰一世。

(2)奥托四世:EmperorOttoIV,亨利二世的外孙,理查一世的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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