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一个人的远行》(7)

第三十五章《一个人的远行》(7)

1原为北美印第安人穿的一种无后跟的软皮平底鞋。

2里格,一种长度单位,一里格约为3英里或3海里。

早餐是茶、枫糖、面包、牛油和一种我估计是浓汤(用土豆、肉和面粉熬煮的汤)的东西,我们发现这些食物是这里的家常饭,或许是家家户户都会做的饭。今天是礼拜日,吃过早餐,我们听到圣安妮波恩教堂晨祷的钟声,就匆匆赶往教堂。书上说这座教堂“很早以前就是个有趣的地方,据说对到圣殿参观的人具有神奇的治愈魔力”。里面有大量镀金的东西。我发现墙壁上挂着25根拐杖,有的是给成人用的,有的是儿童用的,从这些拐杖就可以看出曾经有那么多的病患到这里来祈福。拐杖看上去像是跟修建这座教堂的木匠定做的。教堂里有一两个村民正在做早间祈祷,他们低头祷告,捧着小书在一位圣徒的画像前端坐良久之后换到另一位圣徒的画像跟前。这是一个完全信仰天主教的国度,在这里,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其他宗教存在的痕迹。我怀疑还有没有哪里比这里更单纯、更纯粹地信仰天主教。和尚普兰同时代的埃默利?卡昂对胡格诺派的海员们说:“(总督)旺塔杜尔公爵阁下不希望在圣劳伦斯河上听到有人唱《旧约》中的诗篇。”

去瀑布的路上,我们碰到了前往圣安妮波恩教堂的法裔农民,他们有的步行,有的一家人赶着马车,个头儿都不高。圣安妮桥头的收费员是我们离开魁北克之后遇到的第一个会说英语的人。我不知道加拿大这个地方的人法语说得有多好,只知道他们至少不会跟英语混在一起说。我不明白这里的人说法语为什么不像诺曼底的人说得那么好。沙勒瓦100年前曾在诺曼底待过,他说:“没有哪里比这里的法语发音更纯正的了,几乎听不出任何口音。”而波特里耶说:“他们没有方言,其实,殖民地的方言基本上都消失了。”

今天要去看的瀑布就在圣安妮往北3英里的地方。我们沿着河东岸的一条小路走了一小段。小路穿过秀美的糖枫和崖柏林,之后便找不到通往前面房子的那条路了。看样子是问不到路了,我们当机立断,冲进树林,拿着指南针,连蒙带猜,径直爬上林中一座陡峭的小山――或者叫山脉。这座山足有五六百英尺高呢,其实就是圣劳伦斯的堤岸。我们运气还不错,上山后又找到一条路,于是沿着那条路继续往既定的方向走。我们穿过高大的白松林――这是我们这次路途中第一次看到白松,终于听到了飞瀑奔雷般的声音,来到了圣安妮瀑布的崖顶上。我们沿着山坡往下走,来到一个幽深的峡谷里,或者说是大山的罅隙里。尽管我们距它的顶端很近,但是上方的山壁大约还有100英尺高,我们站在岩石丛生的河岸上。不久前,这里的瀑布比现在还高出12英尺,现在上面都是石头和浮木,高大的桦树扭曲着被撕裂,就像农民扭编柳条似的。

这里的河面大约一两百英尺宽,水流湍急,河床上岩石丛生,那片引人注目的荒野向哈得孙湾和戴维斯海峡延伸而去。萨格奈河的哈哈湾距离我们现在的位置大约100英里。我在地图上看到北部第一片有名字的田野就是鲁珀特地区的这个地方,叫作东梅恩。这条河以圣安妮命名,奔涌向前,从峭壁上翻涌奔泻,经过三个水潭,飞流直下,往下有多高我并不知道,不过对我们而言足够高了,有这么一半的高度也够了。其实,它的高度是一百、两百还是三百英尺都不打紧,能看到这么磅礴的水势,已经是我们莫大的荣幸了。到第一个水潭的时候,瀑布只余15英尺宽,一棵枯死的大树横亘在水面上,另一头卡在对面岩石的罅隙里,另外有一根小一些的树干横在上方大约几英尺的地方,可以充作扶手。我踏上这座早已腐朽的小独木桥,发现它树皮脱落,滑溜溜的。我不得不抓住扶手站在上面,等着瀑布的水没有喷到树干的时候走过去。走到一半的时候,我俯首下望,尽管鞋子都湿了,但是透过氤氲的水雾和飞溅的水花俯瞰下方100英尺的峡谷,让人感觉像风一样自由。我感觉就像踏在小岛一块险峻的岩石上――岩石是四四方方的大石块,上面覆盖着五颜六色的苔藓,雾蒙蒙的水汽让这些苔藓常年色泽鲜艳。我从正面看过第一道瀑布后,往下俯瞰第二道和第三道飞瀑跌入下方岩石上那片巨大的圆形盆地里。倾泻而下的水柱撞击在岩石上,岩石仿佛都在颤抖,奔雷般的轰鸣声越来越大。远处下游的激流冲出狭窄幽深的山谷,浪头撞在岩石上,溅起一朵朵雪白的水花,如同飞珠溅玉,不过这道山峡急转直下,看不到瀑布的底。回到岸上,我穿过丛林,向下游走去,去看看这道飞瀑到底有多高,看看这条河如何翻山越岭,从激流险滩中脱身而出。这就要沿着嶙峋的山石往下爬,山石覆盖在原始森林里,长满了青苔,不仅松动,而且滑腻,从山石下来,最终才能抵达溪流上方陡峭的绝壁下。这里是瀑布的东侧。我往下走了大约四分之一英里后,终于来到宁谧的溪水旁,站在这里仰望曲折蜿蜒的山峡,只能看到我刚才已经细看过的瀑布脚下。这里的溪流水面变窄,对岸山壁峭立,直上直下,我不敢说到底有多少英尺,但是在我所见过的光秃秃的峭壁当中,当属最高的。一道支流从峭壁的顶部倾泻而下,在我面前形成一道美丽的小瀑布,这条小瀑布本身就十分壮丽秀美。峭壁上有一条裂缝,裂缝足有四五英尺宽,从上到下完全垂直,深幽漆黑如同一道巨穴,然而整体看过去不过是一条黑线。这里的绝壁岩石坚硬,不像蒙特莫伦西那样岩片剥落,它们像一座堡垒的墙壁一般直上直下,没有一点倾斜。峭壁分裂成四四方方的巨大山岩,雾霭缭绕,这些黑色或灰色的山岩在水光中闪闪发亮,像泰坦巨神修建的古城墙。悬崖边的深谷上和绝壁的罅隙里长满了桦树、云杉、结着鲜红色浆果的红楸树、崖柏、五针松、桤树等参天大树。很多峭壁半腰生出大树来,横亘在半空,它们非但没有破坏山岩的景致,反而为山岩增色不少。总的来说,它是最有野性、最险峻、最壮美的峡谷。这道峡谷如此深邃狭长,河流从山石中穿过的时候,只能变身一道激流,这里杳无人迹,狂野不羁。

这道峡谷就是我们沿着圣劳伦斯河徒步的终点了。午后,我们开始折返,但是没能横穿北侧的水道回奥尔良岛,因为出水口太宽了,或者风太大了。尽管浪头不算很高,但是蒙特莫伦西郡的居民显然都不是专业水手,不能很好地利用河流。我们抵达圣安妮和里切尔城堡中间那座桥的时候,我往回跑了几步去问田里的一个人,我们刚才穿过的那条河叫什么名字,搞了很长时间我都没能弄明白他说的什么,因为他也是雅克?卡蒂埃那边的人,说话很难听懂。后来我灵光一现,想着我所看到的应该是“LaRivièreauChien”,也就是“达克河”1,它让我想起加拿大北部边远地区的货运船工和coureurdebois2,这里是更西方、更荒野的世外桃源,我觉得没有哪里比它更像世外桃源了。希腊人虽然有那么多的丛林之神和河神,但并不足以承担为法裔加拿大人的祖先所在的田野命名的重任。

1dogriver,意为“狗河”。

2早期在加拿大边界流窜的法国非法毛皮贩子。

如果说谁有权利用自己的名字来取代印第安人的名字,那只能是法裔加拿大人了。他们先于我们自己边境的拓荒者,为我们的平原命名。LaRivièreauChien不管怎么翻译,都不能直译成“狗河”,因为这并不是赐予狗类的礼物,就像法语所隐含的意思那样,这是用于识别他们这个地方的缔造者的。圣安妮附近的一条支流被命名为LaRivièredelaRose(玫瑰河),再往东就是LaRivièredelaBlondelle(布隆德尔河)和LaRivièredelaFriponne(疯丫头河)。他们这里的河流比我们那里更蜿蜒曲折,支流也更多。

然而,这个国家给我的印象不同于此。或许在一个来自东半球的游客眼里,加拿大东部像一个新兴国家,它的居民都是殖民开拓者。而在我这么一个来自新英格兰且没去过什么地方的人眼里――别看我对哈得孙湾发表过一番言论,这里却像诺曼底一样古老,我发现不时就会听到来自欧洲和中世纪的声音。就连听到加拿大那些简陋的村庄的名字,都让我感觉它们仿佛是中世纪的著名城市。当我随便询问当地的法裔农民,前面的村子叫什么名字的时候,他可能会回答圣菲罗或者圣安妮、守护天使或者圣约瑟夫;而一座山的名字可能叫布兰奇或圣亚森特。从你离开美国,就开始听到这些圣徒的名字。圣约翰斯是你停留的第一站(很庆幸我们没有看见它),而后,你便陶醉在那些山川河流和绵延的村庄的名字带给你的诗情画意里――尚布利、隆格伊、潘托特朗布勒、巴托洛米,等等等等,就好像只要带点儿外国口音,口齿流利点儿,发几个元音就可以脱口说出我们想去的地方。我开始梦想普罗旺斯和吟游诗人,梦想那些地球上不存在的地方和东西。它们给印第安和原始森林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而通往哈得孙湾的丛林就像法国和德国的森林一样。那些名字对我意义重大,在我看来,每天都把这些美丽动听的名字挂在嘴边的当地人,绝不会像我们在新英格兰一样,过着枯燥乏味的生活。总而言之,在我眼里,加拿大不仅仅是铁轨的终点,也是罪犯争相拥入的去处。我问刚才那个法裔农民,达克河上有没有瀑布――因为我看到这条河的河岸和蒙特莫伦西、圣安妮的一样高,他回答说有几条。有多远?我问。“Troisquatreslieue”(三四里)。有多高?“Jepense,quatre-vingt-dixpieds。”意思是九十英尺。我们转而去看距离我们只有半英里远的拉普斯河瀑布,之前我们行路匆匆,忽略了它们。我们认为它们和别的瀑布一样壮美,可是在这里好像根本不算什么。当我们问去瀑布的路怎么走的时候,被指路人指去了七英里外的蒙特莫伦西。显然,这是一个“瀑布之国”,每条流入圣劳伦斯的河流几百英里内都有瀑布,而且,每段从垂直的峭壁中穿过的激流都堪称一条小萨格奈河1。拉普斯瀑布是我们在这个地区见到的最不起眼的瀑布了,来加拿大之前,我们从来没听说过它,即便如此,据我所知,新英格兰没有哪条瀑布能与它媲美。到加拿大的很多游客多半都没听说过它,尽管他们可能曾离它很近,近到能听到它的水声。回到美国后,我在关于加拿大的地形描述中看到,这条支流上有“两三条浪漫的瀑布”,不过我们只看到这一条,也只听说过这一条。假如你去向当地人询问某条支流的情况,他们不时会告诉你一些十分有趣的东西,比如巴士辟什或卡茨基尔等游客们从来没见过或者没找到的地方,那你或许可以溯流而上,亲自去寻找它。这里的瀑布就像迷幻药,让我们欲罢不能;这里的瀑布就像美酒,让我们沉醉其中。除了我提到的这些,圣劳伦斯河以及它的支流还有上千条我无缘得见也从未听闻的瀑布,不过其中最主要的那条尼亚加拉瀑布我倒是听说过的,鉴于这条河上的这些瀑布,我认为它是世界上最壮丽的河流。

1萨格奈河是冰河时期所形成的峡湾,景色原始而秀美。

听说里切尔城堡西边边界线附近有一户人家的主人最近在魁北克待过,会说一点儿英语,我们就去找他借宿。这户人家和别的人家一样,房子背对着道路,大门在房子的南边,我们要从小道绕到门前。严格来说,加拿大的房子没有前门。房子的每个部分都归居住者独自使用,没有哪个部分是留给漫游者漫游的。新英格兰的房子与这里的房子恰恰相反,每一栋都有前门,也就是大门,门口毫无例外地朝向外面的世界,哪怕它坐落在高速公路上或者旧世界通往西部的道路旁,从而备感偏远冷清。可是在加拿大,家家户户的门都朝向自己的后院和田地,而房子背后的道路从一个圣徒的教堂通向另一个圣徒的教堂。我们借宿的那户人家人多口阔,除了妻子和孩子,还有雇来的帮工,我们去的时候他们正在吃晚饭,随后也为我们准备了晚饭。帮工们个头儿不高,黑眼睛,挺快活的样子。女主人窄脸庞,五官轮廓分明,是典型的法裔加拿大人。男主人的英语说得比我们听过的任何法语都难懂,实际上,我们发现就连我们的法语都比他的英语说得好,于是就不再鼓励他说英语。星期天傍晚,我们和那家人在他们宽敞的厨房里聊了很长时间,大家都很开心。我的旅伴抽着烟和其中一群人聊天,而我和另一群人打着手势闲聊。全家人都参与进来了。我不时让一个小女孩帮忙写一些单词来帮我理解。这里的地形越来越说不清了,于是我们问他们要了粉笔,他们把油腻的桌布擦了擦――因为这样不需要使用法语,用通用语言一句话就可以很明白地表达出自己的意思――我们画了圣劳伦斯河,画了它的几个教区。而后,大家轮流在那上面顺畅地把没弄明白的几个地方都画出来,这对大家来说非常有趣。他们说话的时候会时不时冒出一句“oui”(是的)。不时就会有人插一句“oui”,而后会突然有个人猛地往后面一仰,连带着椅子也往后仰,一迭声地叫起来,“oui!oui!oui!oui!”像美国北佬赶猪时发出的声音。主人告诉我们,附近的农田一般来说都在两英亩宽,也就是360巴黎尺宽,1.5leagues(?)1长,也就是4.5英里多一点。把英亩用作长度单位是从巴黎亩或者阿庞――巴黎阿庞――等于10平方竿开始的,面积为10平方竿的正方形每条边18尺长,1巴黎尺等于1.06575英尺。他说,丛林和河流隔开1英里,其余的都是“灌木”,再过去就是“女王灌木”。这个国家非常古老,每个土地主都把边界划到了原始森林,燃料分文不值。我说我忘记法国的镰刀是什么样的了,他们就摸黑到外面的谷仓里拿了一把来,握得那么紧,好确定我们能明白彼此的意思。接着我想知道他们是否用摇篮,但是又不知道那东西用法语怎么说,于是把刀叉放在镰刀的刀刃上表示。他们一看就叫起来说他们知道这东西,而且都用过。当我们提到钓线,他们就摸黑去扯了几根。他们人非常好。他们说他们这里有三种野生的李子树――蓝色的、白色的和红色的,前两种长得很像,也最好吃。他们问我要不要吃苹果,还给我拿了几个来。苹果色泽鲜艳,光洁漂亮,显然没有虫蛀过;可是硬邦邦的像石头一样,仿佛季节太短,它们还没来得及熟透。我们在路边没看到过软脆的黄苹果。虽然我很喜欢这些苹果,但我没吃,我觉得到了春天应该就好吃了。早晨,女主人准备煎蛋,她往平底锅里打了几个蛋,然后冲一个乐呵呵的矮胖子点了点头,那人就卷起袖子,抓起长柄煎锅,把里面的蛋转了几下,就开始颠锅,他一会儿颠一下,用力把蛋抛向空中,让它们翻个个儿落在锅里,然后不断地重复这些动作,直到把蛋煎好。他好像觉得把那些蛋弄好是他的职责。我无缘亲眼得见,我的同伴看到了,他说那简直堪称杰作。这个人的农场和农场上的建筑大约值700英镑,小一点的值200英镑。

1问号为英文原版中即有。

1827年,奥尔良岛划归蒙特莫伦西郡,自此该郡和马萨诸塞州一样大,成为(下加拿大)四十个郡当中的第八大郡,不过目前为止该郡很多地方还是荒野地带,所以它就像从魁北克的城墙下伸展开来似的。

我采用这些以前的统计数据,不仅仅是因为很难找到更新的数据,还因为这里看不出任何发展的痕迹。彼时,这个郡有5座罗马天主教堂(没有其他教派的教堂)、5位教区牧师和5座牧师住宅、2座学校、2座玉米磨坊、4座锯木厂、1家梳棉厂――没有医生,没有文书,没有律师――5家商店、4家小酒馆(我们一家都没看到,犹豫片刻后,他们领着我们来到一间看不出是做什么用的小屋里)、30名工匠、5个木筏――总吨位可以达到69吨!河岸线长达三十多英里,而人们几乎全都生活在岸上。这些数字足以描述出我们所见到的情形。就算把这些数字翻一番,这个地方依然贫困到恶劣的气候和土壤的贫瘠不足以解释的地步,何况它未必能发展到把所有的数字都翻一番。这里主要出产小麦、土豆、燕麦、干草、豌豆、亚麻、枫糖,等等;还有亚麻布或者叫法兰绒、土布。

布谢特说,在下加拿大有两种租佃――封建租佃和农役租佃。平民土地租赁者每年要向封建领主交纳租税,“另外加上一些食物,比如几只家禽、一只鹅或者一蒲式耳小麦”。“另外,他们必须在普通磨坊或地主的磨坊磨玉米,为此要支付1/14的玉米粉”。他说,在存在竞争的美国要缴付1/12。马萨诸塞州规定这一份额不得超过1/16。比这种垄断磨坊付费更糟糕的是,有一种土地变更罚金,按照罚则,封建领主“有权对他领地内每次地产买卖和变更征收买家出价的1/12”。这比最后落到卖家手中的还多。而且,对于领地内的地产变更,“领主拥有优先购买权,在买卖成交四十天内,都可以以最高价购入”――不过他们很少会使用这种优先购买权。“罗马天主教徒所租赁的土地应当另外向堂区牧师缴纳所有出产物收益的1/26,用于修建和修缮教堂”等――如果土地租赁者改变信仰就无须缴纳这一税赋,但是他们对教堂的热爱并不因此而减少分毫。然而,封建租赁现在做了各种修改,按照农役租佃规定,在城镇,在英国人、爱尔兰人和其他地方人的新兴移民区――一般来说都在加拿大西部,土地租赁者完全不受上述规定的约束,“只有对国王忠诚、遵纪守法的义务”。

全加拿大只要“持有年均收益达40先令的不动产,或者每年缴纳10英镑,就拥有选举权”。1846年,加拿大东部超过1/6的人拥有选举国会议员的投票权――比美国拥有投票权的人还多。

我们前两天看到的人――我是说蒙特莫伦西的居民,无论在智力上还是体格上,明显都比不上新英格兰的人。他们在某些方面卑劣得令人难以置信。显然,他们自从移民到加拿大就故步自封,没有任何进步,所以远远落后于这个时代,跟他们千年前生活在诺曼底的祖先差不多。就算在生活方式方面,他们也完全不像一个成立了三年的西方边境城镇。他们不投资修建铁路,或许永远都不会投资。估计就连说到铁路,你也只能指望他们用法语单词来表达。他们远离革新,不和教会或国家发生任何冲突,知足是他们的缺点也是美德。至于其他,他们从来没想过。其实,他们连美国是什么、在哪里都不知道。英国政府对加拿大的天主教徒十分放任,允许他们永远背负着政治枷锁和宗教枷锁。政府对他们太好了。1825年议会通过了一条法令,“准备取消下加拿大封建领主的特权,减轻土地的负担,将封建租佃制逐步变更为自由的农役租佃制”,等等。可是,至少直到1831年,这条法令好像还是推行不下去,因为封建领主和农民都不愿接受。还有人说,他发现法裔加拿大人无意扩大或维持他们的影响力。英国人、爱尔兰人和其他国家在城镇的移民效仿的不是法国移民,而是美国移民。他们让我想到他们正在逐渐替代的印第安人,对于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他们甚至比印第安人自己遵守得还好。1685年,总督戴纳威利说,很久以来,有人认为,为了让印第安人法国化,必须让他们搬到附近来住,这种想法错得离谱。因为非但那些搬到附近甚至集中住在殖民地中间的村子里的印第安人没有变成法国人,那些对印第安人纠缠不休的法国人自己反而变得十分野蛮。卡姆说:“尽管很多民族都在模仿法国的生活方式,可是据我观察,从很多方面来说,在加拿大的法国人反而效仿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他们和印第安人倒过来了。他们使用印第安人的大烟杆、鞋子、吊带袜和束腰紧身衣;他们学着印第安人专门跟精准性作对;他们把同样的东西跟烟叶混在一起(他的意思可能是说,法国人和英国人都学到了这种印第安草本身的用法);他们用印第安人用的树皮筏子,学印第安人划船的样子划船;他们不穿短袜,用布条缠脚;他们学印第安人穿衣打扮。”因此,当朝圣者的后裔教英国人做钉鞋的时候,在加拿大的法国人后裔却还穿着印第安人的莫卡辛鞋。值得赞扬的是,法国人在说到印第安人的时候,在某种程度上都把印第安人当作独立的民族,常常把他们自己跟印第安人做鲜明的对比,而英国人从来都不会这么做。法国人不仅在战场上把印第安人当盟友,而且在家也把他们当邻居。1627年,法国国王宣布,移民新法兰西的法国人“后裔和那些应当被教化和声明信仰的野蛮人,应当被算作并认为是出生在法国的法国人;这些人在适当的时候可以移居到法国,可以在法国获得遗赠、给予遗赠、继承遗产,等等等等,无须获得加入国籍的证明”。1630年,英国人占领魁北克的时候,那些印第安人试图像亲近法国人那样亲近他们,结果被打出家门,这让他们明白了两个民族之间的区别,于是他们跟法国人更亲近了。我感觉法裔加拿大人甚至跟印第安人连命运都一样,他们逐渐被淹没在那个被称为撒克逊的时代潮流里。

英国人来到美洲不是单纯因为热爱探险,或者想和野蛮人做生意、教化他们,也不是为了单单将这些地盘拢在王室的王冠下;而法国人到美洲来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这些,英国人最重要的目的是自由自在地在这里热忱地生活。英国人迅速占领加拿大的大片国土,向它销售烈酒,采购皮毛,教化它的居民――至少为它濒死的婴儿施洗,却没有让它发展起来。先是法国非法皮货商带着白兰地酒;紧接着,或者在这之前,是具有英雄气概的传教士带着恒河水。这里可以自由打猎、钓鱼、教化民众,但不能自由从事工作,而这正是他们要做的。洪坦说,法国非法皮货商就像住在岸上的水手,一筹莫展。据说十七世纪的加拿大没有法国人的立足之地,他们要靠快要被他们灭绝的野生动物的皮毛过活。为了让这些可怜的封建领主生活下去,1685年,路易十四统治时期通过一条法令,允许“所有定居加拿大的贵族和绅士从事贸易,只要没有做过卑劣的事即可”。读者可以由此推断他们在农业生产上的参与程度,可以推断他们的农场当时有多么金光灿灿。而新英格兰的年轻人既不是皮货商也不是皮毛交易的船工,他们更像是生活在边远蛮荒地区的粗汉和水手。迄今为止,所有国家当中,在此地买卖做得最大的无疑是英国。

然而,我还是不确定我是否认同把当时的法国人和西班牙人区分开的探险精神,这种探险精神让他们成为美洲大陆的探险家,法国人很早就涉足北美五大湖和北部的密西西比河,而西班牙人则到了南部的密西西比河。彼时,我们的边境还远远没有到达西部。英国人的探险精神就是海员的探险精神,而他们的事业却是贸易商的事业,海员登陆后只待了一天,而他们考虑到内陆去探险。

显然,与新英格兰相比,在蒙特莫伦西郡的法裔农民之间更为公平。他们几乎只从事农业生产,而且现在成了相对独立的农业人口,每个家庭几乎都能自给自足。或许加拿大人需要活力,然而他在社会和其他方面所具备的那些美德,正是美国北佬所缺乏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并不能说他是可怜的穷人。

魁北克的城墙

里切尔城堡在魁北克的东北方向,距离魁北克约12英里,我们在那里一座农舍借宿一夜之后,就踏上返回魁北克的归程。附近有一座古香古色的石屋,就矗立在塞浦路斯(听上去这个发音)上方,是一家别具一格的老磨坊。这种磨坊一般在美国难得一见,于是我们停下脚步,问碾磨工它有多少年头了。他们上楼去叫来了磨坊主,可是那个性格乖戾的老吝啬鬼问我们为什么想知道,还说要想知道就掏钱。我本想用法语跟他理论理论,可是我会说的法语有限,应付急用还可以,吵架就不行了,于是我只好悻悻走开,把想说的话用脸色表现给他看。这是我们在加拿大遇到的最粗鲁无礼的人。到了距离魁北克只有几英里的博波尔,我们拐了个弯,去参观了一座就要竣工的教堂――一座非常雄伟的大厦,一根绿色的大树干插在山形墙里,对天主教徒来说,这栋石材修筑的宏伟建筑意义重大。在这片土地上,教会的富有十分引人注目。比如这座村庄,没有一栋像样的民宅,全都是非常简陋的农舍,而且在我眼里,这栋建筑比波士顿的教堂都要富丽堂皇。不过我不打算对这个问题说三道四。

我们从圣约翰大门重返魁北克后,在市集广场上租了一驾轻便马车,从市区往西南方向行驶9英里,去参观绍迪耶尔瀑布(FallsoftheChaudière1),为此,除了那40苏2的费用,我们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车夫也只会说法语。这种轻便马车在小镇上比比皆是,跟我们那里一种单马双轮带篷轻便马车有点像,只不过没有顶篷,但是车身更长,看着更结实。车夫的位子跟我们的在一块儿,车子每一侧都有一个宽宽的皮耳朵,保护乘车人不被轮子蹭到,防止孩子跌下车。它们看上去很适合短途旅行,而且鉴于我们只剩下几个小时的时间,所以干脆去租了一驾。前些天在魁北克附近每条路上都能看到这些马车的影子,每辆马车上都坐着两个满脸好奇的外国人和一个加拿大车夫,前者显然很享受他们的奇妙旅程,因为一般只有马语你听不懂。不过,车夫不时操着同样难听懂的语言插两句,他们就更听不懂了。我们乘坐法裔加拿大人的渡船穿过圣劳伦斯,来到列维角。那渡船又不方便又脏,噪音很大,人又多。水流湍急,渡船颠簸得非常厉害,只有一英里的路还有人晕船。我们知道加拿大人找到像样的借口不用独木舟送我们去奥尔良岛了,可是话说回来,除了独木舟,他们竟然都没有其他的交通方式,多么懒惰,多么不思进取!我们原以为在去绍迪耶尔的路上会看到魁北克的风景,结果没有。而且对旅行者来说,这边的乡野和居民也没有我们之前看到的有意思。绍迪耶尔瀑布距离该河流在圣劳伦斯南侧的河口大约3英里。尽管这些瀑布是我在加拿大看到的规模最大的,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特别有兴致,或许是因为看太多了。从“绍迪耶尔”或者“锅炉”这个名字上,我没有看出什么别具一格的新意来。然而我在这里却看到了一道极其绚丽的彩虹,我从来没想过会有这么美的彩虹。就在绝壁下的溪流上方,它凌空出现在瀑布氤氲的水雾里,我刚好与它的拱顶齐平。这道彩虹不是那种从棱镜透射过来的几道浅淡的颜色,而是整个半圆,直径大约四五竿,和普通的彩虹宽度差不多。但是它的颜色艳丽得多,粲焕夺目,而且感觉像拱石一样具有实质。随着我们移动脚步,它不断地变换着位置和颜色,而且越来越瑰丽鲜艳,因为阳光如此明净,而水雾又如此浓厚。这是大自然涂抹在水雾上的画作,为了让到瀑布来的人和动物大饱眼福。可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独特的意义,我就不得而知了。这里就是我们此次马车之旅的终点了。在道路的拐弯处,我们意外看到了远处凶恶的魁北克城堡,它就像一只猛禽的巨喙,矗立在地平线上。我们沿着堤岸下的河滨路往回走,这里的堤岸高耸陡峭,岩石丛生。来到魁北克对面,我惊奇地发现岩石阴影下的下城区灯光闪烁,宛如洞穴里璀璨的水晶,而高处的城堡和南岸的我们却沐浴在明亮的日光中。我们没赶上那晚的渡船,只好在列维角住下来。我们住宿的那个旅馆也有个两层炉灶,就放在断墙的缺口处,形状像个壁炉,为几个房间供暖。我们不太能听得懂他们说的法语,不过他们提供的浓汤跟我们之前吃到的一样。旅馆里有很多房间,房间带门廊,但是没有安装房门。我们的房间不仅装了天花板,还装了壁板,横梁用没有上漆的原木包裹了起来。方格的枕头上缀着流苏,每个枕头上面都放着一顶红色的尖顶羊毛睡帽或精纺睡帽。我拿起自己枕头上的帽子,想看看是怎么编织的。这帽子是两层圆锥体,其中一层的尖塞在另一层里面,看上去跟我在大街上见到的那些男人戴的帽子一样。要是之前天气也这么冷,我应该也会戴一顶来着,这里有时候零下三四十度。

1Chaudière,法语,意为锅炉。

2昔日法国的一种铜币。

第二天,我们在魁北克上岸的时候,看到一个男人躺在码头,看样子已经不行了。他倒在人群中间,就躺在马道上,嘴里呻吟着,“噢,我的良心!”我觉得他的法语发音比我听到的任何人的发音都清晰,仿佛濒死的人掌握了世界通用语言的口音。“锡德纳姆勋爵”号轮船将于日落前离开魁北克,我们订下船上最后几个空位后,我决定到城区去转转,因为这里的乡野我已经参观过了。我独自绕着修筑了防御工事的上城区往前走,环行一圈是2.75英里,在这里我可以尽可能地靠近悬崖和城墙,就像一只四处找洞的老鼠。我往西南方向的街道走去,街道就在悬崖和河水中间;而后踏上长长的木台阶,往北穿过市郊,走向国王锯木场――我估计这里距离他的壁炉应该很远;接着来到圣查尔斯悬崖下,这里城墙下面是排水渠,墙壁上有供步兵使用的射弹孔;最后从山街和普莱斯考特门回到上城区。我在圣路易斯大街附近发现一条不起眼的小路,就通往城堡北边上方的斜堤――估计我是城里唯一一个走到这里的游客,这里的风景跟我前几天去参观过的城堡内部不相上下。我走在斜堤上,附近传来住在巨石里的士兵们的风笛声。一个士兵养的猫沿着加固板爬上高处,那是为步兵开凿的射击孔,它神情安详得像一位哲人,优雅地摇着尾巴,仿佛它的举止才是温文尔雅的举止,它的道路才是友善和平的道路。我翻过一道挡住去路的木栅栏,从堤边的旷地跨进总督的花园,去看沃尔夫和蒙卡姆纪念碑上大名鼎鼎的题词,这篇题词言简意赅,毋庸置疑,确实名至实归。

MORTEM.VIRTUS.COMMUNEM.FAMAM.HISTORIA.

MONUMENTUM.POSTERITAS.DEDIT.

(勇气令他们赴死,青史允他们留名,子孙为他们立碑)

总督花园位于菜地中间,旁边是常见的园艺花卉,它就像几支花束摆在那里,然而,这里和其他地方一样,也陈列着大炮,炮口朝向未来可能来犯的敌人。参观过总督花园,我回身沿着圣路易斯大街朝堤边的旷地和那片壁垒走去,尽管我已经累了,但还是打算从城墙里面绕着上城区再走一圈。我知道这道城墙是魁北克最重要的地方,耗费了不少资金,所以我必须把它看个够。事实上,我们北美也只有这么一道引人注目的城墙,尽管我们有很多弗吉尼亚篱笆墙,可是没几道真正的城墙。此外,我好像产生了几分士兵的本能,感觉自己所剩时间有限,最好再把城墙彻底检查一遍,随时准备再次应召为国服役。我把所有的大门都按照排序在脑海里过了一遍,还好这座城市没有修上成百上千道大门,只有五道,很容易就全部回忆起来了。何况,它们的名字也不像底比斯城的那七门之墙那么拗口。我想,如果说攻下底比斯城需要七个勇士,那么攻下魁北克只要一个勇士足矣,别看他的武器装备就只有一把伞和一个包裹。我路过几个女修道院――我之所以能辨认出是女修道院是因为它们安装的百叶窗不一样。我还看到几家育婴堂和修道院,以及它们的附属建筑和城墙附近形形色色的东西。我自然而然漏掉的部分就是不可食用的贝类里面的东西。对我而言,这些就像珍珠,而城墙就是珍珠母。魁北克主要以它颅顶骨1的厚度闻名。贝类学的专业名词可能会让初学者犯晕,比如市郊、旷地、斜堤、半月堡、骑士,等等等等。不过只要找一本综合词典翻一翻,你就马上明白这个主题的本质了。炮兵营房的规模着实令我吃惊,该营房修建于多年前,曾经被称为“CasernesNouvelles2”,足足有600英尺长、40英尺宽,哨兵们在那里走来走去,像徒步的哲学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我从大门进进出出的时候,他们根本就没注意到我。军营里放着“各式各样的小型武器,足够装备两万人”,这种阵势陌生人一眼瞥过去会吓一跳。我没进去,因为不想被人打成乌青眼赶出来,据说它们是“随时准备投入使用”的。在这里有一阵子看不到城墙,不过城墙很快就从军营的院子那边冒出来了。我碰到一个苏格兰人,看样子他跟我一样,也是来看城墙的。我们站在城墙的阴影里聊了一会儿。他住在魁北克西北30英里的地方,到这个国家已经19年了,他说他终究还是因为没能去成美国而感到失望,他发现自己仍旧在英国的统治下,可是却不能说自己的母语。很多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和英格兰人都和他一样,对此感到失望,大家要么去了美国,要么就沿着圣劳伦斯河往上走,搬到距离美国更近的加拿大西部,那里说的是他们自己的语言。他说自己去过美国几次,不过他好像对地理一无所知,我提醒他说,去马萨诸塞州是一回事,去加利福尼亚州是另外一回事。他说,当时那里比别的地方冷,还好他带了厚的长大衣。他还以为会下雪,结果很快天气就变得温暖舒适了。我们也常常是这么觉得的。我戴着薄帽子,穿着薄袜子,他的话听在我耳朵里像音乐似的悦耳动听。

1这里作者用颅顶骨来比喻城墙。

2法语“新军营”。

在老国会大厦附近悬崖上的防御壁垒上,我看到24门32磅的大炮排成一排,炮口指向港口,大炮中间的炮弹堆成了一座座小金字塔。据说魁北克一共有180门大炮,忠于职守的官兵们时时擦拭,不让它们蒙上灰尘,这体现了他们座右铭中居安思危的精神:“和平时期为迎战做准备。”不过我却看不出为迎接和平做准备的迹象:和平显然是不受欢迎的客人。

我沿着城墙从里面和外面各绕了堡垒一圈,就没再接着往前走了,以防自己变成“城墙眼”1。我觉得我都够格当“皇家工兵和矿工”的成员了。

总而言之,就我所见,他们采取了最好的措施来保护城墙,就连地衣都不让长在上面,尽管有人认为地衣具有装饰作用。不过我在城墙里面没有看到任何用以补贴开销的农牧生产活动,他们禁止人们在斜堤上放牧,只要看到牛在上面吃草,就严惩不贷。狗在哪儿喝奶我不知道,就算按照最乐观的估计,恐怕也是在糟糕透顶的地方。

1wall-eyed,意为“城墙眼”。

魁北克的堡垒说:“我会在这里存活下去,而你不应当阻止我。”对你返回的地方,你丝毫不予以反对,和平共处嘛。那些圆形炮塔对世人来说,就像一座座废弃的风车房,数百年来没有磨过一粒粮食。其实整座堡垒就是一栋耗资巨大而没有实用价值的“废物”――英格兰废物,而且无论从哪方面说,都是一座空中堡垒。当地人和政府逐渐意识到这一事实,因为我听说他们打算放弃上城区周围的城墙,把堡垒的防御工事缩短到40英亩。当然,相信他们最后会把堑壕缩小到自己那颗勇敢的心周围。

就算是最现代化的防御工事,都有一种食古不化的气息。从它们建成那天起,就经过或好或坏的修葺,呈现出废墟的样貌,因为它们本身就不属于这个时代。士兵们住的地方仿佛有一种独特的趋势,日益露出陈旧破败的迹象,就像“营房”这个词本身所蕴含的意思一样1。所有的防御工事和世界各地发现的、被夷为平地的众多西班牙堡垒相似。如果哪里的堡垒还没有被夷为平地,那是因为当地人的智慧被夷为平地了。一名游客向南美瓦尔迪维亚附近一座老堡垒上的指挥官指出,他的大炮只要开一炮,炮架就散架了。

1英语中营房“barrack”还指简陋的棚屋。

那名指挥官一脸严肃地回答说:“不会的,先生,我敢肯定,它们还能开两炮。”或许魁北克的大炮能开三炮。这种建筑把我们带回中世纪,让我们想到耶路撒冷和圣?让?德?阿克之战,还有布卡拉曼加的那些老时光。在堡垒的军械库,他们给我看了一架很早以前就废掉了的笨重的武器,他们称之为伦巴第大炮。我觉得他们整座堡垒就像这么一门伦巴第大炮,早就应该丢进专门收集各种奇怪物品的博物馆里了。这样的东西跟人类智慧的发展不协调。所有巨石修筑的工事,无论是它们的施工还是施工时给人们带来的影响,都在压抑而不是解放人的思想。它们不仅会埋葬人类的肉体,还会埋葬人类的灵魂。背着火枪的哨兵站在手里拿着雨伞的人旁边,怪诞得像个鬼魂。他存在的理由太牵强。别看这位朋友揣着蒙了半盎司灰尘的子弹站在那里,你觉得他会认为在跟我交涉的时候需要用到这东西吗?堡垒是这里第一个机构,你在尚普兰的书上会有趣地发现,从它建成那天起,他们执行公务有多勤勉。殖民地的创建者认为这里很适合修建一道城墙――可是碰巧城市就在它后面。而且,碰巧下城区就在它前面,像紧紧趴在悬崖峭壁外面的牡蛎,退潮的时候你就会看到。就好像你来到一个峭壁围绕的印第安式的乡村――之所以让人觉得有趣,仅仅是因为它代表着远古年代野蛮生活的遗迹。设防的城镇就像一个人被套在古代笨重的铠甲里,背着一把大砍刀,挂着各种小武器,忍辱负重地谋生计。或者可以问一问,对一个优秀的国家政府来说,这些真是必不可少的装置吗?加利福尼亚的居民就没有这些东西,但他们日子过得很兴旺,而且一天比一天兴旺。就算从士兵们的观点出发,也看不出这些堡垒到底有什么用。先是法国人占领此地,占据堡垒,可是沃尔夫乘船从它旁边经过时毫发无伤,他最终拿下堡垒,堡垒没有对他造成任何阻碍。这些堡垒不过是各方逐鹿的目标而已。而后英国人占据堡垒。世界各地的堡垒命运都一样,比如波士顿港的堡垒,我们总会听说这样的故事:敌人的船趁着夜色从它旁边悄悄驶过――因为它自己不能行驶,而后它和住在里面的人就被敌人包围了。我们总会在书上看到这样的故事:敌人占领要塞,对之前的占领者居高临下,之前的占领者匆匆从堡垒撤走。校舍和报界就不曾占领要塞,对这样的堡垒居高临下吗?

不管怎么说,这是一座保管得相当好的废墟,里面住着千八百人给你参观,还有一个团的士兵光着膝盖提升它的魅力值。如果你想研究膝盖上的腿部肌肉,那就来魁北克吧。加拿大对战争工具和肌腱的这种广泛展览,让我想到动物园的饲养员亮出动物们的爪子给人看,就像英国猎豹亮出它的利爪,总是规模宏大,比如动物园的孟加拉虎。西利曼说:“冬天夜里非常冷,特别是在钻石海角,哨兵们最多只能顶一个小时,所以每小时换一班岗。”“据说,到了最冷的时候,换岗的间隙还更短。”那些士兵是有多傻啊,天生的白痴和怪人――且不说他们的政府。近半个世纪以来,到了连水银都要凝固1,血液都无法流通的时节,就他们所知,不管是老实人还是伪君子,全世界的人都缩在温暖的被窝里,至少航天旅行者只有在读到历史后才会到魁北克来参观,而他们却要冒着严寒,望着魁北克的城墙发呆。我不会在这么一个比往常都冷的夜晚醒来,不过,如果夜半醒来,我就会想那些哨兵在魁北克城墙上换岗要多快,水银全都凝结的酷寒中,他们的动作都被冻僵了,生怕哪个怀有敌意的沃尔夫过会儿就会爬上亚伯拉罕高地,或者哪个不屈不挠的阿诺德就要从荒野里冒出来。马来西亚人或日本人搞不好会从西北海岸绕过来,选择在这个滴水成冰的时刻对堡垒发起进攻!为什么我会突然感觉,早已被埋葬在地下的尼尼微2城墙上的哨兵还在换岗。城墙真是个麻烦的东西!我觉得是它要来侵犯我,而不是我要去侵犯它。当然,如果没有城墙,就不需要有哨兵了。

你或许会提出,这片农田也用石墙围了起来(却不说那800个苏格兰高地人和皇家爱尔兰人还奉命守卫不让它们坍塌)。若有需要,货物和工具跟土地都在一起。可是,卖家拿出农场的契约四处展览并不是明智的做法。

1水银的凝固点是-39℃。

2古代亚述的都城。

为什么荒无人烟的加拿大会让我们觉得比美国古老呢?除非是因为它的习俗更古老。正如我之前所说的那样,这里的一切仿佛都在和古代遗物的锈迹做斗争,比如那些古老的武器和铁炮的样式――那是因循守旧和墨守成规遗留的斑斑锈迹。据说,四十年来,蒙特利尔和魁北克的金属房顶总是擦得干净明亮。可是,如果他们的锡屋顶和尖塔没有生锈,那一定是当地居民和他们的习俗生了锈。然而,除锈抛光的工作还在欢快地继续着。我想象着政府停靠在码头的船上装满了磨光石和草酸――这是开春从英格兰启运的第一艘船装载的货物,而殖民地立法机构的双手被套在了皮革里。它的主要出口货物肯定是麻布袋、铜绿和铁锈。最先建造这座堡垒的人来自古老的法国,他们脑袋里装的是封建时期的传统和习俗。毫无疑问,他们落后于自己的时代,而占据并维护此地的那些人则落后于他们的祖先或前辈。这些老骑士企图把他们的封建制度移植到美洲。封建制度虽然在这里建立起来了,却并没能发展起来。尽管加拿大最先有移民定居,但是它跟新英格兰不同,新英格兰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得到宗主国的抚育照料,而它没有。正如沙勒瓦所说,在法属殖民地中,早期移居加拿大的古代贵族是最多的,或许比移民其他所有法属殖民地的贵族加起来还多,现在加拿大上下有六十万法国人后裔――赶上马萨诸塞州一半的人口了。把加拿大人、英国人、爱尔兰人、苏格兰人、

印第安人全部加起来,一共有一千七百万人!塞缪尔?拉宁在他写的北方人的散文中指出了英国人性格中的活力和优点,那篇散文是特别针对北方人的,而不是针对撒克逊人的。他说,英国人占领斯堪的纳维亚的时候,“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土地,不用顾及或承认其他人的什么权利,不用向当地的首领服兵役或者缴纳免疫税,因为他的土地是他理所应得的――不用向任何真正存在的或无中生有的长官上缴任何佃租或杂税,不用承担任何义务,只要忠于王室即可。移民拥有自己的土地,他在挪威的后人依旧拥有它,他们的土地自由保有权就像国王拥有的王冠权力一样神圣,这是非常高贵的权利。”法国人占领了加拿大,却不是通过高贵的权力,而是通过卑贱的权力。他们是乡下人民族。

显然,在封建制度和贵族政府的统治下,加拿大作为个体的人不像美国的那么有价值。如果你的财富在任何程度上都和果敢坚毅、独创性和独立性无关,那你最好待在这里。一个追求和平安宁、思想自由的人怎么和49团做邻居?美国人天生就不是好市民,搞不好在这里还是反政府者――如果他在故乡就是反政府者,那在这里肯定也是。我觉得,不卑躬屈膝的穷人在这里和在英国比在美国少见得多。我认为,一个英国人――且不说欧洲其他国家的人,总是习惯性地把自己当作英吉利民族的一分子。他是英国皇家军团的成员,为他的同伴感到自豪,当然他确实应该感到自豪。不过相对而言,懂得充分利用机会的美国人对这些事情不怎么在意,他们在这方面接近于人的原始状态和最终状态,这让他们占尽先机。政府――英国政府以及大多数欧洲政府,都经受不起人们的遗忘,而你常常会自然而然地将它遗忘。而它却做不到忽视个人的存在,它培养不了人――这里不仅仅指英国人,也不能让人成为诗人,甚至连成为桂冠诗人的可能都没有!给我一个这样的政府――如果它不能理解我,至少别来烦我,这是世界上最自然而然的事了。有人会说,英国人可以在约束范围内投机。(事实上,美国人已经从很多方面证明,他们可以不受约束地投机。)他要考虑的东西太多,以至于考虑来考虑去把自己的价值搞丢了。美国政府大体上来说还算是可以忍受的――我是指对我们这些运气好的白人来说――那是因为政府对我们的干涉少得多。每个月甚或每年才有那么一次感觉到政府的存在。那些到国会上班的人可以逗逗那里的基尔肯尼猫咪,而不会给那些在家的人带来什么灾难性的影响,他们的任期都很短。但是在加拿大,政府每天都会让你感觉到它的存在,它就在你前面走来走去。身为仆人肯定不满意,但是身为主人却乐此不疲,它每天跑到亚伯拉罕平原或战神广场上去展示自己,去吹号鸣笛。到处都可以看出它企图赢得或维持微不足道或转瞬即逝的荣誉。在蒙特利尔和魁北克的街道上,你不只会碰到身穿红色军装的士兵和身穿黑白两色衣服、步履蹒跚的牧师,以及为故去的亲人悲戚的修女――更不必说形形色色、各自悲切的修道士,还会碰到神学院的年轻人,他们穿着白边外套,仿佛他们的心已经被一捆胶带纸紧紧束缚住了。简而言之,加拿大的居民仿佛在来自军队的和教会的两重火刑之间受尽煎熬。

魁北克的风景和圣劳伦斯河

中午十二点,我在下城区抬头眺望钻石角上旗杆旁边的信号炮,天幕下一个士兵正准备开炮,他和大炮在天边轮廓鲜明。不一会儿,我听到炮声轰鸣,再次抬头张望的时候,发现天空下只剩下那门大炮了,青烟从炮口飘散在风中,而刚才放炮的士兵好像为了做做样子,已经隐藏起来了,只留下炮声沿着河流在河岸之间回荡不绝。用餐的号角吹响了。

魁北克和蒙特利尔没有波士顿地区那样的餐馆。我在镇上来来回回找了一两个小时,直到饿得没胃口了,还没找到。有一个被叫作餐馆的地方声称可以提供午餐,可是我走进去只看到满桌子的酒瓶和酒杯,数都数不清,好像史前大洪水退去后所有的酒类都摆在这里,就是没有闻到那种能让贪吃鼠兴奋的主食的味道。简而言之,除了墙壁上挂着的那张巨幅加拿大地图,我没看到任何让人有胃口的东西。我换了个地方,结果又看到一大堆的酒瓶。我问服务生有没有点菜单,对方告诉我直接上楼,结果楼上也没有菜单。“那你们这里有派或者布丁吗?”我问道,因为我不吃肉食,我要以此控制自己作为人类的残忍野蛮。“没有,先生。我们有上好的羊排、烤牛肉、牛排、烤肉饼”,等等等等。一个身材魁梧的英国人正埋头对付一片烤牛肉,连个正脸都没给我,他只侧过身来,嘴巴半张着说,“您在魁北克找不到派和布丁的,先生。他们这里没人做这些东西。”我发现确实如此,于是去市场上买了一个发霉的蛋糕和几个水果。市场建在河边,老妪们就坐在露天的桌子旁边,熙来攘往的人操着各种语言叽里咕噜地交谈,如果想观察魁北克的人情风貌,来这里是最好的。渡船载着形形色色的人和杂七杂八的货来回穿梭,给人们带来一阵阵欢乐。我还看到有人从河里汲水,魁北克是用水车和水桶供水的。这座城市让我觉得完全陌生、完全法国化――我很少在大街上听到有人说英语。大约3/5的居民都是法国后裔,如果旅客没有特地跑去参观堡垒,他可能都想不到英国人会在这里立足。而且,倘若他没有到魁北克以外的地方去瞧瞧,就会觉得他们在加拿大已经落地生根,就像在西班牙的直布罗陀那样,在岩石上落地生根的人不可能有太多的发展。河边光怪陆离的景象和声音让我想起了布洛涅、迪耶普、鲁昂和勒阿弗尔那些港口,我从来没到过那些地方,但是我毫不怀疑它们的景象完全相似。我自始至终都觉得两轮马车和四轮轻便马车的车夫发出的声音十分有趣。法国人吆喝马的声音是人们最常听到的几句外国话,也是他们说得最响亮的几句。我感觉那几句吆喝声比他们聊天时说的法语更怪异。大街上到处都回荡着吆喝声。我觉得如果我们的马到加拿大来,听到这些吆喝声,很多都会竖起耳朵。最吸引我的店铺是出售皮毛和印第安手工艺品的店铺,里面还有真正的加拿大制造的东西。我有两个对园艺很感兴趣的同乡,他们告诉我,他们曾经来过加拿大,到魁北克的时候觉得可以趁机买到真正的加拿大曲颈南瓜的南瓜子,于是就去了一家销售种子的店铺,问店铺里有没有这种东西。店铺老板说有他们要的东西。“可是您能保证这是真正的加拿大曲颈南瓜子吗?”他们问老板。“噢,是的,先生们,这是我直接从波士顿进的货。”他回答说。由此我认为,我的加拿大曲颈南瓜子跟长在加拿大本地的南瓜子一样。

我对魁北克的风景描述得并不多。钻石角的堡垒似乎无处不在。它们高高地耸立在河边,样貌凶恶,俯瞰圣劳伦斯河和附近的田野。你沿着河岸往上游或下游走出十、二十乃至三十英里,从岸边往山峦中间走上十五英里,当你早已把它们忘记的时候,或许睡了一夜不再想它们的时候,一转弯或一转身,又看到它们仍旧安静地矗立在那里,在天际描绘出鲜明的轮廓。在30英里开外长大的孩子,或许从来没去过魁北克城,但是已经从历史书上看到过它,他们看到西方地平线上高耸云端的城堡里那座堡垒的轮廓线,就知道那是魁北克城。有人觉得如果雅克?卡蒂埃的飞行员看到这个海角,肯定会用诺曼法语惊叹:“Quebec!”(好大的鸟嘴!)无怪乎如此。每个现代旅行者都会情不自禁地发出这样的惊叹。听说,从水路抵达这里的游客,从列维角转过来后,突然看到这一奇观,会留下特别难忘的印象。欧洲游客常常会把钻石角的景色和欧洲最壮观的风景相提并论,比如爱丁堡、直布罗陀、辛特拉,等等,很多人都非常喜欢这里的风景。这里的风景与我所见过的其他地方相比,其独特之处来自于一座设防的城池上面高耸的壁垒,而不仅仅是河岬本身的幽静和雄伟,两者融合在一起形成了这样的奇观。我把魁北克的美比作钢铁般的疾风,它是一年当中某个季节特有的现象。其时,钻石角山峰顶上那菊苣的蓝花、秋麒麟草和金凤花几乎为我独享,菊苣那湛蓝色的花朵比它们头顶的蓝天还蓝。然而,就连我也在某种程度上会从历史方面陷入联想,从而受其影响,很难专注于钻石角的地质学问题抑或亚伯拉罕平原的植物学问题。我还记得脚下远处迎着阳光熠熠生辉的河港,东南方向与之遥相呼应的列维角高地,东北方向突然朝大海转去的、样貌凶恶的杜门角,北边洛雷特和查尔斯堡的一座座村庄,以及西边更远处的瓦尔卡蒂埃那些白亮耀眼的农舍――穿过清澈透明的空气,不管走多远,一回头就能看见,更不用说那个方向的地平线上那蔚蓝色的重重山峦。你站在堡垒的壁垒上眺望,目光越过文明世界的边缘。

《指南手册》中说,远处低矮的群山如同通往“蛮荒世界的大门,只有印第安猎人的脚步踏过那道门,远抵哈得孙港湾”。几年前,布谢特宣称,从英国在北美的城市往北10里格的地方就像非洲中部一样,鲜为人知。此时,我站在堡垒上,所有和历史有关的思绪淹没在荒野和大自然带给我的震撼里,继而随风飘散,而我不由感叹,逝者如斯夫――如同圣劳伦斯河,穿越北极重重要塞和西部崇山密林,一路奔赴向前,不复回头。

对我来说,加拿大最值得一看的就是圣劳伦斯河,众所周知它数百年来亦被称为“伟大的河”。1535年,它的发现者卡蒂埃曾经溯流而上,直达蒙特利尔――比朝圣者们的到来早了近一个世纪。我在一幅迄今为止算得上相当精准的地图上看到,上面有奥雪来嘉市和萨格奈河。这是一幅奥特利乌斯的世界地图,出版于1575年的安特卫普――第一版出版于1570年。在这幅地图上,诺伦贝加和奥森诺拉著名的城市就在大致分割的、如今归属新英格兰的美洲大陆上,而大名鼎鼎但时运不济的恶魔岛、弗里斯兰岛和其他岛屿都在远离大陆、人迹罕至的大海上,有的位于丘纳德邮轮现今的航线上。

这张呆板的、“当代的托勒密”的对开纸据说是欧洲科学复兴后出版的第一代综合地图集,其中只有一页是新世界编辑的地形学。不管是在人们的想象中还是经过观察后,圣劳伦斯河都是北美东半球唯一的一条大河。北美的其他河流还不为人所知的时候,它在欧洲就已经名声斐然了,别看据说密西西比河的河口是最先被发现的,可不久之后,就有人从索托抵达它的支流。不过,圣劳伦斯河有移民定居的时间远远早于密西西比河甚至哈得孙河在世界上出名的时间。斯库克拉夫特受加勒廷误导,说纳瓦埃斯发现了密西西比河,但德?韦加不是这么说的。第一批探险者宣称,那个地方的夏季跟法国一样暖和,他们为其中一个海湾取名叫圣劳伦斯海湾沙勒尔湾,意思是“温暖的海湾”,可是他们却没说那里的冬天跟格陵兰一样冷。在卡蒂埃第二次航海日志的底稿(有人认为是那位航海家自己写的)中,圣劳伦斯河被称为“迄今所见最大的河,在为人所知的河流中无可比拟”。当地未开化的人告诉他,那是“cheminduCanada”――加拿大的高速通道,“它流到遥远的地方,既没有人知道它的终点在哪里,也没有人到达过它的终点。”新英格兰花了三年时间才摸清其中一条支流――萨格奈河的全貌,卡蒂埃1535年曾对这条支流进行过描述,1542年,让?阿方斯更为专注地对它进行了介绍,他说,“我觉得这条河发源于中国海洋,因为这个地方水势非常大,巨浪滔天。”

早期探险者沿着圣劳伦斯河溯流而上,看到很多鲸鱼和海怪,尚普兰曾在他地图上的魁北克海港画了一条正在喷水的鲸鱼。魁北克海港在距离被称为河口的地方约360英里,沙勒瓦用他的著作把读者带到钻石角的顶峰,去看“雪白的海豚”在魁北克港口的海面上嬉戏。而布歇1664年说,“从那里1到蒙特利尔发现大量的白海豚。”从我到这里,河流上游就有几条鲸鱼。P.A.戈斯在他的“加拿大自然主义者”P.1171(伦敦,1840)中说“圣劳伦斯的白海豚”跟海洋里的白海豚不一样。“几年前,蒙特利尔自然史协会曾经为一篇关于圣劳伦斯的鲸类的论文颁奖,我认为那篇文章已经递交上去了。”尚普兰时代,人们称圣劳伦斯河为“加拿大的大河”。不止一个国家声称它属于自己。在奥格尔比的“1670年美洲”当中,在比利时的地图上,它被称为“新荷兰的大河”。由于它曾经流经不同国家的领土,所以河道每段都有不同的名称。从海湾到安大略湖之间的河道目前被称为圣劳伦斯;从蒙特利尔到同样的地方常常被称为卡特拉克;再往上依次被称为尼亚加拉、底特律、圣克莱尔、圣玛丽和圣路易斯。

1泰道沙克(Tadoussac)。

洪堡提到奥里诺科河的时候说,这个名字在加拿大没人知道,所以,圣劳伦斯沿岸的部落同样也从来没听说过它在下游的这个名字。它的发源地就在另一条“江河之父”――密西西比河附近,一道宏伟的山泉从远处穿过密林,那就是它的源泉――周长一千五百英里的苏必利尔湖,附近还有几道泉水汇入河流。它翻山越岭,发出的轰鸣声仿佛全世界都听得到。加拿大的勘查局长布谢特说它是“地球上最壮丽的河流”;说它有2000法定英里长(最近地理学家确定比这个长度还要长四五百英里);南部河流宽11英里;特拉菲斯宽13英里;马塔讷宽25英里;七岛港宽73英里;而从玫瑰港到拉布拉多明根居住区的河口将近105(?)1英里宽。根据贝菲尔德船长的最新航海图,如果从正确的角度测量,后者的宽度应该为96地理英里2。无论是从长度上说还是从宽度上说,它的入海口在世界各大河流的入海口中,都首屈一指。洪堡说,南美河流中入海口最宽的普拉特河河口宽94地理英尺,而且他还发现,奥里诺科河距离河口560英里的地方宽度超过了3英里,不过他并没有说600吨位的船可以在奥里诺科河上航行,而它们可以沿着圣劳伦斯河抵达蒙特利尔――这两者的距离是相等的。

1问号为英文原版中即有。

2距离等于海里。

如果他说这样的舰队到目前为止还能在内陆的城市港口航行,那我们对奥里诺科河的印象肯定会截然不同。或许沙勒瓦把圣劳伦斯河描述成了世界上最适合航行的河流。在蒙特利尔和魁北克中间的河道平均大约2英里宽。远在432英里之外的三河城都能感觉到它汹涌澎湃的浪潮,这个距离相当于从波士顿到伦敦了。卡姆曾经在远在魁北克下游六七十英里的瓦埃角河岸附近发现了大量的海边植物,比如海蓬子、海豌豆、海乳草、海滩草、沿海车前草、匙荠属等植物。

地理学家居约说,马拉尼翁河长达3000英里,流入该河道的水域面积达150万平方英里;密西西比河也长达3000英里,但是它的水域面积只有80~90万平方英里;而圣劳伦斯河全长只有1800英里,水域面积超过了100万平方英里(达尔比说是50万平方英里)。说到湖泊,他说:“那些庞大的淡水海加上圣劳伦斯河,水域面积接近10万平方英里,经计算,其水量占地球表面淡水量的一半。”不过,这些计算必定是非常粗略的,误差非常大。它的支流渥太华、圣莫里斯和萨格奈本身就是大水系。据说后者河口的深度超过了1000(?)1英尺,而河中陡直峭壁的水下部分的深度和水上部分的高度一样。

1问号为英文原版中即有。

飞行员说,要沿着圣劳伦斯河溯流而上150英里,测深绳才能探测到水的深度。根据贝菲尔德的航海图,圣劳伦斯河最深的地方为228英寻。工程师麦克塔格特发现“渥太华是大英帝国最大的河流,就算其他所有河流全部汇入一条河,也比不上它”。旅行家格雷写道:“几条多瑙河、莱茵河、塔霍河和泰晤士河等淡水河的宽度为20英里(他刚好去过那里),不值一提,它们的深度只有10到40英寻。”而且,“整个欧洲大陆范围内,估计没有哪条河能与圣劳伦斯河相提并论。一般来说,南方各州一马平川,都是内陆地区;而这里映入眼帘的都是雄伟壮观的美景,这里所有的事物规模都十分宏大――山峦、丛林、湖泊、河流、峭壁、瀑布。”

我们还没有得到圣劳伦斯河和南美河流的对比数据,不过显然,鉴于它的湖泊、河口以及瀑布,它可以轻松地在世界各地的河流中独占鳌头。正如布谢特所说的那样,或许它注入海洋的水量没有亚马孙河和密西西比河多,但是它的面积和体积远远地超过它们。然而,遗憾的是,这条宏伟的河流从十二月初开始结冰,一直到四月中旬才解冻。彼时,从英格兰起航的第一艘轮船抵达这里,而鲑鱼、美洲西鲱、鲱鱼在春季溯流而上,供河岸饥饿的居民捕食充饥。正如有人提出的那样,如果这条河流从纽约所在地入海,谁能说得清楚这片大陆又将如何书写自己的历史!

“锡德纳姆勋爵”号轮船五点就要起航前往蒙特利尔,我参观过博物馆,又看了几眼城墙,就匆忙赶回码头登上船。我在船上找好座位后,发现还剩下一个半小时,记起来我去找布丁的时候在那家餐馆看到的加拿大地图,意识到离开这个国家后可能再也看不到这种东西了,于是又回到餐馆,问店家能不能近距离看看,店家同意后,我把桃花芯木的桌子挪到下面,把自己的手绢铺在上面,然后站在上面,把所有需要的东西都抄了下来。服务员走进来看到后,让我不要站在桌子上,“有几位绅士要用这个房间,先生。”我从桌子上下来,没有摔断一只酒瓶的脖子,也没有摔断我自己的脖子。我对他们表示了感谢,然后买下拿给我的干粮。轮船起航后,我们很快就来到即鲁日角齐平的地方,此地在魁北克上游8英里的地方。罗贝尔瓦先生曾带着三艘轮船来到这里,而后让其中两艘返回家乡,带着一支船队留在这里,度过1542―1543年的冬季。他们的伙食如下(我是从原文翻译过来的):“每餐只有半磅牛肉和两条面包,每条面包一磅重。他们晚餐吃猪肉和半磅牛肉,午饭是牛肉和两把没有牛肉的豆子。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吃腌过的鳕鱼,有时候是没有腌过的,晚餐有牛油;午餐吃鼠海豚肉和豆子。罗贝尔瓦先生公正严明,根据每个人的犯错行为来施以惩罚。一个名叫米歇尔?加永的人因偷窃而被吊死;南特的约翰因犯错而被关进笼子里;还有些人也被关进笼子里;很多人都受过鞭刑,有男人也有女人;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和平安定地生活下去。”1664年,耶稣会印刷的一篇圣劳伦斯河航行报道写道,“从杜门角溯流而上到魁北克这段旅程非常有趣,你可以看看这边,看看那边,方圆8里格内,沿岸的农田和房屋,都是我们法国人建造的。右边是博波尔的领地和圣母天使的领地;左边是美丽的奥尔良岛。”该旅行者还提到在圣彼得湖前端的黎塞留岛看到的几种水果,“各种小苹果、山楂果和梨子打了霜才会成熟。”

船还没有驶离岸边,夜幕就降临了。我们之前一夜之间就从蒙特利尔抵达魁北克了。回程是逆水行舟,所以比来的时候要多花一个小时的时间。第一个沿着圣劳伦斯河逆流而上的白人雅克?卡蒂埃在从现在的魁北克到圣彼得湖脚下的那段旅程中(大约为从魁北克到蒙特利尔的一半路程)说:“从那天(19日),到那个月(1535年9月)的28日,我们沿着那条河溯流而上,没有耽搁一个小时或者一天的时间。在此期间,我们看到了广阔平坦的乡野和田地,到处都生长着世界上最美的树木。”然后他接着描写那些树木。不过我们就睡了一觉,醒来后发现我们已经驶过了那片他花了八天时间才走完的田野。卡蒂埃肯定睡得很不好。我们在河上花的时间不够长,体会不到它有多长,只有它的宽度给我们留下了印象,就好像驶过一两英里宽几英里长的湖泊似的,而我们或许睡了一觉就过了欧洲一个王国。卡蒂埃如期在9月28日那天抵达圣彼得湖的前端,他在谈到当地人的时候说:“我们打着手势问他们这是不是去蒙特利尔的路线,他们说是的,还说从这里到那里还要3天时间。”结果他10月2日才抵达蒙特利尔。

拂晓时分我们已经过了圣彼得湖,我登上甲板,眺望前方的群岛。我们的船在平静的水面上平稳而有力地往前冲,我们仿佛是从梦境中醒来。远处沿岸生机勃勃的伦巴第杨树郁郁葱葱,尽管有人为景观的痕迹,但让人们眼前一亮,它们和河岸两边以及群岛上纤细优雅的榆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距离蒙特利尔15英里的瓦雷纳教堂突兀地出现在我们前方,从远处望去,它仿佛是圣劳伦斯河的一部分,从河流上破水而出。接着,皇家山映入眼帘,它标示出蒙特利尔城的所在地。我们七点左右抵达蒙特利尔,下船后立即出发去爬两英里外的山。尽管有无数块牌子恐吓将对入侵者施以最严苛的罚款,我们还是视若无睹,径直穿过几块田地,经过一栋老房子,据说这栋房子属于麦克塔维什――我认为是西蒙?麦克?塔维什,也就是西利曼所说的“西北船队的创建者”。他的墓园在丛林后面,墓园墙壁很高,而墓碑比墙壁更高。他的家人都返回欧洲了。他不可能想到自己几年后就命丧黄泉,被埋在一堆阴郁的乱石下,被世人遗忘,甚至拿撬棍去撬都想不起他这个人的存在。啊!可怜的人,多么令人扼腕的结局啊!然而,或许在我所知的人当中,他才是最可敬的。我们爬上山顶,蒙特利尔城的风景映入眼帘,还有平坦、肥沃、广阔的岛屿,圣劳伦斯河汇入湖泊的汹涌水流,圣亚森特、佛蒙特州和纽约附近连绵的群山,西边渥太华俯瞰圣安妮的河口。就在圣安妮,那位旅行家曾高唱他的“临别赞歌”,和文明世界辞别――多亏穆尔的诗,这个名字是加拿大地名中最富有诗意的。第一个白人卡蒂埃曾于1535年10月3日爬上这座名叫蒙特利尔1的山,如今,我们也爬上这座山,和他一样,“我们远眺那条河流,那宏伟、壮阔的大河朝西南奔腾而去”,朝着唐纳科纳,从加拿大历经一个月的旅程才抵达的地方奔腾而去。那里生长着很多肉桂和丁香。正如当地人告诉他的那样,在那里,过了三个湖,便看到一片unemerdouce――温和的海,delaquellen’estmentionavoirvulebout――没有提及有谁看到尽头在何方。这里跟远处新世界内地的印第安城镇不一样,有人带着我们去看河流的源头,我们发现这里竟然是一座华美的石城,熙来攘往,主要居民是白人;只有几个印第安人在拉欣火车站向我们出售篮子。而奥雪来嘉或许是一个消防分队或者一家小吃铺的别致名字。

1蒙特利尔“Mont-real”还隐含着“真正的山”的意思。

从皇家山到蒙特利尔

我们在10月2日星期三傍晚离开蒙特利尔。在拉普雷里的车上,美国北佬们自己给自己找乐子,一路上他们都在惟妙惟肖地模仿轻便马车车夫的吆喝声,直到波士顿,这让法裔加拿大旅客觉得特别有趣。我在圣约翰斯的船上看到有人穿着土布做的灰色厚外套,或者叫带帽长斗篷,圆锥形的滑稽风帽搭在他们肩后,像一个小布袋,好像随时准备遇到情况就扣在头上,尽管他们头上已经扣了一顶带檐帽――做这副打扮的人我在加拿大其他地方也看到一两个或者更多。瞧他们的样子,仿佛只要外套是崭新而整洁的,他们就很得体,不过很快就呈现出一副卑贱丑陋的样子,就像那些抹布和垃圾坑。我们早上一大早就到了伯灵顿,美国北佬们在这里试图以假币充当加拿大铜币,不过报童认得很清楚。我们穿过格林山脉往回走,我从来没有在加拿大见过这么灿烂的秋色,就像之前在佛蒙特州看到的那样。或许,前者还没有像这些山谷这样,和炙热的夏日形成强烈而突然的鲜明反差吧。我们通过阿什伯纳姆的时候,看到远处田野上有一栋崭新的房子,有个乘客大声叫起来,全车人都听到他的声音了,“瞧那儿,全加拿大也没有这么好的房子!”我对他的评论不置一词,因为那栋房子虽然看着整洁干净,有几分华丽,环境舒适。可是恕我直言,也就跟新英格兰的普通房子差不多,其富裕程度就好比房主至少可以支付得起春天房子维修的费用,而加拿大的房子一般不像有这个经济能力。别看房子都是石材修筑的,也就跟我们的谷仓差不多,除了那些花得起钱也有品位的别墅,只有教堂还算得上像样。普通的新英格兰房子放在加拿大也会被当作别墅,而这里每个村子都至少有几位绅士或“乡绅”,不过整个村子都属于一个领主。

我星期四晚上回到家,算起来在加拿大只待了一个星期,走了1100英里远。这次出行共花销12美元75美分,其中包括两本旅游指南和一张地图,价值1美元12.5美分。我没指望能看到所有的英属北美部分,廉价的短途旅行不可能做到这点,除非是去艾西海,就像赫恩或马更些所看到的那样。毫无疑问,有些有趣的东西会被漏掉。我希望能更深入地探究“加拿大产”这个词语背后的东西,自然科学家总是频繁地使用这个词语。我还希望能走得更远,徒步穿过加拿大更荒芜的地方,或许那里被称作“加拿大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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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一个人的远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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