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一个人的远行》(6)
美国人在加拿大
有人说,其实,新英格兰是个岛屿,北与加拿大河(也叫“凯恩先生河”)毗邻。那本书1第97页说,“被称作加拿大河的MonsierdeCane(凯恩先生)发源于这片北向湖[易洛魁语](LakeNorthwards[Erocoise])。凯恩先生是一位法国贵族,他是第一个在美洲建立殖民地的法国人”。
从康科德到蒙特利尔
恐怕我对加拿大没多少可说的,因为我所见的并不多。加拿大之行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寒冷。1850年9月25日星期三早晨,我离开马萨诸塞州的康科德,前往魁北克,来回旅费花了7美元,从波士顿算起,整个旅程长达510英里。我必须在10天内也就是10月4日星期五之前返回蒙特利尔。据说跟我同行的旅客有1500人之多,我不会一一赘述他们都叫什么名字。我只想在加拿大安顿下来,花上一下午的时间到处走走看看,就如同我在康科德丛林那样。
1托马斯?莫顿1632年出版的《新英格兰的珍奇异宝》。
过了菲齐伯格,乡野风光让我耳目一新。在阿什伯纳姆和从此地往后的旅程,漫山遍野都是五叶铁线莲,鉴于我们旋风般的赶路速度,我只能看到这种植物。五叶铁线莲的叶子已经红了,它们大多挂在枯死的树干上,像垂着的一块红色头巾。这幅景象让人想起流血场景,至少想起军旅生活,油然生出一种波澜壮阔的感觉。它像一副副肩章或饰带,止不住树木的伤口,反而被涌出的鲜血染红了。现在,血染的秋天即将来临,印第安人的战事在丛林里拉开了帷幕。这些军人般的树木声势浩大,而我们的行驶速度极快,几英里开外的四棵树眨眼便从窗外掠过,因而没有办法计数。五叶铁线莲更喜欢攀爬榆树吗?过了菲茨威廉五六英里便望见了莫纳德诺克,但是到了特洛伊,方可近距离看得真切。接着迎面而来的是特洛伊沟渠和路堤。基恩街让旅客们眼前一亮,它宽阔平坦,笔直悠长。我听一位土生土长的当地亲戚说,站在大街上,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一英里开外的小鸡过街。我还听说,最初建造这座小镇时,人们铺了一条四竿宽的街道,但是在后来的一次业主会上,一位业主站出来说:“反正咱们有的是地,干吗不把街道铺成八竿宽的?”于是他们投票决定把街道铺到八竿宽,这座小镇自此便以它气派的街道闻名遐迩。这种方法简便易行,既有利于保证舒适度,又有利于赚取名声。我希望所有的新兴城镇都能积极效仿这种做法。我们最好趁着青春年华制定自己的宏伟蓝图,因为年轻时更容易留出余地,而日后改变想法不过翻云覆雨之间。年轻时天高地阔,留出宽阔的大道和公园,到了迟暮之年,你就是一个慷慨大度、宽厚豁达的男人!我很想认识那种心胸宽广的年轻人,他们的胸怀装得下宏伟壮丽的华盛顿。他们为在遥远的未来成就成功辉煌的人生做好了准备,届时,大楼将林立于空地之上,创建者的理念将得以实现。我相信每个新英格兰男孩从小都会在脑海里铺设一条八竿宽的基恩街。我认识这么一个心胸装得下华盛顿的人,虽然他目前遭到调查和监禁,他的世界除了到处散落的小棚屋,就只有高高矗立的国会大厦代表着所有的建筑物。但是有朝一日你会远远望见他那高贵的理念像一条宽阔而空旷的大道,马车可以在上面撒欢奔驰。基恩镇建筑的间距空阔且平坦,像湖底一般。环绕镇子的群山尽管距离街道稍远,但去散散步也未尝不可。山镇景色通常都会比较杂乱。而建在平地上的山镇视野开阔,远处又有山峦环绕,既可漫步又可观景。
我们朝西北方向前行,糖枫、山毛榉、桦树、铁杉、云杉、灰胡桃和梣树渐渐遮天蔽日,越发繁茂。对于一位行色匆匆的旅人来说,一个城镇的榆树数量是衡量这座城镇文明程度的标杆。车上有个人,怀里揣着一瓶烈酒。每次看到他把酒瓶拿出来时,旅伴们都会露出笑脸,而我觉得实在没什么好笑的。维斯特摩兰一带景色迷人。我听到车上有个人就“维斯特摩兰”一词的来历发表了一番高见,似乎这个名字纯粹是个美国词语,而他发现了这一道理,可是我却想起英格兰的“我的表弟维斯特摩兰”。贝洛斯福尔斯越来越近,这里的景色令人难忘。贝洛斯福尔斯就在康涅狄格州拔地而起的绝壁下。这里的河流让我大失所望,它瘦成了一道山溪的模样,溪水极浅。我们下午经过的几条河更像康科德附近的山涧溪流。但我却发现附近到处都是刚发过山洪的痕迹,桥梁被冲垮,铁路被冲毁,只是我不曾听到任何相关讯息。霍利山的拉德洛和更远处的山间景色十分有趣,这里的山景不是崎岖陡峭的峰峦,而是可以让你轻松漫步的溪谷,从这些狭长的溪谷望去,一眼就可以看到地平线。现在我们已经置身于格林山脉中,从霍利山附近可以看到几座巍峨的蔚蓝色山峰,或许基灵顿峰就在其中。火车沿着西部铁路从山间路堤盘旋而上,时而有受惊的群马跃出山谷,感觉只有猎犬那么大。所有的山峦都红了脸庞,我觉得金秋时节真是最好的旅游季节,即便是到格林山脉旅游也一样。你会不停地惊呼:多么艳丽的红枫啊!糖枫的色泽没那么鲜艳,有的糖枫点缀着蔷薇色的斑点,有的夹杂着半边通红的叶片,如同苍绿的大树上艳红的果实,看来阳光和森林有点儿偏心眼儿,也可能一些枝干就是成熟得晚。颀长的白蜡树随处可见,它的叶子已深红如桑葚。枝干伸出极远的灰胡桃树也换上了黄色的新装,仿佛告诉人们它跟山核桃是近亲。黄澄澄的桦树那明媚的色泽吸引了我的目光。糖枫的枝丫光洁漂亮,成片的糖枫就像巨大的森林木棚,它们的枝干高度齐平,距离地面四五英尺,恰巧像屋檐似的,又仿佛经过艺术修剪。站在丛林里,目光可以透过枝繁叶茂的华盖远眺,仿佛置身于挑开门帘的帐篷里。
随着尚普兰湖越来越近,纽约山脉开始映入眼帘。这片位于弗金斯的湖令人耳目一新,倒不是因为它景色独特,而是因为它让人浮想联翩。这片湖的水面颇窄(宽度达不到地图上所显示的比例),却贵在静谧精致,如同画在音乐盒的卢塞恩湖,你要在叶丛中仔细辨认它的名字。它远比地图上看上去迷人。它不会像导游那样直截了当地告诉你:“尚普兰湖到了。”研究地理30年,一夕翻过一座山,终于望见它的模样,却只得那么匆匆一瞥。而你为了看到它,从波士顿出发,颠簸232英里才能抵达伯灵顿,而后匆忙赶到码头,登上汽船。我们早上7:40离开康科德,抵达伯灵顿的时候已是晚上6:00,暮色苍茫,已经望不见尚普兰湖了。破晓时分,就在快要抵达普拉茨堡的时候,我们才清晰地看到了那片湖的风光。火车两侧群山巍峨,纽约州和佛蒙特州蔚蓝色的山峦连绵不绝,而纽约州的峰峦更显雄壮。远处几只白色的纵帆船宛若洁白的海鸥,它不像鞑靼地区的湖泊那么荒凉孤寂,只是景色平淡无奇。事实上,我第二天才真正欣赏到尚普兰湖。
关于这些水域,我所见过的最早的记录就是1535年卡蒂埃对圣劳伦斯河的探索。事实上,塞缪尔?尚普兰早在1609年7月就发现了这片湖水,还曾在湖上泛舟。11年后,加拿大印第安人征战易洛魁人,普利茅斯人才定居此地。他描述道,湖心岛屿虽然景色宜人,却不宜居住――鉴于印第安人从河流湖泊退居大陆深处时那持续不断的战事,他的说法倒在情理之中。他写道:“继续我们在这片湖泊上的旅行,西边可以远眺乡野,东边可以望见高耸入云的群山,山巅白雪皑皑。我问当地土著,那些地方是否有人居住。他们回答说有,都是易洛魁人。那些地方有风景优美的峡谷和肥沃富饶的平原,平原盛产各色水果和我在此地吃过的那种玉米。”这是最早的对佛蒙特州的文字描述。
乘客中有很多法裔加拿大绅士和贵妇,听到他们讲法语,我们意识到自己正被卷入外国的某个旋涡。此时我们离开劳西斯波因特,驶入索雷尔河流域,穿过美国和加拿大之间那道无形的屏障。索雷尔河、黎塞留河和圣约翰河的两岸地势平坦,芦苇丛生。我原以为两个国家之间的分界线一定会是崎岖险阻的峰峦。不过我立刻发现了异国的不同之处,几座小木屋、岸边的独木舟与河岸融为一体,这幅景色吸引了我的目光,浅水中的芦苇和灯芯草、沼泽里的树梢都那么赏心悦目。我们身后,远远地仍可望见佛蒙特和纽约州的两三座青山。晚上9:00左右,我们抵达一座古老的边防岗哨圣约翰,这里距波士顿360英里,而距蒙特利尔仅24英里。此时,我们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异国他乡,就在别国的边防站。这栋建筑像个谷仓,就好像村民们合伙儿在新定居的地方搭建的一所木屋。柱子上张贴的英、法双语布告吸引了我的目光,英文用词的一丝不苟,对他们女王和英国雄狮的暗指或明确提及都十分有意思。没看到风度翩翩的列车员露面,从穿着和举止上也看不出谁是列车员。不过,没多久我们就看到一个人高马大、脸膛通红、壮硕甚或肥硕的英国大汉。他让我们自惭形秽,为我们自己,也为我们身体瘦弱、手足无措的乡下同胞。还有一个身穿大衣的大人物,他表情威严,一副剧院老板的派头,肯定是列车长,他知道或有权知道列车什么时候开。还有两三个脸色苍白、眼睛乌黑、过于健谈的加拿大裔法国人不时耸耸肩膀,他们脸上坑洼不平,像全都害过天花似的。附近兵营里几个穿着红色军装的士兵正在操练。在沿路的每一个重要地方,都会看到他们的身影。这些士兵显然是刚入伍的新兵,但他们的表现远远超过了我们的士兵。然而,我还是听到某些美国人以不屑一顾的语气说,他们看过阿克顿近卫骑兵的操演,似乎眼前这些士兵的表现没什么了不起的。军官们对士兵厉声呵斥,显得恪尽职守。有人突然跑到队尾大吼一声:“迈克尔?多诺伊,记下他的名字!”“我看不到那个名叫迈克尔?多诺伊的人做了什么或者漏做了什么。”有人小声说。迈克尔?多诺伊只好乖乖接受惩罚。我们当中有人在讨论能否用伞把这些士兵从田野上赶跑。我心想,这个美国人尽管不遵守纪律,但他至少会以十分坚定的决心改变自己的处境,不管在任何地方、任何条件下都不畏惧,因此,他可能从最开始就做好了挨打受罚的准备;而爱尔兰人则在很大程度上跟英国人一样,他们的美德就是逆来顺受。这里的加拿大人是相对寒酸的,他们裹在灰色的粗布衣服里,就像满身沾满了灰尘,灰头土脸地坐在轻便马车或单马两轮的“查莱特”里。美国人认为所有乘车人都在比赛,或者至少在展示马儿的步伐,从而欢迎他们的到来。这里没看到什么村庄,也没有人告诉我们火车什么时候开,或许是因为政治原因,这成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秘密,所以我们只能坐在位子上干等。一名英国旅客说,圣约翰的居民和周围的地区“格外不讨人喜欢”,他对此发表了一番高谈阔论,然后说:
“何况,他们普遍对英国王权不以为然。”我怀疑“何况”二字应该换成“因为”。正午时分,火车终于朝拉普雷里缓缓驶去。这15英里都是一马平川的乡野,像西部的大草原一样。向东北望去,环绕在尚布利周围的群山若隐若现。这幅新奇而单调的景色令人心潮澎湃。到了拉普雷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铁皮屋顶,尤其是圣劳伦斯河一带。圣劳伦斯河绵延9英里,斜斜流入蒙特利尔,看上去更像一片湖,而不像一条河,因为它的水面相当开阔。在蒙特利尔后面的蒙特亚尔轮廓分明,它与圣海伦岛遥遥对望。沿着河流往上游方向走5英里还可以看到圣路易斯瀑布,而诺曼瀑布还更偏东一些。据说圣路易斯瀑布是圣劳伦斯流域最湍急的水流,但我们只能看见微光闪烁,像太阳下的一根蛛丝。很快,远处闪现出蒙特利尔的铁皮屋顶,屋顶的反光十分刺目,那种感觉如同铙钹声刺入耳膜一般。最引人注目的是圣母马利亚教堂,然后是码头上居高临下的邦塞库斯市场大厦,它为船运队压阵。这座城市濒临海边,用岛上的灰色石灰岩建造而成,因而给人留下鲜明的印象。穿过新英格兰整个内陆地区后,眼前的情景让我想起一座城市的海港――我感觉这里像个海港城市――600吨的舰船可以在这里起锚,停靠在码头附近的船舶吃水15英尺,从海湾到这里有540英里,而这里的圣劳伦斯河只有2英里宽。码头上人头攒动,摩肩接踵,船上彩旗迎风飘扬,他们在欢迎美国佬的到来。礼炮响起,上流人士们欢声雷动。加拿大轻便马车的车夫们也欢呼起来,他们最关注我们的到来,现在他们跟那些上流人士之间隔着一道篱笆。上流人士穿着绒面呢,马车夫们穿着粗布衫。
我们上岸的时候中午刚过。在一名陪同人员的指引下,我很快找到了前往圣母马利亚教堂的路。教堂十分雄伟壮观,据说是北美地区最宏伟的基督教建筑物,可以容纳一万会众。它长达255.5英尺,头上的穹顶高达8英尺。在参观过的教堂中,我认为只有天主教的教堂值得回忆,它们有一股凛然不可亵渎的威严。我所说的不单单指这种富丽堂皇的大教堂,也包括那些最不起眼的小教堂。我们离开喧嚣的人群,下了咔嗒咔嗒的马车,推开这座教堂镶着边的大门,立刻置身于一种肃穆的氛围中。假如你有思想和信仰,这种氛围或许让你的思想和信仰神圣起来。几个忙里偷闲的女人坐在里面打发时光。不过,即便有50个人坐在这里,这里依然是世界上最孤寂的地方。她们没有抬眼看我们,也没有相互致意。我们摘下帽子,沿着宽敞的甬道静静地走过去。不一会儿,进来一群穿着粗布衫的加拿大人,他们是跟我们一同乘船来到这座城市的旅客。他们全部跪倒在甬道上,向高高的圣坛顶礼膜拜,动作有些笨拙,像准备卧倒的黄牛一样。我们没有打扰他们,这幅景象就好像某个星期三,你看到从马尔堡赶来参加家畜展览的牧民之子,静静地跪在康科德的会堂里!窗子边上会不会马上出现一群偷窥的人?其实,我觉得罗马天主教徒、神父等人远远无法理解这些象征物所代表的重大意义,就好比一头公牛误入教堂,极力想要反省自身。但是不管怎么样,他们还拥有这种敬畏感,而我们美国人却已经几乎完全丧失了这种情感,就此而言,我们甚至还不如一头公牛懂得反省。我并不关心那些绘画和蜡烛是牛油做的还是锡做的。事实上,我看到的这些绘画俗不可耐。但是,于我而言,这些绘画是出自北部的阿尔冈昆族新入会的教徒之手还是意大利宗族画家之手根本无关紧要。我所看重的,是这里安静肃穆的宗教氛围。它是喧闹的城市里一个伟大的山洞,你可以随时走进来,这里肃穆的氛围和幽暗的光线有利于你开展严肃而有益的思考,就算里面装设的不是圣坛和华丽的饰品,而是晶润的钟乳石又如何?这么一个随时可以入内的山洞,胜似我们一千座只有星期天才准进去的教堂――到了星期天,会堂还没来得及通风,就拥进去满满一堂教众。而在这样的教堂里,神父倒可有可无,你可以自己祈祷,可以听宇宙向你布道。我并不确定神父不受重视的天主教是不是特别好。我觉得,如果生活在一座拥有这种教堂的城市里,或许某个星期一,我就会独自前往教堂。不过,在康科德倒是不需要,因为我们的森林就是一座这样的教堂,而且更雄伟浩大,更庄严神圣。我们不敢敞开我们的聚集地,唯恐它们遭到亵渎。这样一座山洞,这样一个神龛,就好比我们的一片丛林,能受到多长时间的尊重?像狒狒一样的我们进入丛林又是出于什么目的?我觉得,它们不仅对宗教意义深远,对哲学和诗歌也很有价值。每座城市的阅览室旁边都应该设立一个思考间!甚至有朝一日,每座住宅不仅有卧室、餐厅、会客室或客厅,还会有思考间,建筑师们也会把思考间纳入他们的设计图,用那些有助于进行认真思考而有创造性的东西进行装修或装饰。如果那些膜拜者用想象力将圣水之类的简单象征物神圣化,我并不反对使用这些东西。
我听见一些美国人打赌说,这些蜡烛肯定不是蜡做的,而是锡做的。一个欧洲人听了,向他们打包票说绝对是蜡做的,结果他向教堂执事请教后发现是在锡里面灌上油制成的。教堂太穷了,根本用不起蜡。至于那些新教徒的教堂,不管是这里的还是别处的,都引不起我的兴趣,因为只有这种像山洞一样的教堂才能让我青眼相看,就此而言,那些教堂都望尘莫及。你看到的蒙特利尔绝对比你原本想象的更大,尽管你可能听说过这里只有不到六万居民。飞速发展的新兴区像个小型纽约州,而且很大程度上已经被美国同化。那些广场的名字让你联想到巴黎――战神广场、兵器广场等――你觉得这里似乎随时都会爆发一场法国大革命。衬托着市区的皇家山(MountRoyal)1和朝向皇家山的那些街道名称让人联想到爱丁堡。
1蒙特利尔的罗亚尔山。
皇家山为这座城市增色不少。我到一家大书店询问有没有蒙特利尔出版的书籍,他们说只有教科书,其他的书都来自美国。大街上不时会看到一两个教士,他们的衣服很好认,就像警察穿着制服。大部分教士都像牧师,不管有没有穿长袍,给我们的印象都有点儿娘娘腔。我们还碰到几位修女,她们浑身上下都是黑色,黑色的软帽像个调酒器,戴着黑色的十字架,脸色像死尸一样惨白,眼睛好像都要哭瞎了,而且发誓再也不会露出笑容。她们的脸庞上似乎淌着热泪,她们的出现侮辱了阳光的明媚。我说她们脸色像死尸般惨白是指她们就像那些下葬一年后被掘出坟墓的死尸,背负着人生的苦难,而且,由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已经开始腐朽。
真相从不抛弃她的信徒,先生,也决不让他蒙受白白的耻辱。
当一辆载满葡萄干的卡车缓缓驶进圣叙尔皮斯的神学院时,她们低垂着头站在路旁,做出一副端庄大方的模样,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这个地方的士兵跟加拿大各地的士兵一样,显然是经过精挑细选的,他们多如非洲蚁丘上的工蚁,而居民的音乐和娱乐活动显然十分依赖他们。哨所前、走廊上都能看到他们来回巡逻的身影。他们维护着各种法制,显然并不是因为制止人们入内有多重要,而是为了维护纪律而维护纪律。他们让我想起那些受雇砌起砖墙而后推倒砖墙的人。在每个要地都能看到紧扼加拿大的英格兰之手,从这只手发红的指关节判断,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不得不松手了。在一座哨所的后面,碎石铺地的战神广场成了巨大的练兵场。大军正在操练,而我们是唯一的观众。不过我们的出现并没有引起他们的骚动,就像在教堂里那样。对他们而言,没有观众关注似乎是很自然的现象,不管他们头盔下的脑袋对这些朝他们走去的美国佬抱有什么样的想法,脸上都呈现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他们每个人都戴着白色羊羔皮手套。这是我在加拿大看到的最有意思的现象之一。从表面去看,这要求做到消除每个人的特点和个性,让一千个人行动一致,听从一个中心意愿的指挥和调遣,他们自有妙计。远处一位指挥官手里拿着指挥棒,大家都遵从他的指令进退有序。他们的动作精准到位、干净利落、协调一致,甚少有人能及。就连唱诗班和乐团,都远远不及他们整齐协调,毫无疑问,他们为此付出的代价也更大。他们让我感到在操练的仿佛不是很多人,而是一个巨大的蜈蚣人,它善于推翻任何东西,又怎会不善于建起某种东西?如果这些人为了某种值得奋斗的目标认真地、耐心地、协调一致地并肩作战,还有什么做不到的?现在他们携手并进,时而还会团结一心,结果他们做了不完美的暴政手中不完美的工具。不过,如果他们能携手并进、同心协力,这种协作和协调可以成功打造出一个现在还未出现的优秀政府――一个不仅拥有工具,而且拥有可用来交易的资本的政府。
市场上大部分女人都不会说英语,为了跟她们买东西,我不得不拼凑几个听上去像法语的句子。旅行指南上说,这个城市的人口构成接近如下比例:2/5是法裔加拿大人,近1/5是英裔加拿大人,3/10是英国人、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剩下那不到1/10由德国人、美国人和其他国家的人构成。市场上没看见馅饼之类的东西在卖,也没看到好吃的蛋糕,不像在我们的城市里,随处都可以看到。不过,倒是有很多卖相漂亮的苹果,那是蒙特利尔岛的特产;还有价格低廉的梨子,比我们那里的还好;还有从南方运来的桃子,价钱竟然跟我们那里差不多。我听说,由于需求旺盛,纽约州的青苹果甚至在成熟前几个星期就出现在蒙特利尔的市场上。我还看到了加拿大人嚼的云杉蜡,那种蜡包裹在锡箔纸里,一美分一卷。还有一种皱巴巴的小果子,带着花梗,有点儿像葡萄干,他们说是樱桃,我买了点儿,吃起来没什么味道,就拿去退了,留了一颗装在口袋里当作样品。我回去后发现那是甜荚莲(欧洲荚蒾)的果实,我们很少能等到它熟透了再摘。
傍晚,第二艘渡船和第三艘渡船载着其余的美国人从拉普雷里抵达蒙特利尔的时候,我登上了“约翰?芒恩”号轮船准备出发。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的折篷轻便马车、出租马车、“查莱特”之类的交通工具聚集在一起,估计纽约州一下子都找不出这么多马车来。石材铺成的码头气势雄伟,沿着河滨延伸出一英里长,保护着街道不被寒冰侵害。此时,码头上挤满了步行的和乘马车的人,他们有的来迎接美国人,有的来看热闹。折篷轻便马车的车夫吆喝着行动敏捷的小矮马沿着码头的斜坡奔忙,真是一幅有趣的景象。这里的马车比我们城里那些马车跑得快。我听说,有的车夫每天早上从9英里外赶来城里,到了夜晚再赶回去,一整天都不用换马。熙熙攘攘的马车当中有一辆特别引人注目,上面载满了四条腿被捆在一起的绵羊,一只摞在另一只上面,似乎车夫忘记了它们还是活羊,没有变成羊肉。尽管别的地方可能也有这种现象,但我还是相信这是典型的加拿大特色。
魁北克和蒙特利尔
六点左右,我们向魁北克出发了。从水路走,魁北克距离此地180英里。汽船缓缓驶过水面,右手边是隆格伊和布谢维尔,左手边是PointeauxTrembles和Boutdel’Isle。PointeauxTrembles“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里原本长满了遮天蔽日的白杨树”,而Boutdel’Isle则是“岛之尽头”的意思。我喃喃地重复着这几个名字,不仅仅是因为想记住它们,更因为这几个字念上去十分有诗意。这些名字言之凿凿,表明这里曾经生活过一些简单的人,偶尔也出现过英雄人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千世界中的每个名字都富有独特的诗意,那是为人民大众所聆听、所吟诵的诗。除了这样一串朗朗上口的名字,普遍意义上的诗又是什么玩意儿?于我而言,一个动听的词语就足够了,一个事物的名字很可能比事物本身更有意义。无可名状的美丽表现为人们对自然的赞誉,并将自然与他的生活相联。整个世界都在反复重申这个不为人道的事实:这里曾经生长着白杨,而且可以马上推断出,人们曾在这里看见了那些树木。若是我们不曾亵渎这些名字,我们那里和邻近的村庄也会有这样充满诗意的地名。
暮色四合,我们渐渐看不见河岸上的景色了,于是便回到船舱里。这次航行只能在夜间度过,不过我安慰自己说,我不会错过很多美景,现在河岸低矮,景物乏味,河流本身倒比河岸更有意思。我在夜间听到船已经抵达威廉?亨利、三岔河和黎塞留激流。听到客舱里有人半夜从梦中醒来,问:“侍者,我们到哪儿了?”就好像在地球围绕着太阳公转或者一个系统围绕着它的中心点旋转的某个时刻,有人突然站起来问甲板水手:“我们到哪儿了?”
拂晓时分,我登上甲板,发现我们距离魁北克只有三四十英里了。河岸的地势渐渐高起来,岸上的景致也越来越美。河畔有“整片整片粉刷成白色的农舍”,每个旅客都会这么说。但是,这不足以描述这个郡人口密集的现状,甚至连河畔的人口密集程度都反映不出来。他们在这里住了上百年。瑞士的自然主义旅行家卡姆曾经于1749年顺河而下,他是这样说的:“这地方真是可以称为山村,从蒙特利尔一直绵延到魁北克,足足180英里长,农舍没有超过5阿庞1大的,有些地方例外。”即使是在1684年,洪坦也说过,这里房子之间的距离最多不超过一颗子弹的射程。不一会儿,我们陆续驶过距离魁北克8英里远的绍迪耶尔的另一边,也就是南边的河口胭脂角、新利物浦湾以及湾上的木筏和船只、西勒、沃尔夫湾和北边的亚伯拉罕高地,现在正通过钻石角,堡垒就矗立在我们面前。靠近魁北克的地方景色十分壮观。大约凌晨六点,我们靠岸了。钻石角南侧的悬崖下只有一条孤零零的街,是炸石填河填出来的。河边竖立的岩石高出水面345英尺,附近的三层楼最多只比岩石高出1/5或1/6。船还在往前划行,我们看到绝壁的标示牌高高地戳出来,指向1775年蒙哥马利遇害的地方。以前,第一次来魁北克的人都要被海关的人员按到水里灌水,除非你接受罚款,否则就连总督都不能幸免。不过我们人太多了,就算海关没有废除这项规定,估计也顾不上把我们一个个按到水里去。
1法国旧长度单位,约合11.5竿。
魁北克港口,我们终于到了!不过这里距离圣劳伦斯河口还有360英里。魁北克在一个方圆两英里大的盆地里,这里最深水位达28英寻,尽管是淡水,但是涨潮的时候水面会上升17到24英尺,用一个英国旅行家的话说,它是一个“面积和深度足以容纳英国海军”的大海港。不过我倒想说,1844年,魁北克郡居民有45000人(魁北克市和市郊居民就有43000人)――其中28000人是法裔加拿大人,8000人是英裔,7000人是爱尔兰人,1500人是英国人,剩下的是苏格兰人和其他国家的人。这当中36000人是罗马教徒。
我们从人群当中走出来,沿着狭窄的街道往前走,然后爬上一段被称作“断头梯”的木阶梯,来到另一条陡峭、狭窄的“之”字形街道。这条街是从巨石当中炸开的,穿过一道被称为“普莱斯考特大门”的大石门,它是通往上城区的主干道。这条通道有大炮守着,上方建了一所哨岗,有个哨兵在站岗,其他的士兵正准备换岗。我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真的是在19世纪,而不是正穿过新版黑体印刷古书的封面上的石门。我觉得在这个地方读傅华萨的《历代记》倒不错。这里像司各特的小说一样,充满了中世纪的怀旧感。人们来这里安居显然是为了安全感。愿他们平安!就像纽约的居民搬到威廉城堡去居住一样。这是多么适合养育孩子的地方啊!我们安然穿过大门,踏上最陡峭的街道,拐了几个弯,就来到圣路易斯老城堡的一个木台――达勒姆露台,此时我们距离堡垒顶楼还有115英尺。从堡垒俯瞰我们登陆的码头、港口、奥尔良岛、河流和四周的乡野,视野开阔,一直延伸到远处。这里的景色太壮丽了。我们看到东北方向六七英里远的地方,通向北方的河道那高高的堤岸显然在港口这一侧凹了一处,那就是蒙特莫伦西的河口了,那条著名的大瀑布就在那后面几竿远的地方。
我们被领到鞋店,把美元换成英镑――这本来就是我们来鞋店的目的。我发现美国的硬通货很好用,只是美分兑他们的便士很吃亏,两美分才换一便士,而花两美分换来的那一便士只能买价值一美分的东西。我们硕大的美分沦落到和一堆低廉的半便士代币平等交换的地步,那些小铜币不过是因为含一些铜才偶然得以在世界上通行。我们想去堡垒里面看看,于是被带到了耶稣营房――这里一大部分公共建筑都是营房,穿过市政楼。我们没有去看营房门口站岗的哨兵,哨兵们也没有看我们,他们站在太阳底下除了阻碍空气自由流通,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其他作用。士兵们正在食堂里吃早餐,他们像露营一样坐在光秃秃的木桌跟前。大街上陆陆续续有士兵走过,他们提着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小锡桶,甚至还有半圆形的,好像是为了方便打包。我觉得这是他们用来盛饭的――恐怕每个人都吃那么多小面包片和黄油。他们有的在用担架和小推车运军用物资,迈着弹力十足的步子,雄赳赳地走过去。所有的行人都给他们让路,就连货车司机都停下来让他们先走――好像如果物资供应不及时就会马上打败仗似的。市区里驻扎着一个团,里面都是苏格兰高地人,我估计是皇家爱尔兰的军队。当地还有一个美国北佬团。我还没下船的时候就看到波尼亚托夫斯基将军似的脑袋和肩膀了。只见那人头上戴着一顶巨大的三角帽,抱着一杆枪,站在一座屋顶上窥视我们,就在现在我们所在的烟囱帽这里,像一幅夸张的战争漫画。不过我沿着圣路易斯街还没走出多远,谜底就揭开了:原来是一个苏格兰高地人哨兵带着三角帽在圣路易斯大门和圣约翰大门中间(这里正在进行的肯定是一场神圣的战争)的壁垒上或站或行进,两只膝盖露在外面。我们毫无畏惧地站在他跟前看着他。他的腿风吹日晒,上面都开始长毛了。我们中间有个聪明人发表高见说,一般像这样的情况腿上都会长毛,不过我倒不觉得他们有什么了不起的。别看他穿着一身雄赳赳的军装,当我问他亚伯拉罕平原怎么走,他答不上来的时候,纯粹的苏格兰腔调流露出一丝窘迫。很快,我们来到在圣路易斯大门站岗的另一个哨兵跟前,他没有朝我们开枪就放我们过去了,甚至连口令都没问。随即,我们开始通过笨重的圣路易斯大门。这座笨重的、
隧道般的大门让我想起克劳狄安那首《维罗纳的老人》里面的句子,他说,从大门底下走出来本身就是旅程中相当伟大的部分――因为你可以想象自己在一本黑体印刷大部头图书封底的建筑物插画里匍匐行进。接着,有人提醒我们,我们现在置身于一座要塞。壕沟一样的道路有无数个“之”字形的迂回,我们就沿着那些“之”字形往前走,走了很久才往前走出几英寻远,要是他们想开枪,可以朝我们开上两三枪了。这个城市最伟大或者说最杰出的地方就在于,它的设计风格使它对可能投来的铅弹和铁弹具有最顽强的抵抗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在气象学上还是在心理学上,人们都很少认为会有来势凶猛的铅弹雨纷纷落下,除非把地方修建成这样。我们继续往前走了一英里,来到亚伯拉罕平原――我们已经见过那么多圣徒,接下来要去见见元老们了。在亚伯拉罕平原上,苏格兰高地团正在接受检阅,乐队站在一旁演奏乐曲――我觉得他们演奏的是加拿大法语国歌《泉水何其清澈》。这里曾经发生过真正的战争,此后为了纪念这场战争,每天都要打一场模拟战。苏格兰高地人演习得非常好,就算他们的动作不够标准,但至少不像英国兵或者皇家爱尔兰兵那样挺得那么僵直。他们的步伐优雅而有弹性,像他们自己那里的马鹿,或者像在调整步伐准备下山。不过从整体上来看,他们让人觉得可悲,因为他们正在接受的训练让他们渐渐地失去了男子汉气概。我毫不怀疑这些被训练得非常好的士兵群体特别缺乏独创能力和独立精神。那些军官看上去只是穿了一身好衣服而已。士兵不离开自己的岗位,就接受不到良好的教育。他的天敌正是训练他的政府。对这些人的福祉感兴趣的慈善家们首先要做的,应该是教会他们尊重自己,不管这个政府会面临什么样的结果,都不接受政府的雇佣,更不要只训练少数几个,要让所有的人都接受教育。我看到他们中间有一个年长的人,须发灰白得像只码头鼠,乖顺得没有一点儿个性,他和其余的人一起迈着整齐的步伐――那些人终将会为这种弹性十足的整齐步伐付出代价。
我们沿着高地回到堡垒,沿路摘了几朵野花。钻石角的最高处有开着花的菊苣、阔叶秋麒麟草、金凤花、刺灌木、加拿大田蓟和常春藤。我还在附近看到了白玉草。站在坡顶上,视野很开阔,这里的景致我会在其他地方详细描述。我们的护照上写着“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而且它们仿佛要将表象维护到底。我们拿着护照进入达尔豪斯门,被一个身穿军装、头戴三角帽、光着两条腿的苏格兰高地人带着穿过堡垒。他告诉我们,他来这里三年了,之前驻扎在直布罗陀。他的团部不时在爱丁堡各个大岩石中间变换落脚的地方,从这块岩石迁到那块岩石,像一只秃鹰或者别的猛禽,从这个巢穴飞到那个巢穴。我们出去的时候刚好碰到走进来的美国北佬军队,军队由一名身穿红色外套的军官带领,大家都叫他要塞司令,很多平民跟在他们身边,其中有英国人也有法裔加拿大人。于是,我马上走进人群,跟在更为聪明的向导身后,又绕了堡垒一圈。这次我和之前一样,把值钱的东西全都带上了。我看到没有人和那位身穿红色外套的司令走在一起,便贴了上去,尽管我算不上衣着考究,但他不知道是否应该把我赶走,因为听我说话就像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衣着方面不够体面似的。或许这次来加拿大的美国北佬当中,没有人不比我穿得体面。如果我不曾享受到这种区别待遇,那就会成为一个可怜的故事。我像北欧人奥拉夫?特莱维森去英国公干的时候一样,刚好穿着一身“不顺眼的衣服”,顺便说一下,他在那里俘获了他新娘的芳心。我们站在钻石角坡顶那门大炮跟前,这门大炮能发射32磅重的炸弹,每天都会开三次火。司令告诉我,这门大炮要运到4英里外的奥尔良岛上去,这样就没有敌船能靠近那座岛屿了。我看到了地下的或者应该说“炮塔”里面的士兵,之前我很有可能是从他们头顶上过去的,可是都没注意到他们。他们营房的窗户非常狭窄,是给步兵当射击孔用的,小小的铁烟囱从地面上戳出来。我们看到那里的士兵们很自在,有的穿着便服在劈柴――我瞅了一眼,想看清楚他们是用剑劈的还是用斧头劈的,他们以各种方式竭力让自己的民族和这个地方和睦相处。每个团都有一部分人可以结婚,主要是军官们。一个自诩诙谐的英国人生下的子孙可能就是他一直屈尊对待的美国北佬,他瞧不上苏格兰高地人是因为他们光着膝盖,瞧不上美国北佬就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了。堡垒里面的岩石微微向外凸,这样弹壳落在上面会朝着四周士兵和军官营房滚下去,所以有人提议把石面变成稍稍向内凹陷的,这样相对来说没那么危险。据估计,这项工程要耗资20000英镑。下次我盖房子的时候不妨记着,屋顶要修成能“正确”抵御炮弹的样子。
下午三点多,我们匆忙沿着苏奥美特罗街一路下行,赶往蒙特莫伦西瀑布,准备回程的时候再深入探索魁北克。蒙特莫伦西瀑布在圣劳伦斯以北8英里远的地方。路上,我们看到街上有人正在原始的木屑坑里把原木锯成厚木板,然后用普通的木锯和脚架把厚木板锯成用来铺街道的方块。这看上去太不求上进了,守着那么丰富的水力资源不去利用。这也提醒我现在我不在美国。我询问过后发现,原来这么做是因为劳动力太便宜了。我难过地想,这里的劳动力实在是太廉价了!我记得英国的旅行家沃伯顿曾经写道,在魁北克上岸后就发现这里什么东西都很便宜,只有劳动力昂贵。不过这就是新英格兰和老英格兰的不同之处了。我之前看到过狗被套上挽具,拉着装了一个大罐子牛奶的小车到处跑。他们有的对狗不管不顾,在上城区的大坡上拉完货后,休息的时候就让它睡在水槽里。看到这种动物被这么频繁而广泛地运用于货运领域,我甚是讶异。这让我想起来狗通常都是不干活的。猫抓耗子,狗只负责欺负猫。一百年前,卡姆就看到过两只狗拉着女士坐的雪橇。他说:“路况好的话,一只中等大小的狗就可以拉一个人。”当地的老人告诉他,这里年轻力壮的马很少,陆运基本上都要靠狗。看到它们,我想起了北极的因纽特人。沙勒瓦说,第一匹马是1665年引进来的。
我们穿过圣查理斯河上方的多切斯特桥,来到一条平整宽敞的碎石路――博波尔道路。查理斯是一条小河,1535年冬天,圣劳伦斯河流的发现者卡地亚曾经把船停在这条河上过冬。我们星期三早上离开康科德,星期五早上已经在加拿大的博波尔街头散步,而几天前,这个国家给我们的感觉还像英格兰和法国一样遥远。我们现在不是在弗林特的湖边或萨德伯里的草甸散步,而是在汽车和汽船里憋了些时间后(在伯灵顿耗了半夜,在蒙特利尔待了半天之后),现在正沿着圣劳伦斯河岸,朝蒙特莫伦西瀑布和其他地方走去。我暗自想:现在我是在异国呢,赶紧多看几眼,把周围的一切尽收眼底。正如我们预料的那样,这里感觉比新英格兰冷得多。我充分意识到我现在距离北极又近了4度,这个念头让我感觉冷得发抖。不知道等我回去的时候,桃子是不是已经掉光了。这里的气候让我想起了皮毛交易,加拿大的这种交易很有意思。我买了一顶没有衬里的棕榈叶薄帽,花了25美分;买了一条披在大衣外面的棕色麻布袋,价格便宜得说不出口,不过也薄得很,只有树上的叶子那么厚。这种麻布袋像橡树厅的款式,到了夏季,新英格兰满大街都是。这是典型的美国北佬式样,同行的游客有的披着它坐车,以防外套沾上灰尘。我也披着麻布袋,一则因为它看上去比我的外套体面,再则两件外套总比一件暖和,尽管其中一件又薄又脏。我从来不会穿最好的衣服出门旅行,尽管有时候也会给人看看我至少是有几件不那么廉价的衣服的――如果有哪位绅士有这种要求的话。旅行者穿得太好不明智。如果去钓鱼,我应该不会想着套上干净的衬衫假胸襟,用鞋油把皮鞋擦得油黑锃亮,就像去赴宴似的,因为真正的旅行者外出是要受累受苦的――路边有什么就吃什么。真正的旅行要干的都是脏活儿,你需要的是两条工装裤。说到把皮鞋擦黑,我马上想到把脸擦黑。我只带了一块用来保护皮革和防水的油脂,仅此而已。那些殷勤的擦鞋匠误以为我是个讲究的绅士,趁我睡着的时候把我的皮鞋拿走,可是还没等到他把鞋子擦亮就会后悔了。
事实上,我收拾行李的速度很快,因为我有一张短短的清单,上面所列的物品都是我根据自己多次外出旅行的经验判断对徒步旅行者必不可少的。每次要出发的时候,我只需要查看一下有没有漏掉什么就行,更重要的是,看看有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塞了进来。同行的游客大多都带了毯质的旅行袋和手提箱。有的人每次搭便车都会一手拎着两三个手提箱,就好像我们又要冲过去抢座位似的。当我们需要匆忙赶路的时候――这种时候还不少呢,我就会看到他在人群当中左突右冲,每条手臂旁边都跟着两三个目光殷切而贪婪的家伙,他们在他肩膀和手提箱中间挤来挤去,最后他只好紧紧地把它们贴在背后,像拧到螺丝钉尽头的螺栓一样。我禁不住想,为什么非要在加拿大人面前显摆这些手提箱呢?世道这么不太平,或许你的亲侄女都因为没人陪护只能待在家里呢。如果海关的官员上船来,让他以自己的名誉起誓里面除了穿的衣服什么都没装,我很乐意为他担保。就连大象出行的时候也不过带上一根小象鼻罢了。最完美的旅行就是不带行李的旅行。根据丰富的经验并经过深思熟虑,我总结出以下心得:对徒步旅行的人来说,最好的行李包装就是一方手帕,或者,如果他比较在乎外表,也可以用一沓牛皮纸紧紧裹着,外面的破了就撕掉,换上新的。这不管是对城里人还是乡下人来说都是个好办法,没有人知道你带回家的是脏衬衫,还以为是你买给太太的丝绸礼服呢。你可以把包裹夹在胳膊底下,包裹本身还可以随着里面的东西缩小或膨大。我不记得毯质行李包有这样的功能,它本身不是包裹的一部分。我们把自己变成了“雨伞包裹骑士”,因为,不管我们去哪里都会带上雨伞和包裹,不管是去巴黎圣母院、蒙特利尔、战神广场,还是去市政楼、主教宫殿,抑或在光着膝盖的苏格兰高地人的陪护下去堡垒,都会带上那两样东西,就好像我们随时准备改弦易辙似的。我们不会把任何特定的地方当作自己的家,反而感觉哪里有我们的雨伞和包裹,哪里就是我们的家。如果哪个城市的市长礼貌地问我们是哪儿的,那肯定会是非常有趣的一幕。我们只会说,我们当下正跟阁下您在这儿。等我们回去,那些新手就会问我们在外面吃住方不方便,这让我觉得很有意思,就好像我们出国旅行就是为了吃住似的,其实我们在家就可以吃住的。
我们在路上碰见许多拉着木材和石材往城里去的马车,就连长相最普通的马也比我们的马跑得快。我听说加拿大人不用马梳给马梳毛,或许它们长相普通是因为没有梳毛。另外,我还听说临近冬天的时候,马为了保暖就要积攒很多马毛。如果真是这样,那你哪怕是在仲夏看到我们的马也会以为冬天快来了。很快,我们渐渐看到在田地里劳作的女人和女孩了,她们有的独自挖土豆,有的把男人割下来的庄稼捆起来。她们脸颊红扑扑的,看上去十分健壮。就算她们从事的农事劳作让她们变得粗朴,但是在我看来,就带给人的影响而言,农事劳作比做一件四便士衬衫的裁缝活儿强,比什么都不做强――除非是咬着笔杆发呆。她们戴着宽檐帽,穿着飘逸的裙子,比那些男人和男孩赏心悦目得多。随后,我们又看到了从事各种劳作的女性,实际上,我觉得我们看到在户外劳作的女性比男性多。回去的路上,我们在镇上看到一个姑娘,穿着将近两英尺高的靴子,正从狗身上卸下挽具。
这里的空气纯净透明得不可思议。我们走了一个小时后,回头望去,竟然还能清晰地看到城里的景象,看到那些闪闪发亮的锡屋顶。一座十英里开外的山村看上去只有不到三四英里。我终于相信了,确实有时候看远处的景物比近处的更清晰。那些村庄确实有点儿白得耀眼,可那或许不仅是因为墙壁粉刷成了白色,还因为空气透明度很高。
我们现在终于到了博波尔村庄,尽管这个村子也只有一条路。这里的房屋离得很近,前面一律没有庭院,仿佛是按照阳光投射在道路上的角度修建的。斜阳西沉,瀑布已经不远了,我们开始寻找住处。我们本想住在当地村民的家里,以便更好地体验风俗民情。我们最先找了一座看上去比较有希望留宿的农舍去问――其实,真没有哪一家农舍看着是有希望的。我们敲开门,他们大声地用法语叫“进来”,或许是“Entrez”,然后我们用英语问能不能借宿。不过不出我们的意料,他们只会说法语。于是我们继续往前走,找另一家去问,可是两三条小杂狗冲出来冲着我们一通狂吠,它们好像一眼就能认出外国人来,就算它们用法语叫唤,我们也不会吃惊的。我们第一句话就是用法语问对方“会说英语吗”?对方就会毫无例外地用法语回答:“不会,先生。”很快,我们发现当地的居民都是法裔加拿大人,根本没有人会说英语,事实上他们除了法语外什么语言都不会说。我们身处异国,当地的人们说着我们听不懂的语言。后来,我们试着跟他们说法语,有时候竟然也能交流,可是大部分时候都行不通。我们问一句:“你们这儿有地方住吗?”他们就会用法语呜里哇啦说一大通,我们只能时不时听懂几个单词。一般来说,跟女人和孩子交流比跟男人更容易,彼此能更好地理解对方的意思。就这样,我们过了一会儿就明白了,他们没有多余的床铺。
于是我们不得不问,“这里有公共的吗?”(其实我们应该说有“公共的旅馆吗?”不过他们好像从来不会听后面这个单词),他们非常详细地回答说没有旅馆,不过我们可以在刚才路过的磨坊借宿,或者他们可以把我们带到一间杂货店,几乎每栋房子的角落都有一间小杂货店。我们去拜访了公证人或者叫乡村律师,可是他既没有床铺也和其他人一样不怎么会说英语。在其中一户人家,我们还因为彼此客气闹了误会。当时主人热情地请我们进屋坐,还给我们喝了杯水,我们想着,既然喝了人家的水,也不妨尝一尝人家的盐。主人和他的妻子说他们的住处很寒酸,其实是在说他们自己住得寒酸。我们以为他们在客气,说为我们提供的住处不好,一再和他们说没关系,已经够好了。无论他们怎么解释,我们都没弄明白,直到他们带着我们从梯子爬上一间小阁楼,让我们亲眼看到一个房间里摆着他们一家子睡的几张床,我们才知道闹误会了。眼前的情景让我们真正地领略到寒酸的意思,我们赶紧一本正经地和他们道别。最后,我们终于找到一家小旅馆落脚,小旅馆的老板为帕特森家族工作。这里很多借蒙特莫伦西瀑布水势运作的磨坊都是帕特森家族的。我们现在已经能听到瀑布的水声了。我们一整个晚上都在说法语,或者应该说糟践法语,主人和他的妻子肯定觉得十分有趣,若是我们彼此能完全理解对方的意思,估计还没那么有趣。最终,他们带我们去看旅馆最好的房间,里面的床非常高,周围还有低矮的木护栏。床上铺的床单不是棉的,而是自制的深色粗亚麻布。之后我们用的床单比这个更粗糙,而且颜色跟我们的毯子差不多。房间的角落里有一个开放式的小杂货架,上面摆满了陶器,好像在向旅者炫富似的。四周挂着很多《圣经》场景画,有法国的、意大利的,还有西班牙的。女主人回来径直问我们早餐要不要喝白兰地。第二天早上,我询问他们姓名的时候,她拿下挂在墙壁上的戒酒保证书――有她的,她丈夫的,还有孩子们的。男主人名字叫让?巴蒂斯特?比奈,他的妻子叫吉纳维芙?比奈。让?巴蒂斯特?比奈是法裔加拿大人的绰号,意为“施洗”。早餐后,我们一路走到半英里外的瀑布那里。从这么近的距离听过去,它潺潺的水声就像漫天吹拂树叶的林风。让我们失望的是,帕特森的私人宅邸和篱笆从西侧把瀑布隔开了,我们被隔在了外面。看来帕特森不仅占用瀑布的水资源开自己的磨坊,还占用了瀑布大部分的美景,我们不得不冒昧进入。这位绅士的豪宅和庭院原本是维多利亚女王的父亲肯特公爵的宅邸。在我看来,尽管他是维多利亚女王的父亲,也不该把他自己的宅邸――至少是篱笆,强行塞入这么壮美的自然景观中,这么做真是没品位,因为这个地方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应该属于全人类。甚至有些瀑布附近都不应该允许修建磨坊和工厂,因为水不应该受造水车木匠的见识的约束。这条小河其中一道瀑布的垂直高度就有将近250英尺,而圣劳伦斯河的尼亚加拉瀑布的垂直高度只有164英尺。这道瀑布纯朴而壮丽,你所向往的美景在这里都能看到。不过我最想说的是,如今它又多了一个人为它作证,读者现今可以确定它确实是存在的。我们站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往下望去,看到深渊下一块隆起的地方绿草如茵,在飞溅的水雾不断地滋润下,那片草丛湿润鲜绿得就像一片苔藓。脚下的岩石是一块石板,石板的裂缝里生出了几株蕨类和秋麒麟草。岸边长着云杉和崖柏――后者高大而且结满了果实,除了云杉,还有山杨、赤杨和结了浆果的欧洲花橛树。从圣劳伦斯到这个国家来的移民,从奥尔良岛的某个地方望过来,就能看到蒙特莫伦西瀑布飞流而下,直入大江,如同一条巨大的白练,浩浩荡荡,气势恢宏。1542年,罗贝尔瓦的向导让?阿方斯看到这道飞瀑后曾经描写过它,那是对魁北克景点的出色推荐。很多旅游景点都在广场上修建一道人工喷泉,而魁北克拥有这么壮丽的天然瀑布,这让它增色不少。瀑布底下的峡谷只能在落潮时进去。我们站在峡谷入口,魁北克和大瀑布的壮观景色尽收眼底。卡姆说,有时候在8英里开外的魁北克都能隐隐约约听到瀑布的轰鸣声,那是刮东北风的信号。峡谷这边的石板很松软,很多都剥落了,而且陡峭得无法攀爬,这也是这处景致令人难忘的特色之一。1829年的冰瀑袭击了圣劳伦斯河,形成了一座高达126英尺的冰山。有人认为这种每年一度的自然景观有助于解释冰川的形成。
我们在瀑布附近发现一种很常见的树,长得和我们那里结红果的刺灌木很像,不过树的大小和普通苹果树差不多,上面结满了红色或黄色的大果子,当地人把它叫作“颧”,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
圣安妮
到了上午十点左右,尽管下着蒙蒙细雨,我们还是沿着圣劳伦斯北岸,往东北朝着圣安妮瀑布出发了,圣安妮瀑布距离魁北克大约三十英里。加拿大东部更繁华、更平坦、生活更安定的地带大致上是个三角形,它的尖角斜斜地指向东北方,基部大约一百英里宽,如果你把它狭窄的东北顶点也算进去的话,整个三角形大约两三百甚至四百英里长。而东北角的顶点就是圣劳伦斯的峡谷和支流,有的地方只有一条狭长的梯田,有的地方则连绵好几条,分别从河流两边向山上延伸。尽管地图上标着加拿大东部有很多河流、湖泊和荒漠,但实际上那些彩色部分都是河岸边的空地,而代表着这些地方的字符把它们都遮盖掉了。蒙特利尔到黎塞留激流之间的圣劳伦斯河岸地势较低,大约就在魁北克上方40英里,而后到钻石角或魁北克逐渐走高。我们现在在魁北克东北8英里的地方,形成大三角状,东北那边的山峦距离圣劳伦斯河大约五六英里,而后距离渐渐加大,越来越远,西边一直到渥太华,东边直到20英里外的图蒙特角,中间的景色一览无遗。我们其实是在夹在山峦和河流中间的一个狭窄的锐角三角形上旅行,这个三角形整体朝北边的山峦攀升过去,因而我们随时都可以看到走在自己右手边的旅伴。按照布谢特在《加拿大地形描述》当中的说法,我们其实在C?tedeBeaupré(布普雷河岸)领地,该领地属于魁北克地区的蒙特莫伦西郡,是加拿大最先出现移民的地方。这里的地理面貌和人文特征从最初到现在历经数百年,变化最小,受美国和欧洲的影响也最小;而且,当地的居民对魁北克外面的世界所知甚少,甚至一无所知。布普雷河岸于1636年建制,现在产权归魁北克神学院所有,是魁北克省山峦最多的地区。它辖制六个教区,每个教区都有教堂、牧师住宅、磨坊和几家锯木厂。我们现在位处最西边的教区,叫作“守护天使”,这个教区在蒙特莫伦西郡西边的边界线上。圣劳伦斯北岸的地势直接沿着河岸或者峡谷的边缘缓缓地倾斜,逐渐变得陡峭,一直到大约一英里的距离内形成四五百英尺的高度落差。仅有的一条山路沿着河流上方两三百英尺高的斜坡延伸开来,在四分之一英里到一英里之间的那段路上,可以将北边一英里宽的河道和美丽的奥尔良岛尽收眼底。奥尔良岛大约二十英里长,五英里宽,出产魁北克地区最好的苹果和李子。
尽管这里只有一条路,可是路旁的村庄沿河而下,绵延三十英里,我们走了整整两天,都没走出村庄。房屋就零零星星地散布在河边,跟我们那里最小的穷乡僻壤一样。不知道一共有多少座房子,因为一直到我们抵达教区边缘,一路上都在村子里穿梭,没有经过任何田野或丛林。有人告诉我们,从一个教区教堂到另一个教区教堂只有六英里远。这么说,“守护天使”教区的每栋房子我们应该都看到了。雨天道路泥泞,我们一直都没能走出泥巴路,也没能走出村庄,只走过一道道篱笆墙,其实如果是在北岸,估计我们已经脱离文明世界了。有时候教堂附近会出现几栋房子,其实我们转而往河边走了仅仅四分之一英里,就爬到了河岸的最高处,置身于近乎荒无人烟的地带,而且大部分地方都是没有开发过的荒野,一直从这里延伸到哈得孙湾。因此,这里的农田又长又窄,每块田地都临河。布谢特说,这里村庄的独特布局和“加拿大农民特别喜欢群居的社会特性”有关,此外,还与印第安人时代集中居住带来的好处有关。他说,每块被称为土地的田地十之八九都是3阿庞宽、30阿庞长,如果用我们的竿来衡量,就是35竿宽、349竿长。当然,这种布局需要很多栅栏。为此,法国政府不得不颁布法律,禁止农民在不到半阿庞宽、三十或四十阿庞长的田地上成家立户,否则将罚款,以此强迫农民迁徙分散,同时确保庄园主的地产都能耕种起来。政府认为现在人们不像以前那样极不情愿离开父母家,“搬到看不到教堂尖顶或听不到教区钟声的地方”去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加拿大人和新英格兰人之间一个十分显著的区别。不过我发现在之前一个世纪,即17世纪的时候,说法截然相反,也就是说,政府抱怨居民住得太分散,暴露在易洛魁族人的攻击范围内。为此,1664年,国王不得不下令要求“他们不得在中间留出空地,必须挨在一起,他们应当把教区的规模尽可能缩小到和法国教区的规模一样大”。那个时候的加拿大人至少还有探险精神,敢于面对困难和危险,这种探险精神让他们比新英格兰的殖民者走得还远,尽管没能开辟疆土,征服荒漠,但至少曾涉足荒野,成为“coureursdebois”,亦即“丛林的奔跑者”,或者用洪坦对他们的称谓“coureursderisques”,亦即“冒险的奔跑者”,更不必说他们富有首创精神的教士们。沙勒瓦认为,如果当局当初采取正确措施,把那些在树林里漫游的年轻人组织起来,那很可能会成立起一支民兵部队,足以对抗印第安人和英国人入侵。
下了一夜雨,沾满黏土的道路泥泞不堪。我们在路上碰到一个上了年纪的妇女赶着一只拉着小车的狗,挑着路面上泥巴最少的地方走过去,那副情形看着十分可怜。可是你别看那只狗拉着车,我们从它身边经过的时候,它还冲着我们叫唤,其实我们哪儿都没看,只瞥了一眼它拉的车。房屋一般都是坐北朝南,也不管跟道路之间形成了多大的夹角,而且朝向道路的这面通常都没有门窗。一般房屋距离道路十五到四十竿远,看不到通向房屋的小路,所以你可能会认为路在另外一边。房屋都是用石材修筑的,灰浆涂抹得很粗糙,不过粉刷得倒是很整齐。房子基本上都是一层楼高,长度和高度成比例;屋顶是木板铺成的尖顶,为了好看,将房檐处的板条做成尖角状,就像栅栏尖尖的板条似的;屋顶以中间为界线,两边各铺一排木条板,形成尖顶屋。尖顶屋下面的山形墙在栋梁处突出来的角高度大约在一到两英尺。不过,这些寓所还算是非常简陋、质朴的,每栋都标注了竣工日期。窗户从中间推开,像百叶帘似的,而且都安装了结实的百叶窗。有时候我们绕到道路旁边的房子后面,就会发现窗边靠着一根粗壮的木桩。百叶窗现在虽然开着,但到了晚上,就会用木桩闩紧。房子里面用原木整整齐齐地吊了顶。炉子一般都放在户外,用石头和灰浆砌成,通常都砌在厚木板搭建的高台上。地窖修在道路对面、房屋的前面或后面,看上去感觉像座冰屋,到了夏天就换上格子门。我们遇到了屈指可数的几位机械师,他们长得像旧式男管家,围着围裙,戴着滑稽帽似的红帽子――他们基本上都戴着一模一样的红帽子,有的是羊毛帽,有的是毛线帽;有的是蓝色的,有的是灰色的,在我们看来就像戴着睡帽起床了似的。事实上,我之后发现他们确实戴着这种帽子睡觉。他们身上的衣服都是乡下的土布料裁剪而成的,都是灰色等素色的。女人都长得很敦实,穿着长袍没有一点腰身,而且明显大多都是自制的布料。我们还看到一些更富有特色的加拿大冬季装束,我后来在新英格兰经常看到有人这么打扮:粗糙的手织斗篷配着鲜艳活泼的红腰带,毛茸茸的帽子保护耳朵在严冬不被冻伤。
雨淅淅沥沥地下了一整天,所以道路一直都那么泥泞。路边开始频繁出现木十字架,它们大约十二英尺高,破旧而且歪歪斜斜,带着一个小壁龛。这些十字架有的插在方木台子上面,有的插在一堆石头里。小壁龛里有的供奉着圣母与圣婴的图片,有的只有基督自己的图片,还有的供奉着串珠。壁龛用一片玻璃罩起来,以防被雨淋湿,上面写着“pourlavierge”
(圣母)或者“拿撒勒人耶稣”。横杆上画着很多具有象征意义的小物件,看上去就像意大利的告示牌,有手、锤子、钉子、钳子、醋瓶、梯子等等,偶尔最上方还有风标。不过,在这次徒步中我每每看到真正的风标,就会怀疑它们隐晦地象征着圣彼得。我们不时路过一座礼拜堂似的尖顶单层建筑,这些锡屋顶的建筑就修建在路边,可能是被称作圣殿,透过它们的格子门可以看到祭坛和墙壁上的挂画。礼拜堂的门照常开着,不用进去就可以透过细雨和亮光看到里面。当地的人在里面跪地祈祷。我们沿途还看到一所学校,里面传出琅琅的读书声。不过,显然这个地方不像在启迪人的智慧,倒像要使人思维混乱,学生们所接受的启迪只够他们洞悉天主教堂的阴影。教堂修得典雅别致,里面的装饰比民居看上去艳丽。按照1699年颁布的法令,这些教堂都是石材修筑的锡屋顶尖顶房,里面摆着古色古香的饰品。守护天使的教堂上挂着一个钟表,钟面上是中世纪的罗马字。外面的神龛里放着几张肖像。或许这些东西在一千年前诺曼底就已经有了。我们所在的地方是守护天使附近的教区教堂里的里谢堡教堂,我们的目光越过教堂的墙壁,看到附近墓地里面的碑文。其中一个男孩子的碑文上写着“Priezpourlui”(意为“为你祈祷”),跟“PèrelaChaise”(意为“亡父之灵位”)遥相呼应。我们敲了敲牧师的门,一个仪表整洁,长得像化缘修士似的人穿着修道士的法袍出现在门口。我们问“Parlez-vousAnglais”(法语:“您会说英语吗”),话音未落,他就非常干脆地回答说“Non,Monsieur”(法语:意为“不会,先生”)。不过我们后来终于让他明白我们想干什么了。我们想去看看老城堡的废墟。“Ah!oui!oui!”(法语:意为“啊,好的!好的!”)他大声说着,披上外套,匆匆把我们带到一小堆我们之前已经看过的垃圾前。他说,十五年前这里非常可观。我们看到三只红色的小鸟从废墟的裂缝里飞出来,飞上一棵崖柏,我用所知不多的几个法语单词问他那是什么鸟,但他既听不懂我的话,对鸟类也没有研究。他只问我们在哪里“apprisàparlerFran?ais”(法语,意为“学的法语”),我们告诉他,“danslesétats-Unis”(在美国),然后我们就向他鞠躬告别了。我非常惊讶地看到一个身穿黑色外套的人,明显没在干什么工作,就算在这个地方,也够让人觉得奇怪的了。当地人和我们打招呼都是一边说“日安”,一边碰碰帽檐,用“日安”这个词和碰帽檐这个动作你就可以在加拿大东部畅通无阻。而小男孩遇到我们会说,“Bonjour,Monsieur;lecheminestmauvais”(意为“日安,先生,路不好走呢。”)弗朗西斯?海德爵士说,人们搬到“一个不再保留碰帽檐这个过于谦卑的习俗的地方快乐地生活”,他说的当然是加拿大西部了。其实,如果你每天都不得不碰好几次帽檐跟人打招呼,那是够烦的。美国人可没工夫这么干。
我们看到田野里收割了一堆堆豌豆,还有蚕豆呢。豌豆是这里的主要农作物,我认为它们可能不像在我们那里,受到象鼻虫的大肆侵扰。路边还堆放了很多苹果,红彤彤的挺漂亮,可就是个头儿很小,多半是海棠果栽培出来的。除了小苹果,当地还有一种红色的小果子,他们称之为“斯内尔果”;另外还有一种非常酸的红果子,一个小男孩把它的名字写给我看,可能跟船工说的彭比纳果一样,或者差不多。彭比纳果是一种荚莲属植物,据理查森说,鲁珀特地区很多河流都叫彭比纳。这里的林木有云杉、崖柏、冷杉、桦树、山毛榉、枫树、椴树、野黑樱桃、山杨等,不过没有北美油松。路旁用来遮阴和装饰的树不多,至少我没看见几棵。一路上,路旁的溪水和泉水潺潺淙淙。教区之间通常都有溪流将农田隔开。我发现田地上的犁沟大约七八英尺宽,用来晾晒土壤。
在“RivièreduSaultàlaPuce”(我估计意思是“跳蚤瀑布河”)附近的一座小教堂门外写着英语宣传语――“最佳狙击射击基地”,因为运动员都是英国人。看到这些英语,我觉得恍惚间仿佛已经离开故乡十来年了,那么久没有听到自己的乡音,现在每个单词在我眼里都那么亲切有趣,仿佛我是射击运动员,而它们是朝我打来的冷枪。这里田间地头的夏枯草是我的老熟识了。我们不时看到当地人在洗衣服或者给猪煮泔水,还看到有人在路边梳理亚麻。看到大家把家务活儿拿到户外来做,即便是在寒冷的国家,也让人觉得很舒心。
日暮时分,我们来到一条小河的桥上,这里是里切尔教堂和圣安妮之间的分界线,是圣安妮的主要港口。夜幕渐临,我们抵达圣安妮波恩教堂。以前,人们在这座教堂看到法国的船只到港后,就会准备“卸下船上的大炮”,庆幸他们躲过了暗流险滩的重重危险。我们随时都能看到沿河乡野的全貌,大多数时候,只要一回头,就可以看到魁北克在我们身后的地平线上,目光所及之处,每次都会给我们带来新的惊喜和感叹。不过,这条路上最主要的风景还是我们右手边加拿大这条主河道。过了奥尔良岛,河流豁然开朗,河面迅速变宽,形成一道开阔的水平面,在奥尔良岛尽头向下游望去,圣劳伦斯河仿佛到了宽阔的入海口似的,尽管我们距离那片被称为河口的地方还有325英里。
我们问哪里有旅社,结果被带到一家很有可能让我们借宿的民居。路上没有路标,因为只有一条路;没有商店也没有招牌,因为没有专门的工匠,人们自给自足;也没有小旅馆,因为没有旅客。我们在这里订下房间和早餐。这户人家和别的人家一样,屋子中央有一个巨大的老式火炉,火炉有两层,到了吃饭的时候,就会煮出三餐来。火炉下半部分生火,上半部分供暖。今晚天气有点儿凉,看到这座火炉让人心里暖洋洋的。它足有四五英尺高,站在跟前让人从头到脚都暖和起来。在加拿大,火炉是必不可少的家具,即便到了夏天,也不会把它拆掉。它的规模和人们对它的重视程度无不说明加拿大的冬天有多冷,人们靠着它熬过严冬。主人戴着红色的羊毛尖顶帽,长着典型的古诺曼人的脸庞。他有可能是跟雅克?卡蒂埃一起到加拿大的。他说的法语是我们听过最难听懂的,因为每个人说话的口音都不一样,而且他嘴角还叼着大烟杆――里面塞的是一种法国烟叶。我问他,他管他的狗叫什么,他喊了一声“布洛克!”(那只犬就是布洛克犬)。我们估计他家的猫就叫猫,这挺有意思的,“猫!猫!猫!”我问他能不能从这里渡河去奥尔良岛,因为我想从我们去看瀑布的那条路返回。他回答说:“S’ilnefaitpasuntropgrandvent(如果风不大可以)。”他们用的都是小船或独木舟,风浪太高了过不了河。他和大家一样,穿着一种介于莫卡辛鞋1和靴子之间的鞋子,他称之为“bottesIndiennes”――印第安靴子。靴子是他自己做的,鞋面是小牛皮或羊皮的,鞋底像我们的莫卡辛鞋一样,是母牛皮翻过来制成的。鞋子是红黄色的,皮革从来没有鞣制过,也没有上过颜色。女人穿的鞋子也一样。他告诉我们,他往正北方向走过十里格2,曾走进过丛林。他去过圣安妮瀑布,还说圣安妮瀑布比蒙特莫伦西瀑布更美,但是没有蒙特莫伦西瀑布那么大。我们去休息后,他们一家人开始祈祷,由一个小男孩主持,我们听到他念了很长时间的祈祷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