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大学的创设

欧洲大学的创设

大学创立概况

大学从中世纪诞生到现在已经历了近八百年的历史。在发展过程中,大学的功能也不断变化,从最早的培养少量牧师传授经典知识的教师行会,发展到后来成为集教学、科研和为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体,成为了社会前进的“发动机”。

公元476年,强大的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希腊、罗马灿烂的古典文化迅速衰落,古代的各种教育机构也荡然无存。中世纪,西欧的经济、政治有了一定的发展,这迫使教会不得不改变愚民政策,兴办了一些修道院、教区学校,培养教士和僧侣。但此时学生所学的一切都为了传教所需,教师都由神职人员担任,讲课用拉丁语,学生只知道有《圣经》、神学,不知有文学、艺术和科学,因此有人把中世纪称为“黑暗的时代”。

到了11世纪,欧洲的教育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当时已有阿拉伯数字和中东的宗教、医学等知识的传入。再者,中世纪瘟疫盛行,死人无数,人们急于找寻解救的方法。再加上欧洲人的生产活动和贸易来往的频繁,需要新的知识去提高技术和管理。于是有了大学的诞生。

大学(university)在中世纪是一个非常含糊的名词,它指的是人们的一种联合体状态或协会。实际上中世纪的大学都是为了追求这种联合状态的优越性而组成的社会团体,因此它们更像是一些行业公会。事实上,在11世纪时,“大学”和“行业公会”的确是可以相互替换地用于工艺会社的。“studiumgenerale”这个词指的是由从事高等学术活动的学者和学生组成的“大学”或“行业公会”。这样的机构吸引了许多从世界各国来向精通某些领域知识的教师学习的学生。“大学”一词也就狭义地专指进行高等教育的机构了。

最初的大学不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而是自发形成的。中世纪的世俗大学是市民阶级的产物,它们在城市与行会组织获得发展的条件下形成。当时大学的开放性是今天所无法比拟的,因为它没有校园,没有校舍,没有图书馆,没有固定的上课地点。学生们一般在租赁的教室里上课,流动性很大。

1088年,在意大利工商业发达的城市出现了第一所世俗大学——博洛尼亚大学。它是最先开办了几个学院的综合大学。博洛尼亚大学起源于学习罗马民法和教会法的学生组织,在法律、文学和医学三个专科学校合并的基础上形成。

到13世纪初时,博洛尼亚大学里的学生已达5000余名。它以法学研究著称,吸引了来自西欧各地的知名学者。学校是由学生们自己构成的一个委员会管理的。他们雇佣教师,支付薪水,解雇玩忽职守或教学效果不好的老师。是意大利、西班牙和法国南部所有大学的基本模式。

与博洛尼亚大学不同,巴黎大学是以教师为主的行会团体,在巴黎圣母院教堂学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1179年,巴黎大学的教师团体取得录用教学人员的权力。1194年又获得特权,可以组织独立于地方司法的学校法庭,负责审理有关师生的案件。巴黎大学以文艺学和经院哲学最为著名,后来发展成为欧洲最重要的神学研究中心,在神学和宗教事务上发挥了权威性作用。它被置于教会法管理之下,师生们都享有教士等级的特权,诸如不纳税、不受国家法律约束等等。巴黎大学是英格兰、苏格兰和其他北欧大学的样板。

1167年,许多英国的教师和学生由巴黎回到牛津,设立了牛津大学,按照巴黎大学的组织方式讲学。

后来欧洲又成立了许多大学,每一个大学尽管都有它自己独特的起源和历史,但是却可以分成三种主要的类型。一种是由教会建立的,以巴黎、牛津和剑桥大学为代表。这些学校中的学生和教师形成一个由校长指导的、封闭性的集合体。第二种类型是市立学校,例如博洛尼亚和帕多瓦大学。

这些学校由一个学生选举出来的教区长管理,学生对教师以及学校的课程有很大的控制权。第三种类型是国立大学,它们是由世俗的统治者在教皇的认可下建立的。由西西里的腓特烈二世建立的那不勒斯大学和卡斯提耳的腓特烈三世创立的萨拉曼卡大学,就属于这种类型。

13世纪时,欧洲一共有五所重要的大学,即巴黎、奥尔良、博洛尼亚、牛津和剑桥大学。在法国南部还有另外两所。意大利自夸有十一所,而西班牙仅仅有两所。德国直到14世纪才有大学出现。到中世纪末期,在欧洲已建立的20多所大学中,有2/3是在法国和意大利。

中世纪大学的学习生活非常紧张,由于大学强调权威的价值以及书籍的无一例外的昂贵(写在珍贵的羊皮纸上装订而成),因此学生要死记硬背的东西非常多。

当时大学的专业主要有文艺、法律、医学和神学四科目,学生花三四年时间学习文法、修辞、逻辑,通过考试后可以取得学士学位。由于学生通常具有教士身份,他们按照规定应当独身,所以英文里“学士”(Scholar)一词就有单身汉的意思。学士再花几年时间读完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就能获得硕士学位。若要摘取博士的桂冠,还要接受更多的专门训练。巴黎大学神学博士科目需要十四年才能修完。只有取得硕士、博士资格,才能谋取在大学教书的职位。

一般来说,基督教会的权威们虽然在初生的大学中占统治地位,但某些主要学科的确切起源并不很清楚。在11、12世纪,随着老的修道院学校的威信日益下降,教区总教堂的学校和半世俗的市立学校开始取代它们。某些这样的学校在12世纪发展得相当大,经过默默无闻的几个世纪以后,逐渐成为高等学术活动的中心。例如,查理曼曾建立了和大主教教堂相联合的学校。在这里,给年轻的神父们上神学课、音乐课及被教会认为是作为一个教士所必须学习的科目。在中世纪的大学里,当学生数量也增加了的时候,某些不安分和家庭有势力的学生也成为影响学校的一种不可忽视的动荡因素。为了保护教师们的利益,全体教师组织了“大学教师协会”。

中世纪大学吸引学生的地方很多。所有学生都以拉丁语作为学习使用的语言。他们组成了“乡友”(团体)。大学具有很大的权力,并且从市政府和基督教会那里获得了很高程度的自治权。在大学里,没有标准年龄或年级的分配。学生们以粗暴、拥有武器以及酗酒而闻名,并且常常闹事。在未设奖学金或学生贷款的大学中,他们就常常以乞讨、偷窃为生。因此他们与当地城市居民的关系非常紧张,并常常发生冲突,甚至还会进行激战。剑桥大学就是在牛津大学与市民的一次武装冲突中,逃散的一部分师生跑到剑桥逐步形成的(1209年)。

尽管名声不好,大学的基础仍然主要是年轻人追求知识或至少是在毕业后追求财富和权利的欲望。当时的学生大部分是成年人、商人、神父等。

中世纪的大学虽然是权力很大的机构,但永久性的学校建筑却非常稀少。上课经常是在教授的房子里或租来的房屋中进行。学生们常常是相互独立地与教授订立雇佣和支付教师报酬的协定。学生学习六年以后,可以参加一次考试。如果通过了这次考试,就有资格当教师。许多报酬丰厚能赚大钱的职业为大学毕业生敞开着大门。大学生可以接受神职,成为牧师或担任其他的教会职务。他们的学术研究能力可能会受到一个有钱的庇护者的赏识,他也许会去从事医学或法律研究,或者做个誊写员。但是,甚至在13世纪,就已经有学生拒绝这些传统的道路。他们追求一种漫游、闲逛的学者生活,周游遍布欧洲的各个大学和各地的小酒馆。

在所有的大学中,教学内容都局限在宗教教义的范围内,并且还受到教义的调整。学术上的偏离会被当作异端而受到惩罚。特别是在13世纪的宗教混乱中,世俗的权力屈服于基督教的势力,在大学中成立了托钵行乞修道士的修会,以反对异端。几乎在这一转变发生的同时,亚里士多德著作也以它原始的纯粹希腊的形式出现,从而能为学者们所利用。

中世纪大学的产生,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件大事。这是从黑暗愚昧的中世纪走出的重要一步。大学诞生以后,成为社会的思想和技术中心,为社会走向科学和民主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直到现在,大学仍然发挥着社会思想库和科技发展中心的作用。

欧洲大学的兴起

中世纪的西欧文化教育相当落后,完全被教会把持。教会为了加强封建统治,避免任何反抗意识的产生,有意使群众处于长期愚昧之中。他们利用宗教在人们精神上造成一种强大的压力,禁止一切与宗教神学相违背的精神文化滋生。

教士们刮去古代羊皮纸手稿上的学术著作,改为抄写文字不通的宗教神话;教会开列大批禁书目录,封锁禁锢文化传播:更有甚者,391年,阿非罗主教竟下令烧毁了藏书几十万册的亚历山大图书馆。这是一座古典文化宝库,它收藏了古代希腊、罗马学者多少年积累下来的智慧和心血的结晶,却被一把大火化为灰烬。教格里哥利利一世曾公然宣称:“不学无术是信仰虔诚之母。”结果,在中世纪初期,不仅普通百姓全都是文盲,王公贵族也都粗鲁无知。社会上只有少数高级教士由于阅读圣经和宣传教义的需要而掌握拉丁文。当时,西欧各国的政府文告、外交书信也都是用拉丁文书写。

教会是中世纪初期惟一设有学校的地方,学生主要是教会人士。教会学校的培养目标仅仅是训练为教会服务的工具,为封建统治阶级培养人才。在教会学校里学习“七艺”,即:文法、修辞、逻辑、几何、数学、天文和音乐。

从形式上看,似乎这些课程也是文理全科,实际上,这七门学科只是为了一个目的——宣传宗教教义,为宗教神学服务;七门学科也只有惟一的一本教科书——《圣经》。因此,七艺中的文法是为了明白圣经的语法;修辞是训练传经布道的辩才;逻辑是为了在与“异端”诡辩中进行形式推理和论证神学命题;数学是为了论证圣经中的有关数字;几何是为了说明地球不是圆的,而是浮在水上的扁平的一片以及有助于教堂的建筑;天文是要说明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和为了推算宗教节日、占星卜兆;音乐则是为了演唱赞美诗……等等。总之,文化各科无不是为宗教服务,充满了宗教神学的性质。无怪当时的教会要说:“科学是宗教的仆人。”这样的文化教育,使我们不难想象中世纪初期的欧洲,人们是生活在怎样的黑暗之中。他们除了圣经不知还有其他书籍,更不知还有文学、艺术、科学,粗鲁愚昧,虔诚地信仰上帝。

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中世纪的欧洲社会发生了重要变化。10世纪左右,阿拉伯人征服西班牙,把许多古代东方文明的精华带到西欧。阿拉伯人在西班牙兴办学校,讲授《古兰经》,学习文学、数学、医学和天文学等自然科学,并建立了图书馆。西班牙成为当时欧洲的文化中心,它的学校曾吸引了大批欧洲青年。另一方面,大规模的十字军东侵在客观上给欧洲文化带来影响。十字军骑士们接触到东方文化,也掠回许多技艺高超的手工艺人和博学多识的拜占廷学者。东方的文明和东方的豪华奢侈以其神奇的魅力展现在西欧人面前,使他们感受到基督教世界之外的生活。于是,非基督教文化的渗透和掌握文化的非基督教人士的出现,使中世纪早期教会垄断文化的局面打开缺口。特别是11世纪以来,西欧社会经济发展,陆续产生一些以工商业为主的城市,随之出现了一个新的、工商业者组成的市民阶层。他们力图从封建领主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在政治经济方面独立自主。他们需要新的文化生活,迫切要求自己掌握文化,提高文化水平,再也不能容忍教会对文化教育的垄断。

因此,为适应市民生活的需要,并为他们培养掌握文化知识的人材,最早在意大利城市,接着在西欧其他城市相继出现一批不受教会控制的城市学校。这些城市学校大都教授罗马法,因为罗马法重视主权和产权,符合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城市学校可以说是中世纪大学的先驱。

大学(由拉丁文的“联合”一词引申而来),是中世纪西欧开始建立的高等学校。11世纪末,在意大利波伦亚法律学校基础上形成的波伦亚大学是中世纪西欧的第一所大学。12世纪,法国巴黎大学,英国牛津大学相继出现。13世纪时,西欧各大城市纷纷创立大学。意大利的萨勒诺大学、巴勒摩大学、西班牙的拉曼加大学,德国的海德堡大学,法国的奥尔良大学,英国的剑桥大学等,都是在这一世纪创立的。到15世纪,欧洲已有40多所大学。

巴黎大学是西欧中世纪大学的典型。它形成于12世纪前半期。1200年,经法兰西国王腓力二世颁发诏书批准而正式诞生。巴黎大学集中了来自欧洲各地的求学者。据说有个时期,巴黎大学的学生达五万人之多。这主要是由于巴黎大学和中世纪西欧其他大学一样,一律使用拉丁语教学,所以它能接纳欧洲各国通晓拉丁语的学生。

巴黎大学不仅由学生和教师联合组成,而且为它服务的人,如书贩、信差、药商、抄写人、甚至旅店老板等,都算是大学的成员。教师和学生们有各自的组织。教师,按照他们自己的才能,也就是能教某种学科的能力,分别结合成不同的团体,它相当于现代大学中的“系”(是从拉丁语“才能”一词转化而来),而从中选出的“首席”或“执事”,就是后来所称的系主任。各系的教师必须是已经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担任。来自各地的学生按乡土组成同乡会,称为学馆。巴黎大学最初有诺曼底、英格兰、高卢和皮卡尔迪四个学馆。每个学馆都有自己的宿舍、食堂、小教堂以及舍监和导师。这种学馆后来发展成为学院,它的名称一直沿用到现代。

当时,巴黎大学设有四个学科:文艺、医学、法律和神学。文艺学科是初级科,学习“七艺”,它的内容与教会学校的“七艺”大不相同。语法,包括拉丁语和文学;辩证法,即逻辑学;修辞,包括散文、诗的习作和法律知识;几何,包括地理和自然历史;天文学,包括物理学和化学;还有算术和音乐。这个学科人数最多,修完后可以得到学士学位。其他三个学科是高级科,只有初级科毕业的学生才能升入,修完后可以获得硕士学位。不过在中世纪,要想获得学位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在上大学的人中,往往只有1/3的人获得学士学位,而获得硕士学位的仅占1/16。其余离开大学的人根本没有获得任何学位,只满足于他们在初级科学到的知识。中世纪大学各科的学习年限较长,文艺科一般要学五至七年。其他三科,每一科也要学习五至七年。学习年限之长,往往也限制学生不能修完各门学科。

中世纪大学的学习方法主要是听讲、记笔记和参加辩论会。教材多是古代传下来的一些名著。每天清晨,学生们到教堂做完弥撒,就去教堂上课。教师一边诵读教材,一边加以解释,不允许学生怀疑,也极少实验。即使是医学教学也不进行活体解剖,更绝对禁止做人体解剖,教师只能从阿拉伯的医书上引用某些解剖学知识。辩论是大学学习最重要的部分,也是中世纪大学生习以为常的活动。所有获得学位的学生都必须经过公开答辩,来证明自己获得这个学位的权利。巴黎大学组织辩论会,主要是本校师生参加,有时也邀请其他大学的教师来辩论。辩论时,辩论者提出某些命题,听取反对意见,并驳斥这些意见。当时,很多参加辩论者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例如:有一次,一个英国牛津大学出身的硕士来巴黎大学参加辩论会。他听取了二百多条反对意见,竟能全部当场记住,并且立即依次加以反驳。辩论会常常是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当辩论达到高潮时,激动的双方面红耳赤,甚至会扭打起来。

巴黎大学创立初期,校内行政管理具有较浓厚的民主气氛。学生和教师之间都是相当民主的,享有同等权利,并共同选举大学校长。学校由校长领导,不受任何上级管辖。这种大学自治的特点,恰恰表现了它是城市市民反抗封建教会斗争的产物。

但是,教会极端仇视这种不受其管辖的世俗大学。它不能容忍文化知识在人们中间传播,启迪人们的心灵。因此千方百计运用宗教权力将教会势力渗入大学,并残酷迫害那些主张不依赖神学而独立研究学术及哲学的教师。一些敢于提出与教会不同的观点,并坚持自己观点的学生和教师,被教会法庭处以火刑,甚至活活打死。到13世纪中期,巴黎大学已完全为教会所操纵,其他大学也难逃此运。许多具有自由思想的教师不是被驱逐出去,就是惨遭迫害。学校的教师多由教士担任,他们讲授的课程多是从圣经中引来,并不是真正的知识。从此,在大学里占主导地位的是轻视经验、崇奉教会权威,压制自由思想的经院哲学。只有医学、法学等实用学科未被排斥。

尽管如此,西欧中世纪大学的出现依然是世界教育史上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历史事件。它虽未能彻底摆脱宗教势力的约束,但世俗大学毕竟不同于教会学校,学生来源广泛了,教师也不是清一色的神职人员。它的出现意味着对宗教独占文化教育内容的一种突破。

中世纪大学组织的形成

中世纪大学的组织是在城市与行会组织发展的条件下形成的,欧洲“大学”一词原来的意义是由人们组织起来的团体,后来又发展为专指由从事学习、教学和研究的人组织起来的团体。此后在大学形成的过程中,又有了较为明确的含义,指并非专由一个地区或一个阶层团体得到学生,而是由各个地方来的学生组成的学校。它从事包括有神学、法学和医学这些学科的高等教育,而且每种学科是由多位教师讲授,大学的组织与教学的形成经历了一个长期过程并有着各种类型。

意大利的波洛尼亚大学起源于学习罗马民法和教会法的学生组织。波洛尼亚所在的伦巴德地区,处于西欧和东方贸易往来的通道,罗马教皇与神圣罗马皇帝进行长期斗争的中间地带,工商业发达,出现了大批的自治城市,为学术研究的兴起提供了有利条件,欧洲各地的学生纷纷到此求学。但是中世纪城市和行会的法律、规章是维护本地人利益的,对于这些外来的学生极为不利,学生们在房租和学费上受到敲诈,甚至要他们替同乡人归还欠下的债务。于是这些学生们便逐步组织起来形成团体,制定了自己的规章从事学习和聘请教师。学生团体考核聘请教师的学术质量,规定聘金和讲授课时数量,还有一些更详细的规定,如教师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必须按照课本逐节进行讲解和论证,如果一门课不能吸引来五个以上的学生,这门课的讲授资格便被取消。学生团体与城市当局协商房租标准,不得允许有人向房主出高租来驱逐学生。而由学生团体认可在学识和讲授方面合格的教师,才有资格向学生进行考试,并授予从事法律等专业的合格证书,随着学生团体的壮大和规章的完备,波洛尼亚大学便成为西欧第一所有着完备制度的大学。

学生团体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就,是由于中世纪城市行会林立,法规纷杂,在团结起来的学生面前不得不让步,而学生多是富家子弟和有教会支持资助的教士,也是城市的经济来源,教师则多为“游学之士”,也要从学生团体得到可靠收入。德国的神圣罗马皇帝和罗马教皇在意大利北部城市激烈争夺,各城市均有“皇帝党”与“教皇党”之分,都要争取具有法律和其他学识的人才。1158年,皇帝腓特烈一世(巴巴罗萨)授予波洛尼亚大学特许状,批准了大学自治的法律地位,1189年教皇克莱门特三世的通谕,更进一步明确了保障学生租房居住,商定租金的权利。大学从这些敕令与通谕中获得的重要法律权利还有:大学生可以自由通行,城市与各地方当局不得阻碍;大学生与外人发生诉讼,均由大学审理;大学师生免交赋税,免服兵役。

随着由西欧各地来的学生人数的增多,学生团体为便于组织和管理,又分为“同乡会”,首先是分为阿尔卑斯山内和山外两个同乡会,后来山内同乡会又分为伦巴德、托斯卡纳和罗马三个同乡会,山外同乡会又分为高卢、皮卡迪利、勃艮第、普瓦图、图尔内与缅因、诺曼底、加泰隆尼亚、匈牙利、波兰、德意志、西班牙、普罗旺斯、英格兰、加斯科尼十四个同乡会。同乡会的原则是互相保护、帮助、共同娱乐。要求纯洁,友爱,照顾病人,提供贫困者的需求,防止争吵斗殴,埋葬死者,互助学业的研修,援救被迫害者等,每个学会有专门的负责人,并收一些会费。最初学生团体没有集中的领导机构,只是在有重大问题时派代表共同会商,后来各团体共同选举产生了校长,并授予校长以司法权力。

学生对同乡会和校长的关系是采用缔结章程、宣誓遵守服从的形式结成的,这种组织形式主要是保证学生的学习、生活和不受外人侵犯,教师是处于这种组织之外的,但是学生团体除了聘任与判定合格的教师之外,也不士涉教师的教学,考试与学术活动。

波洛尼亚大学在成长过程中也经历了多次斗争,包括与城市当局、封建贵族、教会和师生内部的斗争,有司法斗争,武装自卫,学生罢课,教师罢教,大学集体迁移等种种形式,由于大学学术水平卓越,并善于利用矛盾取得支持,斗争往往取胜,以致这些斗争形式均被承认为大学的合法权利。波洛尼亚大学到13世纪初学生已达5000余名,除了民法与教会法外,于1316年增设医学,1360年增设神学。波洛尼亚大学这种由学生主持管理校务的体制,成为意大利、法国南部、西班牙、葡萄牙等地大学的榜样。大学的法律教育的影响遍及西欧,但较为轻视神学与经院哲学,形成了较为自由的学术气氛,也为孕育意大利的人文主义思想提供了条件。

西欧中世纪大学的另一个典型是法国的巴黎大学。巴黎在查理曼帝国时代就设有教会和宫廷学校,此后巴黎的几个著名教堂和修道院学校,尤其是巴黎圣母院的主教学校一直持续发展。12世纪古典文化的复兴,经院哲学的形成和唯名论与唯实论的激烈斗争,在巴黎的教会学校是最为集中的研习和讨论场所。过去的宗教教育已远远不适应需要,许多人要求接受文艺学科、哲学、神学和教会法的教育。而在教会势力强大的法国,进行这类教学必须得到教会颁发的许可证。最初这种许可证由教会学校的校长颁发,由于教会学校校长对许多学科毫无知识并经常以出售许可证谋利,严重损害学者的声誉和权利,各教会学校的教师便组织起来抗议与抵制。1179年,在拉特兰宗教会议上的斗争,使教皇亚历山大三世颁布通谕,严禁教会学校校长出售许可证,并必须担保教学人员的质量。教皇特别斥责了巴黎圣母院主教学校的校长。此后,取得教学资格就主要取决于教师团体的“授职”了。由于巴黎的教师与学校拥有很高的声誉和地位,西欧各地求学的学生纷纷来到巴黎学习,以得到教师团体的授职。教师团体由于拥有众多的学生,势力强大起来,经常与巴黎的市民发生冲突。巴黎的教师团体便向教皇亚历山大三世请愿,取得了由教师审判有关学生的法律案件的特权,实际上是由一个教师专门组成的法庭审理。后来这些特权又由教皇西斯廷三世于1194年加以确认,将巴黎大学所有师生置于教会法管理之下,使他们在与俗人的争端中享有教士特权,并实际由大学处理。法国国王腓力二世(奥古斯都)于1200年正式承认了巴黎大学的特权。在这些斗争中,教师团体把过去的习惯和规章写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使教师团体成为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法人团体,指派固定官员,使用专门印章,并最后排除了主教学校校长对大学的权力。虽然教师和学生均具有教士身份,但由于他们来自各地,不愿受巴黎当地教会组织的管辖,终于在1231年得到罗马教皇的支持,又取得了独立于当地教会的自治权。

巴黎大学的教师团体之所以能够连续取得这些成就,主要是当时罗马教廷的权力达到最高峰,罗马教皇企图利用巴黎大学对法国的教会和俗权进行控制,而巴黎大学又汇集了西欧各地有权势、有学识的教士,权倾西欧的教皇英诺森三世,就曾是巴黎大学和波洛尼亚大学的学生。

在大学成长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人数最多的文艺学科教师团体。他们也组成了法兰西、皮卡迪利、诺曼底和英格兰四个同乡会(实际包括了西欧其他地区来的人)。但教师更上一层的组织是分学科的教授会,分为文学、神学、教会法学(罗马民法在巴黎被禁止讲授)和医学四个教授会。

每个教授会有权颁发本学科的教学许可证书,决定本学科的教学规则和学生纪律。每个教授会选举一个会长。大学的重大事务由几个教授会共同会商。到13世纪末,文学教授会的会长由于拥有较多人力、财力,实际上成为巴黎大学的校长。巴黎大学这种由教师团体主持校务的体制,成为英格兰、苏格兰和北欧各大学的榜样。巴黎大学最盛时曾达5万多人,号称与教皇和皇帝并为欧洲三足鼎立的势力,尤其以文艺学科和经院哲学最为著名。巴黎大学在神学和宗教事务上的权威和影响,在14世纪教廷分裂时期甚至凌驾于教皇之上,形成了大学中强大的宗教保守势力,一直延续到欧洲近代时期。

中世纪大学中还有一个具有特别影响的典型,即英国的牛津大学。牛津在中世纪初期就有一些学者在此教学,在1167年左右,由于英王亨利二世与法国国王的争执,许多英国的教师和学生陆续由巴黎大学回到牛津,按照巴黎大学的组织方式讲学,逐步形成了牛津大学。但是牛津既非工商业中心,也不是政治和教会中心,教师、学生的研习和生活必须以独特的方式加以保证,于是便形成了学院制度。学院制度在西欧其他大学也存在,起源于为付不起房租的穷学生提供宿舍,逐步形成学生共同学习和生活的组织。但是在牛津,学院成为大学体制的主要形式,大学是因一个个学院的建立而发展起来。学院是由英国各地的贵族、教会以至国王捐助的资金、土地和房屋而建立起来的,最早形成的是大学学院(1249年)、贝利奥尔学院(1260年)和莫顿学院(1263年)。每个学院订有由国王和教会当局批准的章程。

章程包括尊重捐献者的意愿,服从某个教俗上层的领导,教师团的组成,院长的产生和权力,经费的运用,学生的学习规章和纪律等,学院对于招收师生、经费应用和进行教学方面均拥有自主权。学院拥有学生和教师宿舍、教堂、食堂、教室、图书馆和庭院,各具风格。大学的重大事务由各学院院长会商,并轮流分工负责。大学的校长是由国王和教会任命的,主要是负责大学独立的司法权,学院制度的建立在当时具有重大意义,它为许多贫穷的学生和教师提供了学习、生活的保障,使各种教授、学习、管理制度能够系统化和贯彻实施,并为大学提供了可靠的经费来源,使大学不仅在司法上,并且在经济上也加强了独立性。

牛津大学虽然在一个小城市形成,也经历了与城市当局和市民的长期斗争,甚至发生多次武装冲突。在1209年一次武装冲突中,逃散的一部分师生跑到剑桥,逐步形成了剑桥大学。此后牛津学生又几次被市民打得逃散。但是牛津大学得到国王和教会的支持,国王在1244、1248、1275年一再颁发的特许状中保护牛津大学的权利,最终在1355年大学战胜城市当局,成为牛津的掌权者。大学的得胜也是由于大学建立了许多学院,全英国各地的学生均来此就学,人力财力增强并博得了全国的支持。虽然学院林立,制度各异,牛津大学的教师还是形成了严密的组织来管理大学。来自英国南方和北方的教师分别选出两个学监,学监后来取得了指派各学科的教师代表选举校长的权利。全体教师又逐步形成教师会议,教师会议提出和修改学校规章,讨论决定重大财政收支,总管授予学位事项。教师会议多次与教会和修道院团体对大学教学的干涉进行斗争,并取得胜利。

牛津大学在西欧中世纪也起到重大的作用。牛津校长格罗塞特和学者罗吉尔,培根对抗教会压力,最先开展对自然科学的实验研究。邓斯·司各特和威廉·奥卡姆发展了唯名论,对抗罗马教会的正统神学,成为中世纪学术界对罗马教会基本信仰和理论最严重的挑战。约翰·威克里夫提倡国家教会,反对罗马教皇和教士,成为宗教改革运动的先驱。

在波洛尼亚、巴黎、牛津等大学榜样的带动下,到十五世纪末,整个西欧建立了近80所大学。意大利有20所,法国有18所,英国有2所,苏格兰有3所,西班牙有13所,葡萄牙有1所,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境内(包括尼德兰、捷克和瑞士)有16所,匈牙利有3所,波兰、丹麦和瑞典各有1所。大学是在中世纪封建制度下,在城市、行会、教会团体各种组织的影响下形成的,但在形成过程中,大学却又与这些组织和制度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取得了存在、发展、自主的种种权利。尽管大学组织并不能摆脱封建制度和神权统治总的束缚和要求为其服务的目的,但是追求知识、追求真理、追求得到改造社会和自然界的能力这种人类进步的总倾向,是限制不了的。正因为西欧中世纪大学这种组织为此提供了较为良好的条件,才会成为近代高等教育制度的先导。

中世纪大学的教学活动与成就

中世纪西欧大学的教学活动随着时间与地区的不同有许多差异,因此只能概述一些基本的共同特点。

中世纪西欧并无系统的小学、中学教育,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一般要在教会学校和后来由城市兴办的文法学校学习基本的读、写、算术和宗教教育,特别要初步掌握拉丁文,因为拉丁文是大学教学和生活交际中惟一通用的语言。

学生在十三—十六岁之间便可以进入大学。大贵族子弟是很少进入大学的,他们一般接受骑士和宫廷教育,以继承爵位和领地。但大学生主要是靠父母的供给,所以小贵族(尤其是无继承权的非长子)、乡绅、富裕市民(从事工商业与学术者)的子弟是主要成分。另外就是教会人士的亲戚、子弟和各地教会资助而来的贫穷少年(多半为了在教会任职)。最初的大学并无固定的校舍和资产,随着大学的发展尤其是学院的建立,才使较为贫困的学生以至教师有更多学习研究的机会。最初的大学纪律管理十分松弛,学生只是拜一位教师总管学习,经常有荒废学业、闹出种种事端者,因生活无法维持而中途辍学的也为数不少。后来随着大学组织和设备的完善,尤其是学院的设立,才有了严格的制度和纪律。学生要在学院固定的宿舍就宿,早上五、六点钟按时起床,共同在食堂就餐,参加礼拜,按时上课,闭门自修,只是在一定时间才可离开学院外出。一般大学学生和教师均有教士身份,所以要求独身不婚。当时大学的生活供给标准是不高的,一些贫穷的学生被许可乞讨,吃富有学生分剩之食,作助教谋生。青年学生在一起经常举行球赛、打猎、舞会、音乐等活动,但这均是自行组织而非大学认可的,也免不了有斗殴、酗酒、赌博、宿娼之类事情。同时这些学生组织起来,以言论文字甚至武力攻击学校当局、教会、封建领主,直至国王和皇帝的事也时有发生。被称为“异端”的反教会思想也在大学流行。

大学的教学也逐步系统化。大学最初两年到四年,是以教师讲解辅导教材为主,每次上课常达三小时,每日有课一两次。教师先给学生说明教材梗概及主要思想,简要叙述本章知识,逐句诵读原文,再重述重点、释疑和旁征博引。教材常有较原文更长的各家注解。此后就要组织学生个别或分组提出问题,进行对辩,再要求每个学生自选问题,进行有独到见解的论证,并进行答辩。随着年级的增高,学生的答辩分量越来越多。学生只有通过由相当高资格者组成的教师团体主持,并有相当多权威人士旁听的答辩,才能取得学士、硕士或博士资格。由于书籍和书写工具是昂贵难得的,学生必须下很大功夫背诵,记熟大量教学书籍,并有熟练的分析,逻辑推理和辩论能力,才能通过答辩的道道关口。

在教材内容上,文艺学科作为基础,但中世纪初期“古代七艺”的教材已远远不够了,加上了亚里士多德、托勒密、西塞罗等人的原著,后来逻辑学和哲学得到特别的发展,成为文艺学科的高级课程。哲学分为自然哲学(物理学、动物学、植物学)、道德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和形而上学三部分,基本上是以亚里士多德全集各书为教材。最初是要求学习六七年得到硕士学位,也就是取得担任教师资格的证书。学士最初只是对于正在就学以求得教师资格的学生的称呼,后来由于大学需要助教,学生也需以此谋生,便有了学士学位,一般学习四年可以得到。而神学、民法、教会法和医学除了要有文艺学科的基础外,还需要长时间的专业学习,有时多达十六年之久,由这些学科结业的一般便授予博士学位(不一定要先有学士与硕士学位)。原先大学要求穿戴的教士袍服由此发展出各学衔不同的样式,授予学位也发展出了隆重的穿袍、奏乐、游行、宴会仪式。获得这些学衔,也就逐步成为担任教师、法官、律师、公证人、高级教士和医生的必要条件。大学在社会上的地位便更形重要。

处于罗马教会神权统治之下的中世纪西欧,大学的教育,不得不适应教会教义教条定下的框架。在学习神学、经院哲学和教会法时,只就教会定下的教义教规和教材研讨,根本很少涉及《圣经》本来的意义及原文(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真意。在学习象亚里士多德等古典作家的著作时,也是按教会的教义加以歪曲来适应神学观念。大学中自然科学和医学的教学,也得符合基督教的信仰和宇宙观,如上帝创世,地球中心等,并且对权威的学说不能提出疑问。因此,尽管中世纪的大学师生养成了良好的研读、注释,逻辑分析和推理、辩论的能力,并力图以理性来求知,但总的并没有摆脱教条与权威的局限性。但随着西欧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运动的兴起,打破了这个局限性。

文艺复兴的在学科上的突破,首先是在大学的基础学科文艺学科。在文艺学科教授和学习的一批学者,如彼德拉克、薄伽丘、洛伦佐·瓦拉,伊拉斯莫、戴塔普尔、黎希林、科勒特等,从研习古典文化中发现了被教会歪曲的基本知识上的谬误,而威克里夫、胡斯、马丁·路德、慈温利、加尔文等在大学研修神学的学者,在此基础上又指出罗马教会在教义、教条上的谬误。掀起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伟大运动的杰出人物,大多数是受过大学教育的学者。而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的冲击下,大学培育出了哥白尼、开普勒、枷利略、培根、哈维等第一批杰出的近代科学家。套在中世纪大学上神学专制的枷锁一旦出现裂痕,便人材辈出,不少人由学究和臣仆变为新时代精神的主将,使落后的西欧首先跨入科学、文化的新时代。

在这个大转变时代,大学的组织和地位也有所变化。由于中世纪的社团和教会组织的衰败以及大学规模、设备、需求的扩大,旧有的对大学的经济政治支持来源已经不能胜任了。新兴的民族国家中的王权,一些发达的领地和城市共和国的当局,开始以国家财政来直接支持大学。英国的牛津和剑桥大学,法国的巴黎大学,奥地利的维也纳大学,西班牙的萨拉曼加大学是国家的荣耀,威尼斯的帕多瓦大学和佛罗伦萨的大学是城市的骄傲,海德堡大学、科隆大学、图宾根大学、那不勒斯大学则是领地发达的象征,而克拉科夫大学、布拉格大学、哥本哈根大学、乌普萨拉大学是弱小民族独立自强的希望。大学建筑辉煌,规模剧增。虽然专制王权和反宗教改革的势力还要令大学套上新的桎梏,但是科学、文化的发展毕竟又迈出了一大步,大学的师生在随后两三个世纪作出了百倍于前人的辉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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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世界历史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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