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哈佛经典讲座(全新增补版)》

第九十三章《哈佛经典讲座(全新增补版)》

旅行

第一节概述

罗兰·柏雷奇·狄克逊[94]

为了欣赏选择出发

去感受世界的宽广[95]

也许,从远古时代开始,那种无法抗拒的航海冒险精神就是推动人类历史前进的强有力因素。猿猴天生就有好奇心,这种对新鲜事物的好奇使他们在还没有完全进化成人类之前,就已经开始探索未知的领域。由此推测,人类种族在地球表面上的分布跟猿猴最初的探索轨迹或多或少有些关系。人口的增长,给食物供应以及可供狩猎的场所带来了压力,因此,人类开始产生了领土扩张以及移民定居的意识。人们开始调查不同方向上土地的相对可用性以及吸引力,人类也朝着最有利的方向行进着。除了战争或者征服过程中的压迫,远古人类的这些探索活动大部分都是自觉自发的,而那些原始的侦察员和探索者就是旅行最早的实践者,探索未知的历史几乎与人类种族一样源远流长。

史前探索

原始的探索之旅是真正意义上的冒险,因为那是人类第一次深入之前从来没有人类踏足过的完全未知的大陆。虽然如今世界大部分地区都已经被开发,但人类探索的旅程远不会结束。无论是为了寻找最佳的狩猎和捕鱼场所,还是随着农业的出现为了寻找更合适更肥沃的土地,这都需要好几代人的持续探索努力。显然,在人类文明发展的长期阶段以及人口增长和转移的过程中,同一片领域也可能会被不同时代的人反复探索,即使如今也是这样。关于这些数不清的探索者和冒险者们的经历如今已几乎无迹可寻,但在探索历史的开端,每段旅程的记录都至关重要。

如今,我们已经不可能得知关于史前探索的任何细节,但通过观察世界上现存的原始部落及他们的生活,我们可以收获一些观点与想法。我猜在远古时代有些原始人也跟现代某些人一样,不喜欢远行,只愿一直留在一个地方,把生老病死全寄托在某一段狭窄的地平线上。也许他们一生中离家门最远的距离还不超过一英里,他们不想与陌生的人打交道,也不想了解自己所不熟知的一切。当然,也有与之相反的人,他们天生就有着强烈的探索欲望,热爱未知,“不安于室”。他们的一生中充满了争夺食物、贸易往来甚至侵略战斗之事。在这种喜欢探索的部落中,以爱斯基摩人为例,单个个体的探索之路可以多达上千英里,这种广泛而深入的探索在整个原始人部落来说是罕见的。波利尼西亚旅行者们的勇气和技能也值得我们钦佩,据说他们会乘上传统的独木小舟,为了寻找新土地从温暖的海岸线出发远行至冰冷的南极大陆。

探索的动力

早期无记录的旅程随着历史的发展出现了两个值得我们注意的特点。首先人类对未知的冒险次数明显增加,其次人类探索的动机多种多样,从而产生不同性质的旅行者。对于真正的探险家而言,探索不是手段而是目的,但对于其他人来说,通过探索寻找到宗教,商业和科学的真谛才是有用的目标。那是长途跋涉后的硕果,至于这一路上的风景,困难和危险都能一带而过。真正的探索家被天生的好奇心所驱使,渴望看到新土地,渴望看到陌生人。他们体内潜藏着无法抗拒的冒险精神,凭着一颗不安分的灵魂,勇于面对任何危险,无惧克服一切困难,不求回报,只身深入到地球最遥远的角落。在他们看来,对生命踪迹的探索、克服障碍时的满足感以及那些惊心动魄的经历就是他们所渴望的无价之宝。他们的追求不是在终点,而是在过程。也许有些旅行者确实是别有目的,但历史上大多数伟大的冒险家的探索行动都只是无法抗拒自己内心对未知的渴求——无论他们用什么样的借口或原因作为掩饰。

征服的目的

战争不管在任何时候都是最强而有效的征服力量。冒险家的目的是经历而非敛财,只要还能自由地探索,他们并不关心世界归谁管。征服者则不一样,无论是野蛮人还是文明人,征服的目的不外乎就是敛财、占领或复仇,这驱使他们跟冒险家一样,不顾一切深入遥远的土地,接触陌生的种族。纵观历史,前有易洛魁人,三五成群地从哈德森河西行一千里行至密西西比河打击死敌苏族人,后有匈奴王带领成千上万的游牧部众从远东深入中欧,还有足迹踏遍世界大部分土地的亚历山大大帝,西班牙冒险家埃尔南·科尔特斯和弗朗西斯科·皮萨罗。战争使征服者们在不同时间不同程度上成为了极为出色的旅行家,这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结论,但战争确实能给国家带来财富,征服异邦也确实能更有效地给带本国人民创造利益。

宗教的推动

另一个对探索起到大力促进作用的因素是宗教。当时的宗教影响力之大,激励着万千朝圣者和传教士踊跃加入到伟大的旅程中去。朝圣者们受到感召,无畏长途跋涉困难重重,前往信仰的圣地。他们或只身上路或成群结队,不远万里也无心注意旅途上发生的其他事情,只专注于心中的念想,朝着遥远的目的地穿越数百甚至数千英里。他们沿着前辈们的脚印,顺着过去的羊肠小道,甘之如饴地接纳一切艰苦和困难。过去几十个世纪里,他们从不停止探索的步伐,从中国和远东其他地方去到印度的圣地,从欧洲的边陲去到圣城耶路撒冷,从每个熟知穆罕默德灵迹的角落去到麦加。因为每个朝圣者都在寻求精神上的救赎,所以我们实在不能怪他们没有注意到旅途上的风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朝圣者的旅程目的是相聚,因为旅行者们会从世界各地出发,被信仰吸引来到神圣而伟大的中心。而传教士的旅程目的是分离,因为旅行者们会怀着信仰从圣地出发,经过未知的路途踏足未知的领域。因此不同于朝圣者,传教士才是名正言顺的冒险家,不管是早期把佛教从印度传到东南亚的僧侣们,还是坚持在各种纷争中宣讲布道的基督徒,还是一手拿剑一手带着《古兰经》将伊斯兰教传到西班牙和东印度群岛的穆斯林,这些人都被心中的热情所引导,不远万里,背井离乡。大部分传教士并不知道自己会在陌生的地方遇到什么,也不会对此有什么想法。伊斯兰教传教士则不然,他们远行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为了能更多地拯救世人堕落的灵魂,因此,他们对路上一切所见所闻都表现出极大的探索兴致,能留下比其他旅行者更多的旅途记录也就不足为奇了。

商业的发展

就像征服和宗教会推动探索活动,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会让人类乐意进行更大范围的探索,那便是贸易和商业的发展。从早期寻找外国商品到现代为了出口家用产品开拓新市场,人类活动已渗透至世界每个角落。自13世纪开始的大规模航行和18世纪末的现代科学探索,都是源于巨大的商业利益。与传教士不同,经商之人在旅途中会更注意观察所到之处的风土民情、产品供应和潜在商机。为了赚钱,商人会想方设法寻找最简单最安全的方法来运输他的商品,同时开发新的材料、新的原料产地和新的市场,然后通过了解各地人民的特性和习惯推动生意发展。对商人而言,找到更快捷的航线将给他带来更多打击竞争对手的优势。而正是这种寻找新航线的探索,使人类又发现了新大陆——西印度群岛,一口气把过去50年的航行范围硬是扩张了一倍。

科学的进步

虽然纯粹的科学好奇心成为旅行目的主要是在18世纪末,但在早期旅行者中,这也不失为一个重要的激励因素。为了寻找新知识,为了打破已知的限制,人类在过去的一个半世纪对科学产生的浓厚兴趣很大程度上成为了旅行的目的。科学探索中的进步如多米诺骨牌般向下传递,通过科学探索所获得的大量新知识更是成为了当前科学体系的奠基。与传教士相似,人类自未知中努力探索科学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一代人的理想。

综上所述,自诞生那天起人类就开始旅行,而旅行者因为目的不同也分成不同的类型。他们的记录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文学体系,让人阅之兴致盎然,不但能增广见闻还能从中窥见旅行者们清晰而生动的面容:他们在面对危险时的勇气,他们在克服障碍时的耐心,还有他们的英雄主义和自我牺牲,这所有最真实最崇高的事迹都能在他们的记录中被一次次印证。在这些众多的旅行者中,只有一小部分留下了记录,而且就像我们预期的那样,后期旅行者的记录比早期的多。从历史角度来看,旅行者的记录大致分成几个明确的时间段。每个时间段的记录不但年代有所不同,旅行的目的和动力也不尽一样。

最早的旅行记录

最早期的记录大约可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身为最早的科学旅行者之一的希罗多德在埃及、巴比伦和波斯等地游历,并以文字让我们第一次准确地了解这些国家的风土民情。他周游列国,积极收集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历史信息,是一个十分用心的观察者。迦太基的汉诺也大约在同一时间沿着非洲西海岸行至几内亚湾进行大胆的探索,目的是推进商业的发展。不讳言,在早期,商贸确实是航行冒险最重要的动力之一。有趣的是,汉诺在这次考察中第一次看到了大猩猩,并将其描述为“有着凶猛力量和浓密毛发的大个子”。汉诺曾试图把抓到的大猩猩带回迦太基,无奈大猩猩力量惊人且不受控制,不得已船员们只好手起刀落,只留下了大猩猩的毛皮。一个世纪以后,为了扩张领土,亚历山大带领军队远征探索。在这次远征中,他不但成功到达从未有欧洲人踏足的印度,而且证明了通过海路到达该国的可行性。随着罗马帝国的兴起,早期探索阶段结束。从那时起直至公元4-5世纪,探索活动进入了一个相对低迷的时期,因为当时的欧洲诸国都在集中火力抢夺已知的领地,无法分神探索未知。

第二阶段的探索活动

第二阶段的探索活动大约从公元4世纪开始并持续了七八百年。这段时期的探索活动宗教目的浓重,因为旅行者主要由朝圣者和传教士组成。后来,十字军借宗教的名义发动战争,远行至耶路撒冷和撒拉逊地区。就像我之前提到的,朝圣者是一群不爱观察身边之事的旅人,他们只一味专心地朝着目的地前行,并从漫长而危险的旅程中获取精神上的满足。对于日常之事,他们压根儿不在意。加上朝圣者的群众基础大多来自底层人民,他们没有受过教育,目不识丁,自然也就无法留下什么旅途见闻记录了。当然也有例外,从欧洲各地前往巴勒斯坦的朝圣者中,也不乏来自高级阶层的贵族学者。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朝圣者中并非都只有男性,在早期和中晚时期也有不少女性参与了这样艰苦的旅行。例如阿基坦的西尔维娅,她曾与380位朝圣者同行,在耶路撒冷圣城、阿拉伯半岛和美索不达米亚部分地区进行多番游历,并简单记录下了许多有趣的见闻,她可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女旅行家之一。到了公元7、8世纪,有记录的朝圣旅行次数有所增加,规模也不断扩大。在圣威廉巴的记录里,有一位来自肯特的朝圣者,他是有记录以来最早的英国旅行者。这位朝圣者给我们讲述了一个他从巴勒斯坦回程时发生的趣事。一开始,他想带些香膏回英国,但因为当地规定严禁出口这种珍贵的物料,他很担心香膏会被海关官员没收。为此,他设计了一个巧妙的走私计划。他先把香膏装到葫芦里,然后找来一根挖空的芦苇,把芦苇塞进葫芦并保证芦苇的长度刚刚与葫芦口齐平,然后再把石油小心地灌入芦苇中形成一条人造的石油管子。当到达以色列的阿卡时,海关照例打开他的行李检查。他们发现了这位朝圣者携带的葫芦,但打开时只闻到一股石油的味道,于是干脆地放他离开。由此看来,不管是过去还是现代,旅行者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当地海关法规的制约,所以他们总是会想方设法,钻研出逃避稽查的手段。

来自欧洲的朝圣者人数虽多,但他们的旅行记录却寥寥可数,而且记录中对细节描述模糊不清。相反来自中国的朝圣者人数虽不多,但留下来的记录却具有更多更大的价值。其中两位最为突出的中国朝圣者名为法显和玄奘,他们从中国的北方一路西行到达印度,以一己之力亲身体会佛陀释迦牟尼的生死殉道。一路上他们不但参考和抄录了许多佛家经典,还记录下旅途中的趣闻逸事,让我们可以隔着遥远的时空一窥当时印度的国家概况和风土民情,这些都是不可多得的无价之宝。法显和玄奘沿着突厥人的旧路,横越帕米尔高原前往印度,然后苦行将近15年后,从锡兰经海路返回中土。他们在游记中全面而详细地记录下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并花费大量时间把欧洲朝圣者们所忽视的美景用文字一一描述、还原出来。

那时的旅行者跟现代旅行者一样,有时会突然感觉到孤独无助,渴望能回到熟悉的家乡。这样的思乡情愁适用于任何种族人群,即使道行高深如法显也一样。法显背井离乡在陌生的土地上游历了将近15年,某天他在锡兰的街头偶然看见一个商人手里握着一把小小的中国丝扇,思乡之情在这一刻澎湃如潮水,灌满了他的胸臆,于是他马不停蹄朝故乡奔去。尽管一路上他遭遇了许多危难,但皇天不负有心人,他最终还是回到了久违的家乡,听到了熟悉的乡音。关于探险,欧洲传教士的记录与朝圣者的相比,更是逊色。当时传教士活动的区域约分成两大块:南方的阿比西尼亚地区以及东方的中国与印度。在现存的文献中我们发现,传教士的活动在阿比西尼亚地区尚且有些许记录,但在中国和印度却只字未留。然而,通过别的渠道我们不难发现,其实在当时的中国和印度,传教活动相当频繁。公元7世纪到9世纪,基督教聂斯脱里派传教士们与其他出色的旅行家冒险家一样,长途跋涉深入中国大部分地区或沿着印度海岸游历布道,然而不知道为何他们却吝于留下片言只字。传教士的名字大多不为人所知,但在中国的编年史中,我们看到了两个熟悉的名字:阿罗本和佶和。[96]同一时期在世界的另一端,其他传教士们已到达了爱尔兰。公元8世纪他们开始在北法罗群岛和冰岛游历,但同样没留下有价值的信息。

伊斯兰教的传教活动

在上述的时期里,另一群同样重要且出色的旅行者是阿拉伯人。公元7世纪,随着伊斯兰教的兴起,传教士们对宗教的热情以及国家政府对扩张的欲望促使阿拉伯人也开始了他们的冒险之旅。在圣迁之前,来自阿拉伯的商人便曾到过锡兰、印度和非洲海岸,伊斯兰教的传播更加刺激了这样的贸易往来。伊斯兰教虔诚的信徒们怀抱着真主的教诲,踏遍中亚、中国、东非海岸,甚至西欧诸国。虽然一如基督传教士,伊斯兰教传教士也没有对旅途进行记录,但幸好有随队而来的商旅之人代为效劳。多亏这些商人,我们才能看清这段以传播宗教和扩张领土为目的的传教之路是如何完成的,而这也为后人铺平了反复旅行,来往通商的道路。在所有阿拉伯旅行者中,不得不值的有两位,他们分别是苏莱曼和马苏第。苏莱曼是一位商人,经常来往于中国与阿拉伯地区。马苏第是一位地理学家,他不仅到过远东地区进行考察,还曾周游非洲海岸。这两位旅行家,尤其是后者,都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考察记录和旅行趣闻,让我们可以大致想象当时人民的生活状况。当然,还有很多不知名的旅行家,他们也把自己旅途中形形色色的事情记录了下来。虽然有部分业已失传,但凡有流传下来的,如辛巴达历险记等,都被人们收集起来,编辑成《一千零一夜》这样的故事书。从这些故事中,我们能从很大程度上准确匹配出过去提到的城市和现代对应的地方。例如印度、锡兰、马达加斯加和中国,这些都是大部分航线的必经之路。另外,从樟脑采集和处理的过程和手法来看,我们不难推断出所描述的地方正是印度群岛,还有辛巴达冒险时遇到的海中老者指的则是苏门答腊及邻近岛屿上的猩猩。阿拉伯人的游记不仅证明了他们是世上最伟大的旅行群体之一,而且还使15、16世纪旅行冒险的巨大发展成为可能。阿拉伯人在中国学会了罗盘的正确用法,并把这项技术传到地中海,使欧洲航海家终于有条件进行长距离航行,从而为新世纪的发现做出了具前瞻性的贡献。

维京人和十字军

尽管宗教是直接或间接推动这段时期冒险活动的动机之一,但那并非只发生在教派林立的地中海沿国。就在西欧各地的探索活动渐渐式微之际,北欧人却开始了大规模的游历远行。

一开始,维京海盗从北方出发沿着法国和西班牙富饶的海岸一路向南,后来这帮被称作“在海上冒险的男人”把注意力转向了西边,并被天生的冒险精神推向未知的大西洋。他们首先找到了冰岛,然后又踏上格陵兰岛,最后在11世纪到达美洲的北岸。维京人的航海记录十分丰富,其中最有名的一本叫《红发埃里克的冒险故事》,那里面描述的事物虽然光怪陆离,却扩展了当时人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北欧人的频繁活动使南方诸国在冒险探索方面的兴趣被重新点燃,甚至因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复兴阶段。推动这个阶段探索活动的原因很多,既包括起到承上作用的宗教传播,和起到启下作用的十字军东征,也包括了发生在中国的政治变动和东西贸易的蓬勃发展。十字军相当于军事上的朝圣者,他们怀着基督教扩张的目的,试图驱逐穆斯林的信徒,征服他们所信仰的圣地。就像早期向往和平的朝圣者一样,他们也是只专注心中和眼里的目标。但与之不同的是,他们留下了相当多的记录,只是作为旅行者,十字军的远征并没有留下更多的历史价值。

蒙古帝国的扩张

影响着这一阶段冒险活动的最重要的事情,是东亚地区成吉思汗所领导的蒙古国势力的突然壮大。蒙古人在稳定了亚洲局势后,马上把注意力转移到西方,并通过征服中亚各国入侵欧洲。虽然蒙古人在1241年的里格尼茨之战中被击退,但他们的凶猛让欧洲各国心有余悸,于是教皇决定派遣外交使团前往大都面见蒙古大汗。使团中有一位名叫柏朗嘉宾的方济各会修士,在花费了两年时间完成教皇派遣的任务后,他带着对东方之国风土民情绘声绘色的记录回到了祖国。除了柏朗嘉宾,当时随行的还有几个外交官以及传教士卢布鲁克。那次出行是欧洲人第一次亲身感受到古代中国的伟大和富饶。使团的出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为此感到最为兴奋的莫过于当时的商贸领跑者威尼斯人,他们利用教皇使者们开辟的路线,不断加深东西方的来往贸易。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马可·波罗开始了他最著名的冒险之旅。

马可·波罗在中国中原、西藏和大部分中亚地区游历超过20年,还曾作为蒙古帝国的派遣官员之一航行出使爪哇和印度。忽必烈统治期间的蒙古是当时前所未见最伟大的帝国。回到欧洲后,马可·波罗被投进了监狱,他的奇妙旅程便只能通过他的口述以及同一囚室同伴手中的笔让世界惊艳。他的故事和描述不能说十分准确,但相比于同一时期和其后一段时间内旅行者和商人的记录,已经是好太多了。很多人对道听途说的奇妙故事抱有极大的兴趣,而这些奇妙故事的来源大多出自著名的《约翰·曼德维尔爵士航海及旅行记》。这本脍炙人口的书据说是由一位从来没有离开过家乡的医生所写,这样的“假造游记”实际上不会有太多的现实价值。像马可·波罗这样出色的欧洲旅行家不在少数,但他们的旅行记录却不及阿拉伯人的详尽——毕竟直到15世纪,阿拉伯人依然活跃在这片东西往来的领域。阿拉伯旅行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丹吉尔的医生伊本·白图泰,他用了25年的时间不断周游东印度群岛、俄罗斯南部、东非海岸和赤道,他甚至穿过撒哈拉沙漠去到廷巴克图和尼日尔河谷的西部。

前往印度的航线

从15世纪开始,印度贸易的迅速发展成为了新时期旅行的动力。由于受当时政治环境的影响,通往东亚的陆上交通被封锁,而多亏了指南针技术的引进,欧洲各国开始寻找通往新大陆的海上航线。最先“起锚”的是葡萄牙,在“航海者”亨利王子的号召下,许多航海家探险家都致力于出海寻找从非洲海岸直达印度群岛的航线。他们一点一点地沿着非洲海岸从南往西走,在哥伦布开始他那段伟大航行的6年前,葡萄牙航海家巴尔托洛梅乌·迪亚士便已发现了非洲大陆最南端的好望角。11年后,瓦斯科·达·伽马继续从好望角出发到达印度。3年后,葡萄牙航海家佩德罗·阿尔瓦雷斯·卡布拉尔怀着相同的目标,进行了更远的航行。他一路向西,到达巴西海岸——他被认为是最早到达南美新大陆的欧洲人。

葡萄牙虽然在非洲大陆南部的发现上拔得头筹,但西班牙的航海家们却为人类展现出更广袤的新大陆。热那亚人哥伦布的新发现让其他探险家看到了希望,其中就有著名意大利航海家阿美利哥·维斯普西,他先是代表西班牙发现了委内瑞拉,后来又打着葡萄牙的旗号航行至坐落于南美海岸的拉普拉塔。其实这些旅行家的目的地是印度,目标是寻找能让欧洲商人到达印度彼岸进行商业贸易的航行路线,但这项任务一直到16世纪初葡萄牙航海家费迪南德·麦哲伦在西班牙王室的支持下才成功完成。他从地球靠近赤道的南端找到了一条能重新沟通东西贸易的通道,穿过太平洋并在1521年到达菲律宾,却不幸在一次当地的部落冲突中罹难。虽然他自己没能活下去完成剩下的航行,但他的船员们却在后来借道好望角返回西班牙,在实际意义上完成了人类首次环球旅行。

美洲探险新纪元

16世纪头50年,大家都如此前赴后继争分夺秒地去探索和征服新大陆,这也许是人类冒险史上最美好的时光。旅行家们不仅从海路上发现新大陆,更有甚者在新大陆境内横越数千英里,其中就包括发现了北美大陆的科罗纳多和发现了南美大陆的奥雷亚纳,奥雷亚纳更是第一个从南美海岸跋涉到达亚马逊流域的人。怀抱着不同的动机,科尔特斯和皮萨罗分别航行至墨西哥和秘鲁,征服那有着广袤领土和深厚文化的新大陆。

虽然哥伦布在这一探险时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这一路上也少不了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和北欧旅行家们的身影。后来,英国、法国、荷兰也开始了探索行动,而代表各自的冒险家有卡伯特、卡地亚和哈德森。另外,英国探险家沃尔特·雷利对圭亚那地区的远征以及弗朗西斯·德雷克环游世纪的伟大成就也给世人提供了具有巨大历史价值的文献记录,同时见证着英国人在这段航海时期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英女王伊丽莎白时期,因为眼馋心热西班牙在新大陆上的攫取到的利益,德雷克带着他那艘私掠船和一船子船员千里迢迢前去掠夺、攻击。雷利、汉弗里·吉尔伯特和其他旅行家则把力量用在寻找新大陆和建立殖民地上。当然,寻找更快捷的东西商贸路线还是这个时期推动航海冒险的重要因素之一,包括马丁·弗罗比舍和约翰·戴维斯在内的航海家还在不停地寻找着那条无法企及的西北航道。随着17世纪的到来,法国旅行家的名字也渐渐为世人所知。萨缪尔·德·尚普兰,拉萨尔爵士,雅克·马凯特,拉罗什韦朗德里和其他旅行家,不管他们之前的身份是牧童还是牧师,如今都成为了法国探索新大陆的先驱,他们的冒险故事可以让任何旅行家叹为观止。

就在法国人努力开拓北美大陆的同时,胆大心细的荷兰探险家也在大洋洲地区马不停蹄。澳大利亚在上个世纪中叶被西班牙人发现后,荷兰人便迫不及待地开始远征之旅。他们效仿葡萄牙人当时在非洲的做法,沿着澳大利亚的海岸从南往西推进,并最终到达了塔斯曼海。这次航行不但确定了澳大利亚的岛屿属性,而且还首次发现了新西兰。

科学探险时代

最后一个阶段的伟大航行以库克船长1768年那次出海为开端。那次航行从英国出发,以科学考察为目的,旨在观察发生在南太平洋新大陆社会群岛上的金星凌日现象。这是一个天文学现象,在当时科学家圈子中引起了很大反响,远征的成员中有几个专门负责收集和调查信息的科学家。这段航行后,越来越多的个人旅行家和冒险家开始以科学探索为目的,考察和收集来自世界各地的信息,各国政府也纷纷派出人员进行类似的任务。直到今日,科学考察活动依然频繁、活跃,达尔文在小猎犬号上的著名航行以及阿尔弗雷德·拉塞尔·华莱士在东印度群岛上的游历让当时的科学文明得到了革命性的进展。由此可见,出于高尚目的而开展的旅行能带来多么大的成果啊!作为科学发展的一部分,同时也作为旅行灵感之一,除了普通的陆路、海路,我们甚至有前人探索极地的记录。这些科学考察的目的也许只是为了实现一个理想,不一定有任何实用价值,整个航程下来也不会进行任何商贸活动。然而,就是这样一代一代人的坚持,一边对抗未知,一边历尽千辛万苦生死难关,才让人类稍稍触摸到文明的礁石。对科学家来说,考察航行是因为心中科学之光的指引——那光虽微弱、冰冷,却永恒、稳定。但于真正的冒险家而言,冒险探索的欲望更是来自心中燃烧的熊熊火焰——那火焰让他们誓死坚持以行动捍卫真理。

往早期旅行的历史中匆匆一瞥,也许只能看到人类游历的广泛领域以及随之而来的巨大利益。在世界这张展开的大地图上,最为突出的风景可能就是那些大山高峰了,但这不意味着我们无法在山脚的村庄里找到旅行探索的乐趣。伟大的旅行家以及他们那些惊心动魄的伟大旅程当然引人注意,但除此之外,一些小打小闹似的探索尝试也不应该被忽视。这些谦逊的旅行家一般会在一些已经被人占领的土地上探索,利用他们敏锐细致的观察和富有人情味的描述方式记录下在当地的见闻逸事。这些游记不但能让身为读者的我们获得巨大的乐趣,而且会激励我们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深入研究更多当地的风土民情。

旅行的方式

在阅读不同时期的游记时,人们需要先理清不同旅行者的旅行特点和旅行方式,否则会产生理解上的困难。借助文明社会的各种基础设施,如高速公路,现代旅行总体来说都是很舒适、快捷、安全的。然而,也正因为这些现代便利导致人们能获得的旅途体验与过去相比有着天壤之别。早期的旅行者经常独自一人,乔装打扮是他们唯一能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手段。一路上,他们会遭遇到的艰难、痛苦和危险在现代根本无法想象。他们能为远行而做的准备很有限,也不会携带什么特殊装备。旅行者的交通工具只有他们的双脚,因此他们移动得很慢,也会经常被迫滞留。旅行者们在路上难免会遇上一些可疑或不友善的人,然后误信他们的指引误入歧途。另外,由于沟通上的不便,旅行者们要达到目标通常总要绕上一大圈。时至今日,类似情况已经得到极大的改善:无论是孤身上路的旅行还是细密组织的远征都不会再遭遇到致命的困难或危险,人们发明的各种精巧设备和工具不仅能增加旅行舒适度和保证自身安全,还有效提升了旅行的成功率。当然,那种远离喧嚣的探索和在未开发土地上的冒险也还是相当费时费力的,但相对于过去,现代的旅行家起码可以用最简单快捷的方法到达未知领域的入口——这便已经是无可比拟的优势。

旅行的乐趣和好处

要说旅行的乐趣和好处——似乎太显而易见了。陌生的土地、陌生的人群和崭新的经历都能给旅行者提供更多更广泛的学习机会。在变幻莫测的冒险旅途中,只有那些熬过了生死考验的人才能获得最多的金银珠宝,而能从千里之外带回巨额财富的人,必定也能从中积累出相当丰厚的知识与经验。旅行能影响个体的思考方法和待人接物的习惯,也能使个体以更宽容的心态审视生命的价值,更深刻地体会到人类种族的群体性、潜力以及进化至今所取得的成就,这些都是非走万里路而不可得的。就算抛却以上种种,旅行本身就是一种乐趣,一种陌生却新鲜的期待,而这毫无疑问便是促使旅行者们冒险家们迈开脚步的重要原因之一。对真正的旅行者来说,没有比远行更向往的事情,没有比冒险更迫切的欲望,没有比探索更快乐的心情。那些在旅途中不得不忍受的疲惫、艰难和痛苦都不值一提,也许转眼间就会从他们脑海中消失,因为他们的眼里心里塞满了那些曾经让他们惊艳、让他们震撼的奇迹与壮丽——看过的落霞、听过的风声、闻过的花香,所有一切都那么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当然,不能所有人都去当旅行家,大部分人可能更喜欢坐在扶手椅上畅想。他们可以阅读旅行家们的游记,从中获得旅途中的快乐和价值,也可以有意识地参与到旅行者无意识的记忆中去,摘录下最有意思的描述片段。旅行家们惊心动魄的冒险经历以及其不屈不挠的精神与毅力不仅能让读者们获得崭新的人生领悟,还能使其从描述了各种美好人间世情的故事中,学会以宽容之心理解和同情地平线那头的陌生种族。正如丁尼生在《尤利西斯》一诗中所说的:

我决心驶向日落的彼岸和

映满西方星斗的海湾

至死方休

第二节希罗多德的埃及见闻

乔治·亨利·蔡斯[97]

希罗多德被称为“历史之父”,这个赞誉最早出自西塞罗之口,后被世人承认、传颂。希罗多德是第一个把“历史”一词引入欧洲文学的作家,他赋予其以“描述过去发生,并以事实证明其存在”的定义,沿用至今。其实在希罗多德定义“历史”一词前,文学界已存在着一种类似历史记录的作品。它们由所谓的编史家编就,形式以诗歌为主,内容包括“理则”和“传说”,题材大多是描述希腊城镇的建立或某一家族的系谱或遥远彼方的奇闻。也许希罗多德正是受到了这些作品的启发,所以他早期的历史著作不乏“理则”以及对新大陆上的地理概况和风土民情的向往。当然,他也有其独一无二之处,希罗多德是第一个用第一人称、以自己为视角描述世事的作家,同时,他还会追踪并证实事情的来龙去脉。

希罗多德的《历史》

希罗多德所著《历史》主要叙述了希腊与波斯之间的龙争虎斗,而这并非单一的历史事件,它对欧洲后来的历史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此书被后世的文法学者划分成九卷,虽然书中提及的细节众多,但希波战争这个主题却始终贯穿其中。《历史》开篇先是回溯了波斯帝国崛起的经纬,并对其征服吕底亚、巴比伦和埃及各国以及远至斯基提亚和利比亚探险之事进行了详尽的记录。到了第五卷,按希罗多德的描述,波斯军队在攻陷了吕底亚的首都萨迪斯后,为了继续扩张把矛头指向了希腊,从而引发了爱奥尼亚人的奋起反抗。在第六卷中,波斯对爱奥尼亚城邦的第一次入侵最终以及马拉松战役的胜利落幕。而此战之后,希罗多德又在之后的三卷书中叙说了波斯王薛西斯一世的征战生涯。

希罗多德的写作灵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成长——亦是希波战争爆发的年代。他曾与很多参加过马拉松战役以及萨拉米斯海战的士兵交谈过,他所在的城邦卡里亚的首都哈利卡那苏斯也早早地臣服于波斯,因此他很了解波斯帝国那令人恐惧的力量。命运和个性让希罗多德选择成为一名旅行者,他曾两次离开生养之地,像一只没有脚的小鸟般四处流浪,最后落根于意大利南部一个名为图里伊的殖民城邦(该城邦于公元前443年,由雅典人在原锡巴里斯城的旧址上建立而成)。他也曾在雅典游历,其间不仅见证了希腊文学艺术的“黄金时代”,还结交了许多在这个时代里出色的作家,如索福克勒斯。希罗多德在游记里记录了许多雅典、奥林匹亚、科林斯和底比斯的传统,以及发生在希腊各地的第一手信息资料。

希罗多德的游历目的和范围

希罗多德的游历并不局限于希腊及其邻近地区,从他在书中的叙述我们可以推测,他曾行经波斯、巴比伦、苏萨、埃克巴坦,也曾在埃及沿着尼罗河向上跋涉;他曾出海到达提尔和利比亚,也曾亲身感受过黑海、克里米亚半岛和科尔基斯的壮丽;他似乎还曾横越小亚细亚半岛,沿着叙利亚的海岸行至埃及的边界。

关于希罗多德旅行的目的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这其中一个最简单也是最合理的动机无非是为撰写《历史》做准备,也有人说希罗多德是一名商人,旅行是为了来往贸易。然而在《历史》一书中,我们并没有看到能支持这两种观点的证据,希罗多德在书中也没有对“商人”或“商业”表现出特殊的兴趣,他在收集各地的风土民情奇闻逸事之时也丝毫没有提及“历史”,于是又有人认为希罗多德其实是一个吟游诗人。他就像当年沿街背诵荷马史诗的吟诵者,只不过他叙说的不是那些发生在英雄时代的伟大故事,而是遥远国度的传统与风景——简而言之可能就相当于现代的斯托达德或伯顿·福尔摩斯。从这个角度出发去看《历史》,不难发现希罗多德在希腊各城邦收集传统习俗以及在世界各地领略风土民情时的欣喜和愉悦。当然,他的旅程也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希罗多德行经之处大多是公元前5世纪对希腊有着重大影响的区域,他的游记对渴望建立雅典帝国的伯里克利而言尤为关键。为此伯里克利不惜从雅典公民大会手上调用超过相当于今天的一万美元的资金:一来可以阅读希罗多德最新的《历史》,二来也是出于对希罗多德的政治奖励。以上这些观点都只是推测,没有实质的证据。希罗多德自己曾表示,撰写《历史》只是为了“纪念那些不应该被遗忘的人事,以及存在于希腊及世界各地的伟大奇迹”,他本人也因为以崭新的方式记录旅途上的见闻并使其流芳百世。

希罗多德《历史》的真实性

世人对希罗多德是否能胜任历史记录者一职之事曾有过激烈的辩论。从一开始他所撰写的《历史》就遭受猛烈的攻击,前有普鲁塔克著文“论希罗多德之阴险”的批判,后有希腊文法学者艾利乌斯·哈伯克特著书《希罗多德历史中的谎言》的驳斥。到了现代,随着科学验证越来越严谨,即使是希罗多德最忠实的崇拜者也不得不承认,《历史》中的描述确实存在着许多严重的缺陷。就像大多数同辈人一样,希罗多德只会说希腊语,对其他语言一窍不通,因此在旅行沟通方面他不得不依赖口译人员或会说希腊语的当地人。于是,他在转述听闻之事时通常也会不断地向读者澄清信息来源,例如他会说“这是波斯人说的”或者“这是埃及的祭司告诉我的”。而即使他所言之事发生在希腊诸城邦内,他也只引用那种民间口口相传的片言只字,且绝口不提官方发布的文献资料或实际存在的证据支持。当然,如果就因为这样说他是阴险的谎言之父为免失之公允,因为希罗多德在游记中也经常质疑所闻之事的真实性,并试图把从不同人口中听到的不同信息进行逐一比较从而找到真相,就像他讨论尼罗河定期泛滥对古埃及文明的影响那样。由于当时缺乏科学严谨的考证方法,希罗多德的各种说辞和见解都遭到了多方挑战。尽管他有时候说的故事只能算是民间传说,完全与历史沾不上边——如发生埃及古王拉姆泼西尼德斯时期一桩“以尸诱犯”的逸闻,可无论如何希罗多德于后世之人而言始终是一名毫无私心且乐于分享旅行乐趣的“历史说书人”。

希罗多德的宗教信仰

《历史》不易被世人承认的原因之一,是希罗多德的宗教背景或者说他对宗教的信仰。跟同时代所有人一样,他深信人类的一切皆由神明操纵,因此在《历史》中,他“记录”下了许多神迹和启示,甚至在描述国外之事时也试图将异域神明与希腊诸神联系起来,其中一个例子便是在《历史》的第二卷中,他为了证实希腊神话起源于埃及所做的“努力”。

由此可见,希罗多德在进行历史记录工作时确实缺乏严谨的考证逻辑,难怪古今中外的历史学家们对他评价总是褒贬不一,用一段打油诗来形容则是:

埃及祭司糊弄你,

你却傻傻当了真。

希罗多德的谎言,

相信的人瞎了眼。

尽管身后有着许多不利的批评,但人们始终相信希罗多德在叙说时并不是恶意扭曲事实,只是受到了当时国家种族和时代特点的影响而已,他对历史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希罗多德是当时少数能公平地看待异域蛮族的希腊人,就像他既会赞美希腊各地的美好,也会赞美在国外接触到各种风光与文明之瑰丽。希罗多德太喜欢故事了,所以很难成为一个严谨的历史学家。他更像是一个“历史的说书人”,以清新脱俗简洁明了的风格进行叙述,把不言自明的艺术感镌刻在字里行间,既成就了《历史》在当时欧洲新型文学作品中的地位,也使他成为文学历史上具有鲜明个性的不朽作家。当我们打开《历史》时,那些希罗多德经历过的画面便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可以像观赏电影般看着他跟随口译员或祭司在波斯帝国的街巷中穿行,在埃及的寺庙里参观:他一方面热切地边听边问,另一方面迅速记录下各地与希腊不同的人文风俗、规则习惯,使自己的叙说更为完整而精彩。除了作为事实,希罗多德的《历史》也是一段非常有趣的人类发展史,它记载了希腊这个卓越的种族在历史发展中曾经出现过的优秀个体以及他们当时所怀抱的崇高信念。

第三节伊丽莎白时期的冒险家

威廉·艾伦·尼尔森[98]

在标志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探索精神重焕生机的事例中,尤为重要的便是新一轮的地理探险。自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开始后,西班牙便开始在新大陆(主要是中美及南美洲)上进行殖民扩张。西班牙在16世纪掌握着欧洲天主教的绝对势力,而在伊丽莎白女王统领英格兰后,英国便与罗马教廷决裂。作为新教徒的领袖,伊丽莎白女王充满了宗教及政治野心,于是决定与西班牙争夺其在美洲的财富与殖民领地,这场争夺带来了无限的商机。在伊丽莎白的英明统治下,英格兰平稳崛起,对扩张市场的需求随之剧增。为此,除了争夺土地外,英格兰的冒险家们开始尝试建立一个庞大的海外商业体,对世界的好奇、对宗教的虔诚、对国家的拥护和对商业发展的追求成了水手们不远重洋到此一搏的主要动力。

伊丽莎白时期的扩张

然而,冒险家们争夺的目的地从来都不只局限于西班牙美洲殖民地,因此尽管困难重重,他们还是会不断地按需要改变航线。如1553年,英国冒险家们试图通过东北航线航行至中国,却阴差阳错地来到了白海进入了沙皇的管辖范围,从而开辟了一条从英格兰直达俄罗斯的贸易路线,打破了德意志汉萨同盟在波罗的海的垄断。他们曾向地中海推进,深入探索的黎波里和摩洛哥,并在希腊各地经商,同时,为了把商品出口至印度,他们兵分两路:一些走陆路,行经埃及,累范特地区并横越阿拉伯和波斯;另一些则走水路,从波斯湾绕过好望角来完成目标。随着英格兰与葡萄牙在印度势力争夺的白热化,英国决定于1600年成立东印度公司,并由此拉开了大英帝国在印度殖民统治的序幕。

西班牙美洲殖民地

在美洲,英国的冒险家们为了建功立业不惜与西班牙人发生冲突,并努力把最美好的一切留给后世。其中弗朗西斯·德雷克爵士所领导的三次航行、汉弗里·吉尔伯特爵士的发现纽芬兰之旅以及沃尔特·雷利爵士开辟圭亚那新大陆之事都被仔细收录进《哈佛经典》中,其内容除了极具代表性的航海记录外,还包括了冒险家们在所经之处接触到关于科学、宗教甚至海盗的描述。这一切比任何杜撰的故事都要引人入胜,因为字里行间满满皆是旅行者们在面对厄运、经受艰苦时所展现的勇气和耐心,而这其中既有让人振奋的慷慨与善良,也有令人心寒的残酷与背叛。

德雷克爵士还年轻时便已野心勃勃地开始了他人生中第一次行至西方的征程。1572年,他远征迪奥斯港,劫掠了大批准备上贡给西班牙国王的金银财宝。关于此事,有记录如下:“借助些许光线,我们在地下室看到了满屋子的银条。这些银条每根都有20米长,3米宽,3.5米高,16~18公斤重,要是全部合计起来的话肯定超过360吨!”然而,当时船员们并没有马上染指如此巨大而诱人的财富,反而一心希望先找人拯救他们在旅途中受伤的船长。而当一切就绪之后,他们便开始蠢蠢欲动。“那时候西班牙在卡塔赫纳和迪奥斯港拥有超过200艘护卫舰,为了安全我们每次只盗取两至三根银条,且尽可能不惹火西班牙人,除非他们对我们宣战或给我们装陷阱。”从记录的后半段来看船员们的行动给西班牙驻军带来了不少的困扰和损失。

地理贡献

这些冒险家们的叙述让我们有机会看到早期美国本土以及其原住民的状况,然而这样珍贵的信息却没能作为地理科学得到普及,大家关注的往往只是表面上充满想象力和娱乐性的探索故事。在约翰·霍金斯的游记中有关于鳄鱼的描述,他说:“鳄鱼在刚发现猎物时先是装得楚楚可怜,就像一名虔诚博爱的基督徒,可一旦猎物被迷惑得足够靠近后,它便凶相毕露,于是便有了‘鳄鱼的眼泪’这样的谚语,用来形容那些以柔弱博取同情后无情背叛之人,其中以女人为甚。”然而在关于烟草特殊用途的描写中他又说道:“佛罗里达的居民旅行时会带上一些干燥的烟草并把它们放在一段一段长长的管子中。当有需要时,他们会把管子点燃吸食烟雾从而熬过缺水断粮的日子,这种方法能保证他们在四五天内不进食也无性命之忧。然而烟草在法国却另有大用,在法国,医生会用烟草帮助病人把胃里的积水和浓痰吐出来。”植物方面,霍金斯也提到“土豆是一种比胡萝卜更好吃的植物果实”以及“美洲的菠萝树大约有两个拳头粗,外皮薄而带刺,果肉吃起来有点像苹果,却比苹果更为鲜甜”。

除了有关动植物的描述外,大部分旅行游记还会使用富有传奇色彩的笔触介绍许多诸如原始部落居民生活习俗等有趣内容。阅读游记时,我们尤其容易被印第安人塞满了黄金和珍珠的宝库所吸引,而冒险家雷利出海寻找传说中的黄金国进而发现圭亚那新大陆之事听起来更像是神话一般。传闻圭亚那的国王不但喜欢使用由金银制造的餐具,连花园里的植物也要仔细地以金银点缀装饰。

冒险家们的手段

在这里不得不澄清一点,上面提到的故事都是从英国人的视角出发进行叙述的。宗教、政治和商业上的角力激化了英国与西班牙之间的矛盾与仇恨,使英国人只看到了西班牙在对待美洲当地人和英国囚徒时残酷。其实英国冒险家们也实非善类,他们中大部分都在从事海盗以及贩卖黑奴的活动。冒险家们的勇敢和坚持以及他们对同伴及女王的忠诚固然能赢得我们的钦敬,但他们那些把人当货物般贩卖的不人道行为以及无情剥削黑奴人权的诸多恶行也引起了我们的反感与警惕。在把黑奴运往西印度群岛的路上一旦遇到风浪,冒险家们便会毫不犹豫地把奴隶们丢进海里以减轻船身负重——也许在冒险家们看来,这些在非洲逮到的黑奴不过是一种商品,跟牛羊牲畜也没有什么区别。当然,在这一系列由追逐黄金和征服土地引起的恐怖事件中,我们也不断看到冒险家们对敌人的宽宏大量、对同胞兄弟的维护热爱、对名誉荣耀的坚守以及对世间规则的尊重,而这一切照亮了人类的大航海时代。

叙述的风格

以游记作者的见闻为基础写成的文学作品甚至能比航海家们走得更远。冒险家本人以及其代表国的荣耀,兄弟同胞们在抗敌时的众志成城和平安归航后对冒险经历的侃侃而谈都是旅行者写作的主要动力。不过他们在讲故事时并不会特意塑造风格和修辞,只会从心出发把一切用朴素易懂的方法表达出来。这是一个航海家们有着极大热情和无限野心的时代,每一次远征计划都始于梦幻般的狂热想象,然后在执行时伴以无私的奉献、大无畏的精神和极端的手段。现代人大多已认清了海盗活动的丑恶,但航海家和冒险家们的勇往直前、所向披靡还是会撼动我们的心灵,唤起我们的想象力。

尽管被时间消磨,被命运削薄,

我们的意志坚强如故,坚持着

奋斗、探索、寻求,绝不示弱。

第四节发现的时代

威廉·贝内特·蒙罗[99]

15世纪末,黑暗时代结束了。随着君主权力的膨胀和正规常备军的崛起,中世纪的封建制度不再适合时代的需要,逐渐失去了它对各个阶级的支配力量,从前各自为政的小国家开始合成一个大联邦。如卡斯提尔和阿拉贡归顺了西班牙王国,法国的各个省市在波旁皇族的统治下浑如一体,英格兰则解决了长期以来的内部争斗,在都铎王朝的带领下平稳发展。这种巩固和团结激发了这些国家的国家意识和领土扩张的渴望,地理学研究的复兴和指南针在航海上的应用使水手们有信心大胆地进行远航探索。而当土耳其决定关闭地中海港口与东方之间的旧有贸易航线时,西方国家的航海技术已经成熟到可以毫无顾忌地进行新大陆探索了。

哥伦布的航行

第一次代成功发现新大陆的航海家哥伦布出生于意大利热那亚,他的出航代表着西班牙皇室的利益。热那亚是地中海首屈一指的商业城市,而西班牙则是当时欧洲最为强大和进步的君主制国家。凭借着与生俱来的勇气、娴熟的航海技巧以及整个国家的财政支持,哥伦布为西班牙皇室挣得了巨额财富。关于哥伦布的探险故事,包括他如何经历33天航行终于达到印度群岛、如何与当地居民接触以及如何发现新大陆等种种事迹,每个美国学生都耳熟能详。但无论别人如何转述,都不如亲耳听听真实历史的说法。首先,哥伦布并不是第一个发现新大陆的人。在哥伦布首次从帕洛斯起锚的将近4个世纪前,斯堪的纳维亚人探险队便在红发埃里克之子莱夫·埃里克松的带领下,从挪威在格陵兰岛的殖民地出发行至北美文兰森林海岸。至于文兰指的到底是加拿大的拉布拉多、新斯科舍还是美国的新英格兰,历史学家们众说纷纭,目前公认的推断是,也许莱夫和追随者们确实曾经远道而来,但并没有证据表明他们有在拉布拉多南部登陆过。况且,斯堪的纳维亚人的探险并没有实施任何土地殖民,于是新大陆的丰硕果实便阴差阳错地留给了哥伦布和那些跟随他出生入死的冒险家。

哥伦布的归航带来了关于海地岛上财富资源的消息,让整个欧洲都沸腾了起来,于是西班牙皇室迫不及待地催促哥伦布再次出航,以便垄断整个新大陆的利益,而其他国家也不甘落后,纷纷派出冒险家,试图在殖民地的抢夺中分一杯羹。这些被派遣出海的冒险家中还包括了意大利佛罗伦萨航海家阿美利哥·维斯普西,他在1497年时横跨大西洋到达美洲,并在归航时带来了当地详尽的地理信息,于是后来的欧洲地图制图师便以他的名字命名新大陆。同年,卡伯特父子也在英王亨利八世的授意下,从布里斯托尔起航远征拉布拉多海岸,为以后英国在北美洲的殖民统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至于法国则任命了航海家雅克·卡蒂埃负责新大陆的探索工作,而后者也不负众望地为法王挣得了圣劳伦斯河谷的管辖权。

美洲殖民

为了获得新大陆土地的拥有权,光靠发现是不够的,还要有殖民和驻军。为此,西班牙率先利诱本国人民移民到西印度群岛、中美和南美大陆等地区,葡萄牙紧随其后占领了盛产贵金属的巴西海岸。英国稍有落后,当卡伯特父子到达新大陆时大部分土地已经被西班牙占据了,于是退而求其次,从西班牙手里抢过从佛罗里达海岸到芬迪湾的领地,虽然那里没有丰富的矿藏,但从长远来看却十分有利于英国航海运输的发展。动作最慢的法国避开了竞争者的锋芒,向北深入阿卡迪亚并占据了圣劳伦斯河谷及北美五大湖区。看到此情形,其他欧洲国家开始坐不住了,于是瑞典连忙在特拉华州布点,而荷兰也赶紧在哈得孙地区划下势力范围。可惜他们最终也只是替人做嫁衣裳,不久后,瑞典、荷兰连同法国在美洲的殖民地都悉数落入了英国人的手中。

弗吉尼亚和新英格兰

英国前后在大西洋沿岸地区建立了两个殖民地。1607年初,一队由100人组成的英国移民团来到在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敦定居,从而成立了英国在北美洲第一个永久殖民地。面对新大陆上的重重困难,殖民地上的居民以不屈的精神坚守阵地。他们先是根据皇家法律创立了一套适合于当地的地方自治制度,然后又借鉴了英国当时现行的行政架构建立了自己的自治区和民选政府。而另外一队移民团——五月花号上的朝圣者们则因为海难被迫停靠在肯纳贝克河出海口,并于1620年登陆马萨诸塞州的普利茅斯,从而建立新英格兰殖民地。朝圣者们从英国出发,行经荷兰时遭遇海上风暴,历经多番磨难终于到达大洋彼岸。为了创建一个能安居乐业的地方,朝圣者们在登陆前立下了政治协议,掌权者必须“还政于民”并且制定法律以保护新社区的未来。虽然慢慢地殖民地里的人口开始有些增长,但从第一次摸到普利茅斯岩到定居10年后,那里的总人数依旧不超过300。一开始殖民地里实施的是共产主义经济和社会制度,但很快这种制度便因为“水土不服”被舍弃。而随着殖民地居民们的不断努力,普利茅斯终于逐步踏上了繁荣昌盛的发展之路。另外在马萨诸塞州内还发生了一件大事,1630年,约翰·温斯罗普带领将近1000人在马萨诸塞州海岸登陆,并于随后的两年内在当地建立了6个城镇,包括波士顿。50多年后,普利茅斯和马萨诸塞州的各个殖民地合并起来并于1690年成立马萨诸塞省。

到了1630年,英国在大西洋北部和南部海岸的殖民前哨站已发展得相当稳固,下一步就是剑指中部了。当时由于宗教分歧,一部分马萨诸塞州的居民被驱逐至南部的罗德岛和康涅狄格州,而威廉·佩恩和巴尔的摩男爵等人则在英国皇室的支持下,按照自己理想和计划新建了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两个殖民地。随着英国国力的壮大,原本属于瑞典人的特拉华州和属于荷兰人的哈得孙地区最后都落入了英国人之手,而自拥有了从弗吉尼亚到马萨诸塞州整个地区后,英国的下一个目标便是吞并法国在美洲的据地,争夺其已有的利益。

内陆考察和商业贸易

除了殖民活动,当时欧洲各国也在美洲进行内陆考察。17世纪时,法国航海家便曾在五大湖区和密西西比河地区探索,而英国的毛皮商人为了贸易也曾深入新英格兰的腹地,而当时北美两个主要的殖民国家英国和法国都曾利用商人和紧随而来的传教士扩大本国在新大陆上的影响力,在阿勒格尼山脉西面的殖民地建起前,两国就因为土地问题爆发了长期的斗争。法国殖民者虽然在人数和物质补给上比较缺乏,但他们心智坚忍,且在探险和捕猎方面胜人一筹,这使得英国试图驱逐法国扩张领土的计划变得困难重重。只可惜两国实力的差距实在太大了,最终英格兰占领了从大西洋沿岸到密西西比河的整个地区,盛极一时。

第五节达尔文在小猎犬号上的旅程

乔治·霍华德·帕克[100]

即使没有《小猎犬号航海记》,查尔斯·达尔文也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博物学家,起码英国地质学家塞奇威克在看过年轻的达尔文寄回英国的旅游信件后是如此断定的——而这时达尔文的环球旅行考察尚未结束。事实证明,达尔文在小猎犬号上的航行是所有一切的开始,它不但使查尔斯·达尔文成为一名杰出的科学家,还使他的名字与功绩流芳百世。

传统的学院教育无法引起达尔文的学习兴趣,从孩提时起,他便迷上了自然界的奥秘,那些矿物、植物、昆虫和鸟类最能激起他的求知欲和行动力。达尔文的父亲把他送到剑桥大学读书时本希望他能成为一个“尊贵的牧师”,后来在导师享斯洛的鼓励下,达尔文决定把自己的兴趣爱好钻研成一门专业知识。

远行的机遇

1831年,为了完成从几年前就开始的对巴塔哥尼亚地区和火地岛的考察,英国海军把小猎犬号改造成一艘拥有10门大炮的双桅纵帆船,同时四处招揽船员出海调查智利、秘鲁和部分太平洋岛屿的地理概况,并从世界各地收集具有代表性的标本。要完成这样的任务,船上必须有一位博物学家。通过船长胡茨罗伊和亨斯洛教授的游说,达尔文好不容易获得了小猎犬号环球航行的机会。亨斯洛教授推荐达尔文的理由并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个杰出的博物学家,而是达尔文对自然历史的理解使他能观察到别人看不到的细节,从而收集到更多有价值的事物。

小猎犬在两次不成功的尝试后,终于在1831年12月27日从英格兰的德文波特港出发。而在巡航了将近5年后,于1836年10月2日返回英格兰的法尔茅斯港。在航行过程中,小猎犬首先穿过大西洋来到巴西海岸,然后沿着南美洲东海岸到达火地岛,之后向北拐,绕过智利和秘鲁的海岸。在临近赤道附近时,小猎犬号朝西方前进,横越太平洋到达澳大利亚。随后从澳大利亚出发,穿过印度洋绕过好望角,再次从大西洋航行至南半球的巴西海岸。完成了这次环球航行后,小猎犬号沿着之前的航线返回英国。

达尔文从小猎犬号离开英格兰时才22岁,并不知道之后5年的海上航行生涯会对他的人生有怎么样的影响。他曾经说过此次出海代表着他的新生,而起锚那一天便是他第二个生日。而他自童年起便向往的周游热带地区的梦想,这次终于得以实现了。他从巴西寄给朋友福克斯的信中说道:“离开英国后,我的心便充满了暴风雨般的喜悦和惊叹。”他也曾从里约给亨斯洛捎话说:“在这里我第一次感受到热带森林的宏伟与壮丽,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感动的奇迹!”这另外,他在被采访时也说过:“巴西那丰富的植物资源让我仿佛进入了‘一千零一夜’的幻境。这里异域的风光让我欣喜欲狂,无论何时何地都有令人目不暇接的发现。”由此我们不难想象这位天生的博物学家对这次科学航行的热爱。

博物学家的修炼

在小猎犬上的航行让达尔文看到更广阔的世界,并让他有机会在博物学的领域深入研究。在这5年里,他克服了艰辛,努力完成使命。小猎犬号毕竟只是一艘船,无法容纳太多博物学者想要的标本,于是备受达尔文尊敬的舰务官难免诸多怨言——就像他时常挂在嘴边说的:“这都是些什么脏兮兮的东西啊?如果我是船长,肯定把它们一件不剩全部丢到海里!”之所以达尔文如此感激这位舰务官却也是出于差不多的原因——小猎犬号虽然空间狭小,但所有东西包括他的收集品都被打理得干净整齐,这为他有条理地工作创造了最有利的条件。在小猎犬号上他还学到了节省时间的黄金法则,即利用好每一分钟。而这个法则对他的研究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所有生命的进化都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与时间息息相关。

航海生涯磨炼了达尔文的心性,使他在没有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依然能坚持工作。小猎犬号旅程刚开始的头三周达尔文还撑得住,可一遇上大风浪他的身体便开始出现各种不适反应。他在1836年6月3日写的信中留下了相关的记录:“现在的我似乎比3年前更虚弱了,一点天气变化就叫我卧病好长时间。幸运的是这次航行快要结束了。”尽管如此,达尔文还是孜孜不倦地坚持工作。而早期的这些艰辛让他在日后不易被世事烦扰所影响,继续潜心研究。

环球旅行回航时达尔文的精神状态有点低落,他从巴西的巴伊亚给妹妹去信时说:“小猎犬准备离开巴西的海岸线,四年的航行眼看就要结束了,曾经的热情也已消失无影。如今就算再让我深入巴西森林,我也不会兴奋莫名了。”猎几年后,达尔文在他的自传里说:“我在热带森林里看到的一切直到如今依然记忆犹新。”

航行的实用价值

关于小猎犬号航行的价值,我们不妨听听达尔文本人的看法。他曾在晚年时说过:“这段旅程一直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经历。它磨炼了我的心智,让我亲眼见证了自然历史的发展,帮助我观察更多更细的东西。”而在写给船长胡茨罗伊的信中他提到:“无论其他人怎么看待小猎犬号的航行,对于我来说那是一生难得的幸运,就算其中也夹杂着艰难与困苦,但我依然感念您推荐我作为博物学家同行的恩情。我的脑海中总是会回忆起在小猎犬号上的点点滴滴,以及它航行时挺拔的身姿。这些回忆,这些我在自然历史中探索到奥秘都是无价之宝,让我永世不忘。”

小猎犬号的航行不仅磨炼了达尔文,而且具有相当重要的实用价值。达尔文经手收集的大量标本让当时的博物学家们对异域的海陆动植物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引用在《查尔斯·达尔文的生平与信件》一书中的话:“达尔文在参与排列和描述这些异域收集品时意识到,他不应该只停留在收集标本的工作上,他应该借助这些标本进行更伟大的研究。”然而在提到那些标本的实用价值时,达尔文本人心里也有点七上八下,他在1834年给亨斯洛去信说:“也许你会不以为然,但我真的觉得我收集到的标本太少了!为了证明我的想法,现在只能将勤补拙了。”通过小猎犬号航行收集到的标本和物质让达尔文有机会以博物学家的身份与当时许多杰出的科学家们沟通合作。

航行的考察结果

达尔文在航行结束时不但带回了大量了有趣的标本,还在心里隐约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这个想法在考察旅程即将完成时迅速成型。在航行的后半程达尔文花了很长时间在一个珊瑚岛上进行研究,后来,他基于充分而确凿的证据提出了关于这些漂亮的沉积物形成的原理并获得了科学界的普遍承认。当然,珊瑚岛并不是他唯一的研究对象。达尔文几乎用了一生的时间反复思考物种起源的问题。虽然他在信件和航海日记里很少提及,但他在自传中说过他从归航不到一年时间的1827年7月起,便开始把长期观察到的关于物种起源的真相一点一点写成笔记。小猎犬号之旅不但给了达尔文考察的机会,还启发了他研究的灵感。

对于英国海军来说,虽然小猎犬号的航行花费了不少金钱、时间和精力,但获得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上这次航行的伟大之处并不仅仅是实现了军事开拓,同时也成就了博物学家达尔文,使他“拥有足够的能力与毅力开辟科学界的先河”。

[1]罗伯特·马特森·约翰斯顿(1867-1920),美国历史学家,生于巴黎,曾在伊顿公学与剑桥大学彭布罗克学院学习,在哈佛大学与曼荷莲女子学院任教。主要作品有《拿破仑传》(Napoleon:AShortBiography,1904)、《美国士兵》(AmericanSoldiers,1907)、《法国大革命》(TheFrenchRevolution,1909)等。

[2]罗兰是查理曼大帝的侄子,十二圣骑士之首。他随查理曼大帝征战时受伤,临死之前吹响腰间的号角。罗兰作为一个法国的“民族英雄”,作为一个骑士所应效仿的模范,其故事在法兰克大地上长久流传。

[3]提尔,古代腓尼基著名港口,现属黎巴嫩。

[4]福西亚,福恰的旧称,为佛西斯人所建。

[5]引自约翰斯顿《神圣基督教会》(HolyChristianChurch)。

[6]引自约翰斯顿《神圣基督教会》(HolyChristianChurch)。

[7]萨拉森人,原来意义系指从今天的叙利亚到沙特阿拉伯之间的沙漠游牧民族,广义上则指中古时代所有的阿拉伯人,也可以说萨拉森人就是阿拉伯人;狭义的萨拉森人只用来指中世纪时期地中海的阿拉伯人海盗,他们在9-10世纪时最猖獗。他们有统一的语言——阿拉伯语,有统一的文化和风俗习惯,绝大部分人信奉伊斯兰教,极少数人信仰基督教。

[8]威廉·斯科特·弗格森(1875-1954),古代史专家,哈佛大学古代史教授。主要作品有《希腊化时代的雅典》(HelleniticAthens,1911)、《希腊帝国主义》(GreekImperialism,1912)、《雅典娜的司库们》(TheTreasurersofAthena,1932)和《雅典的部落周期》(Athe-nianTribalCycles,1932)等。

[9]默里·安东尼·波特(1871-1915),语言学家,1901年执教于哈佛大学。主要作品有《索拉布与鲁斯坦》(SohrabandRustan,1902)。

[10]见第一讲第一节作者简介。

[11]热月,即法兰西共和历的11月,相当于公历7月19日到8月17日。

[12]奥尔良公爵(法语:Ducd’Orléans)是从1344年开始使用的一个法国贵族爵位,以其最初的封地奥尔良命名,这一称号主要被授予王室的亲王。这里的奥尔良公爵腓力二世是路易十四的侄子。

[13]摄政王做出象征性决定——调迁政府到巴黎,并且遣散在凡尔赛的法院,他在巴黎的宫殿大皇宫(PalaisRoyal)里处理国事。

[14]伯克被称为“保守主义之父”。

[15]又称雅各宾派专政时期,法国大革命时1793-1794年间,由罗伯斯庇尔领导的雅各宾派统治法国的时期的称呼。

[16]法国皇帝路易十六的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在大革命中与路易十六一起被推上了断头台,雨果、伯克等人对其抱有深切同情。

[17]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1861-1932),美国20世纪初最有影响的历史学家之一,在美国边境地区的研究方面造诣精深,1911-1924年任哈佛大学历史学教授。主要作品有《新西部的兴起,1819-1829》(RiseoftheNewWest,1819-1829,1906)、《美国历史上的边疆》(TheFrontierinAmerincanHistory,1921)和《地域在美国历史上的重要性》(TheSignificanceofSectionsinAmencanHistory,1932)等。

[18]托马斯·尼克松·卡弗(1865-1961),经济学家,1902-1925年担任哈佛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并于1916年当选美国经济学会主席。主要著作有《财富的分配》(TheDistributionofWealth,1913)、《政治经济学原理》(PrinciplesofPoliticalEconomy,1919)和《国民经济原理》(PrinciplesofNationalEconomy,1921)。

[19]奥利弗·米切尔·温特沃斯·斯普拉格(1873-1953),经济学家,1933年任美国财政部部长,1897年获得哈佛大学博士学位,1900-1905年任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1905年至1908年间在东京大学休息。在1908年返回美国后,一直在哈佛商学院任教,直到1941年退休。主要著作有《国家银行体系下的危机历史》(HistoryofCrisesundertheNationalBankingSystem,1910)、《中央银行:罗伯茨与斯普拉格》(ACentralBankofIssue:RobertsversusSprague,1910)、《恢复和常识》(RecoveryandCommonSense,1934)。

[20]查尔斯·布洛克(1869-1941),美国经济学家,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公共财政专家,1903年成为哈佛大学经济学助理教授,1908年成为终身教授。主要著作有《1780年至1905年马萨诸塞州财政和财政政策的历史草图》(HistoricalSketchoftheFinancesandFinancialPolicyofMassachusettsfrom1780to1905,1907)、《调查国家财富的本质和原因》(AnInquiryintotheNatureandCausesoftheWealthofNations,1909)、《公共财政选读》(SelectedReadingsinPublicFinance,1920)。

[21]威廉·本内特·门罗(1875-1957),加拿大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曾在哈佛大学和加州理工学院任教,他以新法国的司法制度和美国市政当局的研究而闻名。主要著作有《法国加拿大时期的德意志派》(ThedroitdebanalitduringtheFrenchrgimeinCanada,1900)、《加拿大的司法体系:法国殖民政策研究》(TheseigniorialsysteminCanada:astudyinFrenchcolonialpolicy,1907)。

[22]罗斯科·庞德(1870-1964),美国20世纪著名法学家,1910年开始在哈佛任教,并于1916年成为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院长,1948年他曾以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顾问的名义来中国。主要著作有《法理学概述》(OutlinesofLecturesonJurisprudence,1914)、《普通法的精神》(TheSpiritoftheCommonLaw,1921)、《法与道德》(LawandMorals,1924)、《美国刑事公正》(CriminalJusticeinAmerica,1930)。

[23]拉尔夫·巴顿·佩里(1876-1957),哲学家,1913-1946年担任哈佛大学哲学教授。主要作品有《道德经济》(TheMoralEconomy,1909)、《价值通论》(GeneralTheoryValue,1926)、《清教与民主》(PuritanismandDemocracy,1944)和《人性》(TheHumanityofMan,1956)等。

[24]引自弥尔顿《科马斯》。

[25]查尔斯·波默罗伊·帕克(1852-1916),古典学家,哈佛大学希腊文和拉丁文教授。主要作品有《拉丁文著作手册》(HandbookofLatinWriting,1897)等。

[26]见第二讲第一节作者简介。

[27]见第二讲第一节作者简介。

[28]见第二讲第一节作者简介。

[29]该句出自《旧约·诗篇》第19章第1节。

[30]出自乔治·福特·穆尔的《宗教史》。

[31]出自罗伯逊·史密斯的《闪米特人的宗教》。

[32]查尔斯·罗克维尔·兰曼(1850-1941),梵语学者,1880年主持哈佛大学印度-伊朗语言系(1902年改名为印度哲学系)。曾编辑“哈佛东方丛书”(HarvardOrientalSeries),并翻译出版了一些重要的梵文文献。

[33]该处引用的是叶庆春先生的译文,参见慧岳法师编《汉译南传大藏经》第19册,《增支部经典一》,第268-269页,元亨寺妙林出版社,高雄,1994年6月。

[34]该处引用的是云庵法师的译文,参见慧岳法师编《汉译南传大藏经》第14册,《相应部经典二》,第19页,元亨寺妙林出版社,高雄,1993年8月。

[35]该处引用的是云庵法师的译文,参见上引书,第250页。

[36]阿尔弗雷德·德怀特·谢菲尔德(1871-1961),出生于中国北京,1897年获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学位,之后在哈佛大学及其他多所大学任教。主要作品有《旧约叙事》(TheOldTestamentNarrative,1910)和《语法与思考》(GrammarandThinking,1912)等。

[37]出自《孔子家语》卷三《观周》。

[38]出自《论语·颜渊》。

[39]出自《论语·宪问》。

[40]出自《论语·卫灵公》。

[41]出自《论语·先进》。

[42]出自《庄子·大宗师》。

[43]出自《论语·述而》。

[44]在美国,水是向西流的。

[45]出自《庄子·齐物论》。

[46]出自《史记·庄子列传》。

[47]克利福德·赫歇耳·摩尔(1866-1931),拉丁文学者,1898年执教哈佛大学。主要作品有《罗马帝国早期异教徒的不朽观念》(PaganIdeasofImmortalityDuringtheEarlyRamanEmpire,1918)和《希腊人的宗教思想》(TheReligiousThoughtofGreeks,1925)等。

[48]查尔斯·亨利·康拉德·赖特(1869-1957),哈佛大学法语教授。主要作品有《法国文学史》(AHistoryofFrenchLiterature,1912)和《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史》(AHistoryofThirdFrenchRepublic,1916)等。

[49]参见本书“哲学”部分第三讲。

[50]H.W.霍尔姆斯,20世纪20年代哈佛大学教育研究生院院长。

[51]见第四讲第四节作者简介。

[52]见第八讲第一节作者简介。

[53]关于17世纪教育最好的一本书,是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阿达姆松的《近代教育的先锋》。

[54]弗兰克·威尔逊·切尼·赫西(1877-1859),曾执教于哈佛大学。

[55]A.O.诺顿,卫斯理学院教育学教授。

[56]卡尔顿·诺伊斯(1872-1950),美国作家和学者,哈佛英文讲师和副教授。主要作品有《艺术的乐趣》(TheEnjoymentofArt,1903)、《欣赏之门》(TheGateofAppreciation,1907)和《走近沃尔特·惠特曼》(AnApproachtoWaltWhitman,1910)等。

[57]《伊诺克·雅顿》,英国桂冠诗人艾尔弗雷德·坦尼森的诗歌作品。

[58]为了说明个体诗人的作品与民族诗歌的差别,可以比较一下丁尼生的《尤利西斯》中强烈的自我意识与荷马式英雄的直率,非常有意思。

[59]作者为威廉·夏普。

[60]来自中世纪英格兰的一首抒情诗。

[61]英国诗人威廉·布莱克的作品。

[62]引自江枫先生所译雪莱的《致云雀》。

[63]引自黄杲先生所译《华兹华斯抒情诗选》中的《丁登寺》。

[64]引自黄杲先生所译《华兹华斯抒情诗选》中的《丁登寺》。

[65]把诗歌比作一种“图案”(pattern)的联想,来源于J.W.麦凯尔教授在牛津大学所作的关于诗歌的讲座。

[66]参见弗朗西斯·B.格梅尔《诗歌的起源》。

[67]出自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第四幕第五场,该处引用卞之琳先生的译文,参见《莎士比亚悲剧四种》,第14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版。

[68]来自威廉·沃森的作品。

[69]该处引用的是赵萝蕤先生的译文,参见沃尔特·惠特曼《草叶集》,第580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版。

[70]本诗作者是约翰·济慈,此处引用的是查良铮先生的译文,参见《穆旦译文集》第3卷,第41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71]查尔斯·伯顿·古立克(1868-1962),古典学家,哈佛大学希腊文教授。主要作品有《古希腊人的生活》(TheLifeoftheAncientGreeks,1902)等。

[72]查尔斯·霍尔·格兰金特(1862-1939),语言学家,曾任哈佛大学罗曼语教授。主要作品有《但丁》(Dante,1916)、《但丁的力量》(ThePowerofDante,1918)和《从拉丁语到意大利语》(FromLatintoItalian,1927)等。

[73]DivineComedy是但丁最著名的作品,通常译作《神曲》。

[74]贝特丽丝,但丁的心上人和一生的挚爱,在《神曲》中,但丁以她作为接引天使。

[75]欧内斯特·伯恩鲍姆(1879-1958),曾在哈佛大学教授英国文学。主要作品有《敏感的戏剧》(DeDramaofSensibility,1915)、《18世纪的英国诗人》(EnglishPoetsoftheEigh-teenthCentury,1918)和《美国历史上朝圣者的地方》(ThePlaceofthePilgrimsinAmericanHistory,1921)等。

[76]威廉·艾伦·尼尔森(1869-1946),作家、学者和教育家,曾任哈佛大学校长。主要作品有《诗歌的要素》(EssentialsofPoetry,1911)、《关于莎士比亚的事实》(TheFactsAboutShakespeare,1913)和《英国文学史》(AHistoryofEnglishLiterature,1921)等。

[77]例如《奥多芙的神秘》。

[78]比如《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艾玛》。关于讽刺哥特式传奇小说的作品,参见她的《诺桑觉寺》。

[79]弗里德·诺里斯·鲁宾逊(1871-1966),出生于马萨诸塞州,曾任哈佛大学英文教授,最重要的贡献是编辑出版了《乔叟全集》(CompleteWorksofGeoffreyChaucer,1933)。

[80]古斯塔夫·霍华德·迈纳迪耶(1866-1960),美国文学史家。主要作品有《英国诗人笔下的亚瑟王》(TheArthuroftheEnglishPoets,1907)等,编辑出版有《笛福文集》(TheWorksofDanielDefoe,1903)和《亨利·菲尔丁文集》(TheWorksofHenryFielding,1903)等。

[81]杰里迈亚·丹尼斯·马赛厄斯·福特(1873-1958),语言学家和教育家,哈佛大学法语和西班牙语教授、罗曼语系主任。主要作品有《意大利韵文中的骑士罗曼史》(TheRomancesofChivalryItalianVerse,1904)和《西班牙文学主流》(MainCurrentsofSpanishLiterature,1919)等。

[82]见第五讲第四节作者简介。

[83]威廉·罗斯科·萨耶尔(1859-1923),曾任《哈佛毕业生杂志》主编、美国历史学会主席。主要作品有《爱默生的影响》(TheInfluenceofEmerson,1886)、《威尼斯简史》(AShortHistoryofVenice,1905)、《超人的崩溃》(TheCollapseofSuperman,1918)和《乔治·华盛顿》(GeorgeWashington,1922)等。

[84]出自拜伦的诗剧《曼弗雷德》(Manfred)第三幕第四场。

[85]布利斯·佩里(1860-1945),美国作家、编辑和教师,著名的英美经典文学的文学批评家和编辑。

[86]见第六讲第一节作者简介。

[87]威廉·吉尔德·霍华德(1868-1960),语言学家,曾任哈佛大学德语教授及德语系主任。主要作品有《拉奥孔》(Laokoon:Lessing,Herder,Goethe,1910)等。

[88]见第四讲第四节作者简介。

[89]乔治·皮尔斯·贝克(1866-1935),戏剧学者,曾执教哈佛英文系,曾当选为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主要作品有《莎士比亚作为一个戏剧家的发展》(TheDevelopmentofShakespeareasaDramatist,1907)、《戏剧技巧》(DramaticTechnique,1919)和《现代美国戏剧》(ModernAmericanPlays,1920)等。

[90]纽约的这个小岛曾经是移民过境检查站的所在地。

[91]见第四讲第二节作者简介。

[92]见第五讲第一节作者简介。

[93]库诺·弗兰克(1855-1930),教育家和历史学家。主要作品有《德国文学中的社会力量》(SocialForcesinGermanLiterature,1896)、《现代德国文化管窥》(GlimpsesofModernGermanCulture,1898)、《德国文学史》(HistoryofGermanLiterature,1901)和《德国精神》(TheGermanSpirit,1916)等。

[94]罗兰·柏雷奇·狄克逊(1875-1934),哈佛大学教授,美国文化人类学家。主要作品有《人类种族史》(1923)、《文化的建立》(1928)等。

[95]摘自拉迪亚德·吉卜林的诗歌《为了去欣赏》(ForToAdmire)。

[96]中国西安府发现了一块碑石(即“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上有颇长的碑文,以叙利亚文及中文写成,日期当在唐德宗时代(780-783);碑顶刻有十字架,并镌刻着:“自大秦传至中国的要义,立碑为志。”其上记载了一位名叫阿罗本(Olopun)的传教士,在635年自大秦国东来,带来《圣经》与圣像;又记着当时《圣经》如何译成中文,并获皇上钦准,得以公开传教;又记叙了当时教义如何传扬至各地,玄宗时期(713-755),又来了一位叫佶和(Kiho)的传教士,以后虽有佛教兴起,但教会仍得以复兴。

[97]乔治·亨利·蔡斯(1874-1952),哈佛大学古典艺术教授。主要作品有《美国收藏之希望与罗马雕塑》(1924)等。

[98]见第五讲第一节作者简介。

[99]威廉·贝内特·蒙罗(1875-1957),哈佛大学教授,美国政治学家兼历史学家。

[100]乔治·霍华德·帕克(1864-1955),哈佛大学教授,美国动物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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