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道可道:<老子>的要义与诘难》(
第二十四章《道可道:<老子>的要义与诘难》(14)
《老子》辩证法的三种解读:客观规律、处事操守及权谋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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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波斯诗人塞拉维写过一首《罗马人和中国人》,描述了一场同台竞技的故事。故事的发生地是波斯,当时,中国人夸耀自己擅长水墨丹青,罗马人则自诩多才而饱学,结果你说你厉害,我说我厉害,只不多时,罗马人便理屈词穷了。
中国人大概觉得这种事只靠嘴说是不够的,于是请求国王安排两处院落,让两拨人各展所长。是骡子是马,终于还是要拉出来遛遛的。
场地安排妥当了,是两座大院子,门对门,中国人和罗马人各就各位,比赛开始了。
中国人确实没有吹牛,向国王要了很多颜料之后,每天一大早就开工,忙忙碌碌,志在必得。罗马人却什么颜料都没要,说朴素无瑕才是最珍贵的,每天紧闭大门,也不作画,只是一味地粉刷墙壁。
等期限到了,国王带着大臣们走进了中国人的院子,一下子便被画面的巧夺天工惊呆了,掉头再看罗马人,只见他们大门洞开,明亮洁净而纤尘不染的墙壁就像一面镜子,把对面艳丽的画幅和喧闹的人群完全映照下来,更加生动和美丽。
塞拉维这首诗宣扬着苏菲神秘主义[84]的信仰情怀,目的是要说明:“你要把自己的心情滤得纯净,那时方显露你纯洁的天性”,只是故事里的罗马人反而更像我们所熟悉的中国人。如果把角色换成中国人和德国人,现代读者应该就更容易理解了。
故事里的罗马人,如果不考虑他们的异族身份的话,倒很像是老子的学生。《老子》第十章:“涤除玄鉴,能无疵乎。”把内心的光明比作镜子,让人洗净杂念,摒除妄见,反观内心的清明。[85]
用镜子比喻人心,这是古人常用的修辞。《庄子·天道》说圣人的心非常宁静,就像天地万物的镜子。[86]大家最熟悉的应该是禅宗的说法,慧能和神秀竞选禅宗六祖,神秀的偈子写作“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
神秀这个偈子,看上去仍是《楞伽经》的一脉传承,也完全符合《老子》所谓“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的观点——我们一般人所谓的学习,是做加法:人一降生,什么都不懂,先要上幼儿园,然后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成绩好的还可以继续上大学,读硕士、读博士,越到后来学问越高;神秀所讲的修佛参禅,是做减法:佛性是与生俱来的,人人都有,只是人生在世,被这个五花八门的世界层层污染,那一点佛性早就被灰尘遮住看不见了,就像一面镜子,本来就是明晃晃、亮堂堂的,但在污泥里滚得久了,连镜子自己都相信自己只是一块泥巴,所以要不断用水冲、用布擦,还原镜子明晃晃、亮堂堂的本来面目,还原之后还不算大功告成,因为在世界这个烂泥塘里,镜子一不小心就又会被弄脏,所以需要谨慎小心,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
镜子擦干净了又会怎么样呢?就会像塞拉维诗中罗马人精心粉刷过的那面墙壁,明亮地映照出外界的一切事物,而最重要的是:外物来的时候,影像就显现;外物走的时候,影像就消失,没有一点点的黏滞和留恋——这也就是《庄子·应帝王》所谓的“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
罗马人还做到了黄老之术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因势利导,所以自己的成绩在很大程度上是借着中国人的辛苦才完成的。不仅如此,《老子》说的“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也被这个故事说出来了,罗马人在斗嘴的这个环节上的确输给了伶牙俐齿的中国人。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罗马人也做到了。中国人在那边耗费了无数的颜料,花费了无数的精力,创作了一幅美妙绝伦的作品,而罗马人在这边只在做“减法”的工作,把墙壁上的污渍涤除得越来越少,仅此而已。
所以,的确很令人吃惊,一位波斯古代诗人的诗歌作品竟然可以拿来解说《老子》里这么多的道理。但是,如果那些罗马人是真正的《老子》门徒,显然在竞赛的最后还漏掉了一件最重要的事。
2
《战国策·魏策》记载,魏国的将军公叔痤在浍水北岸大败韩、赵联军,魏惠王闻讯大喜,亲自到城郊迎接凯旋的大军,赐给公叔痤百万良田。公叔痤却辞谢说:“能让我们魏国的士兵在强敌面前勇往直前的,是当初吴起将军的训练,我是做不到的;在大军行动之前探测地形与敌情的,是巴宁和爨襄的功劳,也不是我做的;在战前设立赏罚的标准,战后能够如约履行的,是大王您严明的法度;只有在看到进攻的时机后,不懈怠地击鼓以号令全军的才是臣子我呀。您是因为我击鼓太辛苦才如此赏赐我吗?”
魏惠王点头称是,于是派人寻访吴起的后人,赏田二十万,对巴宁和爨襄各自赏田十万。魏惠王又说:“公叔痤真是一位有德之人呀,已经替我打败了强敌,又不忘贤者的后代,不掩将士的功劳,他更该得到奖赏才是。”于是在起初赏赐的百万良田之外,又加赐了四十万。《老子》说:“圣人无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公叔痤就是这样的人啊。
故事里的魏惠王,和孟子有过一段很深的交往。[87]公叔痤是魏国的元老栋梁,但他在历史上最出名的事情,是在弥留之际向魏惠王推荐了自己的一名家臣,魏惠王没当回事,结果这位家臣西行投奔了秦国,受封于商,世称商鞅。
至于《老子》的那句话,见于通行本第八十一章,接下来还有两句,“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大意是说:“圣人不私自积藏,他尽量帮助别人,自己反而更充足;他尽量给予别人,自己反而更丰富。自然的规律,利物而无害;人间的法则,施为而不争夺。”(《老子注译及评介》)
公叔痤所做的,正是塞拉维诗歌里的罗马人所缺的。但《老子》的悖论就在于:公叔痤的风格只能被本分地表现出来,却不能被模仿。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觉得公叔痤这样推辞和分享到了手的好处,最后反而捞到了更大的好处,所以我们为了捞到更大的好处,也有必要推辞和分享到了手的好处。但是,一旦起了这种功利心,也就违背了《老子》的“无为”真谛,变成了“无为”是为了更大的“有为”,“不争”是为了争夺更多。
韩非子早就发现过这个问题,于是说无为守虚不能存心刻意,否则就会走向反面了。(《韩非子·解老》)《庄子·知北游》里有个叫作光曜的角色,感叹自己虽然能达到“无”的境界,却达不到“无无”的境界,因为才一追求“无”却反而落于“有”了。
这话可谓至论,但无心之无说来容易,实践起来却几乎是不可能的。
再者,前边讲过,《老子》的无为之道是为统治者量身定做的,如果套在其他人身上,虽然也会给人或多或少的助益,但肯定不会那么丝丝入扣,“有为”与“无为”的这个矛盾正是表现得最明显的。
北宋道士张伯端说:“始于有作人争觅,及至无为众始知。但见无为为道体,不知有作是根基。”(《悟真篇》)这是教人修炼内丹的办法,说“无为”是道体,大家都知道,但不要轻视“有为”,因为“有为”才是修炼的根基。南宋翁葆光注释说:修命之道要始于有作,炼丹以化形;中间的过程要有为,炼形以化气;修炼的结果才是无为自在。(《紫阳真人悟真篇注疏》)这就像音乐家的即兴演奏,要达到这个“无为自在”的层次,实在需要多年的勤学苦练才行。
在这些道教大师看来,“无为”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是一种终极境界,而要达到这种境界是无比艰难的,必须辛勤刻苦地去“有为”。——这样一来,新的矛盾又出现了,因为《老子》分明还说过“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
要琢磨这个道理,我们就该进入《老子》挨骂最多的一章了。
3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老子》通行本第三十六章)
将要收敛的,必先扩张;将要削弱的,必先强盛;将要废弃的,必先兴举;将要取去的,必先给予。这就是几先的征兆。
柔弱胜过刚强。鱼不能离开深渊,国家的“利器”不可以随便耀示于人。(《老子注译及评介》)
这一章,常常被人们认为是阴谋家说,看上去也确实很像阴谋家的论调。《韩非子·喻老》就是这么来阐释的:越王勾践败给了吴王夫差,做了夫差的奴仆,怂恿夫差攻打齐国。夫差果然在艾陵打败了齐国,把吴国的势力扩展到长江和济水一带,又在黄池耀武扬威,控制了五湖之地。而就在这声势最盛的时候,被勾践抄了后路,夫差兵败而死。同样的道理,晋献公准备偷袭虞国,先向虞国国君赠送美玉和宝马;智伯打算偷袭仇由,先送给对方一辆大车,这就是《老子》说的“将欲夺之,必固与之”的道理。
有必要说明的是,即便韩非子的解读完全符合老子本意,但这种物极必反、盛极而衰的观念在周代已经由来已久了,是很多有识之士的共识。
《左传·哀公十一年》记载的正是《韩非子·喻老》刚刚讲过的吴越相争的事情。吴王夫差志得意满地想要和齐国开战,伍子胥劝阻无效,反而被逼自杀,死前哀叹说:“吴国就要灭亡了呀。‘盈必毁,天之道也。’”
所谓“天之道”,确实是从天道(即自然规律)观察得来的。譬如《左传·昭公三年》记载张趯以星象喻人事,说大火星位于天中的时候,寒暑就会消退,晋平公已经达到了他的鼎盛时期,接下来就该走下坡路了。
《战国策·魏策》记载晋国的权贵智伯向魏桓子索要土地,魏桓子不给。魏桓子的手下任章问道:“为什么不给他呢?”魏桓子说:“他无缘无故地要我的地,我能给吗!”任章说:“您还是给他的好。智伯的势力这么大,您满足了他的无理要求,他一定会更加骄纵,其他人就会更怕他,智伯的好日子也就不长了。《周书》说:‘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魏桓子听了任章的意见,真就把一座万户人家的城邑给了智伯,智伯果然更加骄纵无度了,又向赵襄子索要土地,赵襄子不给,两边打了起来,结果晋国四大家族里三家联手灭了智伯。(这就是“三家分晋”的开始,从此以后,曾经强盛一时的晋国就不复存在了。)
我们看任章所引的《周书》,“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和《老子》的“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如出一辙。
《吕氏春秋·行论》也讲过一段故事,齐国攻打宋国,燕昭王派出张魁带领燕国的军队去协助齐国,没想到齐湣王却把张魁杀了。这对燕昭王来说实在是奇耻大辱,当即便准备发兵伐齐。凡繇来劝谏,说国力弱的时候千万隐忍。燕昭王依言,反而派出使者向齐国赔罪,助长了齐湣王的骄纵。[88]后来燕昭王伐齐,连克齐国七十余城,险些灭了齐国。所以古诗说“将欲毁之,必重累之;将欲踣之,必高举之”(要想毁灭什么,一定先把它堆积起来;要想摔倒什么,一定先把它高举起来)。
《吕氏春秋·行论》引述的这几句诗在《诗经》里找不到,应该属于逸诗。既有《周书》,又有逸诗,应该都是《老子》这一章之所本。一部分学者认为,《老子》这一章只是客观陈述事物发展的一种规律,“不幸这段文字普遍被误解为含有阴谋的思想,而韩非是造成曲解的第一个大罪人,后来的注释家也很少能把这段话解释得清楚。”(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但是,如果我们采《周书》和逸诗为证,韩非子显然并没有曲解《老子》,这一章确实含有阴谋的思想。
这样一来,新问题又出现了:这一章里“将欲……必固……”的句式显然表达了一种处心积虑的姿态,这与《老子》在别处说的“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楚简甲本第一组)出现了明显的矛盾。能够把矛盾降低一些的情况是:“将欲……必固……”这一段在楚简本里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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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阴谋的思想,使《老子》带上了兵家的色彩。历史上的很多名人,比如苏辙、王夫之,都曾把《老子》当作兵书来看。明太祖朱元璋亲笔注过《老子》,洋洋洒洒很能写,只是注到这一章的时候,只有短短一句“柔浅而机密,智者能之”,就辍笔不注了,不知道是顾虑什么。更有甚者,唐代研究《老子》的王真,是唐宪宗手下的一名将军,写过一部《道德经论兵要义述》,完全以《老子》论兵,只是见地并不高明,对这一章的阐释无非是说军国领袖应当小心谨慎,注意观察天道与人事,看看曾经对自己有利的因素是不是悄悄地变成不利因素了。
那么,《老子》和兵家到底有关系没有?李泽厚先生曾说《老子》的思想来源可能和兵家有关(《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现在看来,推断来源恐怕为时尚早,但两者的关系肯定是有的。
从兵书里来找同样的话,《六韬·发启》:“鸷鸟将击,卑飞敛翼;猛兽将搏,弭耳俯伏;圣有将动,必有愚色。”这段话在1972年出土的银雀山汉墓竹简里也有,是说猛禽和猛兽在发起行动之前,都要有一个俯身收缩的姿态(养过猫的朋友都会发现,猫在进攻之前就会很小心地把身子低伏下来),圣人在发起行动之前,一定会露出愚钝的神色。
这既是事物之常态,也是阴谋之常理。想想别人对你好,很可能是为了害你,这总是让人不舒服的,不过在诡谲奇幻的政治舞台上,往往只有精英中的精英、小人中的小人才能生存下去,尽管他们看上去往往都是那么淳朴、文雅和亲切。
《六韬·三疑》:“夫攻强,必养之使强,益之使张。太强必折,太张必缺。”《六韬·文伐》:“因其所喜,以顺其志。彼将生骄,必有奸事。苟能因之,必能去之。”这些文字全在阐释同一个道理:要想使谁灭亡,就先让他疯狂。怎么让他疯狂呢?顺着他,宠着他,满足他的不合理要求,助长他的嚣张气焰。这样的见解,在《左传》当中多有实例,应当是春秋时代上层社会的一大共识。
换一个角度来看,唐人李奚写过一篇《反五等六代论》,还是在谈封建制和郡县制孰优孰劣的老话题,不过在讲到诸侯们是否真的可以作为王室藩卫的时候,一针见血地说:哪家诸侯要想称霸,就打出勤王的旗号,安定王室的内乱,看上去忠心耿耿,也邀买了一个好名声,其实却包藏祸心、觊觎神器。名为尊王、勤王,实际是扩大自家的实力,这就是《老子》所谓的“将欲弱之,必固强之”的道理,这些诸侯真的能做王室的藩卫吗?
联系这一章,再看《老子》第六十六章:“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欲上而必下,欲先而必后,显然是在教授帝王之术。楚简本这一句作“圣人之在民前也,以身后之;其在民上也,以言下之”,大意虽然不差,却没有了“欲……必……”的结构,更像是在平淡地描述一种政治规律,权谋色彩比通行本弱了不少。从版本的演进来看,《老子》是越后来越有黄老之风的。
也许是《老子》原本阐释的客观规律被后学强化成了主观技术,比如《文子》发挥老子之学正是这么做的。《文子·符言》为《老子》这句话做解释,说人心只会服于德,不会服于力,而“德在予,不在求”,要想别人对你好,你就得先对别人好,只有把自己的姿态放低,大家才乐于拥戴你。
“德在予,不在求”,这话得两说。往歹毒了说,最精彩的发挥恐怕还得数《管子·牧民》,其中论述“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这种话我们很熟悉,也很接受,接下来的话也很好听:人民不喜欢忧劳,我就使他们安乐;人民不喜欢贫贱,我就使他们富贵;人民害怕危难,我就使他们安定;人民害怕没有子孙后代,我就使他们多多生育。
再接下来的话才是重点:我能使人民安乐,人民就能够为我忧劳;我能使人民富贵,人民就能够为我承受贫贱;我能使人民安定,人民就甘愿为我承受危难;我能使人民多多生育,人民就甘愿为我牺牲性命。
这还不是让我们感叹其心可诛的时候,《管子·牧民》继续发挥:所以,靠刑罚吓不住人民,靠杀戮压不服人民。如果刑罚太多而人心不惧,法令也就无法推行;如果杀戮太多而人心不服,统治者的地位也就岌岌可危了。所以说,只要顺从人民上述的四种愿望,远方的人也会来亲附;如果施行那四种恶政,亲近的人也会背叛。所以,“给予就是索取”这个道理实在是搞政治的法宝呀(“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
当然,“德在予,不在求”,在阴谋家的眼里和在有德者的眼里自然不会是同一个意思。往好处说,这道理用在治国之道上居然很有现代风格。我们新中国的开国先贤们正是这么做的,一反两三千年来统治者高高在上的姿态,把人民群众当成主人翁,各级官员都把自己看作人民公仆。顾名思义,公仆是服务者,而不是管理者或统治者,所以是主人翁而不是公仆们掌管着这个国家,享有全部的国有财产,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着充分的政治权利。如果官员们都是所谓父母官,老百姓便凭空多了好多生杀予夺的大家长。——更让人惶恐的是,这些“家长”对“子女”并不存在天伦之爱,老百姓的日子自然难过;只有父母官变作公仆了,这才会“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尽管我们的现代社会并不是按照《老子》的模本来塑造成型的,但的确是两千多年来第一次暗合于《老子》这一幅政治蓝图的完美实例。
得到了两千多年后的事实验证,按说《老子》应该享受一下无限风光才是,但是,它仍然会面临一个致命的问题:很多平民百姓反而希望跪在圣人的脚下而不愿居于上位,反而希望跟在圣人的后面而不愿跑在圣人的前边,尤其在社会发生危机或者面临转型的时候更是如此。久已习惯了跪姿的人,站直了反而不舒服。
这话并没有讽刺的意思,而是人的天性如此。就像对待传统经典,有些人喜欢站在巨人的肩上,但更多的人喜欢跪在巨人的脚下。另一方面,恰似《管子·形势》说的,“山高而不崩,则祈羊至矣;渊深而不涸,则沉玉极矣”,只要山势高峻而不崩塌,就会有人去杀羊祈福;只要渊水幽深而不枯竭,就会有人去投玉求神。《管子》恐怕还多虑了,其实随便立个泥胎,就会有人过去磕头。没有不开张的油盐店,更没有没人跪的神佛精灵。
亚里士多德给“人”下定义,说人是社会的动物。这句话更加精确的表达应该是:人是群居的动物。那么我们看看其他的群居动物就会知道,猴群会有猴王,狼群会有头狼,人也一样,需要有一位强悍的、最好是韦伯所谓的卡里斯玛型的领袖。这种天性实在是亿万年自然演化的结果,不是说改就能改掉的。
说起来似乎非常荒谬,服从居然也会带给人相当程度的心理快感,最极端的表现应该算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了。即便在一个圣人无为而治的社会,或者说是民主化程度极高的社会,人们无法从政治领袖身上体验到足够的服从感或依附感,也会在其他渠道寻找这种感觉,比如宗教信仰、英雄崇拜和明星崇拜。
没有统计数字的支持,仅仅出于感觉上的推断:人们对现实生活的可预期程度越高,对精神领袖的心理需求也就越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周代的无神论倾向那么重。在礼崩乐坏之前,人们对现实生活的可预期程度相当之高。
即便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我们看《左传·文公十六年》的一段故事:宋国司城公子荡死了,按照传统,职位应该由其儿子公孙寿继承,但公孙寿推辞不干,让自己的儿子荡意诸接班。公孙寿的理由是:“现在国君无道,司城这个职位离国君太近,将来很可能惹祸上身。可我要是辞官不做,家族便没了庇护。儿子是我的替身,就让他来代我死吧。这样的话,虽然死了儿子,总算可以保全整个家族。”后来宋国发生政变,国君被杀,荡意诸也跟着死了。
这段故事,正好说明了周代世卿世禄制度的特点。从上到下,一切都是论资排辈的。人一生下来,未来的路就已经清清楚楚地摆在眼前了,而且,你想走也得这么走,不想走也得这么走。像公孙寿这样,想要辞职不干都不可能。不过在这样的社会里,倒基本可以实现无为之治,因为人的力量远远大不过规矩的力量。
所谓礼崩乐坏,简而言之就是规矩坏了,世卿世禄制逐渐变成聘任制了,论资排辈的事情少了,布衣也可以贵为卿相,当然也很容易辞职或被罢免,无职也就无俸,不像过去还有封邑可以依靠。
从世卿世禄制到聘任制,尤其意味着各国中央政府的集权程度大大加强了,也就意味着国君们越来越“有为”了,这时候尤其需要卡里斯玛型的领袖。《老子》所谓的无为之治,应该就是针对这样一种社会转型而提出来的应对方案,这在当时自然属于逆社会发展的潮流而动,自然不会见用于世,直到汉朝初年天下定鼎,才开创了一番崭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